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时间:2024-02-04 08:43:45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推荐]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业管理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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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篇1

  成都市物业管理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第五条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可分为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各类治安、消防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第六条 按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划分,依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级标准》)确定;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主要依据。

  第二节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基础保障条件

  第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成立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物业服务负责人为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研究、决定和部署建筑区划内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在预防和处置建筑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中,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小组应当服从和服务于建筑区划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领导和指挥。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应急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建设应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预见性和前瞻性,并重点突出其实际可操作性。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有的放矢,可细化到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消防安全事故等具体公共事件上。

  第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就公司应急体系、制度对所有物业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以提高员工处理应急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根据情况可开展对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进行应急基础知识、逃生技能、如何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定期在建筑区划内开展公共突发事件的模拟演练,并尽量动员业主、使用人参加,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建筑区划内大力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流程或逃生技能的宣传,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建筑区划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如已影响或可能影响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工作时,应通过"恰当、合理"的方式(便于查看、传播面广)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如下保障工作:

  (一)人力保障 物业秩序维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环境维护等岗位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这些岗位人员的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二)资金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额的预备资金,以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资金需求;

  (三)物资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灾物资。当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筹备救灾物资,确保建筑区划内的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信息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完善本公司应急信息发布体系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监控、巡逻等重点岗位应及时将信息上报项目、公司负责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或急救机构。突发重大公共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寻求救援和指导,并通过正确渠道获取政府权威部门和机构发布的关于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报信息。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建筑区划内发生的公共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五)交通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通道的畅通无阻;随时保持楼道、消防通道的完好,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和逃生通道;保障应急疏散标识、交通疏导指示牌等的正常使用。

  (六)秩序维护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区划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防护,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七)应急技术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建筑区划内监控、录像设施设备的完好,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保,出现故障应及时组织维修。配电箱、水泵房、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应按规定组织巡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减少因设施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灾害的可能性。

  第十二条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现场救援过程中应遵循"先人后物"原则。救援过程中应沉着、冷静,严格按照预设应急流程进行。在不存在威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动群众、引导群众、依靠群众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 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和证据,做好相关记录。要在适宜的机会留取证据,为事件处理、事故原因调查提供有利证据。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物业服务企业应组织召开内部评审总结会议,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

处置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并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的不足,完善相关处置预案。

  第三节 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防范措施,有预见性地开展各项工作,通过科学合理、细致周全的物业服务工作使突发公共事件消除在萌芽阶段:

  (一)加强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

  (二)加强建筑区划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

  (三)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

  (四)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等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并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五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治安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及恐怖袭击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执行凭证出入、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建筑区划寻衅滋事;

  (二)加强对建筑区划的巡逻,特别是治安、消防安全防范重点部位,要加强巡逻的人手和频率;

  (三)加强各种突发事件预案的演练,提高秩序维护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锻炼一支有战斗力的秩序维护队伍;

  (四)定期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环境卫生的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有效地防范和控制生物灾害、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开展环境卫生维护及消杀灭害工作;

  (二)对阴沟、地下室、屋面、垃圾中转站等重点部位和卫生死角,加大环境卫生维护力度和消杀灭害频率;

  (三)消杀灭害作业程序应严格控制,对消杀灭害的药物、有害生物遗体应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区划内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有效防范和控制设施设备事故、消防事安全故、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对建筑区划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系统、科学的维修保养,建立科学的维保计划。对特种设施设备,应聘请相关具有专业资格的维保机构提供维保服务;

  (二)应当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对建筑区划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并随时记录使用、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上岗证、操作证、岗位培训合格证等,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四)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特别是电梯、消防、水电气供给系统等,应详细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效防范和控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开展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业主、使用人的业余生活,融洽社区邻里关系以及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二)开展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提高业主、使用人的安全忧患意识,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三)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演练,并动员业主、使用人参与,使其掌握必要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和自救、互救常识。

  第十九条 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和配合,有效防范和控制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一)及时了解和学习政府相关部门、机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等,并结合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从政府相关部门、机构获取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加强防范;

  (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主体,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公共服务,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靠政府相关部门、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控制工作。

  第四节 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 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或者风险评估表明可能出现针对物业或建筑区划内人员的威胁之后,或在事故灾害、风险发生之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加强建筑区划各通道控制,并实施以下措施:

  (一)是否实施通道控制一般由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二)在启动通道控制措施后,秩序维护负责人立即部署,加强各通道、出入口岗的岗位力量;

  (三)秩序维护员将警戒隔离带、警示桶(牌)安装到相关通道,必要时可启动人墙警戒隔离;

  (四)实施通道控制后,应使相关通道岗位人员了解启动紧急通道控制的原因,以便向业主、使用人及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并做好安抚工作;

  (五)实施通道控制后,一般情况,各通道、出入口严格执行凭证(业主证、出入证、工作证)出入;特殊情况时,可采取"只出不进"(如发生地震、火灾等)或"只进不出"(如在发生盗窃、抢劫等事件时)的控制措施,对于不配合的人员,应耐心劝阻,不能使用违法手段对其进行阻止和控制;

  (六)在建筑区划出入口或相邻路段设置秩序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监控,并对前来救援的相关车辆、人员进入建筑区划提供协助;

  (七)实施通道控制的同时,应对突发事故(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现场周围的重点区域(取

决于事故的特定现场)部署秩序维护人员, 以确保对事件发生区域实施严格的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八)根据特定情况以及启动通道控制的原因,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是实施关闭停车场;

  (九)实施通道控制后,应有专人对通道控制、相关事件的情况对业主、使用人或媒体进行解释和说明工作。

  第二十一条 疏散撤离实施措施:

