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9 20:49:55 炜玲 制度 我要投稿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范本13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设备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范本13篇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1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2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期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3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4

  1、交接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准备,提前10分钟上岗将交接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2、交接班内容:

  (1)领导的指令或上级来检查的情况;

  (2)设备运行情况及主要参数;

  (3)当班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产的重点事宜;

  (5)本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隐患;

  (6)安全保护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

  (7)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内卫生情况;

  3、交接班应坚持做到:资料数据记录不全不准交接;特殊工种岗位不交给无证上岗者及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处理的事故或故障是不交接;

  4、交接班时要认真,对交接班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在交接班前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方负责,接班者验收合格后交班方才可离去。

  5、交班完毕后,对发现的大小问题,一律归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不负任何责任;

  6、交接班后,双方未签字或问题未处理完不能离岗;

  7、交接班完毕后,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5

  一、仪表气源管理:

  1、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3、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内的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进行巡回检查。

  4、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二、仪表电源管理:

  1、新上、改扩建大型项目或关键装置中,控制系统电源进线应采用两路或三路UPS电源供电。

  2、电仪人员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3、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4、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5、供电系统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6、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6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理解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到达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状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资料。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状况、影响工作状况、残值状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状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状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职责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资料,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资料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资料,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资料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个性措施,尽快修复。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提高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备管理。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4、职责

  4.1 维修部门负责设备的保养维修,并建立档案。

  4.2 使用部门负责对班组日常使用的设备,进行定时定期作一般保养维护工作,并建立档案。

  4.3维修部门负责审核基础设施保养计划、报废申请。

  4.4经理负责审批基础设施保养计划、报废申请。

  5、程序

  5.1新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和验收

  5.1.1新设备在选型采购时,不仅是考虑设备的性能、结构、寿命、安全、经济、维修等,还要考虑设备对人的适宜性。要尽量选购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先进、本质安全性的设备设施。如果此类设备设施不可能实现本质安全,也要坚持主体设备与安全卫生设备同时购进,决不能因购买新设备而给安全卫生带来新的风险。

  5.1.2应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设备,以保证设备的质量。特种设备必须选购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5.1.3新设备安装时要主体设备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安装,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

  5.1.4新设备的验收、调试、运行和使用、安全卫生要与主体设备设施同时验收、调试、运行和使用,并要同时列入设备台账进行管理。

  5.2设备的使用维护、检验、维修等管理

  设备设施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零部件的磨损、疲劳和作业环境中的粉尘、油污、切削等原因,将引起性能、结构、材料、应力等的变化,甚至导致其功能失效或出现故障,影响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因此,设备的安全管理应抓好使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以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并作好各种记录。

  5.2.1设备使用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随机资料及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检修规程,并对操作工人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告之正确的操作方法、可能出现的危害和风险、紧急情况时的处理、违章作业的不良后果等,使他们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的操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操作设备、设施的现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向直辖市或者地级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将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2.2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

  1、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一般由操作工人承担,主要是采用日常点检的方法对设备的异常声响、漏油、润滑油量、压力、振动、温度等参数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日常检查内容有:

  (1) 机械能否确保完成工作定额,达到技术性能的要求。

  (2) 机械能否达到质量要求。

  (3) 在操作或运行中设备是否正常可靠,机械、传动机构是否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4) 设备运行中是否有漏油、噪声、振动、温度升高、冒烟、气味等异常现象。

  (5) 有无降低设备寿命等隐患。

  通过操作人员的注意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防止设备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2、 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工作有如下几种。

  (1) 调整。对设备上局部零部件进行小的调整,如齿轮的齿合间隙、轴和轴承的配合等。

  (2) 保养。加润滑油、清理切屑、擦洗油垢、更换易损件等。

  (3) 运行维修。不影响或对设备影响很小的运行时的修理,如输电线路的带电作业、不停炉修补、安全规程许可的不停机检修等。

  3、 定期检修

  是有计划的定期停工检修,包括小修、中修和大修。这些检修包括检查和修理,一般都要停机。

  (1)定期检修。专业维修人员在操作工的参与下,定期对重点设备或设备的重点部位以及计划维修的设备进行检查,以便确定修理时间和修理内容。在定期检查中,对多垢屑的设备进行清洗,定期换油。

