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制度

时间:2024-03-30 18:03:15 制度 我要投稿

风险控制制度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风险控制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风险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1

  本程序描述了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中,为充分识别危险源并正确评价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等级,选择控制手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公司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危险因素,实现对危险源的预防和有效控制。

  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中能够控制和必须施加影响的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更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 1386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8001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局56号文)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

  1) 提供足够的人员、物项、资金等资源,保证危险源辨识工作和危险源风险控制方案的有效实施。

  4.2分管副总经理

  2) 组织对集团公司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策划工作。

  1) 识别、建立并更新集团公司的《风险清单》和《重大风险清单》;

  2) 策划公司危险因素控制的目标、指标;

  3) 对各部门/所的危险源的控制绩效进行监督;

  4)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管理方案或管理措施,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 根据公司的《风险清单》、《重大风险清单》,列出;

  2) 将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的《风险清单》、《重大风险清单》报安全质监部;

  3) 根据安全质监部制定的管理方案、控制措施或应急预案,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5.1.1辨识范围

  1) 危险源辨识应覆盖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及服务的各个方面;

  2) 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应保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对以下方面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和辨识: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是由本组织还是外界所提供)。

  5.1.2辨识依据

  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明确的;

  4) 相关方关注或要求的;

  5) 行业标准的要求;

  6) 行业单位发生的事故经历。

  5.1.3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本公司危险源辨识采用的方法/标准为:《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xx);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方法/标准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

  5.1.4危险源辨识步骤

  1) 划分作业活动;

  2) 按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xx)进行分析辨识,列出危险源清单。

  5.1.5危险源的更新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补充识别与评价:

  1) 管理评审要求时;

  2) 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设备;

  3) 相关方合理的要求或抱怨时;

  4) 法律、法规变化时;

  5) 公司制定的方针有变化时;

  6) 对危险因素的重新识别、评价按上述相关步骤进行。

  已辩识的危险源程度进行分级,评估风险的可允许性,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1—5),确定需要制定的目标、管理方案并加以控制,有针对的进行风险控制,确保安全目标得以实现。

  5.2.1风险评价方法

  根据公司运行情况,本公司采用工作过程分析法(jha)和标准相结合的防范进行评价。

  作工作过程分析法主要是以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两个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危险的大小。个因素是: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s:发生事故会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

  评价公式:

  r=l*s(注:r:风险值)

  1) 危害发生的可能性l判定准则:

  序号

  分值

  标准

  1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2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

  4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5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 危害后果严重性s判定准则:

  序号

  s值

  人员

  财产损失/万元

  停气

  其它

  1

  5

  造成人员死亡

  > 100

  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1000户以上的事故

  重大环境污染

  2

  4

  造成人员重伤

  >50

  公司形象受到重大负面影响

  3

  3

  造成轻伤

  > 20

  管道故障或泄漏造成50户(约一幢楼)管道用户停气

  造成环境污染

  4

  2

  造成人员轻微伤

  >1

  造成轻微环境污染

  5

  1

  无人员伤亡

  <1

  燃气泄漏或故障造成一根立管户用户停气

  无污染、无影响

  3) 风险等级r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等级

  风险(r= l×s)

  控制措施

  ⅴ(巨大风险)

  20~25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ⅳ(重大风险)

  15~16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ⅲ(中等风险)

  9~12

  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交流

  ⅱ(可接受风险)

  4~8

  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定期检查

  ⅰ(可忽略风险)

  <4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保存记录

  5.2.2判定重大风险

  辩识、评价出重大风险,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基础。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判定为重大风险:

  1)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列入重大危险源的项;

  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3) 曾发生过事故,并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

  4)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5) 通过jha评价方法,风险等级ⅳ级(含)以上的,也评价为重大危险因素。

  5.3.1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控制措施、管理方案、应急预案。根据风险评价得到的等级按下列原则确定设计、维持和改正的行动清单:

  1) 消除风险;

  2) 降低风险;

  3) 使用个体防护装置。

  5.3.2危险源的管理

  4) 非重大风险可通过日常运行控制:现行的规章制度、办法、措施、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或管理措施予以控制;

  5) 重大风险的管理:

  根据风险评价对重大风险制定目标、指标;

  根据目标、指标的要求在考虑本单位现行规章制度、办法、措施、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或管理措施,在公司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框架下制定或完善相应的管理方案/办法/措施等,对重大风险予以控制;

  提供设施和培训的需求并对控制技术和管理提供有关信息输入;

  根据外部条件变化和内部条件发生变化及时更新危险源信息;

  必要时制定应急预案;

  定期对危险源控制的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

  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位(包括场所和设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局56号文),我公司主要的重大危险源如下:

  液化天然气(lng站存储量为220—330吨,临界量为50吨);

  中压的公用燃气管道,且公称直径;≥200mm的;

  南湖lng站六储罐(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 mpa×m3的压力容器(群))。

  5.4.1天然气

  主要成分是甲烷,分子式为ch4,常温下呈气态,-162℃以下可以液化,一般以压缩气态或液态形式储存;ch4在标准状态下密度为:0.72 kg/m3;

  闪点(℃):-188;

  引燃温度(℃):538;

  爆炸极限:4.9~15%;

  燃烧值:35.11mj/m3。

  5.4.2重大危险源分级

  5.4.2.1 分级方法

  1) 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2) r的计算方法

  式中:

  q1,q2,…,q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3) 校正系数β的取值

  3)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2-2和附表2-3:

  表6-1 校正系数β取值表

  危险化学品类别

  毒性气体

  爆炸品

  易燃气体

  其他类危险化学品

  β

  略(本公司不涉及)

  2

  1.5

  1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4)校正系数α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m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2-3:

  表6-1校正系数α取值表

  厂外可能暴露人员数量

  α

  100人以上

  2.0

  50人~99人

  1.5

  30人~49人

  1.2

  1~29人

  1.0

  0人

  0.5

  5) 分级标准

  5)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2-4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表2-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和r值的对应关系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

  r值

  一级

  r≥100

  二级

  100>r≥50

  三级

  50>r≥10

  四级

  r<10

  6)分级结果

  根据嘉兴市燃气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储存情况,r值计算如下:

  r=(6+4)×1.5×2=30≥10

  故lng站-储配站属于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因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规范设置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xx〕110号)的要求设置二牌一箱,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5.4.3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1) 控制与消除火源

  禁吸烟、携带火种、穿带钉皮鞋进入燃爆区;

  动火必须严格按动火手续办理动力火证,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易燃易爆场所使用防爆电器;

  使用“防爆”工具,严禁钢质工具敲打、撞击、抛掷;

  按规定安装避雷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

  加强门卫,严禁机动车辆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区、运送物料的车辆必须穿戴完好的阻火器等管制措施,正确行驶,防止发生任何故障和车祸。

  2)严格控制设备质量及其安装质量

  罐、槽、管线等设备及其配套仪表及其配套设施要选用质量好的合格产品,并把好质量、安装关。

  管道、压力容器及其仪器等有关设施应按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和试压。

  对设备、管线、泵、阀、仪表、报警器、监测装置等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持良好的状态;

  按规定安装电气线路,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状态;

  有易燃易爆物质挥发或散落的场地,高温部件要采取隔热、密闭措施;

  3)防止易燃易爆物料的跑、冒、滴、漏。

  4)加强管理,严格工艺纪律

  禁火区内根据“170号公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张贴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严守工艺纪律,防止工艺参数发生变动;

