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急预案

时间:2024-12-19 09:20:50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单位应急预案【优】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应急预案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单位应急预案【优】

单位应急预案 1

  一、指导思想:

  水电的供给是住宿部为学生提供正常生活和活动的保障。为预防突发的停水停电事件,保证住宿部在停水停电的情况下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从容面对停水停电中事件,使住宿部正常、有序的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

  由校长、政教处主任、住宿部主任、生活老师组成

  (一)可预知性的停水停电

  1、白天停电,不影响学生的使用,在送电后及时检查各楼层照明用电恢复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2、晚间停电,把平时准备好的应急电筒充满电,由上晚自习的老师组织好学生有序的护送回住宿部,再由生活老师送入寝室,进入寝室后,学生一律不得下楼外出。

  3、在停电前烧好开水,提醒学生把各自的水瓶充满开水,做好停水准备用脸盆存水。

  4、生活老师将太阳能水罐存满水,晚间洗漱水由手动太阳能系统供水。

  5、加强人员巡视,杜绝任何形式的明火出现

  1、向主管领导了解情况然后向学生解释情况,宣传节约用水。

  2、利用太阳能系统定时向学生提供洗漱用水

  3、停水超过24小时,将购置大瓶纯净水定量分发给学生饮用

  4、停水超过36小时,将联系消防部门请求援助,提供学生的`日常饮用水的供给

  5、住宿部的地势高,每日的供水必须加压泵工作才能保证正常的学生用水,因此,当得知停电通知就必须做好停水准备

  6、晚自习前停电,学生就在住宿部休息,增加部分老师加强管理,每层楼一个远程应急灯

  7、晚自习期间停电,在确定较长时间停时,在值班领导的指挥下,学生由当堂任课老师护送,安全有序的回到住宿部,由生活老师安排学生回寝室。

  8、学生就寝时停电,楼道应急灯自动启动,加强人员巡视。

单位应急预案 2

  一 制定目

  为应对医院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故,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供电,确保病人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保证医院用电畅通,促进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大面积通电事故(下称大面积停电事故)是指因严重自然灾害重要设施损坏或遭受破坏等原因造成突发性全院大面积电力系统安全防线失效,电网发生大面积瓦解或崩溃事故。

  三 应急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快速发应,措施果断原则。

  四 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修队。

  1 医院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院长

  成员:人事行政部经理

  后勤主管

  电维修工

  职责:

  (1)做好日常安全供电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

  (2)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及时做好停电事故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

  (3)根据大面积停电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处理。

  (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处理。

  (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处理。

  (6)领导小组组长是履行本预案规定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应在领导小组统一指 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故时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2 应急抢修队

  队长:后勤主管

  成员:电维修工

  职责: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向指挥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供电部门发出求援请求,事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五 应急程序

  (一)后勤部门电工班应急程序

  1计划性停电应急程序

  (1)电工在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电话或以其他形式停电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电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电原因,做好记录,如不在本班次,应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2)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半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停电原因,具体停电时间,停多长时间,并做好备用第二电源准备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应由人事行政部以书面形式向各部门发出通知。

  (4)如时间紧急,应在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后,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由人事行政部向各部门发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护士长讲清停送电时间,并制定好停送电计划。

  (5)在停电前30分钟到配电室,做好切换备用第二电源前期检查。停电时要在15分钟中保证备用第二电源正常启动和输送。

  (6)在停电前10分钟,将全部客用电梯停置1楼位置。

  (7)当外网停电后,启动发电机电源,保证手术室急诊科等重点部门供电。

  (8)做好备用第二电源运行记录及恢复市电供电后记录。

  2 临时性停电应急程序

  (1)出现临时性停电时,应立即电话询问供电公司,问明停电原因及停电时间长短。

  (2)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或总值班,说明情况。

  (3)如停电时间较短(10分钟之内)应等待市电来后送高低压电。

  (4)如停电时间较长,应立即准备切换备用第二电源。

  (5)因各种原因双电源均启动不成,应尽快启动备用发电机,保证重点科室供电。

  (6)做好备用第二电源运行记录。

  (7)医院内部原因停电时,要查明停电原因,是高压电路还是低压电路。如果高压电路出现故障,医院电工立即导入备用电源,应及时与供电部门抢修班联系,尽快恢复,保证用电;如果医院抵押电路出现故障时,应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规定恢复电路。

  (二)部门科室应急程序

  1 各科室接到停电通知后,应该在允许情况下吧所有及其电源切断,待电路恢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2 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备用电源。

  3 突然停电后,立即寻找抢救患者及其运转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并开启应急灯照明等。并应及时通知电工或总值班。

  4 危重患者手术中使用呼吸机患者平时应在机旁备有简易呼吸器,遇突然停电,医护人员立即将呼吸机脱开,使用简易呼吸器维持呼吸。使用电动吸氮患者,用50ml注射器接吸氮管吸氮。

  5 如双线均突然出现供电故障,院内发电机供电前,医护人员则应首先保证病人抢救;护士应沉着镇静,上呼吸机者采用手抱球法,上监护仪者采用人工测血压脉搏,电动吸氮者则采用50毫升注射器接吸氮管抽吸等,严密观察并请变化,其余工作人员则立即电话通知电工,人事行政部,并采用应急灯供照明。

  6 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7 电梯遇到突然停电后,后勤人员要做好乘客思想工作,向外面打电话,用人工方法把所有乘客放出去。

  六保障措施

  1 电工日常应做好发电机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发电机随时投入使用。

  2 电工平时要掌握供电知识和操作规范,注意操作安全。

  3 临床科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 后勤部门要组织进行应急停电演练,每年1-2次,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突发停电应急处置程序,确保病人安全。

