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时间:2024-04-09 13:41:03 偲颖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精选19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精选19篇)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2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违纪处理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三、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印章是xx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维护公司印章的严肃性、权威性,明确印章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确保印章使用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管理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合同审查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等。

  第三条各类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印章管理的归口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第三章刻印与启用

  第五条刻制印章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司基本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及更换,应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综合办公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机要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公司相关证照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备案、审核、办理刻印证明,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单位统一刻制。

  第六条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及驻站、分公司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经理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刻制。

  第七条公司印章刻制后,综合办公室下发文件予以正式启用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保管与使用

  第八条公司公章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的合同、重要文件、一般性文件等需要盖章,经办人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并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综合办公室负责《印章使用登记薄》的保管、留存。

  第九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分别由财务资产部、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财务资产部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综合办公室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职称聘任、劳动合同签署、工资发放等业务,经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

  第十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资产部负责人(或专人)保管。主要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或专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与他人(企业或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商务等业务方面的经济合同审批、签署。合同专用章使用时,必须审核相关审批手续的完备性。

  第十二条各部门专用章的使用。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需由部门负责人(或专人)进行保管并参照公司印章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印章的使用。

  第五章废止与更换

  第十三条废止印章,根据相关文件直接办理废止手续。

  第十四条更换印章应由印章使用部门向综合办公室提出更换申请,并呈主管领导、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销毁,并做好登记。

  第十五条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并呈公司经理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经核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同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六章保管人权利和责任

  第十六条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取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具体划分如下:

  (一)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对印章的使用负全部责任。

  (二)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权力。经办审核中经理、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经手人则负相应责任。对于未经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保管人、经手人负主要责任。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的保管人,既是保管人又是使用人,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资产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取汇款凭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四)各类印章因工作需要独立带离公司使用的,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带离。

  (五)如遇个人需开具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若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

  (六)盖印要标准规范,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印章文字不能盖歪或颠倒。加盖印章位置应上距正文l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七)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八)印章管理部门要妥善保管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存放,防止被盗。

  (九)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化,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负责印章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公司印章分为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名章、戳记五大类。

  (一)正式印章是代表公司领导机构一定职责、权力的印信凭证,如:董事会章、公司公章等。

  (二)专用印章代表某项专门业务内容和权力,适用于印章上标明的使用范围,超过其限定范围就失去法律效力,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审计专用章等。

  (三)钢印是用金属材料制作的上下凹凸相对,可以直接在文件材料上压出印迹的印章,多用于加盖各种证件。

  (四)名章是刻有某人姓名的图章,加盖个人名章可作为个人对某事负责的凭信。

  (五)戳记是刻有一定字样的,带有标识性质的印章。如财务单据上的“现金收讫”,公文处理中所用的收文专用章等。

  第三章印章的效用

  第五条印章的效用有以下三点:

  (一)权威性。代表一个公司、部门或个人的权利。

  (二)凭信作用。代表本公司、本部门或本人对事务起证明作用。凡是以公司、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加盖本公司、本部门印章才能生效。

  (三)标志作用。代表一个公司或一个部门的合法标志。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或在工商登记机关完成名称变更后,即可刻制董事会章、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刻制其他印章应填写《刻制印章审批单》,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印章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单位刻制,严禁个人或部门私自刻制。

  第五章印章的启用

  第八条公司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印章备案手续,载明印章名称、印模和保管人员姓名等事项,然后颁发正式文件,公布印章正式生效启用时间。启用印章的通知应附印模,新印章印在“□”内,用蓝色印油,以表示第一次使用。印章保管人变更,应在备案表上登记备案。

  第九条启用印章的通知应抄报上级公司,通知发放范围应视该印章使用范围而定。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印章的保管指印章的妥善保存。

  董事会章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未设董事会办公室的.,由董事会指定部门或专人代为保管。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钢印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

  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由资产财务部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分别安排两人保管。

  第十一条印章应随用随锁,假日加封。不能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或敞开保管柜。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员应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严防印章滥用或盗用,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

  第十三条保管人员要注意保养印章,进行必要的维护,以确保印迹清晰。

  第七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四条印章的保管人员在使用印章时,要注意:

  (一)审核。

  用印前,由经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印章保管人员要检查是否有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领导批准用印的签字,审阅、了解用印的内容,不能盲目盖章,同时检查留存材料是否齐全。

  (二)登记。

  每次用印进行登记,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三)盖印。

  1、盖印时要精神集中,用力要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

  2、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必须加盖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3、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在落款处加盖的印章,应加盖在成文日期上,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处。若在成文日期上方有发文单位落款,印章应压在发文机关或成文日期上面。若没有成文单位落款,只要印章下压年、月、日即可。

  4、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应在公函的骑缝线上盖章。

  5、对外签定的合同、协议或提供的重要文字材料,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边章(即将多页材料沿边取齐后均匀错开,从首页到末页,骑各页之边,加盖一完整公章),以证明材料各页是同时形成的,防止删改换页。

