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1 17:49:40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现如今,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为切实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规范、严谨的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机动车辆使用性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辆证照申办、年审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证照及手续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编号、存档;

  2、公司机动车辆年审、证照年审、新车上户、车辆保险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各车辆驾驶员配合办理;

  (二)机动车辆调度与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和管理;公司部门用车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

  2、公司货运车由公司办公室和零售部协同调度和管理;日常调度主要由零售部负责管理;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用车的使用,由该站主管部门进行调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气摩托车由零售部调度,分派的驾驶员(送气工)自行管理;

  (三)机动车辆安全与维护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的日常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专职驾驶员负责,如部分车辆无专职驾驶员,则由临时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安全与维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与管理;

  2、公司送气摩托车的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送气员自行负责;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或存车处;

  第二条机动车辆考核办法

  (一)公司公务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各部门公务用车须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用车,公司办公室须登记用车部门往返地点和派员人数,审核同意后方可派车;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严禁公借私用,公司员工如需私用必须向其主管部门说明,由部门主管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派车,且油耗费用自理;如违反本条例而发生公车私用行为,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3、公司公务车凡公休日时间,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地。如个人需用,须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且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违者罚款300元;

  4、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外借须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如违反本条件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二)公司货运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货运工作,驾驶员须有运输往返地点和油耗记录,每日的派车记录统计须由零售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货运车油耗、公里数,由零售部负责人每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统计报表;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槽车油耗的考核办法按公司货运车考核办法执行;

  (三)机动车辆相关费用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月油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发放,办公室须根据月油耗统计表和油耗定额,报总经理审批方可购买;对超定额部分,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考核;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期的油票由部门负责人领取,油票报领表须有部门负责人核定并签字后发放;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事故考核及处理办法由该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交通事故及理赔的管理及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而造成交通处罚事件,则由违章驾驶人员自行承担交通罚款;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行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公司则有权扣除该事故驾驶员的保证金,并根据用工双方签定的驾驶责任书,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根据交通管理事故鉴定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事故造成的机动车辆经济赔偿按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未尽事宜

  1、公司对公务车、货运车油耗的定额,由公司测算后下达指标,进行考核;

  2、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油耗定额,由储备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3、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方便公司车辆加油和加强油料管理,公司从即日起实行一车一卡加油管理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油卡与车牌号码绑定,油卡密码为油卡卡号的后四位。

  二、车辆加油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加油地点为市内任一中石化网点。

  三、车辆加油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申请调拨资金,调拨的资金数量视车辆型号、车辆剩余油量及卡内余额而定。

  四、司机加油前需将油卡拿到中石化任意网点的柜台办理油卡“圈存”(“圈存”是指将网络上已分配好的.资金调整至油卡上)。

  五、司机加油时需由中石化的员工协助输入员工密码,中石化员工核对车牌号无误后输入员工密码即可加油。

  六、行政部将通过中石化网络和加油卡主卡权限,核查每张油卡的加油次数、每次加油金额及卡上余额,并通过卡上余额随时调整每次调拨资金的数额。

  七、行政部将通过中石化网络随时核查整理每辆车的各项加油数据并存档备查。

  八、各位司机要加强自律意识,绝对杜绝为他车加油或其它违规用油现象。公司核查发现后将严肃处理。

  行政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使公司车辆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务于公司总体生产经营活动。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车辆,

  3.1、本公司车辆分为售后服务车、办公用车。

  3.2.售后服务车是指主要用于电梯维修、现场解决质量、技术问题的车辆。

  3.3办公用车是指主要用于办理公务和给予部门经理个人配置的专用车辆。

  四、管理职责

  4.1公司办公室:负责车辆调配、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车辆包干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

  五、管理细则

  5.1各类车辆日常调度使用:

  售后服务车出车审批权维修部与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用车上班时间内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5.2 出现如下情况,所有车辆均可由办公室紧急调用,手续使用后补办:

  5.3.车辆的日常保养

  清洁卫生:司机必须随时保持整个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定期保养:车辆每行驶 5000公里定期保养一次,保养点由公司确定。

  加油:加油点由公司确定,一般情况下只准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下路途加油不得超过30公升,每月不得超过100公升。

  5.3.9行车记录:服务用车每周由司机填写行车记录,并由使用人员签字确认,否则财务不得报销相关出差费用。

  5.4车辆的维修管理:一般情况下,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车辆在路途中出现故障需维修者,由司机电话告之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回公司后补办手续。

  5.5车辆的安全管理

  5.5.1车况检查:司机每日必须检查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水、油、皮带等,并填好《车况点检表》。对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5.5.2安全行驶:司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超速、撞红灯、无照驾驶、酒后驾驶及任意停车。

