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6 09:54:55 泽彪 制度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3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通用23篇)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1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区教委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习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永乐店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进行备案,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校园内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手机。走读生每天离校时可取走手机,住宿生每周离校时可取走手机。

  二、对于暂时保存的手机,由年级、班级安排保管。需保存一周以上的手机,由年级协调房间和存储柜集中保存。年级领导或年级组长负责监管年级手机存放情况。若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确需学生带手机的,则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统一管理。

  三、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私自携带手机入校或在校期间使用手机,均视为违纪。此项纳入学生个人评优评先和班级量化管理。第一次发现,告知家长,家长在一周内取走手机,并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第二次发现,告知家长,学校(或年级或班级)代为保存,原则上学期末由家长亲自取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再发现,处分升级。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凡是被收缴的数据线、充电器、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领走,在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学校为学生、家长相互沟通提供便利条件。各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机电话可供学生与家长日常沟通使用。每栋教学楼附近设置一部公用电话供学生与家长沟通使用。紧急情况下,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可为学生提供电话使用。

  五、若家长找学生,在不紧急的情况下,可给班主任发微信或短信留言。若特别着急的,可直接给班主任或年级领导打电话沟通。若学生在校有情况,班主任会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联系,不联系可视为平安,也请家长安心。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帮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20xx年3月25日起执行。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3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通知》要求,特制定《淄博高新区第一中学学生手机管理规定》。

  (一)学生、家长与学校签定承诺书,承诺不带手机到校,家长和学生要一起制定家庭使用手机的.管理公约,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减少手机的使用。

  (二)如有特殊需要,学生要经过家长同意,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年级主任、校委会批准后,方可带手机到校,并交班主任统一管理。

  经学校同意,学生带手机到校后,进教室前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在办公室统一上锁保管,放学后学生找班主任领取手机。在校期间,学生如果须要使用手机,找班主任领取,并在办公区域使用,使用完毕交由班主任保管,班主任是学生手机管理的责任人。

  (三)学校公布办公室电话,作为家校联系的通讯工具。

  (四)未经批准,学生带手机到校,非上课时间发现,班主任没收手机,并通知家长到校领回。上课玩手机发现,告知家长,班主任没收并保存至学期结束;若是因没收手机导致学生和管理教师冲突的,没收手机直至学生毕业。

  (五)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出现不服从教育管理、拒交、顶撞、辱骂管理老师等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的学生管理条例,对相关学生追加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留校察看或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最低档次评价,对涉及到违法行为的学生,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4

  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弊端突出,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县教育部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条件,细化措施。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如父母均在乡镇或外地工作,城区无监护人,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级部批准,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级部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二精准服务,优化管理。

  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校内教学楼设立公共电话。

  2.班主任老师要无偿为学生提供免费电话,各科任教教师可适当为学生提供免费电话。

  3.政教处、级部办、保卫科等学校电话也可以适当免费提供学生使用。

  三宣传教育,正确引导。

  各年级要将手机管理作为增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学生例会、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

  四、家校合作,形成合力。

  1.学校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举办家校共育讲座等形式,向家长宣讲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加强手机管理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

  2.家长应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言传身教,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3.学校要指导、鼓励学生家长和孩子一起制定手机使用管理家庭公约,引导学生在家期间养成正确使用手机的良好习惯。

  五、强化监督,纳入考核

  1.各年级要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统一保管、禁入课堂等要求落到实处。

  2.学校政教处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手机保管协议,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周末,周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优选摸和评贫困生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级部办,填写手机保管协议。

  4.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按作弊处理,并纳入班级量化考评。

  5.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

  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级部、班主任考核。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5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9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定《铅山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办法》,作为《铅山一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补充规定。

  一、管理规定

  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如申请理由不充分,学校可驳回其申请要求。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住校生如果需要带手机,必须在星期天晚自习时交给班主任保管,周末放假前再到班主任处领回手机,不得私藏手机。

  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在教室或其它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未经学校同意,一经发现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任何老师或学校工作人员(门卫、宿管、教官、食堂工作人员等)均可收缴,且被缴手机待高三毕业后方可领回。

  二、违纪处理办法

  在校期间,一律禁止学生使用手机,如发现学生未经学校同意在校使用手机按以下办法处理。所有被缴学生手机统一交由政教处统一管理,收缴的手机在保管期间出现的自然质量损坏,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学生自行负责。并记录到《学生违纪登记表》,每周一在升旗仪式上全校通报批评。

