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企业应急预案15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应急预案1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时刻准备、预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认真做好特大洪水和重大灾难洪的准备。确保沟渠、河道畅通,保障群众住房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特别是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二、主要措施
今年防汛工作要继续按照“防大汛大洪水”的标准进行准备,坚持防汛,要与防汛并重,确保汛期安全,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城乡人民正常生产生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危房普查登记
各办事处、行政村要对辖区内的危房进行网式调查,对具有重大安全隐患和不适宜居住的,要坚决关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保持泄洪沟畅通
南关沟、北关沟和顾才河是我镇主要泄洪渠道。将派专人及时管理和清理堆积的杂物,确保河流畅通。
(三)抓好农村田间排水
当地农作物的`损失。各行政村要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积极发动群众,组织强大的野战突击队,打通低头沟、竹节谷、枕沟,清理路垅、路坝,做到大沟大通小通。与河流的交流。 ,着力解决土地与河流沟通不畅、田间排水无出路等问题。
(四)做好城市排水管网的疏浚工作
各机关要对辖区内低洼易积水地区的排水管网进行普查辖区,及时完成管网清淤,清除堵水障碍,确保排水畅通。小街巷的下水道清理工作,由各办事处组织当地群众进行。镇党委、镇政府负责就全市主要道路排水管积水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撰写专项报告,督促城建部门尽快实施疏浚。
(五)组建防汛应急小组
根据县防汛目标责任书要求,镇政府将组建50人的防汛应急小组。对于一个20人以下的防汛队伍,该镇的应急防汛力量必须达到700人以上。各级防汛队必须有专人负责,登记造册,落实到专人。它们必须在思想、领导力、组织、材料和技术上到位,以确保在遇险时可以拉动、抓住和防御。
(六)准备防汛物资。
镇财政已将20万元防汛资金纳入预算,同时按照“备但不是收款,使用后付款”,质量有保证。做好编织袋、铁丝等防洪物资储备工作。编织袋的储备量要达到2万只,铁丝要达到20xx斤以上。常备物资专人负责,严禁挪用,确保备齐、运输、使用。
三、加强领导
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镇政府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以市长王艳丽任指挥,党委书记刘从秀任政委,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各办事机构和行政村也要相应建立领导机构,明确办事机构总支书记和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严守纪律
防汛工作事关大局,各办、行政村要树立和贯彻科学实践理念,建和谐社会。 ,充分认识防汛抢险抢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防汛工作。镇、办、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水、灾情况,确保防汛信息畅通,落实防汛指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企业应急预案2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对各种险情的应急救援能力,达到快速有效救援,减少损失,确保档案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与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合署办公。
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档案库房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具体负责组织事故处理、救灾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统计受灾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向党委、政府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汇报。
二、工作原则
档案优先的原则。档案是不可再生资源,当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要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档案安全的影响。
预防为主的原则。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手段,建立安全预警机制,提高对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紧急处置能力。
安全保密的原则。在档案管理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要从抢救、包封、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确保档案安全,对涉密档案资料要绝对保密。
三、处置程序
(一)预案启动
1.发生重大档案管理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2.请示启动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启动建议、参与处置的部门或单位名单。
3.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可设置:信息宣传组、现场处置组、综合协调组、善后处置组等具体工作机构,本中心相关科室承担相应职责,并指定工作人员(1-2人)参与相关工作组的工作。
(二)处置程序
1. 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相关部门或科室参与应急处置,各相关部门或科室应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情况报告制度。
2. 在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或科室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3. 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各有关档案管理突发事件信息后向市应急办、档案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相关情况。
4.由组长召集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会议事宜由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
5.应急处置过程中,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6.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状态的建议,经市应急办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并由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或科室。
四、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财务科按相关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负责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工作。
(二)物资保障
秘书科负责档案库房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灭火、去湿、消毒、除虫等必要的档案安全保护设备和耗材。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为救灾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和应急物资,协调安排充足的应急场地,落实安全、治安、卫生管理等项措施。
(三)人力保障
组织救灾队伍,建立健全与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专业救灾人员,培养和训练自救队伍,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当事故或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救灾部门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及时报警,在第一时间上报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知专业抢险救援部门和相关人员。
(二)组织救援遇险人员,转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档案。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关闭和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三)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做出初步判断,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
(四)对灾害事故造成的受损档案,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救。特别是对受水淹档案,要及时采取冷冻或干燥的办法稳定档案的状态,避免灾情进一步恶化。
六、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或档案室工作人员发现灾情后,档案管理责任部门应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查看灾情,在2小时内向同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应同时越级上报。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严重程度和等级,档案损失情况,人员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抗灾救灾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在灾情稳定前,要建立24小时灾情报告制度,保持不间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救灾部门的要求,按指定路线将档案转移到临时指定的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
(四)档案抢救保护
档案转移后,应做好档案安全防护工作,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档案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支援。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
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普及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档案意识、危机意识和应变意识,加强档案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研究、开展培训与模拟演练活动,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八、责任和奖惩
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各科室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突发事件发生后,参与处置工作的人员要各司其职、反应迅速、行动有序、处置得当。对在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应急预案3
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董事长XXX(电话:XXXXXXXXXX)、总经理XXX(电话:XXXXXXXXXXXX)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生产总监XXX(电话:XXXXXXXXX)担任.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抢险救援队伍:公司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机关各部门及各车间负责人积极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公司重点部位:公司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
(1)公司门口向内流水不及。
(2)排水管道
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配电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公司财产。
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企业应急预案4
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抢险救援队伍:公司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机关各部门及中、西药车间负责人积极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2、公司重点部位:公司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1)公司门口向内流水不及。(2)排水管道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3)检查配电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公司财产。
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五、组织指挥机构
火场总指挥:(单位负责人)。
1.灭火行动组:负责现场扑救。
2.疏散引导组:
(指定的组长和各区域主要负责人)协调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维持、警戒工作。
3.安全救护组:
(有一定救护知识的'人员组成)携带急救箱急救设施,在生命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负责火场现场人员与物资的抢救。
4.通讯联络组:
(消控室或值班室人员)处理公司内部报警,通知主要领导和各小组成员,了解各区域火势和人员疏散情况,传达灭火和疏散指令。
各小组依照上述要求,合理安排轮班同事,确保24小时均有符合规定的相关人员当班,并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各子公司,公司各部门:
现将《xx公司20xx年度防洪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防洪防汛抢险
应急队伍名单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xx年5月20日
xx公司20xx年度防洪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xx有限公司沿长江水域建设项目的防汛防洪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避免人员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企业应急预案5
物流企业作为一个以运输和仓储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其建设与落实消防应急预案能够有效降低火灾事故的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企业的正常运作。本文将就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调整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消防预案制定
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一方面需要考虑企业特点,另一方面需要考虑国家法规与标准的要求。企业方面需要考虑较为实际的问题,例如物流企业可能国内有着不规则的仓储和堆积物,要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论述。法规方面则是国家对各种建筑物所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如国标火灾事故的分类标准、消防通道的规定等等。
