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阅读征文

时间:2020-12-03 14:47:21 征文 我要投稿

名著阅读征文2000字范文

  篇一: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

名著阅读征文2000字范文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篇二: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故事把我带向神秘的阿富汗,以前我对这个国家的了解仅限于、美国的轰炸,但所有的这些都离我们的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政治制度、社会环境、风俗习惯等等的不同都令我对这个陌生的国度充满了好奇。

  喀布尔、坎大哈、赫拉特、马扎里沙里夫在这些陌生而拗口的城市名字背后,一个关于亲情、友情、忠诚、背叛、人性的弱点与自我救赎的故事正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着。

  我,作品中的主人公,阿米尔少爷。

  哈桑,阿米尔儿时最忠诚的玩伴,是仆人阿里的儿子。他们从小都没有母亲,却又吃同一个人的奶水长大,"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他们在一起玩耍,摘桑葚,一起爬山,拿镜子把太阳光反射进邻居家里;他们坐在高高的枝桠上,没穿鞋的脚丫晃来晃去;在山坡上阿米尔会给哈桑讲述在学校里的事请,给哈桑念课本里的故事。那个时候有着兔唇残疾的哈桑仿佛永远微笑着。哈桑坚强勇敢,对阿米尔忠心耿耿,在阿米尔受到阿塞夫欺负的时候,哈桑挺身而出为阿米尔解了围。他们在树上刻着"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在那段纯净的童年时光,他们就是那片乐土的主人。

  刚会说话的时候阿米尔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哈桑说的第一句话是"阿米尔".阿米尔的父亲的确是一个成功的人,有着成功的生意、优雅的举止,并且乐于助人,他有着自己的判断,从不盲从于他人。阿米尔特别崇拜他的父亲,并且希望能从父亲那里得到额外的关爱,能够得到父亲的认可。

  风筝大赛是阿富汗每年冬季都要举行的比赛。谁的风筝能在天上坚持最长的时间,并且能拿到这只最后坠落的风筝,那就算是赢得了比赛,而哈桑却是追风筝的好手。为了能让父亲对自己另眼相看,阿米尔特别希望能够赢得风筝比赛。在最终的比赛中,经过精心准备的阿米尔终于如愿以偿得到冠军,追风筝的任务便落到了哈桑的身上。"为你千千万万遍",对阿米尔说完这句话,哈桑便跑开追风筝去了。

  但悲剧也就此发生,阿塞夫他们几个人把哈桑挤到了一个死胡同,为了保全阿米尔心爱的风筝,哈桑遭受了阿塞夫的侮辱。但此时阿米尔在一旁看到了一切,虽然有千万种冲动要去解救哈桑,但生性懦弱的阿米尔最终并没有挺身而出,而是看着这一切发生。想着哈桑对自己忠诚,自己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希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父亲在知道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后来,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就在这之后不久,一个从阿富汗打来的电话,扰乱了阿米尔的原本平静的生活。父亲以前的合伙人,阿米尔幼年时唯一的一个成年朋友,拉辛汗从阿富汗打来电话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希望能再见阿米尔一面。

  阿米尔又回到了阿富汗,在拉辛汗病榻前,拉辛汗说出了一个隐藏多年的秘密。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一直崇拜的父亲睡了哈桑的母亲。还有哈桑已经被分子枪杀,想要对他弥补自己的过错已经不可能。对于这两个事实阿米尔一时难以接受。在谈话中,拉辛汗显然已经知道当年阿米尔背叛并陷害哈桑的事情,也知道阿米尔因此而遭受的良心的煎熬。"你父亲知道做错了事,他通过做善事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当罪恶导致善行,那就是最大的救赎","这里,有你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对阿米尔说。后来阿米尔得知哈桑还有一个可怜的孩子,于是一场自我救赎的行动便展开了。

  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阿米尔不得不再次面对已成为分子的阿塞夫,这次面对杀人不眨眼的阿塞夫,虽然也有恐惧,但是阿米尔终于勇敢地站了出来,像当年哈桑保护他那样,保护索拉博。这迟到二十六年的挺身而出导致阿米尔被打的受了重伤,但他没有感到疼痛,反而是痛快。身体上的伤害弥补了内心深处的内疚与自责,换来了内心的安宁。最终索拉博用弹弓打瞎了阿塞夫的左眼,他们两个逃了出来,并通过努力把索拉博带到了美国与自己一起生活。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

  故事的前半部分让我沉浸于友谊与忠诚的感动中,读的时候让我想起了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还有《少年闰土》,孩童时期的游戏以及那份纯真的感情都是如此相似,也许这些美好的东西是不分国界的吧。故事的后半部分我读到的是人性中的懦弱、自私,以及对自我内心的救赎。有些东西我们要勇敢地面对。逃避只能让自己背上更重的心理包袱。也许,勇敢的人不是打不倒的人,而是在每次打到后都能重新站立起来的人。知错一定要及时改,不要用新的错误来掩盖旧的错误。

  这部书同时也让我对阿富汗的风俗习惯,社会环境,政治变动,以及阿富汗儿童的苦难与生存现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不仅看到了兄弟情谊,还看到了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种族歧视,以及什叶派穆斯林与逊尼派穆斯林的纷争。

  早先是苏联入侵阿富汗,阿君主立宪制宣告结束,于是美国支持对抗前苏联。9.11事件后,美国便在阿驻军颠覆政权。虽然政权已经垮台,然而直至现在,这个多难的国家一直处在内忧外患之中。书中也描述了战乱中以及统治下的阿富汗的惨状,以及那种环境下人们对和平与安宁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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