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5 09:20:46 维泽 制度 我要投稿

数据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数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数据管理制度(精选15篇)

  数据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数据备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断电、病毒等因素造成数据的丢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数据和技术资料的储备,物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有电脑使用权限的员工

  第二章备份制度和要求

  2.1根据公司情况备份的数据分为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两种:一般数据主要指:个人或部门的各种信息及办公文档、电子邮件、人事档案、考勤管理、监控数据等;

  重要数据主要包括:财务数据、服务器数据等;

  2.2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把电脑内的不可外泄的数据进行加密,设置10位以上的密码,密码3个月要进行更换;

  2.3除临时的文件外,其他文件要用文件夹的形式分类存放,即先建立好文件夹,然后把相应的文件放到不同的文件夹中;

  2.4 网络管理员将在服务器上为每个有电脑的员工建立文件夹,并分配用户名和密码(每人都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员工在自己电脑上通过网络,输入自己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看到属于自己的文件夹,打开此文件夹后把自己电脑内整理出的文件夹全部拷贝到此文件中,拷贝的周期是每周至少一次;

  2.5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如发现不及时上传资料、故意隐瞒资料等,将进行严肃处理;

  2.6 网络管理员会抽查员工备份数据的.日期,如发现一周以上未上传数据将进行警告,一个月未上传数据的将进行问责; 网络管理员把员工上传的数据进行备份,备份到另外介质,如硬盘、移动硬盘、光盘等;

  2.7系统工程师负责ERP、OA数据的每日备份,备份数据的副本会保存到安全介质中;

  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信息部。如有未尽事宜,报请公司总经理后执行。

  根据公司要求:

  所有员工电脑内重要的文件都要进行备份,

  数据管理制度 2

  1为明确原始数据、统计报表的建立、使用和保管的程序和权限,确保数据真实、可靠、齐全、准确、保管完善,特制定本制度。

  2电能计量原始数据是原始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始记录是通过建立在观察、测量、试验或其它手段所获事实的基础上证明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它是计量人员的工作记录,是考核计量工作质量、处理计量差错或事故、仲裁计量纠纷的原始凭证,也是企业制订计量工作计划、发展规划、经济核算的重要素材。因此,要求做到齐全(不散失)、清晰(字迹工整、不随意涂改),准确(不错记、不漏记)、保管完善。原始记录可以是手写或打印,要推行现代化管理手段,积极采用计算机有效完成对工作记录中原始计量数据档案资料的贮存、计算、统计、查询、打印等工作。

  3电能计量原始记录应格式规范,填写符合要求。

  a)电能计量原始记录的分类:

  1)检定或校准(含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在内)等溯源记录;

  2)计量管理工作记录(实施计量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计量检测体系的审核、评审等过程中的反馈记录);

  3)计量检测记录。

  b)电能计量原始记录的作用:

  1)计量器具测量能力及其所处状况的证明;

  2)为测量工作连续性、继承性提供保证;

  3)担负计量检测体系过程控制,以及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凭证;

  4)证实计量数据的可溯性(包含有足够的信息,使之具有复现性、可追溯性)。

  c)电能计量原始数据(记录)的.要求:

  1)格式设计规范、统一;

  2)如实、详细、完整,应保持其“原始性”;

  3)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数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4)更改、保存、销毁应符合一定的要求;

  5)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

  4电能计量部应配合公司计量管理机构加强对计量原始数据(记录)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原始数据(记录)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及时处理。

  5电能计量统计报表是综合评价,以电能计量管理工作实施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有关报表,为确保其数据真实有效、有据可查,必须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归类、分析、整理前期工作,做到填写正确无误、数据认可签章手续完整,上报及时。

  6计量原始数据是电能计量检测体系第一性原始记录,由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登记、造册),并明确保存期限。计算机检测数据由部档案员配合计算机管理员进行软盘备份(每季至少一次)。计量原始数据(记录)的保存期如下:

  a)检定(含现场检验)或校准记录:

  1)属于计量标准的,应长期保存,直至报废或不再有参考价值为止;

  2)高压在用电能计量器具:3倍于检定周期;

  3)低压在用电能计量器具:2倍于检定周期。

  b)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三倍于检定周期(至少3年);

  c)能源、经营、工艺控制检测记录:3年;

  d)环境参数记录:3年;

  e)其它记录:视其重要性,另行自定。

  7统计报表由部主任或专责人负责收集资料进行填报,在上报时应自备一份,交部档案管理员归类存档,并明确保存有效期限(至少3年)。

  8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应做到安全贮存、保管妥善、安全并保密。

  9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应按类别保存,以便查询,并指定专人保管。

  10确因工作需要保管原始数据(记录)、统计报表,须办理借用手续。未经部档案管理员或部主任同意,不得私自外借或复制。

  数据管理制度 3

  第一节保密协议

  1、第三方人员参与我公司信息系统建设、开发、测试、运行、维护环节的工作,应签订保密协议及安全责任书。以下简称协议。

  2、协议中应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和工作内容等,就涉及核心数据访问、操作使用、传播加以限定,原则上任何信息只在双方公司范围内使用,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扩散。

