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制度

时间:2023-11-06 13:06:36 制度 我要投稿

建筑公司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公司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公司制度

建筑公司制度1

  考勤制度

  1、分公司各部门严格执行签到、签退考勤制度。严禁出现代签、补签现象,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2、分公司各部门人员如办公地点设在工地项目部,由项目部主任负责考勤,每周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月底统计核算工资。

  3、要严格按照公司作息时间执行上下班制度,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以15分钟为限),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上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若不报、瞒报、漏报、喻期不报罚相关责任人50-100元。

  4、非下班时间,严禁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者一律填写请假条;若无请假条又强行外出者,按早退论处,每15分钟罚款30元。

  5、法定假期休假标准为:婚假5天,丧假3天;月请假不超过4天;按规定休假者,享受所有工资和劳保待遇。

  6、所有请假者必须要填写请假条。若未写假条而离岗者,按旷工处理,同时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7、其他具体情况按照集团总公司制度规定执行。

  8、严格考勤制度,严禁私报、瞒报、虚报考勤情况,否则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责任。

  请假制度

  1、请假程序

  ①项目经理请假,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办公室存档。

  ②项目工程部负责人请假,由项目经理签字,再报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办公室存档。

  ③其他员工请假,由所属工程部主任签字,再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办公室存档。

  2、批准权限

  ①普通员工请假1天者,由所属工程部主任签字,再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

  ②请假2天及以上者,经所属工程部主任和项目经理签字,再报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

  3、分公司各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实施,加强监督,规范领导,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4、请假期满后,及时销假,如不销假按旷工处理。请假条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工资核算人员在月底工资中体现。

  5、严禁捎假。捎病假等于事假,捎事假等于旷工。

  6、不按请销假程序执行的干部职工,一经查处,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出厂。

  值班制度

  1、各部门根据工作特点和人员配置情况,列出当月值班人员名单,在每月第一个周日之前上报集团综合办公室。

  2、当天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签退,无故不签到、签退按旷工处理。签到签退时间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3、值班期间要坚守,不得脱岗、串岗;值班期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室。

  4、值班期间,要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准确、如实上报综合办公室,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任何部门不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发现,分公司将严肃处理。

  5、值班期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处理,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向综合办公室说明情况,同时本人协调好替岗人员。

  6、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做好监督检查,合理安排好各部门值班工作,确保值班期间不出意外。

  卫生制度

  1、分公司办公室、项目工程部办公室要安排人员轮流值日打扫卫生,每日一小扫(早晨上班前),每周一大扫(周六下午3:30),形成制度,长久坚持。

  2、办公室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果皮、果核,禁止从窗户往外吐痰、倒水、乱扔杂物。

  3、室内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不准在室内和走廊堆放物品、燃烧废纸、乱贴乱画。

  4、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如:地面、桌面、窗台、玻璃、窗帘等),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等),电器设施(如:风扇、灯具、空调、饮水机、吸尘器等),低值易耗品(如:暖瓶、水壶、酒柜、书橱、档案橱、沙发、茶几等),配套设施(如:脸盘、脸盘架、镜子、簸箕、扫帚、拖把、纸篓等)等清洁、整齐、窗明几净、无灰尘、无纸屑、无污迹、无蜘蛛网,垃圾置于纸篓内,日清日理。

  5、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及其它杂物。

  6、办公室人员不得将剩饭、茶根倒入水池、厕所内,要倒在指定的.垃圾桶里。

  规范着装制度

  为进一步树立和维护分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规范着装的规章制度:

  1、凡是分公司后勤和部、工程部项目人员,在上班期间都必须按照要求统一规范着装。

  2、周一至周五,必须统一着正装(女:着套装或浅色衬衣,搭配裙子或裤子;男:着浅色衬衣,搭配正装西裤)或公司发放的工作服,颜色、款式要得体大方。

  3、周六、周日不作统一要求,可着休闲装或其他便装。但决不允许着奇装异服。

  要求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犯,一次罚款5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被罚款人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通知,并由财务负责落实。

建筑公司制度2

  第十四条 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 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 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检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考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调整项目负责人。检查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排查处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管理档案;发生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开展现场救援。

  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检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处理在建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并记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

  第二十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中发 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入项目安全 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安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和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建筑公司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建筑工地库房管理制度参考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的管理,确保其能够保质保量投入使用,满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资损坏、变质和丢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进入施工现场后,由项目经理负责建立工地材料物资库房,为施工材料物资的贮存、保管创造条件。当工地无条件建有封闭库房时,工地应积极采取设立围栏、隔离等措施满足材料物资的贮存、保管要求。

  二、项目经理、施工队长是工地库房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各施工队要各自确定一名专职库房保管员,负责项目部及各自施工队工程材料物资的验收、贮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三、库房保管员必须具备忠诚老实、办事认真、责任心强的品德,并有基本的书写和计算能力。

  四、库房保管员对入库的材料物资要严格进行质量、数量的检查验证,合格后方可接收登记入库,保证入库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对不合格品有权拒收。

  五、库房保管员对库存物资,要建立健全材料台帐,做到贮存记录准确、完整,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对库存物资要挂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型号等。

  六、材料物资的贮存保管要做到布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无条件上架的要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并有标识。

  七、入库产品要根据各类产品不同性质分别保管,对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采取隔离措施进行重点保管。

  八、库房保管员对材料物资的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认真办理出库的记账手续,填写单据数量要准确,字迹清晰可辨,签字认真,日期要确切。

