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7 12:40:53 制度 我要投稿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化验室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验室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化验室管理制度1

  一、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1.化验人员应佩戴齐全劳保品、手套、口罩、眼镜等。

  2.使用色谱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启,关闭。

  3.开启钢瓶时,严禁用带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有明火。

  5.色谱气路系统,试漏严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试剂药瓶,要有标签,避免发生混用。

  7.一切剧毒药品应在严密坚固的瓶内封装,专人保管,禁止用纸包装和外流。

  8.稀释浓硫酸或溶解固体氢氧化钠时,应在耐热容器中进行,同时以玻璃棒不断搅拌,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剧腐蚀药品,如:硫酸、强碱、浓氨水、双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时,禁止与皮肤接触,使用重铬酸钾严禁用手接触,操作后要及时洗手。

  10.易燃药品如:低沸点的苯、醇等应于低温、避光保管。

  11.严禁试剂入口,用鼻子闻气时,应以手招嗅。

  12.回流或蒸馏分析所用的水冷却管,先通水后加热。

  13.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棒时,需戴手套,垫布折断。

  14.着火点太低的药品及有升华腐蚀性药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间起化学作用的药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内烘烤。

  16.严禁在化验室内烘烤食品,衣袜等物。

  17.使用电器应用电笔试点,如发现水浴、调压器、电炉、水分测定器等漏电时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18.电线或电阻丝上不要滴上酸碱或其它有腐蚀性药品,如果滴上,立即停电,经处理后方能进行使用。

  19.DMF、C10 蒸馏分析时,如发现分层或异象,判断为含水时,应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 电器、油类发生火灾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21. 废液、废蒽禁止倒入水池,温度计损坏后,水银要及时处理净,不得用手接触。

  22. 高温物体(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埚)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盘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23.实验室的各种精密贵重仪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24. 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丙酮、浓盐酸)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的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25. 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2/3;灯内酒精不足1/4容量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26. 蒸馏可燃气体时操作人不能离开去做别的`事,要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运行情况。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二、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1. 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露部分都应配制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

  2. 实验室停止供气、水及电时,应立即关闭各气源、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门窗、水电、煤气及各种压缩气体管道阀门,确保全部关闭。

  3. 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4. 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5. 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仓库禁止烟火。

  6. 工作室内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时限量领用。

  三、设备安全管理(钢瓶使用)

  1. 气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 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种气瓶用铁链固定好。

  3. 使用气瓶时要选用合格的减压器,通常出口压力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力0.1-0.2MPa。

  4. 按标志确保每一个气瓶减压阀、防振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每种气瓶要有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5. 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6.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一般应保持0.5MPa的余压,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气瓶室外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禁止吸烟”标志。

  四、灭火、急救与事故处理

  1.实验室失火时,要保持沉着,不要惊慌,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采取诸如关闭 电源、搬离易燃物、选用适当灭火器灭火、拨打“119”火警电话等措施。

  2. 身上衣服着火时,不要随意跑动,可采取将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滚以灭火。

  3. 当酸洒出流到地面上时,应用碱面或干土中和处理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少量酸或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院;大量酸碱洒到皮肤上时,切不可立即用水冲洗,以免产生大量的热使问题更严重,应该用干土或干布先擦去酸碱,然后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送往医院。

  4.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立即将触电者移至有新鲜空气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当发生气瓶爆炸时,应随时撤离附近易燃物,并拨打“120”求助电话。

  6.污染物接触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化验室管理制度2

  1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贴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3化验室工作职责

  3、1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4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持续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贴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5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务必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6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贴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贴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构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管理制度3

  1.化验药品通常是易腐蚀、有毒、易燃、易爆炸的危险品,因此要专人保管,并建立台帐。

  2.化验室主任根据试剂保管员反映情况,有计划定量采购。

  3.药品入库后,应根据药品的毒性、易腐蚀、易燃、易爆炸的特性分类存放。

  4.化验员根据分析元素的类别,领取相应的`化学试剂。对配制好的案头试剂,严格按要求填写名称、浓度、配制日期。

  5.所有试剂的标签或商标,都应妥善保护好,脱落的标识应及时贴上。确因无法辨认的试剂不可随便乱扔,可通过定性检测降低使用级别。

  6.化验药品不得带出化验室,改作其他用途。

  7.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物应集中处理,使用过的剧毒品应使其无害化之后才能排放。

化验室管理制度4

  为了切实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贵州茅泉酒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质管办),由公司副总经理陈坤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蔡回启和罗安明为副主任,陈宗孝、周婷、罗安明为成员,由梁明政为基酒车间主任,蔡回启为包装车间主任,周婷为化验、检测室主任。

