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安全制度范本(通用1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消防安全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2
目的: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对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责: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对消防进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训教育
(一)、各部门必须指定出一名消防具体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以及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对各车间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车间抽调3—5名员工,与保安队人员一起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队长兼任义务消防队长,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知识,以应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应做到重点教育培训。
(五)、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应做好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消防检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行政科应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车间作一次消防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四)、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各部门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应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
(三)、消防箱、灭火器应编号划分确定责任车间,并贴好保养、检查责任卡,统一由行政科监督管理。
(四)、保安队应经常对各车间消防设施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车间对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保证设施状态良好。
(五)、消防水带、枪头应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阀门接口应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专用,严禁任何人私自开启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发现,给予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应征得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之前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3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6.4《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4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各级员工及各部门的安全职责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消防安全职责:
2.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管理监督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2.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单位主管人员为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
3、消防安全教育:
3.1入厂教育:新员工入厂(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实习生等),必须接受三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三级消防教育分别为公司级、部门
级、岗位级。公司级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部门级由部门主管负责,岗位级由班组长负责。消防教育可结合安全教育进行。
3.2对来参观,学习,培训,工程施工等人员,由对口接待部门讲明公司一般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3.3公司安全环保部不定期组织岗位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演习。
4、消防检查:
4.1消防安全要作为每次公司、部门、岗位三级安全综合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其中公司级每年不少于四次,部门级每月不
少于一次,岗位每周不少于一次。季节性检查试具体情况而定。
4.2日常检查包括岗位员工的巡回检查和公司安全员的监督抽查。
4.3每次检查结果需上报安全环保部归档,查出的隐患、问题经安全环保部通知限期整改。
5、消防设施管理
5.1各部门、岗位对本责任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负责管理,定期巡检,使用后若发现损坏及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并负责协助组织更换。
5.2各部门对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应视同生产装置和设备,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无关的事项,并纳入各单元现场管理考核。单位应保证消防器材达到无锈,无积灰,清洁的要求。
5.3地面消防栓正常情况下,各单位在非消防和抢险情况下,凡需通过消防栓供水,首先要经过安全环保部认可,需提出书面申请且经过调度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动用现场消防水带。当火灾发生时,可以先使用,再尽快通知安全环保部。使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复位并确保器材完好。严禁擅自动用消防栓。
5.4各类灭火器的`放置位置由安全环保部确定,岗位进行标识,不得随意挪动,使用后应及时复位。
5.5严禁埋压,圈台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
5.6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全公司消防器材的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对灭火器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灭火器材完好好用。
6、发现火险要积极扑救,迅速报警,把损失降到最小限度。
7、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本单位项目要将图纸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审核批准方能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经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工作。
8、办公场地的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2.1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2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3.1安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3.1.1负责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3.1.2贯彻执行国家和福建省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部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3.1.3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部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公司各部门的防火安全。
3.1.4负责建立和修订公司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3.1.5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上级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3.1.6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3.1.7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3.1.8负责公司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施工工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全体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学校法人代表为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全校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凡在本校工作、学习、居住的师生员工、学员、家属和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消防安全。
第五条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门及辖区派出所的指导。
第二章 消防安全组织与责任
第六条学校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保卫科。具体负责全校日常性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内以各年级为单位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负责开展本年级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学校和各年级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保障本年级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日程。与教学、科研、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职责。
4、对同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5、组织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
6、确定重点防火部位,组织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九条各班级应确定本班级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本班级的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对承包、租赁房屋,在订立的合同中要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承租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其承租、使用范围内必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各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共用部分应明确各自的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教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应对教工住宅区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教工住宅区由专职消防人员负责居民住宅楼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的新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开工前应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由总务部门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施工。校内禁止建造任何形式的违章建筑。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工程安装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时,建设单位应向消防管理部门申报,批准。工程竣工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对竣工图纸进行审核签字并参与消防验收。
第十六条承建(装修)学校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进场一周内到学校总务部门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消防与交通安全责任书》。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消防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施工现场及其员工住所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遵守消防法规,掌握消防知识。电工、木工、库管工、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种或本行业的安全操作规定。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动火用电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学校确定下列场所为消防安全重点,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1、计算机控制中心,网络中心、电视转播系统;