二、消防预案培训
在制定好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后,需要进行预案的培训。预案培训应该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例如三种灭火器的使用、灭火逃生的'方法等。预案培训也需考虑到员工对应急预案的了解程度,应该将消防应急预案中的不同部分进行有计划的讲解,对员工的培训细节也要进行多次模拟演练,直到员工熟悉为止。
三、消防预案实施和调整
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的实施和调整,应该与员工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方面,需要每年进行演练一到两次,测试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在演练中应当将各种火情进行全方位模拟,检测员工不同灭火设备使用的效果和操作技巧。另一方面,应该根据企业内部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例如对不规则存储进行更加贴近实际的规定和预案,并及时调整和更新消防应急预案中关键细节和装备配置。同时,也要加强防火监控,尽可能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物流企业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和调整都应该在保障员工安全和企业正常运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制定好的预案只是开始,关键在于实施和演练,让员工能够在火灾发生的突发情况下,能够正确进行灭火并保护自身安全。
企业应急预案6
1.目的
为了完善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应急救援,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员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范围
本预案使用与公司范围内所有发生的如下事故
2.1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体)。
2.2人体意外接触(正己烷、甲苯)伤害。
2.3正己烷职业中毒。
3.组织领导及职责
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救援队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2应急救援队由义务消防队员,现场救护员,以及组长以上组成,分两个应急救援小组。
3.3责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严重事故时应指挥应急救援队按有关方案实施救援。
3.3.2应急救援队接以发生事故广播时应到大门保安处集合,接受任务,开往现场进行救援。
3.3.4遵循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各类事故应急程序
4.1泄漏。
4.1.1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设立警示牌。
4.1.3切断火源(若易燃泄漏,则必须切断污染区的.点火源)。
4.1.4急救伤员(参照化学危险品受伤人员急救程序执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处理泄漏(泄漏场所通风――堵漏或更换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身体意外接触伤害。
4.2.1根据伤者情况,决定使用工厂车辆或拨打120紧急电话。
4.2.2迅速将伤者移至新鲜空气处,松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顺畅。
4.2.3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注:氰化物中毒时,不得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2.4如果在皮肤接触过程中因皮肤吸收而中毒,应立即脱去受污染的衣服,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2.5如果眼睛和手受到污染,使用洗眼器,用水彻底清洗至少15分钟。冲洗时抬起眼睛并移动眼睛。
4.2.6立即送医院。
4.3正己烷职业中毒预防。
4.3.1己烷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排毒。
4.3.2使用场所必须设置警示标志,操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加强个人防护。
4.3.3新工人应首先进行体检和培训。患有肝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或皮肤病的人员严禁从事此项工作。
4.3.4接触异常应及时处理。
4.3.5定期检测空气中己烷含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3.6改进工艺,减少接触机会,尽量使用低毒的粘合剂清洁剂。
4.3.7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4.4甲苯职业中毒的预防。
4.4.1减少和消除甲苯来源。
4.4.2采用通风和排气装置,以减少操作环境中甲苯蒸汽的含量。
4.4.3加强个人保护。
5.预防措施
5.1每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检验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并不断完善。
5.2储备应急救援相关物资,消耗后及时补充。
5.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按程序进行。
5.4安全组负责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管理。
5.5从事危险化学品接触的各部门应成立由持有内部危险化学品工作证的人员组成的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理小组,并报安全小组备案。
企业应急预案7
南方雪灾和汶川大地震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是,许多企事业单位缺乏危机意识,缺少风险管理,事先没有充分的思想和物质准备,危机到来之后,缺少预案,只是凭着有效指挥、八方支援和精神动力才克服困难、渡过了难关。许多中小企业每逢遇到重大工伤、火灾或意外事故,有的束手无策,有的忙乱不堪,这充分显露出对事故应急处理的严重缺失。有的小厂因一次大事故就垮了下来,留下终生的遗憾。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成长发展,不同于计划经济时期。过去你管理不到位,就有人管你,有人监督检查你。现在,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了,上级不再包揽你的经营管理行为,也不再为你的失职而承担领导责任,更不能因为你出了事故,上级就给你拨钱、拨人、拨项目。当然,上级和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对遇到困难的企业给予帮助、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管理薄弱,管理越是落后,越容易出事故。每一个事故,在表面上看,只是涉及企业的安危存亡,实际上,它在给社会添乱、添烦,所以,中小企业也应是有社会责任的企业。现提出中小企业事故应急处理的几点想法,与大家交流探讨。
一、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是一套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新形势下,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随时显现出现代社会的优越性、先进性和现代性。当某地或某人发生重大的安全事件时,社会安全应急服务机制,就像生活中的110、119、120、8890——这些应急服务机构一样,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帮助某地某人变不安全为安全。因而,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尽快排除不安全的险障,使人们以最快的时间脱离险境,确保人员的安全与财产不受损失。但如果当事人员对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的不了解或不掌握救生的本领,而仅仅是停留在出现安全问题后的一种及时妥善的被动补救方法的话,那么你只了解到了应急处理预案这一事件本身,而没有理解和真正掌握到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是人们处理突发事件的科学和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近年来,中小企业在生产与安全、经营与效益、卫生与环境等方面强化了管理工作,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强调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与此同时,以人为本,积极构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安全应急预案系统,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在这一条体系链中,安全第一,其它是零;只要有这个“一”在,后面零越多越好;如没有这个“一”,再多的零也无用。正如人们常说的:最大的财富是健康,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
在检修施工前,要针对生产工艺流程、系统联动、安全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检查与落实安全措施,协调好各方面工作(资源),以弥补应急预案系统中的不足,保证高效率地处理突发事故或意想不到的问题,以确保检修、施工和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为此,对所有中小企业而言,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在实际生产中,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安全细节想得多一点,各种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考虑得周全一些,把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才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平稳高效运行。因此,在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应急处理预案已成为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依靠生产一线的员工,从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艺流程、安装施工现场和各种安全设施的角度去帮助安全检查者、操作者、检修者和施工者们构建一套完整可行的安全措施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策略。
二、做好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管理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
应急体系从小范围来看,就是强调自主可控的主动安全体系。它是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不仅包括安全技术,重要的还有安全管理措施。一方面是要遵章守纪进行工作,另一方面是要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如在生产、设备检修、安装施工、运输产品的过程中,都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管理制度。
所谓预案,就是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中小企业和当事者必须清楚应该怎样正确、有效、及时地处理问题和实施救援。即要求具有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又要有较完善的应对事故的措施。大家知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工作中哪怕是一个小小的不注意、不小心、不在意,都有可能会造成不应该发生的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关系到人命关天的大事。
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大力提高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要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预防事故演练与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应对各类事故的处理解决的能力。在工作前要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使工作中的人员能互相监督,坚决遏制和铲除各种麻痹思想,构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火墙”,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更好地维护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
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中小企业更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与自身价值,力争把隐患排除在事故之前,加大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等方面资金的投入,加强广大员工的技术、安全知识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实践证明,事故预防的投入产出比要高于事故后的惩戒和整改的投入产出比。这种投入增值作用明显,并能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就像汽车装备有车灯、气囊、安全带等设施,让运行车辆更加平稳、安全更加可靠、速度更加快捷一样。因而,要吸取事故教训,痛定思痛是必须的,但痛前“防”痛更重要,积极做好本岗位的“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工作,主动互相监督,以及多说一句安全提醒的话,往往就能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搞好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管理方能确保一方安全
在中小企业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生产、措施和环境因素越来越呈现“木桶”(是由多块木板相拼接而形成的圆型桶)的.原理。也就是说,在生产运行、设备检修或安装施工中,由于在某一个环节上出现的差错,都将使中小企业全盘受到损失或局部遭到威胁。因此,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加强生产、设备检修、安装施工、储运过程中的准确性管理,进一步地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在中小企业生产工作中如何制定既有可操作性,又能指导安全工作实践的应急处理预案。首先,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落实好本职本岗位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工作中安全要素方面密切相关的工作能力,积极做好工作前安全风险分析事宜,要互相关心、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全面地掌握与认识中小企业生产事故发生的复杂性、突发性和严重性。其次,要结合中小企业多年来的事故案例、以及生产岗位上的隐患,要自下而上,经主管安全和有关部门的反复研究,然后又要自上而下的进行磋商、研究等,并要制定出检修、施工和生产操作过程中的预防事故与处理问题的应急措施与预案,以快速处置中小企业生产中突发事件。第三,本着“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加强安全专业部门与中小企业决策层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使员工认真遵守执行、严格细致操作、以及积极参与,达到落实好实施好本岗位的应急预案机制。第四,要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安全应急管理合作体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临时处置生产过程和维护检修与施工中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因地制宜设立指挥组织机构及应急联络系统,要模拟出生产岗位、设施损坏程度及操作人员及时处理事故预案的情况,实施预防事故和抢险救援的组织指挥程序等环节进行现场处置和实际演练等。通过预防事故发生的实际演练活动,提高了员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中小企业在事故应急情况下,避免或减少人员伤害和降低企业财产损失程度。
