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通用2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
1、入园检查。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2、定期体检。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每年5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ⅱ0以上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
3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工作人员体格检查。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
5、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以上疾病应离职治疗或调离。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2
一、教职工在上岗前及工作后每年一次到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全身健康检查,持“健康证明书”上岗。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包括急、慢性)、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的工作人员,患病期间不在园内工作,经治疗痊愈后,持医院或防疫部门的检查证明恢复工作。
二、凡患传染病疑似病例未确诊的工作人员及病原携带者应暂时调离工作岗位。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在被传染或治愈后,须持医院或防疫部门的.检查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三、工作人员有传染病密切接触史,需及时向园长报告,暂时调离工作岗位并接受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可疑症状,经体检合格者方可恢复工作。
四、工作人员患菌痢着,必须及早隔离并接受全程治疗。经医疗部门出具痊愈证明后方可恢复工作。
五、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检和血色素检查,入园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入园时检查幼儿预防接种情况,及时查漏补种。
六、在幼儿园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保健教师需做好健康统计分析与评价,及时矫治缺点。
七、幼儿来园必须每天接受晨间检查,保健教师负责全面落实全园幼儿全日观察制度和观察室制度。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3
第一条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第二条 食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第三条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办理健康证,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第四条 健康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第五条 食堂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由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由学校食堂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第六条 健康证到期而未续办的人员,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七条 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5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的所有食堂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录用并从事餐饮工作。
四、食堂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伙管办应立即辞退。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食堂管理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6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唑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或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7
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生,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一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后。
6、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7、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8、每天早上上岗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8
一、目的
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
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
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断医师签名。
4、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5、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6、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1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
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
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职业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七、设备管理制度
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9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二)履行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四)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五)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指定主检医师。主检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证书;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四)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熟悉职业卫生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标准。
主检医师负责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对职业健康检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审核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第八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关心、爱护劳动者,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的知情权及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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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县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卫生和业务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5、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16小时)以上,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6、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烹调技艺。
7、坚持每训必测制,凡培训后都应及时组织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1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须先到县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经理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由校医对其作检查治疗并确认是否能工作,食堂与从业人员必须服从校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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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入园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参加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需要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所。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二、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所有在园的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三、幼儿晨间检查
1、配备必要的晨检用品(体温表、压舌板、电筒、常用外用药及纱布、棉签、晨检牌、记录本等。
