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16 10:41:23 丽华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1

  为进一步规范厂(以下简称工厂)生产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工作,提高工厂技术装备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明确责任,提高设备更新改造速度,使设备尽早发挥效能。依据公司和工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安装

  (一) 设备到货后,由工程管理科设备管理员会同设备厂家人员、档案室资料员及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开箱验货。验货准确无误后,将技术资料交资料员保管、存档,随机专用工具交使用部门保管使用,随机备件由工程管理科清点后交物资储运科按备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 新进设备或原有设备的安装、搬迁均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各车间(部门)配合。

  (三) 安装、搬迁设备需要领取材料及相关物资,由使用部门配合人员负责领取,工程管理科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工程管理科科长审核,费用列入项目费。

  二、设备调试

  (一) 设备调试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由供应商负责调试,相关部门配合。

  (二) 调试期间的材料及物资领用由使用部门配合人员负责领取,工程管理科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工程管理科科长审核,费用列入项目费。

  (三) 设备调试试生产期间,使用部门应做好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参数记录;技术科做好产品工艺参数记录。

  (四) 试生产产生的成品或半成品经技术科检测合格后转序,不合格的按工厂相关管理办法处置。

  三、设备验收

  (一) 设备调试试生产正常后,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公司组织验收,工厂配合;由工厂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生产科、技术科、财务科、安保科、厂部办公室、设备供应商以及使用部门等共同验收。

  (二) 工程管理科负责设备运行效率、设备运行参数资料的搜集整理;技术科负责产品工艺参数资料的搜集整理;使用部门负责设备使用情况的资料整理。

  (三) 设备验收内容:

  1. 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制造厂家设备技术参数标准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验。烟草专用机械设备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并满足合同约定条款。

  2. 设备的空运转、负荷运转、操作、传动灵活性。

  3. 安全防护装置。

  4. 设备的外观。

  5. 资料齐全。

  6. 培训情况

  (四) 设备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管理科填写《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验收单》、《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投运通知单》、《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转固单》,同时通知财务科进行转固、入账。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2

  一、龙门吊机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进入现场的施工龙门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操作。

  4、开工前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7、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8、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

  9、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10、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1、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装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13、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须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15、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楚统一,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16、安装部位应设置安全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7、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安全标识牌。

  18、安全人员应坚持现场巡视,发现违规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

  19、安装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二、具体控制指施。

  1、技术交底。

  2、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3、在安装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成人为伤害。

  4、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对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3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称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备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

  6、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四)按照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进行维修保养。

  7、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改造后的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国家、省、市不允许改造的机械不准私自改造。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4

  1、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低压)必须绝缘,所有带电导体不得裸露和不得有多处接头。特殊情况应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低压线路或高压线路均不得带电接线和带电处理故障,否则按违章处理。

  2、电气设备必须安有配套的可熔保险丝或者自动开关。电气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则和定期检修,电气开关应指定专人管理。

  3、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接地网和绝缘装置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接地电阻和绝缘性能要符合有关规定,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手提砂轮要有保护罩。

  5、活动照明灯电压不能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所照明电压不能超过12伏。

  6、交流电焊机应有自动安全断电设备。在潮湿、高温区域或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必须使用绝缘用品,并设专人监护。

  7、非电工(经过多种训练并能独立操作者除外)不得从事电气作业,学徒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操作,电工作业时,原则上至少应有两人。

  8、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后,对有关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检修时,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电气开关处挂“不许合闸”的警告标志。电气故障处理完或检修结束需要送电时,严禁未经确认或情况不明时就擅自送电。

  9、严禁带电进行维护、检修作业,严禁身上潮湿从事与电气有关的工作。

  10、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有大量蒸气、烟气、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的'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1、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必须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取得机动部门同意,接线也要符合安全要求。

  12、表示设备停送电的信号装置和经常接通的电压表等处于无电状态时,不能以此判定设备为无电;在这种情况下使用 、维护、检修时,必须先进行周密的验电和检查确认,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3、各种防雷电装置,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或安装完毕,防雷性能应符合规定。