  九、库房保管员对在库产品应坚持盘点和不定期抽检,随时掌握品种、数量的变化情况,及时报告项目经理进行补充以满足施工的需求。

  十、对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挡雨、防晒措施,保证材料不受损失。

  十一、库房保管员有义务要做好日常通风、降温、晾晒、防尘、防锈、涂油工作,保持库房清洁、整齐、通风、干燥良好环境,

  十二、库房内严禁吸烟,电炉取暖、做饭等动用明火的行为,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注意防盗、防火、防毒以确保库房的安全。

  十三、库房保管员要恪守职责,遵纪守法,当发现因玩忽职守造成物资材料丢失、损坏、变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进行相应赔偿,违纪不报者,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建筑公司制度4

  各个建筑公司,财务管理是工作中重要的部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首先要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建筑公司制度5

  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工程施工投入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

  公司的收款政策是:及时提醒,不断跟催,循序渐进,逐步加大力度和强度,直至运作到正常轨道。

  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月不得少于两次),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1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董事长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业务人员因疏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25%以上的金额。(注:疏于访问意谓未依公司规定的次数,按期访问客户者。)业务部门应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写出书面报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账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否则此类账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10%以上的金额。

  业务人员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

  “坏帐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有关客户的名称、号码、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均应一一填写清楚,并将申请理由的事实,不能收回的原因等,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业务部门及经理批准后,连同帐单或差额票据转交业务主管处理。

  凡发生坏帐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10%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建筑公司制度6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配合公司进行每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分和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入档。

  (三)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四)负责对入场新工人上岗前三级教育工作,变换工种职工新岗位教育考核工作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五)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作好交底记录入档。

  (六)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按公司规定每月向公司安全处报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作到安全技术资料与生产同步,内容真实、齐全。

  (七)、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入档。

  (八)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并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协助施工队长作好“三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负责整改销项工作,作好检查整改记录入档。

  (九)协助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有关班组长等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验签字手续,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入档。

  (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十一)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协助工程处长、施工队长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入档。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3

  1、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持证上岗。证职相符,证件由公司综合部统一保存,并登记入册。

  2、岗位证件的借用要经负责人批准,由借用人填写《岗位证件借用登记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件归还综合部。

  3、职工离职取证时要经总经理审批后,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完相关手续方可取证。

  4、及时组织相关岗位证件年检工作,保证证件的持续有效性。

  5、禁止借证人将借出的证件用于他途,违者罚款200元/次。

  6、工程开工后项目部收集现场所有特殊工种的证件,证件原件存放项目部,证件复印件及特殊工种名册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7、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8、项目部将劳务人员名册及证件复印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9、对上报假证者,追究其责任。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14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三)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四)正确穿戴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维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五)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六)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听从统一指挥,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建筑公司制度7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下达公司的经营、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对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完成负第一责任。

  2、组织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施工设计,全面负责项目部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文明、财务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3、及时向建设单位催要工程进度款,加快资金周转,做好项目的成本核算,盘活资金使用,审核各项费用支出。

  4、定期组织工程质量、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活动,对查出的隐患,采取纠正与预防,防止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的出现。

  5、组织检查、落实公司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施工计划、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劳动力、机械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工作。

  6、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调项目部负责人,合理调配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7、做好公司的施工成本管理工作,主持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努力降低施工成本。

  8、加强对项目部材料计划、采购、供应、物资消耗、仓库管理、周转材料、施工工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监督。

  9、掌握市场信息,不失时机地增加经营项目,扩大业务范围,增强企业的应变和竞争能力。

  10、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确保生产、工作秩序正常进行。

  11、关心员工生活,积极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二、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质量和技术工作的总体控制。对公司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服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分管领导责任。

  2、参与领导本单位的经营、生产活动,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协助实施。

  3、负责公司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大力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并督促实施。

  4、负责小型设备施工安拆方案技术内容的修改和方案审批。

  5、领导投标工作,负责各个项目投标方案的编报、对工程技术文件的审核工作。

  6、负责对工程项目基础、主体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参加各工程项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7、负责对顾客投诉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各相关部门。

  8、主持公司技术会议,研究和处理施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安全操作问题,参与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提出技术鉴定和处理方案。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随时监控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召集项目部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三、人力资源部门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发、编号、传送、催办、归档。

  2、负责公司的文件打印、复印、传真的收发工作。

  3、负责通知以公司名义召开的会议,作好会议记录。

  4、负责公司各种办公、福利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6、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

  7、负责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整洁的工作环境,保持良好的对外形象,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值班。

  8、认真贯彻政策、法令、法规。负责公司的人、财、物的管理工作,为项目部的施工工程提供合格的劳务施工队伍;对各项目部使用的劳务队伍进行统一的管理,平衡、调配各项目部劳务队伍的余缺。

  9、负责办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人才招聘、录用、晋升、调配、考核工作。做好公司干部、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好员工劳动合同签定、职工辞退、退休等手续。

  10、负责起草公司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工作。并按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公司员工劳动方面的事项。

  11、负责执行国家规定的员工劳动保护福利方面的有关待遇,包括员工的养劳保险金的缴纳;工伤、疾病待遇的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各种假类批准等工作。

  12、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方案。对公司员工工资及劳务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审核、控制。

  13、负责对公司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的人事考核、任免,岗位能力、员工素质评审等工作。

  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人力资源负责人岗位职责

  1、熟悉公司各项工作业务环节,做好总经理的'助手,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2、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3、对会议形成的文件下发后,及时组织检查,了解每个文件的实际执行情况,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总经理反映,及时协调解决。

  4、定期对下发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于在日常业务方面具有规律性的事件,经过总结、修改、完善公司管理体系。

  5、负责公司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员工奖罚办法、绩效考核方案等人力资源管理文件的起草工作。