  3、协议中应明确违约责任。

  第二节安全要求

  1、第三方人员使用的终端,应统一安装我公司域管理、防病毒软件等安全防护措施。以下简称终端。

  2、应对通过终端向服务器网段发起的操作,应加以审计,审计记录包括操作时间、账号、数据内容。

  3、终端网络接入有我公司统一指定网段。

  4、第三方人员到岗、离岗时应重点做好帐号创建及回收环节的'管理工作、必要的网络及防火墙设置调整、数据清理和审核等管理规范。

  5、第三方人员接触客户资料、账户信息、消费记录(话单等)等核心数据,须经授权,未经授权不得访问、保留、转发。授权方式由相关系统负责人发起申请,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生效。申请流程可以采用书面作业,也可采用电子化流程。

  6、第三方人员入场前应就上述安全要求进行培训,并在整个工作期间每半年重复一次。培训必须包含保密协议、终端安全、网络接入、核心数据访问使用与传播、行为审计、账户权限管理等内容。应保留培训记录,反馈培训效果。培训应有配套考试。

  数据管理制度 4

  为规范对数据电脑的使用管理,保证中心数据计算机安全、高效地运行,加强对电脑资料与数据文件的保管、保密和电脑维护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将数据电脑落实到责任人,数据电脑责任人负责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和进入电脑文件的使用权限,负责人将要做好电脑数据的`保密、保管和软硬件的维护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2、使用权限规定,本数据电脑,使用前需向该电脑负责人报告并说明理由。同时该机只允许本部门人员使用,严禁外人或外部门人员使用本中心数据电脑。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的,必须经中心领导许可,方可使用。

  3、在使用该机作心理测评时,需登记“数据机使用备案单”经批准,方可使用。测评过程中应由中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给予指导。

  4、电脑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病毒库升级、补丁包更新,关闭不必要的端口。该机不能使用其他机子的存储介质(如MP3、U盘、移动硬盘等),并不允许联网(除需上传数据),为保证数据的安全,未经中心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更改、拷贝、打印、输出各种保密数据和相关资料。

  5、受测试人员需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并听从中心老师相关安排。

  6、受测试人员在做完测试后不得进行其他操作,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离开计算机,等待老师进行数据分析。

  7、受测试人员有权知晓本人相关测试结果的解释,但要查看原始数据分析资料需经中心领导批准。

  数据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确保管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出《江苏敏捷科技有限公司移动存储介质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存储本单位保密信息的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存储卡等存储介质。

  第三条本公司移动存储设备要进行编号,不得借于他人使用,若需借于他人的.,必须征得部门同意,并进行借还时间、借用人、审批人等详细登记。

  第四条新购计算机、移动存储等设备,要先进行保密标识和登记,安装加密软件,再发放使用。

  第五条如使用移动设备转移存储保密数据,需在使用前格式化,并在使用后立即删除保密数据。

  第六条使用光盘备份的保密数据要登记编号,分类存放。

  第七条非本公司的移动存储设备一律不得和涉密计算机连接。

  第八条公司拟的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处理办法如下: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禁止交叉混用,即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中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中使用。

  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与存储普通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混用;新启用存储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或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查杀病毒处理。

  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维修时,必须到信息科指定的单位进行维修;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淘汰和报废前,应到保密部门进行消磁和粉碎处理。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数据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户基础资源信息的管理,保证测量室机线系统资源数据的完整、准确、规范、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测量专业的日常装机、拆机、移机、改线、变更服务性能、工程配合等相关基础数据变更的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下发的测量专业各项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之处,应以本规定为准,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网运部。

  第二章基础数据管理规定

  第四条机线系统资料数据的录入、修改必须由测量室A级权限专人操作,系统具体操作人员应切实做好用户帐号名及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公开密码。一人一帐号,每人以自我的帐号登录进行操作。对引起资源数据丢失、错误等职责的追究,以记录在操作日志中的登录帐号为准。

  第五条测量室其他人员或工程施工单位人员不得对系统数据进行录入和修改。

  第六条测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数据规范资料录入机线资料。

  1、普通用户及ISDN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2、ADSL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ADSL相关资料、DSLAM端口资料、总配线架内板资料、总配线架外板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3、小灵通基站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基站编号、网管编号、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4、小交换机用户录入:用户基础信息、设备号资料、引示号资料、测试号资料,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

  5、专线用户录入:局列资料、交接箱资料、分电资料。(fwsir)(同时填写专线用户卡片及专线顺号本)

  第七条对于新增用户类型或服务性能由网运部负责组织编写相应的数据规范,由运营服务支撑中心在系统中予以完善,以解决一线人员录入需求。

  第八条测量员原则对无工单施工不予配合,特急情景无施工工单的,必须有有关处室批文及分公司主管局长的签字方可配合,待正式工单下发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第九条测量室竖列资源的`管理。