  6、密级文件要用公文封套封好,并在公文封套封口处加盖弥封章(公章或部门印章)。

  (四)整理留存材料。

  把用印留存的材料进行整理,归卷存档。

  第十五条使用印章应在保管部门内,由保管人员用印,原则上不能脱离印章保管人员的监督、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带出公司的,应由印章保管部门指定人员随行,并根据印章种类,填写《印章外带审批单》,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印章交接要有文字记录,交接时应由本人亲自交接,不能交由其他人员代转。

  第十六条原则上不应在空白的介绍信或公文纸上盖章,特殊情况应有公司总经理特批,并在空白的介绍信或公文纸上注明“仅限xx用”的字样。

  第十七条代章。有些公司或部门刚刚成立,或者因为改变名称,或者因为改变隶属关系,印章没有刻制出来,而有些工作又急需使用印章,可以采取代章的方法,即用其他印章代替应使用的印章。代章要在落款的后面注明“代”字。另外,代章必须是同级或上级代下级,下级或没有任何关系的单位不能代章,代章的使用手续和正式印章相同。

  第八章印章的停用

  第十八条因公司名称改变,机构撤消、印章式样改变或其他原因时,原印章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印章停止使用后,应发文给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说明停用的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时间。

  第二十条印章停用或作废,要发印章停用或作废的通知,印章印在“x”,用红色印油。

  第九章印章的存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旧印章停用后,应将清查结果报告公司总经理,请总经理审定旧印章的处理方法。

  第二十二条重要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印章要妥

  善保存;临时性单位、没有保存价值或保存价值不大的印章,应报请公司总经理后集中销毁;属于领导个人的名章应退还给本人;一般戳记经批准可销毁。

  第二十三条销毁废旧印章,必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销毁时应有印章保管人员监销。

  第十章有关业务要求

  第二十四条使用公司证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时,必须写明用途,且印章须骑压公司名称。

  第二十五条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文件,只要注明用途(政府部门等有特别要求的除外),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即可用印。

  第二十六条涉及合同类用印,须仔细核对合同文本五大关键要素:

  1、甲乙双方名称是否与审批表内填写内容完全一致;

  2、合同文本金额是否与审批表内合同金额完全一致;

  3、该合同审批是否符合最新管理权限要求;

  4、合同审核流程是否完备,公司总经理是否都已经签署明确的“同意”意见;

  5、合同文本落款处必须由立项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司总经理签名,并核对签订日期是否填写。

  第十一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对于印章管理人员。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是印章管理非常重要的部分,无论是在印章室内使用还是携印章外出工作,如果是因人为保管不当、责任意识不强导致遗失印章,每次扣罚印章管理员或携章外出的临时印章保管员当月工资200-500元;

  二、用印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类管理文件的规定,未执行审批流程或者流程未执行完毕便用印,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三、坚持原则是印章管理工作的关键,任何因迫于压力、原则性不强导致的错误用印,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四、明知相关手续不齐全却仍然违规用印,造成工作失误,每次扣罚当月工资1000元,情节严重的一律予以辞退;

  五、公司下发的最新文件是印章管理的工作准绳,没有及时、认真和深入学习,不了解审批权限又没有积极求证便胡乱用印,导致出现工作失误,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六、印章管理员在核准用印时,没有仔细核对用印文书名称、涉及金额与审批表是否完全一致,盲目用印导致用印失误,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

  七、印章管理工作的各类原始审批记录均须存档保管,擅自涂改、篡改、损坏、撕毁印章工作各类用表,每次扣罚当月工资3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降薪处理;

  八、使用印章须谨慎严格规范,因粗心大意导致印章错盖,每次扣罚当月工资200元。

  第二十八条对于公司其他员工。

  凡本公司员工,均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各项规定,如有违规,按公司规定进行失职问责:

  一、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谋取私利而欺骗性用印,例如隐瞒真实用印意图,故意漏登、错登用印事项等,性质最为恶劣,按公司失职问责处理并进行行政处分。

  二、以文件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核心,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文件要求。对于相关事项如果文件已有明确规定,但经办人遇到问题不积极沟通协调、不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却因怕麻烦而试图简化审批手续,以投机取巧、强词夺理等方式强行要求印章管理员用印,一经查实,扣罚当事人当月工资500-1000元。

  三、部门印章使用必须登记填表作为原始凭据,如经检查发现使用印章没有履行登记审批手续或者不按要求登记的,每次扣罚各部门兼职印章管理员当月工资200元,扣罚该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300元。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5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启用、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予以登记和审批;(说明:未办理此项手续可在办法颁布之日补办)。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业务章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章由综合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下述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3.1公章、业务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盖章,并存档保管;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单证、纸张上加盖印章。确因业务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盖章;