  6、做好来宾接待的各项事务;做好本公司员工、家属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五、人力资源助理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发、编号、传送、催办、归档,公司的文件打印、复印、传真的收发工作;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印章刻发、核实、补发以及缴毁工作;

  2、负责公司证件年审的申报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登记;建立公司人、财、物台帐清理管理工作;

  3、根据公司安排,及时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

  4、保持办室环境清洁卫生,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接待工作和其它事务性的工作。

  六、财务部门岗位责任范围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

  2、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求,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核算公司内部各项目部的收入和成本;分析、反映工程盈、亏报表。

  5、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发展。

  7、负责清理公司债权,督促各项目工程欠款的催收。8、负责督促各项目部及时办理竣工工程财务结算。

  9、负责考核项目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负责考核各工程项目部责任成本完成情况。

  10、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七、会计岗位责任

  1、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定期检查、分析各单位财务状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作。

  八、出纳员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内部银行结算业务。负责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2、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及时与银行对账,对未到账款要及时查询。

  3、按有关手续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4、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以及各种账务处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财务工作制度

  1、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4、会计人员定期对各自工作进行自查,保证账簿记录和事物、款项相符。

  5、会计人员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有关部门。

  6、会计人员发现账目、账款不相符时,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书面汇报,并请求查明原因后作出处理。

  7、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和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十、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护公司和职工的利益。加强与公司、监理之间的合作,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顺利完成。

  2、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所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安全达标,生产进度,成本控制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3、组织相关人员编制详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整体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制订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和控制。

  4、组织编制详细的施工生产计划及日、旬、月施工计划,包括劳动力、材料、构件和机械设备的使用计划。协调实施和有关单位洽谈材料供需、租赁、劳动合同。报送公司审核,签订后并严格履行。

  5、组织和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做好人力、财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供应与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在公司副总的领导下,负责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部管理班子和施工班组,并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7、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制度,建立健全本项目详细的质量、安全体系,确保项目按公司程序有效进行,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基本要求,控制要点,严格管理,协调运作,精心施工,确保目标的实现。

  8、降低生产成本,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认真做好工程签证,统计报表的进度款催收工作。杜绝不正当的应酬和开支,搞好廉政工作。

  9、认真履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质量、工期、材料节约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十一、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及工作指导书,严格实施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创立文明工地目标的实现。

  2、熟悉施工图纸,技术质量要求,材料规格。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及时处理设计变更洽谈记录。严格按施工程序和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负责实施质量计划,执行分项工程的作业指导书,作好施工记录。

  4、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合理安排工序,处理各工种的交叉作业,宏观调控劳动力的调配,有计划的协调施工机械和材料等资源的进出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5、按相关规定督促专业施工工长填写施工日记,核实每个任务书的实施情况,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直接领导责任人。

  6、具体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7、负责做好本项目部与监理公司的配合工作,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8、负责督促各施工工长向班组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计划交底,解答班组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做好施工检查记录,为施工班组创造有利的施工条件。

  9、当好助手,随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工程及相关情况,保证工程顺利完成。

  十二、施工员岗位职责

  1、施工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做到严格按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规范、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参加图纸会审、隐蔽工程验收、技术复核、设计变更签证、中间验收及竣工结算等,收集所有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3、认真编制生产计划和施工方案,组织落实施工工艺、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

  4、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组织协调劳动力安排和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出场。

  5、施工员应熟悉图纸及施工规范,做好工程施工部位测量、放线工作,并保证其准确性。

  6、施工员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必须依据相关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同时交待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7、施工员应组织各班组长做好分项工程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把质量关,同时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

  8、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做好整个工程施工过程的原始记录,负责施工现场的总体部署、总平面布置。

  9、对采购的材料进行核查监督,协助仓库管理员进行仓库材料设备管理工作。施工员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有权组织不合格分项工程返工,对影响生产进度和违反生产质量的部门,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0、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用户质量回访工作。

  十三、预算员岗位职责

  1、在执行定额及法规过程中,协助公司到省、市定额造价管理部门咨询、解答,所遇到的问题。

  2、协助、参与公司的预、结算工作和投标中经济标的计算确定工作。

  3、在结算工作中协助公司做好与甲方或审计结算的造价咨询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

  4、建立、登记工程预结算台帐。

  5、负责管理有关工程预结算方面的资料及相关工作。

  6、参与配合部门其它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十四、测量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的定位放线、水平标高的控制,解决疑难测点及转点的测量工作。

  2、负责测量放线后的复查工作,履行签字手续。

  3、按期进行沉降观测和构筑物的垂直偏差等观测。

  4、及时整理归档测量记录、简图、文字、数据、计量等,记录完整、清晰。

  5、对仪器、量尺等计量器具定期进行送检、维护、保养。

  6、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十五、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资料收、发、保管、整理、归档,完善借阅手续。

  2、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入台帐,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负责人、业主、监理和有关部门批示。

  3、对资料进行分类,建立健全各项资料管理台帐。

  5、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

  6、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文件资料立卷移交公司。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十六、试验员岗位职责

  1、按规范、规定、试验标准进行取样和制作试块。

  2、负责各种材料的取样,试件制作、养护、保管。

  3、及时对试件、试块进行送检,获得检验、试验报告。

  4、作好检验、试验的原始记录、台帐报表。

  5、对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等定期进行送检、维护、保养工作。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十七、材料员岗位职责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材料、设备、工具的采购,租赁,领取工作。