  1、测量员严格按配线架包列维护资料对竖列资源进行管理,根据包列维护周期完成所有配线架大列的核帐工作。

  2、测量班长每月对班组人员所包竖列帐、实相符情景进行检查,每列核实两块保安接线排,帐、实准确率100%。

  3、在对线路调区、割接、改线工程验收时,要求测量员按工程队提交的配线表资料在配线架竖列与工程人员共同进行号码核实,必须保证工程资料的准确率到达100%。

  4、杜绝拆机不拆线。

  5、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障改局线时,改线后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录入新局线位置并标注原局线线对的故障类型。(故障类型分类及标识:FD-断线、FE-地气、FSC-小混线、FC-混线、FMC-串电、FR-串音、FN-杂音、FINS-绝缘不良)

  第十条交接箱配线资料的管理

  1、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装、拆、移改工作中,对经过交接箱到分电的线路必须要求外线人员供给交接箱配线资料,对无配线资料的报竣不予配合。

  2、测量员在工程验收中发现工程资料不准;配线资料不全或出现重帐现象必须责成施工人员重新核查。

  3、测量员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现配线资料短缺或重帐的现象应先做记录,待外线人员到交接箱时配合查找核实并及时录入系统。

  4、测量员配合外线人员障改配线时,改线后按规定时限在系统中录入新配线位置并标注原配线线对的故障类型。(故障类型分类及标识同第八条中第5项)。

  第三章基础数据变更时限规定

  第十一条测量室内当日发生的装机、拆机、移机、更改设备(含障碍改线)位置机线资料的录入时限≤24小时。

  第十二条测量室内当日发生的改名、过户、增、删、改服务性能机线资料的录入时限≤48小时。

  第十三条测量室工程调区、割接、改线资料增、删、改录入时限≤72小时。

  时限说明:测量员从接到施工人员供给的已验收过的配线表(局、配线资料准确率应到达100%)至相关工程资料全部录入时止的时限≤72小时,在此期间发生的相关资料信息变动由测量室工程配合人员负责在配线表中填写资料变动情景。

  第十四条测量室竖列机线资料帐、实相符率100%。

  第十五条交接箱配线,机线资料帐、实相符率≥98%

  第四章基础数据分级核查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经过测量员自查——测量室班长核查——各分公司管理人员检查——网运部定期抽查的分级检查方式确保用户机线资料准确。

  第十七条测量室资料录入人员负责对当日内发生的数据增、删、改情景进行核实确认。

  第十八条测量班长每周对本测量室内发生的资料增、删、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资料留存(施工单及相关帐改依据表格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十九条测量班长每月对本测量室内发生的工程资料进行全面抽查,确认无误后将相关配线表资料留存(保存期限为一年)。

  第二十条分公司专业管理人员每月对本分公司内各端局的机线资料增、删、改情景进行检查,一个端局检查一列,帐、实相符率100%。

  第二十一条公司网运部不定期对各分公司测量室的机线资料增、删、改情景进行抽查,每次抽查一列,帐、实相符率100%。

  第五章其他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测量员在配合外线人员施工中,根据施工者供给的交接箱号,分配相应的交接箱局、配线位置,同时在相应的设备位置作预占处理,避免资源的重复占用。

  第二十三条测量员在与外线人员进行各类配合工作中,对发现的线路故障,测量员应及时在机线系统中录入线对的障碍类型。

  数据管理制度 7

  为规范备份管理工作,合理存储历史数据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断电、xx等因素造成数据的丢失,保障公司正常的知识产权利益和技术资料的储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服务器、交换机及其他系统主要设备均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数据管理和备份。

  二、根据公司情景将数据分为一般数据和重要数据两种。一般数据主要指:个人或部门的各种信息及办公文档、电子邮件、人事档案、考勤管理、监控数据等。重要数据主要包括:财务数据、技术部门图纸、商务部标书、服务器数据等。

  三、一般数据由各部门每月自行备份,部门经理负责整理归档后刻盘,系统管理员每半年对一般数据资料进行选择性收集归档。

  四、重要数据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具体细则如下:

  1、财务部每月底将当月电子帐、表格等数据统一整理,系统管理员负责刻盘,由财务部保存。

  2、技术部门已定稿的图纸、商务部标书须在每月底前,由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员上传至PDM系统,由系统管理员做备份保存。

  3、服务器的ERP、PDM、CRM等数据由系统管理员在硬盘做每日备份,并在每周六午时统一刻盘保存。

  五、当服务器、交换机及其他系统主要设备配置更新变动,以及服务器应用系统、软件修改后均要在改动当天进行备份。

  六、备份数据所使用的刻录机、光盘均由系统管理员保存,当刻录机故障或光盘不足时应及时联系维修或购买,确保备份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所有数据备份工作由系统管理员进行详实记录,并建立档案。

  八、如遇网络攻击或病毒感染等突发事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系统管理员进行处理,同时将团体情景记录到备份档案中。

  九、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如发现不及时上传资料、故意隐瞒资料或没有及时执行备份任务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数据管理制度数据中心作为主机托管的提供者,应尽力保障数据中心环境中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器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行,从而达到高水平的管理,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作为数据中心的客户,有责任和义务来了解数据中心的管理制度,并遵守数据中心的有关规范,从而确保数据中心的正常运作,也为保障客户系统的安全运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基础。