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组织制定和认真落实好预防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一是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二是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三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四是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五是快速反映,协同应对;六是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总之,中小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把安全和环保列入企业文化,并不断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的新途径、新经验和新方法,使中小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要大力宣扬“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努力增强企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关心发展、平安是福”的安全文化理念,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增强安全与自我保护的意识,全面提高广大员工应对各类事故处理工作的综合防护能力。
企业应急预案8
为了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在事故发生后,尽快组织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二、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宣传、贯彻国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参加相关单位举办的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习、练习。
三、如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实验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和学校化学危险品与放射源管理领导小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小时。并在二十四内报出《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卡》。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并对现场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发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事故时,应当保护好现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侦破。
五、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操作人员必须立刻停止实验,注意安全防护,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开展周边人员的撤离。并根据泄露危险化学品的.化学特性开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发生危险化学品人身中毒事故时,应首先尽快派人或电话请医生,并报告有关领导或上级组织,同时采取急救措施,在送医院(或医生到来)之前应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具体措施进行急救:
1、呼吸系统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统中毒,应迅速使中毒者离开现场,移到通风良好的环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鲜空气。轻者,短时间内会自行好转;如有昏迷休克、虚脱或呼吸机能不全时,可人工协助呼吸,化验室如有氧气,可给予氧气,如可能,给予喝兴奋剂,如浓茶、咖啡等。
2、经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时,首先要立即进行洗胃,呕吐。
3、皮肤、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肤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时,要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冲洗愈早愈彻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适当的缓冲剂、中和剂(注意要用稀浓度的)更好。洗净毒物后,看情况请医生治疗。
企业应急预案9
为保障我县在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卫生应急应对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做好卫生监督和疾病防控,保证饮水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英山县20xx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预案》,结合我县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确保安全;防救并举,预防为主;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及时有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区域突发低温雨雪冰冻及次生灾害所导致人员伤亡救治、疾病预防控制、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在英山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卫计局成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保障组、卫生防疫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五个专业小组。
英山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东升
常务副组长:徐廷志
副组长:
成员:
局相关股室负责人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实施全县卫计系统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的五个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长:贺淑贞
成员:
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监测并分析灾情、伤情、疫情信息,统筹调配卫生应急资源及紧急处置,组织专家制定应急策略和防控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不断完善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体系;指导各乡镇制定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卫生应急预案和落实卫生应急响应工作;承担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和会议筹备、前后方值守安排,负责市卫计委、县委、县政府、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等部门的信息归口上报。
2、医疗保障组
组长:林愚
成员:
负责组织、指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医疗救援。重大灾害发生后,及时开展康复与心理干预工作。
3、卫生防疫组
组长:周其珍
成员:
做好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疫情评估,及时提出并调整防控策略,提出措施建议,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宣传,落实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开展水质监测,做好卫生监督和饮用水监督,依法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4、新闻宣传组
组长:陈林
成员:
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新闻报道、健康宣教和向社会公布卫生应急工作信息及进展,及时处置网络舆情。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周黎
成员:
负责督查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安全防护等防灾减灾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处理违规渎职行为;保障应急工作的物资、经费需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本单位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成立专业应急队伍和院内专家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做到组织、人员、物资、装备到位。在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承担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医疗卫生救援、疾病防控、卫生安全任务。
1、医疗机构: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承担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和伤病员转运;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所致伤病员的`后续治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因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所致的伤病员。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健康教育和可能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引发传染病流行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对疾病的监测和预警。
3、卫生监督机构:在县卫计局的领导下,对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可能引发区域内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控制,加强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处理措施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做好饮用水的监测、监督。
四、灾前预测
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事件预测机制。根据县气象局每年1月至3月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测分析,结合低温雨雪冰冻气象条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预测疾病发生状况,做好各项应对措施。
五、卫生应急响应的启动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强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有必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可按照一般(黄色预警,Ⅲ级)、较大(橙色预警,Ⅱ级)和重大(红色预警,Ⅰ级)三个预警等级启动应急响应。
黄色预警(Ⅲ级):本县2个乡(镇)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某一个乡(镇)范围内发生生产生活紧急问题,由该乡(镇)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办和有关应急机构报告。
橙色预警(Ⅱ级):本县5个乡(镇)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有两个乡(镇)范围内发生生产生活紧急问题达到启动应急预案的,由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随时向市应急办和市政府有关应急机构报告。
红色预警(Ⅰ级):本县8个乡(镇)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由市政府有关机构决定启动Ⅰ级预案,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县卫计局根据县气象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通报和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低温雨雪冰冻气象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健康危害,以及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引发的医疗救助,在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令下,启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响应,全县卫生医疗机构同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六、卫生应急响应的终止
由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布。
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解除,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令可宣布全县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卫生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七、卫生应急处置
灾情发生后,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派遣卫生应急工作组赶赴受灾乡镇指导救灾防病工作,卫生应急队伍及时进驻受灾点和安置点开展救灾卫生应急工作;组织专家对患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疾病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各卫生计生单位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我县区域内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医疗卫生人员都要主动及时的组织起来参加医疗卫生救援;凡我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服从应急调动,接受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遣;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推诿接受患者。
各卫生计生单位实行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卫生应急响应工作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八、信息共享