  2、提前5日将项目负责人审批的材料计划单在市场上比价采购,并积极协调按时供应。

  3、购买材料应先做市场调查。做到货比三家,不购买假冒伪劣商品。各种产品、成品、半成品必须至少三证齐全。(出厂证明、合格证明、检验证)

  4、购买凭证必须与货物一致。做到当天采购凭证与财务当天结清报帐,不积压,不拖后结算报帐日期。

  5、搞好与库房材料清点工作。当月30日前将库房货物清点盘存,并提供月报消耗与库存报表。

  6、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材料节约利用。了解产品的质量情况,随时调整材料质量,确保工程质量。

  7、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反映材料使用情况。汇报市场材料信息,以利控制工程成本。

  十八、库管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工地和项目部对材料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项目把好材料质量关。

  2、熟悉各种材料性能和质量。对不合格产品、成品、半成品坚决不能入库,并督促材料员更换或退货。

  3、库房所进货物必须建立健全台帐,分类明确,摆放整齐,标识有序,以便发放领用忙而有序。

  4、做好每月消耗与库存盘点。不能以虚充实,弄虚作假,并将每月报表提交财务核对。

  5、现场接收各类材料按实收数目入帐,杜绝虚报实收数目;杜绝接收不合格产品、成品、半成品。

  6、协助试验员做好需做复检材料的准备工作,提供各种材料的材料合格证等。督促项目工长对材料的合理使用,减少材料浪费。

  7、经常亲临施工现场,督促各分部分项工长对材料的合理使用,减少材料浪费。如发现材料浪费立即制止,对违反安全生产的部门,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材料合理使用。

  十九、安全员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参与各项安全组织措施的编制。根据工程进展随时与工程施工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行管理控制,并做好安全记录。

  3、组织参与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有权先采取措施,再报告有关领导。并积极协助对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处理,并签发限时安全整改通知单。

  4、认真、及时做好现场各项安全检查、考核评定、任务单签证工作。

  5、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积极参加工伤事故调查与分析,做到实事求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的部门,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7、编制相关安全资料,制定安全紧急预案。认真及时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活动统计上报工作。

  8、配合相关部门(安检站、监理、业主等)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保证项目施工有序进行。

  二十、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及质量标准,落实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搞好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实施,全面监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全过程。

  2、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规定鉴定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的检验与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分项工程的结论。对因不负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负主要责任。

  3、开工前,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对质量通病要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对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

  4、执行合同和项目部的有关规定,组织质量检查、评定、参与事故处理,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工程质量及检查情况。

  5、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的三检制度,坚持按施工工序施工,做到每道工序开工前有技术交底。每道工序、部位有检评,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追查责任班组的责任。

  6、及时进行隐蔽验收和复核,对不合规格产品按不同程度进行标识,及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时指导返工补修。做到不漏检,不合格部位不隐蔽,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工作,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负责。

  7、依据质量检查结果,严格按公司及项目部质量管理细则进行奖罚。

  8、成品验收,每道工序验收,质检员对各分项负有绝对表决权,实行评比打分制,其结果与经济挂钩,确保工程质量。

  二十一、钢筋工工长岗位职责

  1、熟悉并审查施工图纸,做好设计变更洽谈记录;熟悉材料规格以及质量要求,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2、参加施工图会审、交底,并提出有关钢筋规格、数量、配置、加工、搭接等方面的建议,并在设计交底会中协商解决。

  3、负责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体系实施。协助安全员落实分项安全规章制度实施,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做好施工准备,搞好钢筋翻样工作。协助试验员搞好各类钢筋检验,试验送检工作。

  5、熟悉有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根据分项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准确提出钢筋翻样加工单和材料计划。

  6、负责向班组进行工艺、质量、安全及进度计划交底,监督和指导班组施工。

  7、负责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认真填写质量评定、隐蔽验收和技术复核记录。

  8、积累和提供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参加项目部日、周、月施工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9、密切配合其它工种施工,配合质检人员对分项工程的检验评比,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检查情况。

  10、负责有关分项工程的变更签证工作,保证无漏项签证,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十二、木工工长岗位职责

  1、熟悉并审核施工图纸,做好设计变更洽谈记录;熟悉材料规格特性以及质量要求,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2、参加图纸会审,提出有关模板配置,支撑体系,装饰施工等方面的意见。

  3、执行公司的质量安全体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做好施工准备、抄平、放线及翻样等各项工作,排除生产操作中的障碍,为班组生产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5、熟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准确地提供材料计划和加工单。

  6、向班组进行工艺、质量、安全及进度计划交底,并监督和指导班组施工。

  7、负责施工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组织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认真填写质量评定,隐患验收和技术复核记录。

  8、积累和提供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参加项目部周、月度施工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9、配合其它工种施工,配合质检人员进行检查。

  10、负责分项工程的变更签证工作,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质量、进度、安全情况。

  二十三、瓦工工长岗位职责

  1、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做好设计变更洽谈记录;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2、负责本工种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及砼施工工作。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按施工方案抽方、算料、抄平、放线。下达作业任务,指导操作人员施工,负责班组考勤,工程量结帐工作;

  3、负责施工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组织作业班组人员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并认真填写施工记录、质量评定、隐蔽验收和技术复核记录;填写自检表,报工程质量检查员;

  4、根据工程特性向班组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及进度计划交底、监督和指导班组施工,必要时应做示范操作;对施工区域的安全全面负责;

  5、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相互配合、协作,按业主和监理方的要求,做好职工作。

  二十四、混凝土工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工种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熟练掌握砼性能和施工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定;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状况、安全防护设施等,如灌注平台、砼运输道等,要符合安全规定进行作业;

  3、落实浇筑部位、砼方量、浇筑标号、浇筑方式、浇筑时间等;