  一、具体分工:

  1、陈坤德同志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全面工作。

  2、梁明政负责基酒车间质量管理工作。

  3、陈宗孝负责勾兑车间质量管理工作。

  4、蔡回启负责包装车间质量管理工作。

  5、周婷、罗安明负责公司化验、检测工作。

  二、质管办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公司产品生产流程的工作。

  2、负责管理公司产品和原辅材料的质量。

  3、负责基酒的质量工作。

  4、负责勾兑的半成品质量工作。

  5、负责包装流水线的质量、计量工作。

  6、负责随机抽样的.化验、检测工作。

  7、负责包装材料、基酒等的入库检验工作。

  三、基酒车间主任主要工作职责与权限:

  1、组织车间员工按公司计划进行生产;

  2、对车间进行行政管理。

  3、负责车间生产安全与消防安全。

  4、抓好车间生产的质量工作:即原燃材料不合格决不进仓,生产配料必须按规定标准进行,生产发酵严格按入窖温度、发酵时间、窖池密封等要求把好关;5、作好各种原始记录。

  四、勾兑车间主任主要工作职责与权限:

  1、严格按品牌要求和理化指标、卫生指标要求调配勾兑;

  2、勾兑完工的产品,必须达到酒体、感观(色、味)要求;

  3、清洗有关设备;

  4、建立台帐,作好记录;

  5、负责车间的生产安全与消防工作。

  五、包装车间主任主要工作职责与权限:

  1、负责包装车间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完成公司安排的生产任务;

  3、负责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工作,保证生产各环节的质量、计量工作。

  4、负责材料保管、收发,最大程度地减少材料损耗,降低生产成本;

  5、建立台帐,作好记录;

  6、负责车间的生产安全消防工作。

化验室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6

  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拟定卫生管理制度及个人卫生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卫生制度

  1、厂区周围不得有有的气体、粉尘、灰尘。应无积水。

  2、厂区内不得随意倒垃圾,乱扔废纸、杂物。

  3、严禁随地吐痰、随地扔果皮、残剩变质食物等。

  4、厂区严禁饲养家畜、家禽。

  5、生产场地,公共卫生区域、办公地点等各负其责,坚持每天打扫,做到地面、桌面、窗台等无灰尘,室内无杂物,物品分类明确,堆放整齐有序,井井有条。

  6、车间在生产期间每天下班前要全面打扫卫生。

  7、办公室每周五对各个部门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二、个人卫生要求

  1、上班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休憩衣帽、鞋、手套、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同时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杂物带入车间。

  2、在生产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个人工作区域卫生,严禁在车间内吸烟随地吐痰。

  3、平时要勤洗勤涮,不得留长指甲,男生不准留长发,生产操作时女生不能散发披肩,必须头发束起。生产操作时不能戴耳环、戒指等金属物。

  4、每年进行体检,严禁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上岗生产。

  5、凡新进员工必须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

化验室管理制度7

  1.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做私活、打瞌睡。

  2.上班时间一律穿工作服、穿戴整齐、不准穿拖鞋。

  3.不准无故压样,拖延化验时间。

  4.分析样品,操作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化验主管汇报。

  5.分析样品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6.进出厂样品必需有三名以上的化验员分析。

  7.进出厂固体样品保留三个月,其它生产固体样品保留一个月。

  8.每槽新液留样,保留三天,其它水样分析数据不正常时,必需留样。

  9.化验结果要及时、准确报告相关单位。

  10.抄写化验单字迹工整、规范,不准任意涂改化验单,一律由化验主管审核。

  11.对外不准泄露化验数据。

化验室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化验室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药品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四、定义

  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五、职责

  1、化验员负责化学药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2、化验员负责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

  六、管理规定

  1、化学药品计划的申报

  ①一般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②危险化学药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刑警部门批准并备案,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2、化学品的储存

  ①化学药品采购后经验收合格一律统一放入化验室药品库并登记。

  ②化学药品库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③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④对危险化学药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使用和双人运输的“五双制”。

  3、化学药品的使用

  ①化学药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②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③对从事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七、考核

  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的罚款。

化验室管理制度9

  一、文件、资料及档案实行专人管理。

  二、从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所获得的文件、资料,要送总经理及相关人员阅读,涉及需办理的事项,要及时办理,读阅后专管人员将文件,资料进行登记,搜集、归档。

  三、公司内部制发、出台的文件,要及时送达有关部门,同时进行登记,搜集、归档。

  四、对公司的各种原始记录,进行搜集、归档,以便今后查阅对比。

  五、各种文件,资料收存归档时,要分类别,目录清楚,便于查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六、若因需要查阅和提取文件、资料,要先经业务部经理同意,查阅和提取要进行登记,记录,并由查阅人签字,提取的'文件,资料要近期归还,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