  1、主动上缴手机且认错态度良好者处理如下:

  (1)第一次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给予警告处分,被缴手机待学生高三毕业后由学生个人提出书面领回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2)第二次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给予三天的停课或停学,要求家长来校带回学生并在家进行教育、管教,并给予记过处分。被缴手机待学生高三毕业后由学生个人提出书面领回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3)第三次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给予一周的停课或停学,要求家长来校带回学生并在家进行教育、管教,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被缴手机待高三毕业后由学生个人提出书面领回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4)第四次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给予勒令退学的纪律处分。

  2、抵触上缴手机、认错态度不够好者处理如下:

  (1)第一次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给予三天的停课或停学,并给予记过的纪律处分,要求家长来校带回学生并在家进行教育、管教。被缴手机待高三毕业后由学生个人提出书面领回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2)第二次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给予一周的停课或停学,并给予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要求家长来校带回学生并在家进行教育、管教。被缴手机待高三毕业后由学生个人提出书面领回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

  (3)第三次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给予勒令退学的纪律处分。

  3、抵触上缴手机、态度恶劣者处理如下:视情节轻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三、此规定自即日起施行。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6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山头中心学校初中部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级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手机入校园申请表》,学校同意后才能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级部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期,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级部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七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家长将该生带回家教育,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箭等处分。

  第九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级部领取手机。

  第十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7

  一、依据:

  1、本校《阳江市第一中学学生奖惩条例》第八条第4点“学生携带之物品足以影响学生专心学习或干扰教学活动进行者,教师或学校得暂时保管,必要时得通知家长或监护人领回。”

  2、本校学生奖惩考察实施要点及生活辅导实施需要。

  二、目的:

  为维护教师课堂教学品质及学生生活秩序管理,增进学生有效学习,并使学生放学后方便与家长联络,特定本办法。

  三、手机使用规范:

  1、教学区域或休息时间,学生需将手机关机,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机。确有需要,可使用学校办公电话或公用电话。

  2、非必要请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扰。

  3、请勿携带价值昂贵手机到校,以免遭窃衍生困扰。

  4、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5、学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个手机号码,学生更换手机号码,须重新申请。

  四、惩戒办法:

  1、未申请被查获者,记小过一次,手机(含卡,下同)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2、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警告一次。

  3、第二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4、第三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并记大过一次。

  5、违反使用规范第四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没收,考试成绩零分计算,全校通报,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之处分,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后由家长领回。

  完成申请手续,请将申请表缴回班主任电子登记后由交年级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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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正确使用手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学生使用手机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准带手机进校。但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校园内可以使用手机。

  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早晚自习、等)期间、午休和晚上就寝熄灯以后,必须关闭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机。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箭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8、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9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学初,高春芝校长在开学式上向全校师生发出“噪手机污染,回归阳光校园”的倡议,并且通过班会课,面向学生征集符合我学部实际的'手机管理规定建议,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协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 坚决禁止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包含老人机)、平板、MP3、MP4等电子产品。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情况及时报告政教处。一经证实扣除班级相应分数,取消该学生本年度的评优资格,记录违纪档案。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2、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予以纪律处分,记录违纪档案。通知家长到校填写手机扣留单,并保留手机至学期末,再由家长领回。

  3、教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政教处,按照第1条规定对学生进行处分,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4、住校班学生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手机入校园,需提前与班主任及夜班老师报备,到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老师处保管,回家时再领取。

  5、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电话,不得以此理由私带手机。

  6、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态度恶劣的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学生回家要借助手机网络进行学习,需向家长说明情况,在家长监督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禁止浏览与学习无关的信息。

  8、每位学生要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和休息活动安排,严格按照计划表执行,噪手机及网络诱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也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减少“手机依赖症”,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门,走出虚拟世界,更多的亲近自然,充盈内心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10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白土岗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制度》,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等通讯工具,及平板、MP4、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入校,凡违反规定将上述物品带入学校的',一经发现一律收缴由学校代为保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

  第二条

  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政教处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

  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

  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德育处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六条

  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取。

  第七条

  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

  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条

  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退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退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政教处领取手机。

  第十条

  各位家长要和孩子认真学习本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在家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正确引导,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学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机,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成长进步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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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班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学生科。

  二、使用规定:

  (一)、上课期间(包括体育课、自习课)、考试期间学生一律关闭手机,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学校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课期间,严禁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乐,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保卫科科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保卫科科,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12