  (2)精度检查。由专业人员对设备加工精度(包括几何精度)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为设备验收、修理、更换必要的零件、更新设备提供必要的依据。

  (3)性能检查。由专业人员对设备的各种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以保持设备规定的性能。

  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修理的技术、人员、备件以及场地等的多项准备,按计划进行验收。

  5.2.3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

  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杜绝或预防事故的发生。

  1、 检查内容

  一般为行程限位、制动、连锁、防护等装置,润滑系统、接地(零)保护、照明、操作空间、工位器具等;对于特种设备需要检查特种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安全防护装置等,以及质监部门的检验检测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证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等。

  2、检查方式

  设备安全检查一般采用设备安全检查表的方式。

  3、检查时间

  设备的检查有日查、周查和月查等。一般而言,日查是操作者按点检卡进行;周查由班组长按检查表进行;月查由企业安技职能部门组织进行。此外还有季节性的专项检查、节假日前检查、临时的联合大检查等。

  在各种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隐患,使用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使用这些设备。

  5.2.4检验检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3设备档案管理

  为便于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理,应建立设备档案,即将随设备而来的使用手册或操作手册、维修手册、技术参数表、装箱单、合格证等,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各种记录等进行整理、归档。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法规的要求,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全技术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氧气的连续稳定的供应,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事故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备事故分析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与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车间负责组织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抢修。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级

  第四条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环,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受严重影响,或由于本岗位设备原因直接造成氧气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者,称为设备事故。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一)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其他设备损坏者;

  (二)在生产过程中易损件及大宗消耗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三)生产工艺事故,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厂房、构筑物损坏者;

  (四)交通事故,而未造成设备损坏者;

  (五)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第六条设备事故分级

  (一)特大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二)重大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24小时及以上者;

  (三)一般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1小时及以上,二十四小时以下者。

  第四章设备事故的统计与上报

  第七条事故统计。事故次数、事故发生时间、影响生产时间、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设备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应如实记录,正确统计。

  (一)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计算一次。事故时间和修复费则要累计计算。

  (二)事故时间:

  1、一般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玻璃纤维窑炉应加上影响生产的时间。

  2、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时间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机组开机的时间。

  3、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系统停机,其事故时间计算为涉及的'生产设备中最长停机时间。

  4、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被迫提前检修,或临时安排计划检修者,其事故时间的计算统一规定为按事故设备停机到该设备具备开机状态时之间的时间计算。

  (三)设备事故损失费为事故设备修复费与减产损失费之和。

  1、设备事故修复费为修复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等。备件、材料费用一律执行采购价格,人工费按发生事故单位设备系统人员平均日工资额乘以修复设备总工时计算。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改换与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应设备现行价格。

  2、减产损失费为因设备事故使生产突然中断减少的产品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台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几台(套)设备停产时,其减产损失为被涉及的设备减产损失之和。

  第八条设备事故发生后,车间要立即报告设管部,在事故设备修复后12小时内把事故分析报告书报设管部。

  第五章设备事故的抢修、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事故抢修。设备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组织抢修。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抢修。

  第十条设备事故分析。事故分析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机械动力部及机动技术科组织分析。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分析。

  第十一条设备事故处理。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提出处理意见,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提出处理意见,由设管部领导审批。

  第六章奖励和考核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奖励有关人员:

  (一)能及时发现重大设备隐患,避免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者。

  (二)参加事故抢修的单位或个人,能做到迅速排除事故恢复生产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玩忽职守,擅离工作岗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而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三)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或使用已批准报废的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四)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有关人员从重考核:

  (一)故意曲解事故定义,压低事故等级,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

  (二)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者。

  (三)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没有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蔓延扩大,加大事故损失;或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者。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效控制成本,降低工序能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各工序生产工艺要求对能耗较大的电动机及用电设备,制定节能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用电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结合《动力能源专业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焦化工序

