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10 10:13:50 志彬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1

  融资即资金融通,是指以信用方式调剂资金余缺的一种经济活动。融资的特点是有偿性。有多余资金的人,在融出资金后,处于债权人的地位,有权按期收回借出的资金,并获得融出资金的报酬;暂时需要资金的人,在融入资金后,处于债务人的地位,可以暂时支配借来的资金,以弥补自身资金的不足,但是到期必须偿还本息。

  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说,融资的功能是灵活调度资金,促进公司的发展,获得更多更大的经济效益。

  本章对物业管理公司融资的一般原则及融资的影响因素、盈利分析、融资决策、贷款种类等方面作介绍。

  一、融资的一般原则

  根据金融资产的性质和特点,在进行融资时,物业管理公司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是指金融资产在无损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

  从物业管理公司的融资来看,它要求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因为物业管理公司融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再生产过程中游离出来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闲置时间较短,在经过短期闲置以后即要用于购买商品,这就决定了公司融出资金的期限不宜过长,以防长期被束缚在应收款项目上,影响再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

  (二)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是指融资所具有的安全保障程度。

  融资是暂时让渡资金使用权,债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自主使用借来的资金,到期必须偿还,并要按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在融资过程中,资金融出者在一定时间内与其资金相分离,而资金融入者在借入资金后,用于生产和商品流通的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活动本身具有一定风险,即经营既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如果经营活动失败,所借款项则难以归还,从而使资金遭受损失。

  融资风险主要来自于:

  (1)由于债务人经营失败或其他各种原因,致使到期不能还本付息,作为债权人的公司不能按期收回资金,在一定条件下,可能遭受资金损失;

  (2)由于利率变化或证券收益减少,引起有价证券价格下跌,使把资金投资于有价证券的公司遭受损失。

  从公司间的融资来看,安全性原则也是很重要的。公司融出的资金是企业整个资金的组成部分,它只是在一定时期内处于闲置状态,如果资金融通风险太大,那么易遭受损失,从而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总量,当公司需要补充资金以购买物资时,则会感到资金紧缺,影响再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不利于生产发展和扩大商品流通;此外,公司资金属于公司所有,它代表相应的物质财富,万一公司融资不慎,造成资金损失,则会影响公司和职工的经济利益。

  为了保证资金安全,从物业管理公司角度出发,在融资时要加强可行性研究,进行风险预测,同时金融资产要适当分散,即将资金分别投放于不同期限、不同对象的贷款或证券上,以分散融资风险,在资金融通形式上应多样化。

  (三)盈利性原则

  盈利性是指在融资过程中,资金获得利润的能力。

  盈利是资金的基本属性。在盈利目的的驱动下,暂时闲置的资金必须寻找运用资金的场所,以期使其增值。盈利性是资金融通的内在动力,也是指导公司的投资行为,引导资金流向。

  评价和判断金融资产获取盈利能力的指标主要有:

  1、金融资产收益率。该指标反映一定数量的金融资产可以获得的利润数额。具体公式如下:

  金融资产净收益是指金融资产的全部收入扣除资金融通的全部成本。

  2、信贷基金收益率。该指标反映一定数量的信贷基金获利的能力。该指标主要适用于金融机构。

  二、融资的影响因素

  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能否顺利融通,以及能否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要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大致可分为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两类。

  (一)影响融资的宏观因素

  由于融资与国民经济直接关联,从而决定了融资活动与宏观环境紧密联系。宏观因素很多,主要有:

  1、物价水平

  从物业管理公司的融资活动来看,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融入资金的公司所需的资金量较大,而融出资金的公司会担心融出的资金发生贬值,从而要求较高的代价,这就会给正常融资带来困难。

  货币主要用于购买商品,工业贷款主要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商业贷款则主要用于购买消费资料。

  在购买商品数量已定的情况下,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取决于商品价格水平,商品价格水平越高,所需资金量越多,贷款投放则会增加;反之,贷款投放便会减少。

  2、利率水平

  从物业管理公司的融资来看,合理的利率水平,能够保证融出资金的单位,通过运用闲置货币资金获得一定利益;而融入资金的单位也能承受,通过运用借入资金所创造的利润,在支付一定利息以后,尚有较多剩余,获得较大经济效益。如果利率水平不合理,就会影响资金融通。在利率过高的情况下,高额利息支出便会超过资金融入单位的承受能力,影响融资积极性;在利率过低的情况下,特别是利率水平低于物价上涨幅度时,则会使资金融出单位遭受资金贬值的损失,而这种损失又难以用所得利息来弥补,这也会影响融通资金的积极性。

  (二)影响融资的微观因素

  由于融资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微观环境紧密联系,从而影响融资活动。其主要影响因素有:

  1、公司经营机制

  物业管理公司是融资的直接参与者。

  从公司融出资金来看,只有在公司机制完善的情况下,公司通过融出资金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利益,才会有融资积极性。如果公司机制不完善,那么融出资金的内在动力会缺乏,公司也不会积极寻找运用资金的场所,资金融通难以灵活进行。

  从公司融入资金来看,融入资金主要是为了补充资金,以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在公司经营机制完善的情况下,借入资金转入公司在银行的存款账户,通过经营管理活动,货币资金回流,则能按时归还所借款项,融资能顺畅进行,并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如果公司经营机制不完善,借入资金参与公司资金周转后,则会在某一环节发生沉淀,难以按时归还所借款项,由此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从而限制融资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一种特殊企业,需要加强经营管理,从而有效地把公司的人力、物力、财力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种经营要素的效能。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直接涉及到公司支出高低及利润多少,在利润同公司及职工经济利益挂钩的情况下,利润可作为内在动力,促使公司灵活调度资金,提高借款经济效益,能更好地为业主和商品流通服务。

  三、盈利分析

  物业管理公司融资的目的是为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优化。搞好盈利分析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根据公司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而制定一定的盈利目标及实现盈利的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一)对盈利的认识和理解

  多盈利是物业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目的,也是物业管理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可是,公司的盈利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不能为了眼前的盈利而影响了长远的盈利,不能为了少盈利而影响多盈利等等。为此,对盈利要有一个辩证的认识,应该用战略眼光去理解盈利。

  1、什么样的利不能盈

  影响公司形象、信誉,不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利不能盈,哪怕是一时的利再多,诱惑力再大都不行。

  日本索尼公司创始人之一盛田昭夫曾在madeinjapan一书中回顾往事:“1995年试制成功的第一代晶体管收音机,体积虽小,但性能很好,而且非常实用,是我们手中的一张王牌。紧接着,我开始筹划将目标移向美国市场。……我们先以王牌产品投石问路,进入纽约市场。但面市之初,问津者寥寥无几。……经过功能及优越性宣传介绍,还真使不少人动了心,一份份订单开始接踵而至。但是有一回,我回绝了一宗能使我们发大财的生意:布罗瓦公司对我们的收音机爱不释手,进货部长拍板定案:‘绝对购买,我们订10万台!’我惊得目瞪口呆。买卖大得简直令人不敢相信。但是他接着向我提出了一个条件,这些晶体管收音机必须换上布罗瓦公司的商标。顿时,我的头上好像浇了一盆冷水。我们公司决不能当别人的转包工厂。自己的产品,用自己的商标销售,图的是在世界上创牌子,扬名声!我跟对方说,事关重大,必须和总公司商量。我马上与东京取得联系,汇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很快,回电来了:‘10万台太可惜,接受条件为宜。’然而,我对此不以为然,经过一番苦苦思索,我最后还是决定予以回绝。不能在我们的产品上贴上别人的商标。当我把这一决定告诉对方的时候,一开始他还以为我是在开玩笑,这么大笔的生意,难道还会有人回绝吗他认为我是会接受这个条件的。及至看到我神情严肃,毫无让步的表示,他的自尊心一下被刺伤了。‘本公司可是一个已有50年历史的知名公司,你们公司的牌子哼!在美国根本没人知道。不利用本公司的牌子,你们能行吗’他冲着我叫。不错,他的话不无道理。但是,我有我的信念。‘50年前的贵公司,不也和现在的敝公司一样,毫无名气吗我现在正和我们的新产品一道,朝着50年后迈出第一步。请相信,50年后敝公司也一定能成为一家毫不逊色于今日贵公司的名牌大公司!’……对当时的做法,我不仅毫不后悔,相反,通过这次决断,更激发了我新的自信和自尊。尽管有人为此感到十分惋惜,但我却始终坚信不疑,这次决断是我已往的所有决定当中最出色的一次!”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当时接受了那10万台的订货,当时能盈利应该说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也许也就不会有享誉世界的“索尼”。换言之,为谋求公司的长远发展,不能为一时之利所驱动,应该用战略眼光去看盈利。

