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12 08:27:34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使用管理,节约支出,减少浪费,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安全系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直接管理校车,由后勤服务中心具体管理人员负责派车。

  二、学校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务中心填写出车单,统一安排发车,合理使用。

  三、学校各部门用车必须按行车路线行驶,中途不得改变路线,不允许以单位出车办理私人之事。

  四、学校车辆原则不外借,如特殊情况,要经学校校长批准,方可派车。

  五、上班时间外(包括节、假日、晚上)因公用车的,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车。

  六、节假日校车必须停在学校内,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经校长或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将校车开出学校的,如果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八、学校车辆必须在市内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养、定点维修、定点购买保险。

  九、司机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违章行驶、停放,全部责任由司机自负。

  十、学生外出训练、比赛等活动,由学校专职司机接送。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2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生命安全,依据《滨州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校车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协助校车公司做好校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2.驾驶员必须符合准驾车型,具备校车驾驶资质,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驾驶员要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4.建立随车照管员跟车制度。每辆校车每天有一名照管员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照管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5.驾驶员、照管员要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3

  一、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校车。学生入园、出园,都由家长自己接送。

  二、确有需要必须租用校车的,一定要租用有资质、有承担安全风险能力的客运公司的车辆。

  三、必须与用车所在单位和司机本人签订责任书。

  四、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时必须有教师跟车监管和保护。

  五、所有校车必须按交警核定的载乘人数搭载学生,严禁超载。

  六、驾驶人员每天在出车前必须对车况作全面检查,并定期维修。做到安全出车,平稳行使,严禁超速。对屡次超速、超载的校车坚决予以取缔。

  七、建立校车及司机的专项档案,加强管理。

  八、教育局联合交警大队不定期对校车的载乘情况作突击检查,严厉处置超载行为,对发现校车有多次超载行为的幼儿园取消其办园资格。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4

  学校(幼儿园)对经批准投入运营的接送幼儿和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的校车和乘坐校车的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固定位置、固定线路、固定人员、搞好交接、做好记录、无缝对接”的原则,做好校车和学生的管理工作。校车需进入校园的,一律在固定的停车位置交接学生。

  1、学校(幼儿园)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园)校车的安全管理。校(园)长是所在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培训、隐患整改、应急处理、责任追究、信息报送等系列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校车安全工作,做到制度上墙、职责上肩、责任到人。

  3、及时收集整理校车管理相关资料,尤其要完善学生乘车、交接管理等相关资料,保证校车管理每天的工作记录填写详实准确,并由学校及时存档备查;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和乘车学生档案,学生档案应包括乘车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居住地址、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班主任联系电话等情况。

  4、学校(幼儿园)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等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与校车所有人、学生监护人签订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家庭、车辆等各方责任。

  5、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每天接送学生制度,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值日交接教师。明确领导、班主任、值班老师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明晰、分工到人。

  6、校车服务提供者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和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应做好校车的日常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7、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8、校车服务提供者应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做好照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随车照管人员要引导、指挥、维护学生上下车秩序,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要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制止驾驶人在饮酒、醉酒后或者身体严重不适情况下驾驶车辆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要核实学生下车人数,逐个登记确认,与司机确定乘车学生巳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要做好与监护人、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

  9、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幼儿园)要针对校车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10、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和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学校要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拒绝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机动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1、校车服务提供者须配备校车监控系统、安装监控平台,实现学生人数上下车统计、车内实况、校车行驶位置、校车车况等信息监控,并实行实时监控。

  12、学校(幼儿园)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核载人数和学生(幼儿)居住地等情况科学严密地制定学生(幼儿)每一班次乘车座位安排表,实行“实名制”乘车,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幼儿)名册,并将乘车座位安排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免发生错误。

  13、校车司乘人员要固定每车各班次学生名单,将每名学生的照片贴放于校车内的显要位置,并做到根据乘车学生的变更及时更换,要对照座位安排表和实际乘坐学生进行一一核对,做到定人、定车、定位、定次、定时。

  14、学校(幼儿)要规定校车接送学生时间,不得随意提早或推迟放学;校车要在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接送学生。

  15、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实行人车分流,学校(幼儿园)应为校车提供平整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专用停放场地,并明确固定的停放位置和停车方向,划定校车在校(园)内的行驶路线,学生(幼儿)须在指定位置统一候车和上下车。

  16、建立学校与校车公司的联络制度。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公司要加强联络沟通,定期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例会和情况交流会,认真研究解决校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17、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考核制度,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考核考评,对相关管理人员予以奖惩,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18、遇大风大雨、冰雪天气、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由学校(幼儿园)报教育局同意后可调整作息时间或暂时停运校车。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5

  校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华星学校《关于度校车使用和管理制》执行,现就维修保养规定如下:

  一、保养

  (1)各类校车由校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每辆车外部清洗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每半月定期保养一次,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3)油料油卡由财务部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并带驾驶员一同加油,填写清耗登记并由驾驶员签字。

