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7 11:11:22 制度 我要投稿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篇1

  1、 总台接待员负责接待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小时当班服务。

  2、 所有中、外入住客人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才能办理入住手续,由前台输入员如实将入住客人资料,输入后台系统,严格执行登记,合格率100%。

  3、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

  “三清”即:若手写时必须字迹清、登记项目清、证件检验清。

  “三核对”:即核对入住客人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年龄和证件的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4、 旅行团体客人的住宿登记可由旅行社陪同或销售代表代办填报。

  5、 VIP客人可先领进房,在房内办理登记手续或由省、市接待部门代为登记。

  6、 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7、 入住客人资料和公安机关下发的有关通缉协查对象应及时输入电脑准确无误,以便核查。

  8、 前台在办理住宿登记的同时,应提醒入住客人贵重钱财,证件可免费保管。

  9、 按照公安部门规定:访客须登记,访客时间不超过23点。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篇2

  1、严格遵守会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指挥安排。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树立服务至上观念。文明服务,礼貌待客,热情周到,仪表端正,着装整洁。

  3、做好来访客人的接待服务工作;来访客人要及时领送到客人房间。(除来访客人有特殊要求,来访客人不在房间时,不得替起开门,并礼貌劝起到楼下公共场所等候,不得在楼层让来访者等候客人回房),非本楼层住客及工作人员礼貌劝其离开;确保安全。

  4、熟悉会馆情况,了解住宿知识,热情解答客人提出的问题。

  5、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到客房内乱拿、乱用客人物品、食品等,不与客人长时间交谈,不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让留学生代办任何事情,不收留学生、客人任何礼物。

  6、搞好环境卫生,管好会馆的设备和物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避免发生各种安全责任事故。

  7、严格执行“三轻”,确保楼层安静;并对会馆做到心中有数,执行验证开门服务,对患病或行迹异常的客人要及时报告。

  8、留学生、客人离馆时,要清点、检查房间设备、物品,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结算和离馆手续。并对客人遗留物品做好登记、保管、上缴的工作。

  9、对所洗被单、褥单等要清点数目,做好出入库手续,说明破损程度;洗净后晒干、烫平、叠整,及时送交仓库保管,严格领取使用手续。

  10、无留学生、客人住宿时,不准进入客房看电视、睡觉。禁止在工作时间打扑克、做私活、聚坐闲谈、大声喧哗、嬉戏等。

  11、认真检查客房的用电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没有客人的房间或已经退宿的房间,要切断所有电器开关,经常性的检查插座、开关、热、冷水管线、水暖管线等,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做好登记,切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2、按时交接班,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要交接清楚未办理完毕的事宜,注意交接记录中有关重要问题的事宜。

  13、搞好公共厨房卫生,监督公共厨房电器设施的使用情况,积极检查留学生洗衣间、公共厨房的水暖管线、电器线路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4、对所辖区的安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因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到位、误岗、漏岗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15、遵守会馆的其它规定。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 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第十二条 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1年8月15日公布的《城市旅栈业暂行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篇4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登记时,前台接待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并扫描上传,严格执行公安机关的有关旅客住宿登记的规定,必须要求旅客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对入住旅客的`姓名、性别、年龄、照片等信息逐一核对,杜绝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或登记与住宿人不符等现象。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接待人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修正。

  三、前台人员必须对住宿客人人数进行核对,并在旅客住宿单上标注同时由客人签字确认;早餐卷必须严格按照入住人数发放;对未带证件的旅客须要求其到辖区派出所开示身份证明方可办理住宿登记;访客信息要认真登记,对当日23点前未离店的访客必须扫描上传证件。

  四、每日值班经理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在登记、核对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处200—500元罚款。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篇5

  1、新员工上岗前,将登记验证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培训,经公安机关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住宿登记表上的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宾客登记、验证及户籍管理的规定;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齐全、有效,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人住登记手续;发现查控人员,立即报告安全部门。

  3、当班经理、主管负责检查当班接待员人住宾客的登记,若有遗漏,要及时与宾客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

  4、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接待员不能处理,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

  5、定期对登记、验证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接待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篇6

  为了维护宾馆治安秩序,保护旅客安全,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分子,现就宾馆来访登记规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来访登记处,由门卫保安员负责办理来访手续,建立来访登记岗位责任制。

  二、来访人员需进房会客一律凭身份证办理来访登记手续,并征得住客同意后方可进客房会客。

  三、来访人员离访时,必须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上离访时间栏内准确填写离访时间,来访人员登记,服务人员必须跟房查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晚上十一时至凌晨七时,原则上不准进行来访,特殊情况来访只能在大厅会客。

  五、来访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逐日整理装订,同住宿登记表一并要妥善保管。

  六、办理来访登记手续,要文明礼貌,热情宣传来访须知和宾馆的管理制度。

  七、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证件查验工作,并督促来访人员按时离房,发现公安机关通缉人员或有现行违法人员应立即报告,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篇7

