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时间:2022-11-30 14:56:58 制度 我要投稿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通用12篇)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通用12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通用12篇)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1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让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2、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3、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请假。

  4、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请假。

  5、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生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同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6、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7、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教导处)。

  二、准假权限

  1、一周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超过一周,在一月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月以上的请假,由业务校长审批。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五、其它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3、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4、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5、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6、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7 、如果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8、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2

  一、学生请假离校

  1、学生因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经班主任核实批准后,并通知监护人,由监护人带其就医。事后应补请假条。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对于情况紧急的.,班主任先通知家长,再由班主任带其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并让家长知道请假事宜。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满后应及时返校上课。

  3、电话请假的,应由家长电话通知班主任,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事后应补请假条。

  4、寄宿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夜自修,或因故不能在校寄宿,应事先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师请假。

  5、学生有事需提前离校,应由班主任批准,并让家长知道离校事宜。凭班主任证明方可离开学校。

  6、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7、对于其他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同意后方可离校。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学校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

  1、 必须写出统一的请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进入。

  3、 生活管理员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 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3

  第一条 所有在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所有活动都应当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活动(如上课、实习、劳动、军训、学校、院系组织的活动等)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在假期期满后,必须按规定的日期返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的,应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节假日期满不能返校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学生请假首先应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事假者必须有家长的证明,病假者必须有校医院证明)。请假条须先经辅导员批准,然后按准假权限逐级报有关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请假条》,由请假学生交辅导员方可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及活动。请假期满,学生应持经辅导员签字(证明返校时间)后的《请假条》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条 学生请病假一天以上的,必须经校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病假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手续的,必须在7天内补办相关手续,手续可委托班委代为办理,但须经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如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请假条》前,须让其家长与辅导员联系并说明情况,销假时在《请假条》上要有学生家长的签名。

  学生假满而未能返校时,应履行续假手续,续假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电话联系其辅导员并说明原因,得到同意后,方可由学生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请假和续假的总天数不得超过本学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一。

  请假手续应由学生本人办理。学生请假地如不在学校,应让其家长联系辅导员且得到批准后,方可委托其所在班级班委代其办理请假手续。

  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得先休假再补假。

  第四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离校应当请假。请病假应当有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应当有家长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系主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的由学生工作部批准;两周以上的,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第五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课论处:

  (1)不履行请假手续而离校者;

  (2)不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者;

  (3)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4)假满后不销假者;

  (5)假满后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

  (6)请病假没有医院证明而不参加学习活动者;

  (7)擅自离校而委托他人为自己请事假者;

  (8)事后补假者(确有特殊情况,且持有有效证明经系领导同意者除外);

  (9)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

  第六条 学生在双休日若班级、院系无集体活动,须向辅导员请假后,方可离校。但星期日晚自习前必须返校。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xx年4月28日起执行。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4

  第一条为了使学校有一个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订立此条请假条例。学生应以学习为主,树立以校为家的观念,努力克服各种外界因素对学习和生活的干扰,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努力学好文化专业知识,掌握基本技能。

  第二条加强学生考勤,上课、自习、实验、实习、设计、劳动、早操、课间操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等,均列入考勤范围,学生都必须积极参加。考勤由各社长或活动的主持人负责,早操、课间操考勤,由体育部负责。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除家庭发生重大情况(即婚丧嫁娶)外,不得请事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请假回家者,需家长亲自陪同到校解释请假。

  如学生因学校风气整顿,如理发等确系要离校整理者,必须按校规要求整改,如出现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直接通知家长到校帮助其整改。

  第四条学生因病确需请假者,离校前须有校医务室证明,为确保生病学生安全,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严重病症者直接送往医院就诊。返校后,必须持在医院或诊所就医的证明及康复情况方可返校。

  第五条学生请假程序如下:

  1、由本人填写请假报告单(三联单);

  2、请假一节之内(不离校),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批准,并由张秋伟备案;

  3、请假一节以上或离校至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后,到级部盖章批准,并报张秋伟备案。

  4、请假离校一天以上,紧急情况除外,家长必须到校来接学生回家。经班主任批准后,报级部批准并备案。张秋伟备案

  第六条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学习,并带相应的资料向班主任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或无手续者按旷课论处。

  第七条凡请假期满后,因事、因病不能按时返校需续假者,按以下规定办理:

  1、续假人在城内或校内的,按第五条办理;

  2、续假人在外地的,应通过家长的`电话向导班主任报告(口头捎信或自己打电话无效),返校时须持有效证明补办续假手续。

  第八条对旷课的学生令其检查,并根据其旷课的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者(旷课三节以上)直接交由级部或政教处处理。在校内请假,如出现谎骗虚报等请假,同宿舍内同学(如不及时反映情况)负有共同欺骗老师的责任,受连带责任。

