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05 08:57:31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5篇(集合)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

  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指导生产班组施工,并经常深入一线监督和检查评定工作。且按日、旬、月对施工班组和全队工程质量动态进行分析,定期召开分析会。

  技术负责人配合质量负责人同具体落实各项质量检查制度,由班长负责对当日完成施工部位的质量进行自检,由质检员组织各工种、班组进行交检,由质量负责人作好与甲方的交接验收工作。

  每月定期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本队所承担的在施工程项目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查管理班子、查制度落实、查质保措施、查隐患等。

  施工中若出现质量事故,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向甲方质检技术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虚报,其事故的补救与整改措施也必须是甲方同意或下达的`方案,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应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

  施工队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职工进行施工质量的重要性教育,加强技术知识培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2

  一、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中应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制度,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道工序的施工都应进行层层的技术交底。

  交底程序:在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工长、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分管施工工长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每个施工部位施工前班长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时做好文字记录。对重要的分项工程及施工工序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工长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二、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验证和验收制度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在施工中应严格要求,把好进场时的验证和进场复检关。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在进场前应对供货方提供的质检资料、产品合格证、样品进行验证,必要时可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后,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复验,合格后应按材料的特性及要求分别进行存储,并做好标识。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也不得在现场堆放,必须立即清运出场。

  三、施工工序的“三检”制度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坚持自检、互检、专职检验制度,并做好记录,作业班组在自检的基础上进行班组之间的互检,工序交接时要由质量员、工长、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四、质量否决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坚决推倒重新施工,不合格的施工工序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及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坚决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在施工中还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坚持:

  (1)严格坚持施工中高标准、严要求,不合格必须返工重来,决不迁就。

  (2)严格坚持按施工规范、规程操作,克服管理和操作上的随意性。

  (3)严格坚持总体质量控制和细部处理完善,保证成品良好的`观感效果。

  (4)严格坚持质量通病的预防,保证一次完成。

  (5)严格防止交叉污染,注重成品保护,按规范规程要求,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交工工程进行技术复核及检查验收,切实做好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五、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制度

  (1)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对施工中采用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重要工序的施工应进行技术复核,柱基等隐蔽验收工程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工程的测量放线应由专职测量员进行放测后再由工长、质量员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控制。

  (3)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应先由项目质量管理小组自检后,再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站等检查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项目的施工技术人员必须通过业务考评并取得上岗证。

  (2)班组施工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技术等级,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七、进行多层次的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质检组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跟踪检验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坚决推倒重来。

  (2)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核,并解决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公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等进行检查复核,对工程质量进行确认

  八、推行样板间、样板层制度(样板开路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在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等工程施工前先进行样板间、样板层、样板施工段等的施工,并请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进行评定。样板确定后,在大面积施工中应按样板中确定的工艺、施工程序、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并按样板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3

  为了搞好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目标。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 施工管理标准

  1、 采煤工作面按《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2、 掘进工作面按《掘进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3、 机电设备按《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4、 运输按《运输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5、 通风按《通风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二、 施工管理实施办法

  1、 采煤工作面严格按采煤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2、 掘进工作面严格按掘进标准化执行。中、腰线差超过规定的范围欠一扣二(生产科结帐时扣除),并要反工。全安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安全工程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3、 机电严格按机电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4、 运输严格按运输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5、 通风严格按通风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6、 若该项安全工程质量分达90分以上,优良品率在80%以上,奖该项负责人200元/次。

  三、 工程施工各项负责人

  1、 采煤二队负责人:龙洪达

  2、 采煤三队负责人:罗向东

  3、 掘进队负责人:彭德才

  4、 机电设备负责人:林志仁

  5、 运输负责人:邱仕奎

  6、 通风负责人:李顺广

  四、 检查人员及检查方法

  1、 检查人员由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职,安全科、生产科管理人员组成。

  2、 检查方法:按照标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时分成以上几项,每项指排一名负责人,并对照检查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完后,该组成员全部在检查表上签字,并对该项检查的情况负责。

  3、 生产科测量组每月对掘进队所作的巷道要有一张工程质量验收表,结帐时严格按照验收的质量欠一扣二结帐。

  4、 测量组每月要对采煤队的支柱、方钢进行清点(特殊情况除外),做到支柱、方钢每月心中有数。并进行对比,看有无丢失现象,严格执行支柱、方钢考核。

  五、职责范围

  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范围负责,要对现场安管员进行明确的`分工,各项负责人和安管员、班组长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标准要明确,做到心中有数,对不格合的工程坚决反工。每月检查人员要对照表上的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不与验收,并提出整改措施。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4