  1、焦化厂900m3/h煤气风机自动调节系统要控制在最佳调节状态,尽量减少手动调节。

  2、控制负荷设备的空载运行时间,如:上煤系统13条带、粉煤堆取料机、放焦系统9条皮带等。

  3、其它生产作业区使用的30kw以上电动机,随生产设备故障或停产时停止电动机运转。

  第五条烧结工序

  1、为降低烧结机整体漏风率,加强烧结机的风箱、机头、机尾、环冷机台车、带冷机台车的密封维护工作,从而降低主抽风机的电耗。

  2、主抽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15分钟以内应将风门关至30%;停产15分钟~2小时应将风门关至50%;停产2小时以上应将风门关至100%,停止主抽风机运转。

  3、环冷鼓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1小时以上,应停止鼓风机运转。

  4、机尾除尘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30分钟以上,应停止除尘风机运转。

  5、点火器通风机因生产设备故障停产2小时以上,应停止风机运转(在特殊情况下,根据保温要求可连续运转)。

  6、回转窑的煤气加压机根据实际情况(停产时间长短)决定是否停机。

  7、竖炉工序鼓风机停产2小时以上必须停机。

  8、带冷却风机的设备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酌情控制风门及开停机时间。

  9、减少非满负荷设备的空载运行时间,如:烧结厂的原料系统皮带、四辊破碎机、成品上料皮带和竖炉工序的上球5条皮带等,这些设备要求生产作业区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停止运行。

  10、除化验室、球团烘干室外,任何地方不准使用电热设备。

  11、在冬季气温较低期间要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性能的要求控制电机停启。

  第六条炼铁工序

  1、高炉鼓风机的停启应起动设备性能要求进行控制,在生产设备故障休风或停产2小时以上停止高炉鼓风机运转。

  2、在生产正常运行情况下,高炉鼓风机启动要与烧结主抽风机启动进行有效的'协调,高炉鼓风机启动的原则是烧结主抽风机启动30~40分钟后,鼓风机在启动。

  3、热风炉助燃风机在休风30分钟以上停止风机运转。

  4、出铁场除尘风机在休风1小时以上停止风机运转。

  5、炉前液压站电动机在出铁结束后停止电动机运转。

  6、水冲渣电机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控制运转台数,一座高炉生产应运转两台(含两台)以下。当高炉打开铁口后,通知泵站供应冲渣水,冲完后立即停泵。

  7、上料皮带电机在料仓上满后,应立即停机不允许皮带空转。

  8、铸铁机不准空载运行(检修除外)。

  9、其它用途电机应随生产工艺需要控制电机启停。

  第七条炼钢工序

  1、一次除尘风机随转炉生产控制启停。转炉在短时间内,非生产状态时可使风机空载运行,减小电耗。

  2、转炉上料系统皮带机不允许空载运行。

  3、其它用途电机应随生产设备运转控制电机启停。

  第八条轧钢工序

  1、液压系统、炉区风机电机在非生产状态下可连续运转,其它电动机要随生产设备控制停启。

  2、与变电所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络,及时准确地配合变电所进行高压无功补偿装置的切换和投运工作。

  3、定检修时间禁止辅助设备的无功运行。

  4、生产期间(待温时间)的开停车合理掌握,做到合理利用能源,减少设备空转运行。

  第九条能源中心

  1、高炉水泵站

  a、高炉风、渣口冷却泵、鼓风机、空压机冷却泵、高炉热风炉冷却泵在高炉休风期间可连续运转,但要控制运转台数;

  b、上冷却塔提升泵应根据温度合理控制运转台数。

  2、炼轧钢泵站

  a、加热炉净环水泵在非生产期间,根据需要可连续运转;

  b、上冷却塔提升泵应根据温度合理控制运转台数。

  3、供水泵站

  a、1#水泵站、中心泵站水泵电机要随用水量增减合理控制水泵运转台数。

  4、混合煤气加压站、高炉煤气加压站的加压机可根据用户用气量合理控制运行台数。

  5、制氧站高压水泵电机在作好防冻措施的情况下,停产时要停止高压水泵电机运转。

  6、电力调度按供电系统参数、电压、有功、无功等合理投切各个10kv变电所电容器组,确保功率因数在0.92以上。

  7、其它用途电机都应随着生产运行节奏而控制电动机的启停。

  第十条各单位需要采取的节电措施

  1、计划性检修、日常维修尽可能安排在用电峰期进行。

  2、各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现行在线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3、利用同步电动机的工作特性,各生产工序尽可能在容量较大的、经常运行在恒速的机械上采用同步电动机。

