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时间:2023-09-16 13:10:24 炜亮 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精选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请假销假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精选10篇)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

  为了严格我校学生考勤纪律,规范学生日常管理,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因故不能上课或参加实习、劳动、军训及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二、请假程序:学生请假应到所在学院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请病假者须持校医务室病假单办理病假手续)。按准假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不参加学习活动。遇特殊情况事先未请假者,应及时到学院补假,如学院未接到补假手续,一律作旷课处理。请假期满应到所在学院办理销假手续。

  三、准假权限:

  (一) 请假1天以内者,由辅导员批准;

  (二) 请假2-3天(含3天)者,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批准;

  (三) 请假3天以上者,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批准,并上报校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勤和请假销假的执行:

  (一)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课堂考勤采用任课教师点名和班长考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班班长每周一应将本班上周的《学生请假、旷课统计表》和学生请假单报学院办公室。任课教师每月末将学生缺课情况报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对个别缺课情况严重的'学生应及时通报给所在学院)。

  (二)统计时,理论课按实际上课时间计,自然班的活动和其他实践环节每天按八学时计。擅自离校期间每天按八学时计。

  (三)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对旷课学生必须进行批评教育。对旷课课时达到行政处分的,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报家长。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课论处:

  (一)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离校者;

  (二)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

  (三)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四)假满后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者;

  (五)请病假没有校门诊部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六)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事假者;

  (七)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六、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2

  为了贯彻执行《福建农林大学学生手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结合学院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办理,不得由别人代替。

  2、学生请假必须统一填写学院的书面请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请假条只允许一人一张,由学院统一印制为准。一式两份,辅导员留一份,学生交给任课老师一份。

  3、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4、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辅导员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

  5、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或医院证明,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6、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7、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辅导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辅导员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辅导员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经辅导员同意后准确填写。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辅导员签署意见,辅导员保留存根。

  三、准假权限

  1、学生事假3天、病假7天以内的由分管辅导员审批。

  2、事假4~7天、病假8~15天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3、事假8天、病假15天以上的经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辅导员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结束考核。

  4、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5、本制度由园艺学院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3

  为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我院学生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请假程序,促进我院学风、班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请假类别

  (1)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公假。因参加院、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院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请假销假条例

  (1)学生请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到辅导员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分为事假和病假两种。学生不论何种原因,凡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校、院集体活动,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病假要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事假要详细说明理由。

  (3)一天以内的请假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两周以内,填写请假单,由院主任批准;请假两周以上的,由院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备案。一学期请假时间累计超过本学期上课时间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直接向院领导申请,由院领导进行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5)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并开始记录考勤。未经允许逾期报到者,按旷课论。

  (6)学生在上课(含理论课和实践课)、实习等计划内教学活动中,以及自习、军训、班团活动等非计划内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各环节,均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7)节假日前后、实习、军训及运动会期间,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经核实后可以请假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

  (注:节假日回家的同学,请提前买好往返车票,以类似买不到车票等理由请假的,一律不予以批准,延误上课者以旷课论处。)

  (8)从20xx年1月1日起,凡在计划内教学安排活动中以驾照学习及考试为由的请假,辅导员办公室一律不予以批准。

  (9)请假学生应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按时回校,携本人学生证到辅导员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无特殊原因逾期销假者,按旷课论处。

  (10)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或伪造假单,一经查出,立即上报学生处,建议给于留校察看处分。

  (11)非紧急特殊情况或不说明请假事由者,不予以请假;病假,无医疗证明者,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12)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3、几点说明

  (1)到医疗机构就诊,就诊之后将医疗证明交辅导员办公室。

  (2)返校之日携学生证到辅导员室办理销假手续。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4

  1.请假前必须先写申请书,写明请假原因(请病假,必须有校医或医院开具的证明)、请假时间,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经家长同意。

  2.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或学校领导根据学生所写申请书,与家长核实后,方可批假。

  3.请假2天以内的由正副班主任审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学校,由级部管理人员或德育处审批。请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级部领导或德育处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处或校级领导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请假学生必须认真填写三联请假条,若要请假离校则必须将请假条交一联至宿舍值班室,另将校章和另一联请假条交至校门值班室,方可离校。

  5.请假期间需要续假的,必须经过家长同意,由家长向正副班主任续假(续假超过2天的必须上报级组并由级组审批,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须上报德育处并由德育处审批)。未经准假,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6.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销假。

  7.制造虚假请假条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学校领导签名的以及欺骗宿舍管理员和校门门卫的,一律按旷课或是擅自离校处理。

  8.每位学生每学期请假离校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请假次数必须记录到学生的学期综合鉴定表中。