  数据管理制度 8

  一、安全保密制度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规定。

  (2)不得泄露有关数据中心的机密信息、数据以及文件等。

  (3)不得泄露服务器客户资料如账号、密码等信息,严禁盗用其他客户的账号和IP地址。

  (4)未经授权,任何人都不得进人数据中心非公开区域,不得接触和使用数据中心或其他客户的设备,不得干扰和妨碍数据中心或其他客户的正常工作。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换机房内网络及服务器等设备的安装环境,不得擅自更改网络及服务器等设备的各项参数。

  (6)严禁随意挪用、变换和破坏机房内的公共设施。

  (7)配合数据中心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如有违反安全保密制度的情况,将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数据中心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果该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交由公安检察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客产出入机房制度

  1.进出机房的管理制度。

  ①严禁携带照相机、摄像机及强磁物进人机房。

  ②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得乱扔废弃物。

  ③请穿鞋套进人机房,出门时,请将使用过的鞋套扔到指定的地方。

  ④禁止客户在机架以外的地方放置机器设备,禁止私接电源。

  ⑤对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的后果和损失,该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房出人证管理规定。

  ①用户在签署托管合同后可至数据中心客户服务机构办理托管机房出人证,具体需要l张照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由证件持有者在有效期内专人使用,用于日常系统维护。注意:每个托管用户只允许办理2张机房出入证(个人用户仅限1张)。

  ②此证件只为数据中心客户办理。

  ③出人证仅供持证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④持证人若不慎将证遗失,应及时通知客服人员,重新办理。

  ⑤用户维护人员人事变更,应及时到客户服务部办理出人证注销、变更手续,若由于用户原因导致出入证人证不符,延误维护工作,或维护人员离职不通知数据中心而导致离职人员对服务器操作而出现的问题,责任由用户自己承担。

  ⑥如遇紧急情况,经数据中心主管的认可后,紧急维修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证件方可进入。

  ⑦临时无证维护人员进入机房,须事先由客户发介绍信、证明(内容应包括:进入机房的事由、时间、人员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和加盖公章等相关信息)至数据中心客服机构,得到批准后,方可进人。

  ⑧若用户出入证遗失,应携带本公司介绍信(并注明已遗失)及时到数据中心客户服务登记注销,并补办出入证。

  ⑨用户合同终止时,应将机房出入证退回数据中心客户服务机构,进行注销。

  ⑩对违反本出入证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数据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设备进出规定。

  ①新用户在服务器上架前,应提前24小时和业务人员确认是否已经将《数据中心托管开工单》下到IDC机房,以便机房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②用户服务器进人机房前应去除包装箱等纸质材料,并由机房管理人员根据工单进行验收并确认,无关设备一律不得进人机房。

  ③原则上一台服务器只允许分配一个IP地址、一个网络端口。如有特殊情况,以合同规定为准。

  ④客户撤机应向客服人员提供设备清单,客服人员收到撤机清单后,依据设备清单检查用户设备(包括设备型号、数量),开具"出门条",用户方可搬出机房。

  ⑤客户需搬出设备检修或更换设备时,应将印有身份证复印件及盖有公司公章的搬机申请文件交客服部,申请文件内容要求有:单位名称、设备型号、数量、搬机日期、搬设备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客服人员检查用户设备与内容一致,开具"出门条",用户设备方可搬出机房。

  数据管理制度 9

  1、目的

  通过对沟通管理、信息管理、数据管理,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信息,开展数据统计和分析,识别改进的机会,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和有效。

  2、范围

  适用于对内、外部信息的管理以及对数据分析的管理。

  3、职责

  3.1总经办是本公司信息和数据分析的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信息管理、外部有关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管理。

  3.2各职能部门根据其职能管辖范围,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数据,并实施管理。

  4、程序

  4.1沟通管理

  4.1.1总经办是公司信息管理中心,依此建立的信息网络构成了内、外部沟通的系统,通过内外部沟通实现本公司质量管理活动。

  4.1.2各部门负责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内外部沟通活动,实施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处理和利用。

  4.1.3内部沟通

  a)内部沟通的形式:

  纵向沟通:适用于在行政、业务管理中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流传递。

  主要沟通形式有员工大会、经理例会、工作会议、请示汇报、文件、报表;

  横向沟通:适用于在业务管理中同级之间的信息流传递。主要沟通形式有内部网络、电活、内部刊物、工作联系;

  员工大会--向全体员工通报公司经营活动信息、传达各项政策法规、下达经营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实施思想意识教育、宣传满足法律、法规和顾客要求的重要性;

  经理例会--总经理了解各分管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的阶段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处理落实措施、检查贯彻执行

  工作会议--向下属传达公司政令、工作要求。布置阶段工作任务、处理问题、障碍,落实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效果;

  请示汇报--超出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需要得到上级指示后才能进行工作的,应向上级请示。下级应当向上级汇报下列事项:上级布置的工作及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在质量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难点、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请示汇报的方式有口头或书面请示汇报;

