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9 08:33:1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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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1

  作业场所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

  (1)企业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制定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其计划与方案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专职安全员直接管理。所需资金由企业第一负责人审批,拨付,并安排落实时间,完成进度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危害预防、评价、控制、治理研究和开发职业病防治技术及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主要依据,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①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浓(强)度;监测结果及分析;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及检查结果评价等。

  ②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健康资料。

  (3)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与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所设计要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要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符合标准规定,如不符合要进行整改。

  (4)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合理,确保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有毒物质的伤害,高毒作业应与其他作业有效隔离,一般有毒设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区设红色警示线。

  (5)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报警设施、冲洗设施与急救器具等由生产车间负责,并由车间主任组织各组兼职安全员定期检查、维护、记录,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6)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联络,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定期(每年一次)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在检测点设标识牌,将检测结果进行公告,使从业人员知晓其工作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结果,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7)每年对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过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3、定义

  3.1作业场所: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施工场所。

  3.2职业危害: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3.3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包括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一般管理

  4.1如果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4.2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治理,使之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4.3建立和健全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4发现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5、管理职责

  5.1公司分管职业卫生领导落实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5.2财务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费用的资金保障。

  5.3综合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建立相关档案等工作。

  5.4生产部及车间负责对各自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3

  一、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综合部长方国强为公司职业危害日常监测人员,负有以下责任:

  1、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每季度对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2、做好日常监测数据记录和存档,分析数据后向王德风书面报告。

  二、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综合部长方国强为公司检测和评价管理主要负责人员,负有以下责任:

  1、按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本公司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进行检测和评价,并提供真实的资料,对提供的资料负责;

  2、将检测数据在公司设定的职业健康公告栏内公布;

  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要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对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进行检测和评价。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3、定义

  3.1作业场所: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施工场所。

  3.2职业危害: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3.3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包括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一般管理

  4.1如果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4.2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治理,使之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4.3建立和健全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4发现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5、管理职责

  5.1公司分管职业卫生领导落实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5.2财务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费用的资金保障。

  5.3综合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建立相关档案等工作。

  5.4生产部及车间负责对各自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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