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管理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体育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体育管理制度1
为更好地开展学校体育活动,促进学生正常发育,确保学生在体育活动中的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每学年始,学校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身体状况问卷调查,并通过学生申请和调查,对不能正常参入体育活动的学生进行记录并留档。坚决禁止此类学生参入或私自参加体育活动,以免发生身体伤害事故。
二、每学期始,体育教师要协助学校对体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损坏和不符合规范的器材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坚决杜绝在体育活动中使用不规范的体育器材。对不合理和具有安全隐患的体育场地要及时进行调整和维修,保证学生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体育活动。
三、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地参入群体活动(主要是两操),体育教师必须严密组织活动。班主任必须始终跟班参入活动。抓好学生出操、退操的管理,保证学生遵守秩序。在做操过程中,保证动作规范,队形整齐。跑操时,保持班与班、生与生之间的间距。严禁推搡拥挤,防止摔伤碰伤,时刻提高安全意识,确保群体活动能够安全有序地进行。
四、体育课是学校开展体育活动的主要途径,也是保障学生安全最重要的环节。因此,上体育课必须做到:
1、课前体育教师必须检查本节课所用的器材场地,确保学生安全进行活动。教师要以身作则,遵守课堂常规,按规定上课。
2、学生在体育课时必须服从教师的安排,自觉遵守课堂纪律,按规定穿好服装,尽量做到轻装参入各项活动。在小组活动中,各小组组长必须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完成教师所安排的任务。其他学生必须听从小组长的.指挥,严禁“放任式”行为的产生。
3、上课前,教师必须了解学生本节课参入情况,对特殊学生要个别安排,注意合理安排学生的运动量,要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严禁学生上课携带刀子、钉子等一切危险物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去做。
4、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注意进行批评教育,不允许用粗暴的行为和语言对待学生。教师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体育活动,在进行游戏和各种活动前,必须让学生掌握好动作要领,谨防运动损伤。
5、当多个班级同时上课时,体育教师必须合理安排好各班活动场地和范围,
特别是投掷项目,教师必须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排除一切隐患,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离开学生。学生不得随意离开队伍。
6、活动前必须让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防止学生在剧烈的活动中受到韧带、肌肉、关节等伤害。活动结束,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使学生各器官达到正常状态。在活动中如出现意外现象,教师必须保持冷静心态,并进行科学合理地处理,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汇报,尽可能把一切不应发生的事情消灭在萌芽中。
7、学生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严禁互相疯打吵闹或拿体育器材玩耍;严禁私自攀爬体育器械。不经体育教师允许,任何学生不许随便乱用体育器材,不许私自活动。
8、加强体育器材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和玩弄器材。上课前搬运器材,必须注意安全,听从体育教师指挥,不得抢搬抢拿,如何使用,听从体育教师的安排。
五、课外活动除体育小组在操场进行训练活动外,其他学生不得随意到操场,以免影响训练活动和发生不安全的事故。体育教师要严密组织,划分好场地确保活动安全。其余学生均由班主任安排自由活动,严禁打架、骂仗等不文明行为存在。
体育管理制度2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 发挥学生的特长,促进体育教育教学质量做好仪器的管理 和使用,创造各种条件真正是教学仪器更好地服务与教学,特作如下计划:
一、体育教学仪器室培养学生培养学生素质教育全面发展不可缺少 的教学设备,也是促进综合素质教育必备的教学仪器,又是体育任课教 师完成教学任务的辅助材料。为配合任课教师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作为体育仪器室的管理员,必须根据仪器本身性能的`特点及类别进行合理摆放,做到仪器放置有位,取之有序。
二、在本学期所有仪器定期进行常规性的保养。必须做到防尘、 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爆、防盗等正常保护措施。切实保证体、音、美仪器 的性能完好无损,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准时、报质、保量地正常运行。
三、新学期开学后对各种仪器进行查对、开窗透风进行晾晒、擦尘去灰, 整理摆放要按类放置做到取之有位。如有影响教学工作的或不符合使用质量标 准的仪器,要向学校领导汇报并提出仪器的合理化的建议进行维修。
四、对新购置仪器做好登记。认真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单,及时调整账目,做到账物相互对应。
五、对于体音美仪器室的器材,摆放合理有序,整齐美观。室内卫 生要及时打扫。要经常开门,放窗,透风,需要时进行晾晒去潮,确实保证室内卫生。
六、任课教师领取仪器时要认真检查所领取仪器时否能继续使用。归还时要仔细验收,如有损坏直接追究使用人的责任或向领导汇报处理。 再借还仪器中力争做到服务到位,尽最大努力取得教师及领导的满意。
七、借还仪器的具体时间,可以根据所任教师的教学需要而定,争取借还及时。
体育管理制度3
为保障学校师生体育课和业余训练及重大体育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给学生创建一个安全、健康的教学环境,特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体育课
1、学校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教师上课前仔细检查场地安排、使用是否合理,器材是否安全。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教师要组织学生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3、教师应教会学生必要的保护与帮助方法。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
