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2-07-20 17:30:49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最新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通用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责任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通过签订责任书,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那么拟定责任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新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通用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新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通用7篇)

  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1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给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学校与各处(室、组)签订此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对于有隐患的火源、电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报告或排除。

  二、对消防器材、设施要加强管理和维修,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各处室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时要注意关好热水器、电脑、天然气。

  五、冬季取暖和寒暑假期间,要特别注意火灾事故的发生,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六、总务处要利用黑板报、标语、集会等形式宣传消防常识,并管理好消防工作档案。负责对全校消防工作的定期检查评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七、谁分管的部门如果发生火灾,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谁造成火

  灾,谁就要赔偿一切损失”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还要负一定的法律责

  任。对于发现火灾苗头及时扑灭者,根据情况可奖励100—500元。

  对于在火灾中奋力扑救,挽回重大损失者,可奖励500—1000元。

  此件一式二份,校档案室存一份,处(室、组)负责人一份。

责任人:

日期:

  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2

  为明确责任,严明奖惩,强化层级管理,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制订本责任书。

  一、共同目标

  (一)各社会单位(专指建构筑物的使用主体)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成立相应的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障人力资源、装备、设施等投入。

  (二)各社会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为更新、维护、维修消防设施提供依据。

  (三)定期分析本部门和下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协调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所属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六)组织本部门和下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七)配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二、具体目标

  (一)每年每季度第一月要组织行业消防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工作总结上报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要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行业消防安全重大事项和消防安全问题,保障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装备和经费落实到位;每年12月30日前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行业评估报告上报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在指导生产活动过程中同时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

  三、考核与奖惩办法

  按照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未实现责任目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单位各存一份。

责任人:

日期:

  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3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安全,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我校特与教职工签订xx年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教职工及学生消防安全教育。

  2、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切实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

  4、建立消防安全处置预案,对所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和相关部门。

  5、建立防火标志和图表,人员集中的要有疏散标志,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要保证随时畅通无阻。

  6、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7、加强管理,勤查重改。随时要对电器、重点部位消防器材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无隐患、无险情、无火灾事故发生。

  8、贯彻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个人给予表彰。发生火灾事故,查明火

  灾原因后,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三、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个人各存一份备查。

责任人:

日期:

  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切实落实本校的.防火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在学校实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并在内部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

  三、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教职工和学生教育培训之中,增强消防观念、懂得消防知识、提高消防能力,掌握消防自救技能。

  四、经常性开展防火检查,对重点部位建立监管台帐并做好记录。

  五、整改火险隐患,完善设备,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七、坚持向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制度,消除隐患,杜绝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发生火灾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对有关责任人做到严肃认真查处。

  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

  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5

  为切实加强我县林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特下达20xx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党政正职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单位要建立单位领导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要确保消防安全的经费投入。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各单位要建立有领导带队的火灾扑救队伍,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切实提高火灾扑救的能力。

  三、适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认真部署火灾多发季节、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对货场、仓库、办公楼和职工生活区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确保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利用标语、宣传栏和安全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提高林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85分及其以上的为合格单位,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年终安全考核前三名的单位,县林业局将对该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安技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不合格的单位及主要领导,不得参加当年的各项评比,不享受任何形式的评先、评优和奖励。对因管理松懈、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按照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六、本责任书自下达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

  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6

  为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根据《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XX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学校与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签订,再由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组织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消防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并且明确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要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四落实。

  2、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工作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消防工作在各责任单位的实施及督促责任书在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落实。

  3、各单位即为消防责任单位,其行政一把手为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党政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对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还须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员。包括学工处和后勤集团在内的所有在第一线岗位的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属地和本单位职工的`校内住所都在各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范围内。

  4、各责任单位应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安排布置,定期检查,解决问题。第一责任人应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消防责任主要内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管理与维护,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与健全,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整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和处置,重要场所和活动的消防保卫,火警火灾的紧急快速处置,火灾的协助查处,责任事故的追究和处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示意图上墙,消防安全记录详实,台账齐全装订成册。