1、信息报告
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后,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必须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医疗救治信息。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报告时限、程序、内容和方式
(1)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报告:
事件发生后,县“120”指挥分中心立即按照急救调度原则、报告程序,通知、指挥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按照分级响应原则通知县卫计局,直至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人员立即反馈信息到“120”指挥分中心,以便调动后续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各医疗单位在接收伤病员住院后,将伤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时间、目前生命体征、初步诊断、处置方案等以报表形式在2小时内书面报县卫计局,并每日向县卫计局报告伤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县卫计局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口头报告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
(3)信息的通报:
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情形,应当及时向县卫计局通报;接到通报的县卫计局,应当视情况及时通知本县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情况,县卫计局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情况,向县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通报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情况。
九、评估报告
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响应结束后,县卫计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卫生应急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概况、指挥协调情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卫生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同时,协调农业局、经贸局、质监局、林业局、畜牧局、食药局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核对评估灾情,形成公共卫生事件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上报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十、保障措施
1、做好应急值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响应期间各卫生计生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各级各类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伍24小时待命,开通手机电话,领导带班,干部轮流值班。
2、明确各自职责。树立全局观念,各专业组要听从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和调动,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做好辖区内灾民安置点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3、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准备和保障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救灾防病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储备充足;各级医疗机构预留必要床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及次生灾害伤病员收治的准备工作;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做好自身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建设,做好网络、水电、车辆和通信设备等重要设施的保护和风险应对。
4、加强培训演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学习培训,了解有关救灾防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做好救灾防病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救助队伍的实战能力。
5、严格追究责任。对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期间不遵守工作纪律或防病救灾中工作不力,视情况和危害后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责问责。
十一、预案管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卫生应急预案或技术方案,并报县卫计局应急办备案。
企业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和强化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芜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无为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境内或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有较大影响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及规定执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见附件1)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机构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市长领导下,市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
2.2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市人武部、市消防救援大队以及事发地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市指挥部负责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并按照芜湖市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市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对市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市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指挥部统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2.3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全市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办理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4专家组
市环境应急专家组由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建和管理,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2.5市现场指挥机构
市政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或指定现场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准备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预案体系、风险防控、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建设等工作。
3.1预案体系
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本级及本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2风险控制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3.3应急队伍
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环境应急先期处置有序有效。
3.4物资装备
市生态环境分局应当健全制度和规划,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和充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
3.5科技支撑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和应用,为环境应急处置提供科技支撑。市生态环境分局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
3.6联动机制
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邻地区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健全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4监测预警
4.1监测
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监测机制,提高监测技术水平;通过日常环境监测、互联网信息、环境污染举报等途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苗头信息收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市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
4.2预警
4.2.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见附件4。
4.2.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新媒体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可组织人员逐户当面告知等方式。
预警内容:预警原因、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
预警信息原则上由市人民政府(专项指挥机构)或其授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政府通报。四级(蓝色)预警由市政府指挥部办公室或其授权的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发布,三级(黄色)及以上预警由市政府负责发布,并上报芜湖市人民政府或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同时予以发布,其中一级(红色)、二级(橙色)预警上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予以发布。
4.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分局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措施。设置危害警告标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装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3)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预警信息的政府或部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威胁或危险消除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5信息报告
5.1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向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人员。
市生态环境分局接报后,立即核实、分析研判、分类报告。①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4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报告。②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报省生态环境厅。其中,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市生态环境分局可直接向省生态环境厅或生态环境部报告,并同时报告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市人民政府须在接报后2小时内向芜湖市政府报告,同时报省人民政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报告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按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4)因环境污染引发聚集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5)可能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
(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及时续报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按照原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执行。
5.2信息通报
因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引发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其他部门和单位获得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市生态环境部门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的,市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报上级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其中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报请芜湖市人民政府指导应对。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芜湖市政府组织应对,市政府负责开展先期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市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先期处置。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将市级层面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3个等级(见6.3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害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6.2先期处置
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减轻或消除社会影响,并及时向芜湖市人民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排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6.3响应措施