4、教师严格执行教学、训练出勤制度,观察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学生及时做出妥善安排;运动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要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学校医务室或医院救治,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5、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学活动场地。
6、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如因教育、组织、管理不当出现过错,要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课外体育活动
1、学校加强对间操、体育教学、体育活动等校内体育运动的组织工作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体育活动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对不适宜参加体育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
2、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4、铅球等投掷项目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
5、各班主任老师为安全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组织和参加重大比赛要做好体检和医务监督。
5、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四、体育卫生安全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
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④恶性肿瘤;
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五、体育器材安全
1、学生借用体育器材,不得入内,由管理员发放,确保器材按时归还,防止丢失。
2、学生所借器材必须在当天指定时间内归还,损坏或遗失器材按原价赔偿。
3、不得用他人随意借还器材,标枪等危险器材及贵重器材一律不外借。
4、定期对室内室外体育器材、器械进行检查,及时修理。以防止学生活动、上课时出现伤害事故,要确保体育课及各项课外体育活动的人身安全。
六、课间学生安全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间的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禁在教室、楼梯、走廊及其转弯处快跑或追逐游戏,以防冲撞他人,造成伤害事故。
2、同学之间相处要和睦,做到言行文明。反对开过分的玩笑,反对用不恰当的言词羞辱或激怒对方,严禁吵架甚至打骂,要注意保持校园课间的安静。
3、严禁在教学楼楼上将任何物品向上抛掷。禁止在窗台和走廊外侧台架上放置花盆或其他物品。
4、学生在教学楼楼上搞卫生擦玻璃时,严禁将身子探出窗外或站在窗旁危险处作业。课间严禁坐在窗台或走廊外侧台架上休息,也不得在窗口等危险地区推拉嘻闹,以防坠落。
体育管理制度4
为管理好本校的体育用品,让这些用品发挥更大的作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强体质,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制定此管理办法:
1、根据教学安排,及时作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每学期期末全面清查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2、体育器材为学校公共财产,只限本学校学生借用,借用者要对所借用物品爱护好,人为损坏或遗失要按价酌情赔偿。
3、各类体育器材必须当天借,当天还。要爱护器材,如有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4、体育课、运动训练等出借器材,原则上由任课教师、体育委员填写借物登记表借用,用后即还,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5、训练运动专用田径跑鞋由教练员统一借用;比赛服装由教练员在赛前统一借用,赛后一周内交还。训练服、比赛服必须清洗干净后归还,若有遗失,按单价的三至五倍赔偿。保管员应对服装经常整理、晾晒。日常管理中,作好防潮、防霉工作。
6、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8、器材检查:认真管理好器材,做到每天一小查(当天器材点数归类),一周一大查(清点与整理),每月一次整理,修补并配齐器材,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9、体育器材补给机制:每年6月末,学校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体育组一起根据下一年度招生人数、足球特色学校开展的活动、艺体2+1项目和各级运动会等实际情况,拟定下一年度体育器材和设备采购清单。
体育管理制度5
一、体育室由上体育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体育器材购置登记。器材分类摆放整齐。
三、上课前或体育训练前,先取出使用的体育器材,下课或训练完毕,要检查收齐体育器材放回原处。
四、使用过程如有器材被损坏或遗失,要告诉学校主管领导和填好遗失登记。
五、体育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职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上课后或训练完毕,要搞好室内整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奖或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体育管理制度6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体育教师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戒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利用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进行活动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加强安全保护,防止车祸、跌落、倒塌等事故的发生。
七、进行铅球、垒球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八、不得组织学生到非正式游泳场馆游泳。组织学生到游泳池游泳必须要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要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要进行下水前的准备活动;要限定活动时间;要组织安全保护和救护小组;游泳结束,一定要清查人数。组织学生到天然游泳场游泳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密组织。
