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车辆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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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1
进一步规范我院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消费支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区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车管理
1、医院公务用车,必须集中停放,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2、公务用车实行申请报批制度。一个工作日内用车,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外出时间超过一天或市外长途须经分管领导签批。
3、需要用车必须到院办填写派车单,用车在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办公室按“轻重缓急”原则或用车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安排。
4、特殊情况临时用车,由办公室视具体情况安排。
5、上级领导或者外单位调车,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交待院办予以安排。
6、若医院车辆不能满足用车安排,而工作确实必须用车,经办公室同意后,可安排以私车公用方式解决,但要做好详细记录。
7、医院公车统一固定停放,工作时间以外和节假日严禁车辆私自外出,需要外出的,必须由医院分管领导批准后,到院办开具派车单。
二、派车范围
1、医院领导公务用车。
2、医院组织各类活动用车。
3、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接待公务用车。
4、医院派出科室外出公务活动用车。
5、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三、用车费用
1、公务车加油统一使用加油卡。加油卡由办公室保存,每次加油办公室要在公务用车记录上进行登记备案。
2、加油卡的充值、费用审核由车队办理,财务科审核。
四、公车保养维护管理
1、车辆保养、维修由车队或指定人员负责,修理必须在定点机构进行。
2、车辆故障修理前必须向院办报告车况,说明原因,并测算出费用,经院办批准后方可处理。
3、出车期间严格按派车单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程,不得随意私停乱放。
4、车辆发生事故追究司机的责任(对方全责除外),违章罚款按照处罚款的'70%报销,30%由司机个人承担,恶意违章的'罚款由司机自己全额承担。
车辆管理制度2
电力系统维修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预防故障发生,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效率。它涵盖了设备维护、故障处理、人员培训、应急响应和持续改进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设备维护规程:详细规定各类电力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保养和大修工作,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 故障报告与处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规定故障报告流程、故障分析和修复程序。
3.人员培训与资质:设定员工培训标准,定期进行技能考核,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安全操作规程:强调安全第一,制定严格的操作指南,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应急响应计划:预先规划应对突发停电或其他紧急情况的措施,确保能迅速恢复正常供电。
6.维修记录与评估:记录每次维修活动,定期评估维修效果,以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3
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遵纪守法,文明驾驶,保证领导和乘车人员的安全,保证公司车辆的安全。
2、严禁违章驾车,凡不按交通规则行车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证等一切费用、处分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
3、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凡发现驾驶员酒后驾车者,解除劳动合同。对因酒后驾车发生违章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4、公司所有外出车辆实行出车登记,驾驶员凭调度安排填写出车登记单。
5、驾驶员在出车期间,应严格按规定路线行车,严禁用车途中按照用车人的意志或自己需要,擅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增加用车事项。
6、严禁驾驶员私自对外借车,特别是无证人员,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按其行车里程补交油款,如出现违章事故,承担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7、车回队后,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定位置,锁好车门并上好安全装置。未经允许,驾驶员夜间私自出车或车辆没有停放在规定位置的`,驾驶员罚款100元,连续三次不遵守规定的给予辞退。
8、车辆维修采取定点、统一结算的办法。凡需维修的车辆先由驾驶员提出,填写维修申请单,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到指定的维修站维修。重大维修应经总经理审批。维修费用财务部统一与维修站结算,按费用报销程序集中报销。未经批准擅自维修或未到指定地点维修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负责。
9、驾驶员用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要立即报告公司,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10、车辆负责人做到清洁卫生及时保养、维护、维修、勤俭节约、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严禁在车内吸烟。
车辆管理制度4
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是确保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事故的重要制度,旨在规范运输流程,保障人员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公共安全。
内容概述:
1. 车辆资质管理:所有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运营证照,定期进行技术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 司机及押运员资格:司机和押运员需持有专业培训证书,了解危险品性质和应急处理措施。
3. 装载与固定:装载过程应遵守特定程序,确保危险品妥善包装,装载均匀,防止途中移动。
4. 运输路线规划:预先规划安全路线,避免经过人口密集区或敏感设施。
5. 应急预案: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包括泄漏、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方法。
6. 监控与记录:全程监控运输过程,记录车辆状态、行驶路线等信息,以便追踪和审计。
7.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危险品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8.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并改进运输安全。
车辆管理制度5
车辆进站管理制度是确保加油站、公交站点、停车场等场所运营安全与秩序的重要规范,旨在优化车辆进出流程,防止交通拥堵,保障人员安全,提高服务效率。
内容概述:
1.进站规则:规定车辆进入站点的速度限制、行驶路线、停车位置等。
2.安全管理:强调驾驶员的安全行为,如熄火、关闭电源、使用安全带等。
3.服务流程:明确加油、充电、维修等服务的'操作步骤和标准。
4.应急处理:设定突发事件如火灾、泄漏等的应急响应机制。
5.监控与检查:设定定期的设施检查和监控,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6.培训与教育:对驾驶员和站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车辆管理制度6