  为提高宾馆卫生,为顾客提供清新,整洁的消费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天早晨,各个楼层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区域进行打扫,包括楼道卫生。楼梯扶手,楼道垃圾桶表面及垃圾袋的更换,灭火器的抹尘,各楼区域的花区定时浇水,如有任何一项不按时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二、客房内不能出现死角卫生,其中包括门后,电脑桌后,床底。空调定时清理,大房间内沙发套,窗帘定时清洗,麻将桌牌要摆放有序。桌底要清扫。如有一项不按时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三、客房内抹尘要仔细到位,电视,电脑屏幕不能有水渍,布毛等,客房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不能乱放,如违反每次扣10元。

  四、客房内盖杯,电壶要清洗到位,壶内不得有残渣,,饮水机桶要更换及时,违者每次扣5元。

  五、客房内门,卫生间门,开关,壁灯每天都要抹尘,墙壁污点及时清理,违者每次扣5元。

  六、客房内床单被罩做到一客一换,其中包括钟点房,损坏的布草要及时更换,以便使用。不退的房间客人不在时,必须更换床单,被罩。如接到客人因此投诉,每人扣10元。

  七、客房内空调水及时倒掉,违者罚5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加重。尤其是夏天。

  八、客房内拖鞋清理干净,放入鞋柜,摆放消毒条,违者扣5元。

  九、卫生间内马桶清理干净,表面不得有水渍,尿渍,桶内不得有大便残留,每天更换消毒条,消毒条要摆放有序,违者扣5元。

  十、卫生间洗漱用品应齐全,如发现漏配任何一样,每次扣5元。

  十一、卫生间顶,墙壁或玻璃门清理到位,面盆,水嘴,淋浴,镜子,口杯不得有水渍,如发现每次扣5元。

  十二、服务员查房时应仔细快捷,如发现漏查商品自己承担,漏配商品每次扣10元,没补齐的商品及时上报前台。

  十三、打扫卫生时,不得用热水,如发现一次扣20元。

  十四、不得有抹布,用过的布草遗留在房间,如发现每次扣5元。以上制度望员工自觉遵守,若违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留任何情面。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篇8

  1、客房安全工作由客房服务人员负责。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卫生及其他服务工作时,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材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防止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数如短路,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即使采取措施外,要立即报修。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以带入的顾客,应及时报告。

  5、要及时清理房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可燃物品较多而又不让清理或不遵循公安部门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

  6、楼层服务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数,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要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7、服务员要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的位置,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灭火器的存放位置不可随意变动,并维护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

  8,再遇有火情时,应按预定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通道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9、要认真执行宾馆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篇9

  为配合前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此制度。

  1、诚实,是员工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工作是每位同事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谅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3、以工作为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是每位同事应尽的职责。

  以上三条是每位服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一、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说明原因,经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3.严禁私自换班,换班必须有申请人、换班人、领班、经理签字批准。

  二、仪容仪表

  1.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工服必须干净、整齐。

  2.应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站、立、行姿势要端正、得体。

  三、劳动纪律

  1.严禁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区域。(例如:提包、外套)

  2.严禁在公司范围内粗言秽语,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公司、用户或其他员工声誉。

  3.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窜岗、擅离职守。

  4.上班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除用餐时间外,不得在工作期间吃东西。

  6.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

  7.上班时间内严禁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追逐、嬉戏。

  四、工作方面:

  1.不得与客人发生争执,出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经理与领班,由其处理。如与用户发生争执,领班须在当日值班日志里做记录备案。

  2.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3.服务接待工作中坚持微笑、敬语、文明服务,使用户感觉亲切、安全。

  4.积极参加部门班组例会及各项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5.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服务规程、标准进行服务。

  6.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保证工单录入的及时和准确。

  7.自觉爱护保养各项设备设施。

  8.工作中要注意相互配合、理解、沟通,严禁出现推委现象。

  9.严禁出现打架、吵架等违纪行为。如果出现,领班须在值班日志里记录,备案。

  10.严禁出现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投诉及其他工作问题。

  11.前台资料员在库房领出待修终端后,应及时将终端在维修系统中录入。

  12.工作中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篇10

  为配合宾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此制度。

  一、行为准则:

  1、诚实,诚实是员工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工作是每位同事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团结,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谅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侮辱、诽谤、殴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影响宾馆安定团结,视情节轻重,分别作警告、记过、开除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移送公安处理。

  3、工作,服从上级管理,团结同事,工作情绪饱满,不以个人原因影响工作,以工作为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是每位同事应尽的职责。

  以上三条是每位服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二、服务态度

  服务态度是服务人员思想觉悟、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高低的集中表现,员工必须做到主动、热情、周到、耐心, 面带笑容、亲切和蔼、端庄稳重、不卑不亢。