九、组织学生进行远足、登山、野营等活动应加强领导和组织,出市活动应执行报批制度。
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体育管理制度7
体育运动是学校体育教学及师生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场所。校外人员未经教务科批准,不得进入场内活动。严禁一切车辆驶入场内。爱护场内一切运动设施。保持场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
塑胶跑道及地面维护规定:
1、严禁穿高跟鞋进入塑胶跑道及在地面;
2、严禁穿带硬钉的足球鞋在塑胶跑道及地面上跑动;
3、未经任课体育老师或运动指导老师同意,不得穿钉鞋进入跑道(经同意了也只准穿短钉鞋,即钉
子不超过9毫米;
4、不准在塑胶跑道及地面上进行球类活动。
足球场保养规定:
1、除体育教学课后,非雨天足球场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下午4时~5时30分,其余时间足球场草坪
保养,不开放;
2、雨天严禁进入足球场踢球或走动;
3、在足球封场、保养期间,严禁进行足球场草坪。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体育设施和运动场地,确保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保证学生的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需要借学校体育设施、运动场地的单位或个人,须提前持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证件向学校运动场地管理人员预约登记,经学校运动场地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好运动场地和运动时间后方可进入运动场。
2、社区居民进学校运动场进行体育锻炼,须从学校大门进出,严禁私自翻越运动场周围的'围墙闯入运动场。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3、要自觉爱护国家财产,不准踩坏校园中的花草树木;不准在运动场上吸烟,乱丢烟蒂,以免烫坏人造草皮;不准损坏运动设施。造成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按章处理。
4、要保持运动场及四周的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以及塑料瓶罐等杂物。
5、提倡文明运动,不准在运动场争吵、斗殴。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6、为了学生安全而控制使用以有利于保养的体育设施场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7、运动结束,要向运动场地管理人员办好退场记录,及时归还运动器材。
8、学校要定期对体育设施场地进行检查并做好维修保养,以确保社区居民和学生安全。
体育管理制度8
1、各班下第二节课,马上做眼保健操,要求:迟做一节扣1分,2节扣2分,三节扣3分,4节扣4分,5--6节扣5分,外出一人扣1分。每有2人不做扣1分。(2---5分)
2、眼保健操结束后5分钟内带队跑步到指定的地点,任何班级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耽误上操。迟到的班级扣5分,无故不上操的班级扣10分(有极特殊情况的班级,在得到级部主任允许的情况下,由级部主任负责向政教处提前请假)。
3、带入操场的'时候各班级要保持队伍整齐,到达指定地点后不打闹,不嬉笑。
4、做操时要求动作统一、规范,认真;跑操时队伍要求整齐,步伐一致,不得说话,更不得打闹。(每人次1分)
5、间操按规定人数出操,除了学生会和级部检查人员外,全部上操。若有不能上操者必有班主任亲笔假条,并向检查人员出示假条。长假(3天以上)需有级部主任的亲笔假条。(每人次1分)迟到人员每人扣1分。
6、在跑操的过程中,各班级要有口号,军体委员口号也要响亮。(该项2-3分)。
7、下操后各班级跑步带回,按要求有秩序、按规定顺序带回,不得在其他班级还没有走完的情况下提早走,队伍带回时要整齐,出操场后方可解散(该项2-5分)
8、认真上好体育课,及时上课、下课。体育课上听从体育老师指挥,不做危险的动作,注意活动安全;各班级控制好人数,上体育课期间,不能随便出操场;(该项2--5分)
9、体育课和集体活动期间,保持操场卫生,上课期间不能将食品和饮料带入操场,不能随便乱扔杂物,保持好场地卫生。场内严禁吃口香糖、随地吐痰。下课或活动结束后,班级负责检查场地卫生、整理好器材设备方可离开(该项2--5分)
10、严格遵守实验中学《塑胶田径场使用须知》的有关规定
1)放学后也不能随便进操场打球。
2)非课间操、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严禁随便进操场活动,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球。中央草坪区域,未经许可,禁止进入;
3)体育课或运动会期间,严禁穿硬底鞋和穿带铁钉、铁掌的鞋和高跟鞋进入场地;校运会期间,跑鞋鞋钉不得长于7毫米,跳鞋鞋钉不得长于11毫米;不准穿跑鞋和跳鞋进入排球和篮球场。
4)未经体育教师同意,任何器械一概不准带入场内。严禁损坏草坪。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者,除了扣班级常规管理1----10分(根据情节轻重)外,照价赔偿。
体育管理制度9
聚氨脂塑胶跑道是国际田径场比赛的标准场地,它是现代化运动场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提高塑胶跑道的使用年限,保持其性能的稳定性和色泽的绚丽,也为了使广大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学校规定:
1、塑胶跑道的使用必须经学校或体育组的安排,有组织按规定进行,严禁任何人随意在塑胶跑道上活动。
2、跑道是聚氨脂合成的'塑胶弹性体,禁止各种车辆在上面行驶,以防压伤跑道和漏油腐蚀胶面。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人内,运动员或其他人用以治疗损伤的化学物质在塑胶场内禁止使用。
4、禁止穿刺、切割,严禁在场内吸烟和吐痰。
5、进场必须穿运行鞋,不得穿高跟鞋和带钉子的皮鞋,跑鞋鞋钉不得超过7毫米。
6、严禁使用杠铃、哑铃、铅球、标枪、跳绳等器材在塑胶场地上进行训练。
7、清理积雪和其他杂物时,一定要用扫帚扫,严禁使用铲子铲,以免表层颗粒受到损坏。
8、塑胶跑道用栅栏封闭后,不在开放时间,不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场地,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体育管理制度10
1、上课前,任课教师应将所需器材开一清单交保管员或提前10分钟和保管员联系。保管员应在课前准备好所用器材,任课教师或体育委员一次领出,并立刻检查器材的安全性能。课中学生不得再领器材。体育课结束后,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将器材清点好,及时、如数归还器材室。
2、课外活动,各班体育委员凭体育器材出借卡到器材室领取有关器材,活动结束后应立即归还,经清点无误归还出借卡,无出借卡者一律不予出借。