单位应急预案 3

  为了加强运动会的安全管理,为了确保我园运动会顺利举行,保护师生及家长的人身安全,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做到安全第一、比赛第二、充分准备、渠道畅通、责任到人。经幼儿园研究特制定此次活动的安全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黄桃

  副组长:侯忠、吴葵

  成员:全体教师

  安保小组:候世欢、刘金平、袁国池

  医护人员:吴玉

  组长:负责本次活动的全面策划及协调,指挥活动期间安保工作的部署。

  副组长: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协议书,落实活动期间的方案、预案。

  医护人员:准备好急救包,随时待命处理突发事件。

  安保:负责在出入口把守,严格一人一卡进出运动场地。

  小组成员:定点定人,负责本区域和本班的安全维护,组织好本场地人员各项活动开展,有任何情况及时向组长联系。

  二、赛前安全工作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区域内职责。召开教职工会议,公布预案、明确责任区、强化安全工作,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班主任召开家长会议,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向运动员进行各方面运动的常识教育,学会自我保护,掌握常规的安全措施,幼儿园及班主任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策划人员及各班主任在赛前认真检查比赛器械及场地,保证运动员比赛安全。

  3.设置安全责任岗,在运动会期间加强对运动场内外等重要地点的安全巡查工作,责任到人。

  4.幼儿园保健室提前准备好急救药品。

  5.检查员及时到位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三、比赛日安全工作

  1、各班班主任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对所有参赛幼儿的身体健康状况,要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目前身体状况不适宜做剧烈运动的幼儿,动员其不要参赛。

  2、加强场内安全保卫。由园领导组成保卫小组,负责比赛场地的安全工作;学校门卫加强门卫管理,严禁幼儿和家长私自出园门,严禁非法人员进入园内滋事,确保运动会安全顺利地进行。

  3、各班非运动员在运动会期间,按照指定位置就座,文明观看比赛,若无班主任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观看场地。班主任要随时清点本班幼儿人数,对随便离开的幼儿要及时查明原因。

  4、要注意比赛安全。运动会前,各班做好参赛者的准备活动,并讲明各项运动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和要注意的事项,班主任老师要教育运动员在比赛中要听从指挥,不违章操作。

  5、运动会开始后,班主任、保健医生必须始终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运动伤害或其他安全问题。严禁非运动员到比赛场地接人、带跑。

  6、大会退场时,所有班级须服从大会指挥按秩序退场。

  四、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比赛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作出反映,及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采取措施控制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1、一旦运动员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或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等较重症状时,要采取以下措施:各组长、检录员要立即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组长立即派医护人员到现场救护。用电话与医院联系,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并安排班主任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及时联系家长,通知家长到医院。

  2、园外人员破坏会场秩序、经劝阻不离开运动场的,可由保卫人员强行将其带离,拒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视情况报110。

  3、比赛中,如果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带队老师及时组织好幼儿,听从大会组委会的统一指挥,按指定的路线有序撤离。

  4、出现任何突发事件都要在第一时间与安全保卫组取得联系。

  5、活动结束清点人数,有序离场。

单位应急预案 4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供热安全突发事故,总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抢修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以总公司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做到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供热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总公司在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全面领导下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人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将供热突发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编制目的

  为确保城区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有效防止供热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预防各类供热事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排险、抢修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尽快恢复供热,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热现象,保障广大热用户的生活与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及人员安全等。

  (三)供暖危险源因突发原因出现事故影响供暖及危及相关人员安全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抢修抢险工作,落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贯彻上级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政策、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修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演练、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

  贾永生、xx

  应急救援队伍:

  专家技术组

  组长:xx

  成员:xx

  物资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应急车辆组

  组长:xx

  成员:xx

  安全保卫组

  组长:xx

  成员:xx

  运行一处

  队长:x

  成员:xx

  刘金中、xx

  运行二处

  队长:xx

  成员:xx

  运行三处

  队长:xx

  成员:xx

  运行四处

  队长:xx

  成员:xx

  运行五处

  队长:xx

  成员:xx

  队长:xx

  成员:xx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各运行处、安全保卫处、生产技术处、管线所、调度中心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调控、处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确保供热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各运行处、管线所负责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检巡视,调度中心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情况,各运行处按照各自负责供热区域对换热站内供热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保卫处负责供热管网安全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安全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上报总公司。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分析,发现超温、超压情况各运行处、调度中心立即处理,确保管网安全。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修抢险工作。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总公司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保卫处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电话为:3197585.3158870、值班室应明示各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重、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七、应急抢修抢险程序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热管网或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爆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供热管网或换热站突发事故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抢修抢险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修抢险。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首先必须进行人员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医院同步展开救援。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应急车辆组、安全保卫组应立即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应急抢修抢险工作。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必须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事故现场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动指挥,及时快速展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3)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认真听取专家技术组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抢修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4)当事故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

  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帮助。

  (5)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组保障车辆充足,安全保卫组负责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要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

  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技术组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地应急处置措施。

  (三)抢修抢险处置措施

  1.当供热管网架空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将漏水管线解列,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应急抢修工作。

  2.当供热管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抢修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抢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车辆、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

  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持完好无损备用状态。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关小组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正常。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六)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一切应急救援物资。

  九、善后处理:

  (一)应急抢修完毕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相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热安全。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十、责任

  对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1.监督检查

  总公司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下列情况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

  (2)行政机构或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需对组织结构与职责作相应调整。

  (3)应急行动或演习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进行

  修订。

  (4)影响预案执行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预案需要修订。

  本预案由热力总公司负责编制和解释。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单位应急预案 5

  为确保我司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司防震减灾工作在市教育局及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公司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员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工作局面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人员宣传教育,做好员工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开展工作,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公司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课时间:

  A、各班员工在上课(值班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立即有序撤出办公楼到操场空旷地带避震;

  B、所有公司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空旷地带。

  就餐时间:

  A、在餐厅就餐的员工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有序撤离到操场空旷地带;

  B、所有公司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空旷地带。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企业单位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人员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镇党委政府。

  四、其它要求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全体小组成员及工作专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及时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单位应急预案 6

  维护人民生命财富平安,为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法》市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规模皆为小型,年全市发生14起地质灾害。其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8起。14起地质灾害中,地面塌陷地质灾害5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7处,崩塌2处,累计直接经济损失170.5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全市各山区、丘陵地带。

  塌陷灾害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区和矿山开采区;崩塌、滑坡灾害主要发生在山区切坡建房、修路等地段。诱发塌陷的主要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或干旱,年地质灾害主要以突发性的塌陷、小型崩塌、滑坡为主。机井或矿山抽排地下水等引发地下水位大幅变化及矿山采空;诱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同时,与山体植被破坏、采矿、修路、切坡建房等有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降水趋势预测年我市汛期雨量接近终年略偏多,据市气象台46月汛期降水趋势预测。为650750mm多年均值665.6mm比年雨量(564.8mm有明显增多的趋势。汛期期间有降水集中期,主要呈现在6月中下旬,局部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今年汛期结束期略偏迟,7月上旬后期。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雨关系,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结合气象部门对今年汛期(46月)降水趋势,预测年我市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简称崩、滑、流,下同)等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在总体上略超凡年水平,且呈增多的趋势。

  降水集中期可能形成分布较为集中、数量较多、规模不等的群发性崩、滑、流灾害。将主要发生在五陂—白竺、莲花县荷塘—神泉崩、滑、流易发区和上栗—芦溪崩、滑、流次易发区。1市地质灾害易发区。

  特别是5月下旬到7月上旬降水集中期。集中降水时段,2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47月。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xx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很容易发生。

  3.城镇、乡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山区建房切坡、公路边坡、露天采矿场、旅游景区高陡岩体、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4.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区域为石灰岩地区和坑采矿区。岩溶地下水的开采量增加,相应增大了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塌陷发生时间以伏秋干旱期为主。

  积极开展外地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县(区)要密切关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的中、短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

  三、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年全市设置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4个;次重点防护区2个;重点工程防护区段4个。具置范围及重点防护内容见附件12依据上述预测分析。

  受热带风暴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7月。可能延长至9xx月。塌陷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46月和9月—次年1月。

  四、主要防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区应根据今年人事变化及时调整空虚以政府主管领导为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要把抗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见附表4各地勘单位应承担技术支持的责任,积极协助当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应急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做好城镇规划区、水利工程区、公路铁路沿线、中小学校区、风景旅游区(点)等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市各县(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于年全部完成,要求今年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县(区)政府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在年内全面开展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为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准备必备条件,完善“十有”县建设工作,年内争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上报达标。

  3.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研究落实预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制度和措施,做好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辖区大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组织实施;要依照应急预案“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要求,加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度;要积极发明条件,适当范围内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依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持单位,建立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要配备必要的地质灾害应急专用越野车、GPS照相摄像和通信设备。

  当地政府应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土资源(地矿)局要立即派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现场,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重大险情。开展应急调查,分析灾害发生原因,预测趋势,指导并配合现场救援工作;如遇强降雨,出现险情难以判断,当地政府应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受威胁群众转移躲避;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4.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切实做到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要对山区丘陵城镇和农村高陡切坡地段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告知当地群众(或建设单位)村委会、乡镇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隐患点的防治工作,落实群测群防。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逐点制定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防灾措施,制作成“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做好监测记录,发现隐患出现活动征兆、险情扩大、加剧变异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平安。

  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健全县、乡、村、组群测群防网络,各县(区)要进一步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照强化责任制、落实防灾避灾措施的要求,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设施齐全、信息疏通、预警及时、反应迅速、上下联动的网络体系。

  5.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做好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中的地质灾害实时预报。要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会商,加强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通畅的信息传送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给县、乡(镇)村、组防灾责任人以及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便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6.严格执行值班、灾情演讲制度。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汛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值班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和月、季报制度。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和月、季报工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富损失的地质灾害或者重大险情,各县(区)要按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必需在接到灾情险情的1小时内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特大型灾情险情要同时演讲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随时进行续报。要保证数据准确、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要注意加强地质灾害胜利避灾案例和预警预报反馈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及时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胜利经验和存在问题。做好地质灾害月报、季报,应当在每月或每季末月的26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无地质灾害要进行零报告。

单位应急预案 7

  一、一般规定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取得相应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开业或者使用。

  2、单位场所实施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时,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3、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二、火源管理

  1、单位应建立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作业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3、用火安全管理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作业完毕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

  3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的,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5室内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焰火,不得进行以喷火为内容的表演。

  6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7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4、用电安全管理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3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4电器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5定期进行防雷检测,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6当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单位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5、用气安全管理

  1单位场所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维护、保养、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需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选择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供应燃气。

  2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和可燃气体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

  3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等配件。

  4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5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瓶组供气站,存放气瓶的房间严禁使用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油烟管道每季度应至少清洗一次。

  三、火灾荷载管理

  1、单位场所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严禁擅自拆除防火分隔措施。

  2、建筑外墙设置的外装饰面或幕墙以及高层建筑竖向管道井,应按照规定要求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4、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选取相应燃烧性能等级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

  5、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6、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

  7、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销毁等环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确需使用的,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8、库房内储存物资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库房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中间仓库的储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集中摆放,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周围0.5m的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9、室外储存物品应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储存。室外储存场所的总储量以及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

  10、严禁在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设置人员居住场所,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内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