  第九条本条例中的请假时间包括双休日(走读生除外)。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件,学校概不负责。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5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须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行政主管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处领导审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内报分管德育校长审批,一月以上必须报校长审批。

  三、学生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联,一联作存根交班主备案,另一联按正常程序审批后出校门时交给门卫,若不在学校住宿需把第三联交到舍管员处。

  四、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者,本人应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查签字,报学校审批,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在门卫处出具请假条和学生证,否则不予放行。

  六、凡请病假的学生要得到校医的证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处理。

  七、进校门时要凭放在门卫处的学生证进入,若门卫处没有学生证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应处理,如属私自离校的将严肃处理。

  八、学生证以班为单位统一在学校档案室办理。

  九、学生请假离校时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6

  为学生的安全,进一步规范住校学生进出校秩序,保证学校安全、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学校特定此项管理制度,希望全校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工作,家校联合,共同管理好学生的在校学习和生活。

  一、事假请假流程

  学生书面请假条(一式二份)(请假条必须有家长签或监护人名行)→班主任(或值日老师或值日领导)联系家长,经得家长同意后,批学生请假条(必须有请假时限)→家长或监护人到校接学生→家长到校后在校警室签名(学生请假条上签名和学校请假登记表上签名)→家长或监护人带走学生。

  如果家长或监护人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到校来接请假学生,必须对批假人说明清楚,我校方可放行请假学生离校。学生到家后,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电话告知批假人。

  二、病假请假

  1、一般疾病:按事假请假流程操作。

  2、急病:

  (1)当事教师即刻联系家长,并由家长亲自来接人就医。

  (2)如果家长或监护人未能及时到校,经家长或监护人允许后,由当事教师送始兴县城南卫生院或始兴县人民医院。

  (3)如果无法联系家长或监护人,则当事教师直接送往始兴县城南卫生院或始兴县人民医院就医。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7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制订的一切规章制度,尊重宿管员的劳动,服从宿管员的劝导与管理。住宿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睦相处。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2.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奔跑、嬉笑打闹,熄灯后不讲话、不走动、不听广播等。

  3.不准将校外无关人员、不住宿的同学带入宿舍楼。

  4.不在宿舍内玩扑克牌,不将篮、足、排球带入宿舍楼。

  5.宿舍区内必须文明礼貌,讲究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6.因故不参加夜自修、不住宿学生,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及时报有关管理员。

  7.不使用明火、不私接、私装电源插座,严禁将电源线拖进宿舍进行“照明”和使用“热得快”、“充电器”等电器用具。严禁夜间在宿舍内点燃“蜡烛”、“蚊香”,以防失火。

  8.宿舍内学校提供的一切设备、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不准私自改装、拆卸、搬走。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9.上课期间不得回寝室,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要进入或离开宿舍,必须持有班主任或政教处主任的书面证明,并交管理员存查。

  10.不得玩弄宿舍内报警设施,碰到外来人员入侵宿舍和夜间发生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打开报警装置开关报警。

  11.讲究个人卫生,床铺、行李、被子、衣服、鞋袜、杂物、洗漱用品等摆放整齐,宿舍内保持清洁、整齐。

  12.爱护宿舍里的一切公物,不在门、窗、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

  13.每一寝室设一名寝室长,寝室长应协助宿管老师管理好寝室的纪律、卫生和安全工作。

  14.提倡文明住宿,争创文明寝室,建立文明寝室评比制度,天天有检查,每周有评比。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劝阻,坚持不改或违纪情节严重者,作行政处分。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8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保持寝室安静,以保证睡眠。

  第二条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注意维护公寓和寝室环境,保持个人卫生、寝室卫生,公寓内不准悬挂物品,衣柜上不准摆放杂物,

  第三条住宿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即不在公寓内吃饭、聚会。果皮自觉包起来放在垃圾桶内,每天起床后,把被子叠好,床单铺平,桌子上做到无杂物。

  第四条安静有序不打扰他人,不乱串房间和楼层,不得在公寓内或楼道喧哗、打逗,特别注意安全。

  第五条勤俭朴实,不带贵重物品,不带过多现金,不带违规物品,如电热产品、易燃物品、麻将牌等。

  第六条懂礼谦让,尊敬辅导员,尊重他人,互帮互助,不激化矛盾、不打架,处理好寝室同学关系。

  第七条提高自理能力和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管理好自己的物品。

  第八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健体防病。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去医务室就医或与辅导员联系。

  第九条住宿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外留宿,不得私自离校,不许私自外出,不得将外人带入公寓。

  第十条请假外住、周末回家居住及外出补课必须找辅导员填写登记表,登记表须有监护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住宿生如请假,须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意后,出具假条报辅导员批准,病假须持医务室假条报辅导员批准。