化验室管理制度10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为确保化验室各项检测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确保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促进检测质量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 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 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 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 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 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 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化验室管理制度11

  1、化验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严守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卫生工作。

  2、进入化验室必须更换工作衣、帽、鞋,无关人员及物品不得进入,严禁在化验室会客、聊天、喧哗、吸烟、吃零食。

  3、化验室内的药品、仪器需做到安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存放,剧毒药品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制。

  4、化验室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按规定的地点放置并定期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检验中,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切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结束后,检验台面要及时处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检验剩余样品应及时处理。检验使用过的酸碱液,应集中存放,经综合处理后排放。微生物检验的废弃物工器具,需经杀菌处理后,方可处理或清洗,受污染的有毒物品,按有关要求处理。

  7、化验员上下班及检验前后。应检查水、电的安全情况,做到安全使用。

  8、化验员应有良好的`安全卫生意识,共同维护检验室的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应检查仪器的清洁与保护状况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化验室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化验室的环境卫生必须满足检测条件要求。

  9、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本制度执行,并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化验员负责化验室的安全监督与宣传,并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

化验室管理制度12

  1、化验室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

  使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管理。

  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检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应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2、样品抽取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取样工作。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部门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取样工作。

  责任者:质检人员。

  主要内容:取样原则:要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随机性、一致性、真实性。取样时间:检验部门接到原料部、车间、仓库的通知后,要及时采样。取样方法:固体原料、辅料用取样钎,取出量至少为需取样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样。液体原料、辅料用两头开口取样管缓慢插到桶底,然后用食指压紧上口,移出取样管,放入样品容器中,保证样品均匀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决定于被抽物料的总件数。每批产品总件≤10时,每件都需取样;总件为10~100时,取样量为 10;总件为100件以上时,取样量在 10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装入瓶(袋)中,密封,并贴上标签,写明品名、批号等信息。取样完毕,在每件被取样的包装上贴上标志(已取样)。采样完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如: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数量、规格、采样日期、采样人、备注等。半成品、成品在车间或成品库中按批随机采样,采样量由产量决定。采样人员采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采样工具或容器,在采样完毕后,应清洗干净,晾干,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3、样品检验分析判定制度

  目的:保证原料合格进厂、半成品合格进入下一生产环节、成品合格出厂。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检验员、成品仓库保管员、质监人员。

  主要内容:出厂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及购入的原料一律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企业内控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得漏检;质检员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填写抽样记录,及时送至化验室;检验人员必需严格按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各种检验应作好原始记录,确保分析结果准确、真实、有效。检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必须立即中断检测,故障排除后,重新检测;检测原始记录保存2年以后,由品管负责人同意方可销毁;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是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泄漏;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检一次,结果通知品管部。检验合格的原料,结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库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写“不合格原料通知单”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检验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检验室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按期维护,保证水、电、气的安全。

  4、检品复检和比对试验制度

  目的:建立检品复检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复检。

  责任人:检验员、质检员、复核人、检验负责人。

  主要内容: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检测平行样结果不平行、须复检或重做;复检前要首先核对试剂、试液是否有异常,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内,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人员操作是否正确,时间(加热、恒温、灭菌)限制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效;复检合格并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应再安排另一位检验员检验,如结果合格,才可判定为合格;若出现不合格,应报告质检负责人,指定第二人复检,如复检结果与第一次一致,则报不合格;若第二人复检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须报告质检负责人,重新取样复检,批准后由质检员重新取样,检验员与复检员一起复检,若合格,判定为合格;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对于原料,如供货方提出异议,并拿出“合格证明”,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后,双方重新取样一同检验,以后一次结果作为最终判定。如双方检验结果不一致,可送权威部门仲裁检验。

  5、检验结果校核和报告制度

  目的:确保检验记录正确、规范,结论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检验结果的校核。

  责任人:校核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校核人应具有与检验员一样的资格;检验员填写完检验原始记录后,交校核人校核,未经校核人校核并签名的记录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校核人根据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进行校核。校核内容由:检验项目是否完整、不缺项,书写是否工整、正确,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用标准是否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是否正确,实验记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员是否签名等。原始记录均符合规定要求,校核人可签字,否则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校核签名,或报检验负责人令其改正。属于校核内容范畴的项目发生错误由校核人负责;属操作差错等问题由检验员负责。校核工作应及时、认真完成,不得拖延。

  6、饲料标签签发制度

  要点:产品经检验(不一定经过检测)合格才可允许出厂。按照当班产量核发标签的数量。检验员要在饲料标签上加盖“检验合格章”或有检验员标记的印记,这样的标签才是合格的`标签。

