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行车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车管理制度1
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车辆管理,保障本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齐抓共管,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进入本工地自行车作如下规定:
一、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进入本工地的自行车不准乱停乱放,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
二、无证无牌、无车主的`自行车一律不准进入本工地,车辆管理人员及门卫有权拒绝。
三、凡新采购自行车必须领取牌照后,方能进入本工地。
四、未经同意,擅自乱停乱放的自行车,一经查获,将作无主车辆进行处理。
行车管理制度2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运行工区驾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1安全行车规定
1.1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1.1.1工区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含操作队值班车辆)均应由公司批准的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工区机动车辆。
1.1.2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1.1.3操作队值班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操作队队长、当值值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做到出车及时、驾驶安全;工区生产用车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不得私自出车;
1.1.4操作队值班车辆应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确保油料充足,车况良好,不符合车辆交接条件的,接班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驾驶班班长汇报。
1.1.5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工区、操作队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1.1.6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1.1.7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1.1.8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1.1.9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1.1.10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1.1.11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1.1.12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1.1.13车辆的出行执行派车单制度。
1.1.14驾驶班应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1.1.15执行行车任务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区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途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16不准酒后驾车,驾驶中不准打手机,不准吸烟,不准与同车人说笑、聊天。
1.2乘车人员安全规定
1.2.1乘车人员有提示、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的义务。
1.2.2乘车人员应提前告之驾驶员的行驶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驾驶员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2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2.1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2.2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2.3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2.4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2.5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2.6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3安全行车奖惩
执行公司及工区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
行车管理制度3
自行车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提升用户体验:良好的管理能提供方便、安全的停车环境,增强用户满意度。
2.防止资源浪费:通过合理的.车位分配,避免资源闲置和过度拥挤。
3.维护公共安全:有效的安全管理能降低盗窃风险,保障公共财产安全。
4.社区和谐:规范的停车行为减少纠纷,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行车管理制度4
自行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自行车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确保员工的出行便利,同时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内容概述:
1. 自行车登记:所有公司提供的自行车需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型号、颜色、序列号等信息。
2. 使用权限:设定使用自行车的资格和申请流程,例如员工需完成安全骑行培训。
3. 借用与归还:明确借用时间、归还规定,以及未按时归还的处理办法。
4. 维护保养:制定定期保养和检查制度,确保自行车的良好状态。
5. 安全规定:强调骑行安全,如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等。
6. 损坏赔偿: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自行车损坏,设立相应的赔偿机制。
7. 报废与更新:规定自行车的报废标准及更新周期。
行车管理制度5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制定本制度。
1、制定学校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传染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传染病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本,并及时记录和上报。