2、实验室;
3、图书馆、科技馆、档案室;
4、如琢楼;
5、学生宿舍(公寓)、学生食堂教工宿舍;
6、体育、学术报告厅;
7、教学办公楼、教学楼;
第十九条举办大型会、晚会等文体活动时,活动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二十条各班级应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事先向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完善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第二十二条公众聚集场所以及人员密集的部位,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二十三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对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日常的用火用电管理。
1、电器设备的安装、架设电线,必须由电工专业人员进行,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不得降低标准;
2、集体宿舍、学生寝室,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准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水煮器或100W以上大功率灯泡照明;
3、实验室使用电器设备、电炉等必须要有专人看管,下班或人离开时,应关闭电源;
4、不准在禁火区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动火时,必须经消防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五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拨打 "119"报火警,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任何单位、个人都应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消防安全重点管理单位应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内容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
第二十七条消防安全检查学校每季度进行一次。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寒暑假前,各部门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学校消防管理部门每年应组织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对灭火器材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水压试验、灭火剂重量和有效期的检查、维修。灭火器材应当建立档案资料,注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1、违章进入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着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三十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十一条对于整改火灾隐患涉及到校园整体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单位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章 消防档案
第三十三条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门必须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内容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要全面、详实反映本部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消防档案应统一保管、备查。
第三十四条其他部门应将本部门的基本情况、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各种法律文书和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记录等统一归档备查。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7
1.施工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没50m2建筑面积设2m2一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果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则防火工作,必须指定防火安全负责人,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两百元人民币。
1.用电安全
2.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合格的电工证。焊工证。方可进行操作。
3.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4.施工动火,一律参照执行市用电林临时动火审批制度,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需严
格遵守有关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炮瓦数一般限制在100瓦以下,因施工人员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业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的决缘电线。临时接线须保正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后及时拆除。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8
为加强公司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典当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1、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到有人负责。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整改和制止火灾隐患和一些违法现象,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采取应急措施。
3、公司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4、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特别是消防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项消防培训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5.公司内的'消防设备和消防栓必须放置在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
6、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7、业务和工作结束后,要检查电源关闭情况,确保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8、消防值班检查员应认真负责,在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存在火灾隐患。
9、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0.营业场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1、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3、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公司内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精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9
1、目的
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职责和权限
2.1、各项目为日常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器材的直接责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为消防器材归口管理部门。
3、管理规定
3.1器材、设施管理
(1)申领、变更消防器材需经各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
(3)各项目负责人领取消防器材,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消防器材领用登记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门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3)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4)凡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小区业主,做好应急措施。
(5)对室外消防栓每年检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为半年一次,对室内消防栓两年一次油漆维修。每月对全站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柜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6)每年凉晒消防水带一次,防止水带霉烂,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8)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上报工程部与公司行政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记录》报工程部进行维修。
(10)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公司行政部,做变更手续。
(11)使用部门对消防设施每月检查2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12)灭火器原则上每年重装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维修期压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装。
4、损坏、丢失、报废处理
4.1损坏
(1)使用部门、岗位因违反正常使用规定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发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修理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反馈财务部和当事人,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4.2、丢失
(1)消防器材、设施丢失,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刻报本项目负责人,由本项目负责人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2)公司行政部核实界定责任,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赔偿并对直接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建议处罚。
(3)需要申领的应重新按照申领程序进行领取。
4.3报废
(1)报废年限: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2)需报废的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汇总,依据《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低值资产报损单》报批。
(3)公司行政部在档案中填写报废情况记录。并将报废申请报财务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内容部门、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扣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
5.2、处罚标准参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10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11
第一条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公司消防安全情况。
第二条 各分公司、项目部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三条 统筹安排消防与施工,建立消防组织,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和计划,批准必要的经费等。
第四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好消防安全档案。
第五条 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第六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项目部安全责任人负责。实行施工分包的,由“分包方”责任人向项目部责任人负责,服从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 每月结合安全检查做好防火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处理消防安全问题。
第八条 公司安全部、工地项目经理要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消防队伍培训。
