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管理的奖惩制度

时间:2021-08-23 09:16:31 制度 我要投稿

最新管理的奖惩制度(精选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管理的奖惩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管理的奖惩制度(精选6篇)

  最新管理的奖惩制度1

  1、确立班级的奖励制度,首先建立好班级的人事安排,如下:

  普通学员——班级管理员——小组长——课代表——班干部

  班级管理员分为:卫生管理员,垃圾管理员,粉笔管理员,财产管理员;

  小组长分为:收发小组长和背默小组长

  课代表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生物、物理、地理和化学课代表,音乐和体育由文娱和体育委员兼任。

  班干部分为: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纪律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和宣传委员;

  2、德育评比细则:

  评比时间:双周星期五

  评比周期:两周一次

  评比范围:每小组

  评比方式:由班长牵头,小组长组织每个组员对每位组员两周的表现进行集体讨论后,根据每位组员在两周内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评定特优、优、良、差、特差五等;(中间如个人有意见的可当面及时提出,如讨论决定后提出,不予受理。)

  评分以十分制起评,零分以下为特差,零——五分为差,六——十五分为良,十五分——二十分为优,二十一分以上为特优;

  每小组根据这个评分结果上报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协同班干部选出每两周评比一次的四位“班级之星”,佩戴标志,张榜公布在黑板上,并选出一位最优生,由宣传委员写出简短事迹出在黑板报上。班长同时评出四位“班级之龟”,公布在黑板报的批评栏中。(“班级之龟”只能从差和特差中选出,没有不选)

  奖励制度:凡获得“班级之星”称号的同学,除张榜公布外,还可得到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班费出,另外年终班级各项先进评比从中间选出最优者当选,入团优先评分前列的同学,班干部由从中择优担任。

  惩罚制度:凡获得“乌龟”称号的同学,罚扫地一周,并要在全班做检讨,必要的通知家长到学校协商解决。

  加分项:

  1、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练习和练习册,加一分。

  2、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默任务,并且完成情况良好,加一分,特别好加二分。

  3、能坚持完成好自己的劳动任务,不偷懒,且劳动成果好,加一分;

  4、能保证每节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得到老师的点名表扬的加二分;

  5、作业完成情况好并得到老师表扬的同学,加一分;

  6、为班级争得校内荣誉的同学,加二分;争得校以上到县级荣誉的加四分;市级到省级荣誉的加六分;国家的加十分;

  7、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的同学,其建议得到班级采纳的,加二分;

  8、每次每科考试80分以上的同学加二分,70——79分加一分,满分加四分;(期中和期末翻倍)

  9、干部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加二分,特别好的加三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10、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融洽,不骂人,不讲脏痞话,不偷东西的同学加二分;

  11、能听从老师安排,尊敬老师,见到老师能主动打招呼的同学加一分;

  12、每两周内不出现学校扣分情况的,全班每人加二分;

  13、全班参加学校活动得奖的,每人加二到五分。

  14、能及时举报班级内的异常情况且举报情况属实无误的同学,视情节加二到五分,

  15、不迟到、不早退并且没有请假的同学加一分。

  16、勤俭节约、不随便吃零食,不大手大脚花钱的同学,可加一分。

  扣分项:

  1、不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练习和练习册,扣二分。

  2、不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默任务,并且完成情况太差,扣二分。

  3、不能坚持完成好自己的劳动任务,经常偷懒,扣二分;

  4、每节课不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得到老师的点名批评的扣二分;

  5、作业完成情况不好并得到老师批评的同学,扣二分;

  6、得到班内处分的同学扣二分,得到校级处分的同学扣五分,为班级日常评比扣了分的同学,扣三分(不重复计);

  7、不能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并经常破坏班级团结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二——五分;

  8、每次每科考试零分的同学,扣五分,不及格的同学扣二分;(期中和期末翻倍)

  9、干部不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不能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扣二分,特别差的扣三分。班干部起内哄的视其情节轻重扣二——十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10、不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不融洽,骂人,打架斗殴,讲脏痞话,偷东西的同学二——十分;

  11、早恋的同学一经发现,扣十分,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处理;