  2、多盈与少盈

  物业管理公司要赚钱,以赚钱多少来衡量其经营管理的成败,盈家似乎应该永远是盈家。其实不然,殊不知物业管理公司这个有机体同人体一样也需要劳逸结合,如果毫无节制地拼老本,最终将会加速公司生命力的衰败。

  日本有位企业家曾对经销商们讲过:“各位都是认真努力的工作者,可是今年的景况显示,前途黯淡不堪设想,因此各位都在烦恼,我觉得这是重大的问题:大前年赚钱,前年又赚钱,而去年又赚钱,要是今年再赚钱,那是再好不过的。但是世间之事是不可预料的。连续3年都赚钱,又希望第4年再赚钱,哪有这么简单的事。连续赚了3年,假如今年不赚,退还一年的利润,还剩下2年赚的嘛。‘尺蠖’就是进二寸退一寸的,这是很好的现象。前3年赚钱,而第4年又想再赚,那就好比‘尺蠖’一样,伸至极限之腿退不回来,只有死亡。那么是死好呢还是退还一年利益而生存好呢当然是选择今年不赚,而期待明年再赚,后年又再赚。……请大家觉悟到‘尺蠖’的精神。这才是应有的认识。”

  “尺蠖”能退一进二,一个物业管理公司也应懂得持盈保泰、休生养息、健康生存、长足发展的道理。

  (二)盈利预测

  利润是物业管理公司一定时期内经营管理的成果。利润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实现利润的总数。

  经营管理利润的计算公式为

  年利润=年收入—年成本—年期间费—年税金

  在实际工作中,可以编制“利润预测表(损益表)”

  (三)盈利的目标管理

  公司利润受多因素制约,所以目标利润的实现,要靠公司各部门及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协调合作,要靠对公司经营管理诸要素的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对目标利润要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并采取必要的保证措施。

  目标利润管理程序一般包括目标设置、目标分解、实施控制、信息处理和奖惩兑现。

  目标设置是按合理、客观的原则确定目标利润,并将目标利润在盈利计划中反映出来,使其成为正式的财务目标。

  目标分解是将公司一定时期的利润作为一个总目标,再由总目标分解成分目标,层层展开,形成一个目标网络。

  实施控制是根据既定目标将实现目标过程中的有关影响因素作为控制点,对每一个控制点进行事前预测,规定其具体标准,事中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寻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信息处理是指信息反馈系统,及时地、准确地将目标实施情况予以反馈。

  奖惩兑现是在目标执行中奖优罚劣,以确保利润目标的不断优化。

  (四)盈亏平衡分析

  盈亏平衡分析是分析计算物业管理公司收入、支出和数量三者之间的平衡关系,确定收入等于支出时盈亏平衡点的一种方法。在盈亏平衡点上,公司既无盈利又无亏损。

  线性盈亏平衡分析

  一般可用图解法处理。

  四、融资决策

  物业管理公司融资活动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素,一是可能得不到资金,二是可能得到资金的代价很高,以至于公司出现入不敷出的困难局面。融资决策正是为了避免上述情况而采取的一种策略。该策略对正确和有效地融通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公司融资决策的特点

  1、综合性

  物业管理公司需求的流动资金,相当一部分来自于金融机构的贷款,这就要综合考虑国家宏观金融政策、公司的资金需求、资金融通的风险性和收益性等因素。

  2、政策性

  物业管理公司融资决策必然要体现国家有关管理经济和调节经济的方针和政策要求,服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从而体现较强的政策性。

  3、调节性

  公司融资决策是为了充分利用金融经济杠杆作用,这就使融资决策具有明显的调节性。

  (二)融资决策程序

  融资决策

  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而是一个动态过程,根据具体情况变化而相应调节,但最基本的环节有:确立目标、拟定方案、选择方案、实施方案、反馈调整。

  确立目标,是指在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在预测的基础上,制定融资活动预期达到的结果。决策目标,要通过分析和研究各种信息资料,不仅要考虑需要,还要考虑可能,适时、准确地作出判断,要求具体、明确。

  拟定方案是融资决策的基础,这个环节主要是寻找危害到决策目标的各种可能途径。在拟定方案时,应充分了解决策对象的情况、性质及所处环境,掌握尽可能多的经济信息,确保融资方案的可行性。拟定方案一般至少要有两个,以便进行方案分析、比较和选择。

  选择方案是融资决策的关键。它是根据融资目标,对多个决策方案全面分析比较,筛选择优。注意的是可以把各个方案的最佳之处综合、优化为一个新方案。

  实施方案是制定周密的计划和相应的措施,以保证融资决策方案的贯彻执行。

  反馈信息是指融资决策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对出现偏离融资决策目标的情况需要及时检查、反馈,以便适时调整融资方案。

  (三)融资过程费用

  物业管理公司对融入的资金不仅要支付利息,还要支付融资过程中的各种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有:

  (1)中介费。一般为融入资金的0。25%~1%,付给金融机构或融资中介机构。

  (2)承诺费。为融入资金额的1%左右,主要为补贴金融机构筹款开支。

  (3)律师费。为融入资金额的1%左右,比例浮动较大。

  (4)评估费。一般为融入资金额的0。5%左右,主要是担保物评估。

  (5)罚金。

  (6)融资申请过程中的行政办公费等和贷款期结束时各金融机构规定支付的部分费用。

  (四)签署融资合同的注意点

  物业管理公司在签署融资合同时,必须明确的问题和注意事项有:

  (1)融资人;

  (2)被融资人;

  (3)融资的性质和用途;

  (4)融资金额,包括货币种类及其金额;

  (5)融资期限;

  (6)安全保障;

  (7)利率;

  (8)付息方式;

  (9)还本方式;

  (10)各种费用规定;

  (11)提前还款处理;

  (12)提款方式;

  (13)金融机构权利;

  (14)其他重要事项,包括融资合同生效等。

  五、贷款种类

  为了适应主动式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和服务离不开贷款,本节简要介绍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的主要贷款种类。

  (一)国内贷款

  1、流动基金贷款

  该贷款是对公司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的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当公司自有流动资金达不到全部流动资金规定的比例,金融机构对暂时不足部分,可以用发放流动基金贷款加以解决。

  流动基金贷款额度=上年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自有和视同自有流动资金。

  流动基金贷款的期限一般为2~3年,也可以一年签订一次借款合同。

  2、临时贷款

  该贷款是金融机构对公司由于季节性和临时性原因引起的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临时贷款期限一般根据流动资金计划周转期限而定,但一般不超过6个月。

  3、基本建设投资贷款

  该贷款是金融机构对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发放的贷款。贷款对象是实行独立核算的公司,对于不实行独立核算但确

  有还款能力的公司,金融机构亦可发放贷款。贷款申请时必须具有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和用于规定的基建项目。

  4、技术改造贷款

  技术改造贷款是金融机构发放的一种主要的固定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推广应用新成果,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损耗,开展综合利用而增加或更新设备等。