2、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做晨间检查,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做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求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由保健老师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做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四、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老师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老师联系并做好全日观察记录。
五、教职工体检制度
1、幼儿园职工来园工作前必须到大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胸透、肝功类,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粪便检查,炊事员必须到市或区卫生监督所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园内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率为100%,体检中发现疾病积极治疗,发现传染病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须持医院证明方可恢复工作,如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化脓性皮肤病、结核、麻风病、精神病等,有损幼儿健康者,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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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园检查
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二、定期体检
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每年五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
三、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
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人员体格检查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急、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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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制度: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类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等。
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x线透视、肝功能等,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制度:
1、三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面观察,积极配合班级对幼儿的一般疾病和外伤给予诊治处理。
3、发现问题,即使采取措施,对国内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即使做好隔离、消毒,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
2、相关幼儿健康资料完整保留,不得遗失,年终分类整理,装订档案。
3、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归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四、幼儿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值班班人员每天早晨对每位入园幼儿的健康状况精心观察和访问,努力做到: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况是否欠佳。
2、值班人员每天早晨对带有感冒药等物品的幼儿做好登记记录工作,以确保生病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3、禁止幼儿入园时,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
4、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通知其幼儿家长领回去就医或休息。
5、班主任认真做好每天幼儿缺课登记工作,并对未入园的幼儿进行“电话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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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幼儿的健康管理,保护幼儿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检查
1、入园检查制度:按照托幼机构要求对新入园幼儿、插班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保健医生,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2、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按照托幼机构要求根部不同岗位职责, 检查合格后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
1、在园的`幼儿每年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体组织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对比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 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幼儿,园方要另外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 100%。
3、 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
4、保健医生组织幼儿体检前要进行谈话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发现问题,即采取措施,对法定的传染病, 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做好隔离、消毒措施,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6、设专人做好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幼儿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三、健康档案管理
1、保健医生负责整理、统计幼儿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幼儿体检表。
2、 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毕后及时归还、归档。
3、 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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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儿童健康检查
1、 入园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内容及要求
(1)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 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3) 儿童入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 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2、 定期健康检查
(1)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检测血红蛋白。
(2)1~3 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 2 次,3 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 1 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 1 次血红蛋白检测。4 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 1 次视力。
(3) 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有异常的儿童督促其治疗。
(4) 儿童离开园 3 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 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 3 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 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保教人员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 保健医生每日深入班级巡视 2 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 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由保教人员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到xx市(县)妇幼保健院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 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 定期健康检查
(1) 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 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 凡患有发热、腹泻、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需离岗,治愈后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工作。