  二、责任目标

  1、各消防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本着“隐患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三原则,按照消防责任内容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根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演练、检查和整改等工作。

  2、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安全,第二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给相关责任人,对于隐患问题较大,且不能及时自行解决的,必须立即报告给学校消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3、认真做好集体活动和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预案,并到保卫处报备,一旦发生火情,能正确、果断、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积极配合保卫处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4、各责任单位要将“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到班级、科室、工程队和承包商户及租赁人员;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相应培训、整改资金。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每次活动有方案、记录、图片、资料和总结,全年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和学生全面学习1-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所有义务消防员要做到一年一训,一换一训。

  6、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扑救、逃生示意图,并将制度和示意图张贴上墙。

  7、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其家属自觉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挪用和遮蔽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妨碍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对易燃、易爆及毒、化物品要确定专人严格按制度管理,做到安全可靠,不出任何差错。车辆(包括私有车辆)、燃气和供电设备等要勤检查,确保运行良好,做到不出火情。

  9、积极协助保卫处查处火警火灾隐患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完成消防管理任务。

  10、各责任单位必须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并将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改情况向综治办公室通报(一月一报,每月25日之前,综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11、对学校出资配备在各单位的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消防水带、水枪、防火栓等器材设施要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且不能挪作它用,除正常运行损坏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12、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项目在立项、招标及施工前必须报保卫处进行审核备案,以便消防检查和监督,同时根据项目规模或重要性决定是否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否则学校不予审计和结算。

  13、落实可燃物和明火源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动火审批,未经审批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14、落实岗前培训,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合格培训的不得上岗。

  三、考核及奖惩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对二级单位(院、处、部、中心等)进行半年和全年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网上公布。

  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规范、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认真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责任范围全年未发生火警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学校批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单位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和负责人及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资格,且对其申报文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因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马虎,造成本责任范围内发生火警火灾的;

  (2)、因管理防范和宣传不力,发生火灾事故,使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3)、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当的,以致引发火情、火灾等问题的;

  (4)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经保卫处提出整改建议而拒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与校属各单位各持一份。

  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年度,无新的精神不作更改,若部门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责任人:

日期:

  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7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确保经贸局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健康发展,决定与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1、所属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发生死亡、伤亡事故(含急性中毒死亡事故);

  2、划定的考核范围内发生的事故死亡人数及财产损失数不超过控制指标;

  3、考核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在合格分以上。

  二、责任

  为实现上述目标,市经贸局及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必须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市经贸局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温州市和乐清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责成各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制定本局系统有关实施方案。

  3、责成各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指导、服务、督促、检查。

  4、总结推广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5、及时通报各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各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责:

  1、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管理网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帮助和督促所属单位、车间、班组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完成责任书规定指标的有效措施。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和贯彻落实措施。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总结等有关材料。

  3、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4、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全年至少定期组织4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

  5、加强事故查处。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上报市经贸局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6、加强对易燃、易爆、易毒等化学危险品的企业安全管理,做好预警预案措施。

  7、国有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制订相应的.责任制,予以落实。

  三、考核

  1、考核期为20xx年一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各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须分别在20xx年七月底和十二月底前,书面向经贸局办公室汇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的落实完成情况及上半年度自查报告和年度总结。

  3、年终考核在各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市经贸局对指标执行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4、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四、奖罚办法

  考核分事故指标和安全生产管理两部分内容,每一部分的考核分为100分,总分200分。

  考核分在140分以上(含本数),且每一部分考核分均在60分以上为合格;总分低于140分,或有一部分内容考核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发生重大事故及以上事故即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考核合格的,由责任书签订的单位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安全生产奖励金,主要用于奖励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全部安全生产奖励;发生重大事故或隐瞒事故不报及弄虚作假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作相应经济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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