  (一)决定进行疏散撤离的,控制中心应当通过建筑区划公共广播系统通知业主、使用人进行有序疏散撤离。告知其业主、使用人撤离的时间、区域和疏散撤离目的地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在疏散撤离期间,应在沿撤离路线设置秩序维护岗位,协助撤离者有效、有序地到达目的地;

  (三)疏散撤离目的地应设立临时服务点,由客户服务人员、环境维护人员、秩序维护人员组成。为疏散撤离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并安抚情绪,维护公共秩序。同时收集人员撤离的情况,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四)应通过对已疏散撤离的人员的询问,了解疏散撤离区域内情况及其家人的撤离情况。如有尚未撤离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发现撤离过程中受伤人员,立即予以救治;

  (五)对疏散撤离区域周围的重点区域部署秩序维护人员,确保对事件发生区域实施严格的隔离,制止已撤离人员或无关人员返回疏散撤离区域;

  (六)在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不能立即取消疏散撤离,现场指挥者(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建筑物的受损情况进行彻底的检查和统计,在相关部门对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确定安全或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相关灾害警报解除信息后,方可允许人员进入。

  第二十二条 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发生人身伤害、人员受伤时,相关急救援助处置行动适用以下程序:

  (一)在接到发生人身伤害、人员受伤的信息时,应立即通知就近的秩序维护人员前往现场;

  (二)根据现场情况及受伤人员的伤情和意愿决定是否需要安排救护车。若事故造成的伤害轻微,而受伤人员也同意现场救护的方式,那么可安排合格的急救人员到现场进行救护;如伤情严重,情况复杂,在采取紧急救护措施的同时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进行救护。

  对身体伤害的急救处理,不能取代由医生或护士实施的医疗护理。

  第二十三条 微伤和擦伤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伤口都须立即得到处理,保持伤口清洁并防止感染;

  (二)用自来水轻轻地清洗伤口,如果有消毒液,则用消毒液清洗伤口;

  (三)在伤口上覆盖经过消毒的或粘性敷料,如必要的.话,寻求医疗建议。

  第二十四条 重伤的急救援助:

  紧急情况下打120找救护车,将伤者尽快送进医院,如果是伤者持续出血,在医护人员赶到前应尽

  第二十五条 出血的急救援助

  (一)尽快止血,让伤者躺下,抬高受伤部位,检查伤口;

  (二) 伤口如没有异物,用一块消毒敷料覆盖在伤口上,再直接用手按压在伤口上止血。

  (三)伤口如有异物,让异物保持原状,用一块消毒敷料覆盖在伤口上,再用手按压伤口近心端的动脉部位,但时间不要超过15分钟;

  (四)如果没有足够的消毒敷料,可以使用干净的手帕或棉毛巾来覆盖伤口;

  (五)如果怀疑存在内出血,须检查是否有休克症状。

  第二十六条 休克的急救援助:

  (一)所有重伤都可能导致休克。休克的症状和反应是:皮肤湿冷,显得惨白或灰沉;指甲末端和嘴唇呈青紫色;感觉发寒和口渴;呼吸急促、困难;脉搏乏力而急促;意识渐失;

  (二)让伤者仰卧平躺,抬起双腿以高于头部,头转向一侧,解开其颈部和腰部的紧身衣物,让伤者保持温暖和舒适,不要给伤者进食或饮水。

  第二十七条 意识不清的急救援助:

  (一)让伤者侧卧,头转向一侧并枕在其前臂(复原卧式),如有异物阻塞伤者的呼吸道,则须将异物清除;

  (二) 不要给伤者进食或饮水,或试图让其坐起来。

  第二十八条 骨折的急救援助:

  (一) 如果怀疑存在关节受伤或骨头折损,不要立即转移伤者,除非有伤情加重的危险,或者等到受伤部位得到固定之后再转移伤者。

  (二) 打电话找救护车,尽快将伤者送进医院。

  第二十九条 眼伤的急救援助:

  (一)异物进入眼睛

  用干净的冷水冲洗眼睛表面,清除像灰尘、炭、沙粒等松散颗粒,如果微粒异物位于眼眶内或已嵌入眼球,不要试图清除这些异物,眼睛上松散地覆盖一块干净的敷料,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二)化学物质进入眼睛

  立即用洗眼器轻柔但又要彻底地冲洗受伤的眼睛,至少冲洗10分钟,如果没有洗眼器,可以用自来水冲洗脸部的受伤部位。注意不要让受伤的眼睛受到感染。在洗眼睛时眼皮须翻开,以保证眼睛内的化学物质被水冲走,不要擦眼睛,在眼睛上放置一块消毒敷料或眼垫,尽快送医院救治。

  (三)眼睛受到重击

  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第三十条 烧伤和烫伤的急救援助

  (一)轻度烧伤或烫伤

  用干净的冷水浸洗发红的创面15分钟,以减轻疼痛,在创面上覆盖一块消毒敷料,如果没有消毒敷料,可以用干净的布料代替。

  将戒指、手表等珠宝首饰从烧伤部位摘掉,不管何种烧伤情况,都不要弄破水泡或清除皮瓣。

  (二)中度烧伤

  不要试图脱去紧贴烧伤部位的衣物,须在烧伤部位覆盖一块干净的棉布,防止暴露在空气中和受到感染。

  如果是大面积烧伤,在送医院之前须将伤者用干净的布单包裹起来,检查伤者是否休克。

  (三)化学烧伤

  连续用干净的冷水浸洗所有烧伤部位15至20分钟,在浸洗时防止化学物质流入眼睛,小心脱除受伤部位的衣物,必要时可剪开衣物,在烧伤创面覆盖一块消毒敷料,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

  第三十一条 电击时的急救援助:

  在援救伤者之前须切断电流。如果无法切断电流,可以用像干燥的橡胶、木制棍棒等不导电工具将伤者与电源分离开。如果伤者心跳停止,则由受过培训的人员来实施心肺复苏工作。

  第三十二条 煤气或烟雾中毒时的急救援助:

  转移伤者,避免进一步接触煤气或烟雾, 保证空气流通,尽快让伤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救助者必须采取一

切防范措施,比如采取安全措施或配戴氧气呼吸器,以保证自己不受伤害。

  如果伤者心跳停止,则由受过急救培训的人员来实施人工呼吸。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篇2

  成都市物业管理事故灾害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 治安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常见的治安事故主要有:打架斗殴,抢劫,盗窃,非法携带、存放弹药,携带、存放或生产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故意破坏公用设施或市政设施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治安事故的处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治安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应由公安机关或政府其他机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在处置治安事故时,不能有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治安事故的预防: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受聘提供服务的建筑区划所在地派出所建立良好的关系,保持信息互通,建立治安事件报警联动机制;

  (二)经常在建筑区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营造文明守法的社区环境;

  (三)加强对建筑区划公共秩序的维护,严格执行凭证出入、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四)提高警惕,发现有可疑人员或迹象,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追查到底;

  (五)加强对秩序维护员的法制教育,使其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治安事故有一定的认识,在合法的情况下履行公共秩序维护职责;

  (六)经常对秩序维护员进行防卫技能训练,锻炼身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增强攻防击打的能力。

  第五十六条 打架斗殴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后,秩序维护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并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

  (二)如当事人不听劝阻,或势态严重,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甚至有犯罪倾向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当事人采取合法的手段进行控制;

  (三)控制中心应通过监控系统对当事人进行监控,并通知巡逻秩序维护人员注意其动向,防止当事人逃逸,并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

  (六)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护,以便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

  (七)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八)现场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

  (九)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十)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五十七条 盗窃事件应急预案:

  (一)若发现犯罪分子正在实施盗窃,应当立即当场抓获,采取合法手段对犯罪分子进行控制,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如果盗窃行为已经发生,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对建筑区划各出入口、通道进行严格控制,防止犯罪分子逃逸;

  (三)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盗窃事件发生后,应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护,重点是保护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翻越的窗户台阶等,以便公安机关对盗窃事件进行调查;

  (五)如是入室盗窃,室内无人,应立即通知业主赶到现场;

  (六)现场目击人员应如实反映现场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

  (七)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八)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五十八条 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一)若发现犯罪分子正在实施抢劫时,应迅速制止。在制止犯罪的同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当犯罪分子手持凶器时,应高声呼喊,呼叫附近秩序维护员和群众前来协助,抓获犯罪分子并立即报警;

  (二) 如犯罪分子已逃离现场,应向目击者或当事人问清劫匪的人数、体貌特征、衣着颜色和逃逸的方向,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堵截和报警, 同时呼叫控制中心,通过监控闭路电视追踪监视犯罪分子;如是驾车逃跑,应记下车牌号码并立即报警;

  (三)对建筑区划各出入口、通道进行严格控制,防止犯罪分子逃逸,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 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人员,劫匪留下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五)抢劫事件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六)警方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察未完毕,当班执勤秩序维护员不能离开现场。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十)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五十九条 故意伤(杀)人事件应急预案:

  (一)如发现歹徒正在作案的,应设法制服、阻拦歹徒,并召集各岗位秩序维护员配合。同时,迅速报警和报告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

  (二)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通知附近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三)设置警戒线,保护案发现场,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歹徒留下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保护抢劫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四)对建筑区划各出入口、通道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歹徒逃逸,并通知监控中心密切监控各个区域,监视歹徒行踪;

  (五)登记目击者和事主的情况,及时向目击者和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经过,并做好记录;

  (六)现场人员应如实向警方汇报案发现场情况,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七)警方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察未完毕,当班执勤秩序维护员不能离开现场。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八)对此次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六十条 建筑区划内其他常见治安事件及处理措施:

  (一)在建筑区划内游荡或借口找人却说不出被访人姓名和详细住址,或接二连三敲住户房门,或一个个楼道按住户电子门。

  处理措施:密切注意其举止,必要时可采取监视、盘问以及劝其离开等方式。

  (二)发现身上携带有管制刀具、钳子、螺丝刀、铁棒等工具。

  处理措施:核查其携带工具的用途,如用途不明的,约束起来并送所在辖区派出所。

  (三)携带物品繁多(如电视、音响等贵重物品),又无任何证明。

  处理措施:暂时将人、物扣留,待其出具可靠证明后放行。如无法出具任何证明,即送交派出所。

  (四)在偏僻、隐蔽处清理皮包或钱包。

  处理措施:立即设法拦截,询问验证,如属盗窃、抢劫财物的,送交警方处理。

  (五)自行车、摩托车无牌、无行驶证、无钢印、有撬损痕迹或将未开锁的自行车背走或提走。

  处理措施:暂扣留人、车,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处。

  (六)机动车拿不出行驶证,说不出车牌号,没有停车证。

  处理措施:暂扣人、车,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处。

  (七)遇到秩序维护员即转身远离或逃跑的人。

  处理措施:设法阻截,用对讲机通知有关的大门岗、巡逻岗执勤人员协助将其擒获。

  (八)低价出售物品,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

  处理措施:暂时扣留人、物,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处。

  (九)长时间一个人独处不离开。

  处理措施:询问是否需要帮助,若非业主劝其离开,如有作案嫌疑要详细盘查。

  (十)发现天台隔热层、消防栓箱内或自行车棚内等隐蔽地方藏有刀具、钳子、铁棒等工具。

  处理措施:不动隐蔽的工具,采取伏击的方法,监视嫌疑人的行动,如发现作案,则将其擒获并扭送警方处理。

  第二节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十一条 建筑区划最常见的灾害是火灾,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是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

