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20 09:09:49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校车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经典[15篇]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1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负责检查校车超员情况,负责学生上下车的秩序与安全。校警必须认真填写接交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车主负担。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车主自定。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司机不允许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接学生时不要靠近学生,要离学生5米外停车。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9、车主责任

  (1)负责在各村站点接学生上学,上车后学生的安全由校车车主负责。到校后照管人员负责把学生送到校门内(幼儿学生要送到班级),然后与警卫教师接交签字(幼儿班的学生与班主任接交签字)

  (2)放学时,到学校指定地点接学生上车,并与相关教师签字接交,上车后,车上的安全由车主负责。

  (3)送学生到各村指定站点,并把学生交到家长手中,极端天气,家长不接的,要电话联系,和家长当面接交,否则,出现事故校车负责。

  10、校车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及时自行处理。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2

  为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及校园正常秩序,加强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的管理,特制定新文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校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责任领导允许不得入校。禁止饮酒后驾车出入校园或在校内移车,一经发现,移送交警处理。

  三、下课学生活动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Km/h),禁止鸣笛;周五校车发车期间,禁止任何其他机动车出入校园。

  四、食堂、后勤、物管、教学服务部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必须与校内相关采购责任人联系后,方可入校。车辆入校后,必须严格按照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禁止驶入步行道及足球场,按位停放,不得停放在学生出入路口及活动区域。

  五、学校教职工车辆分别停放在划定停车位的指定停车区域,车头一律朝外,校门口停车场东侧停放深色车辆,西侧停放浅色车辆。

  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七、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安全办,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八、探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人员随行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校门口,到门卫室联系教职员工、班主任或生活老师确认并登记后步行进入校园探。

  九、如有违学校《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及停放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直至启动“110”一键报警系统,请求上级相关部门参与处理。

  十、机动车在校园内未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的教职员工扣安全目标分1分/次,若为校外车辆则追究允许其入内教职员工连带责任。在校园内发生一般性车辆刮擦事故,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立承担。在校园内发生人员伤亡的较交通事故,由交通主管部门依规处罚,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立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赔偿及连带责任;若当事人为校内教职员工,并处扣发全年绩效奖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xx〕87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学校安全处为校内所有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动态、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机动车辆的出入和停放管理

  第四条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工亲属、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本校教职员工的车辆凭“临沂一中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

  3.凡参加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3.特种车辆(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第五条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

  2.严禁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

  3.基建各类工程车必须到安全处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线路上行驶。

  第六条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学校根据校舍改造情况给各部门划分停车区域),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需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内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由车主自行负责。

  3.爱护停车场地内的所有设施、装置及其他车辆,导致损坏的,导致损坏的肇事车主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不要在停车场乱扔垃圾,保持停放场地清洁卫生,禁止在停放场地内擅自维修,清洗车辆。

  5.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栓15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6.来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来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安全处批准。

  第四章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七条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停放,停车落锁,严禁乱停乱放(学生车辆不准放在教师停车区域)。车辆在校园内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第八条学生不得在上课时间骑车出入校园,有特殊情况请家长接送或打车回家。

  第九条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第十条学生尽量不要骑一些高档山地车和电动自行车上学。

  第五章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先与教职员工签订“校园机动车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书”,然后办理“临沂一中机动车辆校园通行证”。凭通行证进入校园(原来办理的通行证停止使用)。

  第十二条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违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第十三条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巡逻督查,对违规定行使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给以通报或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此办法由临沂一中安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遵循本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者,一律按本办法执。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4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状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务必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务必在当日记录中做个性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务必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务必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务必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务必持续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务必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能够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务必出示接送卡。

  6、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推行,(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四、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此规定由岳塘区友谊学校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5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进出校门和在校内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车辆进出校门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上学、放学进出校门期间,教师车辆必须给学生让道。教师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按规定车位停放。不得乱停乱放。校车停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前。传达室西停车场不再安排停车,备上级领导来时停车用。教师的轿车停放在学校大门北、中学楼北停车场和小学学生厕所以南地带。教师其他车辆停放在小学楼A楼和B楼北幕墙下坡道上。

