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12 09:05:02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1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4、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及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反政府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在校园网上的计算机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电教部门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以及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发现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时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7、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毒。

  8、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学校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2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有条不紊地处理好发生在学校中的突发事件与重大事故,及时有效的传输安全信息,特制定如下制度。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与重大事故:

  1、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在场的领导与老师应及时组织好学生和有关人员的疏散工作,组织好有关人员进行抢险和救灾工作,并通知、通报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3、校内发生紧急刑事事故,立即上报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并报警,同时通报教育局。

  4、发生重大灾情与重大火灾时,在组织内部抢救的同时,由值班人员和门卫室及时播打110或119,以得到他们的帮助并及时通报教育局。

  5、学校周边报警、校内重点部位报警,事态严重,保安及时赶赴现场并通知校内负责领导和老师,并报110处理。公安联网接到报警后及时到校处理。

  6、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学校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告家长通知书等方式,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

  3、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4、班主任要严格学校规定的学生考勤制度,督促并认真检查相关班干部填写班级日志和相关情况统计,班干部若发现有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班主任发现上述情况时,班主任要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5、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班应立即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帮助联系。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学校领导要向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三、学生身体信息通报

  1、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相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发现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和相关调查,并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学校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1、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学校,同时告诉学生家长,学校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领导;课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处理。

  2、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其他实践活动,注意积累信息资料,及时报告学校,信息要及时、准确。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教育局报告事故情况,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学校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5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的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2.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区分等级,按程序规定逐层报送。

  三.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内容

  1.报送(告)安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类别名称、存在时间、地点(区域、部位)、影响范围程度、应急与整改措施、目标、建议等;

  2.报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场所、区域、部位)、起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控制情况、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3.报送(报告)不稳定安全因素、隐患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况;

  4.报送(告)各类安全稳定信息均应包括安全稳定信息报告人员及单位。

  四.安稳信息报送处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师生发生各类突发意外人体伤害与财产损坏安全事故事件,发现第一人或当事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后勤职能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时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

  2.学校教职员工、班级安全委员、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存在或发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及不稳定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3.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接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或隐患险情报告后,视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与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学校分、主管领导。

  4.学校分、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稳定隐患险情、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分析,并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安全职能部门上报,并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时向上报告。

  5.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和全校师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搜集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6.学校发现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3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主、分管领导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稳定信息要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详实上报。

  8.学校上报突发安全事故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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