  4、电焊机随用随开,严禁空载运行,今后应该采购节能电焊机。

  5、公司各办公室、休息室的照明必须明确责任人,做到人走灯灭。

  6、下班后必须关闭电脑和显示器。

  7、要求公司所有宿舍的走廊照明灯尽量安装“声光控”装置。

  8、重新确定“长明灯”的审批手续,尽可能减少其数量和功率。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各生产厂可以根据本规定并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能源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10

  一、灭火器的管理与维护

  1、灭火器放置地点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面,不得受剧烈的.爆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剧烈震动、

  (2)灭火器悬挂在相宜的温度条件下、

  (3)灭火器放置地点应位置明确,便于使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2、灭火器检查及处置

  (1)灭火器喷筒是否畅通,如果堵塞要及时更换、

  (2)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送到专业公司重新灌装、

  (3)灭火器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机动,锈蚀,损坏、

  (4)灭火器可见部位反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听送到专业公司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5)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如果开封,必须选好专业公司再行安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灭火器定期检查及保养

  每半年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有无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能饶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停车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识、

  二、消火栓的管理与养护

  1、每月逐个检查消火栓一次

  (1)消火栓箱外观检查:消火栓门关闭是否正常,锁,玻璃有无损坏,封条是否完好,如有脱落破坏应补贴封条、

  (2)消火栓箱内检查:消火栓内元件是否完好,有无脱落,丢失,水龙头有无渗漏、

  (3)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监控室有无报警显示、

  2、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

  (1)完成月消火栓箱外观检查内容、

  (2)检查水龙带有无破损,发霉,如有应立即修补,替换,刷净晒干、

  (3)将水龙带交换拆边或翻动一次、

  (4)检查水枪与水龙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如有缺损立即修复、接口垫圈是否完好,如有缺损,老化立即更换,将阀杆上油、

  (5)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擦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6)将消火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11

  1、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正确的使用和维护设备是保持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的主要方法,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日常检查、清扫以及设备润滑和排除设备故障,使之正常工作。

  2、不得将有故障的设备投入使用。设备的.使用与日常维护必须按设备使用维护的规程进行操作,经常巡视检查区域内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状态。

  3、严格遵守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在设备突然停电或故障时,应由熟知操作规程和具备资格的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发现电梯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待修复后并仔细检查后方可使用。积极配合电梯维保单位作好强制性的维保工作。

  4、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须经工程主管许可方可进入。

  5、厅门开启钥匙(三角钥匙)由工程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使有关人员熟知其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6、电梯机房应配备足够的灭火设施。

  7、每年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主动提出年检。

  8、暴雨前必须对机房门窗进行关闭,雨后进行机房检查。

  9、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或电梯停用一段时间后应将电梯试运行1 / 4数次,必须先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投入运行。

  10、机房和井道严禁堆放杂物,机房温度一般应在-5~45°C范围内,相对湿度≤85%当室内温度高于35°C时进行通风降温处理。

  11、维保单位维护保养后,必须对保养项目作20%检查工作,检查项目包括底坑、轿顶、机房、轿门、厅门、控制柜、曳引机,且必须对机房进行巡查。

  12、由工程维修部拟制《电梯乘客须知》,在轿厢内张贴。

  13、在电梯困人时必须严格按照《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处理规程》中相应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12

  一、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所有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均属公司为支持各部门日常工作而配备,员工应爱护公司各种办公设备,定期维护和清洁,保持机器运转正常,并严格履行本规定中所述条款:

  1、本制度所指的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ups电源、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装订机、空调、办公桌、椅、饮水机等;

  2、所有办公设备均由办公室网络管理员登记《办公设备设施明细账》,并指定相关部门专人负责;