  技术改造贷款实行逐笔核贷,期限一般为1~5年。

  为了用于公司少量更新设备或技术改造需要,在技术改造贷款基础上扩大使用范围,于是产生另一种叫小额技术改造设备贷款,其贷款额度在5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半左右。

  (二)国际贷款

  1、世界银行贷款

  世界银行是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组成的世界银行集团的简称。我国是世界银行的创始国之一。

  1980年5月15日,我国在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我国向世界银行派有理事和副理事。我国从1987年起开始向世界银行借款,主管部门是财政部,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均经办世界银行贷款。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重点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贷款,其中包括我国的非项目贷款。

  国际开发协会专门从事对较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期限长和无息贷款业务。

  国际金融公司负责向会员国的私人企业提供贷款或直接投资,其中包括中外合资物业管理公司。

  2、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范围较广,包括给排水、住宅小区建设和管理、卫生和人口教育等。我国于1986年2月17日恢复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合法席位,为亚行第三大认股国。

  3、外国政府贷款

  该贷款是一国政府用其预算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的贷款,条件较优惠,利率较低,有的还无息,偿还期限长,含有一定宽限期。我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窗口是经贸部,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由“外国贷款管理局”负责。其中包括对较大的中外合资物业管理公司的贷款。

  4、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该贷款是一国借款人为了本国建设经营和管理的需要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银行商借的贷款。

  国际商业银行一般是指跨国银行、多国银行和只设立在本国而在国外没有分支机构的经营国际银行业务的银行。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各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追加资本金、增资扩股;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借款、股东企业借款(需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方式)等。

  第四条融资应符合集团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其原则为:

  1、总体上以满足各公司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公司的统筹安排;既要保证公司及时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公司各项投资需要,又不能让过多债务资金在公司账面闲置。

  2、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如: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优惠利率。

  3、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4、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5、合理配置长短期负债的比例,不仅要降低长期负债资金成本过高,而且又要避免短期债务多而面临短期还贷压力过大。

  6、严格控制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五条融资活动内部控制目标在于:

  1、保证融资活动在发生前必须得到适当的审核和审批;

  2、保证融资业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3、保证融资活动在执行过程中得到全面监督;

  4、保证利息正确计提和支付;

  5、保证股东权益被合理地确认。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是公司实施融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2、公司融资活动的策划、论证与监管;

  3、审核各子公司重要融资活动,并提出专业意见;

  4、公司对外、对内担保的审查论证;

  5、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第七条公司内审部门对融资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八条各子公司经营层负责子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内融资项目的审批。

  第九条子公司董事会负责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以内融资项目的审批。

  第十条集团公司总裁负责公司融资项目在董事会或常务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审批和子公司融资项目授权范围内的审核。

  第三章融资决策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融资管理实行审核制、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二条权益性筹资:

  1、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中心审核,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分级审批后方可执行。参股子公司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按参股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2、参股子公司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按参股子公司有关规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3、各子公司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减少注册资本;

  4、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债务性筹资

  各单位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均应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并经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裁审核后,报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常务董事会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向股东企业借款均应报集团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融资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融资环节的主要业务包括:

  1、分析确定公司在短期和长期内所需要的资金数量;

  2、编制各种融资确定融资规模和财务成本控制目标;

  3、按公司制度上报审批确定融资方式及融资机构;

  4、签订各种借款;

  5、定期计算和支付利息;

  6、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7、到期还款。

  第十七条融资业务的职务分离

  1、融资计划的编制人与审批人分离;

  2、负责利息或股利的计算及会计核算的人员与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

  第十八条公司编制融资计划中应详细说明融资的理由,融资的数量,融资前后公司财务状况的变化,融资对公司未来收益的影响,各种融资方式利益比较以及对某种融资方式的建议等。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每年编制和汇总公司融资计划,经内部审核程序报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授予董事长常务委员会、董事长、总经理经营管理权限的授权书》及其他公司规章制度所对应的.审批程序审批。

  第二十条各公司在融资合作银行的选取上必须经内部审核程序报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授予董事长常务委员会、董事长、总经理经营管理权限的授权书》及其他公司规章制度所对应的审批程序审批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各子公司融资力争银行的最优利率。同时应合理安排短、长期贷款比例,争取贷款成本最低。

  第二十二条各子公司向当地银行申请了贷款额度后,不得擅自向当地银行提款,在当地银行的每一笔借款,仍需按审批程序提前进行申报,即经公司财务总经理、总裁批准后方可操作。提款后,需及时向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备案。

  第二十三条到期还款:各级公司须严格履行《借款合同》有关规定,按时还本付息。

  第二十四条提前还款:公司如有资金计划提前还款,必须及时报集团公司审批统一计划使用信贷资金金,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第二十五条延迟还款:原则上集团所有企业不得延迟还款,特殊请况必须上报集团董事会批准。

  第五章集团内部企业资金拆借管理

  第二十六条各全资子公司向集团借款申请必须经过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向集团公司上报。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经理、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据公司内部借款报批,对批准借款根据不同金额,从受理借款申请日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借款手续,并将款项转入全资子公司指定账户。

  第二十八条利率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

  第二十九条各子公司向集团申请了借款后,应按计划提款,按规定使用。

  第三十条到期还款:各级公司须严格履行《借款合同》有关规定,按时还本付息。

  第三十一条提前还款:公司如有资金计划提前还款,必须及时报集团公司审批,统一计划使用信贷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第三十二条延迟还款:原则上不得延迟还款,特殊请况必须上报集团财务总经理、总裁批准

  第七章融资结果评价

  第三十五条由集团内审部门负责融资结果的评价。

  1、融资业务进行前是否经过合法授权;

  2、是否符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3、评价融资带来的实际收益(和融资前计划收益的,融资前实际收益比较),并估计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草案)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订亦同。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融资管理,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投融资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分公司的投融资行为;控股子公司,主要指全资子公司和公司在该企业权益性资本占总资本50%以上,或拥有相对控制该企业多数表决权,或对该企业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支付一定数量的资金、实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产权交易、资产重组等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以企业根据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方式、从一定渠道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等筹资方式形式。

  第四条法律规定许可的流通股股份、期货、外汇、风险投资基金、期指等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等风险投资,高新科技企业以及法律法规或者公认的风险投资,其金额限制以及决策权限,遵守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投资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适应性原则: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筹资能力相适应,量力而行;

  3、投资优化原则: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4、风险可控原则:多层面跟踪分析,全方位过程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提出对策,将风险控制在源头,以保证资金安全。严格控制非经营性投资;

  5、严格限制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决定公司投资方针、计划,拥有最终投资决策权;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拥有其授权范围内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授权,总裁办公会拥有其授权范围内投资决策权。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批准的投资项目由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和提出建议,提请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总裁办公会投资评审会履行投资项目评审职责。投资发展部、财务部、战略运营部、技术中心、证券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投资项目工作组等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投资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协助投资管理。

  第八条总裁办公会投资评审会由总裁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层、投资发展部、财务部、战略运营部、技术中心、证券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投资项目工作组等相关人员参加投资评审会;重大投资项目应邀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或外部专家参与评审。投资评审会应对会议进行记录,做出会议纪要,由总裁签发。

  第九条公司投资决策权限如下:

  (一)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在xxxx万元以下,且当年投资总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元以下的,经总裁办公会投资评审会评审通过并报董事长批准后组织实施。但总裁须将该投资方案和实施情况向下次董事会报告。

  (二)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在xxxx万元以上,或当年投资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的,由总裁办公会拟定投资计划和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三)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或当年投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的,由董事会拟定投资计划和方案,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条投资项目属于总裁办公会投资决策权限的,投资评审会通过且经过董事长批准,即获得批准,但总裁须将该投资项目向下次董事会报告;属董事会、股东大会投资决策权限的,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将投资项目资料及投资评审会相关资料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一条投资发展部为公司投资活动主要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一)公司做出投资决策前,对拟投资项目的盈利水平、发展前景、所处行业发展情况以及法律风险等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投资目标、规模、方式、资金来源、风险与收益等内容。必要时,投资发展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