  燃烧的三要素: 可燃物、助燃物及着火源。

  防火的主要措施: 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

  第六十二条 火灾依据物质燃烧特性,可划分为A、B、C、D、E五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的火灾。

  第六十三条 根据公安部20xx年6月2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火灾等级标准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六十四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预防和处置消防安全事故的主要工作是协组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消防队伍建设等。

  第六十五条 消防安全事故的预防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建筑区划防火工作负责人、责任人,对相关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各岗位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使岗位员工明确自己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掌握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根据各建筑区划实际情况设置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秩序维护。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相关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负责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在建筑区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使员工熟悉火灾发生的原理、灭火和伤员急救等知识,提高员工的防火、灭火技能,(八)定期组织安全防火工作大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建立完整的消防工作台帐;

  (九)协组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对建筑区划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第六十六条 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措施:

  (一)当接到火警信号时,控制中心应立即通知就近巡逻秩序维护员前往查看,确认属实后,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部门,并上报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公司负责人,同时,安排人员到路口或建筑区划入口对消防部门的车辆、人员进行引导。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现场的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

  (二)打开所有通道,启动广播通知事故区域人员撤离,组织秩序维护人员到达各通道口,做好火灾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三)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立即把电梯迫降到底层,保证各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对起火区域的天然气、电源等进行关闭,防止火灾引发其他次生事故;

  (四)对相关区域进行警戒隔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在消防部门赶到前,火灾现场总指挥(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根据现场的情况对参与消防扑救的人员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抢救组、供水组、后勤组等,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部门保持联系以及时汇报现场情况;

  (六)在消防部门赶到前,组织秩序维护人员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灭火时应注意:

  1、灭火人员应配备必要的自我防务工具,如防火服、或用水将自身淋湿等,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火灾进行扑救;

  2、针对不同的着火物质,正确选用灭火装置;

  3、先控制、后消灭,即首先制止住火势蔓延,在扼制火势发展的基础上,集中优势兵力,迅速扑灭火灾。控制火势与扑灭燃烧是同时进行的,即在控制火势时灭火;在扑灭燃烧中控制火势发展,互相配合,互为补充,取得最佳灭火效果;

  4、事故现场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应立即转移,防止火势扩大或发生爆炸。

  七)救人第一,出现人员伤亡时候,应立即通知医疗救护机构,对伤员进行抢救;

  (八)消防部门赶到后,现场总指挥(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应立即向消防队员详细汇报火灾情况,包括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以及前期扑救情况,协助消防队制订灭火扑救方案,以便消防部门迅速采取合理的扑救措施;

  (九)积极协组消防部门灭火,随时为消防队员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火灾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受伤人员进行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第六十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善后措施:

  (一)协组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保持现场和相关证据不被破坏;

  (二)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事故原因及受灾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相关在场人员应如实汇报事故现场情况;

  (三)在得到公安消防部门的允许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四)环境维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清理,扫除积水、清除损毁物;

  (五)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对现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特别是水、电、气等设施;

  (六)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六十八条 火灾发生时的疏散自救方法:

  (一) 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建筑物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生自救;

  (二)保持镇定,明辨方向:

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三)不入险地,不贪财:不要因为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的逃生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四)简易防护,掩鼻匍匐:通过有烟雾的路线,可采用湿毛巾或湿毯子掩鼻匍匐撤离;

  (五)善用通道,莫入电梯:发生火灾尽量使用楼梯,或利用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安全地点,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楼脱险。不可使用电梯逃生;

  (六)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如身处房内,应侧手摸房门,感到烫手,千万不能开门,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窗门,用湿毛巾塞住门缝,不停用水淋湿防止烟火渗入,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七)传递信号,寻求援助: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在阳台、窗口(白天可用鲜艳的衣物在窗口晃动,晚上可用手电等物闪动或敲击物品发出声音求救)传递信号求救;

  八)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九)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高层楼层起火后,应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等制成简易绳并用水打湿后,从窗户或阳台沿绳滑至下面楼层逃生。即使跳楼应在消防员准备好逃生气垫并且要求楼层在四层以下才考虑这一方式。还可选择水池、软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应先丢下大量棉被,沙发垫或打开大伞跳下。

  第三节 设施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十九条 建筑区划内设施设备事故主要是由于对设施设备年久失修,造成设施设备老化,或因操作不当,造成设施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

  第七十条 建筑区划内设施设备事故常见的有:给排水系统故障、供配电系统故障、燃气输送系统故障、电梯系统故障、消防系统故障事故等。其特点主要有: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和突发性;发生原因的复杂性和发展变化的多样性;可能造成极大的危害性;可以采取科学的手段降低损失和危害。

  第七十一条 设施设备事故的预防:

  (一)设施设备在使用期限内,在经过合理有效的维修保养和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出现安全事故;

  (二)把好物业承接验收关,把质量验收作为物业设施设备的重要内容,认真、谨慎地进行查验工作,把物业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在物业的使用之前;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建筑区划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系统的、科学的维修保养,建立科学的维保计划。对特种设施设备,应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维保机构提供维保服务;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对建筑建筑区划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并随时记录使用、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四)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上岗证、操作证、岗位培训合格证等,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建筑区划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负责人、责任人,对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岗位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掌握科学熟练的操作技能,提高警惕,杜绝麻痹大意,树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观念;

  (六)应当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故障抢险器具、材料;制定设施设备故障事故处置预案;

  (七)有计划地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八)定期在建筑区划内开展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及正确使用电梯使用等知识的宣传,使业主、使用人掌握科学的设施设备使用知识,培养物业使用人的风险意识;

  (九)适当引入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购买共用设施设备保险、财产保险、公共责任险等。