(4) 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根据xx市(县)妇幼保健院的要求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工作,并追访诊治结果,合格后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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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对全体师幼进行卫生知识、卫生习惯的规范教育,提高全体幼儿身体素质,特制订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天对幼儿、食堂人员进行晨检;
二、每天供应充足的幼儿饮用水,并对锅炉、水桶、水壶等进行定期消毒;
三、每周进行一次师幼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四、专人负责管理幼儿园环境卫生工作;
五、建立专用保健长廊,及时宣传有关健康教育内容;
六、成立传染病防止领导小组,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严密关注传染病发生;
七、健全幼儿接种卡和健康卡,及时记载各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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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康教育制度
1、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分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3、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园内备有幼儿健康教育图书、杂志供教师参考,教师必须适时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
二、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健康检査合格方可入园。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工作。
2、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入园幼儿每年由社区医院来园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进行健康分析与评价,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幼儿成长记录。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査: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三、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休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名,加强冬、春季节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査: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9
一、新生入园须到指定医疗机构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两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预防接种等。对离园超过三个月幼儿,返园时须重新体检。
二、家长配合保健医建立完善的幼儿健康档案,按要求及时反馈幼儿健康、体检、预防接种等资料。领取借阅健康档案资料,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
三、积极配合每天入园晨检,发现疑似传染病情况,家长有义务配合带孩子去医院诊断或隔离观察,并及时向老师反馈病情。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防治,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四、在园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每年检查1次听力;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
五、幼儿缺勤须提前向班级老师请假,病假说明病因。请假超过三天(包括三天,节假日不算)返园须到保健室开具"三天返园健康证明"后方可进班。
六、如幼儿患传染性疾病,须按规定离园隔离治疗21天,痊愈后须持相关医院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园。
七、为保证幼儿在园安全,不能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入园。
八、一日活动中教师或保育员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通知家长后,家长有义务配合接回幼儿隔离观察或去医院诊断治疗。
九、有在园内过生日需求的幼儿,为保证幼儿饮食安全,请家长所带蛋糕及食品须在知名大品牌店购买,并提供当日购买凭证,并在食堂留样48小时。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20
一、入园检查
1、每个幼儿入园前必须在保健院做全面身体检查(胸透、肝功、血色素、红白细胞计数),检查合格方可入园,体检表经保健医审核合格后方可进班,并建立幼儿健康档案。
2、工作人员就职前必须进行全面身体检查(胸透、肝功、便检及阴道滴虫)确认合格才能就职。
二、定期检查制度
1、每年体检一次,常规体检都要作详细记录,并作好健康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矫治。按规定半年驱虫一次,每季度对幼儿进行身体、体重、视力的复查。
2、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患有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合保教工作疾病的人员立即调离,痊愈后持医院证明方可就职。
三、晨检
一查:每日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检查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
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
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疾病及时治疗,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21
1、婴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做到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2、园内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健康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上岗。
3、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对幼儿进行健康分析和评价。做好幼儿疾病统计,及时矫治幼儿的坏习惯。
4、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必须立即离岗治疗。待痊愈后,持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立即掉离幼儿园工作。
5、坚持做好对幼儿的`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
一摸:摸幼儿额头、手心等,感觉其有否发烧;
二看:看幼儿咽部、皮肤有无异样,看幼儿是否有精神;
三问:问幼儿在家的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查幼儿身上有无携带不物品。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22
1、新入园婴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到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园三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2、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婴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3、婴幼儿晨间检查
1)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员做晨检,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婴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2)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婴幼儿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3)由保健员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4、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员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23
一、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办证人员需在体检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四、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五、体检未合格的员工及待聘人员,体检负责人应告知当事人未合格原因,并将体检单交于本人;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七、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幼儿园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卫生保健部门负责人在健康证即将失效前10天统计所有参检人员名单,并统一组织体检办证。
八、因体检而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九、健康体检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十、幼儿园卫生监督人员、后勤等部门负责人必须每天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24
一、入园检查
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二、定期体检
