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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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
一、预防烫伤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不允许幼儿进营养室、保育员室(门随手关)等危险地区。
3.幼儿尿湿衣裤,盥洗前,一定要试好水温(用手背试水温)。
4.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5.冬季取暖期间,保证热水袋的安全。
6.水箱上锁,水温适宜。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保健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防止食品进入气管。
6.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7.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携带各种饰物。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进的.食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防止不新鲜食品入园。
4.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保健教师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5.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五、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
3.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六、防止触电
1.录音机、手提电脑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洗衣机用后及时断电。
3.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4.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2
1、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幼儿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间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看护,交接班前都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给值班人员配备必需器材。
5、设立值班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幼儿园行政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3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4
1、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韦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接送工作。
2、对幼儿要有爱心,不得打骂体罚幼儿。
3、按规定的路线接送幼儿,不得私自改变路线。
4、跟车老师安排幼儿等车点和等车时间。
5、按规定的上学放学时间准时随车接送幼儿,不耽误幼儿上学、放学。
6、不漏接、漏送一个幼儿。幼儿上学迟到,没有准时到等车点候车的.,跟车老师应电话通知家长,与家长沟通后方可示意司机开车。幼儿放学上车后,跟车老师应清点人数,幼儿到齐后方可示意司机开车。
7、幼儿上落车时,跟车老师站在车门旁边,扶助小幼儿上落车,幼儿上车后清点人数,并确认周围无人时方可示意司机开车,幼儿下车后叮嘱幼儿要及时回家或回学校,不在路途玩耍。幼儿要过马路的,必须送幼儿过马路。
8、维持乘车秩序。教育幼儿行车时不可离座或伸头、手出车窗,不准大声喧哗,不能吵闹打架,不向车外扔杂物。
9、教育幼儿爱护车辆公物,不得随意破坏座椅、车窗,不得随意丢垃圾,保持接送车卫生清洁,做到文明乘车。
10、车上常备外用药品,熟记应急电话,以便急时使用。如幼儿有突发疾病,立即送往医院,并尽快与家长联系。如遇交通事故,要保护好幼儿,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交警。
11、顾全大局,要和驾驶员团结合作,积极和学校老师配合,确保幼儿人身安全,顺利完成每天的接送工作。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5
一、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园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
二、幼儿园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检。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三、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学期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及原料。
五、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六、幼儿园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县幼儿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部门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规范,幼儿园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未经县教育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班的全面教育教学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几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
三、认真执行生活日程,严格按照生活常规要求,培养幼儿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户外活动时间,做到动静交替,使幼儿保持良好情绪;
四、制订学期、月、周、日计划,并结合本园本班的实际情况,做好教材、教具的准备,认真备课,保证计划的落实;
五、认真进行课堂教学,要求用直观的游戏形式,让幼儿多看、多听、多想、多说、多做,调动幼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意个别幼儿的差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游戏的质量;
六、课外时间开展各种游戏、排练文艺节目及开展体育锻炼,并负责组织幼儿观察、劳动、娱乐及各种节日活动;
七、全面了解每个幼儿,负责建立本班幼儿教育教学档案;主动与本班教师及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本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工作及生活护理。培养幼儿文明卫生习惯及良好进餐习惯;
八、对幼儿进行初步的“五爱”教育,培养幼儿优良的品德、文明礼貌的行为、活泼开朗的性格。
九、做好家长联系工作,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与家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6
一、幼儿园应当严格遵照执行《xx市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文件制度汇编》的有关规定,切实作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现根据幼儿园工作的特点,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作出补充。
二、安全保卫方面。
1. 规模较大的幼儿园,应健全门卫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传达室应设有值班电话、时钟,并友值班记录。健全园外工作人员入园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闲杂人员和园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园内。
2. 严格遵守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情发生。
3. 保证园(班)房屋、场地、房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消除安全隐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发生。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4. 制定完善的消防制度,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及上下楼梯的安全。在显著位置粘贴通行标识。配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对过期消防器材应及时予以更换。
5. 园内及班级应保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安全、有序,无杂务。使用的洗涤用品、消毒液、灭火剂等危险物品,须妥善保管,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6. 工作人员下班要检查门窗、水、炉火、切断电源,作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三、饮食卫生及卫生保健方面。
1. 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法规和有关制度,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签字备案。
2. 食堂应具备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严格遭受卫生操作规范,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食堂要保持整洁卫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
3. 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四十八小时留样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4. 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5.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6. 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专人负责对幼儿餐具、用具、被褥、玩具、图书、活动场所、食堂等定期消毒。
7. 稀粥、采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8. 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幼儿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与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午报告。有条件的',应设立卫生保健室。
9. 幼儿入托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组织幼儿和教职工定期体检,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入园前要经过医生的全面检查。凡发现教职工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含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精神病等必须立即离岗。
