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0-09-27 15:32:33 制度 我要投稿

教师的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教师的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总体要求: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集会、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用餐、就寝、出操、读报、班谈、集会、组织学生离校等)。

  2、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按课表上课,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集会、教研、公益劳动等学校或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

  3、所有后勤岗位和特定岗位(例如:公寓管理、生活老师、保卫、食堂、驾驶、水电、清洁、医务、保管、电话吧、小买部、书店、阅览室、打印、保管等)必须按部门规定的要求到岗(另行制定)。

  4、值日领导和教师应按工作要求到岗(详见行政值日职责、教师值日职责)。

  5、特聘教师及兼职而不能坐班的须经校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考勤管理:

  1、各处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天上下班时,自觉在签到机签到和签退。

  2、教务处设专职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入日志。

  4、分管教学领导、教务处、各学部、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含早晚自习、监考等)交教务处登记。坐班情况的检查由年级主任负责并在年级日志上做好记载,每月30日上报办公室做当月出勤统计。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处罚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3天以上的,须校长审批;假期在1天以上3天以内的,分管校长审批(吴民佑:行政后勤人员贺廷江:各班主任李方胜:教学人员(含假期内有课的班主任),教职工病假3天以上需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急诊除外)的诊断证明,否则,不予批假。;假期在1天以内,可由分管主任(含年级主任)审批,持有效假条到教务处备案。

  2、班主任请假后还应将请假时间及代理班主任等情况一并报学工处登记(一般假期均由请假人协调,特殊情况由学工处安排代理班主任,事假应由请假人支付顶工费)。

  3、各类假期都应填写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留存相关处室备查。

  4、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一般应提前3天带通知原件到办公室填写公差派遣单后交由校长签批,公差派遣单在领导签字后个人留存,报帐后交办公室登记。

  5、一般情况下,公差和事假均应由教师个人协调换课,返校后回换,凡教师离校,均应向教务处提供顶课单,否则,作旷课处理,病假或特殊情况下的课务安排实行个人换课和教务处安排顶课相结合,请假人必须与顶课教师搞好业务交接。教研组开展活动,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由组长负责考勤并将情况报教务处统计,未经请假视同旷工半天处理。

  6、必须先履行手续然后离校,若属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需紧急抢救,家有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病事假等视为旷工。

  7、教职工假满或提前返校均应及时到有关处室销假,续假须重新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8、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第六条:假期待遇:

  (一)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全年累计一周以内假期内个人日工资减半(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全校统一考试阅卷期间请事假),全年累计在一个周以上、两个星期(按7天计,不含公休假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下同)以内的,其请假天数的工资按日工资的30%计发。半个月以上,一个月以内扣发全部工资,一个月以上不批事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的,从第2个月起按个人日工资的80%计发。

  3、病假超过3个月的和因公负伤治疗及身患绝症者,其待遇按省、地区有关规定签定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产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申请,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的妇女增加30天,不累计)。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产假期满后,经批准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工资停发,学校每月付生活费600元,哺乳假不超过两个月。

  3、在规定的结婚假期间(婚假时间为3天,晚婚者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加至7天),工资全额发放。

  4、直系亲属死亡后,最高可批准5天丧假(不含路途时间),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婚假、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第七条:处罚细则:

  1、迟到:教师要提前2分钟到所授课教室候课(听到预备铃声进教室),上课铃声响后未到教室者记为迟到,迟到一次(五分钟以内)扣二十元。超过五分钟,但在十分钟以内扣五十元,超过十分钟,但在十五分钟以内,扣一百元,十五分钟以后记为旷课,旷课一节第一次扣贰佰元,以后每旷课一次,翻番处罚。

  2、早退:下课铃未响或下班时间未到,无特殊事由离岗者为早退。早退一次扣二十元。

  3、坐班:未到一次扣三十元(以抽查记载为准)。

  4、换课:教师相互换课,未到教务处履行手续的均作旷课处理。

  5、签到:全体教师实行指纹签到(退),凡未签到(退)的每人每次扣3元,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元,以月为单位在工资中扣除。

  6、值日:未按要求到岗每次扣三十元,当班教师有事不能到岗检查,需征得当班值日领导的同意并应找人顶替,否则作旷工一天处理。

  7、旷工一整天(有课按课节计)处以贰佰元罚款。

  8、一学期累计旷工不超过2天,能主动返校并承认错误的,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只要有一次旷课就取消年终考评评为优秀的资格)和经济处罚。累计旷工2天及以上,或累计旷课5节次及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补充说明:

  1、教师坐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可适时调整)。

  2、全体教师周六和周日实行弹性坐班,即有课上课,无课可不坐班。

  3、全体教师每周可拥有1个轮休日,但须固定报分管处室同意后到办公室备案。

  4、升旗、集会、学习、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统一活动,教职工无论是否轮休,是否都要按时参加,出现问题参照以上情况处理(一般每次活动作半天计算,由查岗员和有关处室清点记载)。

  5、非教学岗位缺岗、失职的处罚情况由相关领导参照本制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6、本制度从20xx年2月24日开始执行,员工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评优表模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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