  3、各部门后勤人员负责组织本部门所有员工对本人所使用设备每月25日前统一进行全面维护一次,包括设备清洁、系统维护、杀毒升级、安全检查、资料备份等,如不按规定维护者,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维修费用;

  4、办公用电脑及相关设备为方便办公而设置,任何时间均不准浏览无关网站、聊天,不准打电脑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5、操作计算机时不准吸烟,保持操作键盘的清洁、干净,饮水时远离计算机;

  6、部门经理负责督导员工进行设备安全防范,要求每台电脑必须设置密码保护,未经授权,其他使用者不得私自进行电脑操作。若发现未经本人许可,操作他人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正常工作的,由责任人承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损失情况赔偿;

  7、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全承担责任,非特别理由并经领导批准不准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设备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承担;

  8、公司全体员工要爱护并主动维护公司各类办公设备,凡发现故意损坏公司办公室设备的,除按规定处罚外,由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

  9、凡各部门更新或新增电脑、电脑附件等办公设备,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任何人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电脑及相关设备,则视为个人行为,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10、员工离职时,部门经理负责安排其与本部门人员提前做好办公设备移交工作。

  11、为维护公司安全环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成本控制,杜绝无谓浪费,特对办公设备做以下规范:

  1)电脑、复印件、传真机等办公机具待机时间规范

  各部门应尽力减少各种办公机具待机时间,人离开电脑超过10分钟以上的,需关闭显示器电源;离开电脑超过半个小时的,需关闭主机或将电脑转入休眠状态。中午、下午下班时,所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中午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关闭电脑主机,饮水机)等需关闭。对于未按规定关闭电脑主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等办公机具的,每人次罚款10元。

  2)照明灯具开关规定

  白天室内能见度达到正常办公需要时,请关闭照明灯具。每天中午、下午下班时,室内有人工作需要加班除外,需将室内照明灯关闭。未按规定关闭照明灯的,每房间/次罚款10-30元(按照房间大小计算,每小间10元)。

  3)空调开关规定

  夏季室温高于26℃,冬季室温低于15℃时,方可开启空调。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下班后(加班除外)须关闭空调。未按规定使用空调者,每次罚款20元;未按规定关闭空调者,每次罚款50元。

  4)公司内部(含各科室,生产车间,会议室,传达室,员工宿舍,浴室,卫生间,走廊等)严禁使用各类如电磁炉,电饭煲,电暖气,电热水器等私备电器(员工宿舍居住人员可到传达室打热水),违者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同时承担全部责任。在公司居住员工违规,除上述处罚外,同时取消其在公司居住资格;

  5)自来水使用规定:

  全体员工请节约使用水资源,洗手或洗碗时,请将水流开至适中,离开时,随手关闭水龙头。使用后不关闭水龙头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以上规范的执行由公司办公室组织随机检查结果为准,对于有明确责任人的办公机具违规使用,以责任人为处罚对象;对于各区域公共机具的违规使用,对所属房间的负责人处罚。

  二、办公网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设备管理,保障网络设备的正常使用,提供良好的网络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数据中心负责网络核心设备、汇聚设备及防火墙等设备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同时,负责网络接入设备的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以及设备间的管理;

  2、在每个工作日开始工作时及下班前检查所有网络设备的工作状态,如遇问题应及时解决;

  3、对发生的网络设备故障及时排除解决,对不能解决的故障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报有关单位维修,同时对故障发生的原因、现象及解决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记录;

  4、对网络硬件设备的增加、调换、更新等,必须作好详细的记录;

  5、对网络设备配置的改动需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在实施配置更改前必须作好配置的备份,进行修改时必须作好详细的记录;

  6、严禁带电插拔网络设备及其配件等;

  7、每月对网络设备间及网络设备进行整理和清洁工作;

  8、认真保管设备间及设备机柜钥匙,不得随意外借;所有设备间及机柜的钥匙留办公室一套备份。

  最新设备管理制度 13

  设备是调度所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1、调度所的设备管理是调度所专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专业要有一位负责人分工负责此项工作。

  2、调度所的设备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层层负责和计划、采购、管、用、修相结合”的原则。