  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

  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

  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

  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拒绝作业事件进行调查,按不符合项处理。

  2 文明施工

  2.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栏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保证稳固、整洁。

  2.2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5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 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 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验记录,施工员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9.3 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班组自检基础上,施工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4 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 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工程部、营销部及行政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了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6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质量管理任务细分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设计质量管理控制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质量档案

  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

  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以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是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文件完整齐备,有相应的概预算和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

  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

  钢筋工程、悬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

  (2)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将工程转包

  (5)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

  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七章奖罚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

  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同样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

  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7

  1、严格按资质登记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工程承包活动,有完善的施工承包手续和合同。不转报或违法分包工程。

  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对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按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进行施工。

  3、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按有关规定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履行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并能在施工作业中切实贯彻执行。

  5、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及图纸变更洽商,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时,应及时向有关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6、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在各施工班组建立并认真执行施工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

  7、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预拌商品砼进场检验,未经见证执行施工质量自检、互检和交界检制度。

  8、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做到及时、真实、齐全认证人要到位。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9、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代表或工程监理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0、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负责整改返修。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11、建设(开发)在未办理完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拒绝开工及按规定的其他质量行为。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强化混凝土施工过程控制力度,明确各责任人质量管理职责,认真记录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特编制施工管理制度。

  一、混凝土浇筑准备、会签及调度

  1、混凝土浇筑准备

  每次混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由混凝土责任工长填写混凝土供货通知单,混凝土浇筑部位由质检员按照检验批部位提供给混凝土责任工长。混凝土责任工长按照检验批部位与施工图纸核对无误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混凝土搅拌站。

  2、现场浇筑会签

  每次隐蔽验收完成后,由混凝土责任人填写混凝土浇筑会签表,并按照以下顺序会签:试验员→钢筋责任工长→模板责任工长→机电工长→安装责任工长→安全员→质检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各相关责任人在签字后履行相关职责。

  3、调度

  在完成会签后及时通知搅拌站供混凝土,同时安排和组织好现场劳动力及各项准备工作

  附表:混凝土浇筑会签表(详见第6页)

  二、各部门、责任人职责

  1、技术部

  项目技术部应该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以保证混凝土施工工艺的指导性及可操作性。混凝土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对混凝土责任工长进行交底,混凝土责任工长对现场工人交底,并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则依此为依据对本道工序进行检查、督促,从而使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质量控制。

  2、试验员

  2.1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强度等级要与图纸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核对,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移交项目技术部留存,混凝土供货申请表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2试验员记录混凝土进场时间至入泵车时间,并按规定对混凝土坍落度进行检查。

  2.3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试验员负责监督劳务队伍严禁向混凝土中加水。根据天气情况,由试验员与搅拌站联系,适当调整混凝土坍落度。

  2.4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制作与送检由试验员按方案进行,填写相关记录,同条件试块放置于所代表部位的结构实体处进行同条件养护。

  3、混凝土责任工长:

  3.1按照技术部门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泵管及泵管架子加固、铺设通道跳板)。

  3.2混凝土浇筑前,混凝土责任工长组织劳务队伍,根据工程特点对各部位浇筑方式、方法向工人进行详细交底。负责监督劳务队伍严禁向混凝土中加水。

  3.3混凝土施工时,负责记录混凝土进场时间、混凝土入模时间、如泵管堵塞,要控制好接、拆泵管时间。避免将堵管离析的混凝土浇筑入模等导致的质量问题出现。

  3.4上一班管理人员与下一班管理人员进行交接时,要对本班施工情况、振捣、收面、施工人员变化情况进行交待。

  3.5对各施工段剪力墙、梁、板振捣人员的姓名、振捣具体部位及施工时间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同一部位(吊模部位)分两次振捣的人员姓名。

  3.6如需调整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由试验员决定,严禁私自调整混凝土坍落度。

  3.7加强旁站监督,不得脱岗,不得长时间离岗。

  3.8如出现严重漏振或混凝土养护不及时造成的质量事故,混凝土责任工长要承担相应质量管理责任。

  3.9模板拆除后跟踪检查混凝土构件是否有缺陷,如有缺陷不得擅自派人修补,必须通知技术部门协商解决。

  4、质检员:

  4.1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跟踪检查混凝土振捣情况、楼面混凝土面平整度,督促劳务队伍对混凝土覆盖、湿水养护。

  4.2检查过程中,发现模板出现变形、胀模,及时通知相关工长、劳务队伍进行处理。

  4.3对负责混凝土施工管理人员的交、接班时混凝土浇筑部位要作详细记录。

  4.4对重要工序施工做好质量交底、过程中检查,落实施工方案要求。

  4.5随时检查混凝土振捣方法是否正确,对各施工段剪力墙、梁、板振捣人员的姓名、振捣具体部位及施工时间进行详细记录。

  三、混凝土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1、混凝土浇筑前做好混凝土标高控制点,清理模板上的杂物,特别是铁钉、扎丝等金属物,并冲洗模板上的`铁锈及灰土,但不得有积水。

  2、剪力墙混凝土在浇筑前,根部应保证与混凝土同配比的水泥砂浆厚度一般在5~10cm。

  3、浇筑混凝土时,浇筑顺序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由混凝土责任工长负责安排,要求劳务队伍用标高尺杆控制垂直分层浇筑厚度及水平振捣的移动间距,并派专人用铁锤敲打模板检查混凝土密实情况。要防止冷缝、漏振及过振的出现。

  4、控制剪力墙的混凝土的每次下料深度,严禁浇满后再进行振捣,要保证混凝土构件不能出现蜂窝、麻面,剪力墙烂根等现象。

  5、严格控制混凝土顶面标高,大面积板面标高控制点对角距离不大于4米,收面时纵横拉线,特别是剪力墙根部周边、吊模模板下口和楼梯踏步面。

  6、在浇筑楼面混凝土时,在板面混凝土表面有充分水分的时候进行找平并随即覆盖塑料薄膜,保证梁、板面混凝土水分不散失,收面不少于三遍平整度达到规定要求。

  7、混凝土养护应由混凝土责任工长督促劳务队伍派专人养护。梁、板混凝土养护不少于7昼夜,养护期间混凝土要保持湿润状态,剪力墙拆模后涂刷养护液。

  8、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对剪力墙钢筋、模板和其他预埋、预留的物件造成的污染,应及时派人清理。

  9、浇筑混凝土时,板面处剪力墙钢筋内侧混凝土应高于周围板面30mm左右,并均匀撒上石子,并保证石子与混凝土粘结不小于粒径的一半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确保施工质量记录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做到准确、齐全、规范,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仅包含施工质量检验记录的管理,不包括其它文件资料的管理。

  2 、施工质量记录作用

  2.1施工质量记录是工程建设质量活动的行为规范,是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指导。

  2.2质量记录是证明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记载,反映出工程的质量水平,是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也是工序质量动态管理的记录。

  2.3利用质量记录数据,可分析现存质量水平,找出其质量的薄弱环节和质量问题,从而为提高工程质量提出决定依据。同时记录数据为用户安全生产、经济运行提供指导和参考。

  3、施工质量记录的规范性要求

  3.1。要有系统性,能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情况。施工质量记录要做到“凡事有据可查”。

  3.2。要有真实性和可追溯性,以标准、规范的要求为前提,数据来自基层的基础原始资料,经真实的检验和试验作依据。

  3.3。要符合档案的规范性。

  3.3.1纳入归档施工质量记录的纸张应(包括软件、照片)规范一致,一律采用A3或A4两种幅面。

  3.3.2外来资料纸张不一致的,采用粘帖方式统一成A3或A4纸幅面。

  3.3.3书写材料要规范。笔墨不易褪色,应采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采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红色墨水、复写纸等书写。

  3.3.4表格格式要规范。各项目工地要根据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属性,按照国家和相关行业规定的表格格式规范印制,不得采用复印方式。凡国家或行业规程标准有统一规定的表格,不得另行制作样式。国家或相关行业无规定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制作,或经工程管理部同意。印制的表格其边框要符合规范要求。

