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2 14:10:49 偲颖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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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了防止人防平战结合工程的火灾危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防平战结合工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充分发挥其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据消防、人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

  第三条:人防工程的防火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人防工程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人防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逐级负责的责任制度。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确定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和专职(义务)消防员,逐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租赁所属的人防工程时,应和承租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第六条: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规定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时,必须选用依法检验合格的材料,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

  (二)在使用或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制定各种应急情况处理预案。

  (四)按照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确定专职(义务)安全员。对所属员工在上岗前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必要的防火安全知识,熟悉应急情况处理预案,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不得在工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度的液体作燃料。

  (八)禁止在人防工程内吸烟和明火作业,确需明火作业时,须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措施。

  (九)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和残疾人员活动场所。

  (十)每年对人防工程内的`电路和元器件进行1-2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七条:消防部门应对使用人防工程单位的专职(义务)安全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组织必要的消防演练。

  第八条: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每年应定期对人防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发生火灾时,要全力组织扑救工作,监督查处火灾事故。

  第九条:对人防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以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后果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单位领导、直接责任者以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辽宁省消防条例》、《辽宁省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辽政办发6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人防工程(含坑道、地道、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管理房、伪装房及附属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凡在我市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含合资、外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接受本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人防工程管理、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人防主管部门、管理单位、经营和使用单位应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应当按照规定报人防工程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向人防工程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和《使用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许可证》。

  使用人防工程从事经营的,经营者应当持《人防工程使用证》和《使用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许可证》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凡不具备上述两证的人防工程不得使用和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人防主管部门(市及区(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及同级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工作部署,督促、检查、考核管理、经营、使用单位的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协调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制订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制,不断提高预防火灾、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组织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四)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管理、经营、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含承包、承租)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接受本地区消防管理部门和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消防安全负全责;

  (二)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本单位的建设、管理、经营中,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安排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实行租赁、委托管理、或以其它形式经营使用的人防工程,当事人在签订使用协议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四)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建立巡查、检查记录,保障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落实防火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

  (五)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预案,并实施演练;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建立完整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第九条非人防部门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其经营、使用、管理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负全责,遵守本管理办法,接受人防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十条新建或对人防工程进行局部改造和装修,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防工程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工程合同中要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燃料。除指定的地点外,人防工程内严禁吸烟。严禁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内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或其它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众聚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通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内的照明灯具、动力线和电气安装必须有专业电工担任,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操作、维修,不得擅自拉接电源线和超负荷用电。不得在消防设施和电气开关处堆放物品。

  第十五条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灭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十六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每日进行防火安全巡查、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要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要及时报告。防火巡查、检查要填写记录,相关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字。

  第十七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工程使用前要对员工培训,而后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公共人员聚集场所的员工至少每半年培训一次。

  第十八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要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九条人防部门、管理单位经营和使用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要限期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停止使用,收回人防工程,建议公安消防部门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除遵守本管理办法处,还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任何单位、公民都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维护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保护消防设施、报告火警和参与有组织灭火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第五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人民防空工程权属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负有下列职责:

  (一)依据消防法规和规章,落实法定代表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掌握所属人民防空工程的消防安全状况,加强对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人民防空工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指导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制定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督促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配合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五)组织对人民防空工程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指导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技能培训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第七条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工作法人代表负责制和岗位放火责任制,安排部署人民防空工程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三)指导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制定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督促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配合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六)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含租赁承包人。下同)是该人民防空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若干单位共同使用同一人民防空工程时,应由人民防空工程产权主管单位与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使用单位法定人与租赁承包人或租赁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应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火灾预防措施

  第十条新建、改造平时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和局部修订条文(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局修订公告第30号)设计,并报公安消防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应经公安消防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须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并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方能使用。

  第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时的内部分隔,必须服从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的要求。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第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内使用的装修、装饰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表面装饰层不得采用可燃材料,严禁使用燃烧时毒性大、发烟量大的装饰材料。

  第十四条人民防空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安全可靠、操作和维护方便。安装、维修线路、电器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严禁私拉乱接线路和安装电器。

  第十五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安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定期检查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护或更换,并建立维护登记制度。

  第十六条地下商场、舞厅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并配有事故照明和标志明显的安全疏散指示灯。

  第十七条大型人民防空工程,应当配备广播、通信设备,对顾客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指导顾客在危机情况下的疏散。