  (二)牵头组织成立投资项目工作组,项目组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战略运营部、技术中心、审计与风险管理部等多部门代表人员组成,参与投资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项目谈判等工作。

  (三)负责将拟投资项目提交总裁办公会投资评审会审议,并按照投资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有关投资方案。

  (四)对公司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项目监督、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运营情况等。

  (五)其他投资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证券部为公司证券、期货及金融衍生品的投资管理部门,由证券部提出投资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办公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子公司所有对外投资,必须在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报公司总部,公司总部根据投资审批决策权限,提交公司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派出董事、授权代表在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根据公司总裁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发表意见并行使决策权。

  第三章投资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投资方案经批准后,由投资发展部牵头投资项目工作组与被投资方共同起草投资合同或协议的文本,明确出资时间、金额、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经公司合同审批程序后完成签署。

  第十五条投资完成后,投资发展部应及时取得被投资方出具的投资证明或其他有效凭据,建立详细记录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投资发展部应当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并及时收集被投资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定期组织投资效益分析,关注被投资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投资合同履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总裁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与投资发展部门清点核对有关权益证书,并建立投资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投资对象、金额、持股比例、期限、收益等事项。对于被投资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市价当期大幅下跌等情形的,财务部应当合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投资处置决策权限与公司投资决策权限相同。在处置对外投资之前,投资发展部必须对拟处置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充分说明处置的理由和直接、间接的经济及其他后果,形成处置建议后提交审批。

  第十八条公司证券、期货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处置经公司董事会授权证券部执行。

  第四章融资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应当会同证券部根据公司融资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全面预算,拟订融资方案,明确融资用途、规模、结构和方式等相关内容,对融资成本和潜在风险作出充分估计。

  第二十条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的,由财务部与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洽谈,明确借款规模、利率、期限、担保、还款安排、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获得与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用于流动资金信贷业务,包括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业务。金融机构授予公司综合授信时,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以公司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或信誉等担保形式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用社、信托公司等)借入款项。

  第二十二条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进行再融资的,由证券部负责拟订再融资方案,组织必要的审计、评估和信用评级,以及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分管业务的资料,配合中介机构编写募集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发债说明书等法定文件,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及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批程序。如融资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履行原决策程序。

  第二十三条股票融资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符合股票发行条件和要求;债券融资应当合理选择债券种类,对还本付息方案作出系统安排,确保按期、足额偿还到期本金和利息。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融资协议或合同。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融资协议或合同。

  第五章融资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条间接融资的管理:

  (一)财务部是公司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各种相关合

  同的谈判、签订和执行。

  (二)财务部应建立借款明细台帐,登记借款合同文号、借款内容、借款银行、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时间、已偿还本金等内容,并对借款进行全过程管理;应指定专人对经济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文本及抵押权、质押权凭证等相关原始资料进行有效保存和严格管理;建立担保档案,设置担保备忘录,逐笔记录每项担保合同的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期限等。

  (三)财务部应主动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证据资料;每半年实施一次有关合同的检查、清理工作。合同履行完毕的,所有档案资料应予归档。

  (四)财务部应加强还款管理,按照借款合同和资金盈余情况合理安排还款。

  (五)财务部应按月编制借款变动情况表,向财务总监及总裁报告。

  第二十六条直接融资的管理:

  (一)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融资方案确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有重大变化,必须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二)财务部负责对募集资金进行日常管理,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证券部处负责公司证券的'发行、上市、赎回或注销等工作,并负责保管公司历年来的融资资料。

  第二十七条债权人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除融资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公司应当拒绝对增加的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十八条其他融资的管理:

  (一)专项借款(如国债专项借款等)以及财政资金返还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融资租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六章投融资的信息披露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投资和融资活动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融资活动的信息披露事宜,并有权参与并随时了解公司所有投资项目和控股、参股公司的前期筹建工作及其进展情况以及所有融资活动。董事会秘书处是公司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受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领导,负责做好必要的信息披露和持续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一条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及日常管理部门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处做好公司投融资活动的信息披露工作,并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内幕信息管理及登记的责任与义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公司相关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投融资产生的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投融资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擅自以公司名义签订投融资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有关责任人未按本制度的规定处理投融资事宜,公司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融资行为的监督,保障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融资项目决策和实施机制的高效运行,确保政府投融资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投融资行为的监督,是指财政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政府投融资的来源、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政府投融资监督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任务范围

  第四条对政府投融资行为监督的主要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政府投融资的来源、运用、管理等业务活动进行监督,防止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财经法规法纪,保证有关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保障投融资的规范、安全、有效,为宏观决策和管理服务,促进我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监督方法内容

  第五条财政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运作、相互制约的原则,对政府投融资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对重大项目实施重点稽查,实现对投融资“借、用、还”的全过程监督。

  财政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采取独立监督或联合监督的方式。

  第六条对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下列情况进行事前审核:

  (一)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编制的投融资计划、建设项目、资金使用以及合同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

  (三)财务机构及账簿设置是否符合《会计法》的要求;

  (四)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按照财务制度及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五)其他监督事项。

  第七条对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下列情况进行事中监控:

  (一)资金使用是否按照项目确定的用途做到专款专用;

  (二)投融资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政府投融资的“借、用、还”是否按照计划执行,有无滞留、延压、截留、挪用;

  (四)其他监督事项。

  第八条对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的下列情况进行事后检查:

  (一)项目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结余资金是否及时上缴,有无截留、挪用;

  (二)债权、债务及其利息、分红等衍生物是否真实、清楚并定期与对方核对。有无催收债权和归还债务计划并严格执行;

  (三)对投融资“借、用、还”进行全面检查,是否按照计划进行投融资、使用和还款,有无拨付资金不及时、不到位,有无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以及损失浪费情况;

  (四)开展绩效监督评价。依据有关经济、技术、社会和环境等指标,对重大项目投资管理、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和功能作用等事项作出综合评价,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章罚则

  第九条被监督的单位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审计或者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各自职权作出处理,财政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审计部门依法对违法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和处罚,监察部门依法对违法违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拒不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融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政府资金的;

  (三)政府投融资拨付不及时、不到位以致给政府投资项目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政府投融资行为。

  第十条财政、发展和改革、审计、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区财政局、发展计划局、审计局、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科学合理的组织资金的筹集和调配,严格控制资金的投放时间和方向,确保资金的有效周转和合理安排,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规范性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资金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财务部

  财务部是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各部门资金计划的审查、监管,负责公司资金使用的控制、分析及管理。

  第四条各部门

  负责编制本部门的资金计划,并对本部门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管理部

  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对各部门资金计划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三章资金计划

  第六条资金计划编制原则

  资金计划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准确性、预见性”原则。既要实事求是,又要留有余地。

  第七条资金计划上报时间

  公司实行月度资金计划,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编制并上报本部门下月的资金计划。

  第八条资金计划编制的内容

  资金计划应包括:项目、资金用途、单价、数量、金额、备注、编制说明等,见《资金计划表》。

  第九条资金计划的范围

  资金计划的范围包括:

  基建费用、设备购置费、零配件购置、材料费、低值易耗品、修理费、运输及车辆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水电费、办公费、电话费、财务费用、工资、保险、福利、劳务费、广告宣传费、清洁费、其他等。

  第十条资金计划编制的依据

  1、本部门上月资金使用情况与分析结果;

  2、本部门本月工作计划;

  3、公司相关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资金计划审批程序

  1、部门拟订月度资金计划,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

  2、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分管副总审查签字;