  内部网络--发布共享信息,实现行政、业务管理沟通;

  内部刊物--是公司信息交流平台,传布企业文化、宣扬公司经营理念、发布行业信息,开辟内部论坛,提供综合信息;

  文件沟通--总经办以行政文件的形式向各部传达有关政策、董事会或公司的工作要求。实现上下信息的传递沟通;

  表式文件沟通--公司的表式文件根据其作用不同,可分为业务报表和体系表式二大类,执行《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并规定业务报表及其传递要求,实现业务和体系信息的沟通和传递。

  4.1.4外部沟通

  通过外部沟通,了解和掌握顾客的需求、市场需求和市场动态,并及时将顾客的需求转化为对服务质量控制的要求。

  4.2信息

  信息是以事实为依据,实施质量管理、进行决策的基础资源,信息由量化信息和非量化信息构成。

  4.2.1信息源的分类

  a)内部信息源:来自公司内部的信息;(管理活动、内部沟通的信息)

  b)外部信息源:来自公司外部相关方的信息(供方、顾客、合作者或社会等方面的信息)。

  4.2.2外部信息主要包括:

  a)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

  b)市场情报和业内动态的信息;

  c)相关方的信息:

  供方的信息(物资供方、施工方、提供服务供方的资信、能力、业绩,投资商、业主、社会的信息(需求、期望、社会发展及趋势)

  d)顾客对本公司提供的工程产品、营销服务的评价信息(顾客满意、顾客投诉、顾客建议)。

  4.2.3内部信息主要包括:

  a)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贯彻、实施方面的信息;

  b)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信息(内审、管理评审);

  c)工程产品质量的监测及其分析、处置方面的信息;

  d)营销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的监测及其分析、处置方面的信息;

  e)开发项目调研、策划方面的信息;

  f)工程产品特性、服务特性实现及其开发策划方面的信息;

  g)工程产品质量动态、销售动态分析及其控制方面的信息;

  h)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实施方面的信息;

  i)员工的信息(员工满意及合理要求);

  j)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4.3信息的管理

  4.3.1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的信息。

  4.3.2信息的识别

  a)信息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材料及其他介质形式;

  b)对收集的信息,收集部门应进行核证,把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真信息筛选剔除,保证传递信息的`真实性。

  4.3.3信息的分类

  根据信息的特征及其对质量活动的影响程度,信息可分为常规信息和异常信息。

  a)异常信息

  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单位)突发性事件且构成对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影响的事件;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构成的责任事故(质量、安全);顾客投诉或抱怨并已构成严重不合格事件;体系发生严重不合格。

  b)常规信息

  经营活动、质量活动中获取的大量的非异常信息。

  4.4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4.4.1常规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a)常规信息发生后,应按相关质量活动的规定进行沟通和传递。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作好记录;

  b)对于本部门无法处理或必须跨部门衔接的,信息获得部门应以信息单报总经办,由总经办组织协调处置;

  c)信息的沟通和传递

  由上向下传递的信息: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层层向下传递,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由下往上传递的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向上传递,由职能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横向传递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按质量活动规定的沟通渠道,在相关部门间交流。

  4.4.2异常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由信息获取部门编制信息单:

  a)顾客投诉--报营销部受理处置;

  b)工程质量、安全质量事故--报工程部处置,处置部门必须在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工程部应即时报总工办、总经理;

  c)其他信息--由总经办受理处置。异常信息处置部门必须在受理后24小时内进行处理;

  d)异常信息的全部处置资料必须报总经办备案。

  4.5数据分析

  数据即量化信息。对量化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应采用数理统计技术,从中寻找数据变化的规律。

  4.5.1数据的范围

  数据主要来自对市场的调研和预测、体系运行过程的监视和分析、工程建设管理营销过程的监测和分析、工程产品和服务结果的监测及分析、顾客反馈的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4.5.2数据的收集

  通过信息网络渠道,系统地收集数据,应做到:准确、完整、及时。使数据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的特征及变化情况,便于及时分析、有效地确定并采取改进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

  4.5.4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执行《统计技术的应用》的相关要求,对收集的各类数据正确运用数理统计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寻求数据变化的规律,以便在以下方面提供证实或应用;

  a)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识别体系持续改进的机会;

  b)销售趋势以及对营销策略的调整;

  c)顾客满意程度与公司管理目标的符合性,以及识别顾客的期望并转化为管理和工程技术控制要求,持续提高工程产品质量;

  d)质量意识、经营理念与市场规律的符合性,以及企业文件建设;

  e)持续改进的有效性的必要性;

  f)对供方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战略上的调控;

  g)经营活动的决策。

  4.5.4信息、数据管理有效性评价

  a)部门应定期向职能管理部门提交各类报表、分析报告。职能管理部门应进行汇总、分析、提炼、积累素材,呈报总经办备案,提供高层领导决策;

  b)总经办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定期评估信息管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找出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信息管理工作。