3、运动会或体育节需借用器材的班级或者个人,必须由班主任出具借条,体育教师签字,管理员方可将器材借出。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
4、外单位借用器材,要经过分管主任、体育教研组长同意,方可到器材室履行借用手续。
5、人人要爱护运动器材。借出器材若有损坏、遗失,必须照价赔偿后,管理员方可将出借卡归还。未作赔偿期间,停止借还运动器材。
6、地湿、阴雨天气,运动器材不外借。
体育管理制度11
一、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等级,专人专管。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量归还,并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如需用到小学体育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使用完毕后按时归还,如有丢失损坏,应追究其责任,照价赔偿。
四、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小学体育器材,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体育器材要求达标。
五、放置体育器材的地点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盗防失工作。
体育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普及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公民体质,维护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组织、开展、指导和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维护,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全民体育健身活动是指由政府倡导全市公民参加的,以增进身心健康为目的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本办法所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社会力量建设和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健身场(馆)、中心、场地、设备(器材)。
第三条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和科学文明的原则。
第四条每年5月为本市全民体育健身月。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是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主管机关。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全民体育健身的相关工作。
凡举办全民体育健身大型竞赛活动必须到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六条市、县(市、区)应成立全民体育健身领导小组,领导辖区内的全民体育健身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全民体育健身工作必须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并积极组织符合基层特点的全民体育健身活动。
第七条全民体育健身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以及精神文明评比表彰等活动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
各类社会体育组织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管理规定和章程,积极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鼓励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体育健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开展全民体育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全民健身专项资金,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
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加大体育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依法治体水平。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全民体育健身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健身设施
第十二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设置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标准、规模、功能、用地定额指标、建设选址等规定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级公共体育设施设置规划,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可以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0xx年前全市达到人均体育场地1.3平方米。
第十三条统筹规划做好全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年前,市一级要建成能承办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国单项体育比赛中心;县(市、区)都要建成一处全民体育健身中心,具有标准塑胶跑道的体育场,具有一定规格和规模的.体育馆、游泳馆。
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应当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体育健身设施。
第十四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计,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的要求。
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特殊要求,并采取无障碍措施,满足各类人群进行体育锻炼的需要。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设体育健身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划设计未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划技术要求的,规划行政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建设体育健身设施的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