  第七十二条 设施设备事故的处置应注意:

  (一)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人员被困或人身伤害的,坚持"解救人员第一,保障财产安全第二"的原则,立即解救被困人员,并通知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抢救;

  (二)排除设施设备故障事故时,应注意证据保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以便事后确定事故责任方;

  (三)对电梯、消防等特种设施设备故障事故的处理应在专业维保单位的指导下进行,当专业维保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其叙述事故的起因、严重程度、危害范围、紧急处置过程等详细信息,并积极协助其进行处理;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停水的应急预案

  (一)市政管网计划停水

  1、当接到停水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停水信息,告之内容包括:实施停水的单位、停水的原因、时间和范围及恢复供水时间等;

  2、提请业主、使用人提前储备用水;

  3、如果停水时间太长,联系自来水公司送水。

  (二)建筑区划内故障停水

  1、接到停水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与自来水公司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停水原因查明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3、如维修时间较长,应立即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之内容包括:停水原因、范围、预计恢复供水时间等;

  4、若停水时间太长,联系自来水公司送水;

  5、事后查明有关停水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停电的应急预案

  (一)市政管网计划停电

  1、在收到供电部门发布的停电通知后,应在停电前三天在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停电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知内容包括:实施停电的单位、停电的原因、时间和范围及恢复供电时间等。并提请业主、使用人停电期间关闭所有电器;

  2、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准备突发故障的排除及配合进行设备养护,并在停电前关闭相关设施的电源;

  3、停电前提前停止电梯运行,并提请业主、使用人暂时不要使用电梯;

  4、停电后,迅速启动电机供电;

  5、停电期间加强建筑区划内的公共秩序维护,防止不法之徒浑水摸鱼;

  6、电力恢复后,检查建筑区划内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二)建筑区划内故障停电

  1、接到停电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与供电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控制中心及时查看电梯内是否困人,如有,依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处置;

  3、停电原因查明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4、通知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停电区域的巡逻和各出入口的控制;

  5、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关闭相关设备电源开关;

  6、如抢修时间较长,应立即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之内容包括:停电原因、范围、预计修复时间等;

  7、供电恢复后立即开启相关设备,并检查共用电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8、事后查明有关停水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停气的应急预案

  (一)市政管网计划停气

  1、在收到供气部门发布的停气通知后,应在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知内容包括:实施停气的单位、停气的原因、时间和范围及恢复供气时间等。并提请业主、使用人停气期间关闭所有燃气具;

  2、停气期间建筑区划将转向集中用电,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供电设施设备的检查,避免超负荷;

  3、供气恢复后,加强建筑区划的巡查,如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相应气阀并进行处理。

  (二)建筑区划内故障停气

  1、接到停气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与燃气公司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停气原因查明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3、如是因管网破裂导致停气,应立即关闭阀门,疏散相关区域人员,禁止使用明火,用水稀释燃气浓度。并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前来处理;

  4、如维修时间较长,应立即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之内容包括:停气原因、范围、预计修复时间等;

  5、停气期间建筑区划将转向集中用电,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供电设施设备的检查,避免超负荷;

  6、供气恢复后,加强建筑区划的巡查,如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相应气阀并进行处理。

  7、事后查明有关停气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六条 电梯故障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客户服务中心或控制中心在接到电梯故障信息后,应首先确认电梯是否困人,并通知相关维保单位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事故;

  (二)若有乘客被困电梯,有闭路电视及电梯对讲机的,应把镜头移至该困人电梯,观察电梯内情况,并详细询问被困人有关情形,保持与被困人的联系,特别是老人、小孩、孕妇和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者要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

  (三)通过与被困人的联系及现场查看,确定电梯故障停留楼层,立即组织进行人员施救:

  1、故障电梯轿厢地面距门槛小于500MM时,可打开厅门和轿厢门解救被困人员;

  2、故障电梯轿厢地面距门槛大于500MM时,抢修人员迅速到达电梯机房实施盘车救援。

  3、遇有其他复杂情况,如安全钳已动作或者钢丝绳移位等,应由电梯公司专门人员处理;

  (四)对救出的被困人员进行安抚,并了解其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受伤者要及时进行救治;

  (五)救出被困人员后,设置停止使用标识并进行故障的抢修;

  (六)如电梯的修复耗时较长,应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禁止使用故障电梯;

  (七)故障排除后,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分析总结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七条 浸水、漏水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当接到浸水、漏水报修信号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前往现场勘查确认浸水、漏水状况及原因;

  (二)立即关闭供水总阀或采取相应方案制止;

  (三)通知环境维护人员用吸水机、疏通、烘干机等排除积水;

  (四)浸水、漏水影响重要设备使用的,应立即关闭相关设施设备或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势态扩大;

  (五)组织人员对浸水、漏水故障进行处理;

  (六)处理完毕后,对事故现场相关证据进行保全,通知环境维护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并恢复供水;

  (七)如无法及时恢复供水的,在建筑区划显着位置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区域业主、使用人。并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八)浸水、漏水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分析总结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负责人。

  (九)突发浸水、漏水事故时要注意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

  1、及时将电梯升至不受水浸的安全楼层;

  2、防止配电室及其他电器设备受浸。首先应切断或堵塞水源,并关闭相关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第七十八条 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接到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报修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员到位进行检查;

  (二)检查堵塞原因,确定堵塞的位置;

  (三)打开检查口,清理堵塞,并放水冲洗,直至能正常使用;

  (四)处理事故时注意设立告示牌,提请过往的人员注意安全;

  (五)处理完毕后,通知环境维护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

  (五)如无法及时恢复的,在建筑区划显着位置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区域业主、使用人;

  (六)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分析总结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九条 消防系统故障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消防警钟误鸣