  5.5.3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由于司机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司机责任事故在保险赔偿之外的经济损失个人赔偿50%。对于酒后驾车或没经批准私自出车的,保险赔偿之外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赔偿。

  5.5.4钥匙保管:非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复制车辆钥匙;车辆回公司后或司机请假钥匙由办公室托管专人保管;司机离职钥匙交回公司办公室。

  5.6办公车辆的费用管理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车辆使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办法

  5.6.1包干管理:按国家规费(年审费、养路费、保险费)、加油费、维修保养费、等涉及车辆的全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费用情况。

  5.6.1.1单车全年费用若超过包干金额,则超过部分由使用人负担,从年终奖金中一次性扣除。

  5.6.1.2单车全年费用若低于包干费,则节约部分加入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5.6.1.3包干费用指标由办公室制定下达。

  六、罚则

  6.1 服务用车的司机不按要求使用车辆如:不经批准私自出车、不按规定保养车辆、酒后驾车、以及在加油、维修中营私舞弊等,一经发现,将视情节情况给与批评教育、罚款、以至于解雇等处分。 6.2车辆实行费用包干以后,包干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对于因车辆问题耽误正常办公三次以上,收回车辆,另行分配。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妥善使用车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提升公司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及材料(包括车辆钥匙、行驶证、加油卡、保险单等)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

  2.所有公车需由公司内部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进行申请,由行政部进行统筹安排后,决定是否可使用。

  3.员工如需用车需至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出车前需要填写用车人、部门、目的地、用车事由、用车时间(起始时间)、开车人、乘车人、预计里程数,方可领取车辆钥匙及行驶证(注意:行驶证需随身携带及时归还,内含车辆油卡,谨防丢失)。需要私车公用时,需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行政部领导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私车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计算。公车/私车的始末行程数必须手机拍照作为原始凭证并由行政专员签字确认。

  驾驶员在上、下车前需要对车辆的里程数进行拍照记录,归还车辆时驾驶员需将车钥匙及行驶证、加油卡一并归还至行政部(不允许将行驶证及加油卡放置在车上),同时对《用车申请单》的`用车时间(归还时间)、里程数、油表进行补充完全。(油表刻度低于x/x时,需及时加油)。行政部会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车申请单》,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将通报车辆使用人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年度累计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评,第三次将以不爱护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为由扣罚当月绩效x—x分,屡教不改者将予以经济处罚。

  4.所有人员在乘车期间务必系好安全带,如有乘车人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一经发现将处以公开通报批评处罚。如因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而产生不良后果,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5.车辆每日使用完毕、或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任何时候离开,车上都不得放置贵重物品!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5

  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部车辆的使用、维修管理办法,提高车辆工作效率,保证驾驶安全和车辆完好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内部车辆调度、行驶、维保、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驾驶员负责车辆安全驾驶、维修、保养及年检。

  3.2办公室主管负责对车辆车况、驾驶员身体状况、情绪、行为的检查、监督。

  3.3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调度公司用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保养、年检的管理。

  3.5总经理主管公司车辆管理的控制。

  4相关文件

  《交通守则》

  《交通道路法规》

  5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车辆的调度管理

  5.1.1车辆统一由办公室主任调度,各部门因公用车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按实填写[派车单](qr-wd01-03-01),否则办公室有权拒绝派车要求。

  5.1.2各部门公务用车原则上满足:紧急公务、载物、取款、雨天远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

  5.1.3驾驶员根据派车单指定地点路线出车,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5.2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5.2.1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用湿布对车辆外部及内座擦拭一遍,并对车况进行详细检查后,试发动五分钟。

  5.2.2驾驶员要爱惜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按车辆维保规定,定期更换润滑油和易损件,保证车辆的完好率。

  5.2.3保持车辆内外的干净、整洁,雨天泥泞地段用车后应及时清洗保养,正常情况下应在本单位车库清洗。

  5.2.4出车途中遇到意外刮碰,或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报警,不得私下协商或擅离事故地点。

  5.2.5车辆需要保养、大修、更换配件及年检时,必须事先报告办公室主任,填写[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5.2.6车辆年检、检修,日常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结算时必须附上维修厂家更换零配件的.明细清单上报财务,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5.3车辆使用管理