新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住宅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验收时,应当有体育行政部门参加。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体育健身设施建设项目的使用性质和功能,不得缩小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
第十六条旧城区、公共场所及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和维护所需资金,由政府投入、捐赠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三部分组成。
第十七条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所选用的体育器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体育健身设施应当符合保障身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并在醒目位置上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体育健身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使用、维修、更新、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定期对体育健身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社会的各类体育健身设施和体育健身经营场所。
鼓励向全民体育健身事业捐赠资金或者设施。捐赠人依法享有税收等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公布开放时间,并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健身设施向社会开放。
学校的体育健身设施应当在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开放;在不影响教学和学校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向社会开放。
第二十条公共体育场所的空旷地带和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应当对公众晨练和晚练活动免费开放。
第二十一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及场所向社会开放,不需要增加投入和专门服务的,应当免费开放;需要消耗水、电、气或者器材有损耗以及需要有专门服务的,可以适当收费,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由市体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实行有偿使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免费开放或者给予优惠。
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强对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但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出租的除外。临时出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日;租用期满,租用人应当负责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设施的功能、用途。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不得侵占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预留地或者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预留地的,或因公共利益确需拆除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第四章健身活动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配备必要的体育设施,加强对学生的体质监测,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并将体育课列为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的科目;组织开展“两操、两课”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
第二十五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本单位特点,制订体育健身活动计划,组织工作人员在工作前或者工作间进行体育锻炼,并开展经常性的体育健身活动。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举办一次体育健身运动会,并向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举办城市运动会、农民运动会和其它各类竞技体育比赛,推动体育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
县级以上体育教育、训练机构可以利用现有的场地、设施、器材和技术人员,组织举办各种体育健身俱乐部、夏(冬)令营、培训班等,传授、推广、普及科学、实用的体育健身知识和方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掘、整理民族、民间的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开展传统体育健身活动。
第二十七条公民进行体育健身活动,应当讲科学、讲文明,遵守体育健身场所的管理制度,爱护体育健身设施和环境,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影响其他公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禁止利用全民体育健身活动从事封建迷信、邪教、色情、暴力和赌博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体育健身科学研究,推广科学的体育健身新方法、新项目、新器材。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等大众传媒,应当积极宣传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第二十九条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认定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体育指导员按照技术等级证书确定的范围在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健身运动技能传授、科学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宣传科学的体育健身知识。