  第十八条人民防空工程应当设置消火栓,保证灭火用水。

  第十九条严禁在人民防空工程内携带、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燃料。

  第二十条人民防空工程内禁止明火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必须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作业后应当认真检查,清除燃烧剩余物以后,操作人员方能离开现场。

  第二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停电时禁止使用明火照明,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灯、手电筒,以备停电时使用。

  第二十二条平时用作商场的人民防空工程内禁止吸烟。平时用做餐厅、旅店、娱乐厅的人民防空工程,必须规定吸烟区域,吸烟处应当设置盛水烟缸。

  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内部设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任何人不得遮盖、侵占、挪用、损坏、拆除或改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人民防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应落实维修保养单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人民防空工程消防、通风空调、供电、给排水等系统的操作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人民防空工程内的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疏散路线,闻报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扑救火灾,组织引导群众安全疏散。

  第二十七条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应当经常清除人民防空工程内的可燃杂物,并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第四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在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使用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消防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公安消防部门和人民防空工程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是对师生生命安全负责的重要制度,为加强对食堂的管理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要求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的消防安全制度。

  2、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忠于职守,严格检查实验室内外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潮、防爆、防腐蚀、防污染),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下班离开时要关好门、窗、水、电、气,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拖延隐瞒。

  3、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他用;注意定点存放,过期及时更换,使其常处于有效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4、入室人员(外来人员必须登记)严禁吸烟和擅自动用楼内的'一切设备。

  5、食堂工作人员要有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常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每次工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负责区域的水、电、气开关情况,待管理人员复查,方可离开。

  6、所有入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若造成后果将负一切责任。

  7、值班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食堂的安全状况,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8、消防器材应放在安全可见处,要求入室人员应能熟练操作。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1、学校应当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多功能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各类档案室。

  (3)实验室、仪器室;

  (4)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3、教师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消防、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经上述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9、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6、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

  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

  3、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

  16、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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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做好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建立此制度。

  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加强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班级、办公室、食堂应高度重视,认真进行。

  三、各级防火负责人,在研究布置工作时要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至少每半年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门教育和培训。

  四、新生入学和新招聘录用职工,我园安全工作机构或单位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使之懂得如何报警、如何逃生、如何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初期灾,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五、对电工、值班人员、以及特殊工种的职工,各级负责人除坚持平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上述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培训完以后才能上岗。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品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七、幼儿教育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检查各部门落实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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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

  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光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资料与年度培训资料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光、资料及理解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资料、授课和技能训练。

  7、营业期间经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进取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

  一、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明确巡查、检查人员。

  二、防火巡查应当每日进行并填写记录,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开展一次。

  三、消防安全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填写记录。

  四、防火巡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等。

  五、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六、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消防安全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单位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需要停用消防设施超过24小时的,应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八、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巡查、检查档案,统一保管、备查,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真实。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5

  第一条为贯彻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针对食堂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堂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为安全分管园长,负责食堂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第三条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批。

  第四条食堂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第五条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须经常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出现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第六条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第七条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第八条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第十条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超负荷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食堂要定时检查用电线路,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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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网吧消防安全管理,增强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公司财产及公共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结合本网吧,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放火责任制度。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防火安全负责人汇报(书面材料),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建立本网吧防火档案,确定本网吧的防火重点部位。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紧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网吧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发现安全问题或消防隐患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网吧营业场地内具体落实场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整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网吧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网吧全体工作人员务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9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三、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五、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六、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七、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八、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初起火灾的补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逃生方法及路线。

  九、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可燃物及易燃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十、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和资料:包括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等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

  十一、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操作。遇到火情,不要慌张,立刻拨打大厦消防中心电话(83913323),报告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就近使用消火栓箱内灭火器实施扑救。发生火灾时,严禁乘坐电梯,有就近的消防通道迅速撤离大厦。

  十二、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区与非施工区应设置围档隔开,不得遗撒、阻塞、占用公区走道及消防通道入口,保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

  十四、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十五、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十六、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数量不少于2根,管径不得小于100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十七、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周围及焊渣能够掉落到地方的易燃、可燃物进行彻底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九、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施工期间如使用临时电源,必须凭相关许可手续,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设施,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现场严禁私搭、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灯具。

  二十、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二十一、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二十二、施工现场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二十三、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单位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施工现场搭建的办公、宿舍等房屋应当使用不燃材料做填充的彩钢板。

  二十四、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使用符合要求的外保温材料,在外保温施工前将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二十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在大厦外围及大厦内部任何位置吸烟。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宿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二十六、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安全门;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二十七、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项目部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类、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对存有危险性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标识,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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