  5、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3.2合同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或补签;

  3、综合部盖章,并将合同正本存档保管,合同复印件由综合部当天交给财务部存档。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6

  一、为保证印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使用:

  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按业务分类不同,经归口管理部门主管(或指定人员)、分管经理或副总以上人员审批办理。

  (1)公文用印: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董事长)签发—交印章管理员用印。

  (2)以公司名义签订、签署的给类经济、法律文书(包括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委托书、有关往来函等)及在经济上、公司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往来公函。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申请、公函等),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交印章管理员用印。

  (3)各部门日常办公事务用印:各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提出申请用印,批准人对用印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4)各部门印章在其合理的范围内使用,不能超范围使用,各部门负责人对印章的使用负责。财务章须经财务部主管审核后用印;所有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须经市场部经理或分管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后加盖合同章,特殊情况下需要公章代替的,须经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5)公司公章原则上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用印审批表》,经分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6)公司资质文件用印、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为避免复印的文件被再次篡改,在文件上加注“复印无效”字样。

  (7)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局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市场部负责保管;财务印章及法人名章由公司财务科负责保管;各部门章由部门主管负责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工作。

  (2)各部门制定一名印章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好,妥善保管。

  (3)印章管理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交接人员签字确认。

  (4)公司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办公室负责到公安局办理章刻事宜。新印章启用应事先须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

  (5)印章管理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无论结果如何,严肃处理。

  四、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五、公司所用印的文件、资料、附件资料及用印审批表等,年终由办公室整理后存档备案。

  六、印章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

  七、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八、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制定并解释。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7

  因大公司的岗位内控管理较严格,现以小公司为例,来分析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怎样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设想一下,如若是小公司,那么按照以上规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均在财务部,如果任意大股东要求财务部员工加盖,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抑或是财务部员工内部勾结又会有什么后果。因此,小公司应该灵活处理,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需要注意的`如下:

  1.票据的开具

  开具票据需要财务章、法人章以及票据。因此,财务章应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票据第三人管理。

  2.合同效力

  合同力需要合同章与法人章。因此合同章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

  3.公章的效力

  是否应该与法人章持有人分开管理?在公章代替合同章时,应该分开管理,合同法规定,公章与合同章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个公司即有合同章又有公章时,盖具了公章的合同是否生效?为防范法人滥用权利,应该分开管理,并且在合同条款中严格规定合同的效力在加盖了合同章或公章及法人章后生效,这样即有法人及合同章或公章持有者双重确认后加盖。因此,公章除外部事务处理外也具有合同效力行为,因此,应视同合同专用章管理。

  4.失职责任

  公司重要的事务无非是人,财,物。在印章的使用时,应慎重考虑是否加盖印章,是否导致公司的人财物流失。其中更重要的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流程,例如合同的审批流程,票据的使用流程等,严格公司的管理流程,加盖印鉴的流程,减少公司的权益损失。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8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分类

  本公司印章分为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质检专用章、公司部门章七类。

  二、印章的管理

  1、公司印章严格执行“专人管理、审批用章”的原则,本公司印章的保管人为:公司公章为行政部负责人、公司合同专用章为销售部负责人或采购部门负责人、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为财务部负责人,质检专用章为质监部门负责人,公司部门章为各部门负责人。

  2、印章保管人负责印章启用、使用、保管、回收和监督。印章保管人要注意印章的保养,及时清洗,确保印迹清晰。

  3、公司公章和对外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必须预先填写用印申请表,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4、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质检专用章以及公司部门章和非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在使用时必须做好相应的登记备案工作。

  5、印章保管人应将印章材料的复印件及用印申请表存档备查。

  6、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印章。若确因工作需要,须将印章外带,需提交《印章外带申请表》(附件一),经总经理批准,并由两名经办人带出使用。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领取印章,并签订《印章外带承诺书》(附件二)。在印章外带期间,该印章只能用于申请单上写明的使用范围,经办负责人必须对印章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好印章。使用完毕后,印章应及时归还给保管人,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签订《印章移交登记表》。(附件三)

  7、加盖印章应端正、清晰,位置在年月日处,即“骑年盖月”,若有需要应加盖“骑缝章”。

  8、禁止在空白的便条或白纸上加盖各类公司印章。

  9、各类印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10、保管人员不在岗,则由总经理指定他人代管,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如保管公司印章的员工工作变更,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11、公司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管,不定期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之处,责令整改并向总经理提交监管报告。

  三、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作为行政用章使用,范围限于内部公文、较大合作项目、与业务相关行政部门以及银行等业务上使用;

  2、合同专用章(1)为签订采购合同使用;

  3、合同专用章(2)为签订销售合同使用;

  4、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只限于财务凭证上使用;

  5、质检专用章限于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书上使用;