  一、危害性

  1、中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很多身体机能还不健全,手机辐射危害学生发育,影响身体健康,造成理解力、反应力、记忆力的明显下降,听觉受损,免疫功能失调。

  2、学生利用手机撒谎欺骗老师和家长,有的学生还以短信的方式捉弄老师和同学,影响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

  3、手机上网、QQ聊天、网络游戏、电子书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机的黄、赌、毒,毒害青少年。

  4、学生晚上躲在被窝里使用手机收发短信,看小说,玩游戏,深夜不睡,干扰他人休息,降低学习效率。

  5、课堂上手机铃响,课上听音乐,收发短信,扰乱了教学秩序,影响了听课效率,蔑视老师劳动。

  6、学生防范意识差,社会闲散人员觊觎学生手机,危及人身安全,利用手机联系外来人员,容易滋生事端,出现安全隐患。

  7、在考试时,学生利用手机作弊,严重败坏考风,破坏学风,影响了应有的考试评价。

  8、手机消费,增加父母经济负担,学生之间课余时间比手机好坏,助长学生的攀比之风,出现享乐思想,自然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和心态。

  9、手机的使用加速中学生社会化,手机成为中学生男女生交往过密的帮凶,严重影响学业,不利于中学生成长。

  二、管理规定

  针对以上携带手机对学生的危害,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凡实验中学在校学生,一律禁止将手机带入校园,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时候都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2、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职工、保安、公寓辅导员,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一律收缴,收缴的手机交由学校统一封存,中考结束后统一归还。

  3、携带手机的学生,屡教不改或不服从学校管教的,责令家长到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并和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13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携带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二、使用规定: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等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凡是出现以上情况的,参照《归州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对各班进行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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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集会、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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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生滥用手机已经成为校园管理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主要危害有:一是学生长时间进行网上聊天、打游戏、看视频等活动,影响睡眠,分散精力,浪费时间;二是通过手机容易沉溺于不健康的网上信息,影响了中学生的道德成长;三是使用手机过多和家人及外地同学联系,不利于中学生自理能力和独立精神的形成。为此,我们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一(8)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信通或班级共用手机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还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 班主任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并回家反省一周以上。对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16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符合以下规定。

  第二条手续办理与承诺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班主任登记。

  2、承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文明使用。

  3、承诺学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机,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第三条使用规定

  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

  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

  3、熄灯就寝后不使用手机。

  4、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

  5、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熄灯就寝后关闭手机。

  6、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

  7、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可与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联系。

  8、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

  第四条检查

  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有权在教学时间内、熄灯就寝后抽查学生手机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的处理办法

  1、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评教育,并通报家长;第二次政教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手机由家长领回,重新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携带使用;第三次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当学期内不得重新申请使用。

  2、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按作弊对待,依据我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处理。

  3、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认错态度差,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由政教处、团委组织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每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班级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17

  为了构建和谐文明校园,建立学校与学生、学校与家长共享的数据平台及沟通平台,同时也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学校购置班级手机存放盒,对学生手机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在校按规定使用手机,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

  二、禁止学生在教学、实习、实训、集会时间使用手机,上午早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中午放学时发放。下午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午放学发放。晚自习前学生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统一存放到班级手机盒中,下晚自习发放。

  三、各班级每天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手机盒,发放手机。

  四、任课教师负责监督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凡是违反规定者,第一次发现上课玩手机,没收手机一个月;第二次发现玩手机,没收手机两个月;第三次发现上课玩手机,学生写保证书,并由家长来代领手机。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18

  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构建和谐的校园生活,我校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在上课期间校园内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学生到校后必须按规定把手机上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不自觉上交的.手机,收缴后统一由学生处或班主任保管三个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还,并做好违纪记载。

  第三条:学生处、学生会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时、不定点的经常性对校园内所有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手机、充电器、游戏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玩游戏)等一律收缴。

  第四条: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教育批评。但手机必须上缴否则通知家长或劝退。

  第五条:学生上交或收缴的手机由学生处造册登记、贴好标签妥善保管好。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将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学生手机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机。

  第九条: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并一律收缴。

  第十条:班主任必须加强对本班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对手机的管理力度。否则记入班级管理考核。

  附:严禁教师携带手机进入课堂(包括晚辅导)或在办公室利用手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否则记入月度绩效考核。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19

  为了提升学生通讯礼仪和人文素养,维护校园安全安宁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学生在校正确使用手机(移动电话),依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和本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管理规定。