  11、举办促销、展览、演出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四、消防设施管理

  1、消防控制室管理

  1消防控制室应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

  2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按规定填写记录相关内容;

  4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器及相关消防联动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若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应有确保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后,能迅速确认火警并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2、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03)等的有关要求;

  2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3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停或长期带故障工作。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其他单位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内容;

  7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8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9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h的,应同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3、灭火器管理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压力指示区保持在绿区;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明显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2对灭火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小于总数量的25%;

  3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4应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使用期限、部位、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4、其他消防设施管理

  1依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单位,应安装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

  2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员工较多的单位(场所)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集中充电停放点的选址和平面设计应符合相关要求,并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五、安全疏散管理

  1、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的内容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2、单位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3、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不应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门。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应保持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5、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晰,且不应被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12、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六、消防安全标识管理

  单位应当实行标识化管理,通过规范运用标志、标识、标牌等可视载体,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可视化、规范化;

  标识传达的信息应清晰、简洁,可采用文字或图例表述,标识颜色应当醒目并区别于四周装修材料颜色,且应设置在明显部位;

  消防安全标识的制作、消防安全标识设置位置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的相关规定。

  1、提示性标识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水泵接合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房、消防电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应当设置显示设施、部位名称的标识;

  2灭火器、室内消火栓、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消防泵、备用发电机、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报警阀、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简易操作说明、维护保养责任人、管道阀门的常开常闭状态等内容的标识;

  3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发电机房、厨房、化学实验室、药剂室、可燃物资仓库和堆场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明显位置应制作储存物品标识牌,标识储存主要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基本扑救方法;

  4宾馆、饭店的客房、商场、医院病房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等公共场所的房间内、楼层应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图。

  2、禁止性标识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防火卷帘、消火栓、消防车道、登高作业场地、灭火救援窗口等应当设置禁止堵塞、占用、圈占和停放车辆等内容的标识;

  2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储罐、堆场等部位及入口处应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使用手机等标志;

  3存放遇水燃烧、爆炸的物质或用水灭火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禁止用水扑救”标志;

  4在旅馆、饭店、商场(店)、影剧院、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室)、候车(船、机)室大厅、车、船、飞机和其它公共场所有明确禁止吸烟规定的,应设置“禁止吸烟”等标志。

  3、引导性标识

  1消防水池、消防码头、消防取水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回车场地、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点周围应设置消防安全引导性标识;

  2引导性标识应通过柱式、地面箭头或满足视觉连续的间断布置等附着式方式,引导指向一定距离以外的消防设施设置点。

单位应急预案 8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暨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会议,专题部署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当前,全省性的工资清欠形势严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此,省政府已经提早了一个多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提前作了部署,并签订了新一年的工作责任书。刚才,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开化县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就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作了发言,我都赞同,希望会后抓好落实。市政府还与6个县(市、区)政府、各成员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希望各责任单位回去之后,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各项举措,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工资收入是企业职工收入主要来源,事关广大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是保障职工生存发展、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经济运行规范有序的基本前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每年部署,每年检查,今年省委、省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市委、市政府也连续多年加大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长效机制,较好地实现了“确保春节前企业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因欠薪引发重大”“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但今年下半年以来,广大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民营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亏损面扩大,部分企业行业生产经营困难,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地区还发生了企业主逃匿引发的欠薪,工资清欠压力仍然较大。

  (一)充分认清当前工资清欠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年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可以概括为“时间更早、规模更大、突发更多、诉求更强”:一是案发时间提前。欠薪事件不仅集中在元旦、春节“两节”和开学前后,今年部分地区欠薪事件提前,频率增多。二是案件规模增大。今年,欠薪案件涉及人数、涉案金额比往年明显增加,一些规模较大、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因为资金链问题也发生了拖欠。三是突发案件增多。今年发生的一些企业主逃匿案件,大多数没有明显的事发征兆,隐密性较强。四是发生的领域集中。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领域,以及租赁场地经营的企业中。五是职工诉求强烈。从今年情况看,不少欠薪逃匿案件发生后,企业职工要求立即全额支付工资,在没有向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的情况下,或者在相关部门的处置过程中,就采取一些非理性的维权行为,增加了处置工作的难度。

  随着元旦、春节临近,企业资金支付活动密集,欠薪案件集中出现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处置措施。

  (二)切实增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要认识到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是维护职工基本权利的重要内容。获取劳动报酬,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按时足额取得工资,是广大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

  二要认识到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是企业的法定职责和社会责任。企业要持续发展、要转型升级,必须遵守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制度,而且要讲诚信。职工付出劳动,企业按劳付酬是最基本的社会信用,天经地义。

  三要认识到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是妥善化解劳动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在社会管理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工资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强化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各项举措,保障企业和职工共赢发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二、多措并举,切实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各项工作

  (一)尽快开展企业支付工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根据省政府要求和我市实际,各县(市、区)要迅速行动起来,抓紧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既要对加工制造、建筑施工、交通施工、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又要加强对租用场地经营、生产经营不稳定、劳动用工不规范、有劳动用工失信行为等易发欠薪逃匿事件用人单位的高度关注。要对企业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确定重点检查的行业、企业。对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妥善处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少数经营困难、又暂时难以筹集资金支付工资的,要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企业落实资金渡过难关,确保职工工资得到及时足额支付。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检查各县(市、区)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情况和有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二)加强企业工资支付动态监控和预防预警。要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的基础,完善乡镇(街道)网格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发现企业拖欠工资行为。对已发生举报投诉的显性欠薪企业,生产经营不稳定的隐性欠薪企业,如电费、水费、税收、社保费用等缴纳出现不正常现象的企业,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要严格落实企业当月工资发放一般不得超过次月15日的规定,对出现欠薪或有欠薪苗头的企业,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介入,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处理。对连续2个月不能正常支付工资的,人力社保部门应迅速报告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加强协调,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对一般欠薪纠纷,要按照乡镇(街道)负责、属地负责、主管部门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