市指挥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三级响应。对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同时报告市指挥部总指挥。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给予指导和支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2)二级响应。对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分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市指挥部总指挥率领市生态环境分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必要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当芜湖市指挥部介入后,在芜湖市指挥部统一指挥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一级响应。对初判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分局提出相应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市指挥部总指挥率领市生态环境分局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市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必要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当省指挥部介入后,在省指挥部统一指挥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4指挥协调
6.4.1发生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赴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先期处置工作,待芜湖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介入后,配合芜湖市指挥部或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4.2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1)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和发展趋势;
(2)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赴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市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等应对工作;
(4)研究决定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5)统一组织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
(6)向受事件影响或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市内有关镇或兄弟市县通报情况;
(7)视情向兄弟市县、或市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6.5应急处置
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会同事发地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污染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并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必要时,市人民政府可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医疗条件。
(3)医疗救治
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疗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疏导援助。
(4)应急监测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专家会商
组织专家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估,判定污染物种类,预测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围和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污染区域隔离与解除、人员撤离与返回等措施建议。
(6)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次生灾害等。
(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针对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市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8)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侦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事发现场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情绪疏导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引发聚集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6响应终止
当事件处置基本完毕、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7后期工作
7.1损害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执行。
7.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7.3善后处置
市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修复、生态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险企业开展理赔工作。
7.4总结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负责处置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其中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应上报省人民政府。
8附则
8.1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市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按照《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
企事业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机制,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xx年11月17日无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无为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办〔20xx〕67号)同时废止。
企业应急预案11
为准确及时把握我县工业经济发展走势,全面掌握工业企业经营动态,有效监测并及时化解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监测与预警的原则
(一)分工协作原则。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镇(街道)是工作的主体,按属地管理,负责做好本区域内企业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县有关责任部门对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应的企业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县工业企业风险监测预警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预警办)是监测预警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
(二)及时性原则。在对工业企业监测发现异常现象时,县有关责任部门及各镇(街道)应及时衔接沟通、调查核实,并研究对策措施,相关情况及时上报。
(三)真实性原则。县有关责任部门及各镇(街道)应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风险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掩饰或夸大。
(四)保密性原则。实施内紧外松策略,严禁将企业风险及处置情况随意向外泄露,严格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二、监测与预警的对象
县内年销售收入20xx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监测的内容
对列为监测预警对象工业企业的下列事项进行监测,发现企业生产经营有任意一种异常现象的,该企业列为预警对象:
(一)企业当月用电量异常减少的(季节性因素除外);或电费拖欠情况严重的。(监测责任部门:县供电局、滨海供电分局)
(二)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当月异常减少的(季节性因素除外);或企业达到欠薪预警黄色以上级别的;或群体性劳动纠纷涉及企业职工人数较多的。(监测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三)企业有拖欠税费情况且较严重的;或发生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偷逃税事件的。(监测责任部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四)企业向银行支付利息出现逾期或贷款本金形成不良的;企业自身经营的现金流不足以归还贷款本息等异常的。(监测责任部门:人行海盐县支行、县银监办)
(五)企业当月产值或出口额异常减少的(季节性因素除外);或产品库存异常增加的;或负债、盈利异常波动的。(监测责任部门:县统计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六)其他将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异常事件。(监测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质监局、县信访局、县法院、县工商局等部门)
四、监测与预警的责任
(一)明确职责。各镇(街道)作为企业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的主体要承担主要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并及时与县级有关部门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同时,对本辖区内未列为县级监测预警范围但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建立相应的风险监测预警工作预案,相关情况也要及时向县预警办报告。
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与措施,细化工作预案,细分异常类别,落实专人加强监测,及时反映。
(二)动态监测。建立县级责任部门和镇(街道)对企业的风险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风险排摸,及时收集信息,一旦发现企业异常苗头,各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跟踪和监控,随时掌握企业动态,分析企业趋势,及时向县预警办报告情况;对产业关联度大、互保牵涉面广、有民间借贷等情况的企业,其生产经营异常情况和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更要加倍重点关注,努力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报告。
(三)分级监管。以及早化解企业生产经营风险,确保我县工业经济平稳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建立分级监管机制,在属地为主的基础上,对重点骨干企业的监测预警要与县级领导、县级部门联系企业制度挂钩,企业相关情况要及时汇报县级联系领导,并请县级联系领导重点关注企业动态和协调落实解困对策措施;县预警办、县级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各镇(街道)做好一般企业的监测与预警工作;各镇(街道)要做好未入围县级监测范围小企业的监测与预警工作。
五、监测与预警的基本程序
(一)各监测责任部门按时向县预警办报送企业生产经营异常事件信息。
(二)县预警办及时将企业异常事件信息告知所属镇(街道);对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县政府。
(三)相关镇(街道)及时深入企业排摸核实情况,研究对策措施,并及时将该企业的实情与应对措施等上报县预警办。
(四)县预警办根据各责任部门及镇(街道)上报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化解企业风险。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监测预警信息。
六、化解风险的举措
各镇(街道)要在风险监测预警的基础上,积极转变观念,建立好政府推动、企业为主、银行参与、协会帮撑、市场运作的风险企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要分析企业风险与问题的严重程度,“一厂一策”地研究有助于企业化解风险的对策措施,确保我县工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一般程度问题的对策:主要指企业出现暂时性的困难,企业在一定的帮助下能自我扭转局面的。对于该类企业主要是针对企业的需求进行协调,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尽早渡过难关。
(二)较为严重问题的对策:主要是指企业出现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是较难自我扭转局面的,如较严重的资金链问题等。对于该类企业既要针对企业的需求进行协调,更要考虑引导优势企业参与战略重组,在重组过程中,给予企业一定政策扶持,发挥政府政策的杠杆作用,撬动民间互助,使困难企业摆脱困境。
(三)严重问题的对策:主要是指企业救助失败的,或者较难救助的企业。对于该类企业既要运用各种可能继续予以救助,也要有企业倒闭破产的最坏打算,要积极准备各种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县工业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县政府成立县企业风险监测预警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地税)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安监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人行海盐县支行、县银监办、县供电局、滨海供电分局、县信访局、县法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
各镇(街道)及县级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根据工作职责,精心制订本地、本部门的工业企业风险监测与预警方案,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中层业务骨干担任工作联络员,做到责任到人,并严守企业秘密,确保监测预警工作顺利开展。
企业应急预案1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全市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损失,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
(4)《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2号)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环发〔2013〕85号)
(6)《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3〕141号)