本《小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小区内部交通秩序,确保居民出行安全,优化小区环境。主要内容包括车辆的登记管理、进出权限设定、停车规则、应急处理机制以及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内容概述:
1. 车辆登记:所有小区内的车辆需进行登记,包括车主信息、车辆型号、车牌号码等。
2. 进出权限:设定业主车辆、访客车辆及服务车辆的进出权限,明确各类车辆的.通行时间和规定。
3. 停车规则:规定停车位分配、停车区域划分、临时停车及禁止停车区域。
4. 应急处理: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车辆疏散方案,如火灾、医疗急救等。
5. 违规处理:设立违规行为的界定和相应的处罚办法,以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性。
车辆管理制度7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谭小军,职务: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负责人 胡佳,职务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现场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装载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四章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讯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进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它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三、定时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四、定期抽检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五、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一)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二)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三)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四)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一)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二)定期做好车辆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操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车辆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车辆管理制度8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1.2.1.适用于该办法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2.1.1.总监及部门主管以上岗位。
1.2.1.2.自购私人车辆自驾。
1.2.1.3.公司配备车辆自驾。
1.3.权责范围
1.3.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草拟。
1.3.2.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定义
2.1.定额型补贴:符合享受的基本条件,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并通过审批后,按月享受的固定金额补贴。
2.2非固定型补贴:因业务需要,外出公干使用私人所属车辆时,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说明外出原因、地点、时间等资料;每次出车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事务结束后,交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报销领取。领取定额型补贴的人员,不得再申请非固定型补贴。
3.0内容
3.1补贴标准
3.1.1定额性补贴
3.1.1.1补贴内容补贴内容主要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
3.1.1.2享受该补贴者原则上不再享受报销市内公共交费用,但不方便自驾车进行公干时经董事长审核后可以报销交通费,但报销时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
3.1.1.3公司配车补贴标准:
3.1.1.4自购车补贴标准:
3.1.1.5由于经营工作特殊需要,可适当调整补贴标准。
3.1.2非固定型补贴
3.1.2.1补贴内容只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
3.1.2.2路桥费和停车费实报实销,油费根据实际行驶里程数进行报销,补贴不论车型,标准8升/百公里,93#油的当前价格计算。
3.1.2.3享受该补贴的人员,享受补贴期间的本市区内交通费不予以报销
3.2补贴形式
3.2.1定额型补贴实行按月补贴形式。每月补贴在下月前5个工作日内进行,每月凭费用发票报销,单独记账,超过补贴定额后不再报销,总报销费未超过定额的.年底一次性补齐,逾期不予以报销。享受定额型补贴的人员,每次加油时,须在加油发票背面注明当前车辆里程数及加油时间(年/月/日/时),路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背面须注明事由,否则不予以报销。因工作需要出差长途等特殊情况另行审批。
3.2.2非固定型补贴在事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享受补贴者凭专用加油发票及相关路桥费、停车费等票据报销,报销时报销单后需附填写完整的《车辆使用记录表》,经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方可报销,补贴期以外的票据不予以报销。
3.3约束条款
3.3.1严厉禁止拿他人的油费、路桥费或停车费发票报销,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并予以1000元罚款。
3.3.2公司配置车辆的在使用过程中,违章罚款由使用者承担。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承担50%;
3.3.3所有享受公司补贴的人员,不得派用公司车辆(出差接送除外)。
4.附则
4.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
4.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3本规定自20xx年0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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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xx〕2号)和《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xx〕2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俭型机关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市级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执勤、监管、稽查、办案等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市级机关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主任和市监察局、财政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级机关管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管理局。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确定车辆编制、新增购车、更新购车、车辆调剂等相关事项。市级机关管理局是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务用车上牌、保险、维修、加油和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配置、更新、调剂等具体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配置、更新、调剂和使用管理工作。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景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团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市级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按本办法的原则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车辆编制及费用核定