  (三)提高欠薪的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协调机构,积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办公机制。二是要完善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因欠薪引发的重大,各县(市、区)必须在事发后24小时内逐级报告。三是要健全行政司法联动应急协同机制。强化公安机关、人力社保、法院等机关和部门之间的联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惩恶意欠薪行为,严防事态扩大。四是要完善欠薪应急保障机制。省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按照不少于200万元的标准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重点乡镇(街道)不少于50万元。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按照责任书要求,切实建立健全应急周转金制度,发挥好应急保障作用。同时对资金管理也要规范、有序,相关程序必须到位,用途必须符合规定。五是做好事后帮扶纠正工作。企业要争取尽快组织恢复生产。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总体要求是工作要早做、细做、实做,确保事态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转化。

  (四)要严肃查处企业欠薪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的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究”。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加经济补偿和赔偿等多种手段,让欠薪企业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对殴打、讨薪职工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其治安和刑事责任;对欠薪中涉及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法集资、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欠薪中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职工劳动报酬或者有支付能力而不支付劳动报酬,经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支付的,要按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有关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努力降低欠薪隐患。一要注重企业用工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工时制度、确定计件单价和劳动报酬约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的劳动法规政策,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消除劳动纠纷和欠薪隐患。二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是防范处置企业欠薪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用工信息数据实时采集、用工行为实时监控的有效手段。下一步,各县(市、区)要加快“两网化”,特别是网格实体化要求建设和运行,实现网格化管理的动态监控,真正把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从被动反应转向主动预防,从以城镇为主转向统筹城乡。

  (六)不断加强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建设。要着眼长远,建立一套常态化、制度化、体系化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约束力,着力完善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建设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障金交退考核办法(试行)》,并逐步向交通、水利、电力以及租用场地经营企业推广。重点推进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欠薪问题突出企业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行为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各项规定。要切实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深入实施欠薪逃匿社会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由经信、公安、税务、工商、海关、银行等相关监管部门联合采取制约措施。对发生严重欠薪违法行为的建筑、交通、水利施工企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实行“黑名单制度”,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企业的招投标资格。对经查实有欠薪逃匿、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拖欠工资总额超过50万元的,各县(市、区)要及时将欠薪业主基本信息提交同级人民银行,在业主诚信系统中予以披露,对其信贷行为作出严格限制。

  三、加强领导,确保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今冬明春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全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明确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把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要按照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管理部门和单位。对因组织领导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政府年度政绩考核和“平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协同配合。要充分发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社保、经信、公安、监察、司法、财政、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国资、法制、、工商、法院、人民银行、工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企业拖欠工资的防范处置工作。对影响较大的欠薪案件和重大,各部门要跟踪督查,明确责任单位、目标要求、解决时限。

单位应急预案 9

  为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出现事故停电、临时停电及出现电力事故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控制局面,努力将因停电或电力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学院停电及电力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建立健全学院停电及安全用电责任制度、违章用电和触电报告制度、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3.加强学院停电后规范学生行为及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用电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督促相关部门经常对公共部位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5.组织各部门、系(院)经常进行寝室、教学楼、实验(训)楼、食堂、门面、职工宿舍安全用电情况检查,对违章用电现象及时纠正;根据当前用电超负荷现状,特别规定:空调上限控制温度为25℃,空调和小功率(小于750w)电烤火炉不得同时使用,不准使用大功率(大于750w)电烤火炉;

  6.一旦发生停电或电力事故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和协调工作;

  7.做好学院内部蓄意停电及电力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三、防范措施

  1.经常对学院的配电房、供电设施、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用电。

  2.坚持夜晚值班制度,加强夜间的管护,确保夜间校园用电安全。

  3.定时检查应急灯是否完好,如不能用,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

  4.经常做好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让师生了解和掌握安全用电常识,会用电、会防范。

  5.经常维护好柴油发电机组,冬季加满水箱防冻液、蓄电池电解液、机油,单台柴油发电机组备足10吨柴油,每周试运行发电机组半小时。

  6.全院水电维修报警电话:82824800。

  四、两种情况下的停电处理方法及首要措施

  1.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

  在接到电业部门停电通知的情况下,水电班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师生员工、学院各系(院)、各部门(特别是食堂、学生公寓、施工工地)及学院教职工住宅区,以粘贴停电通知的形式发布停电消息,让大家做好准备。同时,水电中心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

  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水电班值班室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全体在校电工对停电原因进行确认,弄清是学院内部故障停电还是校外原因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另方面致电电业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五、停电应急预案

  1.学院召开重大会议、开展重要活动遇到停电情况时,根据需要由后勤处水电班使用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发电。

  2.根据停电范围与可能的停电时间启动相应应急保安措施,门卫、保卫人员应加强警戒与巡视,加强重要部门、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的保卫工作。特别是人员密集的场所或部门,要根据情况做好宣传引导、妥善安置、紧急救援或疏散,稳定师生情绪,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3.保卫处要配备自备保安电源、应急照明灯,水电班要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处理内部电力故障需要的一些常用维修设备、工具和材料)。保卫处平时定期对内部的保安电源及设施进行检查,如应急灯、出口指示、人流导向指示灯(牌)等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提高突发停电事件应急能力。

  4.水电班20分钟之内启动柴油发电机组发电,优先保证供电顺序为:水井抽水—学生食堂—教学楼、实验实训楼(白天)、学生宿舍(晚上)—办公楼—职工住宅—其它。

  5.教学楼晚自习大面积停电的紧急预案:

  若出现停电情况,教师首先将学生控制在教室内,维护秩序,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来电或在教师和教学楼管理员指挥下,使学生安全离开教学楼;教学楼管理员要迅速了解情况,通知水电值班室,值班室要及时告知水电班负责人,水电班负责人要尽快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学生工作人员和教师要有序疏散学生,防止踩踏事故;疏散学生时,老师控制楼道、楼梯口,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学生下楼梯一律靠右边行走,禁止学生在疏散过程中停住弯腰去系鞋带或捡丢下的物品;各楼层疏散必须错开时间,防止拥挤、践踏。

  6.宿舍停电的紧急预案:

  管理员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听从值班领导的安排;停电后,各个宿舍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闹;寝室长指挥本宿舍学生在寝室休息,并注意安全;在此期间,学生严禁互串宿舍或到楼下;寝室楼门卫管理员一定要负起责任,及时解释情况,督促学生就寝并处理应急事件。

  7.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可以采用关闭电源开关、用干燥木棍挑开电线或拉下电闸。救护人员注意穿上胶底鞋或站在干燥木板上,想方设法使伤员脱离电源。

  (2)脱离电源后立即检查伤员,发现心跳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应坚持不懈地做下去,直到医生到达;首先,要尽快把他仰面放平进行人工呼吸,进行人工呼吸时,抢救人员骑跪在触电人员身体上部(注意不要压在其身上),双手按在触电人员胸部上下反复按压,按压的速度每分30-40次,或按这样的速度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直至触电人员有心跳,有呼吸为止;心脏按摩,抢救人员双手按在触电人员的左胸心脏部位有节奏的按压,每分钟60-70次,直到有心跳为止。

  (3)对已恢复心跳的伤员,千万不要随意搬动,以防心室颤动再次发生而导致心脏停跳。应该等医生到达或等伤员完全清醒后再搬动。

  (4)出现事故视情况及时拨打120或110,赶赴现场抢救。

  (5)触电引发火灾安全事故的紧急预案:

  ①立即切断电源;

  ②利用各部位消防器材,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自救;

  ③人员扑救的同时根据火灾情况向消防部门报警;

  ④打开所有安全通道、组织师生疏散;

  ⑤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六、调查与处理

  1.根据触电事件发生的过程,分析事故的原因、结果、经济损失等调查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2.对造成电力事故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对造成严重事故,通过学院保卫部门转送司法部门处理。

单位应急预案 10

  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及非工作日处置其它重大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单位遇有紧急监测任务或重大突发事件时,值班员应及时向站领导汇报,并根据站领导的.指示作相应处理;

  二、如要通知相关人员到岗,由值班员负责将时间、集合地点及其它要求传达到人,并随时保持联系,单位联系电话为机房值班座机;

  三、发布召集指令的站领导为召集人,被召集人员必须统一听从指挥;

  四、如需制定实施方案,由相关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方案须在人员到岗前提交召集人;

  五、被召集人应保证手机打开状态,无特殊理由应按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确有难以克服的困难,应即时向召集人说明,得到允许后方可自行安排,但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值班员;

  六、驾驶人员的安排,在召集前由值班员负责通知,人员集中后由召集人或指定专人指挥;

  七、办公室应根据通知事项做好财物及其它后勤保障的准备工作,并根据需要负责做好与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工作;技术保障由业务室负责;

  八、应急结束后,单位对应急行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将予以表彰,对有重大贡献者,除精神奖励外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对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者将给予经济直至除名处罚。

  九、本预案发布之日一个月后起实施。

单位应急预案 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供热和燃气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济宁市燃气管理办法》《汶上县燃气专项规划(20xx-20xx)》《汶上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xx-20xx)》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城区供热和天然气事故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高度重视城区供热和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1.4.3实行分级管理。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单位联动应急工作机制。

  1.4.4力求快速反应。建立健全高效的事故预报体系和快速应急机制,构建人、财、物和信息科技保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尽快恢复城区供热和天然气正常运行。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信息

  2.1.1设立汶上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广播电视台、国网汶上供电公司、热力企业、燃气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2县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和协调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妥善处置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期间的问题,尽快恢复正常供热供气;

  (2)部署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及时修订完善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5)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负责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7)其他有关县突发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2.2.2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应急机构中相关部门的联系,了解最新信息,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小组指挥长汇报;

  (2)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供热和燃气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3)编制审查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道稿件,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4)根据县应急指挥小组的要求,组织、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通讯、交通、物资保障等工作;

  (5)负责落实城区供热和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

  2.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住建局:承担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负责与县政府应急指挥小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根据县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县应急指挥小组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我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城市门站以外)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事故伤员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现场保护、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和灭火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参与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因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管道引发的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负责现场环境污染的监测处理,预防次生环境污染。

  县总工会:参与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事故调查处理。

  县民政局: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县人社局、县广播电视台: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国网汶上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电力保障工作。

  各燃气企业: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各热力企业:负责建立专门的应急抢险抢修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城区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快恢复。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事故信息跟踪,并负责对发生在县外但对我县城区供热和城镇燃气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收集与传报。

  燃气和热力企业及用户发现城区供热和天然气管道隐患后应立即上报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和早期发现的隐患进行核实、分析、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后认为可能引发重大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拟定隐患整改措施,报县政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电话: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预防

  3.2.1.1行政主管部门的预防措施

  (1)定期研究城区供热和城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热力和燃气企业建立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应急物质储备情况。加强对城区供热和管道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加强对城区供热和天然气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险情或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3.2.1.2经营企业的预防措施

  (1)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针对可能出现的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及时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县住建局备案,预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本单位燃气供热设施、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②在日常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突发安全事件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③本单位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抢修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④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通讯联络方式、培训与演习等。