  3、车辆到位后要锁好车,注意防盗。但必须关闭防盗音响和防盗灯。

  4、校内严禁鸣笛。

  5、要自觉维护好自己的车辆,做到不漏油、排气流畅,不乱扔废物,自觉讲好卫生。

  6、以上条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任制扣分。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小汽车和摩托车以及外来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园内的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教师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严禁酒后驾驶。

  2、车辆在校园内掉头时,跟车人员要在车辆后面指挥。

  3、教师私人用车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教师停放的`摩托车要上大脚架,并锁上防盗锁。

  4、各种车辆在校园内要限速慢驶,车速不能超过10公里/小时。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校园内不准超车,不准鸣号。

  5、上学、放学时,门卫管理人员在学校门口指挥交通,值日领导管理学生秩序和纪律。

  6、教师私人用车在进出校门口时,要坚持行人优先的原则。

  7、家长接送车严禁进入校园,只能停放在学校社区门口的车位内。

  8、来校办公务的外来机动车辆,经与门卫人员联系,获得同意并备案后,可以进入校园。车辆要慢速行驶,按指定地方停放。

  9、因学校运输需要的各种车辆、以及外来送水、送书等货物运输的大型车辆,应在确保校门口无学生进出时方可进入校园,并要安排跟车人员下车步行,指挥车辆到达指定停车点。

  10、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学校批准,登记备案,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方。

  浦南小学

  xx年xx月xx日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6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惫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常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常常检查车辆运载状况,发觉问题刚好解决。

  7、驾驶员在园内行驶车速要慢、慢、慎。

  8、接送幼儿的车辆,行驶车速严格根据规定行驶。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状况下,违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箭或撤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运用。

  2、违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行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平安技术措施。向旁边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帮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状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园所各负担一半。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牢靠、转向敏捷,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需保证在不延误会送幼儿的状况下,进厂修理(特别状况例外)。

  3、车辆需修理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修理车辆出厂,司机必需细致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马上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支配检修。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7

  1、学校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的日常管理,按日对驾驶员进行考勤;

  2、学校车辆应首先确保公务用车及职工通勤,用车应先经办公室报领导批准,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无权私自调用车辆;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因私自出车造成的后果,除责任自负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薪、停职或解聘处分;

  3、燃油由办公室购卡统一充值,每月记录行驶里程及加油数量,按月统计油耗,发现超支严重追究驾驶员责任;

  4、驾驶员要认真记录好加油数量及对应的'行驶里程表,月底统一报办公室统计;

  5、办公室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格考核;一年内无责任事故给予一定奖励,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知识不达标禁止上路;

  6、凡车辆保养、维修、更换配件等,由驾驶员申报,由定点维修单位造出预算,交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修车店修理;

  7、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因个人责任违反交通规则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8、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定期清洗车辆,做到车外无灰尘,车内卫生整洁;

  9、平时要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并做到小故障不过夜,大故障及时修理;

  10、教职工上下班专车及校长专车停放北校区,其他车辆停放南校区,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入库及保管工作,确保停车安全;

  11、招生期间车辆由招办和办公室协调解决,燃油费用计入招生成本。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8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并锁上大小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学校要密切关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解决,防止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9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生命安全,依据《滨州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校车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协助校车公司做好校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2.驾驶员必须符合准驾车型,具备校车驾驶资质,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驾驶员要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4.建立随车照管员跟车制度。每辆校车每天有一名照管员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照管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5.驾驶员、照管员要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10

  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和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20xx年3月31日教职工代表会讨论通过)。

  一、总则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的管理

  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车辆出入

  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门进出。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

  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4.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办,安全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被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

  8.原则上不是校园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车辆停放

  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

  (1)本校教职工车辆上下班时间严禁进入校园停放。

  (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南操场。

  2.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3.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场。

  三、非机动车的管理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

  4.所有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

  四、管理办法

  1.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有关规定或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外,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

  (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

  (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

  (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

  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如与相关规章制度相,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会。

  2、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小客车、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3、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更好地服务老干部,确保老干部用车和安全,同时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指定专人分管。分管领导负责做好车辆的安全管理、安排使用、出车登记,协助做好故障维修以及与车辆相关的燃料费、桥路费的审核和老干部乘车费的汇总和收取等工作。

  二、车辆主要用于服务老干部。老干部用车应当优先安排,其他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准借用,确需借用必须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且先加油后用车。