第五条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根据领导干部实有数、人员编制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市(厅)级领导干部用车按实际需要相对固定配备。现职县处级干部一般按每人0.6辆、其他人员一般按每20-30人1辆的标准确定车辆编制数。事企合一等单位按领导职数核定。处级以上兼职干部不重复核定车辆编制数。核定编制数是最高控制数而不是必达数。
车辆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核定调整一次,可根据领导干部实有数作适当增减。工作性质特殊的部门,经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增加车辆编制数。对新增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部门(单位),不再所以增加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
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标准另行规定,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配备。
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公务用车编制,由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核定。
所有类型和用途的车辆,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含SUV车型)、旅行车(含大、中、小型客车)和接待用车、机关后勤服务用车、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服务用车等,必须纳入车辆编制。
上级配送的车辆纳入单位车辆编制管理。
第六条市级机关管理局每年在市级机关编制下年度经费预算前,对各部门(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数进行复核并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依据各部门(单位)车辆编制数和单车费用定额,对车辆运行费用进行核定,并按序时进度核拨,包干使用。
第七条市政府不安排各类协会购车资金。
第三章车辆配置、更新、报废标准
第八条车辆配置标准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俭使用的原则,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能够实行政府优先采购。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不得配备各种类型进口汽车。
各部门(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可配备排气量在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1-2辆,其余轿车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5万元以内。商务车排气量3.0升(含)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以内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配备少量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的,须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
部门(单位)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含SUV车型),确需配备的,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同意,且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部门(单位)原则上不配备大中型客车,工作需要可租赁使用,已经配备的在车辆报废后不再更新。
部门(单位)确需高于标准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第九条车辆更新标准市(厅)级领导公务用车使用6年以上或行程30万公里以上的能够更新,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10年以上或行程40万公里以上的'能够更新,原有旧车必须上缴。
贴合更新条件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提职、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第十条车辆报废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xx〕1202号)的规定执行(十座及以上的使用不得少于10年,九座及以下的使用不得少于15年)。
第四章车辆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车辆使用管理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景统计报告制度。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定期通报或公示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景。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景,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和节能减排检查考核资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
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一)部门(单位)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调度使用,一律不得指定到人。车辆不能满足公务需要的,可到机关汽车服务公司临时租车,还可推广在市区办理公务使用公务公交卡乘坐公交车或使用公务自行车等做法。
2、公务用车应在政府采购确定的保险公司、加油站、维修厂家进行保险、加油和维修。
3、公务用车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定期统计并公示,理解群众监督。严禁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夹带其他费用。
4、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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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和要求
市管机动车辆和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保障机械公司机动车辆的交通运输安全、防止和减少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2、 管理部门职责
2.1 综合管理部:
2.1.1是公司市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
2.1.2负责市管机动车驾驶员的定期复训、日常班组学习以及车辆年检审证、车况、车貌、安全驾驶的监督检查工作;
2.1.3负责公司市管机动车辆的
2.2 技术质安部:
2.2.1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行驶安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定岗培训取证复证工作;
2.2.2负责计划和组织每年度的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工作,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实施;
2.3 生产运行部:
2.3.1负责车辆的购置、变更、报废及厂内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台帐,保持机动车辆完好行驶;
2.4 各部门按公司规定负责本部门车辆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对机动车辆的安全要求
3.1 厂内机动车辆(限在厂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如铲车、电瓶车等)必须取得车辆号牌、方可行使;