3、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本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在最短的`时间内(甲类传染病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发现爆发疫情在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上报至本校领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协助对传染病的处理。
4、加强对儿童青少年传染病的防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防治措施。
5、定期对教室和相关场所进行消毒。
6、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7、定期对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
行车管理制度6
学校自行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校园内的自行车停放、使用和管理,以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提升校园环境品质。
内容概述: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行车注册登记:所有在校园内使用的自行车必须进行登记,包括车主信息、自行车型号、颜色等。
2. 停放规定:设立指定的自行车停车区域,要求学生将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地点,并保持整齐有序。
3. 使用规定:禁止在校园内飙车、乱骑,确保骑行安全。
4. 维护与保养:鼓励学生定期对自行车进行保养,保持良好状态,避免影响他人使用。
5. 违规处理:对违反规定的.自行车使用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或暂扣自行车。
6. 教育与宣传:定期开展自行车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行车管理制度7
为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及时控制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发生,为业主提供宽敞的单车、摩托车停放场地,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特作出以下规定:
1、服务中心、地产返修办、监理公司及需要进入小区的合作单位的员工均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2、自行车、摩托车行驶要求:在xx花城小区内行驶仅限于各主要干道(沥青路上),带有燃气集团标识的'煤气抢修警用摩托车除外,骑车对象仅限xx花城的业主及岗位巡逻人员。
3、安全、技术、环境、返修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在小区巡视或巡逻检查的公用车辆,要求在巡逻自行车上必须悬挂明显的标识,否则将严禁进入小区。
4、允许为业主配送货物、送水的三轮车和递送信件的自行车或摩托车进入小区主干道,但必须由安全员全程监控,停放在指定区域;
5、小区内自行车、摩托车停放位置有限,所以此车位仅限于本小区业主和因工巡逻车停放使用。
6、服务中心、返修办、清洁公司、监理公司及其他合作单位人员的个人单车或摩托车严禁进入小区,只限停放于南海方向在项目部食堂外围马路边,广州方向停放在公交车终点站对面的马路边(安全5号岗前面)。
7、凡是到小区办事、来访施工的自行车、摩托车(除载重物外)全部停放在小区的出入口,安全应做好解释工作。
8、服务中心安全部的巡逻警用摩托车可进入小区沥青主干道及外围岗位的巡逻检查,但时间要求在早上8:00至晚上10点前。
9、严禁工作人员将自行车停放在各办公室门前或驶入组团内,发现停放现象安全人员可直接推走上交服务中心理。
10、严禁在小区内用公用自行车载人,允许有强烈要求的业主将单车通过组团进入,停放在自己家里,但禁止停放在非制定区域(如公共楼道等)。
11、xx花城安全岗位:1号、5号、19号应不定时对单车、摩托车停放点进行理顺,尽可能的让临时停车场发挥大最大的效用。
行车管理制度8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以安全为主的质量意识,减少事故,保障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队行车安全生产管理。
3 行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1 车队成立行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站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行车安全工作的副总站长(车队长)兼任,成员由车队其他党政工领导、分管安全科工作的副队长、分管技术科工作的副队长、分管车管科工作的副队长、财务科长、运调科长、保卫科长等组成。总站长负本单位行车安全第一领导责任,分管行车安全工作的副总站长(车队长)负本单位行车安全直接领导责任。
3.2 车队由分管副总站长(车队长)和分管行车安全科副队长(安全科长)具体抓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3.3 车队要配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理论水平,有实践经验和责任心强的职员担任安全员,对一些责任心不强,不胜任安全员工作的要及时调整。车队的行车安管人员应相对稳定,需要变动或调整报公司车管技术安全科审批。车队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要求:按每30辆营运车1人配备,但不得少于1人。
3.4 车队要配备熟悉汽车构造,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的人员担任车辆安全例检员。
4 安全职责
4.1 行车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4.1.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抓好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安全工作批示要求,制订措施、制度,不断减少事故。
4.1.2每月定期召开行车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总结行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4.1.3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认真抓好“周三”安全学习、职工办班轮训、职工谈心和家访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4.1.4推广科学管理,组织开展春运、六月安全月、第三季百日安全竞赛活动。
4.1.5根据安全生共产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的要求,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及协调工作情况。
4.1.6 检查车辆维修制度和车辆安全例检合格放行制度、爱车例保制度、驾驶员的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的落实,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1.7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重大节日生产安全、防火安全检查,督促“三品”检查制度的落实。
4.1.8 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2 车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4.2.1车队长是本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4.2.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落实本车队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预防措施,减少事故。