  第十二条遇有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问题,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交流。

  第十三条住宿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德育处将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9

  为搞好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和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为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学生住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管理机构

  (一)学生处下设学生宿舍管理部,由学生处成员、舍务老师和学生干部组成,对学生宿舍实行全面、科学管理。

  (二)学生处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以及夜间值班,负责学生在宿舍的卫生纪律评比和教育。男女生宿舍楼分别安排两名舍务管理员,除此之外,舍管部给每层楼选派2名优秀的学生干部负责该层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生处及时与各系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定期例会,研究解决宿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把优质服务与管理教育结合起来。

  (四)学生处与总务后勤及时联系,加强学生宿舍修缮和维护。

  第二条管理方法

  (一)实行校系两级管理,学生处及舍管部负责学生在宿舍区的纪律、日常行为、卫生、安全及公共财产、水、电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及考核,凡违反有关规定者,舍管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各系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与管理。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建议并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处及舍管部和各系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着重加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纪律的检查和督促。

  (三)学生处将宿舍检查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报各系,并提出整改要求,各系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落实。

  (四)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直接与学生的奖学金及各种评优、评先挂钩。

  第三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一)在我校注册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在校内住宿。

  (二)特殊情况,在学校住宿确有困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情况方可批准走读。①家在市内的学生,且交通方便,市内有亲属住宿方便的学生。②患有疾病,须在家治疗的学生,须二甲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③其它特殊原因。

  (三)申请走读的学生必须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里核准同意,填写《走读申请表》,家长亲自到学校签字,由所在系报学生处批准备案。

  (四)走读学生在校外发生被盗、人身安全事故等状况,由本人及监护人负责。

  第四条学生宿舍物品摆放要求

  (一)在宿舍内不准乱贴、乱钉、乱挂、乱画。

  (二)拖鞋要整齐摆放在床下,鞋跟朝外。

  (三)被褥按要求叠好,统一靠床头摆放。

  (四)个人皮箱放在床下,放不进床下的较大皮箱在不影响寝室其他同学起居方便的前提下,可放在室内合适位置。

  (五)暖瓶一律放在窗台上,洗漱用具放在床下。

  第五条学生作息时间规定

  (一)早上7点起床。

  (二)8点20分前要离开宿舍,提前进入课堂。

  (三)晚间21点查寝,熄灯前洗漱完毕。

  (四)21点30分熄灯后,不允许洗漱,不允许在走廊走动喧哗,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五)任何学生除中午休息外,白天不得躺在床上,如果确实生病需要卧床,必须出具带有辅导员签字的假条。

  第六条爱护并妥善使用宿舍的公物和设施

  (一)不准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及电热器具,不准私接电源。

  (二)不准私自安装非配套设施及拆卸学校统一配备的设施。

  (三)不准往窗外泼水、乱扔杂物果皮。寝室内做到无杂物、垃圾。

  (四)自觉维护走廊、洗漱间的卫生。

  (五)节约用电,做到室内人走灯灭。注意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阀。

  (六)宿舍公物设施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并到学生处填写报修单,由学校统一维修。

  第七条学生宿舍行为文明的规定

  (一)见到老师,要讲文明懂礼貌,自觉接受老师的询问和检查。

  (二)要保持室内肃静,不准大声喧哗、超音量播放音乐和制造其它噪音。

  (三)不准在寝室内就餐及存放易腐烂食物。

  (四)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或变相赌博。

  (五)未经允许,禁止晚归寝和夜不归寝。严禁串寝、混寝。

  (六)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和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属)。

  (七)要服从学校舍务管理人员的查寝管理,不得无理取闹,甚至侮辱、谩骂管理人员。

  第八条寒暑假宿舍管理规定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要将自己的贵重物品带离寝室,以免丢失。

  (二)寒暑假期间任何学生不得留校住宿。

  (三)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不准时返校或无故延期返校,按《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应条款予以处理。

  第九条寝室长职责

  (一)寝室长负责管理本寝室同学的内务整理、值日安排及本宿舍的纪律。

  (二)如有同寝室的同学生病或有事临时不住宿的,寝室长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

  (三)寝室长及时反映同寝室同学生活上、管理上的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作好寝室管理工作。

  (四)寝室长应鼓励同寝室同学争当优秀寝室,如发现同寝室同学有违反学校住宿制度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应向学生处老师反映。

  (五)寝室长应关心同寝室同学的生活起居,关心爱护寝室环境,营造良好的住宿氛围。

  (六)发现本寝室同学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及时向辅导员或学生处反映。

  (七)寝室长享有评选优秀寝室长的权利,文明寝室长作为一种荣誉记录在学生档案中。评为文明寝室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值班教师岗位职责