3.2 车辆号牌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
3.3 厂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定期检验;季度检查由技术质安部进行;月度和日常检查由使用部门进行;
3.4 各类机动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才能继续行驶;
3.5 机动车辆所在部门要建立车辆保养制度,实行三级保养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大修;
3.6 严禁非防爆车辆进入防爆区域;
4、 车辆装载的安全要求
4.1 车辆装载不得超过核定的载重量;
4.2 车辆装载物件的高度、长度和宽度限制,交通管理的规定执行;
4.3 装载不可解体的物体、滚动货物超过规定时或在恶劣环境、气候条件下进行特殊装卸作业的,必须经所在区域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行驶,并制订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4.4 装载的物件应均衡堆放、捆扎牢固,车辆侧板和后栏板应关好、栓牢。物体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
4.5 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或滴漏在车外,防止散落飞扬及损坏路面;
4.6 铲车、电瓶车等在铲运物件时,铲件升高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三分之二,在铲运时铲件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0.5m;
5、 机动车辆行驶的安全要求
5.1 车辆进入厂区应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在厂区大门、路口、转弯处的.限速为5公里/小时,厂内道路直行限速为20公里/小时;
5.2 车辆在下速地点、路段时执行下列限速规定:
限速地点、路段及环境情况最高行驶速度(公里/小时)装卸作业区、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或转弯、调头时、货运车辆载运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时15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恶劣天气10进入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5
5.3 同向行驶的机动车辆,前、后车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路面和气候情况,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停车的距离;
5.4 机动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察看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倒车。在装卸区、货物堆场、厂房、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的同侧进行指挥;
5.5 厂区内不得随意停车、停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面积以外不防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
5.6 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带走车钥匙、锁好车门。
6、 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要求
6.1 厂内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管理部门核发的厂内驾驶证方可驾驶车辆;
6.2 厂内车辆除了在岗专、兼职驾驶员之外,其他人员严禁驾驶,不得擅自将“驾驶证”、“行驶证”或“操作证“借给他人使用;违反规定而发生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追查该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6.3 不得驾驶与执照(操作证)不相符的车辆;
6.4 厂内车辆进出厂门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6.5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出车前应对车况作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完好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6.6 驾驶室内不得超载座人,无驾驶室的各类厂内机动车不得随车带人;
6.7 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不得在行驶时吸烟、饮食、攀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
6.8 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得驾驶车辆;
6.9 厂内车驾驶员应参加车辆交通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7、 违章处罚
7.1 厂内车辆在厂内行驶违章时,按氯碱公司交通安全办公室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2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按氯碱公司交通安全办公室发布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11
1、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小区秩序维护员负责管理,车辆可以随时进出、停放。
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小区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进入停车场。
3、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取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整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应通知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牌,管理员核对牌号相符,收回停车牌、收取停车费后方可驶离。
6、管理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给予满足。管理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内登记记录相符,并列签字交接。
7、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车辆管理制度12
危化品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的稳定。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运输车辆的选型与维护
2. 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格审查与培训
3. 装卸作业的安全规程
4.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机制
5. 运输路线规划与风险评估
6. 监控与记录管理
内容概述:
1. 车辆管理:规定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技术标准,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
2. 人员资质:对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3. 装卸流程:制定详细的装卸操作规程,防止化学品泄漏、碰撞等安全隐患。
4. 应急响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时的报告程序、现场处理和后续跟进措施。
5. 路线规划:根据危化品性质和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开人口密集区和敏感区域。
6. 监管与记录:实施全程监控,记录运输过程中的关键信息,以便追踪和审计。
车辆管理制度13
写字楼停车场是大厦的配套设施,为用户提供停放车辆服务,一般包括地面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库)。停车场一部分为租或售与写字楼业主或租户作为私家车位,其余车位供写字楼月租车辆用及外来访客作时租临时停泊。为保障办公停车需要、车辆安全、交通意事件处理、区内交通秩序、故加强停车场车辆管理甚为重要!