4.2.3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和短期工作计划。每月负责召开一次生产安全分析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4正确处理安全与营运生产、经济效益的关系,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将安全管理、安全责任作为经营承包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承包后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经营承包与安全管理工作同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
4.2.5负责组织驾驶员安全思想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对驾驶员进行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好每周安全学习,落实缺席补课制度。
4.2.6 车队长或指定有关人员负责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和节日运输《安全行车保证书》。
4.2.7负责教育驾驶员做好车辆爱车例保工作,组织好每月爱车例保检查评比工作,督促驾驶员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落实车辆回站必检,合格放行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4.2.8 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六月安全月和第三季度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
4.2.9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每年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好检查情况和整改记录。
4.2.10做好招聘社会驾驶员和承包车驾驶员的准驾资格审核,会同公司人劳部门进行驾驶技术考核和做好上岗前培训工作。
4.2.11发生事故,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处理,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建立重大事故档案,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2.12抓好“走动安全管理”,定期组织上路下站检查,纠正违章,消除事故隐患。
4.2.13加强gps监控系统的管理,检查督促落实,确保车辆的gps车载机正常运行。
4.2.14做好各项安全资料记录,健全驾驶员档案、安全学习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上路下站检查记录、回场必检记录、爱车例保检查记录、车场检查值班记录、队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行车事故记录、招聘社会驾驶员名册和上岗前培训记录等,做到资料齐全。
4.2.15车辆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人员赴现场,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4.3 车队安全科副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4.3.1车队安全科副队长是车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车队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
4.3.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好安全生产。 4.3.3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竞赛活动,努力提高驾驶员队伍的安全素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3.4负责对新驾驶员队伍的招聘、审核和考核以及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及时掌握驾驶员队伍的思想作风、技术素质,发现思想作风不好、安全意识淡薄、技术素质差的驾驶员,应及时向站队领导反映,作出妥善处理。
4.3.5组织和督促广大驾驶员积极参加安全学习或补课学习,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并填写好月度安全检查表,并做好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4.3.6对事故和事故苗子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4.3.7定期组织人员上路下站,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检查,发现突出或重大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及报告车队长,以及时妥善解决。
4.3.8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领导,积极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3.9督促安全员按财务制度报销、结清处理事故借款,及时办理保险索赔,并记录肇事车辆事故支出、保险索赔,驾驶员自负等情况。
4.4 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4.4.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落实本车队所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措施,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4.2负责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及补课学习,学习形式多样化,有计划、有针对性,使参加学习者学习一次有一次收效。要求有文字记录。
4.4.3负责组织车队人员参加安全竞赛活动,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扬安全生产先进人物,做好出车前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观念和技术业务水平。
4.4.4负责建立和登记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记录内容含驾驶证有关记录、每月安全公里和累计安全里程、安全学习活动考核、事故及奖罚,负责上报本队驾驶员季度安全公里和累计安全行驶里程。
4.4.5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和车队车上人员责任互助补偿的有关工作。
4.4.6负责建立行车事故档案,记录所有立案事故,要求资料齐全,格式统一,记录详细。处理事故回来后七天内报销结清处理事故借款,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4.4.7负责按时按内容填写有关安全统计月报表,并依时填报结案事故的“事故处理报告表”。
4.4.8负责车队驾驶员办班学习、吸收新驾驶员及聘用社会驾驶员的考核审查登记及上岗前学习培训考核,并有详细记录。
4.4.9 加强外检工作,定期上路下站查车速、驾驶作风、车况车容,纠违章,查隐患,排故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4.4.10车辆肇事时,应报有关部门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本系统车辆在本站辖区内发生事故时,协助处理事故和善后工作。