  三、燃料费按每百公里十公升计算,实行奖罚制度。严格按照派车单和行车里程予以核算,节约归己,超支自付,节约多少公升则奖励多少元现金。

  四、小车修理必须先由司机向分管领导提出,并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方才进行修理。如遇突发性修理,可由司机临时处置,但应及时分别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修理情况。否则,将不予报销。

  五、车辆借用。必须坚持“车随司机走,司机跟车跑”的原则,车辆一律不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取消司机驾驶该车资格,若发生责任事故,则由司机个人承担。

  六、司机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安排。未经安排而出车者,无论公事私事,一旦发现后则扣除司机当月出车补助的三分之一,且谁出问题谁负责。如果因管理不善而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关领导要承担一定责任。另外,司机一定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在紧急情况时出现关机误事的,则扣除司机当月的通讯费。

  七、强化司机安全责任意识,杜绝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车辆无特殊安排必须当日归库,若发现一次库外停放的则予以警告,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就扣除该车司机当月出车补助或年度奖。如果出现问题的,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

  八、加强学习,增强司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维护保养水平,爱惜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确保老干部用车和安全。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11

  1、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要规范行驶和停放,机动车原则上要停车入位,切无停车位时要选择在适当位置停放做到整齐、有序,严禁占道停车保证道路通畅。教学楼、图书馆前原则上不准停放机动车。

  2、在校园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应当慢速谨慎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主动避让行人师生。

  3、严禁闯禁、超车、急转弯和鸣笛。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练车。

  4、禁止150cc以上大功率摩托车(含150cc)进入校园。

  5、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载有重物、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须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校园。

  6、为学院建筑工程施工的车辆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避免高峰时段出入校园。

  7、收废品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如确实需要进入校园的需由各系(部)、各单位开具证明并经保卫部证实盖章后方可进出学校。

  8、各单位因组织活动需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须事先与保卫部联系并按规定行驶路线行驶和停放,必要时由保卫部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9、保卫部将组织保安人员加强校园巡查,对违规行驶或停放的`车辆及时纠正并定期进行通报,对不服从管理的车辆收回其车辆通行证。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12

  校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华星学校《关于度校车使用和管理制》执行,现就维修保养规定如下:

  一、保养

  (1)各类校车由校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每辆车外部清洗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每半月定期保养一次,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3)油料油卡由财务部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并带驾驶员一同加油,填写清耗登记并由驾驶员签字。

  (4)每月管理部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二、修理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需维修应事先向校办公室上报、检查、核准、备案后,由该校派专人与司机一

  同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校办公室主任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三、保险、年检

  (1)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学校派专人会同驾驶员一道办理。

  (2)校车年度检验应由学校派专人会同校车司机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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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车管理制度13

  一、学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必须到保卫处登记办理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车辆通行证,凭证通行;外来车辆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凭有效证件领换临时通行证方可在校区通行。

  二、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要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任何车辆禁止随意停放。

  三、校内机动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不得占道停放,行驶途中应主动礼让行人。

  四、骑电动车、自行车下坡时应减速慢行或下车推行,防止出现事故。

  五、由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每周对车辆停放进行一次检查,并登记违章车辆信息,对超过三次违规停车的.人员进行通报,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其车号。停车秩序和文明单位评比挂钩。

  六、各部门、单位加强对职工、学生、职工家属、临时用工、施工人员的规范停车宣传教育,通知到每一个人员。

  七、对不听劝阻,阻挠公务,无理取闹的人员由学校严肃处理。

  八、遇有大型活动,车辆的停放须听从保卫处工作人员的安排。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14

  一、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包车的,应当向专业客运单位承租,及时审查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三、幼儿园使用校车应当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校车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校车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四、3岁以下幼儿不得乘坐接送校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幼儿;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幼儿园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或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应当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车运行过程中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随车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六、校车违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幼儿园,幼儿园应当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幼儿园要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八、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对幼儿园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15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可打电话通知家长,无人接幼儿必需送回园里,绝不行以让幼儿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加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在不违交规状况下经园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幼儿,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未成年人不允许接送幼儿,若要代接司机在接到家长托电话后方可将幼儿交予代接人。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需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路边或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需持有总务主任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否则后果自负。

  3、除幼儿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园里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需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状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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