  4.6有关信息及数据按《记录控制程序》,由相关部门予以保存。

  5、相关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dh/qp-4.2.4

  5.2与顾客有关要求的评审程序dh/qp-7.2

  5.3统计技术的应用dh/qc-8.4-01

  6、相关记录

  6.1信息单qr/zb-35

  数据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为防止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漏、丢失与被破坏,确保数据的有据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保密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数据管理范围包括所有利用计算机进行输入、存储、处理、再加工及输出的数据,它包括文字材料、报表、各类原始凭证、图形、图像等输入处理对象,又包括存储于计算机内部及传输的各类数据,还包括计算机输出的磁存储、光存储、电存储及各类打印数据。

  第三条数据必须是有据的,能够辨认数据的内容、用途和使用方法;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

  第四条数据管理者应承担保存或处理数据的保护职责,防止数据的丢失、误用或破坏;特殊或重要数据,应采用多种记录手段异地保存,免遭意外风险。

  第五条数据使用者有权查阅被授权的数据,索取数据记录复制件,更正有关自身的任何不准确数据;享受有限次数规定的有问必答权利。

  第六条根据使用的不同系统制订相应的数据存取细则,采取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修改,堵塞管理操作的疏忽或蓄谋窃取数据的漏洞。

  第七条无正当理由和有关批准手续,不得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漏数据给内部或外部的无关人员,不得篡改数据库数据内容,必要修改时,应经由部门主管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提交数据管理部门,经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数据管理员进行修改。

  第八条不应造成可从发布的统计数据中推断出保密或敏感的信息。

  第九条不同数据用途建立适当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与数据有关的个体和数据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第十条有新系统上线或升级时,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做好上线或升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查验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开发人员提交的有关运行维护资料,并负责监督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科学的上线计划和新旧系统数据切换方案,考虑应急预案,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和平稳衔接。系统上线涉及数据迁移的,还应由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并经由数据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应该根据其重要性、密级、应用需求等分别实施相应的加密措施,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保密信息不得以明文形式存储和传送。由信息所有者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密级规定及用途,决定操作人员的存取权限和存取方式。所有的统计信息应根据其重要程度进行密级划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允许对外发布和交流的信息指标、报批权限和手续。

  (1)备份的数据、打印出的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数据保管员必须用文件管理等方法,对数据进行登记管理。

  (3)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禁止数据的外借,内部无权查阅和无正式批文的人员不得查阅。对于经正式批文借出的数据必须登记,并由经手人签字,便于发生数据泄漏时分清责任人。

  (4)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数据保管员不得修改所保管的任何数据。

  (5)电脑操作人员要定期清理服务器中的数据,将过期的、作废的数据全部清除,每天作废的打印数据必须销毁。

  (6)数据是公司的重要资料,必须按严格地制度进行数据备份。

  (7)每天将所有数据备份到专门用于备份的工作站硬盘上和备份服务器上。

  (8)每周,将备份在工作站上的所有历史数据刻录在只读光碟上保存,备份数据一式三份,并用统一格式的标签和目录清单。并必须异地存放。

  (9)公司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必须进行交易数据的多重备份。备份数据应异地存放并送交一份至公司财务部门保管。送交至公司财务部门保管的备份必须采用只读介质。

  (10)数据备份及历史数据的存放应保证防火、防热、防尘、防潮及防磁。磁记录介质应存放于距钢筋房柱或类似结构物十厘米以外处,以防雷电经钢筋传播时产生的磁场破坏所存数据。

  (11)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严禁修改历史数据。

  (12)当软件更换或版本大的升级后,应做好原系统完整的程序和数据的备份,并写出详细的文档资料,记载超级管理员的操作号以及密码。

  数据管理制度 11

  一、为了提高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加强数据管理,明确数据传输、数据检查、数据库管理、数据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数据传输是指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批量信息数据或规定信息数据的发送、接收过程;数据检查是指对要发送数据和已接收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逻辑性检查;数据库管理是指对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属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安全是指对于数据传输和数据库的信息安全管理。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含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牵头实施数据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工作部门应加强数据录入、数据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数据应用工作水平,配合做好相关数据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

  四、数据传输

  (一)信息中心应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维护人员,明确管理责任,每日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网络运行日志,发现网络运行故障及时予以排除,确保工商行政管理网络通畅运行。网络运行日志应包括运行日期、各个端口运行状况、服务器工作状况、通信设备工作状况、故障处理排除情况、责任人员签名等内容。

  (二)网络维护人员对要发送信息、数据应进行最后检查,对有缺、错、漏项的应要求录入部门进行补正,对违反网络安全有关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拒绝发送。信息数据发送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接收方查收。

  (三)接收方网络维护人员应及时对接收数据进行检查,发现数据益出、数据断点、接收失败应及时排除问题并通知发送方重新发送,确保数据库的完整。

  (四)不经过网络维护人员处理的直报信息、数据,由发送部门和接收部门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处理,网络维护人员应给予技术帮助。

  (五)在启动应急预案时,网络维护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并及时发送、接收信息数据。