  12、凡犯重大失误,经老师和家长劝导不服管教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三到五分;

  13、每两周内出现学校扣分情况的,全班每人扣二分;

  14、有迟到、早退现象并且经常请假的同学扣一到五分。

  15、赌博的同学一经发现,每人每次扣五——十分。

  16、每两周内经干部检查,个人卫生没有注意的同学,每次扣一分。

  17、校徽没有佩戴好的同学,每人每次扣一分。

  最新管理的奖惩制度2

  1目的

  为规范设备及仪表使用,明确公司各级设备仪表管理组织的管理职责,以加强公司设备仪表的管理工作,达到设备仪表全过程受控和安全高效运行的目的,防止发生非正常故障,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设备仪表管理奖惩条例”。

  2职责

  2.1工艺部是公司生产设备及仪器仪表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设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编制统一管理表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对管理制度或要求的执行情况,公布考核结果及追究责任等工作。

  2.2使用部门负责执行“设备仪表管理奖惩条例”制度;负责培训及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调查故障原因与分析等工作。

  3管理要求

  3.0对试验设备﹑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计量器具,必须无条件执行国家政策,按时计量;

  3.1维修设备仪器仪表要按流程.按章办理申请手续,未经工艺部批准擅自送仪表到维修部门属于违法行为;

  3.2属正常使用自然损坏的设备仪器仪表,按流程办理申请维修手续;

  3.3属非正常损坏的仪器仪表,由责任人填写“设备/仪表故障原因调查分析表”,由管理部门按章进行处理;

  3.4经判定属人为损坏的设备或仪器,由工艺部组织追究责任,若使用部门未对员工实施过培训,由使用部门承担主要责任。若使用部门已对员工实施过培训,追究使用人责任。

  4奖惩条例

  4.1对设备仪表管理员的奖励条例

  4.1.1每年由设备仪表管理部门向公司申请奖励金,专项用于奖励各分公司及各部门的设备仪表管理员;

  4.1.2对使用部门设备仪表管理员.分部设备仪表管理员,若全年完成4.1.3~4.1.8条的目标任务,获满分100分,全额发放奖励金;

  4.1.3全年计量器具.设备.压力容器的计量检定及时率100%;

  4.1.4不发生由于违规操作引起的设备或仪器仪表故障;

  4.1.5不发生安全事故;

  4.1.6不发生丢失设备或仪器仪表;

  4.1.7每月按时上交设备.贵重仪表利用率汇总表;

  4.1.8及时完成对新员工上岗操作及使用贵重仪表的培训。

  4.2对设备仪表管理员的惩罚条例

  4.2.1若发生4.2.2~4.2.8当中的任一条违归行为,每次每条扣部门设备仪表管理员10分(从奖励金扣除);

  4.2.2未按计划对计量器具.试验设备.压力容器联系检定或迟送检;

  4.2.3发生由于违规操作引起的一般性事故;

  4.2.4所管部门全年累计丢失总价值在5000元或以上的设备及仪表;

  4.2.5使用已过检定有效期的计量器具.试验设备.压力容器;

  4.2.6未经批准擅自带仪表外出或把仪表借给公司外的人员;

  4.2.7不按时上交设备.仪表利用率汇总表;

  4.2.8没有对新员工上岗操作及使用贵重仪表实施培训或不能提供培训记录。

  4.2.9若当年分数出现负数后,每次处罚款50元,从工资中扣除。

  4.3对使用人员的奖励条例

  4.3.1使用部门每年评选出优秀设备仪表操作员1~2名,适当进行奖励,评选条件可参考

  4.3.2全年无违章操作设备及仪表或其它违章记录;

  4.3.3能熟练操作主要或多种不同类型的设备仪表。

  最新管理的奖惩制度3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实行奖励。

  2、年初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学期末奖惩。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学期末的绩效工资中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对安全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6、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7、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8、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最新管理的奖惩制度4

  为了舍务管理制度化、经常化、上水平,创一流。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舍务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每天早、午、晚各检查一次,每次检查都必须逐个寝室检查,早、午查寝室规格化,发现规格化不合格的寝室,按寝室规格化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晚上查就寝情况。