  5.3.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文明行车。

  5.3.2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保证乘员的安全、舒适、准时。

  5.3.3办公室主管负责检查并监督驾驶员不得在酒后、疾病、情绪反常等不适宜驾驶的情况下出车。

  5.3.4严禁利用职权私自用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员和外单位驾驶员驾驶。

  5.3.5按照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严禁将车开到非指定地点过夜或逗留。

  5.3.6办公室主任对车辆行驶公里和油耗进行测量、检查和控制。

  5.3.7经常自检车辆,做好年检,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5.4车辆肇事处理

  5.4.1车辆碰擦

  驾驶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主任按实际情况决定处理意见:

  a)双方协商解决;

  b)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解决。

  5.4.2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若有受伤人员,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护救,呼叫救护车或另外叫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保护现场,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由办公室主任到场协助交警进行事故处理;

  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以确定理赔方法。

  6使用的记录表格

  序号名称编号存放地点存放时间

  1[派车单]qr-wd01-03-01办公室一年

  2[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办公室一年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6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小车及中巴车辆。

  二、车辆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调度;公司劳务输出项目车辆由输出项目的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司机(或自驾者)携带外,其余均由专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应将经部门核准的《公务外出单》交专人签字,专人依公务的重要性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专人不予派车。接送公司领导及员工上下班、定时接送业主或看楼客人,不填外出单。其它符合规定的用车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业主举办各种活动等),由专人填写外出单。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置《出车日志》,供司机每次出车时填写(用车人配合签字)。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每周呈专人核对,如专人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批评。行政人事部也将不定时予以抽查,对不听劝诫屡教不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准一切车辆费用的`缴纳(包括:停车费、过路费、油费、维修保养费及违规费等)。

  三、车辆使用

  第八条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经公司许可自驾者,应善尽驾驶人责任)。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车人应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第九条车辆行车途中应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第十条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或学车,违者受罚。

  第十一条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然后要求执勤保安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如返回时已逾晚上十二点,或早上6:00以前须外出公务)经专人特许可以停放在司机居住的公司物业小区。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将追究司机的责任。

  第十二条没有正常的调车手续,任何时候不准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辆借予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私自动车。

  四、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司机负责每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特约修护厂维修,填写《车辆请修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否则修护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公司安排司机人员每月将车辆开至修护厂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清洗、打蜡等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十六条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司机的责任。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专人联络,专人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九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六、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停车费、过路费、油料及维修费凭票证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 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9

  一、概述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程序,确保交通安全,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综合业务部是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部门。

  二、用车范围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综合业务管理部申请用

  车。

  2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业务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调度权限

  办公室负责人指定本部门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调度,办公室为车辆管理指定部门。

  四、派车程序

  1、市区内用车,用车人应填写《用车申请单》交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提前2小时提出申请,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主管副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用车的,应合并用车。

  4、凡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用车申请单》的,必须于事后一天内补办有关派车单据。(申请单见附表)

  5、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6、驾驶员应掌握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车况和车辆使用情况,以便办公室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主管副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8、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五、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六、节油管理:

  1车辆用油台账,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邮票的须报公司批准。

  3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5办公室应按时办理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有驾驶员妥善保管。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0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车流量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2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修理。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收车后需要填写车辆的使用说明,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请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及费用预算,经车辆主管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进行审批。

  第7条 司机将公司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第8条 公司的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可送到非公司指定修理厂,但司机所洽谈的修理厂必须正规且收费适中,并必须得到人事行政部经理及行政总监的审批同意,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同时,应及时上报人事行政部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司机必须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以备不时之需。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签字验收,交人事行政部进行统一处理,所得收入需及时交至公司财务部。

  第14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3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5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6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车辆主管会同财务人员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结算,其中指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人事行政部经理及财务部经理共同确定。

  第17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核。

  第18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经用车人签字证明后司机方可安排维修。而维修费用超过200元以上时,司机应通过电话向车辆主管请示,经车辆主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19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审核。

  第20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报行政总监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总经理的审批。

  第21条 车辆的电瓶、轮胎短于正常的核定寿命时,其修理或更换费用由司机按比例承担;超出使用寿命者,按比例奖励所节余费用的50%给该车辆的司机。

  第22条 因工作需要变更驾驶车辆的,经车辆主管确认后,在一个月内,车辆变更前的司机应承担车辆变更后的司机超出核定修车费用30%的修理费,因交通事故造成变更或因车辆变更后的司机操作原因造成的更大损失除外。

  第23条 各车辆洗车费实行成本制,每辆车的月洗车费用不得超过30元,洗车费用经用车人签字证明后,司机持消费凭证到财务部进行报销。

  第4章 附则

  第24条 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5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6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