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每年五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
三、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
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人员体格检查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急、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
备注: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以上疾病应离职治疗或调离。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25
幼儿园所应建立和健全健康检查的制度。健康检查的对象应包括新人园的幼儿、在园的幼儿以及教师。
一、幼儿的健康检查
对幼儿进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可以了解到每个幼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健康状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更好地促进幼儿健康的成长,同时,对疾病也可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和早治疗。
(一)人园前的.健康检查即将进入幼儿园所生活的幼儿,在入园前(或入园的一周内)必须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以鉴定该幼儿健康情况,预防将某些传染病带入到幼儿园中;而且,入园前的健康检查还能为幼儿园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每名幼儿生长发育的特点以及健康状况提供重要的资料,幼儿入园前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了解幼儿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疾病史等。
(2)检查幼儿当前的生长发育与健康状况,如:身高、体重、胸围、头围、心肺功能、视力、听力、皮肤、牙齿的发育、脊柱的发育、血红蛋白、肝功能等。
(3)了解幼儿预防接种完成的情况等。
幼儿入园前的健康检查,通常是在当地卫生院所进行,幼儿入园前的健康检查,只在一个月内有效。
入园晨检:晨检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这一环节,不仅可以及早发现疾病,而且,对于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也可以及时加以处理。同时,也能了解到幼儿在家庭中的生活情况,有利于教师更好地做好当日的工作以及密切家园的联系。
幼儿晨检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是指摸摸幼儿的前额部位,粗知幼儿的体温是否正常,摸摸幼儿颈部淋巴结是否肿大;
"二看"是指认真查看幼儿的咽喉部位是否发红,观察幼儿的皮肤、脸色以及精神状况等有无异常;
"三问"是指询问一下家长,幼儿在家里饮食、睡眠、排便等生活情况;
"四查"是指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到园内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晨检中如果发现幼儿有身体不适或疾病迹象,应劝说或联系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检查,或暂时将该幼儿隔离,请卫生室医生进一步检查,然后再确定是否入班。
二、教师的健康检查:
为了保证幼儿的健康,幼儿园的教师在进入幼儿园工作以前,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到幼儿园中从事工作。每年还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除了一般性健康检查以外,还包括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阴道霉菌和滴虫以及淋病、梅毒等项目的检查。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有些疾病待痊愈后,持有关的健康诊断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26
一、学习制度:
1、每周安排一次政治学习,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文化时事。
2每周安排一次业务学习:学习各类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隔周进行)。
3、要求教职工在政治或业务学习时,严肃认真、积极发言、热烈讨论。
二、办公制度:
1、教职工要做好充分的带班准备,准时进教室。带班时精神饱满,语言规范,态度和蔼、耐心,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2、为保证幼儿的安全和有效的工作,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不闲逛、不扎堆、不串班、不接、不打私人电话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不用孩子的东西,不吃孩子的食品,不占用幼儿园水、电办私事,不拿集体公物。
4、教职工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合作,不讽刺挖苦他人。
5、教职工言谈举止文明,不两手抱肩不叉腰、不背手、不叉兜。衣着整洁大方,带班时不穿高跟鞋和拖鞋,不带戒指、耳环,不梳披肩发。公共场合仪态仪表端庄,接待家长热情、和蔼、谦虚。
8、每天保持本班教室的清洁卫生、玩具、用品等各类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9、厉行节约,正确使用,妥善整理、保管好各类教学用具及办公用品。
10、做好办公室值日生,保持办公室整洁有序。
三、安全制度:
(1)认真执行伙房的安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四五”制,做好炊具、餐具消毒,粮食及制品无异物,不变质,防止食物中毒,下班前严格检查炊具、门户的安全。
(2)幼儿各班安全制度
①教师加强工作责任心,根据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精心照顾幼儿,确保幼儿安全。
②每天教师做好安全检查、电门、插座、电灯等不让幼儿接触,录音机、投影器等使用完毕要立即切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③幼儿吃饭时,热饭菜不要幼儿接触,热水壶放到幼儿摸不着的固定地方,班上用的手工剪子、水果刀、针、扣子、别针、按钉、(火柴)等要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④教育幼儿不能吃的东西不往嘴里放,不玩棍棒、树枝或其他尖角的东西。
⑤下班前关好门窗、电源、水源、火源,保护幼儿安全。
⑥预防幼儿烫伤、触伤、药物中毒、食物中毒、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预防幼儿走失等。
四、会议制度:
1.全国教职工大会每月一次,园务会每月1~2次。
2.伙食委员会每月一次(分析幼儿的营养量研究食谱)。
3家长会每学期1~2次
4.节假日前召开安全保卫
5.班务会:每周一次,由班主任,研究本周本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存在的问题和下周改进的`措施。
五、教育教学制度:
1.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2.教师值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恬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4.按时进办公室打扫卫生、保持桌面、地面整沾,不在办公室会客、闲谈,保持安静。
5.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6.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调课。
7.按时交备课本,每周五下午检查教案。
8.严格按细则掌握幼儿作息时间和安排活动,值班时不接待客人,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高声喊叫、不吃零食,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抚摸幼儿,如有不正常情况,随时处理。
10.利用接送幼儿时间,向家长做宣传,并了解幼儿情况,不得暗示早接孩子。
11.上课所需教具、学具,课前一定准备好,不得值班时离岗去找。
六、考核制度:
1.必须认真填写考核记录,请假、迟到、早退、旷工均应随时登记。
2.任何超假者迟到三次者,均不能参加园内评优,评先进活动。
3.各班教师应认真给幼儿考勤,每天接点点名。
七、奖惩制度:
(一)奖励
每年幼儿园在教职工中,对履行职责、勤奋上进、完成任务好、受到家长、幼儿和教职工好评的可按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年终考核成绩)
(1)设考勤奖:
迟到、早退一次扣考勤奖的25%,迟到2次(早退)考勤奖全部扣除,并不参加一等奖的评比。请假(病、事)考勤奖全部扣除。
(2)质量奖:
遇有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药物巾毒、幼儿骨折、缝合、幼儿走失,本班消毒及卫生工作失误较大,质量奖全部扣除。
(3)基本奖:
①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
②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
③遵守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
④凡是请病、事假,一律累计时间超过一天(包括一天)不参加一等评比,三天以上不参加二等评比,五天以上不参加评比。
⑤本月工作中出现事故、违章、每次责任事故和违章都与基本奖挂钩,每两次违章降基本奖一等。
(4)效益奖:
工作量大,如:验收评估、六一大型活动、人少任务重、请假人员多等,及儿童出勤率决定当月效益奖的设立。
(二)惩罚
迟到、早退、病事假未经批准,随意休息者(旷工)。
打架斗殴、骂人,破坏团结者。
体罚及变相体罚者。
当班时发生责任,非责任事故者。
5本职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
6家长有意见经调查情况属实者。
丢失、损坏公物(包括浪费水、电者)。
八、卫生保健制度
(一)生活制度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所)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制度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儿童一日生活环节(如活动、就餐、喝水、入厕、盥洗、睡眠等)的生活护理要求。