  3、分管副总审查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各部门留存一份,并交一份给财务部;

  5、财务部将各部门的资金计划备案,并进行审查、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月度总资金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签字;

  6、财务部将总经理审批签字后的公司月度总资金计划于每月30日前上报集团。

  第四章资金使用

  第十二条资金使用的原则

  资金使用实行“计划使用,总额控制”的原则,无资金计划的部门,不得使用资金;各部门只能在经领导审批同意的资金计划范围内控制使用资金。

  第十三条突发性开支

  如出现突发性开支,由部门打专题报告,按资金计划审批程序报批,经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

  第十四条超计划开支

  如当月资金使用超资金计划预算,原则上不予开支,留待下月开支,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支的,由部门报资金追加计划,按资金计划审批程序报批,经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

  第五章费用报销

  第十五条费用报销程序

  1、经办人员填写报销凭证;

  2、经办人员将报销凭证连同各项单据(如是突发性开支还需附报告、如是超计划开支还需附超计划资金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审批);

  4、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

  5、经办人员持审批后的报销凭证及相关报告,经财务部负责人复核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后予以报销。

  第十六条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1、正常性开支(资金计划内开支),单笔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分管副总审批;超过5000元的由总经理审批;

  2、突发性开支和超计划开支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章资金使用监管

  第十七条资金使用分析

  1、各部门每月应对本部门资金使用的情况与当月的费用计划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超支或节约的`影响因素,明确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保证资金使用的正常、有序。

  2、财务部每月应对公司和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随时监控资金使用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尽快查明原因,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纠正。

  第十八条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由财务部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1、各部门是否上报月度资金计划,并获得批准;

  2、各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超计划;

  3、资金使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现象;

  4、资金使用的原始凭据的报销手续是否完备及是否合法、真实和有效。

  5、非正常资金使用(突发性开支和超计划开支)是否获得批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管理部。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6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存款管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二)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帐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万—2000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超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汇调剂。管理规定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

  (三)利息的减免。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财委审批。

  第六条资金管理和检查

  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一)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二)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部的结算情况。

  (三)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资金部存款的对帐工作。

  (四)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七条统计报表

  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旬后一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资金部汇总后于旬后2日内报财委、总经理、董事长。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7

  为合理使用分配资金,规范资金的支出拨付手续,确保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凡经公司审批后的资金计划系属划拨、支付资金的依据。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的情况,调剂分配资金的使用及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对计划外的资金支出(工程款壹万元以上,费用支出壹仟元以上的)须总经理审批。

  二、有关资金支出、拨付的报批程序和要求:

  1、工程项目付款

  a、申请首次付款的工程项目,需将有关合同转交财务部门,并根据合同内容填写付款申请单。在合同执行中发生内容变更时,须及时将变更的合同转交财务部。对未签署的合同及未经财务部确认变更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不予以支付合同款项。

  b、申请支付计划内工程项目进度款时,由工程部经办人员根据对方单位申请理由和合同签定依据,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工程部长根据合同审核进度并签署意见;预算部根据工程进度对工程造价进行审定;对较大数额的工程付款同时还需工程监理和总工程师进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审核确认,报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办理付款。

  c、申请结算工程尾款时,工程部经办人员按上述程序办理付款申请外,应有相关联部门签署意见(如涉及到由物业公司接手的工程项目应经物业公司签署),同时财务部门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工程款项结清证明。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办理付款。

  d、支付每笔工程款时,收款单位应同时出具与签署工程合同单位名称相同,内容相符的工程款发票。

  e、支付首笔购销合同订货款时,对方单位须出具符合税务要求的收款收据或销货发票;当购进材料或物品到场时,对方单位应根据到货清单验收情况出具符合要求的购销发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支付后续款项。

  f、申请付款经办人员原则上不代领对方单位款项,由对方单位经办人员持付款手续直接签字办理领款。

  g、对于已签合同的工程付款和购货付款,财务部门需按合同单位签署支票的收款单位,原则不予以签署空白收款单位的支票。

  2、广告费及经营费用支出的报批要求

  a、申请支付广告费时,经营部应根据签署的合同或有关文件规定,提供双方确认无误的广告发布明细并填写付款申请单按程序报批申请付款,同时提供与合同相符的广告专业发票。

  b、申请支付经营相关费用时,经营部应根据签署的合同和有关文件规定,确认对方履行相关义务情况,填写付款申请单按程序报批申请付款,并及时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发票。

  c、在相关合同内容的变更时,应及时将变更的合同或相关资料提交财务部,同时将原合同收回废止。在相关合同终止时,应及时与对方单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转交财务部门,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3、行政费用等支出的报批要求

  a、申请部门经办人员根据部门资金计划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报主管经理审批后办理付款;申请计划外付款应报总经理签字后办理付款。

  b、申请购置公司资产付款时,应同时出具经办部门汇同资产部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调拨入库后填写的'入库单,方可办理结清余款。

  c、申请批量购置日用物品时,应同时出具填写齐全、金额相符的出库领用单;申请支付公司签单挂帐支出时,须同时出具经审核收回的签单挂帐明细。

  d、申请旅差费需出差人持已审批的出差审批单办理领款。

  e、申请报销招待费需经办人及项目经理签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报销。

  f、请款经办人员应取得正规的业务发票,并在5日内将按规定签署后的发票返回财务部,否则将不予办理再次付款。

  三、财务部门付款时,原则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或应对方要求随意更改支票的收款人。如确有特殊情况,须由经办人员申请,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并由对方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相应证明。

  四、财务部门应遵守现金管理规定,根据业务内容及情况对超出现金规定(1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以支票支付。对外资金往来、结算,原则上本地采用支票结算方式,异地采用汇票结算方式,若需现金结算须经总经理批准和财务部的审核。否则财务部有权不予支付。

  五、对任何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其它支出,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

  六、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上市后配股、增发等再次发行股票)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资金说明书公告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第五条公司应负责、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以最低投资成本获取最大产出效益为原则,把握好投入时机、投入资金、投资进度及项目效益间的关系。

  第六条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

  第二章募集资金存放

  第七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由董事会按照招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第八条公司实行募集资金集中存储管理。公司认为募集资金的数额大,并且结合投资项目的信贷安排确有必要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帐户的,应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督的原则进行存储。

  第三章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九条募集资金应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资金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依据是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

  第十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编制、实施,并报董事会备案。如出现本办法第十一条的第4种情况时,需报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依照下列程序编制和审批:

  一、由公司项目实施部门根据相关文件和具体情况,本着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和以最小投入获取最大收益的原则,编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应充分说明各项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预期的效果;

  二、公司投资发展部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原则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进行审查、评价,并出具审查评价报告,需要时可要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编制部门对计划书进行补充说明或论证;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四、因国家有关政策、市场环境、相关技术及合作方情形等因素发生变化,如果按原投资方案实施项目可能会不经济、或给股东带来损失时,总经理办公会应按谨慎性原则从严或推迟审批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董事会。

  五、董事会收到总经理的'相关报告后,认为需要对全部或单项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进行审议时,应召开董事会讨论并审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二条依据经审批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按照《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履行公司货币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使用募集资金申请,是指使用部门或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提出使用募集资金的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用途、金额、款项提取或划拨的时间等。

  第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使用募集资金的审批手续,是指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或公司预算范围内,针对使用部门的使用募集资金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会计部门执行的程序。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4种情况,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审批资金申请,要求项目实施部门采取补救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使用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的计划额度时,超出额度在计划额度20%以内(含20%)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超出额度在计划额度20%以上时,由董事会批准或授权董事长批准。

  第十六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严格按工程预算投入或对外投资协议约定。因特别原因,必须超出预算时,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由公司项目负责部门编制投资项目超预算报告,详细说明超预算原因、新预算编制说明及控制预算措施;