  6、部门章只限于本公司内部使用,对外不得使用。

  四、各类印章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

  (1)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四),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1)合同专用章(1)由经办人填写《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表》(附件五)及合同交由供应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由法务部加盖法务部门章后,

  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2)仅限于销售合同使用,由经办人在合同背面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后,方可加盖印章。

  (3)采购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销售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在分别履行完本条第(1)、(2)款规定后,须再报总经理,经其同意后方能加盖相应的合同专用章。

  (4)若销售产品只有订单而无合同作支撑,则订单由经办人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5)销售合同中若需执行特殊价格的印章履行程序同本条第(4)款。

  (6)各单位每月向管理部报送一次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并将已签合同分类归档。

  3、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

  (1)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交与非财务人员保管和使用。

  (2)除正常财务,需使用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六)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1)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并建立用章登记档案。

  (2)各部门印章只用于公司内部,不得用于对外业务。

  五、印章销毁

  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需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管理部,并定期销毁。

  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管理部登记备案。由管理部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六、责任承担

  1、印章管理人的责任承担见《印章保管协议》

  2、由于审批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决定,或由印章保管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履行盖章手续,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公司并追究其责任。若上述人员的过错行为触犯《刑法》,公司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责任免除:经批准带出用印被盗抢的,须凭事发地派出所证明,可不予追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丢失,可不予追究。

  七、印章刻制、启用、销毁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统一刻制、启用、销毁。

  八、本规定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实施。

  九、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三条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方案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提出。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职章、部门章、职衔签字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项业务印章。

  (1)印章: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等。

  (2)职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监理部用章等。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法人章。

  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

  (2)凡属公司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公司内部印章。人事任免、劳动合同、上岗证、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证书等;

  (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4)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公司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接管等所签订的业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6)需要代表本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六条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董事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用章都须先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经归口职能部门主管审核,根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重要文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4)公司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公章使用的申请签盖工作,各部门公章使用指定人要上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监理项目填盖公章一律由品质技术部负责申请使用。

  第九条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存档。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第十二条公司各类印章实行专人保管

  (1)公司的印章、专用公章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或请假时,须由人力资源行政部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第十三条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四条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第十五条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十七条公章停用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0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身份和权力的证明。盖有公司印章的文件,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文件,同时意味着公司对文件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有效、正确地使用,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印章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是指公司公章、发票章、财务章、法人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使用,不得违反本制度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内签发的文件。

  2、公司对外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及股东出资证明。

  6、员工岗位变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

  7、员工的劳动合同、任免聘用。

  8、对外经济合同、合作协议、承诺书、担保函等。

  (二)公司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个人名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资料、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公司出具的发票、收据等票据业务。

  三、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公章和法人个人名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专用、发票专用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按照印章使用规则,监督所保管印章的使用。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管理。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2、为保证资金账目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人员应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各出一人。

  (二)印章的使用

  1、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用章。

  2、公章的使用由印章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表格,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派专人陪同方可带出。印章外借期间,借用人与陪同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共同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单、介绍信、委托书、担保函等,经专门合同文书审批流程,通过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文书,应注意用印单位名称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盖章印记图形清晰。)

  7、公司员工私人办理各种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由总经理审批,符合要求后在行政部办理并执行申请审批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文书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明材料,按申请审批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各种事项必须有记录,记录事项包括印章名称、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无误,应当专项上锁存放,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岗位变更,应及时向总经理上交印章,或者按总经理指定的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印章完好,盖出印记清晰。

  6、印章保管有遗失、盗用、偷换的,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部和总经理报告,并登记备案配合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五、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六、印章违规使用的处理办法

  1、公司员工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依照员工手册及公司管理制度,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2、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公司损失的,依照员工手册及公司管理制度,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七、附则

  1、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经过公司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向全体员工公示之后开始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附《印章用印登记表》。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1

  一、目的:

  印章与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维护印章与证照的严肃性,加强印章制发、使用、废止及证照管理,提高各相关使用环节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的印章和证照

  三、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

  四、职责范围: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五、内容:

  (一)印章、证照分类:公司印章包括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等。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IC卡)、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印章的刻制与注销: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规定配置或更换印章的部门,由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经理确认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刻制或更换。印章刻制或新证照办理或更换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或证照办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申请新办的印章或证照须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并做好印模采样或证照扫描、复印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存档后,原件由使用部门签收方可进行办理。印章刻好后由综合管理部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四)印章、证照的管理:

  1、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登记、留样与存档,印章应注明启用时间、废止时间、废止原因等,证照应注明年检年审时间,均应明确相关保管人、经办人。

  2、由于印章磨损而需要更换印章或证照年检到期,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留样或办理年检年审手续。综合管理部应对公司各类印章和证照保管明细进行汇总并定期更新,明细表包括印章证照名称、主管部门、专管人、办理日期、年检年审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证照均由专人管理,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损坏和作废,必须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及使用。