10. 药品应严格管理,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11.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四、 幼儿接送方面。
1. 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幼儿园必须与家长签定接送幼儿协议,严格履行幼儿接送手续,严防幼儿走失。
2. 幼儿园购买或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幼儿的,应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幼儿专用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接送幼儿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证分周期没有计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3. 家长进园时必须向门卫出示接送卡,到班级后将接送卡交给老师后,方可将幼儿接回家。家长不能独自让幼儿进园内玩耍。
4. 幼儿原则上由父母亲亲自接送。如果托他人接送必须事先与班级老师联系,委托人凭书面依据接送卡以及有效证件接幼儿。
五、 活动安全方面
1. 幼儿园必须做好晨检、午检工作。室内外活动及游戏必须提前备有应急防护措施。
2.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时,应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保教人员应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等,配备相应设施。保教人员应严密监护、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
3. 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出现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
4. 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践能力,切忌组织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5. 加强纪律教育、安全用电常识教育及防火防水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防护意识。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食堂、开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6. 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7. 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在口内含食异物或将异物塞放在鼻内或耳内。不让幼儿携带小刀和锋利的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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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经费投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幼儿园每年年初必须设立安全工作专项经费对学校消防设施、安全奖励、安全培训的经费投入应设明细账、专款专用,足额保障,及时报销。
2、幼儿园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有关安全方面责任落实到人。定时和不定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和幼儿遵守安全规则情况,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3、幼儿园做好治安、防暴、防盗、防火工作;
4、加强检查,严防玻璃、砖石等高空坠落,在第一时间内消除所发现的危房、危墙、危树等各种危险隐患;
5、抓好用电安全,消除幼儿园不安全的用电和不合理的`电器安装;
6、幼儿园应配齐必备的急救药品;
7、抓好卫生管理和督促检查,严防食物中毒和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8、幼儿园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9、幼儿园要严格安全值日制度,值班老师必须按时到岗,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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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和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1、幼儿园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三层,200m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2、幼儿园与易燃易爆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得有踏步。
3、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4、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和房间为25。m;(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0m。
5、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2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管道。
6、幼儿园内不得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幼儿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不小于1。3m,灯火距地面不小于2m。
2、学校内营火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器等。
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消防设施。
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0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m,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距离不大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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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幼儿园园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园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管理规范,责权明确。
3.安全教育,共同参与。
4.安全监督,及时报告。
第二章责任体系
第四条管理职责
1.幼儿园园长负责全园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完善安全制度,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演练。
2.幼儿园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组织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和方案,并监督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幼儿园教职工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主动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参与安全演练和培训。
第五条安全员配置
幼儿园根据园舍规模和人数配置相应数量的安全员,安全员负责幼儿园内安全事务的监督和处理,并定期进行安全巡查。
第六条家长责任
1.家长要配合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关注幼儿园的安全情况,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活动和相关培训。
2.家长要遵守幼儿园的安全规定,确保幼儿交通安全,不过度依赖幼儿园的安全,主动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第三章安全措施
第七条安全设施设备
1.幼儿园应设置门禁系统,保证园舍的出入口安全。
2.幼儿园应配备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器材、疏散通道等,确保消防安全。
3.幼儿园应有适宜的安全科技设备,例如安全摄像机等。
第八条消防安全
1.幼儿园应每年进行定期的消防检查,确保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2.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教职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幼儿园应落实消防通道的畅通,定期进行安全巡查,防止堵塞。
第九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行动流程。
2.幼儿园应配备专业的应急处理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教育
第十条安全教育内容
1.幼儿园应定期开展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包括防火、防汛、疏散逃生等。
2.幼儿园应根据儿童的认知特点和年龄差异,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课程。
第十一条家长安全教育
1.幼儿园应定期举办家长安全教育培训会,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幼儿园应制定家长安全手册,向家长提供安全知识和防护方法。
第十二条教职工安全教育
1.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教职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幼儿园应加强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教职工安全责任制度和考核机制。
第五章安全监测和评估
第十三条安全巡查
1.幼儿园应每天进行园舍安全巡查,包括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
2.安全员要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评估
1.幼儿园应委托专业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定期的安全风险评估,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2.幼儿园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及时消除风险。
第十五条安全报告
幼儿园应每月制作安全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园舍的安全情况,真实记录安全事件和事故的处理过程。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奖惩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督机构的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奖惩制度