(7)《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9)《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评估规程》(苏环办〔2017〕87号)
(10)《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97号)
(11)《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本市受到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辐射事故、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和重污染天气等应急工作按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1.4 预案体系
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区(新区和园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四大类组成。出现跨区(新区和园区)、市、省的情况时,启动上一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事故灾难类其他涉环境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其中,《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是全市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结合自身职责,制定本部门环境应急预案。
(2)区(新区和园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区(新区和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区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的专项应急预案,是各区(新区和园区)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区(新区和园区)级应急预案体系应包括区(新区和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他涉环境专项应急预案及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等。
(3)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是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应急预案。
1.5 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1.6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指挥体系
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专家组组成。各区(新区和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由各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确定。
2.1 领导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交通运输局、南京海事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消防支队(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南京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南京供电公司、江苏电信南京分公司、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联通江苏公司南京分公司等企业和各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为主要成员单位,并可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领导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2.2 办事机构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包括:
执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和指示;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建立和维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平台,收集、整理和评估事件信息;联系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2.3 工作机构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启动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接管区级现场应急指挥职能。基于有利于现场应急处置的原则,现场应急指挥部由负有应急处置责任的政府部门、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及事件发生单位等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指定,统一协调组织现场应对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类型分别由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组建:
(1)企业事业单位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负责。
(2)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负责。
(3)交通道路及其基础设施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4)长江流域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南京海事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5)由干旱缺水和其他环境污染原因引发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6)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和市地震局负责。
(7)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类型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指定负责部门。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国务院、省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在其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设置污染处置组、医疗救护组、应急监察组、应急监测组、综合保障组、宣传报道组、通信保障组等专业工作组,在市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工作机构及职责见附件3)。
2.4 专家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由熟识其所在专业或者领域的专家组成,主要专业或者领域包括应急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测与评价、危废处置、污染控制、化学化工、冶金、环境生态、安全工程、气象、水文水利、应急救援、环境损害评估等。
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由市生态环境局从专家库中选邀专家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和现场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为事件防范、应急救援和后期处置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预防与预警
3.1 监控和风险预判
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的原则,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
市及市派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环境监测。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并在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报告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并通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红色(Ⅰ级)预警:经研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橙色(Ⅱ级)预警:经研判,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黄色(Ⅲ级)预警:经研判,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蓝色(Ⅳ级)预警:经研判,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3.2.2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应实行严格的审签制。经审签后,按《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布。
蓝色(Ⅳ级)预警由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负责发布,黄色(Ⅲ级)预警由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橙色(Ⅱ级)和红色(Ⅰ级)预警由上级人民政府发布。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在无法甄别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的情况下,应立即上报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甄别环境事件等级,报市政府发布预警信息。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提升或降低预警级别。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部门应及时按照《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宣布终止预警。
3.2.3 预警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相关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预警级别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1)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准备或直接实施相应应急处置措施,降低环境污染发生的可能性。
(2)在危险区域设置危害警告标识,告知公众采取避险措施,并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3)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环境监测机构立即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调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5)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公布咨询电话,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组织专家解读,广泛宣传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以及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预防性措施。
4 应急响应和处置
4.1 信息报告
4.1.1 报告程序和时限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社区和市民应当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立即向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事发后3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力争接报后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各派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同时按照上述时限要求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达到或可能达到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标准的情况,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不受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和信息报告相关规定限制,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后续及时上报书面信息。市生态环境局按省相关规定负责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互通信息。一旦出现事件将影响到省内其他市的情况,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报相关信息;出现跨省情况时,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向省生态环境厅报告。
4.1.2 报告内容和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初报: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尽可能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
(2)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
4.2 先期处置
涉事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控制危险源,采取事故状态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和危害的扩大,控制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地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应迅速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向环境扩散,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4.3 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事发地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事发地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具体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有关成员单位协助处置。
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及跨区(新区和园区)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按照本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同时,市政府启动本预案,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在国务院或省政府成立的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当超出本级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领导机构提出请求,由上一级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对跨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已经签订的相关应急联动协议执行。对需要省层面协调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生态环境局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请求,或由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请求。
