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时间:2022-11-09 12:41:16 制度 我要投稿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通用13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通用13篇)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1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采取讲座、看影像资料、实际演练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岗双责”工作。

  2.定期对教学用具、师生饮食进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种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对全体教职员工集中教育每季度不得少于4个小时,要求培训教育面达到100%。凡未参加教育培训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并进行补训。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安全工作会议,违者按照校行政发[20xx]241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5.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

  6.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学校安全工作作报告,公布学校安全工作信息。

  7.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加强整改,提醒师生注意的安全事故。

  8.学校办公室要作好每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

  9.坚持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增加安全设备,做到会议有预案、有具体人员落实、有时间安排。

  10.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各班组织安全主题班会。

  1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立即结合实际,及时召开教职员工和年级学生大会,通报安全事故原因,适时开展师生安生教育。

  12.每学期开学、年终结束,学校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布置和总结会议,落实安全奖惩制度,评选安全工作优秀人员。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2

  为了确保学生的日常安全,明确全校教师和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全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天下自习前班主任要对班级学生点名实查学生到校情况。如有缺席要立即同家长联系,查明实情,并把当天学生出席情况,在籍人数、当日缺席人数、病假、事假人数写在黑板的右上角,以便科任教师核对。

  2、所有的任课教师每节课前都要按黑板右上角出席核对人数。如果发现人数缺少要立即查明情况找回学生上课,或立刻告知班主任查找,不得出现学生丢失或旷课的现象。如果教师课前没有点名核对人数,长时间不知而导致学生丢失或出校园而发生意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停发当月或当年的全部奖金,不评先选优、不晋级。

  3、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当天学生在校的情况,是学生在校全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科任教师是第二责任人,互相之间要及时勾通联系尽可能的避免发生以外。

  4、带班领导每天在检查时也要逐班过问此事。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导解决。是本周全校安全的责任人。

  5、校领导要经常深入各年班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工作。每月末都要进行全校的安全工作总结。是本月全校安全工作的总责任人。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3

  1、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带班,若干名保卫人员值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妥善处置校园和师生突发性事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值班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内部各部位,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对涉及师生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提醒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4、校园安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制,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值班巡查职责,在时间上不留空白,区域上不留盲点,全方位落实人防措施。

  5、开展对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增长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

  6、保证值班人员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向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

  7、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和时间,处理好校园安全值班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障值班人员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员和临时工值班,原则上不安排女同志夜间值班。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4

  一、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幼儿园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幼儿园之中,对在园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幼儿园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三、任何人对幼儿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园长报告;幼儿园应当在发现的1小时内向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和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园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园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园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五、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幼儿园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教育局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教育局进行汇报。

  六、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内,有关人员应当向园长进行全面汇报。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校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设立领导机构。

  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及主管领导。校长是单位的第一责任人。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工作。

  二、门卫职责。

  1、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出入校门的车辆和人员的管理,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2、本校学生出入由红领巾监督岗进行监督。

  3、对凡携带物品进出校门的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证、登记,若有来历不明者,值班人员有权询问或阻止进入。

  4、严禁做生意的人及其他闲杂人员入内。

  5、严禁学生强行出校门,杜绝翻院墙外出等行为。

  6、加强对学生的自行车的管理与保管,严禁任何人员在校内骑车。

  7、加强对教学楼及周边设施的巡查,排查各类隐患,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校外活动。

  1、组织师生进行校外活动,必须书面请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2、活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活动区域和路线进行实地考察,制定好活动计划安全措施并上交学校。

  四、学校内部活动。

  1、教师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在上课期间令学生离开课堂。

  2、保证学生活动安全,预防课堂安全责任事故。上课铃响,教师及时到位,并不得随便离开课堂;室外活动课要制定计划、严密组织。

  3、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强化质量,必须专人管理。

  4、要制定师生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撤离预案,每学期都要定期组织好演习。

  5、遇恶劣天气,要组织好学校大门附近人员与车辆的输导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6、依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防雷、防盗、防触电、防溺水各方面安全教育;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记录(备查);注意春秋季节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上报。