  14 、电气人员和经常接触电气设备的工人(如吊车司机、电焊工及电气操作人员等)在操作电器设备时,应按规定穿戴和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具、防护眼镜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5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在上级调拨的基础上自行购置,安装和配备必要的技防设备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学校大门、教学楼等出入口安装录像监控设备。

  2、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二条对安装的技防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

  (一)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二)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三)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四)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五)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六)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或密码,钥匙密码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改装该设备和图像信息;

  (二)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时间、录制人员、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三)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五)图像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

  (六)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自觉做好保密工作,技术防范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未经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加强对技防系统的维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一)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操作培训;

  (二)加强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单位给予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确保图像信息画面质量清晰;

  (四)建立应急处理制度。

  (五)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定期除尘除灰,避免设备受潮、受撞击、受雷击等影响。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6

  1、设备使用必须做到有计划、有设计,安装要合理,配套要符合要求。

  2、使用设备必须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要正确使用设备,认真做好检修与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3、设备使用,严禁拆套、窜运、超负荷运行;检修安装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技术要求和标准要求施工,要精心保养。

  4、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严禁带病运行,查出问题及时处理。

  5、设备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工作前必须对设备各部位进行专项检查;设备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保养,检修,严禁他人随意拆卸。

  6、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停电,挂牌并派专人看守,不得带电操作;对设备故障的排除、处理、检修情况,本着谁检修谁负责,并做好记录。

  七、设备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1、设备维修人员每班对主要生产设备检查 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汇报班长安排检修。做好记录。否则每次考核50元。

  2、因技术不熟练查不出设备故障原因、判断失误、设备检修后未试运行或检修质量低劣,造成影响生产1小时以内考核500元,超过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分钟10元累计考核。

  3、超负荷违规使用设备,每次处罚100元。造成损失按追查结果处理。

  4、设备出现故障不处理、不汇报、移交下一班,对责任者处罚200—500元。

  5、由于保养检修失误、操作不规范或工作不负责任而损坏设备,根据损坏设备或部件的实际价格,参照下列规定对责任班组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价值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承担80%。

  价值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部分承担60%。

  价值在5000元以上承担40%。

  6、设一名专职负责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自检,并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否则每次考核100元。

  7、因日常保养及检修不到位,使机械无法正常工作,而造成影响,视情节给予200—500元处罚。

  8、设备使用必须做到有计划、有设计,安装要合理,配套要符合要求,否则考核单位主管100元

  9、使用设备必须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要正确使用设备,认真做好检修与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凡不按规定考核责任人50元。

  10、设备使用,严禁拆套、窜运、超负荷运行;检修安装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技术要求和标准要求施工,要精心保养。凡违反本规定考核责任人100元。

  11、设备管理和维修人员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严禁带病运行,查出问题及时处理。违反本规定考核责任人50元。

  12、设备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工作前必须对设备各部位进行专项检查;设备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保养,检修,严禁他人随意拆卸。违反本规定的考核责任者100元。

  13、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停电,挂牌并派专人看守,不得带电操作;对设备故障的排除、处理、检修情况,本着谁检修谁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不负责任的检修人考核50一100元。

  14、对上述各项规定没有贯彻执行、执行不好的按工作失误考核(有明确考核条款的除外)。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7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安全用电,避免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电气安装、维修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供电部门颁发的《进网作业许可证》和市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安装、拆除和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

  二、电工持电气主管签发的《电气安装检修作业票》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工作。作业前须经作业点主管部门的许可,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气检修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装置安全,拆除彻底,检查经常,维修及时,不留后患,保证安全。

  三、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触及电气设备上的带电部分(已采取绝缘措施的电工除外),一切电气设备在未经测试证明无电前,应一律视作有电。

  四、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安装、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不得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的,必须安排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五、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熔断器和相应的开关装置,并应有安全接地装置。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的线路必须有安全遮拦和护套,并定期检查。任何电气设备的危险标志,不得随便移动。

  六、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办理有关手续,填写“临时电线审批表”。

  七、在拆装机械设备时,应注意安全,切勿碰击电气设备和损坏电气接地保护装置。发现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修理。

  八、电气设备如发生跳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未查明原因和修复前不得强行合闸。

  九、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要紧固,并应经常进行检查。

  十、马达或其他电气设备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扑灭,严禁采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十一、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十二、电气设备内外不得放置杂物,运转维修电工应对管辖内的电气设备加强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电箱、电柜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认真做好运行、维护、检修记录。