4.4 指挥协调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后,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宣布启动本预案,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成立市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相关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4.4.1 指挥协调机制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各有关部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处置行动。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市生态环境局、南京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现场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现场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监测、应急监察、现场处置等工作的开展。
4.4.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污染影响评估及应急监测结果,确定转移、疏散群众的'范围;污染影响消除后,组织疏散人员返回;
(7)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4.5 应急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当涉事单位不明时,由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污染源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市生态环境局应在事发地所在区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应急救援、现场污染处置等先期处置的同时,迅速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应急调查,并安排有关技术人员赶赴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开展污染源排查、事件原因分析、评估污染程度及范围,提出现场污染处置方案和建议。市应急管理局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需要,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并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开展现场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5.1 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组根据水体、大气、土壤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以及环境敏感点、气象、水文、地貌等实际情况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确定相应的监测方法及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及时准确开展大气、水体、土壤等监测,研判污染物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5.2 应急监察
应急监察组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调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调查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调查事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监督、指导污染源的控制和处置工作;协助、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件责任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做好现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5.3 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规定。应急监测、应急监察和应急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过滤式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件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综合保障组迅速建立现场警戒区和重点防护区域,及时告知受影响的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有序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撤离,转移受影响的人员至安全区域。
4.5.4 分类处置
针对水体、大气、土壤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不同类型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类采取相关的应急处置措施。
(1)水体污染控制措施:水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污染处置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水务部门提供的水文信息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开展水体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的扩大;采取中和、沉淀、分解、吸附、打捞、微生物降解、调水稀释等方式,消除水体污染,并防止消防废水引起二次污染。涉及饮用水污染的,水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应积极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污染处置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信息,开展大气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关闭、封堵、喷淋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并防止消防废水引起二次污染。必要时,及时组织疏散受到大气污染物影响的人员。
(3)土壤污染控制措施:土壤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污染处置组立即查明和切断污染源,并根据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土地信息,开展土壤污染扩散趋势分析,确定污染扩散范围和影响程度;采取隔离、吸附、去污洗消、临时收储、转移异地安置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措施开展有效处置工作,消除环境影响。
(4)生态破坏控制措施:生态破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污染处置组会同林业等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查明原因、损害调查和评估工作,提出生态修复方案,并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4.5.5 医疗救护
医疗救护组迅速组织医疗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并根据治疗需要,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及时发布公众自身保护和健康提示,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等工作。
4.5.6 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区域的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4.5.7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聚集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6 应急终止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以及应急监测结果,突发环境事件已得到控制,紧急情况已解除,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负面影响趋于并保持在尽量低的水平。
4.7 信息发布
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舆情,应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5 后期处置
5.1 环境损害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环境损害评估工作,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初步判断为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态环境局应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按程序开展信息获取、损害确认、损害量化等工作,判断是否启动中长期损害评估及编写评估报告。初步判断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可以组织填报损害评估简表。
5.2 应急过程评价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完毕后,由事发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就环境应急过程、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反映等情况开展评估,形成总结报告或案例分析材料。
报告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等级;环境应急任务完成情况;环境应急是否符合保护公众、环境保护的总要求;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和方法是否得当;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发布的通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等。
5.3 事件调查
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组,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
5.4 善后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单位和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第一时间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确认和理赔。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事发地政府和相关单位要组织制定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方案,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事件应急处置时尚未查明责任主体的所需经费由事发地政府的财政先行垫付,待责任主体明确后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市政府、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环境应急领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协调基础电信企业采取应急通信保障措施,保证现场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组、救援队伍间的联络畅通。
交通运输部门应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应加强应急交通管制,保障运送伤病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优先通行。
6.4 队伍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应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应急调查以及应急专家库等专业队伍建设,其他相关部门应强化应急力量支援保障。加强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演练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规范应急救援队伍调动程序,保障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
6.5 生活及卫生安全保障
由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指导转移、安置灾民,协助交通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管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教育与培训
市及市派出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环境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识,增强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防护能力,鼓励公众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及各成员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7.2 应急演练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各区级人民政府(新区和园区管委会)组织本区域单位和公众开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演练。
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检验快速反应能力,落实岗位责任,增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熟悉应急工作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明确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根据演练取得的经验成果和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7.3 责任与奖惩
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处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名词解释
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应急监测: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对污染物、污染物浓度和污染范围进行的监测。
8.2 预案修订和解释
本预案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修订,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发布。本预案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8.3 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政办发〔2018〕67号)同时废止。
企业应急预案13