  3.3.5字迹通顺工整,内容完整,签证齐全,计量单位规范统一,归类编目科学合理,出版清晰。签字应签全名,不得潦草无法辨别,不得采用计算机打印签名的方式。归档资料不得随意涂改,需改动的数据采取划改的方式,空缺的栏目采取画斜线或填写“无此项”。归档立卷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或系统立卷,卷内不得有重复文件。成册装订应采用打孔线绳装订,并剔除金属物。复印件、传真件不能作为原件移交。

  3.4工程合同中或工程开工前要与建设单位或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明确竣工资料移交的份数,原则上移交建设方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移交公司档案室复印件一份,但单位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签证、重要的施工验收记录要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有条件的单位应做到全部施工质量记录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装订和编目方式按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建设单位或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执行。

  3.5质量记录要图文并貌、简捷明了。国家或行业统一表格不能详尽反映实物数据的,应绘制图表,绘制的质量记录图表要符合工程制图的规范性。要注重收集工程建设中与质量有关的声像资料,声像资料的拍摄、剪辑、归档、移交要符合声像资料管理的规定。

  3.6各项目部在办理单位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签证时,各签证单位除有关人员签字外,并盖各单位印章,以原件移交公司档案室。

  3.7由我司发包施工的工程,其归档移交的施工质量记录中要以我公司的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分包单位的名称。

  3.8质量记录要及时形成,妥善保管,按合同要求及时移交。

  4 、施工质量记录的分级、分类管理

  4.1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负责各级各部门施工质量记录编写、收集、归档工作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公司各专业分公司承担施工的小工程,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记录指导、监督、审查与考核,公司一级项目部或机构健全的项目工地,由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记录的指导、监督、审查与考核。

  4.2公司档案室:负责施工质量记录的归档、保存、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并对资料的规范性进行指导。

  4.3项目工地资料室负责施工质量记录成册后的接收、汇总,编制竣工移交资料目录,工程竣工时按有关途径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完整移交竣工资料,办理交接签证

  4.4项目工地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参加施工质量记录的编写,负责管理职能范围内相关施工质量记录的收集、汇总、竣工后的分类成册等工作,经审查合格的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完整地向项目工地移交。

  4.5各专业分公司: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工程施工中应形成的施工质量记录负责编写、整理,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移交。

  4.6各工程分包单位:负责工程合同范围施工质量记录的编写、收集、汇总工作,合同项目竣工后规范、完整、准确地向我公司发包单位或协调管理单位移交。

  4.7为保证施工质量记录的准确、完整、规范,各部门及专业分公司要对本单位的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总清单,各类别的资料建立分目录,保持质量记录的清晰,便于查阅和检索。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记录

  建筑施工质量记录的范围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具体包含:a)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开工审批文件;财务文件);

  (b)施工文件(建筑工程);

  (c)竣工图(建筑工程竣工图;);

  (d)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总结;竣工验收纪录;财务记录);

  (a)建筑原材料及构件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b)建筑原材料及构件进货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缺陷处理记录;

  (c)钢筋跟踪管理台帐,水泥、混凝土跟踪管理记录;

  (d)建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

  (e)施工项目中间检查验收记录、隐蔽工程签证;

  (f)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

  (g)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结论性文件;

  (h)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技术总结;

  6 、施工质量记录的形成和收集

  6.1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按行业质量检查验收规程、标准编制质量记录清单,作为施工质量记录编写、收集的依据。

  6.2施工质量记录随项目施工同步形成,资料填写完毕、签证齐全后原件交职能部门保存。

  6.3质量记录的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验收的数据以最终验收核准的数据为准;经返工返修处理后的项目,在重新验收合格后,保存处理前后的记录。

  6.4要做好工程声像资料的拍摄、收集、归档工作,将具有针对性的声像资料完整地向有关部门移交。

  6.5在各单位工程和整个工程竣工后,负责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编写工程总结和专题性的技术总结,由项目部组织对编写质量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归档移交。

  6.6质量记录的'传递方式应遵循:公司内部形成的记录自下而上的原则,外来质量记录自上而下的原则,其原件均应汇集到对口职能部门。

  7、施工质量记录的归档、装订、竣工移交

  7.1施工质量记录按质量记录清单分类保存,以免紊乱;

  7.2资料归档要分类合理,符合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各部门应按此归类原则将相关资料汇集到对口职能部门;需在不同部门、不同卷册中归档的同一份资料,应注明原件的所在。

