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时间:2022-03-18 09:00:54 制度 我要投稿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精选12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精选12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精选12篇)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篇1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篇2

  1、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设置专门的隔离室。

  2、隔离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署保暖设施,流水洗手设施。

  3、隔离室由医务人员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医务人员。

  5、隔离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药品、消毒液等物品,并由医务人员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隔离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证不交叉污染。医务人员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7、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不得随便挪用。配有隔离床,污物桶等。

  8、非保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篇3

  一、通过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认真收集相关疫情信息,工作日4次、节假日2次对辖区内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浏览,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对报告不规范、审核不及时的卡片进行核实、订正、审核。

  二、每天对网络直报的传染病个案进行病例聚集性分析,发现聚集性病例等异常疫情报告时,立即通知有关县市区疾控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并通知相关疾控科室。

  三、每周、月、年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发现重大疫情时,应随时进行专题分析。疫情分析结果以简报形式向市政府、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报告,向县市区卫生局、疾控机构反馈。

  四、认真做好疫情发生时初始、进程、终结各阶段的报告,为预防和控制疫情提供详实的资料。

  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调查和全市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考核。

  六、认真做好疫情信息、疫情调查处理等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每年进行汇编,永久保存。

  七、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期间有疫情报告时,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并及时向听班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报告。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篇4

  1、 按照北京市XX区建委及相关政府单位的相关要求,项目设置封闭式隔离区,隔离区内布置两间隔离房间,房间外张贴“人员入住信息表” 、“消毒、通风记录表” ,并按照要求配置厕所、盥洗池等设备。

  2、 专职卫生员一旦发现现场人员出现发热(间隔两次测温温度均≧37、3℃)、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安排于场内隔离室进行隔离,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3、 隔离区由项目专职卫生员进行观察区内人员测温、室内、公共区域消毒、通风及送饭相关事宜,并填写相关记录表。

  4、 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由隔离区责任人对其防护服、护目镜及一次性手套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隔离区,专职卫生员进入隔离区前后必须进行全身消毒。

  5、 专职卫生员每天对公共区域、隔离房间进行消毒,消毒时间分别为早8:00,晚17:00各1次(其中公共区域,每2小时消毒一次);每天对房间内进行通风,1天两次,每次不小于30分钟,并填写相关记录表。

  6、 专职卫生员每天将隔离区内消毒、通风、人员测温等相关记录表于每天下午17:00前以微信形式上报项目卫生管理员。

  7、 专职卫生员负责对隔离区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隔离人员的身心健康。

  8、 隔离期间人员出现明显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项目负责人立即安排将疑似人员送往发热门诊,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封闭。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篇5

  1、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人员密集的地方,通风、采光、保暖设施齐全。

  2、开窗通风,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3、对隔离室的空气、环境物体表面实施常规的消灭菌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4、建立《隔离登记册》并做好记录。

  5、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病或疑似人员。

  6、隔高室物品专用,医务人员负责对隔离室进行消毒、保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7、隔离室消毒药物由医务人员负责管理。

  8、防控应急隔离小组成员进入隔离室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不能穿便服进入隔离室,离开时脱下防护衣物,在隔离室门口封存,并做好衣物和手部的消毒。

  9、用有效氯500- 1000mg/l消毒液消毒地面和墙壁擦拭床、桌椅和患病者接触密切的物件。

  10、临时隔离观察患者在患病期间必须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隔离治愈后,须有医院证明,方可解除隔离。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篇6

  为继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辖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确保疫情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安全,结合医院实际,现就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再次做出如下告知,敬请广大病友及家属配合,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疫情期间在院患者管理:医院所有病区严格实行全天候封闭式管理,所有病房实施门禁管理,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住院患者不得离开医院,一律不得请假外出,非因检查等需要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疫情期间病区探视制度: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着想,在疫情尚未完全消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如确有需要,鼓励以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探视慰问,请患者及家属理解并配合医院工作。

  疫情期间病区陪护制度:

  1、进入院区请务必正确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测量体温,主动出示健康出行绿码;

  2、对于病情危重、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经管床医生与责任护士评估后,开具留陪医嘱,限固定1名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陪伴;病区实行“一患一陪护”管理,严禁“一对多”陪护;

  3、陪护人员实行实名制,进行陪护的人员第一次要详细回答流行病学史,配合工作人员登记信息,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陪护人员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抗体检测报告、肺部CT报告经我院确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陪护。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特殊情况要更换的,向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申请,并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抗体检测报告,肺部CT报告);

  5、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禁止随意在走廊、电梯口等公共区域走动,与他人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6、陪护人员及病人的饮食由食堂统一订餐、送餐(费用自理)。若家属送餐,凭绿码至住院部A区或B区一楼大厅等待留陪家属领取,送餐时间11:00-12:30,17:00-19:00;