4.5 车辆安全例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4.5.1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制度,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安全例检及例行维护工作。
4.5.2严格按集团公司《车辆报班安全例检制度》规定的安检项目检查车辆,做到不漏检车辆,不漏检项目,并按检查操作要求操作,保证安全例检工作质量。做好检查情况记录(送检车号、送检驾驶员、检查情况、处理意见、安检人员签字)。
4.5.3发现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安检人员要责成驾驶员送车辆进厂修理或自修,竣工后复检合格作好记录才能发《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书》。
4.5.4安全例检员每月要把本车队每台营运车辆的安全例检情况列成总表提供给车队领导检查。
5 企业与承包经营者责任
5.1承包经营者系指各种方式承包企业车辆并承担该车辆经营盈亏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5.2 企业责任
5.2.1企业应将承包经营车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围,切实将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承包经营者、承包经营车辆及其司乘人员。
5.2.2企业应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5.3 承包经营者责任
5.3.1承包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3.2承包经营者必须按照企业规定,做好车辆的各项维修作业。
5.3.3承包经营者必须服从企业经营调度部门的管理,不得擅自改变核定的.车辆运行线路和站场。
5.4 企业和承包经营者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经营者违反企业有关管理规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承包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企业承担管理责任。
6 行车安全管理
6.1行车安全责任制
落实行车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逐级签订行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及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强化了各级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1.1车队与各生产门部、车辆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安检员等各岗位层层签订行车安全责任书。
6.2 安全例行会议
6.2.1车队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安全情况和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制订防范措施和落实措施的措施,贯彻上级安全工作要求。车队每月会同保修厂召开机务安全业务会议一次,分析本月车辆技术状况。
6.3驾驶员管理
6.3.1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凡驾驶本车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与驾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由车队组织人员考核合格,办理上岗准驾驶证,才能上岗。
6.3.2车队应建立行车日志,记录的主要内容: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技术故障、隐患、事故、道路状况等。
6.3.3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连续驾驶3小时应休息15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营运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司机。严禁22时至6时在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二级以下山区公路上行驶。进入高速公路和山区公路行驶的所有客车,禁止乘客站立。
6.3.4车队严格执行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6.3.5车队应对家属不在本地的司机的住宿、作息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6.3.6对驾驶员实行动态考核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的驾驶员,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不合格的驾驶员,及时解聘或调离驾驶岗位。
6.3.7具体的管理按集团公司《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4 安全教育
6.4.1车队利用标语、墙报、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企业有关交通法规、安全规定,推广安全行车先进经验,表彰好人好事,教育驾驶员教育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宣传和教育乘客遵守安全乘车有关知识和安全规定。利用出车前问询告知,提醒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严守操作规程,安全行车。工会与车队定期召开驾驶员家属座谈会,动员家属当好贤内助,协助搞好行车安全。
6.4.2车队要坚持每周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具体按集团公司《行车安全学习规定》。
6.4.3车队对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教育,学习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素质。
6.5 车辆安全例检制
6.5.1车队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对车辆实行报班前安全例行检查。
6.5.2车队设置专门的检查场地,配备相应的检验工具,配备专职安检员。安检员必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检员上岗证。
6.5.3具体操作按集团公司《车辆报班安全例检制度》执行。
6.6 行车路单管理
利用路单把车辆安检、报班、卡位载客、出站检查等各环节串接在一起,实现对车辆的安全监控。具体按集团公司《行车路单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6.7 生产现场管理
6.7.1车队要健全车队管理人员车场值班安全检查,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具体按集团公司《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执行。
6.7.2车队严格执行gps卫星监控系统二级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制,对车辆进行实时动态,发现违法驾驶,进行电话提醒纠正,具体按集团公司《gps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执行。