鼓励体育教练员和学校体育教师等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从事体育健身的指导(辅导)工作。
第三十条在全民体育健身活动中从事体育技能传授、锻炼指导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
第三十一条公共体育场所应当按照体育健身项目要求,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体育健身活动。
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必须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
第三十二条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应当依法设立,合理收费,配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提供安全、优质、科学、文明的健身服务。
第五章体质测定
第三十三条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颁布的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制定国民体质测定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市体育行政部门建立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监测中心和监测站要配备专业测试人员和合格的体质测试器材,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监测工作。
第三十五条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建设,每3年进行一次全市性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群众科学健身。
第三十六条提倡市民每年参加体质测定,及时了解体质状况,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体质测定。
市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公布体质监测结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由规划行政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补建;逾期未补建的,由规划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侵占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预留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由国土、规划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做出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设施损坏的,应当赔偿损失;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体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xx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从事经营性社会体育健身指导的;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超出技术等级证书规定范围从事经营性社会体育健身指导的;
(三)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会指导活动中以欺诈手段牟取利益的。
第四十一条体育、教育、规划、国土、建设等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体育管理制度13
为了确保护学生在安全情况下合理使用学校体育设施,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要爱护体育设施,必须在体育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体育设施,在没有体育教师在场指导时禁止使用体育设施,否则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2。学校明确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或结伙到肋木架、单双杠、云梯、联合训练器玩耍,必须在老师带领下一起搞活动,以确保学生安全。
3。课外活动时,学生要使用体育器械时,必须经体育教师认可而且由老师看护下才能进行,以确保学生平安。
4。体育课时,由体育教师负责管理好学生,学生在做体育器械方面的活动,如单双杠、云梯等,必须在教师带领下进行,以确保体育课顺利进行。
5。学生借用体育器械,必须经体育器械管理员同意、必须在有老师陪同下,才能借出器材,以确保学生活动顺利进行。
6。学校的`体育设施在没有老师的同意、陪同下,不允许任何学生随意到体育器械上玩耍。
体育管理制度14
运动训练是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确保我校运动训练工作的开展,为了方便管理运动的训练,使运动训练形成规范,不断提高我校运动技术水平,特制定《包信初中运动训练管理制度》。
1、必须要通过教待员选材才能进入各个运动队参加训练。
2、各运动队的`人员,必须遵守学生守则,遵纪守法。
3、各运动个人,必须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4、按时到校上课以学习为主,训练为辅,如不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者,不得参加各运动队的训练。
5、各运动员必须按时进行训练,运动员不得无故缺勤。每周训练四次不迟到,不旷课,服从教练员安排按时按质完成训练任务。
2、有病及特殊事情须亲自向教练请假,经教练员批准
6、在训练中,队员互相帮助、互相学习、认真学习技术动作,掌握要领,不断提高技术技能。
7、运动员要树立勇敢坚毅、吃苦耐劳、克服困难、刻苦练习的好作风。
8、运动员要爱护场地、器材、运动服装,比赛用的学校服装,用毕要认真清洗,按时归还。
9、夏训时间为为星期一至周四下午6:30——7:15,周一下午5:40----7:05每天至少保持45分钟的训练。
体育管理制度15
1、以服务教学、保证体育教学与活动需求为宗旨,做好器材保管工作。
2、严格执行借还、登记、验收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及时催还借出器材,确保周转。
3、科学管理器材,实现分类存放,保证室内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撞、防霉、防盗工作。
4、根据教学要求和实际需要提出采购计划并协助采购,新添置设备要逐一登记造册。
5、树立勤俭办学思想,加强器材的保养与维修。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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