  十三、遇到节假日停产休息时,各部门必须将电气设备关闭好,方可离开。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8

  一.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

  2.设备安装应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或图纸要求进行。

  3.安装设备应执行《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4.应有详细的施工记录。

  5.设备安装前、后应有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安装不受此限)。

  6.不完好的设备不准投入安装和使用。

  二.设备调试

  1.设备调试由安装单位进行。

  2.调试中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和完好标准,不合要求的,安装单位应及时整改。

  3.应有记录详细的`调试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调试不受此限)。

  三.设备验收与移交

  1.安装完毕后,由安装队、使用单位、总工办、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及设备试运转。大型主要设备应在验收前编写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安装队、使用单位联合编写,报机电科审批。

  2.验收合格后,办理签字移交手续,设备由使用、维护单位接管。

  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由安装单位移交机电科进行整理建档后交档案室。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9

  1、机电设备更新的标准:

  (1)设备的'事故率明显提高,已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2)设备的已经落后,效率低下,耗能高、材料消耗很大,市场上已经没有配件供应。

  2、机电设备的更新计划:各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运行情况,提前一年提出设备更新计划,经厂部研究同意后,上报公司职能部门。

  3、设备采购到位后,进入安装程序。

  4、通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本公司(厂)自己组织安装,如:胶带机、刮板机等。特殊设备(如大型设备、进口设备等)由专业施工队伍或厂家负责安装。

  5、安装前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关部门汇审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6、安装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工具、材料等。

  7、正式施工前,要认真组织各级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8、施工时要严格贯彻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10

  1、一切准备安装的设备,必须是检修后验收合格的设备,或是入库验收的新设备。安装前必须清点型号、规格、数量与装箱单相符。各种随机文件和试验报告齐全。

  2、安装单位根据需要组织安装队伍,指定专人负责。首先熟悉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资料等,并详细了解设备性能、结构特点、技术要求,而后编写安装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设备安装中,对可拆卸的.零部件,要做好标记,轻搬轻放,不得野蛮装卸,以免损坏机件。

  4、设备安装要按图纸工艺要求、安装标准进行,安装完毕,必须经过调试,调试工作要按有关标准和厂家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要做好测试记录填好调试报告,保存好安装原始数据。调试合格进行试运转,按规程规定,做好空载和满载试验。

  5、设备安装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由设备组、安装队、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交接、办理手续、三方签字后生效。

  6、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后;按“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要求,由矿组织验收,设备组人员做好记录,并办理《验收报告单》和设备移交手续,验收合格后,安装单位应将全部图纸资料交资料室存档,如有资料丢失、损坏现象,要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大型施工设备的装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关装拆资质的'单位来承担装拆工作。没有装拆资质的单位不得擅自承接任务,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二)大型施工设备装拆前应编制装拆施工方案,并经总工审批签字后才能实施,并应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三)拆迁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方可进行装拆作业。

  (四)装拆时对作业场所应做临栏,并设警示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装拆时要指配专业安全技术人员在旁监护。

  (五)装拆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六)安装好的施工设备应进行验收,能正常运转、安全灵敏,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加强对学校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害。

  二、应根据学校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气线路、设备敷设、安装环境,对配电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装进行设计,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电气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锅炉等重要设备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设置及其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应请示消防、劳动安全部门。

  三、学校建筑内的`导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敷设线路进入夹层或闷顶内,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密闭。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 (包括镇流器) 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

  四、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严禁在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五、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都应明确操作程序并严格遵守。重要电气设备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和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持证上岗;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等。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登记建档,按期检测,安全设防施及附件齐全。

  六、防火重点部位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设备(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审批),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损坏和随意更改用电保险装置。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13

  为保证本厂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和定期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3、对台秤、天平、卡尺等计量器具主要检查其精确度,一般半年请计量局专业人员维修一次。

  4、对安全设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检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个,并长期蓄存好清水。

  6、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使用电器设备。

  7、厂内砍刀、安全帽等灭火工具必须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不得做摆设,搞形式。

  8、本制度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1、操作人员对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要做到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按操作程序和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期间离开岗位。