  5、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支付U盘、法人印章、支票购买凭证由财务室出纳员负责管理及使用。

  6、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室会计负责管理及使用。

  7、综合管理部专人保管《印章规范使用表》,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统一收归公司财务专管。

  8、印章或证照丢失、损毁、被盗,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书面报告,并与综合管理部商量补救措施。

  9、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办理证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10、印章因不慎遗失或损坏,可以按下述程序补刻:公司印章遗失应于发现当日登报挂失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然后凭挂失公告及工商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指定点刻制;若各部门使用的印章遗失或要求更换新的应向综合管理部出具书面申请。

  (五)印章、证照的.使用: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手续均要填写《用印申请表》。按《用印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将不予审批。

  (六)介绍信管理:

  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法人授权书、法人证明书等)、信笺介绍、证明信。

  2、介绍信一般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保存。

  3、开具介绍信要按照印章使用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经理签字后综合管理部审核;重要事宜需由各级主管签署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使用存根介绍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如使用已由法人代表签字的空白授权书,须报总经理或法人代表本人同意。

  4、因情况变化,介绍信领用人没有使用介绍信,应及时退还。

  5、如若发现介绍信丢失,领用人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反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由申请人写明原因(用途),并在审批表上注明为何需盖空白资料,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公司综合管理部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2

  一、印章的使用管理

  (一)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应指定专人负责。

  (二)管印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得徇私舞弊,擅自使用印章。

  (三)印章要专柜保存,使用一把钥匙,严格管理。使用印章,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盖印前要审核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等手续完备后方可盖印。盖印中要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规定,盖印要工整,字迹要清晰,将印章下边压在公文落款日期的正中间。

  二、审批和使用范围

  (一)省政府印章的使用须经省长、副省长或秘书长签字批准,经办人员要登记、签名并注明印数量、理由等。使用范围:

  1.以省政府名义发的各类公文(包括文件、函、命令、公告、通告、传真电报等);

  2.省政府与省委、与省军区、与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其他省、市、区人民政府联合发的`各类公文;

  3.以省政府名义颁发的奖状,发出的贺信、贺电及介绍信等;

  4.以省政府名义颁发的证件、证书等;

  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盖印时,须请示秘书长以上领导批准。

  (二)省政府办公厅印章的使用须经厅主任或副秘书长签字批准。使用范围可按第二条第一款各条规定办理。介绍信盖印须经主管副秘书长批准,并详细登记盖印张数。

  以省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在邮电局发明码电报,加盖机要处印章。

  (三)各处室、科印章使用时,须经处室、科领导批准。

  三、存档

  凡加盖省政府办公厅印章的所有公文、介绍信、证件、证书、奖状以及其他文字材料,应分别留存底稿、影印件、存根、样本等,交档案科归档。

  四、印章的刻制、颁发和更新

  (一)刻制地区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省政府办公厅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印章,必须以省政府或办公厅正式文件为依据,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专门刻制单位制作。颁发以上印章时,按办公厅财务规定收取工本费,由财务科向领印单位开据办公厅财务收据。

  (二)所发印章因年久损伤或经国务院批准更改行政区域名称后,需要更换印章的,用印单位要向办公厅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承办人员负责及时刻制,领取新印章时要将旧印章交回。

  (三)办公厅各处室、科印章的刻制应依据正式文件或领导批示,由专人刻制,制成后交给管印人员注册登记,然后通知处室、科有关人员签领。

  (四)经省政府决定撤并的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其印章由管印人员负责及时收回并登记销号,严格管理,定期负责监销。

  (五)国务院各部门驻省单位或其他机构需刻制印章的,要经秘书长以上领导签字批准,并将领导指示件贴在介绍信存根处。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3

  印章是机构合法存在的标志,是机构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刻制须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审批同意,由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院办公室负责全院印章的刻制管理工作。(附件一:印章刻制(停用或销毁)审批表)

  (二)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如有变动,或因工作需要需增刻印章,须由处室、业务科室向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刻制。

  (三)未经院长批准,任何处室、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单位、本部门的印章。

  (四)印章规格、材质、大小: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院院级章为圆形铜质章,直径4.5厘米;处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2厘米;科级行政章为圆形橡

  胶章,直径4.0厘米;业务章和专项工作章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医院院级印章刻制好后报省备案。

  二、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统一在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附件二:印章管理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办公室向全院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院级新印章要向省直有关单位发函启用。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

  医院的印章主要包括:医院行政章、法人章、财务章、业务章;内设机构及所属职能科室、临床业务科室和医技科室行政章;党、群团组织公章;省研究所及所属研究所(室)公章;职称、计划生育等各类专用工作章等。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医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围:由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二)医院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聘任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各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处室及科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五)其它情况需加盖医院公章时,必须由分管院长签批,必要时须经院长审批同意(附件三:医院公章、法人章使用签批单)。