  坚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淤报警器、压力表、安全阀、管线防冻保温、反腐、消防及救护设施是否完好,液体报警器是否正常;贮槽、管线、截止阀、调节阀等是否泄漏,消防通道、地沟是畅通等;

  检修时,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有毒的设施,必须做好与其他部分的隔离(如安装盲板等),并且做到彻底清洗干净,在分析合格后,并有现场监护通风良好的条件下方能进行动火等作业。

  检查有否违章、违纪现象。

  加强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防止车辆撞坏管线及管架桥等设施。

  5)安全设施要齐全完好

  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遥控装置齐全并保持完好;

  贮罐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器;

  易燃易爆场所安装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6)泄漏后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查明泄漏源点,切断相关阀门,消除泄漏源,及时报告。

  如泄漏量大,应驱散相关人员至安全处。

  7)定期检测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检修时,要彻底清洗干净,并检测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时要有人监护及拯救后备措施,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8)在特殊场合下(如在有毒物场所抢救、急救等),要有应急预案,抢救时正确佩戴好相应的防毒过滤器或隔离式呼吸器,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9)组织管理措施

  加强对有毒物、有害物的检测,检查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跑冒滴漏;

  教育、培训员工掌握有关有毒物的毒性,预防中毒、窒息的方法及其急救法;

  要求职工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设立危险、有毒、窒息性的标志;

  设立急救点,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器材。

  6.记录

  安全质监部保存危险因素识别、评价记录及公司风险清单、重大风险清单;

  各部门/所负责保存本单位风险清单、重大风险清单,对于危险源辨识清单(见附录1)和危险源风险评价表(见附录2)只作为识别、评价记录由本部门保存,不再报送安全质监部。

风险控制制度2

  【xxxx】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2第三章风险控制体系.....................................................................................3第四章风险控制程序.....................................................................................4第五章风险的类型.........................................................................................5第六章风险控制的措施..................................................................................6第七章风险控制评价和检查...........................................................................8第八章附则...................................................................................................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规范经营、稳健发展,有效防范和减少公司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作风险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二条公司风险控制目标:

  (一)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风险控制的意识,促进公司风控文化的形成;

  (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四)维护基金持有人、公司、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基金财产及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五)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第三条公司的风险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到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持续性原则:各基金运营部门应对风险实施持续控制,对业务中的风险进行持续的识别、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三)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各项决策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四)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组等一套独立的风险控制体系,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评价、监督、检查;

  (五)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应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通过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减少风险的发生;

  (六)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七)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应进行隔离,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和清算交割、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基金投资和专户理财等重要业务岗位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执行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八)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风险控制效果。

  第三章风险控制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基金运营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董事会职责:

  (一)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

  (三)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

  (一)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二)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股权投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

  (三)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

  (一)独立于基金运营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

  (二)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

  (三)对投资协议进行审核;

  (四)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基金运营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项目组配备一名具有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相关背景的人员。第六条公司监察稽核组应配备专业的投资风险管理人员,负责对基金投资过程中各业务环节所涉及的投资风险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比例合规风险、个股或个券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等等。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投资业务特点和需求,制订并执行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措施;

  (二)发展数量化的投资风险与绩效评估系统,确保对基金投资风险和基金投资绩效进行科学评估;

  (三)定期向决策和管理层提交风险报告,如发现任何重大偏差,应立即向管理层汇报;

  (四)及时提供基金投资风险和绩效数据,对绩效进行归因分析从而对投资决策起辅助支持作用;

  (五)依据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各项风险课题进行研究。

  第四章风险控制程序

  第七条风险控制程序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风险控制监控、风险控制完善和风险报告六个环节组成。

  第八条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制订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主要包括风险识别,即公司经营层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进行辨别;风险分析,即分析风险来源及其表现形式;风险测定,即对风险的严重性和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其影响进行测定。

  第十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及各基金运营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订风险控制的策略,根据风险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第十二条风险控制监控是指对风险控制各环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察稽核组应对各部门风险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察和专项稽核,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和督察长报告。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及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不断提高防范和化解各项风险的能力,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措施,提高风险控制水平。第十四条风险报告是指基金运营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五章风险的类型

  第十五条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根据风险性质可以划分为战略风险、投资管理风险、运营风险、合规风险、政策风险等。

  第十六条战略风险是指由于公司战略失误、战略决策不恰当、非预期的外部事务伤害、公司声誉受到负面影响、不可抗力等导致公司失去竞争力并遭受损失的风险,是影响整个公司的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和经营效益的重要因素。第十七条投资管理风险是指在投资管理运作过程中,由于利率变化、汇率变化、价格变化以及其他市场因素变化所引起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未能获得有效管理,致使投资策略失误或决策不当,导致投资受到重大损失的风险。第十八条运营风险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变动性以及相关主体对环境的认知能力和适应能力的有限性,而导致的运营失败或使运营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可能性及其损失。包括IT系统风险、操作风险、产品设计不当风险、市场营销风险、员工道德风险、合同违约风险、公司财务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

  第十九条合规风险是指公司经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同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第二十条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六章风险控制的措施

  第二十一条战略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一)公司应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和短、中期工作计划。

  (二)公司的经营计划、重大固有资产投资计划、预决算等应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重大决策应有明确的决策和授权程序,应保留讨论、决策过程的记录。

  (三)经营层、督察长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影响公司发展的内外部重大事项及应对措施。

  第二十二条投资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贯穿投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整个过程,具体包括: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及其相应受托人必须依据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相应的授权范围内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投资审查、决策,严禁个人决策、随意决策或越权决策,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决策风险;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状况,确定下一阶段投资策略,制订资产分配比例,控制基金市场风险;

  (三)基金经理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的资产配置计划,在权限范围内制订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并对其投资行为负责。基金经理超越权限的操作必须事前经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避免由于基金经理个人的失误导致基金投资出现重大损失。

  (四)中央交易室应建立门禁制度,禁止非交易室成员进出中央交易室,切实保障交易执行过程的独立性、保密性;

  (五)除交易员以外任何人不得进行交易,同时依据业务授权管理规定,对交易员的交易系统操作权限予以设定,避免交易员越权操作给基金投资带来风险;每日的交易指令以及交易修改指令必须经基金经理确认,防止交易员越权操作风险;

  (六)对反向交易、关联交易等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禁止,对同向交易必须保证公平交易的原则;

  (七)所有投资行为必须通过专门的交易系统实施,系统中应设置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各项风控参数,参数调整和变更应由监察稽核组实施;

  (八)对银行间债券交易等场外交易,必须对债券信用风险、交易对手风险、交易价格偏差进行严格控制,必须密切关注货币基金各项风险指标;

  (九)对外部研究机构提供的信息,应对其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分析,避免虚假外部信息给基金投资带来损失;

  (十)实行严格的股票池管理和研究报告评价制度,保证研究工作质量;

  (十一)核心股票池和重点投资的股票应建立严格的跟踪和评级调整;

  (十二)定期对公司各基金的投资风格、投资绩效和风险水平进行分析和评估;

  (十三)监察稽核组实施的合规性监控贯穿始终,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基金经理和投资总监,确保各种投资比例及投资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二十三条运营风险的控制:

  (一)建立有效的内部人才培养机制,通过良好的公司文化、薪酬与激励机制以及员工职业规划,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

  (二)重要合同在签署前应对对手方的背景、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信用状况作出全面评估;