  ⑤明确突发安全事件性质、等级与上报程序。

  (2)定期检查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抢险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3.3预警级别

  按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4预警解除

  根据事情发展动态和处置情况,由发布分级预警命令的政府决定并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燃气热力企业和管理部门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2分级响应

  按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①一般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V级):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5000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②较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II级):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③重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I级):造成10-30人死亡,或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④特别重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万户以上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4.3情况报告

  (1)基本原则

  ①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②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③直报:发生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要及时按照报告程序上报,也可直报县指挥小组办公室。同时可拨打110、119。

  (2)报告程序

  ①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燃气、热力企业报告。燃气、热力企业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抢修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初步判断是否属于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并根据事故程序确定警戒区。

  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一经确认,供气企业应立即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应急指挥小组及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向县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机构报告,并立即派人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助抢险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4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接报后必须做到:

  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②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③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④服从指挥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发生城区供热燃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报送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4)事故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②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供热能力、输配规模,存储设备,气源地;

  ③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④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⑤事故的简要经过;

  ⑥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⑦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⑨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⑩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5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县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和事故相关信息;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4.6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获悉发生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通知成员单位,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县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预案启动后,指挥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相关单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指挥小组组长,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

  4.7应急支援

  当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有关应急救援力量支援时,由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支援请求按程序报指挥部批准。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按指挥部批准的计划或预案执行。

  4.8新闻发布

  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公开发布由县应急指挥小组决定。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5.1.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指挥小组做出书面报告。

  5.1.2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5.2.1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指挥机构设在县住建局。及时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显示和传递城镇燃气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收、传递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6.2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小组同县政府、燃气热力单位和应急救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

  6.3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7监督管理

  7.1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应急指挥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燃气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每年组织一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模拟演练,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7.2监督检查

  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7.3奖励与惩罚

  对事故应急救援中积极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8.3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单位应急预案 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家庄市主城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内及远郊电厂余热入市工程沿线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属地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制定区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3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m2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m2以上,25万m2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m2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区政府(管委会)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m2以上,5万m2以下;

  (4)100万m2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m2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各区政府(管委会)、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及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区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5)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省直单位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区、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石家庄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助事发地区政府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市生态环境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体规处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各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相关企业做好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较大及以上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16)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区政府(管委会)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国家、省领导或工作组来石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政府。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值班电话: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由事发区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事发区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区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调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Ⅰ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事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各区(管委会)参照以上标准,设立工作机构。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石部队或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级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保障措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支援。

  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华电河北分公司、国电投河北分公司、西岭供热公司及河北联润在线工程技术公司(带压堵漏企业)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市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各区政府(管委会)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航空、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市、区建立两级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项目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两级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宣教培训和演练

  7.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附则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其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辖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12月18日印发

单位应急预案 13

  20xx年2月20日下午xx:30~17:00,在我标段洞子梁隧道进口,组织了一次长2个多小时的隧道塌方应急预案演练。现将演练总结概括如下:

  一、演练过程记录:

  20xx年6月3日xx:30时,假设洞子梁隧道进口掌子面处发生塌方,洞内值班人员迅速疏散、引导洞内施工人员撤离掌子,王副经理的报告后,令康伟一方面通过点名的方式清点人数,一方面通过移电话向袁经理汇报险情,袁经理马上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并率领指挥部相关部门负责人10分钟内赶到现场组织抢险。

  一接到险情报告,项目部立即通过高音喇叭、手机等联系方式组织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警戒组、技术方案组进入应急状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观察现场后,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和任务分工。按照制定抢险方案要求,警戒组对道口、洞口及施工现场进行警戒,严禁与工程抢险无关人员进入;正确快速地引导救援、救护车辆;并负责抢险现场安全警戒,起到有情况及时提醒的目的,保证抢险人员安全。后勤保障组及时通知延安市公安局和医院作好抢救准备,医护人员在洞内对假定受伤的人员进行了初步的处理,并随救护车辆一起将假定的伤员及时送到医院抢救。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认真履行职责,待假定伤员被救出洞后,将洞内机械、物资撤到安全地带,将抢险用的物资(φ200无缝钢管、φ42钢管、φ22钢筋、钢筋网、钢拱架、I16工字钢、方木、圆木、木板等)、机具(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电焊机、氧炔焊等)分批运进洞内,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组织人员对塌体进行加固处理和喷射砼加固,起到防止事故蔓延的目的。

  二、演练取得成绩

  在当前全国安全型式紧张、紧迫的前提下,开展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通过采取专题会议、现场督察、应急措施演练等各种不同形式的教育,起到了预防和减少隧道施工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切实提高了施工一线人员对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通过在隧道出口组织工人进行洞内“隧道塌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模拟演练活动达到了如下目的;第一、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检验了隧道坍塌重大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行性和可靠性;第二、检验了全体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是否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应急行动程序;第三、提高了队伍的.组织协调水平和应急实战能力、增强了工人安全意识;第四:通过演练取得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实践经验。

  三、演练存在不足之处

  1、施工人员在救援过程中不严肃,意识不到位,在救援中有相互开玩笑的现象;

  2、医务人员需加强培训;

  3、抢救人员信息传递要加强;

  4、演练步骤要有序,演练过程中现场有些混乱。

  四、应急预案演练的总结

  此次演练耗用2个半小时,整体演练还比较成功,做到了组织有力、指挥得当、判断准确、所用措施有效。各小组行动及时、有条不紊,使参加演习的人员充分认识到应急演习的重要性,为隧道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险情救援奠定了基础。

  通过这次演练,增加了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人们避免事故,防止事故,抵抗事故的能力,提高了对事故的警惕性;为今后同类事故的救援提供了经验。

单位应急预案 14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为大家分享企业单位反恐的应急预案,欢迎借鉴!