  (4)每月管理部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二、修理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需维修应事先向校办公室上报、检查、核准、备案后,由该校派专人与司机一

  同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校办公室主任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三、保险、年检

  (1)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学校派专人会同驾驶员一道办理。

  (2)校车年度检验应由学校派专人会同校车司机负责办理。

  校车幼儿园校车中国校车网校车保养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通用6篇)6

  为了加强营运校车技术状况的监督管理,使营运校车随时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负责人员

  营运校车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安全牵头,汇同安全员与修理厂一道具体负责实施。营运校车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公司统一组织检查,各校车驾驶员自查。

  二、公司检查

  公司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季度检查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检查时由公司安全员与修理厂派人参加。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由修理厂抽出技术骨干,在公司安全员与驾驶员的配合下进行检查。

  三、驾驶员及跟车人员自查

  驾驶员及跟车人员自查由当班驾驶员及跟车人员按驾驶员及跟车人员的`工作规范,每天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有两人以上对班的车辆,交接班时应交接车况,交接班驾驶员应照例进行三检。检查中如需修理厂配合的,要求修理厂配合。

  四、公司检查的内容

  (一)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连接是否紧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横直拉杆球头间隙是否过大,锁紧螺帽、转向节臂、方向机垂臂连接是否牢固,开口销是否齐全有效;

  5、转向节锁紧螺帽间隙是否适当,有无松旷;

  6、轮胎螺栓、半轴螺栓、传动轴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

  7、钢板及钢板吊耳有无折断,骑马卡螺栓、中心螺栓是否紧固;

  8、燃气管道、钢瓶、减压装置固定是否可靠,有无漏气现象;

  9、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1、车身内外是否整洁,铆钉有无松脱、缺损,保险杠、发动机罩、加气、加油口盖固定是否完好,车身外有无大于400平方厘米(20cm×20cm)的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

  2、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3、车窗玻璃、挡风玻璃固定是否完好,有无缺损,胶条是否完好,车窗及车顶有无漏雨现象;

  4、座椅、扶手杆、吊环固定是否完好,螺栓有无缺损、松动,座椅有无脱焊或靠背、座板缺损现象;

  5、顶棚及车内饰板、地板有无松脱、缺损现象,天窗及安全门是否开关自如、齐全有效;

  6、是否有灭火器、安全锤,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三)修理质量抽查

  1、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校车总数3%的比例,检查近一个月的修车情况;

  2、从驾驶员报修查起,检查是否及时报修、及时派工,派工后15分钟以内是否派人修理;

  3、检查占用车时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4、检查派工单、修理作业单填写是否规范,检验人、作业人是否按规定签字;

  5、检查返修率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6、检查修理厂管理人员及保修人员的服务态度。如对修理厂某一人服务态度差的反应达到或超过三人次时,检查人员应召开相应会议,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确认。对修理厂的检查由公司检查时具体实施。

  五、驾驶员自检内容

  (一)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横直拉杆工作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开口销有无缺损;

  (二)检查脚刹、手刹或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刹车总泵、分泵及管路有无漏气、漏油现象,刹车系统的开口销有无缺损;

  (三)检查轮胎、半轴及传动轴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钢板弹簧有无折断,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四)检查燃气(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渗漏;

  (五)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以及牌照、头牌、腰牌、尾牌,停车臂、顶灯等是否齐全有效;

  (六)检查车门胶条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车内座椅(座套、头套)、扶手、吊环及玻璃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可靠,底板、侧面及顶棚饰板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完好;

  (七)按驾驶员的三检规范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六、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当场修复的应尽量当场修复,不能当场修复的视其情况,凡涉及行车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不能上路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报修,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内收车后回厂修复。

  七、检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一)公司检查的协调安排,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二)对驾驶员每日检查的考核,由公司季度检查时抽查;

  (三)公司参检人员,带队检查时应尽职尽责,做到不漏车,车不漏项。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如因带队检查后一定期限内发生机械事故,公司将追究带队检查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八、检查资料的填报及收集

  (一)检查表格由公司统一设计、印制。逐车检查登记表应由驾驶员、跟车人员、检查人员、带队检查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检查情况汇总表由带队检查的部门(单位、总站)填报,应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二)公司检查并牵头检查的部门收集、汇总、装订原始资料,填写检查汇总表,起草检查结果通报,送办公室打印并上报、下发。检查原始资料、汇总资料,由负责部门于检查次月中旬以前交公司收存备查;

  (三)驾驶员及跟车人员的自查由各车驾驶员及跟车人员逐日填表并签字,由公司统一收集保存。

【学校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校车使用管理制度03-09

学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01-22

学校校车使用管理制度(通用7篇)11-11

学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精选5篇)11-12

校车使用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11-10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11-10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10-09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01-22

学校校车管理制度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