  4、负责与砼厂家的交涉,浇筑过程中发料节奏和顺序;

  5、配合试验员的工作,做好混凝土试块;

  6、采用砼泵输送砼时,泵与震捣点之间负责设置联络信号,以防砼喷出伤人;

  7、采用装载机上料时,骨料向装料车内倾泻时,检查并杜绝喂料人员站在料斗架与装载机之间,以防被装载机撞伤;

  8、负责监督、检查砼振捣人员的作业场所,脚手板、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下砼时,速度应缓慢,必须等吊斗停稳后方可下料,避免吊斗碰撞平台上作业人员的现象;

  9、做好施工日志,分项质量评定。配合钢筋、模板等其它工种工种;

  10、服从领导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五、钢筋工工长岗位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一切钢筋工程工作事宜;

  2、全面熟悉结构图纸,掌握设计变更或洽商以及甲方的技术交底;

  3、督促钢筋班长严格按图施工,并在施工中及时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若超出自己职权范畴,应向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请示处理意见;

  4、每道工序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并在施工中勤检查,多督促,确保质量,力争做到一次成活;

  5、每个节点完成时,组织检查,确定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后,在本节点的钢筋分项工程自检资料上签字确认。

  6、对所属钢筋班组,经常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对常见的建筑通病提出防范措施,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7、服从施工员指挥,及时完成施工员交待的每项工作任务;

  8、按照施工进度总计划,合理安排,精心施工;

  9、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解决,不得盲目施工;

  10、配合其它工种,作好工序交接;

  11、参加项目部会议,向班组长传达会议精神;保持现场整洁,进场产品进行标识。

  二十六、架子工长岗位职责

  1、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对现场脚手架的防护设置负直接管理责任;

  2、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制定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节约措施并组织实施。施工前向班组做书面技术、安全交底记录;

  3、协助项目负责人选择架子工队伍,并对施工队资质、技术水平认;

  4、施工前做好各种物质准备,提前提出料具使用计划,严格控制进场料具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做好材料设备的合理收发;

  5、根据进度计划编制月、旬、周作业计划,向班组的下达生产任务书。按期完成搭设任务满足生产要求,按规定验收结算;

  6、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标准进行管理,严格执行规范和工艺标准。深入现场指导施工操作,检查施工质量,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做到安全、牢靠、美观,确保搭设质量符合技术规范化的要求,认真填写检查、验收记录,达到存档要求。参加脚手架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工作,一旦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7、对架子工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经常进行教育、检查作业环境和各种设施、设备。施工中不违章指挥,随时制止违章作业的野蛮施工。预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搞好以“活完、料净、脚下清”为重点内容的文明施工,达到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标准的要求,争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8、合理选择料具,严格控制合理使用料具。精心使用维护各种周转性材料,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延长使用寿命,后及时退库。制定并落实成品保护措施,达到降低成本的要求;

  9、结合工程特点,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完成科技创新、技术攻关任务;

  10、及时做好各项工程资料,达到归档要求;

  11、完成公司领导及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七、塔吊司机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

  2、起重机的变幅批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经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5、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6、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塔式机重机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8、塔式机重机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9、塔式机重机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二十八、机电工工长岗位职责

  1、根据工程施工需要,提出机械设备租用计划,办理租用事项,及时安排机械设备进出场;

  2、做好机械设备安装、使用、保养的技术交底和新机械的试运转,并做好记录;

  3、组织机械设备安装的验收挂牌工作;

  4、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5、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做好机械履历书等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准确及时填报各种报表;

  6、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排污、排水的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项目用电管理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建筑公司制度8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专案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专案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专案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专案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档案,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档案,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专案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专案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专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专案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建筑公司制度9

  建筑公司员工手册如下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名称××建筑公司员工手册文件编号版本

  一、员工手册说明

  (略)

  二、公司简介

  (略)

  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略)

  四、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略)

  五、新进员工行为规范

  (一)新进员工日常行为条例

  1.服从上级管理禁止与上级顶撞

  2.工作时间认真工作不要说闲话和废话

  3.在工作期间遇到不懂的事情应及时向有关上级汇报

  4.工作时要衣冠整齐不得打闹除特殊工作外不得穿拖鞋

  5.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应提前请假不经过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6.工作时要虚心向上级领导及有经验的员工请教请教完毕不要忘记说“谢谢”

  7.如果做错事情必须立即向上级汇报

  8.不得打听公司其他员工的工资及奖金同时也不允许将自己的工资及奖金数目告诉别人

  9.礼貌待人讲文明、懂礼貌不说粗话、脏话

  10.不得与同事及他人在任何时间打麻将、玩纸牌或玩游戏机不论是赌博还是娱乐性质的

  11.遇到同事生病或受伤时应立刻停止手头的工作立即向上级汇报并给予相应的帮助

  12.不得打探同事的隐私更不得将同事的隐私对外扩散

  13.不可与同事或其他人议论其他同事或公司的事情更不得指责与讥讽同事

  14.在睡觉时间不得在宿舍内大声说笑

  (二)新进员工个人卫生规范

  1.不得随地乱扔垃圾

  2.每天刷牙一次以上并做好口腔清洁工作勤洗澡勤换衣

  3.用完卫生间之后必须立即冲刷干净饭前、便后必须洗手

  4.就餐完毕将洒在桌上的饭菜及脏物清理干争

  5.保持自己所住的宿舍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桶内的垃圾时刻保持走廊的清洁

  6.当自己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以便公司做出妥善地处理和安排如隐瞒病情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三)新员工奖惩条例