  (六)涉及医院红线图、重要资产、重大借贷、重要合同、协议等,必须经法人代表签字方可使用印章,经办人、分管领导也应签字,印章管理人必须登记并永久保存。

  四、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医院行政章、法人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处室、科室行政章由处室、科室第一责任人管理。印章管理人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2、其他各类业务和专项工作印章,由各处室和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到办公室办理印章管理人登记备案手续。

  3、处室、科室第一责任人为本处室、科室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如遇人事变动,需到办公室办理印章管理交接手续。

  4、印章管理人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暂时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管,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法定保管人回到岗位时,再及时办理移回手续。(附件四:印章临时移交登记表)

  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专用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法人章由法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3、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4、严禁私自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请示院长同意后方可带出,并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外出使用。印章外出期间,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借用人须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以单位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财务、纪检、相关处(科)室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

  6、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须由组织人事处出具证明,由办公室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7、任何印章管理责任人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8、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骑年盖月”,上沿不压正文,下沿在成文日期之下;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2、印章管理责任人如因工作变动,需与继任者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3、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4、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5、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做好戳记,统一去角封存或送政府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4

  1目的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印章的刻制

  2.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见附件: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2.2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公章、合同章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部门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开具公司证明到县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县公安局备案。

  2.3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或部门的印章。

  3公司印章的启用

  新印章要做好登记,并统一在综合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记表》)

  4公司印章的管理责任者及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特殊紧急情况可在移动办公群先审批同意后补签。

  4.1公司公章

  4.1.1公章由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附表3),由总经理长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4.1.2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的任免聘用。

  7、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4.2公司合同专用章:

  4.2.1合同章由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4.2.2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4.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

  4.3.1法人私章由法人授权指定专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3.2法人变更或离职时,在工商部门尚未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情况下,变更或离职法人应当允许公司在其变更或离职后的合理时间内继续持有和使用该印章,但不再承担变更或离职后的公司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法人变更或离职后应将法人私章授权委托给公司相关人员保管,并填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移交申明》,待完成法人变更手续后再收回原法人印章。

  4.3.3法人私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等文件。

  4.4财务专用章:

  4.4.1财务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4.5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

  4.5.1职能部门章由本部门负责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盖章前须先到指定专人领取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去印章保管人处填写《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附表5)登记后方可盖章。

  5公司印章保管人的职责:

  5.1负责印章的保管。

  5.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5.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5.4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记表》)

  5.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6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

  6.1印章的使用

  6.1.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总经理签字的文件可以直接用印,不必留底,否则将总经理未签字的原文件留底备查。

  6.1.2印章的使用由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6.1.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法人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6.1.4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6.1.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后,由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6.1.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6.1.7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6.1.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用印:

  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未批准的文件、材料;

  3、非公司员工或与公司工作、业务无关的文件、材料;

  4、空白的介绍信、空白证件、空白纸张等。

  6.2印章的保管

  6.2.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6.2.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6.2.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6.2.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2.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2.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总经理和上级领导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6.2.7公司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办理携带印章外出登记手续(见附件: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6.2.8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6.2.9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公司印章的停用

  7.1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7.2印章停用时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

  7.3印章的更换

  7.3.1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按批示处理,并填写《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8对印章违规使用行为的处理办法

  8.1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8.2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8.3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9附则

  9.1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起草、总经理批准后从20xx年10月31日起实施。

  9.2本制度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9.3.附件:

  附表1《有限公司印章刻制申请表》

  附表2《有限公司印章保管登记表》

  附表3《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申请表》

  附表4《有限公司印章移交登记表》

  附表5《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

  附表6《有限公司携带印章外出登记表》

  附表7《有限公司印章停用申请表》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5

  一、印章的制作

  (一)须刻制办公用印章的部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办公室,再到公安指定的.刻制单位刻制。

  (二)刻制公章后,必须先向院办公室备案,方可启用。

  (三)旧章换新章的,按以上规定办理。

  二、印章的使用

  (一)医院公章由医院办公室作为机密件专人管理并使用,任何工作人员使用公章一律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二)以医院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经济合同、协议订购单、证书等,由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盖公章。

  (三)因公出差、联系业务等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时,要经分管院长同意后经院办公室负责人核准,方可开具并加盖公章。

  (四)职工亲属办理出国、购房等手续需医院出具证明的,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经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方可开具并加盖公章。

  (五)医院领导工作用章(个人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六)盖章人要按照标准规范使用印章,确保印迹清晰、端正,位置正确。

  三、印章的保管

  (一)医院各类印章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分工负责,并制定明确的管理、使用办法,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确保印章的安全。

  (三)印章必须保持整洁,印面字迹工整、清晰,印泥颜色纯正。

  (四)印章一旦发生丢失,要立即向医院办公室、院领导、保卫部和公安汇报,办理挂失手续。

  四、印章管理要求

  (一)各类印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法使用、严格管理。

  (二)严禁以任何形式在空白表格、证书或其他空白纸张上盖印。

  (三)各类印章一般不得带出医院。确需外带的,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并确保2人及以上共同管理。