  1、接到消防警钟鸣响信号时,应立即确认消防警钟鸣响的具体位置;

  2、通知就近巡逻秩序维护员前往查看,确定是否发生火灾或警钟误鸣;

  3、若确认是有效消防报警,按照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4、若确认是消防警钟误鸣,通知控制中心重新设置警钟,并做好相关区域人员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5、通知消防设备维保单位检查和维修。

  (二)消防花洒头爆裂

  1、若发现消防花洒头爆裂渗水,应立即通知控制中心;

  2、就近巡逻秩序维护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查看,确认爆裂原因;

  3、若是因为火警而爆裂,按照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4、若是意外爆裂,通知控制中心静止警钟,并通知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关闭阀门,到场协助处理;

  5、记录事故现场情况,保全相关证据,并拍照存案;

  6、通知环境维护人员到场处理积水;

  7、通知消防设备维保单位检查和维修。

  第八十条 燃气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接到有燃气泄漏或疑似燃气泄漏事故信息后,迅速通知就近秩序维护人员前往查看;

  (二)现场人员应注意:

  1、关闭对讲机、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

  2、切不可按(疑似)燃气泄漏的单位或房间的门铃;

  3、切不可开启(疑似)燃气泄漏的单位或房间内的任何电器及使用室内电话;

  (三)尽量开启相关区域的门窗,使空气流通;

  (四)通知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关闭相关区域的燃气阀门;

  (五)疏散撤离相关区域内的人员,对相关区域实施通道控制;

  (六)发现煤气中毒者,立即施救,将其移至户外,呼吸新鲜空气,并通知医疗机构前往救治;

  (七)必要时可采取用水冲等方式稀释燃气浓度;

  (八)通知燃气公司对管网进行维修。

  第四节 其他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第八十一条 建筑区划事故灾害还包括:交通事故、触犯国家法律的刑事事件等。

  第八十二条 其他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的参照本章第一、二、三节制定;

  第八十三条 其他事故灾害预防和处置,应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第八十四条 对涉及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事故灾害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靠政府相关部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篇3

  为确保小区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处置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稳定事态,减少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小区内安全稳定等突发事件。

  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海顿管理处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小区内发生的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需要应急救援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

  3、在管理处中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

  4、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

  5、对群体性上访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协调处理有关物业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6、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篇4

  (一)公司应急救援组织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指挥、事故现场指挥员、应急救援组、工程抢险组,安全疏散组、机动救助队和善后工作组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分工如下:

  1、总指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不在岗位时,由在场职务最高的管理人员担任,全权负责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决策抢险救援、安全疏散等事项,对现场指挥员下达任务指令。

  (2)根据事故状况下达向上级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报警指令,负责或指定专人向上级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其他管理人员担任总指挥时,通过电话随时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汇报事故的处置情况。

  (4)当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到场后,负责介绍基本情况,移交总指挥权,协助指挥救援。

  (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现场指挥员: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人不在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了解、查看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排除险情、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应急疏散等工作。

  (2)及时向总指挥通报事故现场情况,便于总指挥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3)当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到达后,为其提供现场事故基本情况和公司现有救灾设备设施等情况;移交现场指挥权,继续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应急救援组: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保卫人员和义务消防员为救援组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开展控制、扑救灾害性事故工作。

  (2)利用现有的设施营救被困者和伤员,将被救助人员护送至相对安全地带,由应急疏散组送至安全疏散指定地点。

  (3)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应急救援结束后,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现场有关情况。

  4、工程抢险组:公司的工程技术、维修人员即是抢险组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排除生产设备设施故障,控制险情。

  (2)为现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提供技术保障,协助应急救援组抢险救灾。

  (3)应急救援结束后,负责为事故调查人员提供引发事故设备设施的技术参数。

  5、安全疏散组:由公司的从业人员和部门经理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在各自工作区域内引导现场人员的应急疏散。

  (2)协助应急救援组护送伤员。

  (3)集中安置、安抚被疏散人员。

  6、善后工作组:由办公室、安全生产部门等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代表公司接待新闻媒体,对外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记录整理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置记录。

  (3)组织或协助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或协助起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赔偿事宜。

  (6)探望伤员,协助医疗机构安排伤员的救治等。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大全篇

  1目的

  为规范物业管理处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的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处理紧急事件,从而控制事态的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3职责

  3.1各项目管理处保安、中央监控室值班员负责火警、匪警的应急处理。

  3.2各物业辖区大堂值班员和物业值班员负责电梯困人的应急处理。

  3.3工程部和各物业辖区工程维修值班员负责住户水管爆裂、煤气泄漏、供电供水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理。

  3.4公司总部总值班员负责协调各部门处理紧急事件。

  4操作程序

  4.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原则

  4.1.1快速反应的原则:要求当值保安员接警后2-5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保安部负责人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3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4.1.2统一指挥的原则:

  1)处理突发事件由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

  2)保安班长及保安员负责各类指令的落实与执行。

  4.1.3服从命令的原则:各保安队员需无条件服从指挥人员的命令,班长负责事后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

  4.1.4团结协作的原则:保安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管理处其它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在保安部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该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安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4.2盗窃、损害事件

  4.2.1若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当场抓获,并注意收集现场证据,报告公安机关,连同物证送公安机关处理。

  4.2.2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控或设法约束,当其实施盗窃或其它破坏事件时再掌握时机予以当场抓获。

  4.2.3保安员接到盗窃、损害事件报案时,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部班长或负责人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事发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盗窃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4.2.4保安部班长到达现场后视情况轻重,立即调遣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若情况特别严重,应立即向管理处主任进行请示和报告。