  五、数据检查

  (一)各级信息中心应按照《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检查制度》规定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数据质量检查,通过坚持不懈的开展这项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数据检查项目,应根据上级金信工程建设要求和本地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拟订。

  (三)对于在数据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进行补正和重传,相关单位接到通报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和重传工作,确因工作量大等原因,不能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信息中心,并组织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补正和上传工作。

  (四)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擅自改变数据指标体系,擅自违反或扩大数据指标逻辑内涵进行处理的数据,应比照前款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和补传。

  (五)各有关部门对于数据质量检查和补正上传工作应当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或无故拖延。

  六、数据库管理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库管理人员应明确管理职责,定时对数据库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记入运行日志。

  (二)数据库管理人员应视工作量情况,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每1~5天进行一次数据备份。不得因数据备份不及时、不完整造成工作损失。

  (三)数据库管理人员发现数据库不安全隐患或病毒威胁时,应采取措施加以预防或制止,必要时可以切断用户接入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安全隐患或病毒威胁消除后,应及时将切断用户接入。

  (四)计算机使用人员应自觉接受数据库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录入、传输、查询、保存涉密信息数据,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运行涉密程序、软件,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联接、访问涉密信息网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下载、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程序、软件。

  (五)数据库批量录入、查询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如实记载录入查询的时间、数量、录入查询人姓名等有关情况。

  (六)数据库中的'过期、冗余数据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清理中发现需要删除的数据,应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经核对批准后方能进行。未经正式批准,不得擅自删除数据。

  (七)数据库上传和接收数据,按照本规定第四条办理。

  七、各级信息中心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数据标准的贯彻执行。在应用中发现数据指标体系有不满足、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做出修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改变数据结构。

  八、数据管理责任

  (一)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因违反上述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造成泄密的,依据国家安全保密和计算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除以上情形以外,如违反上述规定,视情况每次扣减该单位绩效分1~5分,个人责任的追究办法,由被扣分单位研究决定。

  九、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各类信息数据管理。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数据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集团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数据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和信息安全,确保集团信息化建设快速协调有序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中平[20xx]188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室,直属和特设机构、专业化公司、事业部、区域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范围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各单位与生产、经营、办公、安全等相关的应用系统和数据,以及为其供给支撑的基础设施资源、计算存储资源和办公终端资源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 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是集团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负责审定集团有关数据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指导集团数据管理工作,查处危害集团数据安全的事件。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数据的采集、传输、使用、安防、备份等管理工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信息通信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信通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及运维部门,负责集团数据中心的运维和运营工作。

  第四章 数据分级管理

  第五条 根据数据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结合有关保密规定,按照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分别制定管理标准。

  第六条 集团级应用系统和数据,技术管理由集团信息办负责,业务管理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运维管理由信通公司负责。厂矿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集团需要利用的管理数据和生产数据要同步上传到集团数据中心。区队(车间)级应用系统和数据由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管理和维护。

  第五章 数据标准管理

  第七条 集团信息办负责集团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制定,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应用系统的数据标准管理进行引导和考核。各单位新建应用系统应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在用应用系统应根据自身实际逐步按照集团标准进行完善。

  第八条 数据编码和接口标准应贴合以下要求:

  (一)数据编码应能够保证同一个对象编码的唯一性及上下游管理规范的一致性;

  (二)接口应实现对外部系统的接入供给企业级的支持,在系统的`高并发和大容量的基础上供给安全可靠的接入;

  (三)供给完善的数据安全机制,以实现对数据的全面保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很多访问,以及很多占用资源的情景发生,保证系统的健壮性;

  (四)供给有效的系统可监控机制,使得接口的运行情景可监控,便于及时发现错误并排除故障;

  (五)保证在充分利用系统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系统平滑的移植和扩展,同时在系统并发增加时供给系统资源的动态扩展,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

  数据管理制度 13

  1. 引言

  网络数据安全是现代社会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确保网络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本公司制定了本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2. 定义

  2.1 网络数据安全

  网络数据安全是指通过网络传输、存储和处理的数据的`保护措施,包括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网络数据可以包括公司机密信息、客户数据和其他敏感信息。

  3. 管理责任

  3.1 高层管理层责任

  高层管理层应确保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并为网络数据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3.2 安全管理团队责任

  安全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实施网络数据安全策略、标准和程序,并将其与员工共享和培训,以确保员工对网络数据安全的理解和遵守。

  4. 数据分类和访问控制

  4.1 数据分类

  公司的网络数据应根据其重要性和敏感程度进行分类。分类标准应基于风险评估,并由安全管理团队进行规定。

  4.2 数据访问控制

  根据数据分类,制定适当的访问控制措施,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和处理相应的数据。

  5. 网络安全措施

  5.1 网络设备安全

  确保所有网络设备都采取了适当的安全措施,包括使用强密码、定期更新固件和及时修补已知的安全漏洞。

  5.2 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

  配置和维护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阻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检测异常网络活动。

  5.3 安全审计和监控

  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和监控,检查网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安全威胁。

  6.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

  6.1 员工培训

  对所有员工进行网络数据安全培训,包括数据分类、访问控制和网络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6.2 安全意识提高