6.7.3车队各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定期上路下站检查制度,每月不少于四次,到车站、驾驶员住宿点、事故多发路段,检查车辆运行情况,驾驶员休息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6.8 行车安全检查
车队每月对建制车辆营运各环节的有关安全问题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改,重大节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节日安全大检查,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具体工作按集团公司《行车安全隐患排查规定》的要求执行。
6.9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集团公司每年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根据车队的行车安全情况组织本车队司乘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活动要求有计划、有实施方案、有总结评比。
6.10责任人黑名单、灰名单制度
为加强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警示未认真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促使行车安全意识薄弱或驾驶作风恶劣的驾驶员提高素质,车队分两级建立责任人“黑名单”、“灰名单”。
6.10.1有下列行为之一,列入“黑名单”。
(1)发生死亡行车事故,负次责及以上的事故责任人; (2)发生伤人(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或轻伤3人以上)行车事故,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事故责任人;
(3)管理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工作失职造成伤人(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或轻伤3人以上)事故的责任人;
6.10.2凡入册“黑名单”名册的驾驶员,车队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暂停其驾驶本车队车辆资格;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停职检查,视情作相应处理。
6.10.3有下列行为之一,列入“灰名单”。
(1)驾驶作风恶劣,安全意识淡薄,把车队建制车交给不具备驾驶本车队车辆资格的人员驾驶、发现有超速、超载、强行超车、越线行驶等违章违规行为的驾驶员,每发现一次除教育和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记入“灰名单”。第三次则在车队组织驾驶员培训时离岗参加学习,一切经济责任自负。
(2)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的次数未达要求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记入“灰名单”。连续2个月参加安全学习的次数未达要求,则在车队组织驾驶员培训时离岗参加学习,一切经济责任自负。
(3)连续2个月或一年内累计4个月被评为对车辆日常维护“不合格”的驾驶员,记入“灰名单”。在车队组织驾驶员培训时离岗参加学习,一切经济责任自负。
(4)有关管理人员、保修工作者未能按岗位要求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造成工作损失的,每发现一次除教育外,记入“灰名单”。第三次即暂停工作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
6.10.4凡列入“灰名单”的驾驶员,公司视情组织、委托汽车技校举办的培训班对其进行培训教育。
6.11 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理
6.11.1车队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车队的情况制订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6.11.2发生行车事故,立即启动本车队的应急预案,具体按集团公司《行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6.11.3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善后处理,具体按集团公司《行车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6.12 行车安全责任追究制
为增强全体员工行车安全责任心和紧迫感,更好地落实行车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地防止重特大群死群伤行车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维护企业的平稳发展,建立行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对本车队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车队行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作追究。具体按车队《行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6.13 安全生产统计
6.13.1准确、及时、规范填报安全生产统计报表。车队认真填报《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统计表》、《广东省公路运输营运汽车行车事故月报表》、《黑名单及灰名单》、《行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计表》。
6.13.2车队每季第一个月的5日前,统计《季度驾驶员累积安全公里数表》报集团公司。
7 车辆安全管理
7.1营运车辆必须符合gb7258—1997《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和交通部及省交通厅有关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7.2本车队建制的车辆都要在本车队所属的保修车间(厂、场)进行维护修理。车队根据各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二级维护计划,并安排人员跟踪车辆按计划进车间维护。车队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100%车辆进本站车间维护,100%完成当月二级维护计划。承包车辆不按时维护,车队有权对其停班强制维护,强制维护期间承包费不减免。对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检查督促车辆按计划维护而失保失修的管理人员,按车队运输质量管理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处罚,造成机损行车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7.3 驾驶员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自查自检。车队按例保项目检查直快车的爱车例保工作;每月组织对其他营运车辆进行爱车例保检查一次,按车队爱车例保检查表内容检查评分、公布,好的表扬,差的批评教育。车容车况差的,车队有权令其停班检修,检修期间各项费用按规定缴交。
7.4各级材料供应部门和保修部门对采购(含承包者、驾驶员自购)的汽车配件要把好质量关,质量不符合要求及无厂牌,无标记的安全部件,严禁在本彻底建制车辆上装用。对不合格材料装车使用造成机损行车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承包者或驾驶员在外自购的,其要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8 车辆运行管理
