公车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车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车管理制度1
一、车辆使用
1、本乡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纳入管理的车辆为桑塔纳、巡逻皮卡车、农业服务中心两辆摩托车、林业工作站一辆摩托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登记出车情况表,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登记,办公室要时刻掌握车辆动态,每天下午下班前将出车情况登记表上传机关群,接受大家的监督。
2、禁止公车私用。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准用公车去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需要用公务车离开境内办事的,也需主要领导批准。
二、乡纪委负责对公车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全乡通报批评。
三、车辆的.管理
1、驾驶人在当天工作任务完成后,车应停放在车棚或乡政府大院内,并及时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销号登记,禁止车钥匙在私人手中过夜包整夜。
2、车辆不得擅自外借或无证新手驾驶,违反规定出车擅自外借或无证新手驾驶而出事故的,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责任和费用由用车人和该车驾驶人各负责任50%。
3、驾驶人应加强交规及业务知识学习,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因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文明驾驶而被罚款的,由其负责。
四、加油管理
因加油站不符合建设要求被查处,停止运营。我乡指定加油站改为加油站,如遇公务用车(含乡属摩托车)需要加用燃料油,经乡主要领导或指定的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乡专门负责人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同时严格按照一车一油卡进行加油。
五、维修与保养
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人应按有关规定检查与保养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办公室进行登记,安排专人维修,确保安全使用。一般维修点定于靓车坊。
定点保险原则上为平安保险,上级有要求除外。
公车管理制度2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便于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将允许部分员工驾驶自有车辆(含摩托车)进行公务活动。为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私车公用的前提条件:
1、确因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
2、通过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审批;
3、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牌照、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二、私车公用审批程序
拥有私车的员工,确因公司业务需要,当事人可提出申请,提交职能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送交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再经高级副总裁审批后,方可自带车公用,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公司私车公用的有关待遇。
三、私车公用的基本待遇
1、油费:公务用车的油费由公司担当,但节假日(如周末、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非业务用车油费不予报销。私车加油必需按公司规定的用油型号加油,加油前必需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申请和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加油。
2、车辆补助费:公司给私车公用车主每月供应肯定车辆补助费,补助标准:月行驶1000公里以内补助500元/月;1000-20xx公里补助800元/月;超过20xx公里补助1000元/月;摩托车100元/月(含油费,不再报销油费)。
3、路桥费:公务用车路桥费予以报销,非公务用车的路桥费车主自行担当。
4、车辆修理维护保养费:由车主自行支配负责。
5、车辆保险费(全保)、年审费、年票、车船税等:由车主自行支配负责。
6、车辆补助费每月发放一次,车辆路桥费、油费每周报销一次。
四、车辆的管理
1、私车出车都必需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遣,并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登记私车的行车记录(每次动身和回来的大路数、时间等信息),常驻林区的'护林人员私车(摩托车)公用人员用车不需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遣和登记。
2、私车公用的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应停放在公司停车场或指定位置。
五、违章与事故处理
1、车辆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非公务用车,因私车主借与他人使用;或未经公司同意,私车主擅自借与他人公务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全由私车主自行担当。
3、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理费,由当事人负责处理。
4、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私车公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理,非公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车主自行负责。
六、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七、本规定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公车管理制度3
1、各组公务车的钥匙和加油卡由各组组长管理,并由镇政府与其签定责任状;
2、各组公务车的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各组公务车的驾驶员要加强车辆养护工作,确保车辆外观整齐,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4、各组公务车的`燃油费、修理费用、违章处理等费用由各组自行负责解决;
5、各组公务车不得随意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同意,否则出了问题由各组负责人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6、车辆必须停放在镇院内,不停放在外单位过夜,在外办事也必须停放在安全地方,否则出了问题由各组组长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7、各组公务车不得随意让人驾驶,原则上限指定司机使用且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一年以上驾龄且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的负责人和当事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8、各组公务车的使用由该组组长负责统一调度,如公务车开出本县范围,必须经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同意,并实行出车登记,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组长承担全部责任;
9、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按规定封存好公车,否则出了问题由该组组长承担全部责任。
公车管理制度4
机关党政各部门:
集团公司办公室管理的车辆系公司财产,每一位驾驶人员都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爱惜车辆,端正驾驶作风,开好平安车。为使车辆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车辆运行效率,确保平安,掌握成本,特制定此规定。
一、公车的使用管理
1.办公室负责公有车辆、驾驶员的调度与管理。
2.司机班长负责保障公车车况良好。
3.因公外出确需使用公车的部门或人员,需经部门负责人申请、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4.办公室主任负责调配车辆和驾驶员,并准时通知用车部门领导及用车人员,如有问题,应准时与用车部门或个人协调。
5.公车驾驶员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觉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马上报告。
6.公车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省用油,仔细填写行车记录。