  定期组织网络数据安全意识提高活动,提醒员工注意网络数据的保护和安全使用。

  7. 应急响应

  建立健全的网络数据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8. 评估和改进

  定期评估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改进和优化。

  9. 结论

  本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确保公司的网络数据安全,并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各部门和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参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数据管理制度 14

  一、为了提高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加强数据管理,明确数据传输、数据检查、数据库管理、数据安全工作的职责,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数据传输是指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批量信息数据或规定信息数据的发送、接收过程;数据检查是指对要发送数据和已接收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逻辑性检查;数据库管理是指对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属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安全是指对于数据传输和数据库的信息安全管理。

  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含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牵头实施数据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工作部门应加强数据录入、数据更新工作,不断提高数据应用工作水平,配合做好相关数据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

  四、数据传输

  一信息中心应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维护人员,明确管理职责,每日对网络运行情景进行检查,如实记录网络运行日志,发现网络运行故障及时予以排除,确保工商行政管理网络通畅运行。网络运行日志应包括运行日期、各个端口运行状况、服务器工作状况、通信设备工作状况、故障处理排除情景、职责人员签名等资料。

  二网络维护人员对要发送信息、数据应进行最终检查,对有缺、错、漏项的应要求录入部门进行补正,对违反网络安全有关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拒绝发送。信息数据发送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接收方查收。

  三接收方网络维护人员应及时对接收数据进行检查,发现数据益出、数据断点、接收失败应及时排除问题并通知发送方重新发送,确保数据库的完整。

  四不经过网络维护人员处理的直报信息、数据,由发送部门和接收部门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处理,网络维护人员应给予技术帮忙。

  五在启动应急预案时,网络维护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确保网络畅通并及时发送、接收信息数据。

  五、数据检查

  一各级信息中心应按照《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检查制度》规定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数据质量检查,经过坚持不懈的开展这项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数据检查项目,应根据上级金信工程建设要求和本地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拟订。

  三对于在数据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报相关单位进行补正和重传,相关单位接到通报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和重传工作,确因工作量大等原因,不能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应及时报告上级信息中心,并组织力量在最短时光内完成补正和上传工作。

  四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擅自改变数据指标体系,擅自违反或扩大数据指标逻辑内涵进行处理的数据,应比照前款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和补传。

  五各有关部门对于数据质量检查和补正上传工作应当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人为障碍或无故拖延。

  六、数据库管理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息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对数据库的管理,数据库管理人员应明确管理职责,定时对数据库进行检查,检查情景应记入运行日志。

  二数据库管理人员应视工作量情景,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每1~5天进行一次数据备份。不得因数据备份不及时、不完整造成工作损失。

  三数据库管理人员发现数据库不安全隐患或xx威胁时,应采取措施加以预防或制止,必要时能够切断用户接入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安全隐患或xx威胁消除后,应及时将切断用户接入。

  四计算机使用人员应自觉理解数据库管理人员的监督,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录入、传输、查询、保存涉密信息数据,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运行涉密程序、软件,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联接、访问涉密信息网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下载、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程序、软件。

  五数据库批量录入、查询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如实记载录入查询的时光、数量、录入查询人姓名等有关情景。

  六数据库中的过期、冗余数据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清理中发现需要删除的数据,应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经核对批准后方能进行。未经正式批准,不得擅自删除数据。

  七数据库上传和接收数据,按照本规定第四条办理。

  七、各级信息中心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数据标准的贯彻执行。在应用中发现数据指标体系有不满足、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应及时书面报省局信息中心,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做出修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改变数据结构。

  八、数据管理职责

  一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过错职责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出现过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过错职责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二因违反上述第四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造成泄密的,依据国家安全保密和计算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三除以上情形以外,如违反上述规定,视情景每次扣减该单位绩效分1~5分,个人职责的追究办法,由被扣分单位研究决定。

  九、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各类信息数据管理。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数据管理制度 15

  为确保医保联网计算机应用能够正常、高效、安全地运行,实现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应用安全的目标,特制定《医保联网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

  (1)平阳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所有医保联网单位计算机信息安全。

  (2)医保联网单位计算机安全,温州市平阳县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自行负责。

  二、人员管理

  (1)应定期对系统所有工作人员从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尽可能保证这部分人员安全可靠。对不适合接触信息系统的'人员要适时调离。

  (2)所有工作人员除进行业务培训外,还必须进行相应的计算机安全课程培训,才能进入系统工作。

  (3)医保联网计算机专人负责,定期更改系统口令。

  三、计算机安全管理

  (1)除医保应用相关程序外,严禁随意安装其他软件。重要的数据文件必须多份拷贝异盘存放。

  (2)严禁利用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移动外设,拷贝文件至医保联网计算机上。

  (3)严禁修改、删除医保联网计算机上文件。

  (4)医保联网计算机必须设置口令,对口令的产生、登记、更换期限实行严格管理。口令最好在8位以上。

  (5)严禁医保联网计算机上互联网。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提供查询或拷贝。

  (6)医保线路为专线专用,任何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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