  (三)针对各类业务制订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并据此进行日常业务的处理、监督和控制;

  (四)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基金运营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五)对各操作员的权限按岗位分工进行设置,严禁跨权限操作,并对重要业务环节设定双人复核制度;

  (六)明确各类业务汇报程序,确保业务操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对于突发性的操作风险有完善的处置预案。

  (七)重要岗位和数据建立备份制度,并定期核查;

  (八)建立成熟的产品设计团队,制订严格的产品设计流程,谨慎推出新产品;

  (九)建立完整的市场销售体系,确定代销机构选择标准;

  (十)加强客户资料管理,禁止任何人泄露客户信息资料;

  (十一)制订销售人员行为守则,规范、约束一线的市场营销人员的行为,树立并保持公司在业界的优良品牌和良好形象。

  (十二)加强对员工的守法意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加强员工行为监控;第二十四条合规风险控制:

  (一)跟踪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变动情况,对相关制度流程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对管理层进行提示或培训;

  (二)公司对外所签署的所有合同应经监察稽核组和督察长审核,重要合同需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审核,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三)公司对外所签署的任何合同均需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第七章风险控制评价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为保证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应制订可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的评价和检查机制,以合理的控制成本保证风险控制目标得到全面实现。第二十六条监察稽核组定期检查公司各部门的风险控制工作,出具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或提示函,上报总经理和督察长。

  第二十七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基金运营部门对上期风险控制工作总结及下阶段风险控制工作计划与建议。

  第二十八条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出具专项报告,上报董事会。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公司可在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制定风险控制各项具体业务的管理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三十条本制度及其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定相抵触时,从其规定,并立即修订本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监察稽核组负责解释。

风险控制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应当履行受托人义务,承担基金合同的受托责任,应当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并承担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责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五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制度的规定及基金销售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履行说明义务,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特定对象调查,私募基金推介及合格投资者确认等相关责任。

  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活动。

  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签订基金销售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并由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第七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对投资者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保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

  (二)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的条件。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第八条 募集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商业秘密及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不得对外披露。

  第九条 募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及其他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的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第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统一归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本制度所述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是指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归集的,在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与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往来资金。募集结算资金从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划出,到达私募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之前,属于合格投资者合法财产。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监督协议,监督机构负责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监督协议中须明确反洗 钱义务履职、责任划分及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第十二条 涉及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的机构不得将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三章 特定对象调查

  第十三条 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募集机构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包含基金产品的推介内容。

  第十四条 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不得向任何人推介私募基金。

  第十五条 募集机构应当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调查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投资者签字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逾期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六条 募集机构设计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时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投资者基本信息,其中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年龄、学历、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财务状况,其中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净资产状况等信息;

  (三)投资知识,包括金融法律法规、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对私募基金风险的了解程度、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

  (四)投资经验,包括投资期限、实际投资产品类型、投资金融产品的数量、参与投资的金融市场情况等;

  (五)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对投资者上述信息的获取应以投资者自愿为前提。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详见附件一。

  第四章 私募基金推介

  第十七条 推介材料应由募集机构制作使用,募集机构对推介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使用、更改、变相使用私募基金推介材料。

  第十八条 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等基本信息及概况;

  (三)私募基金托管人名称(如无,应以显着字体特别标识);

  (四)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

  (五)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

  (六)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揭示;

  (七)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八)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九)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十)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十一)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

  (十二)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风险揭示书的形式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

  第十九条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以下行为:

  (一)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二)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

  (四)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表述;

  (五)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六)恶意贬低同行;

  (七)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

  (八)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开出版资料;

  (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

  (三)未经邀约面向公众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四)海报、户外广告;

  (五)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

  (六)公共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七)未设置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

  (八)未经特定对象调查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合格投资者确认及基金合同签署

  第二十一条 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并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第二十二条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须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一同签署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的风险、基金未托管风险、基金委托募集的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风险、聘请投资顾问的风险等;

  (二)私募基金投资运作中面临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等;

  (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详见附件二。

  第二十三条 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投资者应当向募集机构提供金融资产证明文件,募集机构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第二十四条 根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二十五条 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第二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后,指令本机构的非基金推介业务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等适当方式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须客观确认合格投资者的身份及投资决定。未经回访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签署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可以约定,经回访确认程序的合同方可生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制度4

  出口退税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存在的风险也大,为加强管理,保证公司的出口退税工作顺利开展,现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保证

  (一)成立管理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成员:财务部办税员、出口业务部单证员、合同部外汇核销员

  (二)明确责任:责任主管领导:组长及副组长;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成员。

  二、法律风险意识

  1、出口退税涉及骗取出口退税罪,立案标准为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刑法》第204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5万以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5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25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20xx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a、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

  b、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

  c、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d、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其他欺骗手段’:

  a、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b、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c、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三、防范风险

  (一)建立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的举措

  1、建立和健全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公司应制订出《国际业务商务管理流程》,明确公司财务部和合同执行单位相关岗位在执行国际业务时应履行的职责,规定各出口关键环节所必需的合规性文件及须办理的手续;制订出《出口退税业务管理流程》,具体说明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所涉及的岗位、职责、相关单证及提交时间等,明确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明确各个业务部门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2、明确规范和约束供应商和货运代理商在出口退税环节中的职责。在签订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时,明确约定供应商必须配合企业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约定有惩罚条款,确保供应商提交增值税发票时不出现遗漏和差错。选择有实力的货运代理商,以保障企业在货物出口后能够及时拿到合格的报关单。

  (二)加强各部门间的交流与衔接工作

  出口退税工作统合性比较强,时间性要求严格,涉及部门广泛,对外涉及国税、外汇局、海关、货代公司、报关行,对内涉及销售部、合同部、财务部、物流部,加强沟通和协调,理顺退税业务所涉及各个环节工作的衔接,以促进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高度重视和办理出口退税工作。明确相关单证传递的流程、时间要求和操作规范,做好登记和保管单据交接记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财务部应设专职办税员,负责具体的审单、申报和备案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编制出口形式发票、收集和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出口报关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业务单据在传递过程中出现不及时或者丢失的现象,业务人员未能及时办理收汇核销或远期收汇证明等事项,将导致出口退税无法正常办理,所有部门必须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出口退税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级人员的高度重视,提高防范退税风险的意识。公司领导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主动加强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退税政策变动对企业的影响。财务部门作为出口退税工作的主办部门应随时跟踪国家退税政策的变动情况,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现状,向公司领导层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财务部的办税员,是税企联系的纽带,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出口退税的质量和效益。办税员要有基本的外贸知识、会计专业知识、税收知识,加强办税员能力的培训,按办税员岗位工作说明和程序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对外交往能力。办税员实行岗位轮换,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前提下,不定期对办税员进行岗位轮换,以防止差错和弊端,也可使新顶岗人员可能提出新的工作设想,提高工作效率。办税员对申报的差错要及时调整,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出口退税政策性强,各成员应加强学习与交流,掌握最新的政策与动态,积极参加国税、海关、外汇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政策宣讲会、政策辅导会议,与同行保持一定的联系,获取最新的信息。

  (四)单据的合规性检查

  1、报关单的合规:

  报关单的信息要做到准确填列,货物金额要与执行合同执行部门提供的商业发票金额保持一致。报关单上的其他重要信息控制点包括贸易方式,合同协议号,批准文号,提运单号,运抵国等正确填列。

  2、外汇核销单的合规:

  外汇核销单信息的时间性要求也必须达到,预计180天内无法收款的,应及时办理远期收汇证明,办理前应对远期收汇证明的收汇期限作保守的正确估计,办理后在收款时也应及时在外汇核销。

  3、其他单据的确认:

  收货方与订货方不一致,汇款方与订货方不一致的,当中涉及样品或者委托代理采购等其他事项,需要业务部门的领导签字确认。

  (五)有关备案单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24号,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

风险控制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风险意识,加强中小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务监控措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

  制度

  中小学财务风险主要内容:资产管理不善可能造成的资产安全威胁;计划不周,财务状况恶化,可能造成的财务运行困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周,可能给财务运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四条

  中小学财务风险控制的基本目的: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内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行为治理机制,使中小学财务风险控制与财务实际相适应;真实、可靠的了解掌握中小学内、外部信息,国家政策变动情况,银行信贷政策信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风险处理机制,从根本上预防、控制、降低和化解财务风险,从而实现中小学投资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

  中小学财务部门是防控财务风险的主要责任部门,财务部门在中小学校长领导下开展财务风险预测及防控工作。

  第二章财务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条

  提高财务风险意识。市场经济已经把学校经济活动与社会风险紧密相连,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中小学校领导决策层应当将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整个决策过程中,提高财务风险意识,规避财务风险,积极化解风险,实现办学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第七条

  中小学应当根据自身财务收支状况,认真科学的制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设置管理队伍、配置师资力量、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科学制定校园建设规划,并组织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控制基本建设规模、进度、计划,防止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第八条

  中小学应当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强化留有余地的预算意识,强化预算执行力度。中小学应当坚持保运转、后发展的预算安排次序;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预算安排原则。防止无预算、超预算合同的发生,避免超预算的财务风险。坚持重大事项专业咨询制度,避免合同纠纷风险。不断提高预算质量和合同管理水平,确保预算支出与预算收入相适应。

  第九条

  中小学应当加强收入管理,完善、强化收费信息管理,强化中小学收入统筹管理意识,杜绝私设小金库、截留收入事件,做到应收必收,确保中小学收入安全完整。

  第十条

  中小学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强化新财务制度下的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手续,强化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体制,防止分散管理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

  第十一条

  中小学应当加强融资风险控制。中小学校应当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一是融资要纳入中小学预算;二是融资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防止政策风险;三是严格、强化融资管理,控制融资规模不超过净资产的30%;四是在正确评估中小学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负债总量,合理设置负债警戒线,我县原则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

  中小学应当强化资产负债管理。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建立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强化资产管理意识,防止和降低资产损失风险。中小学应当及时调整负债结构。由于预期收入很难与负债的偿还能力和数量保持一致,这就要求中小学应根据资金需求和收入情况,及时调整负债结构,达到规避财务风险的目的。

  第十三条

  中小学应当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中小学财务风险规避的关键是对行为人的控制。中小学财务人员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财务人员应当改变对风险管理的偏见,注重培育财务风险规避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十四条

  中小学财务分析评价体系。对中小学财务综合实力、财务运行绩效以及财务发展潜力进行评价(财务综合实力评价:中小学的办学收入和最大筹集资金能力,包括教育经费拨款额、专项收入及中小学其他收入等;财务运行绩效评价:即按照收入和支出相比的经济效益评价原理,对中小学财务资金运行的效果、效率、效益等进行评价,其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事业发展规划指标、经费筹集能力指标、社会评价指标等;财务发展潜力评价:评价中小学在负债和财务风险方面的承受能力,该类指标包括年末流动资产、负债总额、负债率、负债收入比等指标)。通过评价掌握学校总体实力,充分挖掘中小学的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量入为出,有效地规避财务风险,给决策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第十五条

  中小学财务风险预警体系。中小学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属于事前监测,将其融入到学校的财务控制、考核、分析、决策中,把过去和未来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要对无法规避和已经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记录;二是要对已采取的风险防范对策进行评估、总结,将其结果写入资料库。由于财务风险是不断变化的,新的财务风险的出现,旧的财务风险可能减弱或消失,应根据环境变化,对财务风险的防范机制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

  中小学风险预测报告体系。预测财务风险应即时报告校长,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风险控制制度6

  通过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控制和风险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从而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适用范围:

  通过正常招采程序进入我院的医疗设备(含科研、教学)、配件。

  医疗器械使用安全风险管理是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环节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价、控制和检测工作的管理方针、程序及其实践发系统运用。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0号,自20xx年6月1日实施;

  2、《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0号,自20xx年5月4日实施;

  3、《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自20xx年2月1日实施;

  1、《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xx版),第六章医院管理6、9、4、1“有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与流程”。

  2、《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xx版),第六章医院管理6、9、4、1“有生命支持类、急救类、植入类、辐射类、灭菌类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监测与报告制度”。

  1、病人和操作人员不能觉察的危险因素,如放射线、电离辐射、磁场。

  2、昏迷、麻醉状态或卧床病人,尤其老人、儿童、残疾人,对危害无法采取正常反应。

  3、作为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医疗器械,其安全性、可靠性能直接影响人体生命安全。

  4、使用中的医疗器械绝缘程度下降,保护接地措施不当等因素造成的电气安全隐患。

  5、多种医疗器械连接使用,可能产生更大的安全隐患。

  6、不同医疗器械之间相互干扰,如电磁干扰产生的安全隐患。

  7、有源医疗器械通过皮肤或直接插入体内时,电气安全性能造成的危害。

  8、特定环境如湿度、温度、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易爆物质,使医疗器械在应用中可能造成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10、年久失修或大修理后未按常规进行设备有关数据检测,使电气、机械等部件安全性能下降未被发现。

  11、使用人员操作失误或无关人员在无意或无知情况下变动医疗器械的工作状态和预设置,造成的安全风险。

  12、未重视生产厂家提示的适应证、禁忌证及风险因素或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1、为防止医疗器械在使用中对病人和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危险标示:对放射线、电离辐射、高磁场等区域的通道与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2)状态标示:对X线机房、CT机房、直线加速器和SPECT等机房,当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通常设置红灯以示警告。

  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标准IEC60601-1-1988〔《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第一版〕及其第一号修订标准0991-10制定了医用电气设备安全的国家标准GB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该标准是医疗设备在整个使用寿命周期中必须达到的安全基本要求。

  医疗器械必须采用保护接地,配电方式为三相五线制、保护接地母线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大型医疗设备如CT机、MRI、DSA、直线加速器、SPECT等,应按设备安装说明书中接地电阻要求,设置专用接地保护。对有特殊要求的供电系统如心胸外科手术室,应采用1:1隔离变压器与专用接地线,隔离变压器的二次回路不接地。

  国家对放射诊断、治疗设备,包括X线机、CT、DSA、核医学设备如SPECT、PET、PET-CT、γ计数仪,医用直线加速器、钻机,模拟定位机、x-刀和γ刀等,国家己有成熟的.防护标准和安全规范,主要的防护规范有两项,《GBW-3-80医用远距离γ射线治疗卫生防护规定》和《GBW-2-80医用治疗X线卫生防护规定》。

  在采购医疗设备时,应选择通过电磁兼容性安全认证的医疗设备。在设备的安装布局中,应考虑医疗设备之间的相互干扰与影响、在使用前应分析各种医疗设备的电磁兼容性问题,制定操作规程时应充分强调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

  设备使用前对医护人员、操作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可采取现场培训和工厂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大型医疗设备培训可分多次完成。