7.办公室应对公车进行建档管理,按月、分车辆对各种费用进行汇总、统计,如油耗、修理费、保养费等,年底出具统计报表,报主管领导。
二、公车维护、修理的管理
1.办公室负责对公车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2.生产平安部负责对公车的年检、保险等的手续办理。
3.当车辆消失故障需进行修理时,驾驶员要具体说明车辆故障表现,待批准后到指定修理厂修理,修理完毕后阅历收提车,并由主管填写车辆修理档案。
三、车辆日常油耗的管理
加油卡由办公室车辆主管人员统一购买及保管,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现金加油,遇长途、出差或特别状况除外。
2.公车驾驶员在出车前后应随时检查油量并准时加油,不得因车辆缺油而影响工作。
3.每月具体记录加油量,做油耗统计,包括日期、公里表读数、加油量。
4.准时依据油耗推断车辆运行状况,发觉不明状况的油耗增加,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修理。
四、驾驶员的管理
1.公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公司形象,争做文明驾驶员。
2.公车驾驶员必需具有驾照,不得将公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不得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不得酒后驾车。
3.保持车容干净,做到车身清洁,车窗光明,发动机洁净,车内无杂物,后备箱物品整齐。
4.未经允许不能用公车办私事或将公车开回家中。在此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各种损失均由当事人担当,情节特殊严峻者,集团公司将赐予辞退处分。
5.因交通违章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或违章超标的,公司依据被惩罚额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惩罚。
五、违规及事故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2.违反交通规章,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车辆在公务途中发生事故的,应先急救伤员,爱护现场向“122”报案,并马上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处理。
4.因公外动身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或赔偿,经交管部门鉴定我方有肯定责任的,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详细状况由当事人担当剩余费用的10%-50%。
5.由于驾驶人员违章驾驶及上述第1条情形造成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的,或对所驾车辆操作不当,未按操作要求驾驶,致使车辆损坏的,由驾驶人负担全部损失。
六、嘉奖方法
对工作仔细、全年无事故,节省用油,车辆保养、修理费用合理的司机,经集团公司各部门评议后在年终授予优秀驾驶员称号,并嘉奖500―1000元。
七、其他事项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试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办公室。
公车管理制度5
为确保公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行,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实现“勤俭节约、安全守纪、保障有力”的目标,现制定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如下:
一、中心综合部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的各种证书、保险资料和维修记录档案等内容。把车辆每次维修保养的.详细记录存档,作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的重要参考。
二、中心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当车辆需要维修时,由车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项目审批单》,报中心综合部审核,经中心主任和车辆维保负责人审核并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和平台维保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检查维修内容和换件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和试车,合格后,方可在维修厂的修车单上签字确认,并在车辆管理档案中详细记录每次维修情况。
三、车辆维修费用审核、报销方式按照花山区财政局财务制度执行,要求严格控制所有车辆的年维修总费用。未经申请而私自维修的车辆,一律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与技术档案不符合的,将不予报销,并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驾驶员责任心不强、维护保养不力、驾驶操作不当造成主要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由驾驶员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并追究其责任。
五、车辆在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回中心或者当场进行车辆维修的,要先报告中心主任和维保负责人批准,所更换的零部件应当随车带回,维修票据要经过用车单位人员签字证明方可报销。
六、车辆保养管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杜绝车辆超时保养。为保证出车服务质量,必须做到每次出车前对车辆进行一次内外清洁,出车任务保障完毕,返回到中心停车场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停放整齐、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公务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公车管理制度6
学校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为规范学校公用车辆管理,保证工作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l.公用车辆管理坚持在校长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的原则。
2.公用车辆调派坚持合理性原则,优先考虑教育教学中心工作需要。
3.公用车辆使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认真落实上级'公车封存'规定。
二、车辆调派
1.各科室申请公务用,需提前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公务用车严禁私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危重病人、学生急病等)可酌情处理。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
2.驾驶员应做到遵章守纪,熟悉各项交通法规及车辆机械常识,勤检查,勤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驾驶车辆。每次出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4. 驾驶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路线行驶。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
5.驾驶员报销车辆费用票据,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报校长签批。
四、车辆保养及维修
1.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同意,由驾驶员到4s服务店安排维修。
2.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自行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由驾驶员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安排维修。
3.驾驶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车、换件的。
4.驾驶人员应按车辆保养规定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
五、油料管理
1.车辆加油费用的.支付方式按照财务规定执行,办公室按各车辆实际所需,统一安排加油。
2.办公室不定期对公用车辆公里数进行抄录,核定车辆标准耗油量,结合实际情况检查车辆用油量。
六、责任追究
l、对不服从调度或联系不上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主任分别做出口头提醒、书面警告、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并登记备案;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校长研究后处理。