  二、实际投资超出预算15%以内(含15%)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三、实际投资超出预算15%以上时,报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募集资金可以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用于不超过一年的短期投资。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由公司财务部提出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用于短期证券投资时,要由公司证券部提出投资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报董事会决定。

  第十八条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禁止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第十九条实际募集资金超出项目投资计划所需资金的部分,可作为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资的后备资金。

  第二十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的资产或股权的,应按照关联交易的处理规定办理。

  第四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及监督

  第二十一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十二条在项目投资过程中,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实施计划的制定、质量的控制、项目的实施组织、工程进度跟踪、建立项目管理档案等。

  第二十三条财务负责人负责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财务部负责资金调度和安排,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活动应当设专人建立有关会计记录和台帐管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完成后,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审计单位及公司外聘机构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编制项目评估报告,财务部牵头组织工程决算和项目效益评价,并将评估报告、决算报告及效益评价报告及时提交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若因国家有关政策、市场环境、相关技术及合作方情形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发生需要终止项目实施、投资超预算、进度延期等情况,有关部门应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需要终止项目实施、投资超预算20%以上的应向股东大会报告。经股东大会批准后,项目终止实施、增加投资方能执行。

  第二十六条项目交付使用后,项目使用单位须作好运行数据统计、建立台帐、报表制度,财务部应定期提交项目投资评价报告。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须按定期报告有关规定向董事会提交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总结报告及已投运项目的效益核算情况。

  第二十八条项目管理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应对以下情况作出详细的书面解释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抄送董事会秘书:

  一、项目实际进度达不到计划进度且无法按期完成;

  二、项目所需的实际投资金额超出预算;

  三、项目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

  四、项目实际效益达不到估算或预测效益。

  如果差异较大的,总经理应当及时报告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应当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听取和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总经理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抄报公司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可以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十二条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 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 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 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 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的《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二)每月末,财务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个月的《月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月末一天报送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实际回款情况,根据资金支出的用途,审批各部门及月度可使用资金的额度。

  (四)对于投资类或生产经营类的资金支出,先审核业务的内容是否在投资计划或生产经营计划的范围内,再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审批可使用资金额度。

  (五)在实际对外付款时,将参照本月的实际资金状况,批复用款。

  第四章 资金收入的管理

  第十一条 资金收入分为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投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三类。

  第十二条 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各单位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账户。

  (二)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本单位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三)营运资金的使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四)财务部对公司单位设立的银行账户开设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对银行账户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进行监控,财务部门每月必须上报资金收支月报。

  (五)关联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划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十三条 融资活动的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公司融资事项,由财务部编制财务资金计划需求,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执行。

  (二)总经理办公会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资产抵押、流动资金贷款等事项做出决议。

  (三)公司决议通过的总体授信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四)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在流动资金计划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协议。

  第十四条 投资活动的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需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报股东会审批。

  (二)公司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含)至总资产30%(含)之间的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然后报股东会审批。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以下的投资事项。

  (四)建立投资项目责任制,对于投资失误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项目投资责任人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财务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资金收入管理,要根据投资合同及年终决算情况,准确计算投资收益,督促投资收益按时收回。

  (六)财务部负责监督投资活动。要合理安排、监督资金及时入账,确保资金流动不影响各单位正常生产经营。

  第五章 资金支出的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分为:

  (一)审批:主管领导、资金使用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该资金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批。

  (二)审核: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三)批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结合公司实际,根据该资金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签字同意或拒签。

  第十六条 资金支付审批的基本程序:

  见附件1。

  第十七条 财务部负责调控整公司的资金收支情况,指导资金调拨计划。第十八条 公司资金调拨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第十九条资金支出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层次的管理体系:事前控制主要通过资金计划的审批程序控制,事中控制主要通过财务人员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评价和审批,事后监督主要通过定期的财务分析和各种内外部审计完成。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付款时,应当要求收款人提供与该款项相关的手续,主要包括下列材料:

  (一)已经签署的合同;

  (二)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应当提供监理公司认可的进度证明,工程管理公司对监理公司认可的工程进度及工程量进行现场审核的书面材料;

  (三)经济合同中对结算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已达到合同金额80%的,再付款时应当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

  (四)竣工一次性付款的,应当办理结算手续后才能支付工程款;

  (五)付款三次以上的,应当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对账单;

  (六)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采购类付款,应当提供验收单和入库单;

  (七)在付款审批表中有权签字人已签字;

  (八)收款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行业的正规发票;

  (九)收款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时,应当要求合同单位向我单位提供付款授权委托书;

  (十)特殊情况的,还应当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完税证明;

  (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事项的,应当有同对方单位达成的补充协议;

  (十二)其他能够证明该项付款真实、准确或债权债务关系明晰的原始证明或者法律文件。

  第二十二条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定期汇报制度。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资金支出审批的其他特殊要求

  (一)资金支出xx万元或以上,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支付;

  (二)资金支出xx万元或以上重大资金,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三)设计费用付款,应当要求提供相关部门设计会审认可的书面材料;

  (四)工程进度付款,应当要求提供工程管理公司签署的工程进度证明,进度款付到80%时应当进行结算。同时提供工程管理公司进度款审核意见、施工单位进度报告、质量认证书、监理单位审核意见。结算付款应当提供结算书;

  (五)甲方供料付款,应当提供验收单、合同、以及定标意见等材料;

  (六)采购部采购物资的付款,应当提供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和工作成果验收报告;

  (七)办公用品的付款,应当提供总经理批准的办公用品计划;

  (八)其他特殊费用付款,应当提供总经理批准的一次性购买计划。

  第六章 资金监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

  (一)通过网上银行查询系统,监控下属单位资金收支情况。

  (二)定期(月度)检查下属单位的现金库存状况。

  (三)定期(月度)检查下属单位的结算情况。

  (四)检查下属单位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

  (五)定期对下属单位汇出的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六)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财务印章管理,严格按照上述资金支出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各项资金支出的执行。

  (七)不得坐支、套取现金,做到专款专用。

  (八)员工借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还款,须缴纳滞纳金或直接从工资中进行扣除。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报送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银行存款、结算业务统计表。

  第二十七条 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第二十八条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二十九条空白票据由专人保管,保管票据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银行的全部印鉴章。设备查簿,连续记载票据的购买、使用和结存情况,票据领用要有领用人签章。凡因填写错误而作废的票据,要全部联次保存,不得撕毁,丢弃。第三十条 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一条设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 每月将票据的使用情况与银行对账单有关记录一一核对,做到账证相符,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三十三条 按月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加强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货币资金的管理纳入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定期审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审计货币资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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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本公司实行内部财务稽核制度。

  第二条原始凭证的稽核,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公司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加本单位公章。

  (四)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有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五)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

  (六)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有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第三条记账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报销凭证,记账凭证内容是否与后附原始凭证相符。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第四条账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记账凭证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三)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账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四)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五)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六)旧账簿内未用空白账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七)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八)明细账与总账是否相符,资产类、负债类核对金额。

  (九)成本、费用、收入累计数与会计报表数是否相符。

  (十)应付工资、待摊费用等科目的真实性。

  第五条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二)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的记载相符。

  (三)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四)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五)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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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提高会计质量,防止在会计事务中发生错误、差错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内部牵制及稽查是指在办理会计事务中有关各方应相互制约、相互稽核、相互验证。

  第三条会计内部牵制及稽查的原则是,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岗位的所有人员,都不得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利。

  第四条会计内部牵制及稽查的要求是,每项业务必须经两人以上办理,坚持审批与经办分开、会计与出纳分管、钱与物分管。

  第五条会计内部牵制包括以下内容:

  一、现金、财物的出入,会计事项的处理,在手续上必须经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部门。