  (2)了解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及与该设备有关的国际、国家标准。

  (3)科室所购置设备应具备说明书,并随机器放置。医学装备部按使用说明书,协助临床科室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内容如下:

  ①有关医疗设备适用的对象、设备保管人员、应用范围、开机前检查、注意事项及标准程序。

  ④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安全风险、禁忌、操作人员要求等。

  (5)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操作人员上岗证。

  (2)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操作与专人负责管理。

  (4)使用人员应与工程技术人员合作,共同开发医疗设备的全部功能,做到物尽其用。

  (5)为确保医疗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的性能状态,并及时发现设备性能的变化,对大型医疗设备日常的质量控制,由使用科室医技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作稳定性检测,并进行评价。

  (6)操作使用人员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要求对设备定期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7)根据《医疗设备三级质量控制具体要求规范》及设备技术要求,医学装备部制定设备维保周期及内容,并定期对维护报告进行分析。

  (8)医学装备部按照《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制度》,《大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等对全院医学装备进行定期巡检及预防性维护,并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9)设备维修人员在维修医学装备后应进行相关的性能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查,并对检测内容进行登记,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继续使用。

  (1)科室应将设备日常维护及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医学装备部。

  (2)医疗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医疗设备,悬挂设备停用标识,并立即通知医学装备部,可拨打63910296(外线)、2296(内线)或与设备责任人直接联系。

  对培训记录、预防性维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计量管理及维修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评估数据作为下周期管理依据。针对数据分析原因,持续改进。

风险控制制度7

  1.目的

  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控制计划,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控制方法、控制时机及责任人等要求,实施全过程安全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日常管理。

  3.职责

  3.1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在编制施工技术手册时,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预测,根据分析预测结果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

  3.2项目经理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本班组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3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

  3.4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审核、监督及日常管理。

  3.5总工室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批准与考核。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制:

  4.1.1 对施工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描述,评价方法见:《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4.1.2对危险源进行危险分级,分为极度危险(j)、高度危险(g)、显著危险(*)、一般危险(y)、稍有危险(s)、微小危险(w)六级。

  4.1.3危险等级在“稍有危险”即“s”级以上的危险源需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进行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4.1.4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方法的选择

  4.1.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重在过程控制,根据工地安全管理需要,设定五个安全管理控制点:书面见证点、见证点、停工待检点、连续监护点、提醒点。

  4.1.4.2安全管理控制点的适用范围见下表:

  控制点

  类别

  控制点

  代码

  控制点适用范围

  书面见证点

  r

  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体检情况、安全教育情况等

  见证点

  w

  施工过程的'设备状态、环境、工艺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

  停工待检点

  h

  重大施工项目、特殊作业环境或工序等

  连续监护点

  s

  特别危险项目如排架拆除、超重物件吊装、坑井及容器内作业等

  提醒点

  a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安全、易疏忽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4.1.4.3 控制计划中的每一项安全技术措施均应设安全管理控制点,每个控制点必须有专人负责。

  4.1.5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时机或频次的选择

  4.1.5.1责任人应适时或按时对安全管理控制点实施控制。控制时机或频次一般分为四类:p — 项目开始前、d — 每天至少一次、w — 每周至少一次、t — 每次作业前。

  4.1.5.2p是指项目开工前必须对书面见证点r进行确认,对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进行见证和验证;d是指每日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w是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t是指每次作业前都应进行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

  4.1.6 将上述步骤的结果依次填写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见附件)中的相应栏内,作为作业指导书的一个必要部分。

  4.2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号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由编写者进行编号。

  4.2.1有工程编号的施工项目风险控制计划编号示例:

  sd-该施工项目工程编号。

  说明:

  sd——项目部名称(上海大学项目部)。

  4.2.3各部门缩写代码表:

  部门

  代码

  部门

  代码

  机械施工处

  j*

  焊接施工处

  hj

  建筑施工处

  jz

  电气施工处

  dq

  混凝土公司

  hn

  其他

  qt

  4.3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实施

  4.3.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经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

  4.3.2应保证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长或施工负责人、部门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各持有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一份。由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归档。

  4.3.3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上,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交底,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对其充分熟悉。

  4.3.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中的各级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控制计划中的控制方法及控制时机要求,适时或及时对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确认、见证和验证,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与否负全责。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变更

  因施工工序、作业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及责任人发生较大变化时,原编制者或各级责任人应及时提出变更请求,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确保控制计划的适宜与可靠。

  4.5 所有施工项目未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不准开工。

  4.6检查与考核

  4.6.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进行检查。

  4.6.2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反违章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5.1《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5.2《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5.3《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

  5.4《反违章实施细则》

  6记录:《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附件: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风险控制制度8

  本论文着手于企业会计部门中的税务风险,详细分析了引起税务风险的可能原因,简单概括了其影响的结果。为了规范会计内部控制秩序以及内部管理工作,本论文针对这些影响因素提出了相应的方法策略,目前这些在会计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作用。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发展,企业间的竞争不断加剧,所以使企业的税务环境变得更加复杂。 当人们不能充分把握复杂的环境时,税务风险便会产生。而与企业税务风险不同,商业风险带来的风险随收益的增加而增加,随收益的减少而减少。但是税务风险并非这样,一旦企业选择了税务风险,肯定会有一部分的增加支出,这些增加支出就是未来的损失,它们远远大于企业的风险。

  一、税务风险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影响

  (一)税务风险影响内控制度的建设。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内部为了有效地进行经营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总称。企业为了明确提出内控制度,在风险控制方面,在每个风险控制点上都务必要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控制系统。但是因为企业中每个业务流程以及税务风险产生原因多种多样,所以企业在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策略时,务必要时刻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不同的企业风险,提出相应的内控策略。企业只有完善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管理和控制税务风险,进而避免因为税务风险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税务风险影响内控目标的实现。在实现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目标的过程中税务风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内控目标的实现紧密联系于税务风险的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企业必须依照会计信息数据来缴纳所应的税额,如果会计信息存在错误,将直接影响税额的准确度,这样企业就可能会被追究一定法律责任或者承担被罚款的结果。所以,企业要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完全杜绝因为会计环节而造成的税务风险。第二,造成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未能严格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办事,而企业内控目标能够提醒企业严格遵循其法律规范、会计控制制度进行办事,能够最大化地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二、影响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的因素分析

  (一)影响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的主观因素。一方面原因是:企业会计部门的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对经济活动的认知不准确。因为许多企业招收会计以及出纳员的门槛较低,所以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知道如何下手,如何做,不能清楚彻底地了解税收知识,有的工作人员甚至对其了解出现错误,不能及时准确地规划税务,直接导致所在企业承担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原因是:企业内部的会计管理制度不全面,一些预警机制严重缺乏,反馈机制也不够完善,管理极其混乱。企业如果没有一整套全面有效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就可能出现漏洞百出的现象,最后的还要承受巨大的经济代价。

  (二)影响企业税收风险的外部因素。近几年来,虽然我国的法律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比如在会计领域内的相关法规、规章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企业在税法中对会计的约束力还是相当削弱的,是远远不够的。这些法律法规对具体事项的规定都比较概括,不够清晰,只是起到了一定的参考作用。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主观原因,即企业自身的自律,也需要客观原因,即良好的外部环境。主客观原因应共同作用,相得益彰,才能真正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企业如何加强、规范会计的内部控制