  7.3按工程合同协议所明确的移交份数制作复印件。

  7.4工程竣工后,各部门认真组织做好竣工资料的成册工作,完成后统一交项目工地资料室(未设置资料室的,由项目部指定负责的部门和人员)

  7.5项目工地资料室统一接收,建立竣工资料清单,由项目部组织公司各专业人员进行自查,自检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或上级档案管理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8、施工质量记录的监督管理

  8.1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做好质量记录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参加编写,负责接收保存的人员进行指导,以确保质量记录符合规定要求。

  8.2接收人员在接收资料时,要审核其准确性、完整性和符合性,不具备接收条件不予收。

  8.3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管理的资料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资料,除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外,按公司或项目工地的考核办法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8.4工程竣工时,项目工地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核查,以确保竣工移交资料的质量。

  8.5对不能按期移交施工质量记录,以及所移交的资料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或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原始资料欠缺、毁坏、流失的,根据情节,按公司《质量管理和奖惩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0

  1、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2、严格按照有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指导生产班组施工,并经常深入一线监督和检查评定工作。且按日、旬、月对施工班组和全队工程质量动态进行分析,定期召开分析会。

  3、技术负责人配合质量负责人共同具体落实各项质量检查制度,由班长负责对当日完成施工部位的质量进行自检,由质检员组织各工种、班组进行交检,由质量负责人作好与甲方的交接验收工作。

  4、每月定期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本队所承担的在施工程项目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查管理班子、查制度落实、查质保措施、查隐患等。

  5、施工中若出现质量事故,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向甲方质检技术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虚报,其事故的补救与整改措施也必须是甲方同意或下达的方案,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应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

  6、施工队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职工进行施工质量的重要性教育,加强技术知识培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

  电梯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甲方下达的技术资料文件,施工队的技术负责人应组织队内技术管理班子进行认真学习,并向各作业工种班组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施工队不得擅自更改图纸设计,如有设计变更必须按甲方技术部门下发的书面变更施工,施工中不得不懂装懂,一知半解的盲目操作。

  施工队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日记和逐层的技术交底内容记录,变更洽谈记录,测量放线记录,质量验收记录等,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操作生产的'可靠性。

  对于特殊工艺要求,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对于特殊工种,如架子工、机械工、电气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冬雨季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甲方技术部门下达的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施工队应积极配合公司、甲方安排的各种技术培训,技术负责人应经常组织队内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技术平。

  对临时施工用电,要有详细的安排,要有临时用电方案。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做好建设过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完成,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及现行国家质量规范、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

  3 各级职责

  3.1 集团项目管理中心负责搭建质量管理体系,指导并监督项目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3.2 项目公司负责有效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审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监理公司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认真贯彻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工艺标准,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4 施工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4.1 质量控制工作要求

  4.1.1 图纸审查:项目建设初期,项目公司应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对设计图纸中容易忽略、出现错误的地方进行专项审查。

  4.1.2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上报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协助监理单位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专项工程施工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施工单位进行修改。

  4.1.3 设备材料进场验收

  1)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及设备,施工前,项目公司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设计图纸及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会同监理一起进行质量检查,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封样。

  2)对于大型设备还应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含企业的实力、技术水平、生产规模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论是甲供材料设备、还是施工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都由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合同要求和样板进行检验,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还要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任何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对检验不合格者,应将该设备材料进行特殊标志,并进行隔离和尽快做退场处理。

  4.1.4 样板引路

  1)样板引路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 任何一个分项工程,尤其是防水层、保温层、钢结构施工、转换层施工、铝合金门窗等,项目公司都应要求施工单位先做样板(样板间、样板工艺等),监理公司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2)对于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也要先做样板,报监理公司、项目公司、集团设计研发中心,通过试验和鉴定后,方可应用的工程建设中。

  4.1.5 技术方案先行:施工单位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公司和项目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施工。

  4.2 施工管理措施

  4.2.1 事前控制

  1)项目公司应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编制《工程指导书》,对容易出现投诉的质量问题,要编制有效预防措施。

  2)根据工程特点、质量目标、监理合同以及有关法规,严格审查《监理规划》,以便监督监理质量管理行为。

  3)根据合同要求,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有关质量保证措施进行审核。

  4.2.2 事中控制

  1)测量及定位放线的`监控:项目公司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国家定位放线基准坐标点及高程控制点,并要求监理单位配备专门的测量工程师和经标定过的仪器对施工单位的定位放线情况进行严格校核、复验。