  7、学生在校期间,教师不准让学生出校办事;不准让学生做或让学生替老师做有危险的事;不准组织集体购生食、冷饮。

  8、学生在校期间,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但必须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五、要认真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与骑车上学学生的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

  六、校长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自查。

  七、学校行政、教师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发现校园中存在得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八、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责任和防范意识;带班教师不得脱岗。

  九、加强对教师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保证交通安全。

  十、财会和保管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保护好学校财产。出纳员存取大额现金时,学校优先遣专人陪伴。

  十一、依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前)及时向学生家长发放通知书和作息时间表。

  十二、强化饮食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导致食物中毒隐患。

  十三、及时化解、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激化。

  十四、保证信息畅通,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6

  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整个社会稳定大局。学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预防为主。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制定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按类别可分为:

  一、范围 分管处室 处室负责人学校设备、设施、财产安全 总务处 赵明消防、交通、保卫安全 政教处 王勇食品卫生安全 总务处 赵明教学安全 教务处 刘海网站、校刊、信息安全 教科室 赵志稳定工作的安全 校委会、职代会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校长(王定坤)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直接领导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副校长(范辉林)为分管工作的主管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处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的分管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对所负责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各部门主任为所管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部门主任责任。

  五、门卫的安全职责及追究,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内,对进入校园寻衅滋事者,要坚决予以阻止,并及时与学校领导、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师生安全。若出现校外人员来校滋事,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平时学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门卫必须认真验证,凭本人申请,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门卫应熟悉班主任的笔迹,以防学生假冒),若误放,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六、值日教师要按时到岗,履行好值日职责。如因值日教师缺岗或不履行职责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值日教师负责。

  七、班主任教师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利用班会、队活动等积极进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如因班主任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八、科任教师为所教本节课的主管责任人,课堂教学始终要有教师,绝不脱岗。发现本节课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向有关领导汇报。本节课发生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

  九、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引发的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本人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十、后勤部门要对学校设备、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立即解决。及时处理班主任和老师反映的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如因未能及时解决设施、设备问题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后勤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后勤部门要加强学校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工作,预防发生食物中毒。

  十二、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10分钟以内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视其情节和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经校长室研究后按照书面检查、赔偿损失、行政记过、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处理,并全校通报处理结果,对特别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7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8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3、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4、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二、责任事故处理程序:

  1、同班内一般学生伤害事故,由蹲点年级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双方家长协调处理;再由双方班主任、家长会同保险公司进行协调处理。

  2、异班(年级)间一般学生伤害事故,由双方蹲点年级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家长协调处理;再由双方班主任、家长会同保险公司进行协调处理。

  3、学生伤害事故影响大,矛盾尖锐或学生群伤、死亡或学校财物丢失等重大安全事故先报保卫科和政教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三、安全责任追究制:

  1、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逃离现场,造成或扩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岗位责任人(班主任、上课老师、梯间负责人、楼梯值日、值周教师、值周责任人、门卫等)擅离岗位、私自调停课、私自放假、提前放学、滞留学生等或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失踪、溺水等校内外伤害或财物损失的。

  3、教职工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学生不同程度伤害的。

  4、没有严格执行学生课前出缺勤清查制度。任课老师应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没有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没有及时告知学生家长,任课老师和班主任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学生失踪或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等责任事件

  5、水电管理负责人应经常检查电路、水电设施等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线路、电器不及时维修,被检查到或造成安全事故的。

  6、实验室所用的危险物品,保管人员没有妥善保管丢失、被盗而造成其它安全伤害事故的。

  7、教职工,尤其是班主任应经常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学生中出现各类传染病,集体发热等病症不及时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扩大的。

  8、体育课、课外活动,学生实验操作等实践性强的各类活动,有关老师不事先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不注意学生动向而引发人身伤害或仪器损坏的。