  3、办公室是调度所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全所范围内的后勤、生产、测试、试验等全部设备,并对主管领导负责。

  4、调度所所委会为调度所设备管理的监督部门。

  5、调度所各使用部门在设备的使用、保管、保养业务上对设备主管部门负责。

  二、设备的范围与分类。

  1、下列设备应办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单价在100元以上,能单独使用,耐用期一年以上的试验、生产、生活设备。

  单价不足100元,能单独使用一年以上的成批同类资产或已列入固定资产分类表内的设备。

  2、自制、捐赠或调拨的设备,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应列入设备,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3、凡单件(或成套)价值超过10000元的设备为一类设备;凡单件(或成套)价值在5000元—10000元,或不足5000元,但比较精密稀缺的设备为二类设备,其余为三类设备。

  4、设备按原值的增减,必须由使用专业,会同设备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并通知财务审计部调整有关帐目。

  三、设备的归口管理。

  调度所设备分类实行归口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1、办公室:负责全所公共设施、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家具、电器、清洁工具等全部设备的管理。

  2、专业:负责本部备品备件、测试设备等设备的管理。

  3、团委:负责各类文娱器材的管理。

  四、设备的计划管理。

  1、凡属基本建设的设备购置计划,应按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不属基本建设范围的,应由设备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核定的购置经费预算及各部门提供的资料,编制年报设备需用计划。

  2、编制计划的时间:各使用部门应于第三季度前编制下年度申请计划,并做到申请有理由,计划有依据,汇总成表,报设备主管部门。

  3、单价1000元以上设备的购置计划,要有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报告,注明年使用小时数;要提出拟购设备的规格、型号、产地、生产日期、价格调查报告和用户调查报告。

  4、设备主管部门对各使用部门的申请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审核,拟定执行方案后,报主管所长批准后执行。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计划:任务不落实,计划未经本部门讨论通过;设备安装条件不落实(房屋、水电、空调等);设备到货后不能立即投入使用短期内又无操作能力;由于管理不善,现有设备使用率很低,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或属重复购置的;设备的型号、规格、价格、性能、质量等情况不清楚或尚未定性的试制产品;单价在10000元以上设备没有调查过用户的。

  6、计划的变更和调整,应在实施方案决定前,经设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规定款项内调整,变动单价每台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应报主管所长批准。

  7、计划的检查和落实,应由设备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道进行检查总结,向主管所长汇报,以便解决计划执行出现的问题,提高计划的准确性。

  五、设备的经济管理。

  1、设备的合同管理。

  (1)购置设备的经济合同一律由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调度所批准的购置计划负责签定,并加盖调度所合同专用章。未经许可,其它部门自行签定的设备购置合同,一律无效。

  (2)部门或个人签定的经济合同,如发生纠纷造成经济损失,其后果由该部门和当事人负责。

  2、设备的采购。

  (1)使用部门选购仪器、设备的原则是:“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教学、生产、科研适用,价格合理。”

  (2)使用部门选购设备应考虑到设备的'适用性、可靠性、节约性、经济性、环保性、耐久性、成套性,灵活性等技术经济特性。

  (3)设备主管部门应提供有关信息,或向已有同类设备的用户(或生产厂家)调查了解设备的质量、性能、规格、备件供应,维修网点等情况,提供几种方案,并对几种方案进行评价、分析、选择最优的合理方案。

  (4)根据设备购置计划,各专业部门购置的专业设备,应由专业部门派员订货和采购。

  (5)各类非专业性的设备、物资,按各部门提供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准确资料,由总务科组织订货、采购、供应。

  六、设备验收与保管。

  1、采购员采购完毕,应根据原始发票填写固定资产收单或物品入库房保管员验收入库。下列人员参加验收:

  (1)10000元以上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主持,调度所有关领导、档案员、采购员、物资会计、物资保管员以及与设备有关的任课教师。

  (2)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主持,采购员、物资会计、物资保管员以及与设备有关的人员(若属教学设备,包括教务科长和实验实训室主任)。

  (3)5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主持,采购员、物资会计、物资保管员以及与设备有关的人员。