  1报警

  当发生恐怖袭击或其它人为破坏电力设施事件时,发现人立即向公安分局报警(报警电话:110),同时保护自身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向公司领导报告情况。

  2应急疏散顺序

  为确保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公司各部门为单位,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态情况,告诫员工不必惊慌,如需疏散,依据本预案疏散示意图组织员工有序地进行疏散。

  2.1办公楼各楼层、各房间应急疏散排列顺序:

  a.各楼层应急疏散排列顺序是:一层、二层、三层。

  b.一层应急疏散排列顺序是:保洁员、营业厅员工通过营业厅对外通口疏散;司机班、副经理室通过办公楼中间通口疏散;工程预算室、业务部长室、绘图室通过办公楼西口疏散。

  c.二层应急疏散排列顺序是:工程技术部、财务部长室、文档室、财务部、办公室、副书记室、技术部长室、计算机室依次通过楼梯向办公楼中间出口疏散。

  d.三层应急疏散排列顺序是:总经理室、会议室通过楼梯向办公楼中间出口疏散。

  2.2供电部应急疏散排列顺序:

  a.调度控制中心及其西侧办公室通过1#35KV站东口楼梯疏散。

  b.供电部长室通过1#35KV站中间楼梯疏散。

  c.试验班通过1#35KV站西口楼梯疏散。

  3应急指挥

  接到报告后,公司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指挥部进行指挥,根据事态情况,由总经理下达启动反恐怖应急预案指令。

  4通讯与信息发布

  4.1信息联络小组接到指挥部应急启动指令后,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4.2建立并保持指挥部和各应急小组以及与外部救援机构通讯渠道畅通。

  4.3确保现场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及时提供各机构、人员的通信联络方式。

  4.4及时与指挥部联络,并通过不同途径取得现场信息。

  4.5经过总指挥审批后,对公众和媒体发布信息。

  4.6按照事故上报程序逐级上报,无法与上级领导取得联系时,可越级报告上一级领导。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b、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d、事发后采取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e、事故报告单位。

  5.抢险救护

  5.1抢险救护组和警戒疏散组接到指挥部应急启动指令后,及时赶 赴现场。

  5.2警戒疏散组确定危险区域,维持现场附近秩序,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员疏散等交通畅通。在接到指挥部的疏散指令后,按既定疏散路线,引领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紧急避难,并清点人数。维持避难区的治安秩序,保卫现场的重要目标和财产安全。

  5.3如有火灾发生,抢险救护组迅速赶往失火地点,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5.4抢险救护组对伤员在现场进行急救处理,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在紧急救护的同时,迅速与外部医疗急救机构取得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装备。

  5.5在送医院时抢险救护组做好伤员的交接,并对伤员伤势进行跟踪监护。

  5.6抢险救护组在外部救援单位到达现场后,立即汇报现场情况,配合外部救援单位进行救援工作。

  6.后勤保障

  6.1后勤保障组在接到指挥部反恐怖应急启动指令后,听从指挥部指令,及时调配应急车辆和应急物资、设备进行应急行动,保证应急过程中车辆和应急物资的需求。

  6.2善后处置组在接到指挥部反恐怖应急启动指令后,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安排专人在应急过程中做好对伤亡家属的安抚工作。

  6.3预备机动组在接到指挥部反恐怖应急启动指令后,迅速赶赴应急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指令,随时准备参与应急行动。

  7.应急恢复

  7.1指挥部确认事态基本控制后,下达解除警戒指令,组织各应急小组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工作。

  7.2成立突发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受损情况,对损失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并撰写报告。

  7.3善后处置组及时与工伤保险部门联系,进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等工作。

  8应急结束

  事态得到完全控制后,指挥部下达应急结束指令,安排恢复正常生产。

单位应急预案 15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汛工作“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中心设施施备安全,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正常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建立由局长贾智艳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陈祖新、梁静、李晓东同志任副组长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职业介绍中心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负责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二、预案准备

  (一)防汛期

  每年5月1日至10月1日为防汛期。

  (二)重点部位

  本局防汛的重点部位为大院内1楼和后院消防通道及各排水沟(口、孔)及楼房房顶等。

  (三)防汛措施

  1、5月上旬对上述各重点部位逐一进行全面排查;

  2、5月中旬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各排水沟(口、孔)畅通无阻;

  3、5月底前对相关设施进行维护,对易裂、易倒、易断(折)的设施进行加固或更换;

  4、5月底前对一楼办公室、仓库等直接接触地面且易湿、易潮、易腐的`相关办公用品或物品,进行铺垫或高处置放;

  5、做好防汛器材准备。5月底前除现有防汛器材和设备外,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及早配备;

  6、注意掌握气象信息。从5月1日起,随时注意从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收集和掌握气象信息,一遇可能出现异常天气或大量降雨,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7、加强住所防汛工作。防汛期间,职工住所防汛工作,服从所在街道防汛指挥部或物管单位的统一安排和指挥。

  (四)组建防汛抢险队

  防汛抢险队员由现有在职职工中身体健康、年富力强且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一定防汛抢险经验的人员担任,一遇出现险情时,防汛抢险队在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具体负责防汛抢险工作(名单附后)。

  三、防汛值班

  实行汛期安全值班制度,并设立防汛值班电话,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附1、绵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附2、绵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防汛抢险队组成人员名单(略)。

【单位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单位应急预案12-18

单位应急预案【精品】12-19

单位安全应急预案09-23

供暖单位的应急预案06-24

单位应急预案范文01-12

单位停水应急预案03-16

单位消防应急预案03-26

单位供暖应急预案08-15

(集合)单位安全应急预案09-23

单位应急预案(精选10篇)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