  (一)值班教师必须准时到岗,按时交接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负责对值班的学生干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三)在当班时间要不定时对校内各部位进行检查,掌握全校学生动态,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四)发现个别学生有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制止、劝导,对违纪学生要及时妥善处理。

  (五)按规定时间查寝,严格记录旷寝学生,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熄灯后要严防学生串寝。

  (六)对晚归寝学生要问清原因,进行教育,并做好记录,次日向学生处报告。

  (七)双休日值班重点加强对舞蹈小班学生的监督和管理,小班学生外出必须经值班教师批准,并需按时归校销假。舞蹈小班学生无故不许外出。

  (八)夜间值班男教师需在学生楼值班室住宿,当班期间不允许喝酒、玩电脑游戏、看电视等,不得离岗。

  (九)值班教师交班时须将当日值班情况向学生处汇报。

  (十)夜间值班时间为:下午4:00至第二天8:20(周一至周四值班教师如有课,可下午五点到岗),双休日白天值班时间:早8:20至下午4:30。

  第十一条值班学生干部岗位职责

  (一)值班学生干部必须准时到岗,按时值班,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协助值班教师对校园各部位进行检查,保证校园的安全。

  (三)负责查寝,对旷寝的学生认真记录,并填写查寝记录,督促学生按时就寝和按时起床。

  (四)督促教育学生保持宿舍及走廊的环境卫生,熄灯后进行简单的卫生清扫。

  (五)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间的矛盾和不良苗头,做好调和化解工作,对学生中尖锐的矛盾要及时汇报给值班教师,以便妥善处理。

  (六)不允许随意串班串岗,有事情要提前向学生处请假,并找好替班。

  (七)学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做学生的典范。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10

  1、必须在住宿前办理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2、按时上好早操、早读和晚自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住宿生确需出校门需持有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平时不得出门,如有违反者,学校将酌情处理。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向班主任请假,财政部后报告室长,由室长投入室长报告袋,未请假离校,将严肃处理,并扣班级风纪分。

  3、应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得争先恐后,更不得在外就餐。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子,爱护公共财物。

  5、按时将宿舍门锁好,舍内严禁火种;不准乱拉乱接电源;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易爆品;保管好个人财物,百元以上人民币应存入银行;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按照规定地点放置自行车。

  6、不得将外人带入宿舍,更不得留宿。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宿舍制度表、值日表、住宿生登记表必须上墙。内外应保持整洁,按值日生表每天进行卫生打扫,及时将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8、和睦相处,遇到问题应妥善处理,自向无力解决的,应及时汇报老师。

  9、住宿生应在生活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应自觉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而教育不该的,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11

  一、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编定的床位号入位。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早晨5:30起床,严禁学生早起,要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三、寝室内的被子、毛巾等日常用品摆放统一、整齐、规范。

  四、认真做好寝室及个人的卫生工作,每星期一次大扫除,每天值日轮流。

  五、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说下流话,不打架,不得拉帮结派。

  六、损坏东西按价赔偿,不得偷窃学校或老师、同学的东西。

  七、遇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汇报。

  八、爱护学校财产,节约用电用水,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九、住宿生不得乱撒米粒、饭粒及剩菜等,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

  十、加强安全防范,不得带外人住宿,做到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按时关锁寝室门窗,遇到坏人坏事应立即报告。

  十一、熄灯以后严禁说话、打手电筒,禁止到外打水等其它活动。

  十二、宿舍管理人员对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首先进行批评教育,对履教不改的(两次以上)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学校要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住宿生请假销假制度 篇12

  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学习与生活秩序,住宿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宿舍由舍务处统一安排,住宿生必须按规定的房号、床号住宿,不许私自调换。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听从舍务教师、班主任、更夫的管理。

  3.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容留外宿生或其他宿舍的同学在本宿舍住宿,不许将非住宿生带入宿舍(学生家长例外)。

  4.宿舍必须保持整洁,搞好公共卫生与个人卫生,轮流值日打扫宿舍。不乱丢、乱吐、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丢物品。

  5.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6.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就寝时间禁止讲话、娱乐、冲凉、洗衣服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在宿舍区高声喊叫打哨喧哗。不得在宿舍赌博等。

  7.起床后必须按规格化要求将被子、枕头、鞋子、脸盆按要求叠放整齐。

  8. 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照明、煮食,私接电线,用电热器等电器,做到防火、防盗、防室内外事故发生,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舍务领导或老师报告。

  9.严禁偷盗行为或有意损坏他人物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0.爱护公共财物,按要求锁好门、关好窗。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

  11.严禁把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带入或存放宿舍。

  12.舍务教师每天进行纪律、卫生、规格化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文明宿舍”评比依据,并计入班积分月量化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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