  2)重要材料、设备的质量监控:工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包括甲供材),必须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查看材料设备的准用证、合格证、检验报告,监理对于规范规定送检的材料必须进行有见证送检,未经检查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现不合格品时,现场做好隔离标志,并限期清出现场。若甲供材料对进度等造成影响,项目公司应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3)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的监控:项目公司应坚持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制度,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如桩基工程、重要部位的砼浇灌、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等)要会同监理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在监理单位相应的质量保证表格上,项目公司工程师签字认可。当出现不合格时,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工程师填写《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其负责施工单位整改后的验证和封闭。

  4)多工种施工期间,项目公司要求监理单位督促工程承建各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分部工程完工后,项目公司按照有关施工中间验收控制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部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控制程序的规定核查质量并组织验收。

  4.2.3 事后控制:对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防渗漏的有关工序,在完工后交工前要督促监理单位100%检查验收。在移交给物业公司时,针对各分部分项要再次与物业、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

  1)对于质量问题投诉的维修要有记录和统计、分析。

  2)对于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公司要结合设计、施工控制和管理检查措施写出专题总结报告,报工程总监。

  4.3 日常质量管理

  1)项目公司协助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的日常施工进行管理,严格施工工艺和工作流程,对重要的部位和工艺进行旁站。

  2)每周监理例会,总承包商负责将上周的工程质量实施情况作总结汇报。监理公司协助施工单位就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杜绝在后续工程在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4.4 工程质量问题及事故的界定

  4.4.1 工程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或造成严重缺陷的为工程质量问题。

  4.4.2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因违反施工规范、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为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4.4.3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工程由于质量原因倒塌或报废,造成1人死亡或三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

  4.5 工程质量问题及事故的汇报、调查及处理

  4.5.1 工程项目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项目公司应及时填写《检查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改正,整改完成后填写《检查通知回复单》申请复查。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每季度对此项工作进行抽查。

  4.5.2 工程项目出现一般工程质量事故,项目公司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调查,分析出现质量事故的原因,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各方审批同意后由施工单位实施,处理完毕后由工程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公司在当月汇总相关资料向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汇报整改情况。

  4.5.3 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项目公司必须第一时间上报集团项目管理中心,汇报事故情况。工程部根据情况派人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按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在验收的同时评估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根据公司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

  4.6 处罚措施

  4.6.1 在工程出现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时,甲方将依据合同约定相关条款及补充协议进行经济处罚。

  5 项目公司会议要求

  5.1 与工程有关各部门之间的内部工作会议

  5.1.1 召开时间:工程总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周不少于1次。

  5.1.2 召开地点:一般安排在公司会议室。

  5.1.3 会议由工程总监主持,参加人员为工程各部门全体成员或各部门经理。

  5.1.4 会议议程:各成员汇报近期工作;简单通报前次协调会到本次协调会期间现场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提出前次协调会上尚未解决的问题;提出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传达公司有关指示;员工内部业务及思想交流、探讨现场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工程总监对各部成员和各部门近期工作进行评述,安排下阶段的工作,对各成员提出具体要求;

  5.1.5 由工程部资料员负责记录和整理会议内容,形成《项目公司协调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行。

  5.2 专题会议

  5.2.1 召开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5.2.2 召开地点:一般在公司会议室。

  5.2.3 专题会议的分类:

  1)常规性专题会议:基础验槽专题会、图纸会审等;参加人员为项目公司工程总监、工程部经理、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成本部或技术部工程师。

  2)非常规性专题会议:为解决无法按常规程序处理的问题而召开的协调会议。参加人员:公司有关领导、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成本部或技术部工程师、被邀请专家。

  3)项目公司资料员负责记录和整理会议内容,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经过讨论得出的一致意见,必须遵守执行;同时会议纪要也可作为现场施工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的依据。

  6 附件

  6.1 工程样板验收表

  6.2 精装修工程样板验收表

  6.3 工程质量联系单

  6.4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2

  为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实现对所有在建项目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实行分片管理,科长负责制。

  所有工程项目实行分片分区域分科室管理原则,责任科室负责所辖区域项目的日常监管工作,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每个受监项目都要明确一名质量监督员和一名安全监督员(所属片区未受监的开工建设项目由科长指定督办和查处人员),实行监管责任到人。

  二、实行全过程监督,每月巡检频率不少于2次。 责任监督员对所辖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督,承担监督责任。每月对所辖项目的现场监督巡查不少于2次,查处问题,督办落实整改工作,及时录入监管信息,传输实时监管视频和图片资料,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重大和疑难问题。同时,及时做好所辖项目相关信息的统计和整理报送.