  7、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目的: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具有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核查。

  适用范围:适用成品、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等。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质检员、检验员、样品保管员。

  主要内容:样品保管员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质检员将所抽样品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有:样品的名称、规格、来源、生产日期(或批号)、采样数量、采样基数、采样人、采样日期、样品保质期等;送至化验室后,样品保管员对所抽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并进一步签字确认,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检验完毕后,由样品保管员统一分类存放于留样室,防止生虫、霉坏或丢失;样品保存期为保质期过后三个月;超过保存期限样品,按规定由品管部负责人签字后统一处理,并做好记录;留样室的样品为单位的技术机密,未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样室应有温湿度表,样品保管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湿度情况并记录,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8、化学试剂安全贮存制度

  目的:确保化学试剂安全、合理存放,利于管理和使用。

  适用范围:化学试剂的存放与管理。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人员。

  主要内容:贮存环境: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化学试剂贮存室内。室内应阴凉避光,防止太阳光直射,使室温偏高造成试剂挥发、变质、失效等。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器材完备。盛放化学试剂的橱柜应防尘、耐腐蚀、避光,且取用方便。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严禁在同一柜内存放。毒品及危险品应单独存放。配制好的各种化学试剂均应封口,贴好标签,合理摆放。剧毒试剂应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由检验负责人批准。

  9、仪器设备检定和管理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仪器设备,使仪器正常运行,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仪器设备。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对所有检验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人、使用人、说明书、设备清单、安装位置、维修保养记录等。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前仪器状态、测试项目、测试样品、使用后仪器状态、备注等。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并做好记录。

  存放条件应满足仪器的要求,如温度、适度、是否避光等。每种仪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先熟悉仪器性能,才能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仪器一旦出现故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对仪器进行拆卸。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档案。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操作完毕后,及时关机,填写使用记录,台面整理干净后方可离去。

  10、玻璃仪器管理和洗涤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玻璃仪器,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玻璃仪器。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玻璃仪器分类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使用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定量玻璃仪器要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检验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目的: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

  适用范围:检验记录。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检验员书写检验原始记录要完整,无缺页损角。有检验数据、计算公式。有检验员、校核人签名(全名)。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并在改正处签章。有判定依据,由检验结论,无漏项。质量检验记录过样品保存期一个月后,交品管部负责人妥善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检验记录应保存至样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经品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并做记录。

  12、化验员岗位职责

  (1)对自己所做的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按标准或检验技术规范进行各项检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及时;

  (3)按照要求全面检测原料和成品相应指标;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通知检验负责人;

  (5)对初检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复检,保证检测结果准确;

  (6)负责所用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及标定,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并定期保养,仪器由故障及时汇报负责人;

  (8)认真填写检验原是记录,数据处理及时准确,并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检验负责人;

  (9)所用玻璃器皿及时清洗,保持检验室干净卫生;

  13、检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检验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厂长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全室人员的工作安排,时刻检查、督促检验工作;

  (3)及时收集新的检验标准方法,随时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5)审核检验记录,签收检验报告单;

  (6)每月编写原料、成品检验汇总表;

  (7)负责提出所需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的计划。

化验室管理制度13

  化验室管理制度

  1.化验室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2.严禁个人物品存在,严禁室内饮食、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3.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拜访,妥善保管,远离热源、人源。

  4.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无菌室配备专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离开无菌室、化验室需更衣。

  5.从事化验的人员须经过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经验资格。

  6.定期对化验员进行技能、能力的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化验工作。

  7.利用外部送检的方法,对化验员的个人检测行动进行校准。

  8.化验员工作应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及要求。

  9.使用的介质、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均应在保质期内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在开封或配置时应注明日期。

  11.分装容器或配置的.试剂,应在每个分装容器上标识废弃日期,所有的介质,配置的试剂、试剂和化学试剂容器都应有标签。

  12.实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定期由国家计量所进行鉴定校准,其他非法定计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化验员校准,严禁使用非鉴定校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须经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13.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法进行更正,更改处应签名或签章。

  14.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

  15.化验室应有可以马上找到的检验操作标准规程。

  16.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化验室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 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1、执行品控部规定,对原辅材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1、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

  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流程样品一般保存30天,仲裁样品保存期限半年。

  8、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七、化验人员安全生产规则

  1、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化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使用易挥发有毒有害的药品进行化验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通风厨内操作。使用极毒药品时,应注意防止中毒。

  3、化验室的仪器、药品的摆放是根据取用方便及性质合理布置的,取用后必须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4、禁止在化验室内吸烟、进食。不得用实验器皿盛放食物。离开化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