8.1 客运车辆载客应符合《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有关要求。同时:
8.1.1客车车厢内不得堆放、挟带危害旅客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
8.1.2客车顶行李架装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8.1.3本车队自营的直快车运距单程在400公里以上(全程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每车配备3—4名驾驶员,每转回站轮换1—2人下车休息,双班作业;中短途直快班车,各站要根据班线运行的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驾驶员,防止疲劳驾驶。
8.1.4各种融资形式的班车运距单程在400公里以上(全程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每车最少要配备3名驾驶员,双班作业,每转回站最少轮换1人下车休息。调度、车队要严格把关,发现违规要停班整改。违反规定疲劳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者及驾驶员负责,同时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8.1.5乘务员应配合、协助驾驶员做好行车安全工作,保证旅客上落车安全。
8.1.6客车在夜间必须停放在车站、场内或保管站,不准乱停乱放。
8.2 货运车辆载货应符合《货物运输规则》要求,同时:
8.2.1对长途(运距350公里以上)货运的驾驶员,在执行任务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交待任务,行驶路线、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8.2.2对三超(高、长、宽)货物运输必须办理三超证,在运行前必须将货物捆扎牢固,应设货物轮廓标志,以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行驶途中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注意架空电线的高度,防止触电。 8.2.3对超限笨重货物运输,掌握货物体形、尺寸、重量、重心以确定装载办法,了解装卸场地有无电线、管道、地下建筑物,车辆是否可直达现场进行装卸操作,要预先了解行驶经过的公路、桥涵、渡口、隧道是否能载运通过,并制定运行安全措施。
8.3 车辆营运要严格执行调度签派制度,按线路、班次运行,临时加班要通过调度签章。否则,按擅自运行处理,如发生行车事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者、驾驶员负责。
8.4 车队要建立健全车辆调度运行动态图表,内容有车辆运行日期、线路、车号、应班驾驶员姓名、运行情况等,便于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8.5 车队要根据各条班线的情况原则上规定驾驶员途中换班地点。驾驶员换班驾驶前15分钟即应作准备,使精神从休息状态调整到工作状态。在行车途中驾驶员如感觉疲劳或稍有睡意,应及时与双班驾驶员换班或选择安全适当的地点停车作短时间的休息或活动,消除睡意后才能继续驾车。
8.6 调度每次派班要检查、登记应班驾驶员姓名和配班情况、车辆保修、安检情况。驾驶员不符合规定的不派班,无有效的车辆安检合格证不派班,到期二级维护的车辆,或经二级维护但无出场合格证不派班,由调度扣线路牌及车辆报值班站长处理。否则,发生行车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 车辆投保
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本车队抵御行车事故风险的能力,办理车辆及乘客保险。具体要求按集团公司《机动车辆投保业务工作办法》执行。
10 相关记录
10.1《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zqy/qrt/212
10.2《行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计表》zqy/qrt/238 10.3
《“灰名单”和“黑名单”月报表》zqy/qrt/236 10.4《上路下站安全检查记录表》zqy/qrt/267/1
10.5《行车安全工作失职人员“灰名单”名册》zqy/qrt/296 10.6
《行车事故责任人“黑名单”名册》zqy/qrt/297
行车管理制度9
行车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内部车辆使用的安全、高效和合规,涵盖了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行车安全规定、应急处理机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车辆管理:包括车辆的采购、保养、维修、报废等流程,以及车辆使用登记、里程记录、燃油管理等日常运营事项。
2、驾驶员管理:涉及驾驶员的资质审核、培训教育、健康检查、驾驶行为规范等内容。
3、行车安全规定:涵盖行车前的检查、行车中的安全驾驶规则、禁止行为以及特殊路况下的'应对策略。
4、应急处理机制:制定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流程。
5、责任与奖惩:设定违反制度的处罚措施,同时激励安全驾驶行为,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行车管理制度10
自行车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车库的安全、整洁和有效运作,为用户提供一个有序、便利的自行车存放环境。该制度将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用户管理:包括用户注册、停车许可、使用规则等。
2. 设施管理:涉及车库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
3. 安全管理:涵盖防火、防盗、应急处理等方面。
4. 清洁卫生:规定车库的清洁频率和标准。
5. 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内容概述:
1. 用户管理:制定用户注册流程,规定只有注册用户才能使用车库,同时设定停车行为规范,如不得随意停放、损坏他人车辆等。
2. 设施管理:定期进行设施检查,及时维修损坏设备,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3. 安全管理:安装监控系统,设置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4. 清洁卫生:制定清洁计划,保持车库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墙面无污渍。
5. 管理人员职责:负责日常管理,监督用户行为,处理设施报修,执行安全规定。
行车管理制度11
1、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论处。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总务处协同查处。
行车管理制度12
自行车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保障资产安全:通过规范使用和管理,减少自行车的.丢失和损坏,保护企业财产。
2.提升工作效率:良好的自行车状态能保证员工出行效率,提高工作效能。
3.促进环保理念:鼓励员工使用环保交通工具,体现企业社会责任。
4.保障员工安全:通过安全规定,降低骑行风险,保护员工人身安全。
行车管理制度13
自行车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为保持校园校貌的整洁、有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自行车管理条例。
1、骑自行车者在校门外下车,推行进入校门。学生必须把车停放在非机动车车库内。擅自将自行车停放于车库外,后果自负。
2、应服从管理员的安排,做到“前轮向左斜,后轮一条线”,停放好自行车并上锁,避免丢失车子。否则自行车失窃,学校概不负责。