  (四)医院所用名称或印章变更时,应将原登记的专用印章送交监督管理机构和医院档案室存档。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6

  第一条印章诗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斧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六条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第八条公司高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第九条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副总经理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十条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第十一条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7

  1.总则

  1.1目的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发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印章的定义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2.公司印章的种类

  2.1公司公章公司按法定程序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在所在地部门登记备案,对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司公章名称为“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图形为含五星的圆形。

  2.2公司业务专用章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力的印章,包括人事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等。

  2.3公司钢印用钢材制作,加盖于各种证件,等同于公司正式印章。

  2.4法人章刻有公司董事长名字具有法人效应的法人专用章。

  2.5总裁或总经理章刻有公司总裁名字的印章。

  2.6事业部章刻有公司各事业部名称,含五星图案的圆形印章,事业部章不具备法人效力。

  2.7总裁办、中心、部门、各事业部办公室方形章刻有总裁办、中心名称、部门名称、各事业部办公室名称,只对内使用的方形章。

  2.8其它专用章因工作需要代表公司对外行使某项专业权力的圆形印章,包括法律办公室章、基建办公室章、培训中心章、工程部章、标准化专用章。增刻此类印章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时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9戳记带有标识性的印章,常加盖在显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急”、“秘密”、“绝密”等字样。

  3.公司印章的申请与刻制、废止

  3.1申请必要的业务用章:支出合同、销售合同、财务、人事用章可以书面形式向总裁办行政部提交“刻制印章申请表”。(附件二)申请表必须由部门领导与主管三层领导确认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他印章申请应严格控制。

  3.2刻制公司印章的刻制由总裁办行政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散失、损毁、被盗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行政部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报告书须经部门领导和总裁办、中心一级的领导的确认。行政部根据情况依本制度办理改制。

  3.4废止由于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废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门及时将印章交行政部处理。除特别需要,由行政部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4.新制印章的登记

  印鉴档案申请刻制好的印章应在行政部进行登记。行政部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卡”(附件三)内,建立公司印鉴档案,并将此档案永久保存。

  5.管理

  5.1公司印章由总裁办行政部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组织印章的刻制、发放、停用和收回、销毁;管理公司印鉴档案;管理公司公章、负责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2公司有关职能单位对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公司钢印、公司业务专用章负管理的责任,承担用印的后果。

  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授权证书;人事劳动合同;招标书和投标书。法人章的用印由总裁办法律部负责管理,用印时须与公司公章同时使用。

  公司钢印主要用于公司正式员工工作卡,由总裁办法律部护卫队按人事中心提供的转正人员名单执行用印。

  人事章由人事中心主任按公司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

  财务专用章(含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工会员会财务专用章、公司物业部财务专用章、公司食堂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各一枚),由财务中心综合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使用。

  合同专用章由质企中心计划部、总裁办招标部及各产品事业部计划部分别保管使用,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由以上各部门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报关专用章由康讯公司进口部保管使用,主要用于原材料及设备的进口报关。

  5.3各事业部章,即各事业部的圆形印章,由各事业部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5.4总裁办、中心、各事业部办公室及其所属各部负责本单位方形印章的管理。原则上本款所列印章只能对内使用,不具备对外效力。

  5.5其它专用章的管理由有关部门按申请时批准的使用管理规定及在公司印鉴档案中登记的使用范围(参见附件一)执行并负直接责任。

  5.6公司公章用印应严格执行用印审批和登记手续,填写“用印审批单(附件

  四)”。用印申请单位应根据用印的性质、重要性以及用印后果由相应领导审批。涉及国际业务、一定数量货币支付,以及对公司的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印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可由总裁办、中心主任一级领导审批,凡部门级领导签字的必须有上级领导的授权书,否则行政部有权拒绝用印,产生的后果由用印申请单位自负;一般性用印可由部门领导审批;常规批量用印(如人事部门的劳动合同用印)可视情况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直接填写“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即可用印。用印申请单位对所选印种负责,行政部有权对用印申请单位所选印种提出质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时必须认真核对“用印审批单”与“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上的内容是否一致,严格把关。

  5.7“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附表四)必须由用印申请单位经办人依照所附填表说明,认真、清楚、详细的填写。

  5.8公司业务合同的用印,不允许使用公司公章,须由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使用合同专用章。

  5.9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方面的用印,须由相关部门协同行政部进行管理。

  5.10公司印章设专人保管,原则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应坚持原则,工作细致,作风正派,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须登记记录。

  行政部部长对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监督权,应定期对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11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办公室内,不能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以外使用。

  5.12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批准,行政部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6.使用范围

