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1-12-20 11:05:03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学校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通用6篇)

  在当下社会,责任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应该承担的任务,有利于我们完成应该完成的使命。拟定责任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通用6篇)

  学校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切实落实本校的防火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在学校实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并在内部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

  三、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纳入教职工和学生教育培训之中,增强消防观念、懂得消防知识、提高消防能力,掌握消防自救技能。

  四、经常性开展防火检查,对重点部位建立监管台帐并做好记录。

  五、整改火险隐患,完善设备,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七、坚持向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制度,消除隐患,杜绝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发生火灾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对有关责任人做到严肃认真查处。

  九、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2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给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学校与各处(室、组)签订此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对于有隐患的火源、电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报告或排除。

  二、对消防器材、设施要加强管理和维修,若有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各处室负责人,要当好兼职消防安全员,切实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下班时要注意关好热水器、电脑、天然气。

  五、冬季取暖和寒暑假期间,要特别注意火灾事故的发生,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六、总务处要利用黑板报、标语、集会等形式宣传消防常识,并管理好消防工作档案。负责对全校消防工作的定期检查评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七、谁分管的部门如果发生火灾,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谁造成火灾,谁就要赔偿一切损失”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还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对于发现火灾苗头及时扑灭者,根据情况可奖励100—500元。

  对于在火灾中奋力扑救,挽回重大损失者,可奖励500—1000元。

  此件一式二份,校档案室存一份,处(室、组)负责人一份。

  学校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3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安全,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我校特与教职工签订X2年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教职工及学生消防安全教育。

  2、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切实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

  4、建立消防安全处置预案,对所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和相关部门。

  5、建立防火标志和图表,人员集中的要有疏散标志,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要保证随时畅通无阻。

  6、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7、加强管理,勤查重改。随时要对电器、重点部位消防器材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无隐患、无险情、无火灾事故发生。

  8、贯彻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个人给予表彰。发生火灾事故,查明火

  灾原因后,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三、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个人各存一份备查。

  学校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4

  为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根据《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XX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学校与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签订,再由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组织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消防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并且明确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要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四落实。

  2、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工作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消防工作在各责任单位的实施及督促责任书在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落实。

  3、各单位即为消防责任单位,其行政一把手为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党政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对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还须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员。包括学工处和后勤集团在内的所有在第一线岗位的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属地和本单位职工的校内住所都在各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范围内。

  4、各责任单位应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安排布置,定期检查,解决问题。第一责任人应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消防责任主要内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管理与维护,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与健全,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整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和处置,重要场所和活动的消防保卫,火警火灾的紧急快速处置,火灾的协助查处,责任事故的追究和处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示意图上墙,消防安全记录详实,台账齐全装订成册。

  二、责任目标

  1、各消防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本着“隐患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三原则,按照消防责任内容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根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演练、检查和整改等工作。

  2、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安全,第二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给相关责任人,对于隐患问题较大,且不能及时自行解决的,必须立即报告给学校消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3、认真做好集体活动和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预案,并到保卫处报备,一旦发生火情,能正确、果断、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积极配合保卫处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4、各责任单位要将“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到班级、科室、工程队和承包商户及租赁人员;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相应培训、整改资金。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每次活动有方案、记录、图片、资料和总结,全年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和学生全面学习1-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所有义务消防员要做到一年一训,一换一训。

  6、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扑救、逃生示意图,并将制度和示意图张贴上墙。

  7、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其家属自觉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挪用和遮蔽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妨碍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对易燃、易爆及毒、化物品要确定专人严格按制度管理,做到安全可靠,不出任何差错。车辆(包括私有车辆)、燃气和供电设备等要勤检查,确保运行良好,做到不出火情。

  9、积极协助保卫处查处火警火灾隐患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完成消防管理任务。

  10、各责任单位必须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并将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改情况向综治办公室通报(一月一报,每月25日之前,综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11、对学校出资配备在各单位的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消防水带、水枪、防火栓等器材设施要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且不能挪作它用,除正常运行损坏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12、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项目在立项、招标及施工前必须报保卫处进行审核备案,以便消防检查和监督,同时根据项目规模或重要性决定是否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否则学校不予审计和结算。

  13、落实可燃物和明火源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动火审批,未经审批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14、落实岗前培训,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合格培训的不得上岗。

  三、考核及奖惩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对二级单位(院、处、部、中心等)进行半年和全年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网上公布。

  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规范、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认真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责任范围全年未发生火警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学校批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单位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和负责人及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资格,且对其申报文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因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马虎,造成本责任范围内发生火警火灾的;

  (2)、因管理防范和宣传不力,发生火灾事故,使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3)、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当的,以致引发火情、火灾等问题的;

  (4)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经保卫处提出整改建议而拒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与校属各单位各持一份。

  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年度,无新的精神不作更改,若部门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学校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5

  为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及《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主动配合公安消防、安监、教育等部门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的监督、检查、指导等各项工作。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支部和消防安全制度。确定学校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4、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支部保障。

  5、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支部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每日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记录、有落实、有整改措施。

  6、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畅通。

  7、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和责任。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

  8、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支部演练。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消防重点部位员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7、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档案。

  二、单位消防责任目标

  1、保证消防经费,维护消防设施。

  2、对公安消防机构和中心校下达的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及本单位工作人员上报的火灾隐患问题,及时做出明确的意见和解决方法。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3、每月进行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

  4、单位消防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师生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5、宿舍内杜绝火种。

  6、杜绝本单位重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考核及奖惩

  年终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

  发生火灾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查明火灾原因后,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肇事者的法律责任。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发生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状执行期限:

  一年。

  学校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6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中心学校与学区校长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为提高中心学校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各学区校校长要自觉接受中心学校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针对各室各场地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三、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各类规章制度。学校法人代表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每天下班前应有各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功能室管理人员检查安全,做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五、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六、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中心校批准;

  七、未经中心校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八、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中心校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九、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中心校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做好防雷击工作,定期检测避雷设施系统,确保设施完好。

  十一、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和自查活动,一般部位每周检查一次,重点部门日检查一次,关键部位日检查两次,及时汇报和分析检查情况,整改隐患不遗余力,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十二、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十三、学校要组织教师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中心校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肇事学校校长或肇事人负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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