2.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本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3.对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因驾驶员判断不准确或出车前因发动机缺油、缺水,检查不准确造成损失的,视情追究责任。
5.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由驾车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进一步追究责任。
6.对不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或罚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7.驾驶员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8.驾驶员未经同意,擅自修车、换件的,其修车工时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公车管理制度7
1、本单位小车主要供应本单位领导工作用车、适当支配工作人员用车的.原则。
2、全部用车必需经主任同意,由办公室统一调度,无特别状况,不得直接要求驾驶员出车。办公室人员需要用车应提前预报办公室,未经同意私自出车责任自负。
3、严格掌握私事用车。干职工如特别状况需要用车,报经主任批准,方可用车。
4、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章,常常检查车辆,确保平安行车。晚上车辆必需停放在指定停车点,确保车辆平安。
5、车辆修理及配件购置应先向主任汇报,经批准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并由财务联络员伴同驾驶员将车开至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并签字验收后方可报销。
6、驾驶员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不得私自出车,若因上述缘由消失车辆的损坏、被盗、发生交通事故等,视情节轻重,赐予批判教育或辞退处分,并追究其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驾驶员必需遵守劳动纪律,听从领导支配,凡未出车时必需在办公室待令,不得随便外出,如有特别状况外出,必需报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保持通讯畅通。
公车管理制度8
1、自觉遵守医院行政管理制度,按是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2、车辆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服从安排,随叫随到,准时出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在出车过程中办私事面影响工作,保证用车任务的完成。
3、未经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及不安全事故全部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损失。
4、加强车辆保管和维护。车辆需维修时,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送修。注意车辆保养、内外部件、轮胎、油、水、电等是否正常,以保证正常使用。
5、司机要严格按照交通法开车,不得酒驾、穿拖鞋、接打电话、光身子、创红灯等违章行为,一切后果自负。
6、司机不得将车交于其他人驾驶,如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后造成的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包括人员伤亡及车辆损毁等)并对司机作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司机出车时,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毁的.,要及时向院办反应,并按交警部门的结论进行处理。
公车管理制度9
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申请调派,总经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予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1)公务车油料由财务部发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机代付,回公司凭发票实报实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及时报告。
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理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3发生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公司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5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6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7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8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9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0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1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接货时应仔细清点所装货物内容,做好交接记录,送达目的地后应准确发放所需物品,并与接收人做好交接登记工作,不得擅自挪用运送货物,如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22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与施行,总经办对其负有解释权。
公车管理制度10
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省开支,合理使用,削减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120抢救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抢救车主要用于120急症抢救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便转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转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对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转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支配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3、院领导黄州区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黄州区以外办公用车,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支配,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黄州区范围的,必需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便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4、医院全部职工用车原则上不予支配,确有特别状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赐予支配。
5、司机必需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担当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医院全部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需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参与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担当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准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把握车辆状况,合理调配。如遇特别状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准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缘由。
9、医院车辆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平安行驶。
10、抢救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需保持完善,不得随便挪用。抢救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11、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章,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惫驾车,凡因自身缘由违章或证件不全被惩罚,全部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12、院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全部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支配