  总裁办行政部在印章发放时,应书面确认该印章的使用范围,建立公司分类印章使用范围表(格式附后,见附件六)。

  7.罚则

  7.1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刻制公章,否则无论用于何种目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7.2违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裁办行政部解释并修改。

  9.附件

  9.1《其它专用章的使用范围表》

  9.2《刻制印章申请表》

  9.3《印章登记卡》

  9.4《用印审批单》

  9.5《公司公章用印登记表》

  9.6《印章使用范围表》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8

  一、目的:

  为使印鉴管理制度化,保障印鉴使用的权威性及凭信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印鉴种类

  (一)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公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专用印章(主要指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办公室专用章、销售专用章、工程专用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名字的`印章―即法人印鉴。

  (三)介绍信:印有公司名头的介绍信。

  三、印章使用规定

  (一)凡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关联或责任关系,涉及政策性问题的文件或以公司名义对外行文,需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一般事务往来文件或证明材料需由总办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盖印(主要使用人事行政专用章)。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开具时,必须经部门分管总监或副总审阅后,送总办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盖印,但需在存根上注明去向、事由。

  印章使用(最终)核定审批权与流程(见下表)印章种类保管部门及责任人使用事物类别范围使用审批流程保管使用规定财务专用章、财务法人印章财务预算部(主管会计、出纳员)支票签发、票据现金收支、财务报表、申请人申请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会计出纳办理但两枚印鉴需分开保管使用人事专用章行政人事部(经理或指定保管人)人事工资、证明、内部考核申请人申请人事部经理核定

  3、(必要时)需报总经理批准部门内部使用也需批准工程(预算)专用章、行政人事部(经理或指定保管人)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小型施工、预决算审核等申请人申请部门经理初审工程总监核定

  4、总经理批准

  5、工程总监实施预算审核还需具备财务预算部意见销售专用章(含修正章)行政人事部(经理或指定保管人)销售合同、内部文件、印刷品确认等申请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销售总监批准(在授权范围内)授权范围外需报总经理批准。公司公章法人印章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经理或印章保管人)外事、发文、任命、合同、协议、委托书、证件、其他申请人申请部门经理初审分管总监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办理按公司有关规定细则办理建立用印登记制度。所有印章申请使用者在申请使用印章时必须先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按上述《印章使用审批权限与流程》内容规定,报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印章保管人员方可给予盖印,同时印章保管人员须同时填写“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申请人需签字留存,同时“印章使用审批表”留作存档)。否则,因为印章使用审批过程中如给公司造成损失,将由印鉴保管人负责赔偿,损失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印鉴保管使用审批责任

  (一)各类印鉴由总办及所在部门设印章保管人负责保管。

  (二)印鉴启用前行政人事部统一要建立印鉴保管登记册,载明印鉴名称、印模、启用时间和姓名。

  (三)印章保管人应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被滥用或盗用。如有遗失或误用,由印章保管人全权负责,经审核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各级批准人负责。

  (四)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单位使用,需经总办负责人或印章使用批准人批准,并履行印章借用手续(载明借用时间段、用途、使用地点部门等);当日使用完毕,必须当日交还印章保管人员,并履行手续。

  五、印鉴停用

  (一)由于名称变更、机构撤消、式样改变,印章必须停止使用。旧印章停用后,如主管机关不予收回,要由行政人事部登记封存,并在2年后统一销毁。

  (二)介绍信用完后,存根归档保存,保存期2年。

  六、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9

  1、机关印章和部门印章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都要通过管理人员。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锁,防止被盗。

  2、实行用印申请制度,用印需由科室负责人在“用印申请单”上签字,较大事项须由主管领导签字。用印时接受印章管理人员审查,并由用印人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用印内容。

  3、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得将印章携出机关以外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批准交印章管理人员监护,方可外出使用。

  4、一般发文,凭领导人签发意见用印。因公出差证明或介绍信等用印,由管理印章人员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掌握。

  5、禁止在空白信纸或其他无内容的纸张上用印。

  6、职工个人需要出具证明和介绍信的用印,一般情况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签字批准。

  7、凡涉及经济合同、承包书等内容担保用印,严加管理。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必须了解具体内容。否则,不予用印。

  8、对不符合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的`用印要求,印章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坚决拒绝。

  9、业务部门的印鉴,除本系统或对口业务(含地方政府)部门使用外,一律不作长垣河务局对外印鉴使用。长垣河务局对外使用印鉴只限于“新乡黄河河务局长垣黄河河务局”、“新乡黄河河务局长垣黄河河务局办公室”、“长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河防汛办公室”、“新乡黄河河务局长垣黄河水政察大队”四枚印章。

【公司印章管理使用制度】相关文章:

印章管理使用制度11-07

印章管理使用制度07-07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和保管制度06-03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06-27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06-09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03-22

印章保管使用制度07-06

医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12-07

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