  9.请假条必须规范填写,字迹要清晰,存根要保存好。

  10.请假条由学校统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处或级部处领取。请假条要妥善保管,如果因工作失职导致请假条遗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学生请假离校要遵守《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进出校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违反《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予以扣分、处分。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5

  为加强和规范对学生请假销假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

  1.由请假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

  2.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学生请假必须要经学生家长同意,证实其请假事由是否真实)对学生的请假事由给予审核;

  3.班主任在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的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4.若学生的请假时间包括了午休、晚寝,请假人必须拿着班主任已签名的请假条到门卫处登记,以便生活老师查寝。

  5.出校门时请假人将已审批的请假条交给门卫,并登记,门卫审查核对无误后即可放行。

  6.当班结束时门卫将学生的请假条按班级分内存底,以便查。

  7.批假权限:

  ①两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②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由班主任审查核对签字后再交学校主管校长审批。

  8.所有的请假,班主任处必须有详细的'登记。

  二、消假

  1.请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到班主任处进行销假登记。

  2.不履行销假登记的按旷课处理(从应到时间开始按45分钟一节计时)。

  3.在规定时间没有到校履行销假登记的,班主任应及时跟学生家长联系,弄清学生具体情况。若情况不明又没有续假的,班主任应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汇报到政教处。

  三、续假

  1.请假人若因紧急事由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续假的,一天以内的,由学生家长亲自电话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续假,

  2.若续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到校重新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6

  1.学生应自觉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学习或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严禁不请假而擅自离开学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请假者,须电话与班主任请假或事后补假;无正当理由的.缺席者,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级组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务处或主管校长批准。学期内病、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超过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请假期满后,须及时办理消假手续,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

  5.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核实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开出门证方可出校,严格遵守出门时间及返校时间。门卫应在规定时间准其出门,并做好登记手续。学生出门所持的请假条,门卫应妥善保管,每周末送交政教处,用于班级考核。学生在校突感不适,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亲自将孩子交于家长。

  6.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集体活动,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处理。一天按八节课计算,一周按五天计算。

  7.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七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两周,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课两周或累计旷课四周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有经常性缺勤现象,但尚未构成以上情节的,给予通报批评。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7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二、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三、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及校长请假。

  四、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或学校办公室告诉事由请假。

  五、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因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一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六、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事回家,需由监护人书面告知请假事由写好请假条,非直系亲属的重大事项一般不得请假。

  七、学生在上课期间中途书面请假后得到批准后独自回家的,应在安全抵家后向班主任老师报平安,未报者班主任老师应主动与其监护人联系。

  八、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值日教师处)。

  学期结束后,班级将对出勤情况作统计,计入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单,对严重旷课者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8

  一、学生必须在开学前一天到校,从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在上课、早操、自习、实习、设计、劳动、军训、集体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因故不参加者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三、对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含德育课),以实际占用学时计算,每天按9学时计,进行考勤。

  四、学生请假必须有假条,一日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日内由班主任签字,系批准报学工期部备案;三日以上系同意,学工处批准,报校领导备案(请假条一律用信纸写;病假要有医院医生签字的`休息证明)。

  五、学生假期因病或因急事等不能到校者应在假期前按规定向系或学工处办理请假手续(用电报、挂号信),返校后必须持久有地方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和病历或有关证明到学工处销假,无证明者,按旷课论处。

  六、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有效,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一律无效(急病或紧急事件除外),否则按旷课论处,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

  七、对病假超过四周者,报学工处、教务部作休学处理,休学以一次为限。

  八、凡属旷课者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考勤办法》执行。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9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守护学生的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平顶山三高学生请假制度》。各管理部门在学生请假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制度。

  1、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学生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学生或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统一使用平顶山市第三高中学生专用假条。

  2、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后,和学生一同离校。

  3、如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学校,班主任电话联系家长后,班主任签字,并在家长签字一栏注明“和家长联系过”(由班主任上报政教处),政教处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学生到家后要有反馈的`信息。

  4、学生填写请假条(一式四联单),班主任、政教人员、家长签字后,分别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宿管办、门卫(备案)。

  5、门卫备有学生离校记录及销假记录。政教处定时和门卫联系,检查学生的销假情况。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0

  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我院学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本院学生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实习等相关培养环节或离校外出,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学生平时应坚持在学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学生请假分为以下两类:

  (一)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或学院医务室的相关证明;

  (二)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因参加省、市、学校及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第四条节假日前后、实习及军训期间,除本人重病或有重大事情,经核实后可以请假外,其他一律不予准假。(注:节假日回家的同学,请提前买好往返车票,以类似买不到车票等理由的请假一律不予以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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