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03 08:35:38 制度 我要投稿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日常维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通用9篇)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篇1

  一、报修制度

  1、学校所有公物(包括办公设施设备、功能场馆等),如需维修的,有关处室、年级负责人应及时填写“报修反馈单”,将“报修反馈单”交到总务主任室。

  2、如须紧急维修的,应在第一时间告知总务处负责人,以便及时抢修。

  3、凡个人损坏公物(如门窗、玻璃、灯具、桌椅等)报修流程:处室填写《枣庄八中公物报修反馈单》→总务主任审批→到出纳室交钱→将收据交总务主任→总务主任安排维修。

  二、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一)小型基建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下)

  1、总务主任将“报修反馈单”交有关维修人员,维修人员按反馈单上列出的质量、时限、价格等相关要求,努力完成“报修反馈单”,原则上保证做到即时、高质、快捷。

  2、对“报修反馈单”中无能力完成维修任务的或其它特殊原因的,必须及时向总务主任提出维修建议,杜绝不维修又不汇报的不负责任行为,对此,总务处将严肃追责

  3、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或空闲时间,须加强巡视,发现属维修范围内的、又未有“报修反馈单”的维修事项(特别是公共区域),同样要及时维修。

  4、维修人员若接到部门、办公室紧急维修的电话,及时向总务主任汇报,立即按要求维修,急事急办。

  5、维修人员应备好日常维修所用物品(如日光灯、继电器、开关、水龙头、门扣、门闩、玻璃等),以提高维修时效。

  6、维修人员维修完成后,应将维修结果及时反馈给总务主任,以便安排总务人员实地查验施工情况。

  (二)大型基建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上)

  1、凡大型基建维修项目,须由总务处提交党、政办公会研究,经校长签批后再由总务处全权负责工程实施。

  2、具体实施流程:

  (1)招标。凡校长签批的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均须进行公开招标(视具体情况,校内或政府招标)。总务处负责招标所有事宜,总务主任、副主任及相关专业人员全程参与,邀请分管副校长、常务副校长、校长亲临招标现场监督指导。通过招标,确定施工方,签订合同。另外,将有关招标材料归一建档留存备查。

  (2)施工监理。总务处负责跟踪监理、指导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改建、新建等重大基建与维修项目,应通过上述招标方式,确定社会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工程实施。

  三、物品报废制度

  1、根据勤俭办学原则,教学仪器一定要做到爱惜使用,物尽其用。

  2、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

  3、学校所有报废的物品均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登记,及时销帐,集中入库等待处理。

  4、报废单须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5、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请购基金帐。

  6、处理流程:仓库保管员将废旧物品(达到报废标准,且枉占存储空间、白费管理资源)列出清单→总务主任审批→分管副校长审批→常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

  四、出借赔偿制度

  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处室负责人报经常务副校长同意方可出借。

  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

  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门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归还物品须由处室负责人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6、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学校出纳室缴纳赔偿金。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篇2

  为确保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预防全校师生员工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日常维修制度如下:

  一、每天7:30之前,收取维修申请单;登陆校园网信息平台摘录“总务报修”中的相关信息,并全天候关注报修信息。

  二、对电话报修、或口头报修应及时记载,并予以处理。

  三、及时对维修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有必要分管主任应到现场勘察,以勤俭节约原则确定解决办法;若属人为损坏,要追查责任人,并落实赔偿制度,同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维修人员。

  四、维修过程应精心组织,在服从教学需要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的干扰,同时必须见缝插针,及时维修,尽可能减小对师生员工工作、学习与生活的影响。原则上必须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周”。

  五、维修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详细填写“日派工作单”中的“施工任务”、“维修说明”、“领取材料”、“价格”、“信息反馈”等信息。当天不能解决的,应向分管主任说明原因。

  六、维修人员维修工具、材料等须严格履行学校领物登记制度。维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细算,节约使用,尽量修旧利废、做到“实用实领”(即需用多少领多少)。

  七、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须认真清理现场。

  八、维修人员巡查时,如发现设施设备存在坏损、故障,须及时维修;确实不能维修的,应及时上报分管主任。

  九、水电工、水电临时工每周对电房、泵房、电柜、电表、水表、电梯、路灯、办公楼、教学楼等水、电实施设备的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寒、暑假每周不少于1次。安全干事每周对安全重点部位、体育器械的检查不得少于三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检查时,均应做好记载,并及时向总务处反馈检查结果,再由总务处落实专人维护与维修,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十、遇水、电故障等特殊情况,维修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如确实不能解决的,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协助总务处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在实施中要做好监督检查,保证质量、降低造价。

  十一、维修人员工作应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

  十二、每天下班前,须登陆校园网信息平台,对“总务报修”中的信息进行反馈,当天无法解决的,应向广大教职工做好解释工作。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维修工作,确保维修工作有效开展,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维修工作的管理

  1.学生宿舍的维修管理工作由公寓中心各楼楼长具体负责;