  7、原则上患者与家属不能离开本病区,因特殊情况临时外出检查凭“临时外出证”,护士做好交接班并登记,限定本院区使用;

  8、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每天配合测量2次体温,体温异常立即停止陪护。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病区医务人员报告;

  9、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住院患者。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篇7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把好医院疫情防控关卡,秦皇岛军工医院领导班子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系列科学防控措施,严防院感事件发生,确保百姓就医安全,现向来院就诊百姓公布军工医院疫情防控措施,请来院就诊百姓积极配合,共抗疫情。

  1、医院大门、门诊、病区入口处均设有专人查看河北健康码、行程卡、红外线测体温、做流行病学调查,来院人员需在入口处现场扫码。

  2、门诊就诊执行一室一医一患制,就诊时需再次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就诊、交费、核酸检测、检查等需站在一米线位置排队等候。

  3、门诊接诊医生为反复多次出入外科楼、内科楼、急诊医技楼进行检查的患者发“院内一日通行证”,持有“院内一日通行证”的患者及家属无需反复出具健康码、行程卡,可顺畅在院区进行检查,简化就诊流程,缩短就诊时间。

  4、门、急诊预检分诊处发现发热患者用发热患者转运车将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

  5、发热患者需在发热门诊隔离观察室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进行甄别筛查,采取单人单管核酸检测方式。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立即上报上级单位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并采取相关疫情消杀管理措施。

  6、住院患者及陪护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证明入院,入院后(间隔24小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且每7天需做一次核酸检测,发热门诊、急诊和急危重症,4小时内出核酸检测报告。

  7、各病区全部实施封闭管理,禁止探视。提倡用手机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要求非必要不陪护,必要时固定一人陪护,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聚集聊天。

  8、陪护人员原则上不替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替换的,需提前上报科室护士长,新陪护人员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由病区护士长监督替换。

  9、患者如需到急诊医技楼、内科楼、外科楼做检查,需出示腕带,陪护出示陪护证或陪护腕带。

  10、夜间执行单通道管理,医院南门晚21:00-次日6:00进行封闭管理,外科住院楼(2号楼)患者通道晚22:00-次日6:00进行封闭管理,只保留急诊一个出入口。

  11、医院设立患者通道及工作人员通道,工作人员通道需刷卡通过。

  12、医院职工每周一全员免费进行核酸检测,(包括第三方工作人员及实习生),每天早上八点前通过钉钉上报本院职工体温情况,特殊岗位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13、医院职工(包括第三方人员及实习生)、患者及陪护均要规范佩戴口罩,医院防控办工作人员随时对戴口罩情况进行检查。

  14、住院患者及陪护每天检测体温。

  15、后勤保障部每天2次对院区环境进行全方位消杀,院感监测消杀质量,不留死角。

  16、医院提供订餐送门服务,楼道内设有无人售货机日常生活用品保障服务。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篇8

  一、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工地门口保证全天有人值班,做好个人防护。外来人员做到“进门必拦、体温必测、信息必登、外人必劝”。

  三、加强卫生管理。公共区域每日消毒,特别是公共卫生间、活动中心等场所提高消毒频率。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其中废弃口罩要专门处理、垃圾收集站(点)、单位快递柜等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四、防疫物资: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储备充足,保证三个月用量。

  五、人员管理:

  1、佩戴口罩,每日测体温,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记录。

  2、如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3、外出人员返回后严格执行防疫规定:风险地区返回的一律到集中隔离点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六、在工作、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配备洗手液或肥皂等卫生用品。

  七、宿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宿舍、食堂、厂房、办公场所、厕所等场所加强卫生管理,保持清洁,按要求开窗通风和消毒,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八、避免集体同时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或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人员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篇9

  为切实预防项目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把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隔离室实施严格管理,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专职防疫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隔离室为临时隔离有发热症状的员工专用房间,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三、隔离室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得临时挪作他用。

  四、工作人员进出隔离室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穿便服出入隔离室。

  五、隔离室设施、设备与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日做好登记验收。

  六、隔离室每天必须按规定进行消毒,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必须按有害垃圾正确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七、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必须检查各项设施设备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关锁好。

  八、对隔离室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记载、留档备查。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篇10

  一、接诊发热病人

  1、发热门诊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市发热病人诊治流程要求,负责我院发热病人接诊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