3、学生存取自行车的时间:周一至周五6:50------22:00,周六6:50------17:30,若有特殊原因在校过夜停放,需经管理员许可,若造成损失,学校概不负责。周日、节假日同此(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除外)。
4、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更换学校停车证,一车一证,不得转借他人。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安装在车上,学校按上级规定收取一定的自行车管理费(高一、高二单车收费40元,高三单车收费35元)。
5、确因校方(管理员)责任造成自行车丢失,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行车管理制度14
为了确保中心车辆冬季安全运行,达到交通运输安全无事故的目的,中心特下发关于冬季安全行车的相关规定如下:
1、强化安全意识教育,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学习雨雪天行车技巧和紧急避险措施等,使驾驶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安全理念,驾驶员必须高度重视、克服松懈。
2、加强对车辆性能检查,做到“隐患早预见,故障早排除”,确保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同时要求车队干部、安全员必须坚持进行“车检路查”,维修人员必须全天候待命,随时做好抢修车辆的准备;
3、加强安全行车工作教育,教育驾驶员根据道路情况,配备安全行车工具,谨慎驾驶,不得将车交由非专业驾驶人员驾驶,确保做好冬季的安全行车。
4、所有驾驶员对各自驾驶的车辆,要每周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技术状况自检自查、保养和维护。做到刹车灵活、照明灯光线好、备用轮胎随车携带,全部更换好水箱防冻液、冬季机油、负号柴油。对大客通勤车重要车辆分别由中心和车队管理人员检查,确保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5、驾驶员要做好冬季车库的防寒工作。对车库内的'暖气,上水要经常查看,发现暖气不热、漏水、库门破损、漏风严重的要及时报修,车库内存放杂物的要坚决清除,确保车辆存放安全。
6、冬季行车,天气寒冷,冰雪路面易发生交通事故,各驾驶人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车,严禁超速、超员、超载,酒后疲劳驾车和闯红灯。在行车中对桥路接壤处、道口、学校门前、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要慢行。
7、中心专职驾驶员和私家车驾驶员,在公司内行车要慢速行驶,按指定的停车场地停车,公司内行车严禁鸣笛,确保所有车辆员工人身安全,赢造安全和谐的公司内部交通环境。
8、对全年无事故和有事故的驾驶人要给予相应的奖惩。对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私车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和派车人负全责。
行车管理制度15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司乘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车辆和货物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a、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员均应由公司批准的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辆。
b、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c、车辆驾驶人员应服从驾驶班班长、当值值班长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做到出车及时、驾驶安全、不得私自出车;
d、所有车辆必须履行车辆每日交接手续,车辆的出行执行派车单制度,认真填写《派车单》,出车前认真检查,确保油料充足、车状良好,不符合车辆行驶条件的,驾驶人员应及时指出,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e、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及相关学习培训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f、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g、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h、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
l、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j、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k、加强对车载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l、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m、公司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n、执行行车任务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已经规定的行车路线,驾驶途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随车同行人员安全规定
a、随车人员有提示、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的义务。
b、随车人员应提前告之驾驶员行驶目的地,并不得要求驾驶员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1、车况完好,无磕碰刮擦和丢损;
2、遵纪守法,无违章记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3、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4、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5、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改变行车路线;
6、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车辆安全管理与日常维护
1、车辆集中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2、车辆按指定车位入库停放,不得私自乱停;
3、车辆采取定期、定点、强制保养和维修,确保车况良好;
4、一般维修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就近由维修服务站维修;
5、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及使用规定,坚持做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及时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文件等。
6、驾驶员要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清洁卫生;
7、驾驶员出车时,必须随身携带各种证件;
8、按规定做好“三检四勤”工作;
9、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操作规程,未经批准,不准私自用车;
10、行车中做到“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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