1写字楼停车场管理规定
(1)停车场内部管理规定:
1).停车场车管员必须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将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照片、停车场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出入口明显位置。
2).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物业部消防人员定期检查。
3).停车场一般需设三名工作人员,一人登记收费,二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2)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停车卡的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
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写字楼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交和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按金。
(2)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交保管费,逾期不交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按金。
3车辆出入停车场的管理
(1)车辆进入的管理
1).已租车位的车辆驶入停车场,电子收费系统会识别车上的电子出入卡自动放行,车管员通过电脑进行记录;临时车辆驶入停车场,司机需按电子收费系统上的出入键取得临时停车磁票,然后电子收费系统的.栏杆自动升起放行。
2).车管员指近司机按规定路线入场,并停放在指定车位上。车管员还要检查车况,如发现问题,应与司机当面检查、核实,并将问题记在(停车登记表)上。同时,要提醒司机带走贵重物品,销好车门、车窗。车管员要认真检查车辆停放情况,严防车辆发生碰撞、磨擦。
(2)车辆驶出的管理。
已租车位的车辆驶出停车场时,电子收费系统会识别车上的电子出入卡自动放行,车管员通过电脑进行记录;临时车辆离场,司机到收费处交电子磁票,核实停车时间和保管费金额,交款后取回磁票,出场时将磁票插入收费系统,检查交款情况无异。
4车辆收费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各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一般来讲,经济较发达地区,收费标准较高,反之收费标准低些。一般由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最高限额或制定指导价,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与写字楼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以广州市为例,市政府明确做出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管理方式。
(1)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写字楼的配套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企业自行制定收费标准。企业在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时必须报市场价部门备案。对明显不合理的收费,市物价部门有权纠正其价格行为。
(2)普通露天停车场、住宅区、综合商住楼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者可在物价部门制定基准价格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在规定范围内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限。住宅区停车场的经营者对住宅区内住户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优惠,优惠价格由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研究制定。
(3)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的露天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停车场经营者提出申请,上报市物价部门批准执行。
(4)静态道路汽车停车场(含电子咪表泊车点)停放收费标准,分白天、晚上两个时段收费:白天每小时4元;晚上6时至次日8时按次收费,每次10元。
(5)以下三种情况免收停车服务费:
a、进入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商住楼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
B、进入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
C、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类时间住宅区室内、地下停车场(元/辆) 普通露天停车场(元/辆)
中小型车次(12小时)105
月保管600350
大型车次(12小时) 10
月保管 600
超大型车次(12小时) 20
月保管 1000
8时—18时21
(按次收费)
摩托车8时—18时22
(按次收费)
月保管6040
5车辆被损坏、被盗处理
(1)车辆被损坏的处理。
1).当发现车辆被碰撞、磨擦造成损坏时,车管员应记下肇事车辆号码,暂不放其驶出车场,并联系物业部负责人及受损车主与肇事车主共同协商解决。
2).如果车辆被损坏而未被当场发现时,车管员发现后也要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高级车管员及物业部负责人,共商处理办法。
(2)车辆被盗的处理。
1).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由物业部主管确认后,立即通知车主,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车主、停车场)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保管单位要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3).车管员、物业部、车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3)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报告有关人员的情况。
车辆管理制度14
一 概述
1、 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升公务车使用效率,确保使用人及车辆的交通安全,减少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3、严禁用公务车办私事,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二范围
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请用车。
2 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 权责
1、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务车管理。
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调度。
所有公务车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车辆的钥匙管理等。 车辆的日常保养,投保事宜及保险单的管理。 公务车加油卡的日常监督管理。
2、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务附属资料管理。
公务车车辆行驶证、保险卡及附属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务车的备用钥匙,备存一份于公司财务部保管)。 公务车加油卡办理、冲值。
四、公务车申请使用流程
(1)、工作时间使用
1、市内用车,用车人应提前半小时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附件一)交管理部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于管理部领取车钥匙和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附件二),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管理部和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车,管理部综合考虑用车的.先后、人数、轻重缓急安排公务车的使用。
4、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的,获得总经理或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可使用公务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派车手续。
5、公务车使用人每次用车结束后,应自觉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上的时间、里程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将车钥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时间使用
1、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相关规定
1、公务车使用者仅为取得有效汽车驾驶执照者。
2、驾驶员与使用者应爱惜车辆,公务车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车上垃圾与物品,保持车辆的干净整齐。
3、驾驶员为公务车具体负责人,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并负责公务车日常管理与维护,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养。
4、公务车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行车守则,出车前、行车中、返回后检查。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
5、公务车驾驶员对公司公务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修,定期维护与保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三)。自觉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发现车况不佳或损坏及时向管理部报告车况,征求车辆处理意见。
6、公务车驾驶员每天及时向管理部汇报车辆使用情况,以便管理部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8、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4)由于本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交通事故。
9、对于领导特批的私人用车,对其期间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0、公司正式员工婚、丧(直系亲属)事件用车,可由公司派司机提供车辆一台并免费使用一天时间,如需车辆二台或二天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公务车在使用途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先抢救伤患人员,及时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总经理报告。
六 其它
1 财务部每月填写《公务车加油统计表》(附件四)与《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与财务部核对车辆用油台账,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 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油料费用的须报公司批准。
3 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公司公务车为公司财产,任何人无权损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论处。
附件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件二《公务出车登记表》 附件三《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 附件四《公务车加油统计表》 附件五《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
七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制度15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xxx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xxx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起、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xxx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xxx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xxx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xxx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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