  2.各楼楼长根据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对有关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建立主动性查报以及学生、其他工作人员查报相结合的制度;

  3.室内照明灯具、电路、门窗、玻璃、家具、床等设施损坏后,由舍长到值班室报修,楼长接到报修后应核实情况及时填写报修单进行维修;

  4.公共场所的水电暖、门窗、消防器材、安全防护等设施,由楼长和保洁员每天负责检查,发现损坏后及时报修;

  5.维修材料购进要有严格报批手续,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情况,要分别追究采购、验收、保管等各个环节当事人的责任;

  6.维修材料的领用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在填写由维修班长、领用人和中心主任三者签字的出库单后,方可领用。

  (二)维修工作的要求

  1.严格维修材料管理制度,维修材料从采购、出库到使用,都要本着科学、节约的原则,要合理使用,努力降低消耗,减少浪费。

  2.严格维修登记制度,学生报修要认真登记,各楼楼长根据维修登记报告分管区域维修人员,每一项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要填写设施维修回访单让学生签字,并在维修登记本上详细地作好登记,以备核查。

  3.严格维修用工制度,要按照“区域包干,责任到人”的基本要求,努力减少窝工现象,提高用工效率。

  4.严格维修监督制度,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与沟通,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和学生“自管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维修工作的时效和质量。

  5.对当天维修工作,本楼应有专门人员对报修单位进行回访,并认真填写回访材料。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加强全厂设备的维修工作,确保设备及时修复,减少停机时间,确保全年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标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厂区所有设备的维修。

  三.职责

  1、本制度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写或修改,由分管经理审批

  2、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协同岗位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执行

  3、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四.内容及要求

  1、依据设备故障、事故等发生的不同情况,将设备维修分为三大类:定期维修、紧急维修和设备更新及系统改造。

  2、定期维修

  (1)坚持预防为主的设备维修原则,进行定期维修,并制订相应的大修、中修和小修计划。

  (2)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维修计划,以便尽可能延长设备正常使用寿命,并减少紧急维修的机会。

  (3)设备管理部负责建立设备维修档案,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必须完整、真实,以便分析故障原因,确定责任。

  (4)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后,由生产部和设备部共同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共同填写设备维修验收单,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投入生产。

  (5)进行正常系统定期维修时,如对生产使用造成影响,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生产部,以便做好充分准备。

  3、紧急维修

  (1)必须进行紧急维修时,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安排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如因紧急维修,对生产使用造成影响时,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部,同时,需考虑尽量减少影响范围。

  (3)如发生故障的设备在保修期内,应做出适当的应急处理,以尽量减少对生产的影响,并立即通知有关供应商的保修负责人。

  (4)紧急维修结束后,须由设备管理部填写维修记录及更换零配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障原因、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之名称、规格及数量、品牌等、处理结果、事故发生时间、恢复正常时间等向分管经理报告。

  4、设备更新及系统改造

  (1)出于技术更新、提高效率、安全运行、减少污染及降低能耗等方面考虑,设备管理部有责任提高对现有设备做出更新或改造的建议。

  (2)设备更新及改造建议,必须向分管经理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

  (3)由于此类工作通常没有迫切性,故须尽量安排在最有利及对生产影响最小的时间进行。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篇5

  为保证维修工程顺利进行,为做到维修工程无投诉,制定以下制度以保证在维修过程中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1、维修队员必须着装工装,戴工帽和佩戴上岗证,携带印有公司标志和公司维护服务队字样的工具包。

  2、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工程原则由原施工队伍负责,如果原施工队伍发生变化则安排其它队伍施工,费用由原施工队质保金支付。

  3、维修时施工队伍凡事严格按照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施工工艺规范》做好维修工作。

  4、维修队在现场必须有绝对良好的思想素质,进门戴好鞋套,不要业主的一针一线,没经业主同意擅自动用业主的家具、用具,一经发现处以100元/次的罚款,累计三次取消其维修资格。

  5、在维修工作开始前,必须把室内相关家具、物品用防潮棉包好,用防潮棉铺垫好,以免影响室内卫生及损坏物品。

  6、维修工程完成后,打扫好室内卫生,卫生没有打扫完维修队不允许退场,也不予安排其它维修工程。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篇6

  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和竣工出厂合格证。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1、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2、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3、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4、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5、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6、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7、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8、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9、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篇7

  为了给学生创造舒适、安全、整洁的优良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职责和范围

  1、学生宿舍维修由学管中心负责。

  2、主要负责学生楼内水、电网络和设施家具的维修和保养。

  二、维修管理

  1、学生宿舍值班室和维修管理办公室,设有维修登记本,学管中心办公室楼外墙上设有维修登记黑板,如需维修可及时登记报修。

  2、学生宿舍电线网络和设施家具损坏时,学生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维修人员进行鉴定,属人为损坏按赔偿标准交费后维修,属自然损耗免费进行维修。