第一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是指突然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火灾、人员伤亡、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或其他事件。
第二条:指导思想:各类企业的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导思想。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映,处置得力的原则迅速启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将人员伤亡、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条:成立我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附后)
第四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掌握各类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绘制安全事故分布图。
2、整合救援资源,合理组建专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组织,有效配置各类抢险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周围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5、指导救援队伍和组织进行摸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安全预案。
第五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
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企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判断、抢险救援的进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和抢险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险情)扩大,为后续救援抢救创造条件。
2、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险情)现场后,立即根据事故(险情)发生的地点的实际情况,按照应急救援责任分工,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向有关单位下达救援命令,组织各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3、抢险救援结束后,在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
第七条:工作要求
负有抢险救援任务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政令畅通。
第八条:参加救援的单位:
汐子派出所、二龙派出所、汐子卫生院、二龙卫生院、汐子电信、二龙电信、汐子变电所。
企业应急预案14
为了提高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道路运输管理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公司以建设“以人为本,创造平安”为重要指导思想,认真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防、避、抢”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在全公司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应急处理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的救援指挥体系,确保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各部门应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基本原则
快速反应、同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原则。
二.预案适用范围
(一)应急处置定义
道路运输应急处置是对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需要道路运输做出应急处置,从而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和降低对人员健康的危害程度。
(二)适用规模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当局发出应急救济支援指令的,需要公司各部门共同施行救济和处置的道路运输事故。
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物质泄漏、火灾、爆炸、压力等事故,其应急救济工作执行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济预案》和《普通货色事故应急救济预案》。
三.应急预案体系
(一)指挥组织
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工合作”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公司安全科、车辆管理科、业务科、财务室的主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有关应急保障和救援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预案的制定及预案演练,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人力和物力的调配和落实,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根据突发事故情况,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有关救援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负责交通运输事故的应急保障和救济的具体工作,是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对道路运输应急救济的业务基础管理、台帐的树立、监督检查,人力物力信息的汇总、分析协调,并负责突发变乱中人力处置和救济预案的施行。
四.报告程序
(一)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济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所在线路,或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二)报告程序
当车辆在运输货色过程中遇突发道路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员或押运人员必需立即将有关具体情况报告给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若是其他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是第一现场发现者应同时向本地当局有关部门报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根据变乱的大小决定是否报告公司的总经理,需报总经理的应立即将其有关情况上报至总经理。
五.预案启动程序
总经理根据所报告的变乱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公司《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济预案》。当需要立即启动公司级预案时应立即启动。当公司总经理接到有关当局、部门应急救济支援指令时,总经理也可直接启动公司应急救济预案,对有关突发道路交通事故举行救济。预案启动后,公司各应急救济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和抢险物资奔赴救助现场举行抢险工作。
我司是一个专业从事货色运输的企业,依照国家事故管理原则,当公司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除立即上报公司和本地运输管理部门外,还应积极配合本地当局和有关部门的抢险救济工作。
六.应急救援保障(车辆和设备储备)
1、应急处置队伍。公司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为公司的应急救援人员(共8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加强应急专业知识的培训。
2、物资准备。公司指定1台长安车和2台货车作为事故抢险使用,随时确保这两台车辆处于备用状态。同时,准备局部事故抢险所必需的设备设施。
3、指挥调剂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长有权指挥、调剂各应急抢险人员、车辆和有关应急救济物资。
4、应急资金保障。公司财务室必需加强应急资金的管理,确保抢险工作中各项费用的支出。
5、通讯和信息报告:充分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各应急人员应保证准确、实时报送信息,以便于事故应急救济工作的开展。
七、应急救济措施
(一)驾驶员、押运员现场处理措施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想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的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4、保护方法。寻找现场周围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子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积极施救。因抢救伤员需要挪动转移现场物品的,应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设置保护圈,禁止劝导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或绕道通行。
5、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大体原因、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现场施救
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应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伤员抢救。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济人员(或事故中未受伤人员)该当依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举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可征用过往车辆。
2、现场保护。应急救济人员要注意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因抢救伤员需要挪动转移现场物品的必需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
3、医疗救护。立即将受伤人员送本地医院救治。
(三)支援政府抢险
当政府需要公司提供事故抢险时,公司应严格按照政府指令将人员和物资运输到指定的地点,并接受事故抢险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八、应急救助竣事
当道路交通事故竣事时,应急救助工作也基本竣事,公司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本次救济工作情况举行总结和讲评。以便对预案进一步点窜和完善。
九、预案演练
企业应急预案15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由厂长张朝胜任办公室主任,对应急响应总负责,企业环保负责人曾琅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环保组、应急组两个工作组,分别由企业环保负责人王由民、机修主管朱达勇担任。
环保组
2.1主要负责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保证厂区洒水抑尘,保证厂区、料仓、料场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应急组
2.2主要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安排企业停产,整治或关停公司运行中的锅炉,处理企业在重污染防治预案应急响应期间出现的其他问题。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预警发布
3.1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进入预警准备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预警启动
3.2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预警通知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采取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启动预警应急措施后,公司有关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预警解除
3.3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后,向公司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4.1 III(环保组负责,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1)放。保证厂区洒水抑尘,保证料仓、料场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应急组负责,实施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具体到车2)I间、工段、设备。)为(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以上;)
30%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4.2 II在落实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再采取如下措施:
(环保组负责,增加厂区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小时洒4水次,每天至少洒水次,保证料堆防尘措施到位,对公司环保设施16进行检查加强监管。应急组负责,实施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
(2)II、车间减产一半a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以上)50%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4.3在落实、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再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负责安排企业实行弹性工作制。
(2)环保组负责,增加厂区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小时洒水31次,每天至少洒水次,保证料仓、料场堆防尘措施到位,8对公司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加强监管。
(3)应急组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实施级响应减排措施,具体措施:车间停车,进入检修。(确保关停排放企业。是指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4.5应急响应期间,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每天前向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前一日企业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预警解除后第一天前将整个预警期间企业应16:,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报送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预案演练
预案演练由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适时组织演练,按照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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