  4.2.5盗窃案件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被盗物品名称,钱财数量的巨细,再确定是否报当地派出所,若有必要,则打电话告之小区被盗详情,请公安人员速来小区侦破。管理处将组织力量,创造良好的条件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开展侦破,排摸线索,提供相关的情况。

  4.2.6当班班长对事件的发现和处理过程,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保安部将进行存档备案。

  4.2.7事件的处理流程。

  4.3打架斗殴。

  4.3.1当值保安员发现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现场保安员应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班长报告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2)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3)将因打架斗殴受伤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治疗

  4.3.2保安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用对讲机指挥调遣现场或附近的保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对事态轻微的事件进行调解

  2)对事态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带回保安办公室,进行询问记录,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负责人汇报,并请示下一步工作。

  4.3.3保安部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报告管理处主任,管理处报告公司领导。

  4.4抢劫

  4.4.1当班人员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抢劫报案时:

  1)应立即上前制止该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对讲机向班长报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带回保安部,并请事主一起到管理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视其伤情送医院救治。

  4)如劫匪逃离现场,要向目击者问清劫匪的人数、衣着颜色和逃走方向,并立即组织追截;

  4.4.2保安班长接到抢劫报告后,立即调遣附近的队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1)向事主或知情人询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及被抢劫的经过做好记录,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和记录。

  2)如向公安机关报案,要将相关资料、线索及犯罪嫌疑人交公安机关处理。

  3)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工作布置向负责人汇报、并请示下一步工作。

  4.4.3保安部负责人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对于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处理工作,并请示和报告管理处主任,管理处主任报告公司领导。

  4.5凶杀

  4.5.1当班人员发现有凶杀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1)立即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用对讲机向保安班长或负责人报告。

  2)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坚决禁止任何人进出现场。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4)对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5)在搬抬过程中所走过的路线及碰过、接触或搬抬过的物件,均应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

  6)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4.5.2保安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4.5.3保安部负责人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协助和指挥安全人员配合公安人员。

  4.5.4同时,保安部负责人将案情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4.6交通意外事故

  4.6.1当班人员发现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对讲机报告保安班长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部负责人进行支援。 4.6.2保安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管理处主任,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管理处主任报告公司领导。

  1)调遣指挥当值队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伤者到医院救治。

  3)报交警大队事故组。

  4.6.3管理处主任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负责指挥及报告公司领导。

  4.7紧急停电处理

  4.7.1保安人员接到有关区域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呼叫报警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员查看。

  4.7.2保安领班接到停电报告后,立即组织队员赶赴楼层主要通道口及停电区域,做好停电区域的保安工作。

  4.7.3若停电15分钟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立即启动小区紧急停电预案,并通知管理处领导请示工作。

  4.7.4全体人员进入紧急状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有人趁机破坏或实施盗窃。

  4.7.5停电事故处理完毕后,注意收集各类信息,做好记录,特殊情况要立即请示和报告。

  4.8台风

  4.8.1在台风到达前一、二天内由管理处主任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抗台安全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成立预备抗台小组,随时准备加班。

  4.8.2保安部门要做好小区安全隐患和重要部位的检查和统计工作,对雨衣、雨靴、应急灯、电筒等工具要做好准备工作。

  4.8.3台风来临时要在小区内和周围进行不间断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8.4抗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安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抗台各项措施的落实与检查。

  4.9水浸等自然灾害事故。

  4.9.1工程部对易水浸的部位进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4.9.2当班班长接报后立即调遣队员处理或协助其他部门处理此类灾害事件。

  4.9.3保安部负责人接报后立即作出统一指挥:防止破坏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1)相关人员和车辆的疏散。

  2)向医院、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寻求支援。

  4.9.4保安部负责人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主任和公司领导汇报工作和请示。

  5.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5.1.任一员工接到业主报警或发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监控室,同时记录接报和发现时间。

  5.2.保安消防监控室接报后应一方面通过监控系统或对讲机了解电梯困人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另一方面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汇报,并联系工程部前往解救。

  5.3.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领班接报后,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求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将情况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5.4.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解救,必要时电话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前来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采取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电梯维修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5.5.若工程部和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的同意。

  5.6.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5.7.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应当立即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请他们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小区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离去,应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5.8.被困者救出后,工程部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5.9.保安部负责人或当班班长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保安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维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5.10.工程部经理或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篇5

  一、物业管理应对突发事件制定处理预案的原则以及方法

  1.原则。首先,依法办事。小区保安是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力军,当小区中发生了突发事件时,包括小区保安在内的管理人员必须作出应急反应,挽救业主的生命与财产。当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之后,物业管理处应该依照法律、公司制定的制度等进行奖惩,并且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虽然物业管理单位并没有执法的权利,但是应该配合执法机关执法,以此找到相应的责任人。其次,方法得当。小区中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因此各个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处理方法必然不同,所以物业管理人员必须运用恰当的方法来制定处理预案,千篇一律也就是失去了应急的作用;最后,切实可行。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并不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所规定的内容应该具有切实可行性,而不是假大空话,这对广大业主的现实生活将毫无意义。因此河东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必须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安全可行的处理预案。

  2.方法。突发事件的类型不同,物理管理人员就应用运用不同的方法来处理,针对性强,才能够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理效率。比如业主彼此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的问题,都属于小区内部矛盾,物业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劝说、沟通等比较温和的'方式解决,注意在劝解的过程中,要做到以理服人,礼貌待人。有些问题一时难以解决,而且可能会扩大影响,此时管理人员一定要采取可解不可结、可缓不可急的方法,最大程度地耐心了解,不能将矛盾激化,否则问题更难以解决。处理问题时,既要做到尊重业主,同时也不能违背公司制度,如果事件是由于业主忽视而发生,情节并不严重,也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失,物业管理人员可以当场解决,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而如果情节十分严重,则应该直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而对于犯罪分子坚决不能姑息,要将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且配合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分子。