  9、每天上午第四节和下午第二节课的任课老师,下课前要提醒(告之)该班学生楼梯行走的路线,如没有提醒(告之),学生在其他楼梯造成安全事故的。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因此造成学校声誉财物和师生人身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经学校班子会研究,给予通报批评、按责任划分追究相关责任人一定比例的经济责任、年内不评优晋级或报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报上级有关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9

  一、学校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是本年级和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余任课教师和副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

  对未按照《安全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将配合县局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校长责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负责人和代表,应当代表学校对所有集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所带来的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当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学校方面引起时,校长要代表学校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校长自己若负有直接责任,校长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在行政上也要接受县教委的处罚。在事故中校长本人有失职甚至渎职行为时,还要由其个人负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最主要的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三、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具体责任人主要是指副校长、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工会、大队部负责人、年级组组长或其他活动组织者。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所应负责仅次于校长;若校长不在场,则具体责任人就是最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后校长负领导责任,而具体责任人则要负主要责任。

  四、班主任责任

  班级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五、其他人员责任

  其他人员主要指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等。一般情况下不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们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10

  1、对拒不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停发当月学校考核的绩效奖金,直至完成任务。

  2、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训练的教职工,给予扣发奖金,在评估考核中扣分处理。

  3、结合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没有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报告”的,在月奖中扣发奖金50元。在评估考核中作扣分处理。

  4、在学校集体活动、集合、做操、课间操安全护导,没有到岗的教师,按迟到、缺席对待,在这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者,按有关条文处理。

  5、教职工在教学、组织学生活动、劳动、午餐中玩忽职守,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按下列办法处理:

  ①向全体教职工作检讨;

  ②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

  ③上报教育局处理;

  ④涉嫌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⑤学校聘用人员扣发工资。

  6、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纪律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事故取消所在班当周流动红旗评比资格;出现严重伤亡事故的,所在班级当期不能评为先进班,取消班级教师评选先进资格。

  7、教师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亡事故,按下列办法处理:

  ①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②停职检查,停职期间停发工资;

  ③承担法律责任;

  ④上报教育局处理。

  8、教职工在校园内遇见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不制止,不报告或明知学校设施、房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报告的,按第5条处理。

  9、学校在处理安全事故时,教职工唆使家长到学校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经查实,追究教职工本人的责任,给予扣发全年奖金的处理。

  10、当学校发生群体性伤亡事故或学生受伤,学校安全受到威胁,发生火灾时,教师不积极主动参与救护,按玩忽职守、渎职对待,按第5条处理。拒不接受指挥人员安排的任务的,视为临阵脱逃,加重处理。

  11、学校行政人员按教育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11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副校长是第二责任人,负责本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重大责任,要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学校要将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出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要经常研究学校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

  3、认真贯彻安全工作以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消除安全事故的各种隐患,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完善学校安全设施建设。防范于未然,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4、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自救自卫、防灾害、防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安全基本素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使广大师生懂法、守法、护法,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12

  一、校长安全岗位责任

  1、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规划,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

  2、领导和组织本校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制订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项防范措施。

  3、指导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督促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抓好安全检查工作。

  4、直接指导安全教育,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对各项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安全防范意识。

  5、指导和督促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校内安全工作检查。

  6、落实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工作。

  7、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安全领导小组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档案,使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8、承担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岗位责任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并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各学期安全防范工作计划。

  2、协助校长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同时制订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制订、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带领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13

  一、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建全所分管安全工作的各种制度及实施方案,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政教处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周要深入到班级、学生中了解安全情况。

  三、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过学校批准后,则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外出活动必须保证学生安全,防止任何事故发生。

  四、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安全(包括本人的课堂教学及课间活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课任教师负责本课堂学生的安全,班主任和课任教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安全,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五、午间管理教师、晚跟班教师负责本辖区(班级)学生的安全,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六、行政值周负责当日学校的安全工作,值日教师负责辖区当日学生的安全工作,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七、总务处负责学校的财产安全及教师的安全,要经常检查学校地面一切建筑设施,教学设施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确保学校财产万无一失。

  八、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安全,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

  九、加强学校门卫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

  十、学校安全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教师不得评模、评优,教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当年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与量化考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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