  3、公共区域设施家具由楼长负责检查报修,维修后楼长进行检查验收。

  4、学生毕业时,宿舍的电路、设施和家具由楼长负责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在离校手续上盖章或签字。最后一名离开宿舍学生需要负责本舍设施和家具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维修人员未来维修之前,严禁任何人私自进行维修,乱拉乱拉电线、更换电器设施,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学管中心每学期应将维修计划和维修改造工程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及时落实计划和经费。

  7、维修要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天',维修完后应在维修登记本上签字,因特殊原因不能维修时必须在登记本上说明原因。节假日、下班后维修组都应留有维修人员。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报随修,方便学生。

  8、维修人员每天上班后,应主动到各自负责的工作岗位检查巡视,随时维修出现问题。

  三、检查与考核

  1、学管中心设立有检查考核小组,负责对维修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2、学管中心每月对维修组工作汇总检查考核一次,维修管理员每天应到学生楼检查、监督、指导维修工作,每周检查考核一次。

  3、维修工程由学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公司内部运输车辆管理,节省时间和费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和项目进度,特制订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运输车辆均适用此规定。

  二、维修原则

  1、凡公司所辖运输车辆能在车队维修的,一律在车队维修。

  2、车队因技术、装备所限,不能完成维修任务的(如修轮胎、电、气、路、修理大梁等),可由各厂自行找外协维修。

  3、各单位每年可确定两家外协单位做为运输车辆维修点。一旦确定需报公司备案。

  4、运输车辆在内部维修所需零配件,由车辆所属单位负责领取,车队维修师傅帮助提供型号、规格等咨询服务。

  5、运输车辆产生的维修费用,计入车辆所属单位成本费用。

  三、维修管理

  1、车队维修处应建立各单位单车维修台帐。

  2、各单位运输车辆在公司厂区内出现故障,一般将车辆拖至车队维修。特殊情况下,修车师傅可到车辆故障现场维修。在厂区外出现故障,可直接到外协维修点维修。出现爆胎直接找外协维修。

  3、车队无法实施的维修项目,由车辆所属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车队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到外协维修。情况紧急的,须电话告知,三天内补办签字手续。否则,各单位不能入帐。

  4、维修人员应执行24小时值班,保证不因维修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5、故障车(非所辖车辆,下同)驾驶员负责本车零配件的领取,车队负责维修或更换。时间紧急时,车队有零配件可暂时借用,并履行签字等借用手续,两天内由故障车驾驶员负责领取归还。

  6、故障车修好后,驾驶员要在修理清单上签字确认。修理清单一式三份,第一联由车辆所属单位核算单位存,第二联维修方存,第三联由车辆驾驶员保存。

  7、各厂应根据本单位车辆及零配件易损易坏情况,适时上报零配件采购计划。

  8、车队维修班应保证维修质量,坚决避免刚经过维修的部位或零配件前修后坏。否则与维修员绩效挂钩。

  9、各单位更换的废旧零配件应按《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处理。

  四、要求及考核

  1、各有车单位应提高车辆驾驶人员对车辆定时保修意识,切实在规定时间,对重要部位进行保养。若因保养不到位,如缺油、无润滑等,造成车辆损坏、故障,车队应在维修清单原因栏目说明。不据实填写,每处处罚车辆驾驶员100元,扣所在单位月度绩效0.5分/次。各厂未对有效保养的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每次处罚各单位核算办负责人200元,扣所在单位月度绩效1分/次。车队未在维修清单原因栏目说明,每次处罚车队负责人100元。

  2、车队能够维修的车辆而车辆所属单位弄虚作假,外出维修的,一经发现,每次处罚车辆驾驶员200元,连带所在单位月度绩效1分/次(驾驶员操作不当原因除外)。

  3、车队能够维修的故障车,而以各种理由拒绝维修,或迟缓维修影响生产的,每次处罚车队负责人100元,连带单位月度绩效0.5分/次。

  4、维修质量不高,支差应付,前修后坏,每次处罚车队100元,连带单位月度绩效0.5分/次。

  5、每季度对外协维修价格进行市场核查并向各厂核算办递交询价报告,确保不高于市场维修价。各厂核算办应依据市场调查报告价或低于报告价计算。

  6、违反本规定相关要求,每次处罚责任人50-200元,连带单位月度绩效考核0.5-2分。

  7、车辆所属单位因各种理由不提供零配件,车队有权拒修(夜间等特殊情况除外),驾驶员或车辆所属单位借用零配件不还,车队向综合管理处投诉,查证属实,每次处罚车辆所属单位月度绩效0.5分,单位负责人100元,车辆驾驶200元,并限期归还。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日常维修管理制度 篇9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管理、监督,运输服务中心成立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运输服务中心员工产生,工作小组对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实施全面管理、监督。

  2、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具备专业资质、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修理厂。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3、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清洁,勤紧定,勤润滑。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并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4、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根据申报项目检验车辆,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维修单,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5、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维修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须带回方可报销。

  7、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等应由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统一采购,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8、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驾驶员签字认可的修理结算单由维修保养工作小组确认后统一与修理厂结算。

  9、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10、本规定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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