第九条 各工地要明确施工现场防火重点,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第十条 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对本工地消防器材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 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二条 凡明火作业,要严格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组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经安全部检查合格,方可发放“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第十三条 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公司安全部检查批准,发放“用火证”。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12
第一条进入厂区严禁吸烟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及其他火种进入厂区。需动火时必须按“动火管理制度”办理动火手续。
第二条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需要通过“机动车辆禁止通行区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并佩带防火帽。
第三条化工生产装置易燃易爆物品贮罐区轻质油品等易燃物质装车台严禁穿带有铁钉子的鞋以上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禁止穿戴合成纤维服装以防静电。
第四条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运输、贮存区域在生产过程中严禁用石头或铁器敲打设备。
第五条严禁在生产装置内和油罐区私自灌取油品和物料需要时需经车间主任或安全员批准并严禁在以上区域用汽油等轻质油品擦洗衣物、设备、零部件等。
第六条正常生产中不准随便排放物料、油品、易燃、助燃和有毒气体紧急状态排空时必需按排好现场监护人停止周围的一切火源有计划地排空或安排在夜间人少时进行并做好防火措施。
第七条操作岗位上发现不正常气味或其他可疑现象时应立即查找物料跑漏处进行处理采取紧急防火措施。
第八条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不准动火必须时除按规定办理“用火票”外还必须采取特殊防火措施。
第九条在易燃易爆生产装置中动火必须做到
1、焊接的火花焊渣不能飞溅到易燃易爆的贮罐、机泵和其他容易泄漏的设备上。
2、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米。
3、严禁用氧气倒吹乙炔管。
4、任何设备不准带压焊补。
第十条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也面积、阻火器、报警器等必须保证完好不得随意切断或停用发生故障的要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易燃品罐区、易燃品仓库区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和烧水做饭。
第十二条严禁在生产装置区的高温管线、加热炉等设备上烘烤衣物、棉纱、抹布和食物。
第十三条生产区的`一切消防设备应有在岗人员保管和维护并把这些设备纳入交接班内容要班班交接保持完整好用。
第十四条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学会使用简单的小型灭火器了接他们的性质和用途及灭火方法。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13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进一步规范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配合消防建设,保障本单位的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与使用管理和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
2、总则
2.1消防基础设施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2.2消防设施是防火救人的基础。任何人在没有火情的情况下,未经消防部门同意严禁将消防设施挪动或借做他用。
2.3消防设施由总务办公室统一管理,消防设施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使用。消防设施的更换必须经过总务办公室的技术鉴定。
3、职责
3.1总务办公室负责对消防基础设施的统一管理与更换鉴定。
3.2总务办公室负责设施定期检查,并填写设施检查记录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总务办公室领导根据上报情况对是否需要更新作出鉴定并付以实施。
3.3总务办公室根据设施汇报情况对消防基础设施进行采购。
4、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与使用
4.1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重点防火部位设有报警设备。
4.2总务办公室管理人员应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并按时对其进行检查和装药,确保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a.各类泡沫灭火器,有效期一年,每年维修、更换一次。
b.各类二氧化碳灭火器,有效期3—5年,每三年维修、更换一次。
c.各类干粉灭火器,有效期2—3年,每二年维修、更换一次。
d.各类灭火器每月点检一次,发现有泻压、外壳变形、刹把松动等及时更换。
e.消防栓、消防增压水泵经常试压、启动,确保完好、有效。
4.3各种消防器材要按要求放置,便于取用,禁止挪作他用。
4.4消火栓要定期检查保养,不得圈占或随意启用。
4.5消防水池要经常保持规定的蓄水量,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
5、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5.1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5.2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5.2.1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5.2.2每月对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的开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开启不灵活、闭门器损坏等故障及时维修。
5.2.3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2.4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6、考核
6.1总务办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门检查考核小组,认真填写考核记录。
6.2各部门安全处负责人及时上报消防器材异常情况,企管办负责对通报及时处理,准确进行考核。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14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1.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1.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1.4监护动火作业;
1.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1.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纲要;
1.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实行用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5、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
7、大厦内商铺必须按每
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备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厦范围内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要随时弄熄。
9、用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规定每
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3只灭火器。
10、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1、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火警电话
119,并关闭电气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大厦;用户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12、各用户应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15
1、消防器材和设施是灭火的专用工具。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擅自动用。
2、各班组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各班组长负责保管。
3、仓储科负责库房及站点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更换、维修和检查工作。
4、不准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一切消防器材和设施。丢失和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应及时汇报,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原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专用设施,应设有明显标志。未经仓储科同意,一律不准动用。
8、各班组配备的室外消防专用柜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消防专用柜内的设施必须摆放整齐、悬挂有序、保持清洁,防止受压、受潮损坏。
9、各班组配备的'水枪水带,因有特殊情况使用的,必须经仓储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净、晾干、整齐放回原处。
10、各班组辖区内的通道、路口和油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16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和员工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单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综合治理的具体步骤,坚持专门部门与单位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单位设立各级消防责任制,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人担任;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各部部长担任(由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三级消防责任人由各业务部门担任。后勤部门由各科长担任(由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四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柜(班)组长担任,(由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
第四条 成立由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安全保卫部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五同时。
1、组织制订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活动。
3、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消防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 在单位防火委员会及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单位防火委员会汇报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会同单位设施保全部对用电、用火、改建、装修等进行审批工作。
5、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6、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8、对消防工作中成绩显着的个人和班组、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专职安技员职责:
1、在安全保卫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以及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严格管理消防工作。
3、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在职工中普及消防知识。
4、组织开展单位检查、宣传、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工作的归档。
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负责管理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8、会同单位设施部进行建筑审核,确保新建、扩建、装潢项目符合防火要求。
9、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为单位经济工作的发展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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