  (一)企业要树立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心理学理论认为,一定的动机才能引起人的行为的发生。没有动机就没有人们行为的结果。目前学者所关注的话题是:如何纠正危险的思想意识或者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企业领导者(或相关的管理人员)应当给予企业内部会计工作人员培训或者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待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在经过严格的培训并各方面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只有工作人员达到企业所需的要求,才能富于专业性与职业性的进行工作。以上方法的目的是为了加深工作人员对税务信息、财务知识以及社会经济状况的分析以及把握,从而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促进企业经济的积极健康发展。

  (二)企业要健全内部的会计控制体系。人们行为的依据依赖于企业规矩的制定,这些企业规矩也能有效的控制活动过程,以防其偏离企业既定的轨道。如何健全企业内部的会计控制体系,有以下几种方法。首先,要加快企业建立会计控制制度体系的步伐,这些体系的建立均可以根据所选中行业的优秀企业作为目标,根据自身企业的经营状况,分别给予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方法。这些内容应当包含企业的每个方面及企业的每一分子,比如有形资产以及无形资产;企业高层管理者以及底层管理者,反馈企业各方面的信息,健全企业的会计控制制度体系。

  (三)企业要加强内外监督力度。企业对内部会计活动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如内部的制度约束、舆论压力、内部的.法律等。有效的内部审计对企业监督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及时而准确地发现会计部门存在的错误,还能有效规范企业的行为,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所得利润。内部审计“审”的内容包括这几个方面:内部审计质量、内部控制监督程序、会计账目、以及制度设计的有效性以及合理性。外部监督主要是指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如果能发挥其最大效应,其不但促进企业管理的不断成熟与完善,还有利于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当然,社会监督的力量不只是有机关的审计部门的力量,还有行政机关(如税务局、工商局)、立法机关、社会媒体、甚至成千上万网友的力量。

  (四)企业要增强税务风险信息的沟通。企业内部不但要进行思想交流,同时也要联合与外部企业。 在上述企业内部制度的内容要包括内部信息与沟通制度、公开信息与保密信息的相关法律规范等方面。紧密联系税务机关,只有保证合作关系的融洽,合作才能愉快。因此,税法的执行要紧密遵循税务机关的要求,才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使企业获得应有的效益。

  四、结束语

  总之,企业的税务防范风险非常复杂,涉及到很多个方面的问题。日前,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企业的业务不断增多,这导致涉及的税收数额也越来越多,所以规范内部会计控制措施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企业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企业发展得不够成熟,就会导致其误入歧途,企业则面临严重风险。因此,应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措施,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

风险控制制度9

  1、总则

  1.1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公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1.3风险控制原则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3.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1.3.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1.3.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1.3.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1.3.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3.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2、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2.1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控中心、业务部。

  2.2 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执行董事职责:

  2.2.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

  2.2.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

  2.2.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

  2.2.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2.3执行董事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

  2.3.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2.3.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审批的股权投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

  2.3.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董事负责,向执行董事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2.4 风控中心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

  2.4.1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

  2.4.2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

  2.4.3对投资协议进行审核;

  2.4.4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2.5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项目组配备一名具有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相关背景的人员。

  2.6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和监督部门。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执行董事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3、风险控制流程

  3.1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3.2 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3.3 风险测量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

  3.4 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

  3.5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3.6 风险报告是指业务部、风控中心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4、风险识别与评估

  4.1 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多种风险。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4.2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4.3合规性风险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或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4.4 法律风险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4.5 操作风险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

  4.6 市场风险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

  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其中,对以上市为退出方式的项目,证券市场整体下行的系统性风险是难以控制的。

  5、合规风险的控制

  5.1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和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5.2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5.2.1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5.2.2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5.2.3监督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

  5.2.4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3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5.3.1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

  5.3.2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

  5.3.3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6、市场风险的控制

  6.1 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6.2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立项标准应该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6.3 业务部应当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企业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申请立项审批。

  7、法律风险的控制

  7.1风控中心应当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7.2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风控中心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四节操作风险的控制

  7.3 公司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7.4 为维护公司的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7.4.1不得将公司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7.4.2不得将公司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7.4.3单笔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股东审议;

  7.4.4单一投资股权不得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如果突破40%,需提交股东审议;

  7.4.5不得将公司资产投资于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

  7.4.6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7.5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7.5.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7.5.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7.5.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7.5.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7.6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7.6.1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退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7.6.2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

  7.6.3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执行董事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7.7 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风险控制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运营风险的管理,提升运营风险的管控能力,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运营风险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所固有的风险,公司将运营风险管理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其各项业务活动、各支持部门及其各项业务支持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运营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信息技术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其中有关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管理要求,按照外部法律法规和公司合规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运营风险管理,是指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相关部门及员工共同参与的,对公司经营中的运营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报告和处置的全过程。

  第五条公司运营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战略,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通过有效的内部制衡,逐步建立与公司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运营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控制、报告运营风险,从而保证业务正常、持续、稳健地开展。

  第六条公司建立与业务活动及经营管理环境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等相适应的、有效的运营风险管理体系。运营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二)完善的运营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三)有效的运营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四)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或采取相应手段,支持运营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五)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公司运营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负责审核批准公司运营风险偏好、政策等重大事项,持续关注运营风险状况并对运营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及时掌握和协调、指导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运营风险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公司经营层面的运营风险管理,负责制订、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运营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运营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全面掌握公司运营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特别是各项重大的

  运营风险事件或项目;为运营风险管理协调并配备适当资源。

  第十条公司首席风险官须充分了解运营风险水平及管理状况,并及时向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报告;对公司运营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质询和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运营风险管理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职责包括:

  (一)牵头组织制订、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各项业务制度、流程,以有效防范运营风险。(二)协助相关业务及支持部门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相应业务条线或相关部门的运营风险。

  (三)建立公司运营风险事件的处理与问责机制,以及运营风险损失的追究机制。(四)定期/不定期对各业务及支持部门涉及运营风险管理工作和事项进行合规检查、分析、评估并出具相应意见和改进要求。(五)监控公司层面各业务条线的关键风险指标,根据监管要求变化和业务发展状况予以定期/不定期更新完善。(六)定期分析、评估相关业务条线运营风险的管理情况,收集和报告公司运营风险事件和损失数据。

  第十二条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运营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承担本部门运营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相应业务条线运营风险的管理情况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包括:(一)确保公司运营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等得到遵守和贯彻执行。(二)建立本条线识别、评估、计量、控制、监测和报告运营风险的方法与程序,组织制订本条线的业务制度、流程、风险点及风控措施,报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定期修订完善。(三)定期检查、分析和评估本部门运营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及时对薄弱环节采取必要的纠正补救措施并通报相关内控和支持部门;对内控和支持部门所提示的运营风险,及时组织落实整改与防范措施。(四)对部门主办的新业务、新产品的运营风险进行评估,并制订对应的控制措施。(五)收集和分析本部门运营风险事件和损失数据,定期向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通报,并且应当及时报告重大运营风险事件和损失数据。(六)制订本部门运营风险的应急预案和业务连续性计划,并定期测试和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和业务连续性计划的有效性。(七)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做好财务管理、资金和流动性管理、交易管理和清算交收、信息技术安全、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以及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运营风险管理工作,并应在涉及其职责分工及专业特长的范围内为其他部门管理运营风险提供资源和支持,以促进公司整体的运营风险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将运营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审计稽核部负责对运营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的审查和评价。审计发现问题的,应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运营风险识别、控制和评估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运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体系,全面涵盖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第十六条公司所面临的运营风险主要来源于人员因素、内部流程、信息技术系统缺陷以及外部事件等四大类别:(一)人员因素,是指公司员工发生内部欺诈、失职违规、没有授权的行为。员工知识技能匮乏、核心员工流失以及违反用工法律法规等。(二)内部流程,是指公司制度业务流程缺失、设计不完善,或者没有被严格执行等因素。(三)信息技术系统缺陷,是指信息技术系统设计和系统维护不完善导致不能正常提供全部、部分服务或业务中断,具体表现为数据或信息质量低下、违反系统安全规定、系统设计或开发的战略风险,以及系统运行稳定性、兼容性、适宜性等问题。(四)外部事件,是指由于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外部人员故意欺诈或非法洗钱以及自然灾害等外部突发事件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或造成损失。