  5、化验室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化验室次序井然。工作时应穿工作服,不能穿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危险性工作时要佩戴防护用具。化验室内不得干与化验无关的事。

  6、每天工作完毕时,应检查电、水、气、窗等后锁门。

  7、化验人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暴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识。

化验室管理制度15

  1.目的:为加强化验室管理、规范化验室工作流程,明确检验人员职责,提高化验人员的检测技能及综合素质,满足检测实验室规定的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伊利集团原奶事业部杜蒙分公司化验室。

  3.工作内容:

  3.1检验人员行为规范

  3.1.1健康规范:化验室所有工作人员上岗须持当年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化验员需持化验员证。

  3.1.2着装规范:工作时间化验人员必须穿工衣、戴工帽,按要求佩戴胸卡,工衣干净、整洁,无衣袋撕裂、无扣等现象,工帽须将头发完全覆盖,长发应束起,不得散露在外。不得穿工衣进入卫生间,出工作区域不允许穿工衣。

  3.1.3装饰规范:工作期间不得浓妆艳抹,应妆饰得当,不可佩戴首饰。

  3.1.4行为规范:

  3.1.4.1个人卫生习惯良好,不在工作区内随地吐痰。

  3.1.4.2工作时间不允许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不得睡觉,聊天、看闲书,不得无故脱岗、窜岗,接私人电话不宜过长,以免影响工作,交接班时秩序井然。

  3.1.4.3化验室不得饮食,不得用检验用具、器皿盛放食品,不得将私人物品存放在冰箱内及化验室内,不得将非清真食品带入厂区。

  3.1.4.4一律不允许在检验工作区清洗晾晒(可在清洗间打晒),暖器、桌椅不得搭放物品,当班人员及卫生责任区人员负责各自卫生区(包括桌面、地面、墙角、水池、窗台、仪器、容器、试剂架等),检验过程中随时收拾清理物品器皿,保持现场整洁。

  3.1.4.5有事须提前向负责人及当班组长打招呼,准假后方可,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

  3.1.5文件规范

  3.1.5.1化验室的文件书籍由体系员保管,工作期间可在现场查阅书籍,在下班前必须交还体系员处;带出化验室的书籍,借阅者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3.1.5.2对于企业内部的保密性文件,化验室以外人员借阅时,必须经化验室主管同意,在借阅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复印,并严禁向企业外部的人员泄漏。

  3.1.5.3借阅的文件书籍须在一周内归还,若有续借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3.1.5.4每人借阅的文件书籍保留不得超过两周,以免影响工作需求。

  3.1.5.5借阅过程中要保证书籍文件的完整,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1.5.6文件的监督检查:化验室主管随机检查本部门人员的文件执行情况。

  3.1.6现场卫生管理

  3.1.6.1地面无污迹、油腻,无杂物,墙壁无污迹,无乱写乱画,墙角、柜底无奶垢、杂物。

  3.1.6.2工作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无牛奶及试剂残液。

  3.1.6.3水池内无残留牛奶、药液、油腻,无玻璃碎渣及杂物;抹布、刷子等干净整齐放在固定位置;下水道通畅,地漏处无杂物,无异味,异臭。

  3.1.6.4各种玻璃器皿表面洁净、无污迹,按要求整齐放在指定位置;各类容器内壁不得有油腻、杂物、异味、异臭。

  3.1.6.5试剂瓶标识清晰、无破损,大小适度、端正,填写规范;按大小有序排列,位置固定。

  3.1.6.6检测仪器表面干净无污迹、无尘土,标识清晰、无破损;仪器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过滤网的清洁;设备内部保持干净无杂物;天平不可随意搬动,定期更换干燥剂,天平室随手关门。仪器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

  3.1.6.7干燥器内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更换干燥剂、涂凡士林;冰箱、药品柜等物件摆放整齐,列有详细药品目录。柜的顶部不得摆放物品。

  3.1.6.8工作台、微机桌、办公桌上记录、物品摆放整齐,人离开即收起,不得无人时仍摊开;椅、凳用完及时归位。

  3.1.6.9及时清倒垃圾,不得溢出,卫生用具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3.1.6.10卷柜只许存放各种资料、文件,并分类陈列,摆放有序。

  3.1.6.11冰箱内的样品试剂分类存放,摆放整齐且有标识,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3.1.6.12药品柜内试剂按液体、固体及性质的不同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无尘土。

  3.1.6.13药品架上的各种试剂同一性质的摆放在一起,且依照试剂瓶的大小由高到低顺序摆放,不可放无关东西。

  3.1.6.14工作台柜内杂物及时清理,要求干净整齐。

  3.1.6.15清洗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1.6.16每周六卫生大清扫。

  3.1.7其它工作:

  3.1.7.1用完水后,及时关好水阀。

  3.1.7.2电器要求停用时断电的必须及时断电,需连续工作的仪器每日须经常检查电源线有无损坏,插头是否有虚插现象,线路是否杂乱无章。

  3.1.7.3做到人人会用消防器材,遇紧急事件冷静处理。

  3.1.7.4白天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开灯。

  3.2化验室考核制度

  3.2.1文件控制

  3.2.1.1兼职体系员未做好文件、记录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罚款10元/次。

  3.2.1.2对于借阅的实验室书籍,若有破损要按原价的10%,对借阅人进行经济罚款,若有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对于不易买到的重要书籍要双倍进行罚款。

  3.2.1.3工作期间查阅的书籍乱放,看后不及时交还,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2.1.4因档案保管员失误造成实验室书籍资料丢失,档案保管员须照价赔偿。

  3.2.2申购与供应品

  3.2.2.1相关人员未及时将需要申购的检验物品及时未及时审购,导致检验物品短缺,检验工作延期,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警告并罚款10元/次。

  3.2.2.2体系员未及时送检玻璃量器,对检验工作造成影响,罚款10元/次。

  3.2.2.3领用检验物品时,未填写或未按要求填写领用记录,对组长处以罚款10元/次。如果领用人不签字,组长可以不给予领用。

  3.2.2.4化验员进行药品配制与标定时,未填写完整的记录、盛放试剂的试剂瓶未按要求标识、药品标识与配制记录中的配制日期不符、标签未及时更换等,罚款10元/次。

  3.2.2.5化验员未合理使用药品,造成浪费,罚款10元/次。

  3.2.2.6库房物品出、入帐不符,对组长进行罚款30元/次,三次以上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根据表现决定上岗与否。

  3.2.2.7办公品由统计统一负责,出、入帐不符时给相关责任人10元/次的罚款。

  3.2.2.8化验室药品未按要求进行存放和标识,对组长进行罚款20元/次。造成事故,保管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2.3投诉、抱怨制度:为确保相关业务部门及奶户对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数据的准确性有疑义时,各类抱怨及投诉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3.2.3.1票据、检验信息咨询:

  3.2.3.1.1关于质量检验票据类的问题,由统计负责核实、解释,如因数据录入错误,及时更正检验数据、撤回有误票据并电话或书面通知相关业务部门。

  3.2.3.1.2关于检验结果疑义的问题,由当班化验员负责解释、查询、核对,如因汇总错误,负责及时更正并通知统计员,由其按要求执行。

  3.2.3.1.3如奶户对当日牛奶检验结果有异议,根据化验室要求及实际情况予以重新采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3.2.3.1.4关于检验技术方面的问题,由化验员作出尽可能科学、详尽的答复。

  3.2.3.2对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的关于检验效率、准确率、信息反馈及时性等问题投诉,化验室应及时合理安排、调整,满足要求。

  3.2.3.3对奶户反映的各类问题,由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及时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告知奶户,如情况属实按照化验室制度对相关人员考核。

  3.2.3.4化验员被客户投诉,经证实是检验人员行为引起的,罚款50元/次。被投诉超过三次,该检验员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根据表现决定上岗与否。

  3.2.4原始记录

  3.2.4.1检验员对原始记录信息填写不完整,每有一项未填写,罚款10元/次,两项未填写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2.4.2检验过程中,没有及时记录数据,凭事后记忆填写或重抄原始记录,罚款10元/次。

  3.2.4.3记录出现错误,随意涂改或不盖章(签名),每有一处,罚款10元/次,两处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2.4.4审核人发现检验员原始记录结果计算错误,对检验员罚款20元/次。

  3.2.4.5原始记录中数据计量单位错误,或有效位数保留错误,罚款10元/次。

  3.2.4.6检验结果未按要求的时间下发,对检验员罚款10元/次。

  3.2.4.7由于检验员结果计算错误,记录审核人未发现,从而造成检验报告错误并下发,则对检验员和记录审核人分别罚款10元/次;

  3.2.4.8由于检验记录字迹不清,导致化验结果票据录入错误,对填写记录检验员,罚款10元/次。

  3.2.4.9采样员与样品管理员未交接好样品或未认真填写《奶样交接记录表》,导致样品丢失或工作延误,罚款10元/次。

  3.2.5内审:质量体系审核每发生一项不符合,相应责任人承担双倍罚款。

  3.2.6人员

  3.2.6.1培训人员未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工作,罚款10元/次。

  3.2.6.2培训人未及时整理培训档案,罚款10元/次。

  3.2.6.3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对当事人罚款20元/次;未按要求参加考试,以不合格计。