  第一条公务车仅限用于公司公务接待,各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费用纳入用车人(部门)核定的车辆费用,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二条派车单制。公务车辆派出执行派车单制,用车人用车前需严格填写统一印制的《某某公司派车单》(见附表一,以下简称派车单),司机见派车单出车,若无派车单严禁出车,否则由司机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签字并由司机在一个工作日内持派车单由车辆管理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派车流程。用车人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完毕后交由本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签,后交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由行政主管签批,最后由董事长确认后方可派车。事情紧急时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行政主管电话通知司机出车,回来后由用车人于半个工作日内补齐派车单及相关程序,否则由用车人个人负责本次出车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非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务车,否则由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共同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并对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各处以1万元/次经济处罚。

  第五条用车费用。公务车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费(见附表二),行车里程按实际发生数计算;司机报销时需附派车单,一次一报,财务部门按派车单进行审核报支,并计入用车人部门车辆费用,没有派车单或派车单没有严格履行签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审核报支,否则由财务部门负担费用。

  第六条其他费用。公务车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凭票实销。

  第七条差旅费。司机差旅费按普通员工出差标准凭票报销,若一天多次往返济南等就近地区且当天返回的,补助40元伙食补助,报支时必须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签批,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此标准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经车辆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财务部核查后报支。

  第八条车辆维护与维修。司机要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与维修,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车辆付费维护、维修前由司机填写《某某公司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简称:《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见附表三)经车辆管理人签字同意并经行政主管审批,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并凭《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报销维护、维修费用。

  维修、维护费用低于1000元(包括1000元)时由行政主管签批;超过1000元时由董事长签批。无《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或未到指定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的不予报销;如因司机未能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维修而致车辆不能正常运行者,对司机给予1000元/次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5万元以下经济处罚,并同时给予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九条外租车辆。当公司公务车辆不在或不足时,须报经行政主管及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由用车部门自行向外租用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持单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支;外租车辆按1.35元/公里报支费用,过路过桥费用实报实销。租车所有费用全部在用车部门费用内列支。

  第十条严禁将公司公务车辆非派出时间开离单位,特殊情况时需经行政主管批准,否则一经发现给予司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

  (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车辆管理。

  (二)车辆管理人须严格审批派车单,保证派车单所填项目真实。

  (三)严格审查用车费用。

  (四)定期检查车况,监督司机对车辆的修护和保养。

  (五)负责对司机的安排与管理。

  第十二条用车人管理。

  (一)用车人须公务需要才可申请派车,严禁公车私用。

  (二)如实填写派车单,写明目的地等项目。

  (三)外出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司机绕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须电话向行政主管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经发现给予用车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用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司机管理(对所有司机适用)。

  (一)因工作需要时,司机必须无条件执行派出任务。

  (二)司机务必保证全天手机畅通,否则依据公司手机管理制度执行。

  (三)司机非出车时间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四)司机出车返回后务必按第二条规定到办公室报到,否则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迟到、旷工执行。

  (五)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机休息时间可由司机向行政主管申请于非出车时间补足。

  (六)司机必须熟练掌握公司企业简介、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公共礼仪、青岛市简介,此项内容作为司机上岗资格的基本考核内容。

  (七)司机须严格按照派车单所载目的地出车。出车后,及时返回,不得随意绕行或无故拖延时间。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用车人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司机经核实后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2

  目的:

  1.加强车辆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车辆;

  2.规范驾驶员的车辆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维护意识,保证车质车况良好及行车安全。

  范围:

  本规定中的车辆包括所有属于公司的车辆、所有车辆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职责:

  1.车辆驾驶员

  1.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无重大事故,尽量避免违章

  1.2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护

  1.3合理驾驶,降低消耗

  1.4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管理员

  2.1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维护管理

  2.2负责车辆的落户和验车管理

  2.3负责车辆的保险及处理公司车辆事故定损事宜

  2.4负责车辆日常消耗的记录,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反馈

  2.5负责车辆调配、新购、变卖和报废的申请

  3.行政总监

  3.1负责日常车辆使用的安排

  3.2负责监督和管理车辆驾驶员、车辆管理员的日常工作

  3.3根据权限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小区巴士归口管理责任部门为所在管理处,工具车由综合部归口管理,并由综合部统一调度。

  第三条公司车辆主要用于:

  一、外出采购物品或装运花木;

  二、员工外出办公事用车;

  三、公司来客接送用车;

  四、员工因私用车:如结婚、重病、孕(产)妇去医院等用车;

  五、其它特殊情况用车。

  第四条使用车辆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各部门因事需使用车辆时,必须填写《小车使用申请单》,写明用车事由、办事地点、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必要时写明车号;

  二、租赁车辆须事先提出租赁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并由总经理同意后,写明车主及车牌号(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并据《小车使用申请单》结算运费;

  三、员工因私用车,申请人填好申请审批单后,须经部门负责人、综合部审核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有车;