  第十七条公司通过采取内部自我评估、关键风险指标法等多种手段,对公司业务过程中所面临的运营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验证评估结果并调整评估程序。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外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运营风险进行全面、有针对性、持续的识别和评估,自我评估结果应当留痕备查。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选择适当的方法对运营风险进行管理。具体的方法包括:(一)评估运营风险和内部控制(二)损失事件的报告和数据收集;(三)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

  (四)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评估;(五)内部控制的测试和审查;(六)运营风险的报告;(七)其他有效管理运营风险的方法。

  第二十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开展运营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运营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将发生的风险损失事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运营风险对运营风险数据进行汇总整理。

  第二十二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通过收集公司的历史运营风险数据,结合外部相关损失数据,探索采取合理的方法进行风险计量和评估,并进行相应的统计分析和预警等动态管理措施。

  第二十三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各部门应向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报告并提供有效的运营风险控制措施,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一)新产品和新业务开发;(二)新设备和新系统应用;(三)信息技术系统的重大变更;(四)重大事故、险情、案件、隐患发生时;(五)部门业务流程发生较大变化时;(六)组织机构重大变革;(七)关键岗位人员流动;(八)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九)外部金融相关行业发生运营风险损失事件,公司可能面临类似的风险时;(十)其他可能引发运营风险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对已识别的运营风险,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根据评估结果,组织公司各部门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其控制措施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政策的制订和更新;(二)从业人员的资质;(三)不相容职责分离;(四)对文件资料的审查;(五)复核与审批;(六)抽查与检查;(七)内部审计检查;(八)盘点与对账;(九)考核与问责;

  (十)系统控制:包括权限设置、系统运行规则的设置、系统自动计算和流转以及系统自动制单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将加强内部控制作为运营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至少应当包括:(一)部门之间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关职能的适当分离,以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二)密切监测遵守指定风险限额或权限的情况;(三)对接触和使用公司资产的记录进行安全监控;(四)员工具有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五)识别与合理预期收益不符及存在隐患的业务或产品;(六)定期对自营投资账户进行复核和对账;(七)关键岗位轮岗轮调、强制性休假制度和离岗审计制度;(八)重要岗位或敏感环节员工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九)建立客户和公司员工的投诉与举报制度;(十)合规、风控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十一)风险事件查处和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四章风险监测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建立与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关键运营风险指标体系,并对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关键运营风险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失败交易金额、核心员工流失率、客户投诉次数、监管处罚次数、错误和遗漏的频率以及严重程度等。

  第二十七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组织各部门建立有效的运营风险损损失件收集机制,以统一的统计标准、范围、程序和方法,系统性地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与运营风险相关的数据和事件信息。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部门监测各自业务层面的运营风险,对于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监测工作中发现并下发的运营风险监测信息,相关部门应就该监测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并反馈,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监测信息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信息的处理过程应有留痕。

  第五章风险报告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任何运营风险情况,应按规定定期、不定期向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报送,并确保上报内容及时、准确、完整。发现运营风险指标超出限额或发生运营风险事件的,业务部门应及时报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并向首席风险官报告。

  第三十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报告公司整体运营风险情况,对各业务条线的运营风险进行评估,对发生的运营风险事件进行总结,提出处置建议,常规事件纳入公司风控日报、月报,报告经营管理层。重大运营风险事件应当编制专项报告报送公司管理层。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风险控制制度11

  1、目的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学校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试用范围

  试用于学校的所有部门的活动场所,包括设备设施、物品、安全防护、正常和异常活动、人为因素、违反规程、规章等。

  3、定义

  3.1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2危害识别: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3安全风险:按照“自主排查、科学评估、分类分级、分级管控”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

  4.职责

  4.1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

  学校“双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安全教育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管控措施。

  精品规章制度

  4.2应将风险分级管控的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本单位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管控措施,并保留培训记录。

  4.3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组织对学校工作范围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安全风险分布等级。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绘制风险分级管控图,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安全风险等级评价程序

  5.1成立评价组

  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以学校校长为组长、法安体卫处、政教处、总务处、教务处等各部门管理人员参加,编制本学校的安全教育风险分级管控表格,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审查、批准学校的安全教育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文件。

  5.2评价依据《学校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相关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确定安全风险类别、采用相应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5.3风险评价等级

  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

  ——重大I级红色\极其危险:属于重大风险,学校大门口、楼

  精品规章制度

  道、厕所区域岗位管控,应立即整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整改,只有当风险降至可接受后,才能开始或继续使用。

  ——较大II级橙色\高度危险:属于较大风险,学校各办公室、播音室、微机室、升旗台、实验室、多媒体区域岗位管控,应制定建议改进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一般III级黄色\显著危险:属于一般风险,会议室、会计室、水房、图书室区域岗位管控,需要控制整改。

  ——低IV级蓝色\轻度(可接受)危险:属于低风险,各教室、操场。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5.4安全风险评估

  5.4.1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布。

  5.4.2根据安全风险评价依据,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风险清单进行评价。

  5.4.3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行“一风险一档案”。

  5.5风险控制

  学校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学校安全风险数据库。针对安全风险特点应从设备设施、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措精品规章制度

  施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6.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学校、年级组、班主任、教师”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人员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6.2、由分管安全副校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安全屏护、报警设备本身固有的控制措施和检查、检测、维保等常规的管理措施,人员、资金要有保障。

  6.3、由分管安全副校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要点.

  6.4、法安办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7、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7.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学校在重大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精品规章制度

  7.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每年对学校全员进行安全风险知识为主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名教师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8、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风级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

  9、安全领导小组对评估后的安全风险归类建档并指导、监督相关部门、体卫组管理人员贯彻执行。

  10、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安全风险管控信息。

  1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风险控制制度12

  第一章目标和原则

  第一条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保护特定客户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特定客户资产业务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防范利益输送及其他有损害特定资产客户利益的行为。

  公司特定资产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保证公司特定资产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确保特定资产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财产的安全完整,防范和化解风险,防范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行为,确保公平对待公司所管理的各类资产。

  第二条特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

  公司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忠实履行合同义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运作应与资产管理合同和委托人的收益目标和风险承受度相一致,充分依据资产管理合同规定构建投资组合。

  健全性原则

  风险控制必须覆盖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防火墙原则

  特定资产管理部应与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保持相对独立,公司自有资产与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等各类不同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离,分别独立运作。

  公平原则

  公司应当恪守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杜绝利益输送行为,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在公平的基础上使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管理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既有的行政、系统、研究资源,同时防范公司其他资产向特定客户资产输送利益,保证公平对待各类投资者。