  1.学校不鼓励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若有学生携带手机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

  2.每位学生自觉保管自己财物,如有手机遗失,须自行负责,学校不负保管及赔偿责任。

  3.学生在校使用手机,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运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这时间段内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学后至晚上就寝预备铃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队打早餐、打中餐时、星期天的晚自习及晚寝睡觉时间不能使用。

  4.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携带手机,即手机不能外露于校服、班服、便服、背包等。

  5.学生在校内给手机充电时,必须在自己宿舍内并用自己所购买的.电卡充电,在学校规定的可使用手机的时间段充电,中午放学后或晚上睡觉时只能用座充充电,充电时应该做到有人看管充电器物,以防手机丢失并注意用电安全。

  6.上课(含室外课、实习课)、自习课、午休、晚寝及各项集会一律关机,严禁接、拨(含游戏软件、简迅、上网等);上述以外时间可开机,将手机调整成震动,且使用时音量尽量放轻,不可影响他人。

  7.考试期间应遵守考场规范,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8.拨打或接听电话时,不要边走边讲,未经允许不能在办公场所使用,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移动电话)时,不能大声喧哗与口出秽言,并注意使用电话礼仪。

  9.严禁使用手机(移动电话)做为聚众滋事之联系工具。

  10.全体教师均负有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责任,如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交由该班班主任或学生科处理,学期末放假之时方可领回手机,并视情况按《学生管理手册》处理或处分。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20

  1、河南宏力学校高中部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入校。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校园固定电话、班主任电话、班主任办公室固定电话,生活老师值班电话、校讯通或班级公用电话等方式和家庭进行联系;家长可以直接通过班主任手机与学生进行联系。

  3、个别情况极其特殊的学生如果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入校者,需家长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及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带手机的`学生名单备案并上报学部、团委、生活处备案。凡发现未备案学生携带手机,视为重大违纪,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5、凡带手机的同学,其手机平时由班主任保管,原则上只允许学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时由班主任发给其使用,平时不允许私自在校园内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机及充电。

  6、凡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而滥用手机的学生,一要没收其手机,二要通知其家长。对连续两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予以劝其退学之处分。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21

  根据学校政教处的规定与要求,现将开学后班级学生的手机管理规定如下:

  1、原则上不允许同学带手机到校。

  2、确实因某些原因需带手机到校的.,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名,并写上“如我的小孩违反学校关于手机的管理规定,同意学校给予相关处理。”

  3、经过家长同意,由班级年段与学校政教处备案的同学,可以带手机到校,但上课期间手机必须关机,如果没有关机,放出响声,一律当作一次违规论处。

  4、上课期间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把手机拿出来——包括含看时间;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时间为由偷偷玩游戏。手机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关机放在桌子上),就当做一次违规论处。

  5、上课玩手机第一次违规,必须写检讨,并张贴在班级“曝光台”上实行自我监督和班级监督,诚心改正错误。第二次再违规,没收其手机,上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并根据该同学的认错态度,做相应的处理。

  6、带手机到校的同学(含经过申请及未经申请批准私自偷带手机到校者),如果发生手机被盗、丢失、损坏等,班级一概不负责任。

  7、没有经过申请私自带手机到校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没收,送交政教处保管,通知家长来领取的处理。这类同学如果出现上课玩手机的违规现象,班级将加重处罚力度。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22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

  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

  二、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

  三、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由老师提供方便。

  四、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六、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七、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中学生校园手机管理制度 23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落实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违者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二.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违者一律没收手机,家长到校做说明。

  三.个别学生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请。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学生和家长签字,家长还需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说明申请原因。学生到校后,手机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门卫室放专用手机保管箱保管,保管责任人为班主任或当值保安。

  四.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要联系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家长和学生也可通过学校公用电话0813-3950040联系。

  五.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机上完成作业。国家、省、市、区的相关平台学习活动须按要求正常参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做好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的教育引导。

  七.动员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机(必要的电话短信联系除外),切忌自身沉溺于手机和网络,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八.加强管理和沟通引导。动员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于网络和手机游戏。在对孩子的'手机管理问题上,“疏堵”结合,讲究方法,防止“打、骂、摔”等粗暴行为,避免发生不良极端事件。

  九.丰富课外生活。学校为学生开设各种社团活动,教师积极调动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积极动员家长参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帮助孩子获得成就感,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如:学画画、学写字、学唱歌、学器乐、体育运动、亲子郊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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