  二、办理每一笔会计事务要经过经办人、验收人、负责人等上下级有关人员审验签字,使下级受到上级的监督,上级受到下级的牵制。

  三、办理任何会计事项,至少要经过两个彼此不相隶属的部门。

  第六条单位财务部门会计内部牵制的具体规定

  一、要按照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不相容会计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的要求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二、对涉及会计及相关的工作,必须遵守单位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会计主管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会计人员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办理会计业务。

  三、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不得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四、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五、单位设置内部稽核岗位,对会计业务的全过程进行稽核。

  第七条内部牵制稽核制度有关岗位职责和权限按岗位责任制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12

  一、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公司现金收入、支出、记帐、盘点等管理活动。通过加强现金的管理,保证现金业务工作的合理开展。

  (一)、现金

  (1)、现金开支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现金是指存于公司财务部门及各门店财务,用于日常零星开支的现钞。

  现金报支适用范围如下:

  ①职工工资、津贴。

  ②个人劳动报酬。

  ③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经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资金。

  ④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其他支出等。

  ⑤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⑥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⑦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⑧其他支出。

  2、凡是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应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

  (2)现金及现金收支业务

  公司总部的库存现金限额为元,门店库存现金限额年销售在1亿元以下的为3000元,门店库存现金限额年销售在1亿元以上的为5000元(现金限额如需要增加,应报公司财务部审批)。超过此限额的部分,应在当日送存银行。

  1、公司及门店的现金收支业务由出纳人员办理。

  2、出纳人员在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必须取得外来合法的原始凭证和自制的合理单据,并且手续齐全。

  3、出纳人员应及时、按序的在钉本式现金日记帐上登记现金的收支业务。

  4、会计制证人员应根据出纳人员提供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记帐凭证。

  5、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备用金时,应当在取款凭证上写明具体用途,并由相关人员审核盖章后,交开户银行审核提现。

  6、出纳人员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坐支现金。所有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

  7、财务部门应指派专人每月末对出纳人员的现金进行盘点并与财务账核对。

  8、财务检查人员、审计人员可以不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

  9、现金盘点后,应及时编制现金盘点报表,盘点表必须由盘点人员、出纳、和相关负责人(指门店店长或财务经理)签字确认,盘点表上需列明现金账面金额、现金实际盘点金额、明细未达事项、及差异额,对调节后仍有差异的要分析原因,并及时报告门店店长和财务部负责人,由财务部负责人对差异额提出处理意见。

  (二)、业务周转金

  业务周转金是指因工作原因而频繁发生现金支出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向企业借用一定数额的现金。

  1、个人借用的业务周转金,必须由借用人负责借用、使用和妥善保管;部门借用的业务周转金,则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借用、使用和妥善保管。

  2、符合要求需要借用业务周转金的部门或个人,由借用人或着专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总监签批,方可向财务部门借用。

  3、业务周转金只能用于小额的、零星的现金支出业务,且支出业务符合各项规章制度,大额的费用支出,直接到财务部门以转帐形式予以支付。

  4、业务周转金无法周转时,由业务周转金借用人凭合法的、报销手续齐全的原始支出凭证,到财务部门按实报销。

  5、使用和保管业务周转金的`个人,有责任维护资金的安全,如发生短少,则全额予以赔偿。

  6、使用和保管业务周转金的个人,因各种原因发生岗位变动,则必须将借用的业务周转金归还财务部门。

  7、财务检查人员、审计人员,可以不定期对业务周转金进行抽盘。

  8、每年末财务部门派专人对业务周转金进行盘点,并编制业务周转金盘点报表,经盘点人员、业务周转金保管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由盘点人员带回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三)、门店收银备用金

  门店收银备用金是指门店因经营原因而需要常备的找零款。收银备用金分收银POS机(或收银员)找零备用金和收银出纳零钞备用金。

  1、新开门店备用金在领用时,根据门店经营规模和预计的销售额,由收银主管提出申请,经门店店长、营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签字批准,财务总监审批后向财务部统一领用,因目前银行零钞比较紧张,请提早三天通知财务部。(标准:大卖场门店最高限额为本门店05年1—5月份日均销售额的50%,综超门店最高限额为本门店05年1—5月份日均销售额的70%,标超门店最高限额为本门店05年1—5月份日均销售额的100%,新开门店为预计日销售额的100%)

  2、门店收银POS机(或收银员)找零备用金,由门店收银员提出申请,经门店店长签字同意后,向门店收银主管领用。因财务核算需要,请门店收银主管将收银员备用金的明细清单交与财务部入帐。

  3、门店收银备用金由收银主管总负责。收银主管有责任维护资金的安全,如果发生短少,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4、门店收银备用金只能用于门店的找零,不能挪作他用。

  5、财务检查人员、审计人员,可以不定期对门店收银备用金进行抽盘。

  6、门店收银员、收银出纳因各种原因发生岗位变动,则必须办理现金的交接手续并及时告知财务部做好帐务调整工作。

  7、每年末,收银主管负责对门店收银POS机(或收银员)找零备用金进行盘点,财务部指派专人对收银出纳零钞备用金进行盘点,同时编制门店收银备用金盘点表,经收银员、收银主管、财务盘点人和门店店长签字确认,交财务部统一保管。

  8、财务部负责对门店收银备用金盘点表和财务明细帐进行核对,如发现帐务差异,及时调整。如门店节假日收银出纳零钞备用金不够周转,则由门店提出合理的增额申请,经门店店长、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直接向财务部领用,并在节假日结束的当月及时归还财务。如门店不及时归还节假日收银出纳零钞备用金,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决定以后的节假日收银出纳零钞备用金的借款额度。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办理银行收支业务。

  2、公司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通过银行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网上银行)支付,有特殊情况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可支付现金。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必须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收购农副产品支付的货款除外)。

  3、签发银行转帐支票、银行现金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公司需要以空白支票形式预付货款或者设备款,必须填报“空白支票领用审批单”,财务总监直接审批同意(金额较大必须总经理、财务总监联签)方可领用。

  4、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5、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查明调节项目原因,落实责任人处理。

  6、发挥公司集团化的资金优势,加强对公司所属银行存款的管理,对所属的银行存款进行调配、划拨。

  7、预留银行的支票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的印鉴章,由财务人员分别保管。

  8、各部门、门店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开设银行账户必须上报公司财务部和联华超市财务管理总部,经联华超市财务管理总部审批后,方可开设银行账户。

  三、销货款管理制度和流程

  (一)收银员将销货款分现金、支票、银行卡、IC卡、提货券等填写“收银日报”,现金清点正确后,填制一式两联现金交款单以封包形式交收银领班或者收银出纳,封包上注明收款姓名,收款金额,第二天银行来收取封包,出纳与银行收款人根据封包协议交接,封包准确性一般以银行监控为准,出纳次日编制收银员报表交财务。每月28日前必须交当月报表,年底不迟于1月2前交收银日报。

  (一)为了加快资金流转,提高资金的集约使用效率,公司的资金原则上实行统收统支,总部通过网上银行划转门店的营业款,门店若需支付货款或金额较大的工程设备款时,需向财务部提前申请审批。每月月末总部财务将配货批发单(包括销货退回的批发单)打印清单并开具增值税票。门店根据总部税票结算,并根据已付款情况进行核对,清算付款。

  (三)应收账款管理

  1、为避免资金风险,超市销售(包括销售给加盟店),实行银货两清,支票必须到帐发货,不允许挂账。

  2、门店的团购销售,对信用好的客户,可以采取货到结款,但必须报总经理室审批同意,零星团购

  延付款期不得超过货发出后3天。

  3、对于固定的团购客户,应事先签订协议,并限定应收款最高金额,要求客户按此交纳货款保证金,协议书上报财务备案。

  四、货款结算管理制度和流程

  (一)货款结算管理制度

  1、供应商货款结算以公司认可的、有效的结算凭证为货款结算的依据;

