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4 09:36:11 制度 我要投稿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

  1、《动火安全许可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许可证分别以一道、两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

  2、《动火安全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许可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许可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3、动火负责人持办好的'《动火安全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事项后,将《动火安全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4、一份《动火安全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许可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许可证》上签字。

  5、《动火安全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6、《动火安全许可证》一式两份,生产综合部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许可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特殊危险动火《动火安全许可证》和一级《动火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为24小时。

  8、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9、《动火安全许可证》的审批: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的单位主管审批签字,报生产经理终审批准。

  (2)一级动火作业《动火安全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生产经理终审批准。

  (3)二级动火作业《动火安全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负责人终审批准。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确保机房设备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机房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等。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2机房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禁火区:办公室、休息室及走道等。

  3.2.2生产禁火区:高低压室、ups机房、电池室、中央控制室、数据机房。

  3.3动火原则

  3.3.1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3.2必须要在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3.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3.4.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的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到机房负责人审批,再由机房负责人送公司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

  3.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3.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机房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机房也必须派人在现场监护工作。

  3.4.4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动火: ①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实、③没有监护人在现场。

  3.5动火注意事项

  3.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3.5.2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及向他们介绍所采取安全措施,将对顺利执行任务很有利。

  3.5.3如有违反本制度,机房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并对违者进行批评。

  3.6动火安全措施

  3.6.1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3.6.2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予暂时封闭。

  3.6.3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3.6.4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3.6.5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3.6.6下水道、电缆沟等动火,要清除可燃物并将沟两端隔开(封闭)。

  3.6.7动火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动火后检查有无留下火种。

  3.7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3.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3.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

  3.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3.7.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断或突接停水通知,应考虑暂停工作。

  3.7.5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4.相关记录

  4.1动火作业审批表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3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7、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4

  1、液化气站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5、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6、液化气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7、液化气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气罐罐体、加气机、气管道等储输气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气库房、装卸气作业区、加气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气区、作业区和加气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8、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

  9、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液化气站内用火。

  10、液化气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11、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12、收发、测量和加注液化气期间,禁止用火;

  13、在输气管道、气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气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14、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15、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16、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04-04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10-16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07-04

酒店动火管理制度10-24

动火工作管理制度02-02

用火动火管理制度04-22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05-05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10-09

动火管理制度(通用14篇)07-07

加油站动火管理制度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