13、医院车辆一般状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缘由,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需经院长同意后办公室方可支配借用。
二、车辆油料及修理管理
1、机动车辆的修理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准时向办公室报告,确需修理的由办公室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办理。
2、实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超出部分由司机负责。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出具加油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用车加油做具体登记。外出在外加油由办公室签字后,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入库报销。
3、车辆需要修理时,由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别状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准时根据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4、车辆修理必需在医院定点修理厂修理,修理车辆时,办公室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并注明修理部件、费用准时间等后,方可保养或修理。
5、车辆检修或修理费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领导核准,车辆检修或修理费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长核准。
三、司机管理
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晰,备查。
2、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干净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平安行驶。
3、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等均由本人担当,并追究责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担当相应责任。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禁止酒后开车,严禁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担当全部罚款费用。
5、车辆保养费、修理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及派车单报销。
6、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全部车辆驾驶人员必需听从统一指挥。
7、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急救物品、油、担架等),不得带“病”出车。
8、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车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公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规范行车安全行为,确保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保障及其他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加快推进公车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校党政发1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使用财政拨款经费、科研经费、学校自筹经费及社会捐款等资金购置的并以贵州师范大学名义进行登记上牌的车辆均为学校公务车辆,必须依照本办法纳入学校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配置合理、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公正的管理原则,建立动态精细化的管理系统,实现对学校公车从采购到处置全过程管理,切实做到实时的账账、账实、账事相符,确保公车用于公务。
第四条学校需购置公车,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首先提出预算申报计划、采购立项申请;其次在经学校相关部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报学校领导审批,计财处安排落实经费;最后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程序办理报批和采购手续。未经批准未按程序,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不得自行购置公务用车。
第五条因学校公车编制有限,原则上不鼓励使用科研经费购置车辆。确因科研工作需要使用科研经费购置车辆,在符合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及课题xxx方的预算批复的前提下,须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提出立项申购报告,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计财处核实经费,学校领导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程序办理报批和采购手续。
第六条车辆购置后,购车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贵州师范大学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流程》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并与学校签订公车使用承诺书,承诺承担用车过程中因使用者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而引发的法律、经济、安全、民事等责任,降低学校公车运行费用和责任风险。
第七条细化学校公车运行费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车辆,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承担车辆使用运行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学校公务车辆应明确专人驾驶,购车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落实并经常检查考评驾驶员职责。因工作需要,中层干部驾驶公务车,须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学校公车实行统一监管与分类归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公车的统一购置、入库登记、车辆清查、调拨调剂、统计报告、使用监管和办理报废处置手续等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其统一调度使用的校公务用车进行管理;各单位使用的公车,由各单位负责管理;科研经费购置的公车,由该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后勤保障用车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管理;产业开发用车由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负责管理。
第十条各归口管理部门和单位,负责各自使用和分类归口公车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公务用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学校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施归口管理范围内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二)负责本部门和单位使用的公务用车调度、使用、保管和维护保养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办理本部门归口管理的车辆交通运行管理费的缴纳、车辆年审等;