(3)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我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有目的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二)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儿童和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应将母子健康手册或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托儿所)。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两个月以上,再入园(所)必须重新体检,入托入园前体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所)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一次,1—3岁内幼儿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定期体检充的计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体检为准,新入园(所)未满一个月者不可列入应查人数之内。
九、财务制度:
1、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会计、出纳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共同搞好财务工作。
2、行的规定管好现金,要专款专用,不挪用公款,一切开支必须在预算之内。严格报损手续,有经受人、验收人及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报损。
3、禁止白条入帐。支票由会计管理,领支票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及时收回支票的购物单据。
十、考勤制度:
1.幼儿园的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有事请假,有病持病假证明。
3.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搞好交接,方可离开。
4.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门卫制度: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开、关园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三、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园属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外来人员不能在园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批准。
六、门卫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幼儿接送时间,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严防幼儿走失。
十二、教代会: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一条:教代会的基本任务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第二条:教代会职权
教代会在本校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第三条:教代会提案
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问题和决定问题的建议。提案由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教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就成为具有效力的议案,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馈。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2)、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条:教代会会议和议程
(1)、教代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2)、会议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有关管理工作报告;
(3)、讨论审议或者审议通过大会各项议案,并做出相应的决议;
(4)、有关选举工作。
十三、家园联系:
1、受新生的教师,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必须进行家访。
2、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3、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4、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5、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6、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科学育儿知识。
7、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27
(一)幼儿的健康检查
对幼儿进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可以了解到每个幼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健康状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更好地促进幼儿健康的成长,同时,对疾病也可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和早治疗。
1、入园前的健康检查
即将进入托幼园所生活的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以鉴定该幼儿是否能过集体生活,预防将某些传染病带人到托幼园所中而且,入园前的健康检查还能为托幼园所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每名幼儿生长发育的特点以及健康状况提供重要的资料。
幼儿人园前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了解幼儿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疾病史等。
(2)检查幼儿当前的生长发育与健康状况,如:身高、体重、胸围、头围、心肺功能、视力、听力、皮肤、牙齿的发育、脊柱的发育、血红蛋白、肝功能等。
(3)了解幼儿预防接种完成的情况等。
幼儿人园前的健康检查,通常是在当地的妇幼卫生保健院所进行,目前,许多城市都有统一规定的幼儿人园前健康检查的项目。幼儿大园前的健康检查,只在一个月内有效。
2、人园后的定期健康检查
幼儿人园后应定期迸行健康检查。一般来说,1岁以内的婴儿,每季度应体检一次1岁至3岁的婴儿,每半年体检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3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
托幼园所应为每名幼儿建立健康档案,以便全面了解和判断每名幼儿生长发育的情况。
幼儿每次健康检查以后,医务保健人员都应对幼儿个人以及集体进行健康分析、评价以及疾病统计,并据此提出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方面的相应措施。
3、每日的健康观察
幼儿每日人园以后,医务保健人员和保教人员应该对其进行每日的健康检查和观察,发现疾病及早进行隔离和治疗,防止疾病的加重或在园内传播。幼儿每日的`健康观察主要包括人园时的晨检和全日的观察。
①入园晨检
晨检是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这一环节,不仅可以及早发现疾病,而且,对于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也可以及时加以处埋。同时,也能了解到幼儿在家庭中的生活情况,有利于保教人员更好地做好当日的工作以及密切家园的联系。
晨检工作应在幼儿每天清晨大园时进行,寄宿制幼儿园应在幼儿早晨起床以后进行。负责晨检工作的人员可以是医务保健人员,也可以是具有初步医学知识的保教人员。
幼儿晨检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一摸"是指摸摸幼儿的前额部位,粗知幼儿的`体温是否正常,摸摸幼儿颈部淋巴结是否肿大"二看"是指认真查看幼儿的咽喉部位是否发红,观察幼儿的皮肤、脸色以及精神状况等有无异常"三问"是指询问一下家长,幼儿在家里饮食、睡眠、排便等生活情况"四查"是指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到园内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晨检中如果发现幼儿有身体不适或疾病迹象,应劝说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检查,或暂时将该幼儿隔离,请保健医生进一步检查,然后再确定是否入班。
②全日观察
幼儿人园以后,保教人员在对幼儿进行日常保育和教育的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幼儿有无异常表现,重视疾病的早发现。全日观察的重点是:幼儿的精神状况、食欲状况、大小便状况、睡眠状况、体温等。
平时活泼爱动的幼儿,突然变得不爱说话、不爱活动、没精打采了幼儿吃饭时没有食欲,甚至出现呕吐等现象幼儿小便颜色加重、大便次数增多或拉稀了等等,都反映出幼儿身体的异常,应进一步对幼儿进行身体检查,以确定幼儿是否生病。
(二)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
为了保证幼儿的健康,托幼园所的工作人员在迸人托幼园所工作以前,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能迸人到托幼园所中从事工作。
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2、体检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由体检单位按规定填写健康检查表。
3、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体检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能上岗工作。
4、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疾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5、在工作中发现患有急慢性的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婴幼儿童身心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和调离,待病愈后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6、保教人员健康检查项目
(1)身体检查
(2)实验室检查
(3)医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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