  (4)1000元以下100元以上的设备:设备保管员、物资会计、采购员、与设备有关的有关人员。

  (5)100元以下的物资或设备:保管员、采购员、物资会计参加。

  2、验收合格的设施,由设备主管部门按原发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交保管员入库保管,财务部门作为库存物资挂帐处理,凭领用部门负责人和经手人签字的出库单销帐。

  3、单价1000元以上设备的说明书,技术操作规程、图纸、照片、计算书、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应交调度所档案室存档后方可报销。

  4、各部门自行采购的物品,也应按上述手续办理验收,并将验收单一联随同发票送财务部门报销存查,另一联交物资会计登记物资帐。

  5、设备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未经认真检验,不得私自开机、试机和调机。

  6、各部门的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和库房保管员应对保管的物资、设备及时建立帐卡,分类存放,妥善保管,经常核对。并定期填写收、发存报告表,交部门领导审核。

  7、各部门的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和库房保管人员应确保存放物资、设备的实验室和库房的安全,严禁闲人进入库房和在库房内吸烟,做好放火、防盗、防水、防爆,防止虫蛀鼠咬、霉变等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行科室负责人、保卫部门和所领导报告处理。

  七、设备的变动和报损报废。

  1、所内调拨:使用部门长期闲置或不再继续使用的设备,可报设备主管部门,调入所需部门使用,并填写《设备调拨单》,大型设备报所长批准,设备调出时,有关资料同时移交。

  2、对外调拨:设备使用年久,经修理后,仍不能使用,可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主管部门审核,报经主管所长批准,可办理固定资产减少手续,作价处理。

  3、设备的使用:调度所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应凭单位介绍信,经主管所长批准,设备主管部门备案,酌收折旧费和管理费,方可借出。归还时,有关人员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4、设备的报废: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报设备主管部门,经技术鉴定后报主管所长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报废单一式三份,设备主管部门、财务科、使用部门各一份,并凭此单办理设备固定资产减少手续,报废设备一律由设备主管部门作价处理,收入交财务部门。

  5、设备发生丢失、损坏及其它事故时,各科室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设备事故、损失报告单》,设备主管部门按调度所有关规定处理(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设备要写出专门报告,由主管所长处理)。各种工具的正常磨损,更换时应以旧换新。

  6、设备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力量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各使用部门要大力协助,将清查结果报主管所领导,及时处理。

  八、设备管理事故处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违反制度处理,将承担部门赔偿责任,并影响当月奖金及期末、年终的评奖、评优,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领导不重视、不严格执行规定,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发生物资、设备被盗、丢失或火灾。

  2、财务核销未经验收的单据或不具备出库手续的单据。

  3、设备主管部门不按规定时间核对帐、物,不向调度所报告。

  4、设备主管半年及以上未将设备计划采供信息通知科室。

  5、因个人责任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

  6、物资管理员未及时入帐和帐、物不清。

  7、物资管理人员变动未完清帐、物移交手续。

  8、物资管理人员未按时造送各种报表。

  9、物资保管人员对物资保管不善造成损失,或使用不当造成事故。

  10、采购人员不按采购计划,自作主张,造成采购物资浪费,或采购设备时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不全。

  11、使用部门不作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比较、论证,造成采购设备不适用、价格过高、质量低劣;或发现问题不及时退换、索赔造成损失。

  九、设备的技术管理。

  1、设备按计划采购、验收后,由使用部门根据规划场地负责安装。安装、调试必须按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2、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采购部门向厂家办理退货、调换、索赔手续。

  3、对大型、精密、稀缺、贵重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并指定专门人员(有的要经过技术操作培训)进行保管、操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使用记录、事故处理等管理制度。

  十、设备的保养维修。

  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1、保养工作应做到:“三防”(防尘、防潮、防霉);“六定”(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室存放、定期验所、定期发动、定期通电)。

  2、维修与改造:

  预防维修:贵重设备、精密仪器和使用频繁的大型设备,使用部门应按有关规定拟订保养维修计划,报主管所长批准后执行。

  事故维修:查明原因后,写出《事故报告》,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安排修复,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赔偿费。

  设备改造:凡需将原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应由主管所长审批,并将新资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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