  1、宾客的询问不能以“不知道”回答,应尽量查询,如遇客人不当言行,不可针锋相对,应婉转解释;坚持客人永远是对的。

  2、客人有所吩咐或要求应立即记录以免忘记,超出职权无法处理应立即向经理请示,不得擅做主张。

  3、未经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以免引起客人不悦;当客人外出或应酬时,对其小孩不能疏于照顾,但不得乱给食物。

  4、在客人面前不说不必要的话、不做傲慢的动作。 三、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签到、签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未经请示批准,无故旷工,扣除双倍工资。

  2、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经理,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病假须持诊所或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严禁私自换班,换班必须经理批准同意。

  5、严禁代人签到、请假。

  四、仪容仪表

  仪表端正,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宾馆要求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站、立、行姿势要端正、得体。

  五、工作纪律

  1、严禁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区域。

  2、未经请示允许,严禁携带宾馆物品离开宾馆。

  3、严禁在宾馆范围内粗言秽语,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宾馆、客人或其他员工声誉。

  4、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窜岗、擅离职守,下班后不得擅自在工作岗位逗留。

  5、严禁用宾馆电话打私人电话。

  6、严禁在当值期间吃东西,除用餐时间外。

  7、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会客。

  8、上班时间内严禁将家中私活带入宾馆做。

  9、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追逐、嬉戏。

  10、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只有相关工作人员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

  11、除前台收银外,严禁其它部门或员工收受宾客钱物。

  1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防止责任不明造成损失,否则双相问责。各部门要有机联系,通力合作。

  六、卫生:

  任何员工或者管理人员都有责任保持单位的干净整洁.各员工对本部门卫生区域负责。

  七、安全

  “防火、防盗人人有责”,如发现异常情况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处理并及时报告经理或保安,切实消除隐患。“安全第一,防范为主”、“宾馆安全,人人有责”,员工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防范。

  八、住宿:

  员工工作时间在宾馆住宿,不得携带家属或他人住宿。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严禁非当班员工留宿,特殊情况需向经理请示,经批准方可。

  九、用餐:

  注意饮食卫生,勤俭节约,非当班员工不得在宾馆用餐。

  十、宾馆财物:

  各员工要爱护宾馆财物,各部门如有失职行为造成宾馆财物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将追查责任。

  十一、客人财物:

  客人委托保管的财物,应特别看护好,谁受托谁负责。客人遗失物品当班工作人员应交送前台并作好登记,妥善保管,待客人认领时核付,若一时无人认领也不能作随意处理。严禁员工未经客人允许私动客人物品。奖励员工拾金(物)不昧的高尚情操。

  十二、节约:

  任何员工都必须为宾馆节省不必要的开支,从一张纸,一滴水做起。任何员工在宾馆内除工资及奖励之外其利用宾馆资源的所得收入归宾馆,不得私自占有。提倡节约用水,节约用电;非当值班住宿的员工禁止在宾馆洗澡 ,洗澡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禁止在洗澡间洗衣物,严禁员工将家中衣物带入宾馆洗涤。

  十三、奖惩:

  以上制度请全体员工及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如有违规,情节轻微者,以教育、警告为主;多次违规且屡劝不改、藐视宾馆制度者,直接辞退;故意或过失造成宾馆重大损失者,扣除当月工资后无条件辞退,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损失或遗失宾馆物品、设备,金额500元以上(含500元)的,根据责任划分赔偿原价的50%——100%,金额500元以下的,赔偿原价的100%。

  奖励品行优良、工作认真、克尽职守、廉洁奉公的员工,严厉处分违抗指令或威胁侮辱领导、包庇舞弊、弄虚作假、造谣滋事、品行不正的员工。

  宾馆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篇11

  1、按时上、下班,参加宾馆点名例会。

  2、仪容仪表符合相关要求,行为举止要大方得体,言谈要文明礼貌,展示良好精神风貌。

  3、严禁脱岗、串岗,遵守工作纪律。

  4、清理卫生要干净彻底,符合相关标准,客房计划卫生由相关负责人核查。

  5、按工作流程进行常规工作,注重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6、严禁在工作中扎堆聊天、高声叫嚷、追逐打闹,避免怠工、窝工。

  7、除进行常规工作外,优先服从领导临时工作安排,动作要迅速,坚决杜绝懒散、拖沓,保证工作质量与效率。

  8、除午餐时间外,当班期间严禁回宿舍,午餐后及时返回岗位,无工作安排时,在指定地点休息。

  9、严格按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使用设施设备与工具,因违规操作致使设备损坏,要赔偿。定期对设施设备、工具进行保养。

  10、善于学习,尽量多的掌握业务技能,获取从业知识。

  11、熟悉消防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在紧急情况下,能完成自己的职责。

  12、服从宾馆经理和主管领导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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