  三、明确安全监督职责,实行安全监督常态化管理。 1、严把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关。对不符合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准予开工建设. 2、严格落实安全监督交底工作。从介入监督开始,安全监督员应向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出具安全监督计划书,提出安全监督工作具体要求,要求责任单位按既定的目标安排和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措施。

  3、严格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跟踪责任主体抓好责任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一是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人证是否相符;二是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正确履职,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得到了整改和消除.对不在岗或在岗履职不力的关键岗位人员,责成责任单位更换,情节严重的,应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突出重危大工程的识别、监控和隐患查处整改直至消号。督促、跟踪责任主体抓好重大危险源的查处和整改.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用电、起重设备、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支模架、后浇带等重大危险源根据各项目工程进度实施动态监管,要求项目部在醒目位置及时更新和公示重大危险源名目,专职安全员对每处重大危险源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安全监督员每一次的巡查重点须放在重大危险源隐患的消除上。

  5、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落实。一是要设立大门(门楼)和围挡要规范化;二是进场道路要硬化;三是要建立车辆冲洗平台(有土石方进出的工地);四是材料堆放要整齐有序;五是安全通道要防护畅通;六是“七牌一图”及安全质量宣传挂图要整齐美观;七是办公区、生活区要硬化和无卫生死角;八是要进行扬尘和噪音的治理;九是洞口和临边防护的定型化、标准化。

  6、抓好对所辖项目的安全生产企业考评和达标验收工作.

  四、明确质量监督职责,实行质量监督常态化管理。

  1、严格落实质量监督交底工作。从介入监督开始,质量监督员应向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和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落实工程各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和日常质量监管工作要求,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按图施工、严格把控工程施工质量。

  2、严格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抓好责任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一是审查五方责任主体单位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是否符合要求,责任单位和承诺人与项目实际是否相符;二是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人证是否相符;三是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正确履职,特别是对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和质量专监履职行为的监管,施工日记、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是否与施工现场一致。对履职不力的,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更换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3、严把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一是抓好桩基、基础工程的检验检测,桩基坑、基础开挖桩基和基础承载力的相应检验检测在检测前应报检测方案、合同及资质到监督科室备案,监督科室审查方案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对现场的检测应及时抽查,对没达到规范要求的严禁进入后续阶段的施工;二是抓好进场原材料的检验检测,所有的进场原材料都必须先检后用,严禁无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合格证的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无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商品混凝土;三是抓好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监督,工程项目所有的材料送检都必须实行二维码见证取样,无二维码信息的试验报告一律不得作为项目材料试件质量的凭证;四是抓好同条件试块、标养室(厢)的现场监督. 4、严抓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所有的隐蔽工程在隐蔽施工前必须通过验收,并留取项目现场、重点部位及验收情况的影视资料,验收资料实行严格签字把关,验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隐蔽工程未通过验收合格进行隐蔽施工的,整个项目不得认定为合格。

  5、严抓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对梁、板、柱现浇开裂、露筋、蜂窝、夹渣问题,厨房、厕所无反边、防水不到位渗漏问题,窗台无压顶或压顶不规范、墙体砌筑质量差外墙渗漏、开裂问题,现浇楼梯施工缝留置错误,墙柱无拉接、不同建筑材料介面未设网连接等问题,作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重点。建筑工程在主体施工前或市政道路工程在进行路面工程施工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经过施工图审查的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设计专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设计专篇,制定出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在施工现场设立首层示范或首段示范区,不符要求的不得推荐参评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

  6、严把验收监督关。房建工程桩基、基础、主体、建筑节能、分户验收监督抽查及市政工程的管线、路基、路面等各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存在的质量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阶段性验收不予认可通过,未通过阶段性验收的,不得准予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加大对工程实体结构质量保证资料和阶段性验收资料的审核把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准予竣工验收.严格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竣工验收中发现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分户验收存在弄虚作假的,监督组不得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五、强化监督主动履职,实行失职问责追责。