  (1)接诊发热病人时首先免费发给患者口罩一个。(注:最好是12层以上的棉纱口罩),并指导使用。

  (2)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做相关检查,进行初步排查。

  (3)对可疑医学观察病人,可疑初诊疑似病人要及时报“非典”办,电话通知“非典”临时医院派专车接走。

  (4)“非典”临时医院对发热病人要常规进行血常规检验和胸部X 线检查,并结合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情况进一步排查,对于初诊疑似病例要收为留观病人。

  (5)诊断疑似病例要经过医院专家组会诊和县疾病控制中心排查。高度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需要经过市专家组会诊才能定为疑似病例。

  2、发热门诊接诊医师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凡发热病人要常规进行肺部X线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明确原因的发热可在门诊部检查。患者要戴口罩并由护士陪检。

  3、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必须掌握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临床特征,及时发现病人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做好鉴别诊断工作,既不能漏诊可疑“非典”的发热病人,也不能把能够做出明确诊断的其它发热病人推向“非典”医院。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4、禁止为从疫区返乡打工、上学人员做健康检查。按传染病防治法及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疫区返乡人员应隔离15-21天,由疾病控制中心进行医学观察,有发热症状者与当地疾控部门或联络员联系,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初步排查。

  目前,疫区返乡人员到医院做健康检查,若当时检查结果正常,回乡后与家人及周围人群不隔离,一旦有潜伏期的病人,极易造成“非典”的传播和蔓延。

  5、发热门诊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节假日不休息,不允许由普通诊室或急诊科代班。

  6、按医院“非典”办要求每天定时电话报告24小时发热病人接诊情况,发现可疑疫情要立即报告。

  7、对接诊的发热病人认真做好门诊登记和门诊病历书写工作。严格执行医院有关规章制度。

  二、消毒隔离

  1、发热门诊要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生活区,要求有明显标志,各区交界处(门口)要放置脚垫,门把手缠医用纱布。定时喷洒消毒液,使之保持湿润。

  2、对发热门诊医护人员也要采取隔离措施,下班后不得回家,要在生活区休息,在院内指定活动场所活动,与周围人群隔离。

  3、饮食由食堂派专人由清洁区送入;每天20元伙食标准。

  4、护士要做好整个发热门诊的消毒隔离工作。

  (1)向患者发口罩。

  (2)为病人测体温。体温计消毒要备二个有盖消毒容器,其中一个放刚用完的体温计,另一个放已达到消毒时间的体温计。体温计要全部浸入消毒液内,消毒液为1000mg/L的有效氯溶液,浸泡时间30分钟。

  (3)诊室、值班室、更衣室、休息室、走廊每天定时轮换通风三次,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次,每次通风1小时以上。

  (4)对污染区、半污染区每天进行空气消毒。可采取紫外线照射法,每次照射1小时,2—3次/天。也可用0.5%过氧乙酸喷雾,用量20-30毫升每立方米,密闭门窗30分钟,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5)对地面、墙壁每天用0.5%过氧乙酸喷洒消毒2次。

  (6)对诊桌、诊床、门、窗每天用0.5%过氧乙酸擦拭消毒2次。

  (7)门把手、水龙头上的纱布每天用0.5%过氧乙酸淋湿。

  (8)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工作,每天拖地2次。

  (9)对需要到医院门诊做相关检查的病人要做好导医和陪诊工作。

  5、医生的诊疗器具,如听诊器、叩诊锤等每次用后要用0.2%过氧乙酸棉签擦拭消毒。血压计袖带可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定期浸泡消毒清洗。压舌板采用一次性的,用后放在消毒液为1000mg/L的有效氯溶液中浸泡消毒后焚烧。

  6、每次接诊病人后要用0.5%的碘状消毒液消毒双手(手套)1——3分钟。必要时更换手套,防止交叉感染。

  三、个人防护

  1、进入诊室必须更衣,穿分体衣、连体衣、隔离衣,戴2-3层手套,12层以上的`棉纱口罩,活性炭口罩,戴工作帽,穿脚套和长筒靴,必要时戴防护镜。要严格按照穿隔离衣流程穿戴。不得穿隔离衣到室外或进入清洁区。

  2、离开诊室要脱掉隔离衣,要严格按照脱隔离衣流程脱隔离衣。用0.5%碘状溶液消毒双手1——3分钟,流水洗手液清洗3分钟。

  3、对一次性隔离衣、冒、口罩、脚套要放入黄色双层厚塑料袋内消毒后(注:塑料袋套在塑料桶内),扎紧口,外面喷0.5%过氧乙酸后,电话通知总务科派人收取焚烧处理。不得放在室外门口。

  4、对布类隔离衣帽要浸泡于装有含有效氯消毒液的塑料桶内消毒,消毒液为1000mg/L的有效氯溶液,浸泡30分钟,消毒后清洗、晾干,叠好打包后送大明“非典”医院高压灭菌(注:包装大小为30X30X25厘米以下)。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篇11