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个人,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幼儿园制定并组织实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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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三、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证照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合格证等证照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应悬挂或摆放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餐饮服务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许可项目应与实际情况和营业执照相符。新建、扩建、改建餐饮服务单位,按规定程序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各种证照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三、由专人负责管理单位各种证照,按相关法规规定按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审验、变更、换发手续,避免持过期失效证照。在领取变更、延续后的新《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应当将原《餐饮服务许可证》交回发证部门。
四、《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的,应当于遗失后60日内公开声明《餐饮服务许可证》遗失,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餐饮服务许可证》毁损的,凭毁损的原证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五、餐饮服务经营地点或者场所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明复印件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
六、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海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类别、备注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规模聚餐活动。
三、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四、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五、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六、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 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七、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八、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等中毒。
九、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
十、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于2小时内上报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
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
灼伤。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幼儿园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政府主导、属地管辖、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接送幼儿车辆分为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和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包括幼儿园自备或长期租用的客车、专业道路客运企业的客运车、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体客车、单位接送员工子女上下学的自备客车和社会力量购置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
第四条、幼儿园明确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校幼儿园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
第五条坚决制止农业机械(拖拉机)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做好对接送幼儿车辆的牌照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车辆参保及接送幼儿时间、趟次等情况的登记造册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幼儿上下学管理办法和处置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作预案,堵塞安全漏洞,定期报告安全情况。
第七条、幼儿园负责本园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幼儿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规教育;各民办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本园校车驾驶员及教师学习交通法规、安全防范、应急知识;每学期开学初,各幼儿园要对幼儿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对本园幼儿乘车、家长接送、步行的人数等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管理资料。
第八条、幼儿上下学原则上实行家长接送,学校、幼儿园制定接送方案、接送制度,并建立相关台账。非寄宿生学生上下学实行路队管理制度。寄宿生上下学实行以乘坐客运班车为主,步行或学生家长自行接送为辅的交通方式。
第九条、增开的学生上下学专趟在接送学生时不得搭乘其他人员和超载行驶。
第十条、发生涉及幼儿人身安全的。各类交通事故,按要求及时报告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妥善处理,全力救护伤员,减少学生伤亡。
第十一条、建立幼儿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力、玩忽职守而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3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班级、行政办公室、电子备课室、活动室、水房、食堂、厕所、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要严格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DVD、电风扇、空调、电灯、消毒柜、开水器、多媒体等电源由本办公室(班级)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放学或使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电器设备,开水器、消毒柜、紫外线灯、打印机、多媒体、光纤总控等设备,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
4、做到节约用电和充分利用资源相结合。为确保用电安全,班级使用空调时,禁止两台空调同时启用。
5、禁止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班级老师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当天的主班老师。中午时段用电管理责任人为保育员老师。
2、各行政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本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
3、电子备课室、电子总控室、各活动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
4、教学区、办公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总电源控制开关和紫外线灯控制开关,由门卫负责管理,晚上放学后负责检查全园所有照明、电器设备电源是否关闭。
5、食堂、水房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由园委会研究决定。责任人发现用电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若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电工每月要对全园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器开关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用电安全。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3、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室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二、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三、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五、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六、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九、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5
(一)进出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
4、在,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幼儿园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幼儿园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与实不符的,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在教育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幼儿园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幼儿园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门卫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幼儿园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幼儿园门卫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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