  质量安全监督员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严守工作纪律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底线,严把每一个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的监督,确保履行监督职责到位.对履职不力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3

  一、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验收。具体内容如下: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程序、质量预控措施、质量检查制度、各工序之间交接检查制度、质量奖惩制度、质量例会制度和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

  2、质量责任制:施工现场的质量责任制一定要明确,要有组织机构图,责任明确到各专业,落实到个人。

  3、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各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要齐全,要与其承揽业务范围相符,超出业务范围的均要办理特许证书。专业分包单位应有自身的管理制度,总承包单位要有对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4、施工图审查情况:查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若图纸是分批出图,施工图审查可分阶段进行。

  5、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地下施工方案制定和施工组织总平面图编制时参考等。

  6、施工技术标准:是分项工程操作的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承建企业应有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但企业标准要有相应的批准程序,由企业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审查批准,要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名称。在工程施工前要明确选用技术标准,可以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7、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的检查,一是主要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施工试验报告检查制度;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制度。应专门制订抽测项目、抽测时间、抽测单位等计划,使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做到心中有数,而保证工程质量。

  8、搅拌站及计量设置: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现场搅拌站的计量设置情况,现场搅拌的管理制度等。当采用预拌混凝土和安装专业时就没有这项内容。

  9、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施工单位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根据现场条件建立库房,保证材料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施工质量的处理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方式有:返工处理、返修处理、让步处理、降级处理、不作处理五种情况。

  1、 在检验批验收时,对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一般的缺陷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2、 个别检验批发现试块强度等不满足要求等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应通过验收。

  3、 当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严重质量缺陷或超过检验批范围内的缺陷,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进行加固处理,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5、 通过返修或加固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4

  (一)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二) 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三)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技术资料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要求整理,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审查存档,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要极及配合公司人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创优目标及奖惩

  第一条、优质工程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被评为“鲁班奖”,奖项,奖合同造价的2。

  2单位工程质量被评为“琅琊杯”,奖项,奖合同造价的0.5

  第二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

  1在省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地区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工地,奖励20xx元。

  3、在省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

  4、在地区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

  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第三条、新闻暴光的罚款

  1受新闻电视台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2受报纸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第四条、质量管理处罚

  1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必须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总包对分包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2项目部无详细的质量计划,罚款200元。

  3项目部质量员、资料员无证上岗,各罚款500元。

  4项目部与分包无质量责任书,罚款500元。

  5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每一件(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200元。

  第五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罚

  1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处理。

  7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8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罚款100元。

  9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0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1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2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13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4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每处罚款50元。

  15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16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

  17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8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19、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20、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21、插座开关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2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无会议纪要和签到表的罚500元。

  23、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24、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25、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26、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元

  27、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28、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八)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凡遇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5

  总则: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的“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积极进取,顾客至上。”的十六字质量方针。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按操作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从开工到竣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一、施工过程控制

  1、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

  2、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报验。

  3、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施工人员,对经检验确定不合格的,对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应进行返工。

  4、坚持“样板制”,装饰工程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经质量处、项目部验收后,再请建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最后项目部方可组织大面积施工。

  二、施工验收制度

  1、分部分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负责,各专业工长负责专业之间的'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2、孔桩验收:对内提前一天通知工程管理部、公司质量部门进行预验,对外项目上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邀请地质勘探部门、设计院、质量监督人员参与孔桩验收。

  3、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回填土之前,应进行基础验收。验收前项目部应将工程资料整理齐全,并经工程管理部预检,预检合格基础上,提前两天报于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在对资料和基础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基础验收。

  4、主体结构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处检查。检查合格后,报请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5、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自检合格,根据《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工作程序》要求,填写《单位工程内部验收记录》,连同工程竣工资料报技术质量处。由总工室、技术质量处负责工程的最终验收,项目部配合。

  三、质量例会制度

  在现场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必须定期召集现场各个班组和管理人员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内容要由项目部负责人起草,并由项目部人员商定。工地例会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5、其他有关事宜。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经典】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2-30

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05-30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1-28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09-15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精品]12-09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精选24篇)11-13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精选19篇)12-25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精选13篇)08-02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精品15篇)12-09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精选19篇)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