(四)负责加强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训、考核等。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使用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应落实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把好用车安全关,合理使用车辆,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及行驶执照、号牌、证件由使用单位责任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保管,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抵押变卖、丢弃报废,违反以上规定,后果由使用单位责任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驾驶学校公务车辆发生交通肇事或得知车辆被盗时,车辆使用单位责任人(科研项目负责人)及当事人必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学校保卫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口头和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鉴定达到报损、报废条件的或由于交通肇事需报废的车辆及其车辆行驶执照、号牌、证件等,须交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收回按有关程序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置。
第十五条学校各类公务用车,因各种原因需变卖、转让、报废等处置的,须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报批处置手续,并根据批复及时作出下账和账务调整。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使公务用车受到侵害、损坏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有权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学校研究决定。
公车管理制度12
一、计划原则
(一) 工作计划必须完整,不能缺项和漏项;
(二) 工作计划必须确保先进性,不能瞒报和虚报;
(三) 工作计划必须准确,条理清晰,节点明确。
二、计划构成
计划主要包括计划内容、责任主体、完成时间和考核标准。
(一)计划内容:是指具体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具体、明确,与实际一致,不得含糊其辞;
(二)责任人:每项具体工作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
(三)完成时间:每项工作均应有明确的完时间,完成时间必须与公司总体工作节点一致;
(四)考核标准:每项工作必须有明确可考核的标准,不得模棱两可。
三、计划节点
(一)年度计划:
公司在每年11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布次年公司年度计划,各部门据此编制部门次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时间为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年度计划考核周期为每年12月26日至次年12月25日止。
(二)月度计划:
1、每月25日前公司以书面形式下达各部门次月重点工作内容,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的工作计划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于每月的28日完成,交分管总经理审批,被修改一项扣1分,增加一项扣2分;
2、各部门员工根据部门负责人的月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计划,于每月29日前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3、 工作计划审批后,主管级(含)以上在每月最后一天将计划交行政人资部,以便监督落实和考核;各部门员工由部门统一存档,行政人资部实行抽查;
4、每年的二月份,月计划的发布和提交日期均提前2日。
(三)节点计划:
项目于公司确定之日起5日内,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和行政人资部通过会议形式制定倒计时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计划编制
(一)公司实行部门计划和个人计划相结合的管理形式,公司所有人员均需要制定个人计划;
(二)部门负责人计划等同部门计划;
(三) 工作计划采用统一的格式编制(见附件)
(四) 工作计划必须按以下要求编制:
1、主要内容: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分解及项目节点计划,公司阶段性重点工作,部门(岗们)职责内容,公司会议决议所形成的'工作事项,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事项;
2、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某项工作事项的具体日期,跨月度的工作事项要明确本月应完成比例;
3、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落实到个人;
4、目标设定:重点工作事项必须设定达成目标,跨度工作应设定阶段目标,并在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汇报;
5、 工作计划必须根据月计划的重点内容,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月工作计划中具体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五)在编制月工作计划时,上月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须纳入下月工作计划。
五、计划调整
(一)由于公司经营计划、重点工作、经营策略发生调整,各级人员相应进行工作计划的调整;
(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工作计划的,应书面报请计划审批人批准同意,并将审批文件交行政人资部备案。
六、管理职责
行政人资部负责监督各部门计划制定与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分解、监督本部门计划的实施与考核。
(一)行政人资部主要职能
1、负责督促实施、跟踪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向相关领导反馈信息;
2、负责建立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汇总、考核。
(二)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所管辖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与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所管辖部门工作计划,协调、落实公司重点工作计划的实现;
4、负责建立所管辖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并对部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强、分析和评价;
5、负责所管辖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七、计划考核
(一)考核方式:上级领导对直接下级月度工作计划进行考核,与每月5号前将考核得分报与行政人资部;行政人资部对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对重点工作进行抽查,对各部门月底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复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进行双倍扣除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得分;
(二)考核标准:
1、工作未完成,该项工作得零分;
2、本项权重分数,扣完为止。
八、计划得分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计划得分也将做为年度考评重要参考依据。
九、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由行政人资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如有特殊情况,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按特例执行。
公车管理制度13
一、车辆的使用调派
(一)职工上下班统一按时到指定地点乘车,否则不再接送。
(二)因工作需要派车的,属县内和镇内用车的.,由分管领导向镇长提出,由镇长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车,到县外办公用车由党委书记决定是否派车。
(三)各办公室确须到县上报送资料的,各经办人员先告知党政办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向镇长请示同意后,在工作日上午10:30和下午17:40点左右调度车辆统一送资料;确因时间紧急要立即上报的资料,经报告镇长后,由镇长告知党政办主任安排车辆。
(四)严禁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凡违反规定的,根据情况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因工作确需要另外租车的,由业务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安排党政办统一派车。否则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六)车辆驾驶员随时保持在正常工作状态,工作日原则上应保持一名驾驶员在镇政府待命;驾驶人员违反规定擅自出车的,给予警告,并视其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解聘处理。
二、车辆的保险、维修和加油
(一)机关车辆实行定点保险。