  3.2.6.4培训后进行理论或操作考核,不合格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考核成绩95分以上者(包括95分),奖励20元/次。

  3.2.6.5在岗人员年度技能考核不合格者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重新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仍不合格则继续试用一个月,如果连续试用三个月后,仍不能重新上岗,则向综合科提出对该人员的解聘申请。

  3.2.6.6闭卷考试时,相互说话、抄袭,根据情况扣当事人考试成绩的5-10分。

  3.2.6.7泄露试题,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3.2.7设施和环境条件(内务管理部分)

  3.2.7.1所辖卫生区域不整洁,垃圾清理不及时,罚款10元/次。

  3.2.7.2实验完毕后未及时清理实验现场(所用物品未及时归位、设备未清洁、台面未清洁、未清洗各自实验所用器皿),罚款10元/次。

  3.2.7.3未按《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进行危险品排放,罚款10元/次。

  3.2.7.4办公室内更衣柜门敞开,水杯、毛巾随处乱放,影响室内整洁,处当事人罚款10元/次。

  3.2.7.5进入检验工作区域不穿工衣、未按要求戴工帽,罚款10元/次。

  3.2.7.6在检验工作区域吃东西、放日常用品,罚款10元/次。

  3.2.7.7未经化验室主管许可,随意领私人进入检测区域,罚款10元/次。

  3.2.7.8工作期间擅自离岗,造成实验影响,罚款50元/次。

  3.2.7.9检验人员下班前未做安全检查(关好水、电、汽、门、窗等),罚款10元/次。

  3.2.8方法

  3.2.8.1未严格按照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擅自更改检验方法,罚款50元/次。

  3.2.8.2化验员未按时完成检验任务,罚款20元/次。

  3.2.8.3检验结果误判(合格判成不合格,不合格判成合格)罚款10元/次。

  3.2.8.4弄虚作假,虚报结果,一次降为实习化验员,两次退人力资源部。

  3.2.8.5检验结果(除微生物外)不合格未按要求复检,罚款20元/次。

  3.2.9设备

  3.2.9.1未完全按设备的作业指导书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视情节严重罚款50-100元。

  3.2.9.2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使用记录,罚款10元/次。

  3.2.9.3设备责任人未保管好设备附件造成丢失,罚款50元/次。

  3.2.9.4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使用人未填写设备损坏维修记录并通知设备责任人进行联系检修,罚款30元/次。

  3.2.9.5未按要求填写恒温设备的.监控记录,罚款10元/次。

  3.2.10样品处置:样品管理员未按样品管理制度保留样品,罚款10元/次。

  3.2.11质量保证

  3.2.11.2检验员对同一样品进行重复性检验时,两次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在允差值范围以外,罚款20元/次。

  3.2.11.3检验员对保留样进行重复检验时,两次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在允差值范围以外,罚款20元/次。

  3.2.12结果报告

  3.2.12.1报告编制人未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罚款20元/次。

  3.2.12.2报告编制人编制检验报告出现轻微错误,罚款10元/次。

  3.2.12.3报告审核人未认真审核以致报告错误并下发,视情节轻重,对报告编制人和审核人分别罚款10-100元/次。 3.3化验室保密制度

  3.3.1严禁将企业内部的机密向企业外部人员泄漏,以免造成企业利益的损失。

  3.3.2化验室保密范围

  3.3.2.1客户样品和客户的全部资料及商业秘密等;

  3.3.2.1检测原始记录、结果报告、各种质量活动计划和记录;

  3.3.2.3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3.3.2.4化验室上报主管单位的有关数据、报告、计划书等文件;

  3.3.2.5化验室拥有的一切检测技术和技术成果;

  3.3.2.6所有外来密级文件、资料等;

  3.3.2.7集团产品的企业标准。

  3.3.3保密文件及客户样品由专人保管,使用后的文件及时存档。借阅或查阅保密范围内的文件、技术资料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经同意不得自行外借、复印、销毁或个人擅自处理,并严禁作为废物出售。

  3.3.4检验报告签发前,结果应对外保密。发放内部各种文件资料按规定范围发放和使用,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将文件携带外出。

  3.3.5实验室的微机,除内部人员使用外,不得向他人泄漏开机密码并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并严禁对微机内的文件随便拷贝、打印;电子版的结果报告应由档案管理员加文档保护密码,严禁外人翻阅。

  3.4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

  3.4.1微生物室通向外面的窗户不得随意打开,无菌室的门要随手关闭,以防外界微生物的进入。

  3.4.2微生物室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4.3进入无菌室前要更换专用洁净的工作衣。