  2、供应商货款结算严格按照公司商品采购合同的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供应商必须交纳公司应收取的各项费用后,才能在公司财务结算系统中进行货款结算;供应商的账扣费用和退单实行优先结算;供应商货款结算必须提供合法的发票、进货结算清单;

  4、财务货款结算审批人员根据公司结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财务结算系统中,对供应商提供结算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增值税票的正确性进行检查;

  5、财务货款审核人员根据公司对供应商货款的审核要求,对生成的供应商付款单,在财务结算系统中进行付款单审核;

  6、供应商结算的货款,必须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除外);

  7、结算各岗位的财务人员不得越权和违反规定操作,特殊情况需经结算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批;

  (二)进货结算流程

  1、供应商网上对账正确后打印一式两联的付款清单,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财务结算员首先检查供应商费用,审核供应商的付款清单和增值税票,核对无误后制作供应商付款审批单,若有差额填写进货结算调整单。每日按操作员打印增值税发票移交单并附增值税发票的抵扣联,交于发票管理员,交、接双方点清并签字。在供应商付款日的前三天结算员按不同帐套把供应商付款资料、审批单交给供应商付款审批员(移交时对供应商的可付建议和库存周转进行控制),月底需对应付暂付款的应付帐。货款审核员对供应商付款审批单的内容进行审核,对供应商本期应扣费用是否到位;审核供应商付款的明细单据是否在帐期内;支付金额是否符合财务规定(参照可付建议、周转天数)或由商管部建议付款的邮件给到财务后付款。

  2、采用联销方式结算的,进货结算员根据采购合同、联销商品结算报表作为供应商结款依据。根据商管部、招商部提供的供应商应交的刷卡费用,生成供应商付款单。

  3、对农副产品结算以公司认可的、有效的进货单和供应商送货单为货款结算的依据,财务部严格按照商品采购合同的结算条款进行抽单结算。1—10日结算员与供应商接单,结算员根据供应商的送货单与门店收货处打印出来的收货单进行校对,对正确无误的收货单进行结算。11—20日根据采购合同帐期结款的,由商管部录入本期应交纳的费用通知单,结算员进行抽单生成供应商结算单。在结算时需提供城、乡、镇政府开具农副产品自产自销证明、身份证;对水产品还需提供养殖证、捕捞证(提供以上资料为复印件)。11—25日为付款日期。经业务系统对单生成供应商付款单;根据付款单上的不含税金额除后的金额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付款期内将审核后的结算单及付款审批单一同交出纳制单并付款。

  4、对供应商结清的处理,财务部接到商管部清场通知单即停止付款,通知起三个月止,由商管部填写供应商清场付款审批单并附该供应商的零库存报表交结算员,财务方可处理;

  5、商品管理部需要预付货款的,应提前3天向财务部申请,特殊商品超周转天数的,根据公司费用审批规定报总经理室联签。

  独立核算门店自营商品货款结算原则上也必须遵循上述流程,门店店长审批后付款,预付货款必须报总经理室审批。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13

  一、库存现金:

  出纳员应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向财务负责人申请库存现金备用金额度,每日库存现金不应超过核定的额度(一般为5000—元),并且应锁于保险柜中,保险柜密码不得转告他人。

  二、出纳收支管理规定:

  运营资金必须保证收支两条线,所有业务部门及出纳员不能坐支现金,即将销售回款直接用于费用支出,收入必须先登记入账,日常费用支付申请凭签批通过的单据进行支付,签批程序。

  三、支付工具及印鉴章管理:

  会计、财务负责人不能兼任出纳,所有银行预留印鉴章和网银支付U盾不得一人保管,必须由会计或商务部、出纳分开执掌,银行开户卡上预留印鉴章必须至少有公章、财务章及法人章,此三个章必须由商务、财务负责人、出纳分开保管,网银支付必须至少设置一个操作员、一个审核员(另根据银行情况决定是否增加管理员)U盾、密码分开保管,以保证资金安全;

  四、支付方式规定:

  公司日常费用、物资款、薪资支付等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必须通过对公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支付(除政府相关征收部门规定必须使用现金或刷卡1000元以下零星小额的劳务、釆购款,如情况特殊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可以使用现金结算);

  五、货币资金定期盘点制度及长短款处理: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出纳应于每日及时、准确地分账户分别登记资金收支流水日记账,并于下班前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与日记账核对是否账实相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轧账日应在主办会计或财务负责人的.监督下对所保管的所有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并填写《现金、银行存款盘点表》、《银行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账项,经会计与日记账、会计总账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备案;

  对于月末盘点后产生的库存现金长、短款,出纳应会同会计查找原因,是否少记收入或漏记支出,无法查找出原因的现金长款,暂挂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一现金长款,对于无法査找原因的现金短款,应由出纳本人在当月自行补足,待今后查出原因后再行领出。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风险控制,保障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融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租赁融资等。

  第三条 公司融资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有效的`原则,注重资金成本、期限结构与使用效益的匹配。

  第二章 融资决策与审批

  第四条 公司融资决策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财务状况,结合市场环境和融资条件,科学确定融资规模和结构。

  第五条 公司融资方案应经过充分论证和评估,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 融资方案审批应实行分级授权制度,按照公司决策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第三章 融资执行与监控

  第七条 公司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融资活动的具体实施,确保融资活动的规范、高效。

  第八条 融资活动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融资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融资条件或用途。

  第九条 公司应建立融资监控机制,定期对融资活动进行评估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预警、应对和处置等环节。

  第十一条 公司应对融资活动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应定期对融资风险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绪论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融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融资活动,旨在规范融资行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第二章 融资原则与目标

  第三条 公司融资应遵循市场导向、风险控制、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 公司融资目标包括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项目投资及扩大再生产等资金需求,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第三章 融资方式与渠道

  第五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租赁融资等。

  第六条 公司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确保融资渠道的多样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 融资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如需进行融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融资申请,详细说明融资用途、规模、期限等。

  第八条 财务部门对融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后,提交至公司决策层进行审批。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融资成本、风险及收益等因素。

  第五章 融资执行与监督

  第九条 财务部门负责融资活动的具体实施,确保融资活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融资监督机制,定期对融资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六章 风险管理与应对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对融资活动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应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融资风险进行及时应对和处理,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之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风险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融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租赁融资、项目融资等。

  第三条 公司融资活动应遵循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和规模适度性的原则,确保资金的筹措和使用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计划相协调。

  第二章 融资决策与审批

  第四条 公司融资决策权集中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决定融资事项。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融资计划,经公司管理层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融资计划应明确融资目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及风险控制措施等。

  第六条 融资事项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重大融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公告。

  第三章 融资过程管理

  第七条 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融资计划执行,确保融资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合规使用。

  第八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融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融资相关文件、合同和凭证,确保融资活动的可追溯性。

  第九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融资活动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向管理层报告融资进度、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四章 风险控制与监督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融资风险评估体系,对融资项目的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融资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融资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 公司应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确保融资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的修订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融资管理,规范融资行为,防范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融资活动,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租赁融资等。

  第三条 公司融资活动应遵循稳健经营、风险控制、成本效益和合规性原则。

  第二章 融资策略与计划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制定年度融资策略与计划。

  第五条 融资策略与计划应明确融资目标、规模、结构、成本及还款计划等内容。

  第六条 融资策略与计划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第三章 融资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如需融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融资申请,包括融资需求、用途、期限、成本预测等。

  第八条 财务部门对融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第九条 重大融资项目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四章 融资执行与监管

  第十条 财务部门负责融资活动的具体实施,确保融资资金按时到位,并按计划使用。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建立融资台账,详细记录每笔融资的详细信息,包括融资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

  第十二条 公司应定期对融资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融资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风险控制与应急机制

  第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融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可能出现的融资风险。

  第十四条 对于重大融资风险事件,公司应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损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订由公司管理层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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