镇机关车辆所有品种保险须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党政办统一定点购买。
(二)机关车辆实行定点维修。
1、车辆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必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随时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卫生,确保车况良好。
2、车辆需要维修及零配件更换,由驾驶员填写《阳春镇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报修单》(以下简称《报修单》,经党政办主任会同定点维修厂家核定,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送定点维修厂家维修。
3、车辆修理完毕,定点维修厂家应出具《汽车修理出厂合格证》,填写《阳春镇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费用结算单》交送修单位审核。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与定点维修厂家办理结算。一般每季度结算一次,采用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4、因本地定点维修厂家无法维修,确需送外地或本县非定点维修厂家维修的公务车辆以及车辆外出时因故障确需在外地修理的,须经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5、车辆维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一般故障要做到自己排除和检修,在送厂检修期间,驾驶员要到场把好质量关。
(三)机关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1、镇机关车辆用油实行定点加油,并实行登记制度,驾驶员每次加油要如实填写登记卡并签字。
2、车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外加油的,事后应经用车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3、党政办负责车辆用油登记、审核等管理,并每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油耗进行单车核算,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方可报帐。
公车管理制度14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私营企业在我国的经济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这些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公车的支持。然而,由于一些私企对公车使用管理存在缺失,导致公车使用不规范、浪费资源,甚至出现不正用车的情况。因此,建立私企公车使用,规范公车使用,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制度,规范公车使用
为了规范私企公车使用,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公车使用制度。应包括以下个方面:
1. 公车配备标准:明确公车的配备标准,包括车型、品牌、价格,以保证公车的品质和使用寿命。
2. 公车使用范围:明确公车使用的范围和用途,包括公务用车、业务用车,以避免不用车。
3. 公车使用流程:明确公车使用的流程,包括用车申请、批、调度、还,以确保公车使用的透明度和性。
4. 公车使用管理:公车管理制度,包括公车保养、维修、保险、年检,以保证公车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二、加强监管,管理
制定完善的私企使用管理制度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管,严格执行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 加强领导责任:私企领导应对公车使用管理负起最终责任,确保公车使用规范和公车资源的合理利用。
2. 批严格把关:对公车使用的批应该严格把关,确保公车使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强化调度管理:对公车的调度管理应该加强,确保公车的使用和还及时、规范。
4. 加强检查监督:加强对公车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公车使用中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了制定完善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和加强监管,还需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公车使用氛围。具体措施如下:
1. 增强公车使用识:加强员工公车使用识的培养,让每个人都知道公车是企业的财产,应该珍惜和合理使用。
2. 宣传公车使用管理制度:通过内部宣传、培训方式,让员工了解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车使用的规范和要求。
3. 推行公车使用奖惩制度:建立公车使用奖惩制度,对公车使用规范、节约用车的员工进行彰和奖励,对不用车、浪费用车的员工进行惩罚和警示。
综上所述,建立私企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车使用,加强监管,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是私企公车使用管理的关键。只有这样,能更好地保护公车资源,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公车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规范和合理调配、使用好(车牌号:)公务车,保证行车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公司为便于车辆管理和维护保养,车的驾驶人员由公司指定(见附录一);
2、车因公用车由市场部负责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因公用车由总经办负责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3、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
4、车辆设置“公务用车记录表”,使用前由车辆管理人员登记使用时间、行车地点、用车事由;
5、确因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的,应事先请示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在总经办办理用车手续,填写“非公务用车记录表”;非公务用车使用人须支付汽油费、过路费、违章罚款,并承担全部责任;总经办在考核公车月度里程数时,应扣除非公务用车所产生的里程数。
6、车辆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油卡由总经办保管,并设置“车辆用油登记表”,记录每次加油的里程数和加油量。
第三条车辆管理
1、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用车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总经办和瑞风车驾驶员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日或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停放在公司的停车位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私用;
4、公车的.保险、年检、油料由总经办负责。因公用车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按照谁使用谁承办的原则参照公司财务制度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5、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每月初车辆使用部门将上月填写完整的车辆各项记录表交总经办存档,作为备查和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因公用车出现的违章罚款,驾车人承担金额的50%。因路边违章停放造成车身损坏和违章罚款,有关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车人或借车人承担;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经办联络,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车辆检修
1、公车的检修需到总经办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示分管总经办的公司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第六条其它
1、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卫生,保持车内整洁有序;
2、车辆外借与外借车辆事宜统一由总经办安排管理;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附录一:公车指定驾驶人员名单
附录二:公务用车记录表
附录三:非公务用车记录表
附录四:车辆用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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