  3.4.4无菌室内应备有体积分数为3%-5%的来苏儿溶液或0.1%的新洁尔灭溶液、体积分数为70%-75%的酒精棉球,以便样品表面及意外污染消毒。

  3.4.5无菌室内应备有镊子、剪刀、接种针或接种环,每次使用前后应在酒精灯火焰上灼烧至无菌。

  3.4.6检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减少工序。

  3.4.7无菌操作室禁止交谈,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手触摸其它未消毒、灭菌的区域,与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无菌室。

  3.4.8接样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再继续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酒精灯过火三次后使用。

  3.4.9切忌用手直接接触标本及已灭菌的器材内部,打开瓶塞或管塞时,应夹持在手中适当位置,避免污染。吸过菌液的吸管不可随意放在洁净工作台内。

  3.4.10无菌室每次使用前后,用紫外灯照射30min,要定期(每周)检测室内空气清洁度,确保其符合实验条件,环境不合格时,需要对微生物室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菌。

  3.4.11微生物检验每班必须做空白、对照试验(细菌总数做一盐水对照、一琼脂对照,大肠菌群做单料、双料各一空白培养),同时记录。当有菌生长时须保留样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再作外理,如果空白试验不符合要求,微生物结果不能出具。

  3.4.12每次微生物实验后,需用体积分数为2%的来苏儿溶液浸手或以肥皂洗手,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3.4.13样品检验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桌面。凡要丢弃的培养物,应先高压灭菌后,再进行处理,污染的玻璃器皿要先高压灭菌,再洗刷干净,然后再进行灭菌处理。

  3.4.14严格控制培养箱温度以及培养时间。

  3.5化验室培训管理制度

  3.5.1基本原则

  3.5.1.1外部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

  3.5.1.2员工的培训结果作为奖励、晋升和淘汰的重要依据。

  3.5.2培训内容

  3.5.2.1通用性知识:

  3.5.2.1.1企业的历史与现状、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3.5.2.1.2国家法规制度;

  3.5.2.1.3计算机操作;

  3.5.2.1.4乳品知识。

  3.5.2.2专业知识、技能:

  3.5.2.2.1检验基础理论知识:化学基础、分析化学、计量基础知识、微生物学、乳及乳制品的基础知识、乳及乳制品的检验基础知识。

  3.5.2.2.2检验技能:原料乳的检验、乳制品的理化指标检验、乳及乳制品的微生物学检验。

  3.5.2.2.3仪器操作:已具备的仪器的操作和新进仪器的操作;如全组组分分析仪、FC、凯氏定氮仪、体细胞检测仪等。

  3.5.2.3其他:诸如礼仪、道德品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等。

  3.5.3培训讲师

  3.5.3.1培训工作采用专职讲师、兼职讲师与外聘讲师相结合的方法。

  3.5.3.2根据培训需求,可以聘请外部讲师进行培训。

  3.5.3.3根据培训需求,参加全国各地的公开课。

  3.5.4培训流程

  3.5.4.1年初,根据对化验员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后,制定出培训计划草案(包括培训内容、师资要求、课程设计及预计费用)。

  3.5.4.2计划内的培训由本部门填写《培训项目申请表》报综合科,批准后由本部门培训人员组织实施,综合科提供必要的支援。计划外的培训,首先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综合科审核认可,方可予以培训。

  3.5.4.3要求组织者提前2天作出培训计划,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准时到达培训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负责人请假,违反一次罚责任人20元。

  3.5.4.4培训老师认真填写培训记录,组织者负责保存、整理相关记录,并存档。

  3.5.4.5对于其他部门临时组织的培训,根据具体情况,由主管选派人员参加。

  3.5.4.6培训后,由化验室主管予以审核、评估,计入员工档案。

  3.5.4.7组织者定期对所有培训内容进行综合测评,可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以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内容包括理论和操作两部分,具体为理论考试2月进行1次,操作考试每月进行,操作考核每次抽取人数不少于3人,(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格,操作考核满分100分,80分合格)通过考核来验证培训效果和调整培训项目,同时提高培训的积极性,作到按需、有效培训。

  3.5.5新进员工培训

  3.5.5.1化验室主任安排新进人员的培训,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化验室主任评估合格后方可上岗或派出。未经岗前培训者不得上岗、派出,培训不达标者不得上岗或派出。

  3.5.5.2岗前培训内容:乳品检验基础知识、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检验流程。

  3.5.5.3新聘人员必须参加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化验员资格证书考试。

  3.5.5.4岗后培训内容:国际及国家质量标准、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常用试剂的配制方法、常用检测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精密仪器的使用及维护。

  4.执行日期:下发之日起执行。

  5.发放范围:杜蒙分公司化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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