  3、对本岗位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隐患时能处理时应主动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

  4、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有效手段,公司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科每月检查一次,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应检查一次。

  5、公司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负责人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情况;

  (2)特种设备建档情况;

  (3)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6、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和操作人员检查内容:

  设备及其附件的完好情况及运行情况;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1、使用登记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2)使用登记包括新增设备注册登记、设备档案信息变更登记、设备移装登记、设备停用登记和设备报废注销。

  (3)新增特种设备应在投用前或投用后30天内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4)在设备档案信息变更、设备停用前和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设备移装、报废前应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如实向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7)停用和重新启用:拟停用一年以上的,本单位应封存设备,30日内向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时,需持定其检验合格报告向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

  (8)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登记申报工作。

  2、定期检验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在特种设备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

  (2)积极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3)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4)及时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领取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5)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

  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是指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现场叙利亚人员自行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以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所有在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并亲自带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排查,特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每天对所操作特种设备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3、本单位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同时要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并通知质监部门。

  4、对于已经发现的每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使用单位应当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隐患治理工作,应当投入必要的隐患整治资金,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整治,经过整治消除隐患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检查确认,并在有关书面检查材料上签字。

  6、在检查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逐项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如实填写隐患治理台账,严格做到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改一处注销一处,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全过程跟踪。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8、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9、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复审。

  10、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技术知识和操作规程;

  (3)应急救援知识;

  (4)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

  11、有下列情形的必须再次参加案例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

  12、培训教育必须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四、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

  (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科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按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2、特种设备改造、修理

  (1)特种设备改造、修理,必须依据《特种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行政许可的单位进行。

  (2)特种设备的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应经过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3)特种设备维修、改造完毕,应及时进行现场验收和设备交接,向施工单位索取竣工资料并归入相关特种设备档案。

  (4)经过改造验收合格的'设备,应当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向原设备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特种设备报废

  (1)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

  (2)特种设备报废前,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报废申请,由生产管理负责人签字后确认,经总经理签字后予以报废。

  (3)特种设备报废处理必须在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

  (4)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部门必须到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五、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周边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最小程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级应急救援的管理。

  3、依据

  3.1《安全生产法》

  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17号令)

  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3.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4、职责

  4.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评审。

  4.2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公司全部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学习和监督。

  4.4各职能部门按照预案中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应急职责。

  4.5各车间负责车间级应急救援的演练、组织和处理。

  5、工作要求

  5.1应急预案体系

  5.1.1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5.1.2专职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执行。

  5.1.3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应与广饶县上级部门预案保持协调一致,做好社会救援的联动机制。

  5.1.4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的子文件或标准操作程序,必须和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接口吻合、衔接严密,协调一致,不得有冲突。

  5.2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5.2.1公司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即厂级、车间级管理。

  5.2.2公司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厂级建立应急处置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车间建立应急小组。

  5.2.3公司应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伍的职责。

  (注: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见公司预案)

  5.2.4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公司按照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急救援器材包括:抢险抢修器材;个体防护用品;通讯联络器材;照明,交通运输工具等。

  公司现场应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方便易取。

  专职安全管理员和各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台账

  5.2.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符合规定,保持畅通。

  5.2.6企业应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要置于明显位置,人员要熟悉掌握。

  5.3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5.3.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综合培训,;每次演练前要针对演练的项目进行专项培训。

  5.3.2根据规定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演练项目可以与公司重大危险源预案、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预案互相结合进行。

  5.3.4每次演练后要及时评价演练效果,查找不足,及时改进。

  5.3.5演练后及时对应急预案评审,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5.4预案管理

  5.4.1公司至少每三年评审修订一次应急救援预案

  5.4.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2)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3)公司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4)关键设备更换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5)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

  (6)年度风险评价,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

  5.4.3应急救援预案报广饶县安监局和有关部门备案

  5.4.4预案要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六、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3、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

  (2)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3)已经采取的措施;

  (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5、报告事故后出现新情况的,以及对事故情况尚未报告清楚的应当及时逐级续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在发生变化的当日及时补报或者续报。

  6、事故发生单位的责任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分工,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应急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事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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