  四、除规定驾驶员外,其它员工一律不得私自驾驶公司车辆;

  六、星期天、节假日、中夜班等非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有特殊情况,则由申请部门填写好申请审批单后报总经理审批;突发事件应急用车,事前可以无申请审批单,但事后必须补上;

  第五条调度员须根据审批有效的申请审批单调度车辆。出车单开出后,申请人应及时交给司机,以便司机做好出车准备;

  第六条车辆(包括班车、巴士)用后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夜间严禁在公司外擅自停放。

  第七条车辆在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车辆维修前驾驶员须填写送修单,由所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综合部审批后方可进行修理。

  第八条为尊重员工,确保安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车辆在上班前15分钟、下班后15分钟内一律避让员工先行,严禁进出大门。

  二、员工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一律推行进出大门。

  第九条驾驶员、调度员及员工未遵照规定执行的,视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4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 车辆使用管理

  1、 职责

  1.1 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5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 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 车辆用油管理

  1、 职责

  1.1 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 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 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的'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 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 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的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 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 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5

  一,为保证公司车辆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强公司内部车辆,井队值班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各部门,各井队要求用车单位向调度室申请登记并申报用车事由,车队据此填写《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车辆只限于因公使用。使用部门和个人先到调度室真写《小车申请使用单》然后到车队登记,车队填写《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用车人必须在行车记录和加油票上签字认可。

  三,内部车辆管理:

  1.要求车队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内部车辆使用管理表》所设内容认真填写,严密监控内部车辆运营状况。

  2.车辆费用结算,由车队依据《内部车辆行驶单》《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所记载内容与司机所带《公司车辆行车记录表》核对无误后并交财务一份,《小车耗费情况登记表》进行挂账。

  3.日常维修保养:车辆维修保养,司机要通知车队,确认维修项目,价格,维修时间,车队审核后,才能实施。

  4.额定油耗:公司所有车辆,必须确定油耗指标,按百公里油耗指标执行,月底依据所报油耗,由车队进行综合核算,评定燃油消耗的合理性。

  四.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同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不会检修时,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维修意见。在公司指定维修点修理,末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去维修,无论在定点修理厂或在行途中,经车队同意的修理或购置的新配件必须交回旧配件。

  3.出车在外时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如车要离开时要锁好保险锁,车辆被盗,司机要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经常检查,保证证件齐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若属于个人原因,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1.车辆开支:车队司机所有不能预算的开支,都要向车队领导汇报,确认其合理性才能实施,事先不汇报,而私自开支的其本人承担全部费用。

  2.司机对车队和调度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以向经理反映。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队或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六.司机末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习驾驶。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实施,由车队解释各部门

  七.值班车管理规定:

  1.驻井队值班车下派到井队值班,车辆调派使用由井队长负责,车队协助管理,每月由井队考勤考评,月底报车队备案挂账,驻井值班车要服从井队管理,不经井队允许,不得私自开车,不得将车辆交给公司,井队或其它人员驾驶,出现任何问题,公司不负责任。

  2.货物转运,损坏赔偿:

  值班车将货物装上车后,开据入库单或,所装一切货物的责任都由司机本人承担,要保证货物安全运送到位,到井场或目的地卸货清点无误后,责任即可免除,如所装货物丢失滑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

  3.如遇道路翻桨,老乡挡路,天阴下雨等各方面原因,导致遇阻司机应积极配合主动为公司排忧解难。

  4.密切注意车辆性能变差,下降当燃油与润滑油的消耗增多,劲力性下降时向车队汇报,以免造成车辆使用成本增大。

  5.对于值班车加油,应按规定程序,上报井队长,队长安排人员确认无误时才可加油,井队出具出库单,写明数量,使用人,负责人签字,在将出库单交回车队车队交回财务挂账。

  6.值班车应认真填写《井队值班表》和《行车记录表》,井队领导考评后,上交车队,车队将此表交回挂账,每月月底必须将两表交于车队。

  7.驻井值班车私自使用井队燃油,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伙同井队人员共同作弊的,井队人员交行政办处理,予以除名处理。

  8.车队依据各部门的申请,合理调派所需车辆,做到优质高效服务,积极配合主动为公司排忧解难。

  八.工作原则及标准:

  1.原则性:坚持执行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按车辆使用范围和对象配车,不派人情车,关系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科学性:要求熟练掌握公司车辆特点和规律,加强预见性,计划性,统筹安排,灵活调度。

  3.合理性:选择最佳行车路线,不跑弯路和绕道行驶,不一条线路重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灵活性:从公司的实际复兴出发对于紧急要用车的,要灵活机动,恰当处理,不能误时误事,耽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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