  第二章公司内控风险控制架构与流程

  第三条公司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监、市场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和基金运营部总监组成,总经理任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内控制度并执行;对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和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控制决策;负责听取各部门风

风险控制制度13

  1、目的

  为充分辨识危险源,合理评价风险,进行风险控制策划,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管理。

  3、术语

  3.1重大风险(或不可承受风险):指级别较高或危险程度较大、能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风险。

  3.2管理方案:对重大风险,需投资或加强培训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明确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制定方法、资源和时间表,落实、检查所采取的措施。

  4、主要职责

  4.1生产安环部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工作。

  4.2设备技术部负责建设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管理工作。

  4.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包括相关方)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5、工作程序

  5.1危险源辨识:

  5.1.1划分作业活动

  5.1.1.1危险源辨识是针对作业活动进行的,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要划分作业活动。

  5.1.1.2划分作业活动方法

  a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划分;

  b按地理区域划分;

  c按装置划分;

  d按作业任务划分;

  e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

  5.1.2危险源辨识范围

  5.1.2.1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5.1.2.2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1.2.3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

  5.1.3危险源辨识内容:危险源类别的分类见附录一

  5.1.3.1物的不安全状态;

  5.1.3.2人的不安全行为;

  5.1.3.3作业环境的缺陷;

  5.1.3.4安全健康管理的缺陷。

  5.1.4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要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和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5.1.5危险源辨识方法具体内容见附录二

  5.1.5.1基本分析法

  5.1.5.2工作安全分析法

  5.1.6危险源辨识充分性的确认

  a覆盖已发生事故的原因;

  b覆盖法律法规的要求。

  5.2风险评价

  5.2.1风险评价采用直接评价法、mes法和ms法(mes法、ms法和风险程度的具体内容见附录三)。

  5.2.1.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直接评价法判定为重大风险(或不可承受风险):

  a所有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或属于组织性行为且涉及的范围较大、后果较为严重的其它违规(轻微的违章行为除外);

  b近三年发生过重伤、死亡、重大财产损失(30万元及以上)一次;或轻伤、非重大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下)三次以上,至今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仍有可能发生事故。

  5.2.1.2除上述情况外,人身伤害事故采用mes法,单纯财产损失事故采用ms法。

  5.2.1.3风险分级

  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即一、二级风险)属政府部门级危险源;三级属公司危险源;四级、五级属车间(部门)级危险源。

  5.2.1.4对5.1、5.2条款中记录填写《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公司级危险源填写《重大风险控制计划表》,其中控制计划为“制定目标管理方案”的`填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表,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清单》。

  5.3汇总和调整工作

  为了确保全员参与、辨识充分,采取三级辨识二级评价的方法。《即班组、车间(部室)、公司三级辨识,车间(部室)、公司二级评价。》

  5.3.1各车间(部室)对所属各班组;公司对所属各车间(部室)上报的危险源辨识评价表分别进行汇总。汇总过程中对所列出的危险源可合并同类项,但要指出危险源所涉及的作业活动。

  5.3.2生产安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车间(部室)上报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和确认,结果上报公司。

  5.4风险控制策划

  5.4.1风险控制措施选择的优先顺序:

  首先考虑消除风险(如技术、工艺改造);其次考虑降低风险(如增设安全监控、报警、连锁装置或隔离措施);再次考虑采用个体防护装置。

  5.4.2风险控制措施:

  5.4.2.1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由公司主管部门和厂充分讨论确认后,制定重大风险控制计划,公司生产安环部根据控制计划组织实施,公司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应及时上报政府有关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备案。

  5.4.2.2三级风险,生产安环部和相关车间(部室)讨论确认后,制定风险控制计划,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所属单位实施控制计划,生产安环部进行监督、检查。四至五级风险,由各车间(部室)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4.3生产安环部每月组织一次对三级危险源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能单位的三级危险源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职工按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各车间(部室)每月进行一次对本单位三级危险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安全防护设施维护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岗位职工鞍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作业区(班组)每月对四级、五级危险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监测与监测设备设施维护情况、岗位职工鞍章操作情况、职工应急预案与处置方案的掌握情况。

  5.5危险源的更新

  5.5.1各单位每年按本文件对危险源进行更新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于七月底前报公司生产安环部。

  5.5.2对属于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在施工前,设备技术部组织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以便对工程承包商提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控制的具体要求。并将结果报生产安环部备案。

  5.5.3当下述情况发生变化时,各单位应及时辨识危险源,更新(或补充)危险源辨识的相应表格。

  5.5.3.1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

  5.5.3.2各各车间(部室)的工艺、技术、作业环境、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或更新;

  5.5.3.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的责任单位,要对相应的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重新识别、评价,评价结果在事故处理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生产安环部备案(书面和电子版)。

风险控制制度14

  1目的

  为加强我厂风险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检测装置、维修设备设施、维修作业现场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危险源的管理。

  3职责

  3.1厂长组织建立危险源控制系统。

  3.2厂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主持年终全我厂的风险评审工作。

  3.3安全科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各部门确定的风险评价准则,负责我厂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和控制效果的验收,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4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低风险〔等级判定为重大风险以下(不包括重大风险)各级风险〕的风险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

  3.5我厂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4控制程序

  4.1风险的分级管理

  4.1.1我厂的风险根据《风险评价准则》进行评价分级。

  4.1.2各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4.1.3作业风险:巨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全科复检签字,报我厂领导终审批准;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全科终审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班组班组长或班组安全监督员终审批准。

  4.1.4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巨大风险和重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我厂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防范措施降低风险。

  4.1.5风险评价、分析的范围及职责

  4.1.5.1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做安全预评价;

  4.1.5.2项目的建设应由安全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3维修工艺改变应由技术质检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4设备新增或拆除的风险应由生产部负责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5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6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均由所在部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7维修车间的设施、设备的风险应由所在技术质检科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8安全防护用品应由安全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9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10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应由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风险评价。

  4.2风险评价方法选择

  4.2.1工作危害分析(jha)风险评价方法。

  4.2.2岗位、部位、装置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风险评价方法。

  4.2.3经厂长批准的.其他风险分析方法。

  4.2评价准则

  我厂需进行定量的风险评价由风险评价小组采用合适的评价准则。外部评价由相关资质机构自行选用评价准则。

  4.2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

  4.2.1厂长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价组织编制评价大纲。

  4.2.2各相关部门收集、整理风险评价所需资料,提交评价组织。

  4.2.2危险源辩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4.2.4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4.2.5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制措施。

  4.2.6得出评价结论

  4.2.7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a.火灾和爆炸

  b.冲击和撞击

  c.中毒、窒息和触电

  d.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e.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f.人机工程因素

  g.设备的腐蚀、缺陷

  h.对环境的可能影响

  4.5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4.5.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4.5.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

  4.5.3我厂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4.6风险控制的内容

  4.6.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b. 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c.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我厂的经营运行情况

  d.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4.6.2控制措施应包括:

  a.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b.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c.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d.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4.3风险信息更新: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价的频次一般为每年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我厂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a.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b.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c.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d.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e.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4危险源控制系统

  危险源的辩识:按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 56号)规定,识别我厂生产区域内的危险源。

  4.9风险管理的宣传、培训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

【风险控制制度】相关文章:

担保风险控制制度10-18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05-24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11-11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精选12篇)05-09

风险辨识、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12-20

电子提单的风险控制08-28

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精选18篇)06-10

风险控制岗位职责05-08

风险控制部岗位职责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