  1.奖励措施

  (1)在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汇报解决为公司减少不必要损失的奖励100元

  (2)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当场制止或积极举报者奖励100元

  (3)员工在试用期内如主动承认自己的不诚实行为或所犯的错误给予一定的奖励

  2.惩罚细则

  (1)不服从上级管理或在工作中与上级顶撞者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解除试用关系

  (2)缺勤而事先未获批准者解除试用关系

  (3)上班时擅自离岗者解除试用关系

  (4)在工作过程中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哼小曲、吹口哨者每次罚款50元

  (5)对丢三落四的工作方法和吊儿郎当的走路姿势公司将提出严重警告经警告三次仍不改正者解除试用关系

  (6)未经公司相关领导的批准私自接待来访者解除试用关系

  (7)在工作期间早餐、中餐及需要加班或值班人员的晚餐严禁饮酒有违者解除试用关系

  (8)故意损坏或滥用公司及员工物品者解除试用关系因过失或方法不当损坏公司或员工物品时应立即承认并诚恳道歉;否则一经查出除按损坏物品的价值赔偿外还要加罚100元

  (9)公司不允许带病坚持工作发现后每次罚50元

  (10)如有赌博、服用毒品、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其他对公司不利的活动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程部新员工培训细则

  (一)公司培训

  1.公司历史、目前发展方向、主要业务及产品等的介绍

  培训采用单独或集中方式培训内容注重公司发展前景、主要业务和主要优势的介绍

  2.公司制度、个人福利等的介绍通过培训新员工应了解公司的制度要求和个人福利

  3.本部门及其他部门的人员介绍

  以上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完成整体时间安排在1个小时左右

  (二)部门培训

  1.工程部目前项目情况、发展方向、主要业务及不足等

  2.工程部部门手册培训、工程部部门各项制度、规范的培训

  3.现场培训即在有经验的项目工程师的带领下完成实际操作培训

  以上培训及其考核均由工程部安排完成考核的重点是工程部的制度及规范、工程项目各个系统的原理及实际问题、项目操作模拟讲解

  (三)其他相关部门业务培训

  由公司其他部门主管或是指定人员安排培训可采用集中方式培训重点是物料及财务方面的培训

  (四)考核

  1.公司制度及相关情况考核要让员工新了解到制度的严肃性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主动遵守执行

  2.工程部部门内部制度及要求考核要注重项目管理流程的考核使员工真正掌握并能实际应用

  3.工程部理论知识及应用的考核注重考核期间的理论及实践知识的进步情况

  4.综合素质评价及考核要注意新员工的人品等相关素质指标

  七、工程部日常管理规范

  (一)工程部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1.应尽职尽责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严守公司商业及技术秘密

  2.遵守公司各项制度服从工作指导与协调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沟通

  3.热爱公司关心公司发展经常向公司及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有团队精神

  4.注意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个人的技术水平及综合素质

  5.对公司或是部门有意见及建议者应通过正当的渠道反映的.公司或是工程部严禁私下议论

  6.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要保证通讯畅通

  7.在安排好个人工作的前提下部门之间的配合要及时、积极

  8.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及早退因故需请假或调休时应填写请假单或调休单经部门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9.爱护公司环境保持个人办公区域的整洁午休时间及下班时间适时关灯、关闭个人电脑爱惜公司财产、设备和工程用仪器借用仪器需登记归还时应保持仪器外观及包装的整洁

  10.上班时间除工作需要禁止上网禁止打私人电话不得下载、打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二)工程施工管理条例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和施工队开会明确工程施工细则及注意事项

  2.施工队进场后工程师根椐现场实际情况和甲方及时沟通了解客户深层次的要求提出我方的合理化建议确定施工计划和进度并及时反馈给公司

  3.没有经过公司及工程部的许可不得在工地私自包工及变卖公司财物、工程剩余物料等

  4.工程材料到场后注意材料的摆放及安全

  5.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与其他协作方建立良好的关系经常检查施工质量如有需要变更材料等情况应采用文字形式经甲方及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

  6.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工程师应及时将材料的适用性及质量反馈给公司采购部

  7.现场工程师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性

  8.本地工程如需运材料到工地尽量利用公司的汽车外地工程则要求承运方送货上门无特殊情况严禁打车尽可能控制工程成本

  9.做好施工日记及项目的自检记录工作

  10.适时报销工程材料费及人工费避免在财务积留过多借款

  11.工程完工后及时经甲方验收并在一周内完成维护文档、结算、评估及相关工作

  (三)工程部人员违规处罚条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无故迟到及早退不超过30分钟者每次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且没有请假者按当天旷工处理

  2.接听电话要使用礼貌用语并按照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在实际工作中受到客户投诉及被发现使用不文明语言每次罚款50元

  3.工作期间无故上网、玩游戏及看报纸等每次罚款50元

  4.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负责和施工队签定责任书在责任书中要对施工队的施工质量及施工队的日常行为给予明确的规定

  5.外地项目工程师要现场办公要求安排好时间并遵守工地的作息时间无故不在工地的工程师发现一次予以罚款200元

  6.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当天的工作一定要做到当天完成对质量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应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监督及事故处理记录不及时的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师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7.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按照《施工队员工守则》管理施工队客户投诉施工队施工质量及其他相关问题时工程部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工程师给予50~100元的处罚

  8.项目工程师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司、客户电话一定复机否则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9.项目中间及竣工交接项目工程师要提供同步。

建筑公司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

  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围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第二十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外国企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业绩等申请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外国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定。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32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建设部网站