  (一)日常管理

  1、医学观察隔离点设置于东区01栋。此处独立于主校区,有相对独立卫生间,符合隔离管理基本条件。拟设隔离房54间,必要时可扩大隔离区。

  2、后勤管理处负责医学隔离点运行和管理,校医务室负责医学观察隔离点医学观察,配合协调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3、需隔离人员由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小组确定并通知入住隔离点。被通知隔离人员备好日常用品,由后勤管理处负责送至隔离点。

  4、隔离点工作人员一律戴口罩,必要时穿防护服。

  5、被隔离人员原则上单人单间。集中隔离点封闭管理,入住时由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6、被隔离人员要自觉遵守隔离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详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防疫期间留观人员注意事项》。

  7、被隔离人员每日早、晚2次自测量体温并记录,自觉发热时随时测量。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时,及时报告隔离点工作人员。

  8、为及时掌握被隔离人员的情况,校医务室医生每天两次进行医疗巡查(测体温、问诊等)。发现有体温异常人员要及时、准确填写《体温异常转诊登记表》。对如转诊应及时联系后勤部门进行安排。

  9、隔离期间由食堂进行统一送餐。管理人员通知食堂就餐人数,食堂派人在有效防护的情况下送至隔离点,管理人员分送至宿舍门口,留观人员戴上口罩自行取用。费用在隔离期结束后,由后勤管理处凭物业开具的结算票据到食堂统一结算。

  10、公共区域由消毒小组使用有效消毒液每天消毒2次,宿舍早晚各开窗通风各30分钟左右。

  11、日常垃圾放在指定的黄色垃圾袋内,由专人用消毒液喷洒浸润后封装,再装入另一黄色垃圾袋(双层垃圾袋),并统一由指定的机构按规定处理。

  12、对留观人员要给与关心,由留观人员所属部门负责留观人员的心理疏导,每日采取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给与支持,不能孤立遗忘。如有心理波动极大的应及时疏导,并通知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

  13、观察结束时间由校医务室医生研判。隔离结束人员,需经校医务室出具书面证明,无异常并签订承诺书后,方可解除隔离。详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含本人承诺书)》

  (二)物资及场地保障

  1、按照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宿规模,由后勤管理处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服、口罩、体温计、医用酒精棉、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必备品;对隔离点进行按需供给,并予以记录《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物资领用登记表》。

  2、按照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宿规模,由物业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洗手液、消毒剂、一次性手套等必要的保洁工具、消毒工具,并注意以下要点:

  (1)工作人员使用的保洁工具,应严格按照卫生间、盥洗室专用工具和其他部位使用的工具予以区分。

  (2)垃圾桶的摆放应数量充足、位置合理,废弃口罩垃圾桶根据政府的要求专门设置。

  3、隔离点基本生活用品如被子,床单等由被隔离人员自行准备。

  4、集中隔离点使用前由物业公司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详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医学定点消毒要求和方法》。

  (三)人员保障

  1、校防控领导小组、医务室、物业公司的联络协调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负责人:高继鸣。

  2、校医务室现有员工7人,可应证24小时至少有一名医护人员随叫随到。具体值班人数视隔离人员数量决定。负责人:姜丽、孙旭。

  3、物业公司提供宿管人员一名,保证24小时均有人工作,负责人员进出管理,被隔离人员的管理登记、进入人员的体温测量,每日数据报送后勤管理处备案。负责人:赵萍萍、谢春蓉。

  4、物业公司后勤保障人员一名负责送饭,保洁人员一名负责垃圾清理,消毒小组每日定时消杀。负责人:赵萍萍、王门田。

  5、后勤管理处派专人负责被隔离人员转移。负责人:丁秀山、李震。

  6、食堂专人送饭至宿舍门口,交予物业后勤保障人员。负责人:季万龙。

  7、被隔离人员心理疏导由所属单位负责。负责人:各院系辅导员等。

  8、物业公司每日均需对上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报送后勤处,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必须立即暂停工作,通知医务室预诊后转诊治疗或在家隔离观察,避免校内交叉感染风险。负责人:王门田。

  9、由医务室配合物业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防疫的基本知识、学校防控措施与要求、个人防护办法、防疫用具使用方法、消毒操作的要求等,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培训合格才能上岗。负责人:孙旭、陈嘉裔、姜丽、王门田。

  10、切实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值班值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点防疫检查。

  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制度 篇12

  一、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学校成立校领导(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二、实施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二)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班主任、校领导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学校各应急小组(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及时跟上级部门联系,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立即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必要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校领导、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做好校园其他区域,含校区内家属区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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