  2.男、女寝分别由值班人员检查房间规格化,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上午必须在8:30分之前整改完毕,下午必须在2:30分之前整改完毕。

  3.舍务处抽查组成员:主管校长主任组长

  4.处理办法

  (1)舍务处抽查,若抽查不合格(时间上午8:30之后,下午2:30分之后),第一次扣发当月奖金的一半。第二次扣发当月奖金的全部,第三次请主动离开舍务处。

  (2)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检查不合格,第一次扣发主任和当日值班当月奖金,第二次向学校提出辞职,当日值班离开舍务处。

  (3)上述所扣发金,除学校统一扣发的外,其余作为舍务年底奖励基金。

  最新管理的奖惩制度5

  一、奖励

  学校常规检查的结果作为学年“教学之星”评比依据。(其中备课、作业批改、听课等评优项目每个项目获优率原则上不超过30%)

  二、惩罚

  1、备课

  教师用旧教案或无教案上课者,每发现一次扣50元,学校教学检查教案达不到基本要求者扣100-300元。

  2、上课

  (1)迟到:上课铃响3分钟以内未进教室;开会、教研活动或其它要求按时到位的集体活动点名未到为迟到。

  (2)早退:上课时无故提前离开教室、会议未结束无故提前离开会场,未按要求请假提前离岗下班为早退。

  (3)误课、旷课、旷工:上课迟到4-10分钟为误课,超过10分钟为旷课。

  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误课一次扣50元,旷课一节(含旷工半天)扣150元,旷工一天扣300元,

  (4)早读迟到3分钟内每次扣5元,3分钟以上等同于误早读,每次扣20元,课间操体育老师不到岗每次扣20元、迟到扣10元(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一次),上课早退一次扣30元,上班、开会或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

  (5)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离岗,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每课时扣双方每人50元。

  (6)外出兼课、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按长沙市教育局长教发[2009]02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3、作业

  作业布置数量和批改数量按照《长铁一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要求,数量不足的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每缺一次扣5元。

  4、听课评课

  听课评课参照《长铁一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执行,对达不到要求和造假者进行全校通报。

  5、测试

  (1)监考人员在考前10分钟到考点领取试卷,考前5分钟组织学生进考场分发试卷;监考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随意离开考场,凡不到岗者作旷工处理;监考过程中不得在教室打瞌睡、阅读书报、做试卷、接拨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严格监考,杜绝学生舞弊行为。

  (2)对命题未达到学校要求的将全校通报并扣除命题老师的命题费用。

  6、教学计划总结

  期初制订教学计划(包括进度表),期末写出详细教学总结或反思,缺者扣10元/次。

  最新管理的奖惩制度6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单位财产的安全,加速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起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法的《职工奖惩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实际,指定本制度。

  奖励和惩罚的种类

  1、奖励的种类:表扬、记功、晋级、记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2、惩罚的种类:批评、撤职、留用查看、开除,在给予上述惩罚的同时,可以处以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奖励对象和奖励条件

  1、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绩突出者。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3、生产操作人员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要求,在防范事故发生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协助各部门、车间抓好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

  5、其他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者。

  奖励规定

  1、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每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依次量化考核评分,对成绩第一名的有关部门总负责人进行奖励,金额为100元。

  2、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出显著贡献、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每月可视情况给予1—3名员工进行奖励,金额掌握在20—50元。

  3、对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当年职责履行情况,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经厂长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单位研究决定。

  4、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的安全员、防火员,根据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由部门、车间总负责人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各部门、车间决定。

  5、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特别重大成就的有关人员,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单位研究决定。

  惩罚对象和惩罚条件

  1、发生工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含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

  3、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责任人。

  4、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经上级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期限、规定标准整改事故隐患的有关责任人。

  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等。

  惩罚规定

  1、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

  2、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00——20000元以上罚款。并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部门、车间,要求限期解决,逾期未整改的,对部门、车间的总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下次检查仍未整改的,处以200元罚款;第三次检查还未整改的,报告厂长进行研究处理。

  4、检查人员在工作现场直接发现的“三违”行为,按照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一般违章员工的经济处罚,每次掌握在2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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