  20xx年11月1日

建筑公司制度11

  1、 热爱公司、热爱部门、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恪守职业道德、注重专业素质的提高、诚信待人、诚信做事,杜绝利用工作之便通过刁难或维护业务单位来谋取非法所得,借以给予业务单位谋取额外利润。

  3、 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计价规则及国家清单内容,认真落实执行公司相关制度。

  4、 保守公司相关机密,不得随意将本公司相关造价单价通知与其他部门人员或外界人员。对外输出数据严谨、统一。积极做好沈阳腾越公司后勤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合约造价部的工作职能所在。

  5、 具有强烈成本意识,能积极减少公司支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 履行份内职责,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规范的服务行为,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分担其他业务。

  7、 积极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我素质。及时收集信息,资料分类整理,单价分类统计,自己所负责的工作清晰可见,方便工作中随时查阅。

  8、 生活中团结友爱,工作上互相帮助、资源共享、争取效率最大化。

  9、 每月按时完成相关专业工程结算工作,不推诿不延时,切实可靠地保证公司制度的推进,及时将相关班组及专业分包单位结算款落到实处。

  10、 每月15日-22日为各种进度款审核时间,要对现场进度、合同、计量方式进行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工程量要经得住推敲。

  11、 算量工作自接到工作后,别墅、多层15天,高层25天,车库20天完成(完成标志为出含量分析表、预算书);劳务合同签订自接到单价审批单后2天内完成,专业分包合同,自定价后3天内完成(完成标志为双方签字盖章完);单价审批自接到项目部申请后3天内完成,完成标志领导签字完毕

  12、 土建、安装造价人员每月不得少于4次去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及可能涉及公司造价的一切事宜。部门负责人每月会对各位片区负责人进行考核,此考核计入年底奖金。

  13、 严格遵守公司日常考勤制度,按时开展工作,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按公司人力制度执行。事前需请假,并填写假期申请表。请假不提前申请者扣当日工资,半年连续三次无故旷班,按自动离职处理。

  14、 严格遵守公司日常工作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及工作环境。坚决杜绝在办公时间、办公室做私活;严禁上班时间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月累计超过三次,扣本员工当月个人电话福利);上班期间不许登录与工作无关的网页、QQ、MSN、网络购物及收取与工作无关的快递邮件、玩游戏或者其他网络沟通方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在当月工资里面扣除,月连续三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降薪10-20%,情节严重者将进行辞退处理。

  15、 认真并按时完成部门负责人交予的任务,禁止消极怠工,若发现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降薪、调职或者辞退。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按要求定期汇报完成情况。

  16、 工作态度严谨、负责、细致,做到数字零误、字眼清晰无歧义。造价部的工作禁止出现:差不多、大概、基本上、应该是、或许是等模棱两可的文字。文字语言要紧密。禁止与业务部门、业务单位有过多的接触。

  17、 上述规章制度从20xx年2月1日起执行建筑公司规章制度。

建筑公司制度12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包括存入商业银行的存款、存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和存入本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除上述货币资金以外的其他货币资金。

  单位的货币资金应当由单位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各类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其他部门未经财务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办理任何收付款业务或出具收付款单据。

  选配出纳人员时,必须对其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曾因经济问题受过处分或调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均不得担任出纳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出纳人员和其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的思想动态。对思想不健康、有赌博恶习、缺乏社会和家庭责任感、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过密以及法纪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出纳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禁止会计(指出纳岗位以外的其他会计岗位,下同)出纳一人兼。出纳岗位业务量较少时,在不影响办理出纳业务的前提下,出纳人员可以兼任除上述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严禁委托他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下同)代办,严禁将款项存入未办理开户手续的银行账户。

  办理银行存款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支票、汇票、进账单等存款时提交给银行的凭证必须填齐收款单位、金额、用途、日期等内容,必须当场取得银行出具的存款证实书或进账单,并检查其真实性和正确性。严禁委托他人代办存款。

  定期存款到期支取、转存以及存款(包括定期和活期)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的'转存,必须由本单位出纳或指定的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柜台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票据的管理,按规定取得和使用票据。银行支票及其他有固定编号的结算票据应建立领用登记制度,按顺序号签发使用,定期盘点核对,作废时要在大小写金额处和印鉴处加盖“作废”戳记(或用碳素墨水写上“作废”字样),并妥善保管。

  签发现金支票必须将各项内容填写齐全。签发转账支票一般也应将各项内容填写齐全,特殊情况收款人不确定或金额不确定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董事长及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必须填写当日日期和真实用途,必须在支票用途栏注明限额并在金额小写栏应当填写货币符号的位置填写货币符号,必须在专门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批准人、领用人在登记薄上签字。支票使用后,应在支票存根上补填收款人和确切的金额,并在登记簿上作注销登记。转存款的支票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严禁将空白支票交于他人作信用抵押。

  填写支票必须用碳素墨水,或用支票打印机打印。

  通过银行对外付款时,其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必须以合同或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如发票)为依据。需变更合同中的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时,必须由对方出具书面文件,并加盖原合同所盖的公章,由原合同签字人签字。使用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付款时,还应确认收取票据人员的身份并由本人签收。

  出纳人员应及时向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并及时对账,至少每月一次。每月终了,出纳人员应根据对账结果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草稿,连同对账单、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并交会计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应当对所有收支业务逐笔进行核对,不得只核对余额。当余额相符而收支业务不符时,要及时查明原因。要特别注意上月的未达账项本月是否都已入账,如发现有较长时间的未达账项要查明原因。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编制正式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与银行存款对账单一并保存,列入会计档案管理。

  定期存款也应取得对账单进行核对,至少每季度二次。银行不出具对账单时,应自行编制对账单由银行签认。

  现金收入一般应在当天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按开户银行规定的时间送存,并要有相应的确保安全的措施。

  使用现金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不得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

  外出采购或进行经营活动需要大额款项时,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得携带大额现金。

  不准用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为个人或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公款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

  要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限额根据本单位的日常业务开支量和库存现金保管条件。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量。

  存放现金应当配备保险柜,存放保险柜的房间应当安装防盗门、窗,并要有一定的安全措施。存、取现金款额较大或离银行较远时,必须有机动车辆接送,并派人陪同保护;应尽可能配备取送款专用车。取送款专用车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存取现金途中不得办理其他事项或逗留。

  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必须于当日逐笔登记入账,并在记完当日最后一笔时结出余额。不允许将收支相抵而不记账或以收支相抵后的金额记账。

  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日下班前,出纳人员必须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相符。每月月末最后一笔现金收支业务办理完毕盾,会计人员要与出纳人员一道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盘点表。发现账款不待时,应及时查明原因。

  每日终了,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必须将分类账上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与日记账(出纳账)的余额相核对,发现差错要及时纠正,核对不符时不能结账。

  财务部门负责人和稽核人员要经常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好抽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抽查情况要有记录。

  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银行存款利息和其他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

  更换出纳人员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既要与分类账核对一致,也要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银行未出对贩单时要派专人去银行核对),并由原出纳人员在日记账余额处盖章。支票等有固定编号的银行结算凭证要清点张数和核对号码。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印鉴、各种有价证券、支票等有固定编号的银行结算凭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物品的移交情况应编入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式四份,由移交、接交双方及监交会计人员、监交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各执一份。出纳人员临时外出,其工作由其他指定会计人员代理的,也应就所移交的事项(如现金、印鉴、账簿等)办理交接手续。

  外埠存款按银行存款的办法进行管理,有关业务完成后要及时清理撤户。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必须经常进行清理核对,至少每月要由会计人员清理核对一次,特别要注意检查多余款和因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的款项是否及时入贩。对于在途货币资金,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应当及时检查其在途时间是否正常。

  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如发现现金、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浮多、短少,或有被盗、被挪用、被贪污嫌疑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向上级报告。需向公安部门报案时,应及时报案。

  发生货币资金被盗、被挪用、贪污,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应向有关司法机关报告。

建筑公司制度13

  第一节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证标准和规章制度⑵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

  和核验工作。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⑶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⑷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

  ⑸对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

  ⑹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⑺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对未通过预验收的工程,项目部不准进行竣工验收

  ⑻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

  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及技术质量部

  ⑼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二、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

  质量责任制,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⑶确定在施工程的质量方针目标,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⑷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制定创优工程质量

  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工程考核⑸对不合格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⑹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竣工交验工作

  三、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⑵定期组织质量人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⑶参加图纸会审

  ⑷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交底,

  质量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保存

  ⑸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在执行前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⑹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⑺负责各种原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验收,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

  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程序,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验证

  ⑼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

  定纠正措施,具体执行《程序文件》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⑽组织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将验证情况上报上级质量部门

  ⑾组织项目部质量、材料、试验等有关人员编制汇总项目质量情况月报及质量分析

  四、生产副经理质量噶责任制

  ⑴协助项目经理制订项目、管理的总方针、总目标⑵定期检查方针、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总目标的实现⑶负责项目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帮助项目建立和指导动和整理成果资料,表彰全

  面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有成效的优秀面质量管理

  QC小组活

  QC小组。在项目上推行全

  ⑷严格按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⑸协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项目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落实项目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⑹组织工长,班组长进行工序自检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负责

  ⑺对项目不合格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对违章作业拒不改正的人,有教育处理的责任

  ⑻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预检、交工验收⑼负责物资进场验收,工程分包工作

  五、质量员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制定的各类技术规程、规范、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和各种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⑵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检查,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半产品的使用

  ⑶负责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对重要部位、隐蔽部位进行检查和施工班

  组间交接检查

  ⑷加强工程质量业务管理,建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台帐⑸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上报

  ⑹负责对本工程项目内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对工程进行预隐检查,

  办理主体结构的完工和签订手续

  ⑺参加上级质量部门对本项目的质量检查和现场会,并负责介绍情况和提供所需的各项质量资料

  ⑻及时上报年、季、月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和工程质量小结

  第二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周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使项目部管理层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项目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⑴项目质量例会应每星期召开一次。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特殊

  情况下,当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的`倒退趋势)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召开质量研讨

  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法(或应采取的纠正措施)

  ⑵工程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部质量安全员、施工员、

  材料员、仓库管理员、施工机械操作员、施工班组长等应参加会议

  ⑶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本周施工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

  过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

  度计划符合情况,施工安全情况等;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⑷工程例会要做好例会记录,与会人员要签到,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

  施工班组,项目部资料员要收集例会记录,并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

  二、质量检查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⑴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饿积极作用

  ⑶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建筑公司制度14

  一、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附录:

  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特签定本协议书。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事故、事件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0、4%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重大隐患;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并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标要求的内业和现场条件;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7、确保通过各级达标检查和其他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完成并保持甲方确定的文明施工目标;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来京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北京市建委外管处核发的外地进京企业施工许可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若在京外施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关于企业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分包方应遵守总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包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分包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标准以及1999年颁发的补充标准,同时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如所持证件为京外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经委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京外施工时,还要满足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官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争议的处理

  当协议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八、协议书的分数:

  本协议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建筑公司制度15

  财务经理职责权限

  1、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工程款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3、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4、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6、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7、协助公司经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8、参与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9、制止或者纠正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

  10、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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