  3.程序。首先,保安发现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给保安队长;其次,保安会依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安排相应的保安达到事故现场;最后,控制现场,如果情况危急要立即报告给公安机关,但是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到来之前,必须保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现场,避免影响公安机关取证。在这一过程中,管理人员应该与周围群众进行有效沟通,以此了解事件发生的过程,将重点信息记录下来。有些突发事件,比如火灾,则应用在消防机关到来之前,就需要采取应急预案,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二、应急预案程序以及重要内容

  1.消防处理预案程序与内容。首先,物业管理人员在发现火情时,都要立即报警,同时携带灭火设备,快速达到失火现场,按照火灾严重程度,积极补救,消防人员到达现场之后,要将重点内容上报;其次,物业管理领导要派遣专门的人员来维护秩序,在重要的位置打上警戒线,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保护人员安全,同时也防止不法分子进入现场趁火打劫;再次,物业管理所有人员在听到火警信号之后,都应该主动前往失火现场,听从领导安排,如果业主家有人,则应该先救人,再救财产;最后,物业管理领导安排专门人员配合消防人员查找火灾发生的原因,编写出书面材料,呈交给消防部门。

  2.抢劫、盗窃等刑事案件应急处理预案。

  (1)处理程序。首先,如果小区物业保安人员接到报警电话,要马上通知保安部门;其次,保安要保持惊醒的头脑,要求业主说明现场位置、时间以及案件类型,这样保安人员在报警时,也能够转述清楚,便于公安部门制定方案,采取行动;再次,保安人员报案之后,要立即达到现场进行确认,同时通知保安队长;最后,保安队长将主要情况报告给物业管理领导,同时与公安部门进行配合。

  (2)现场处理步骤。首先,保安人员携带关键的设备,比如对讲机、钥匙、手电等,最快速度达到案发现场;其次,保护案发现场,将其运用警戒带包围起来,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其中,将聚集的群众疏散开来;再次,与当事人或者报案人员进行沟通,以此了解整个案情,将重要信息记录下来,同时要求受访者签字;第四,有条件可以对案发现场拍照,将现场情况全部都记录下来,交给公安机关;第五,物业管理者应该安排一名管理人员跟随伤者到医院,了解伤者的情况;第六,如果不法分子正在行凶或者正要逃跑,管理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加以制止,抓捕不法分子,当公安人员到来时,将其交给公安人员处理;第七,如果犯罪嫌疑人绑架群众,管理人员要马上报警,同时与犯罪嫌疑人有效沟通,稳住情绪,避免事态扩大。

  (3)各个部门职能。首先,保安队长应用积极与公安部门进行配合,将案件重要信息都报告给公安部门,同时做好记录工作,进行最终的善后;其次,工程部门则应该将需要的工具都准备好,便于公安机关人员进行救援;最后,客服人员要耐心解答业主的问题,同时为业主以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员提供药品,并且与办案人员进行配合,清理现场,安抚业主。

  3.对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1)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理预案。首先,地震发生时,物业管理人员要保持镇定,坚守自己的岗位,同时安排人员寻找比较宽敞的地方,管理领导必须坚守管理区域,掌握第一手资料;其次,组织相关人员远离玻璃、支架等处,有悬挂物的位置也不能停留;再次,发生地震时,不能使用电梯,也不能在楼梯下面停留;最后,物业管理部门要做好后续的工作,尽可能地保证业主的正常生活。比如工程部门要将所有的附属设备全部都切断,比如供水设备,生活水泵等,同时将所有不是应急电源的也要切断,而客服人员则应该尽可能地疏散群众,将业主都聚集到比较空旷的场地上,以此保证群众不会受到余震的影响;而管理人员则应该做好记录工作,同时保持清醒,随时听从管理中心的命令。

  (2)地震警报解除后的工作程序。首先,工程部门人员要检查小区中的各项设施以及房屋结构,如果有必要,应该要求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进行鉴定,如果生活设备损害十分严重,要立即维修,房屋结构如果损害十分严重,则安排业主到其他地方居住;其次,客服服务中心应公开致函全体业主,解释管理区域受损情况及修复情况,并通知业主回到本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域;最后,保安队派人员应加强楼内巡视,严防不法人员趁乱作案,危害管理区域及业主的利益。

  4.对突发性水浸和室内水浸的处理预案。

  (1)关于突发性水浸的处理方法。维修人员接到水浸通知后,即携通讯设备前往水浸现场观察,关闭水阀门。水浸危及附近的电表房、设备房等公共设施时,要动员员工在上述设施周围堆放沙包隔离,防止浸水。

  (2)关于室内水浸的处理办法。客服服务中心接到客户投诉室内浸水时,要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观查。现场观查人员到浸水业户区域,必须得到的业户/用户同意,不能撬门强行入内,要设法找到阀门地点,以关闭阀门。浸水情况严重,必须关闭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设备机房总阀门,避免水浸扩大。立即通知保洁公司,派人携带专用吸水设备赶到现场进行吸水作业。

  5.机电设备设施抢修、应急处理预案。

  (1)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当接到市电计划停电通知后,立即检查备用电源系统,做好转换备用电源的准备工作。并立即将停电信息反馈给业主,使业主对工作进行适当安排,尽量减小停电所造成的影响。同时,立即向供电部门了解停电原因和可能影响的时间,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用户,并协助用户解决停电造成的困难。

  (2)给排水系统应急处理方案。市政供水计划性停水,物业管理公司客服部提前通知用户,说明停水原因、停水时限等,做好准备工作。市政供水管网故障造成突发性停水,来不及通知用户时,管理公司客服部设法满足用户生活用水,事后向用户说明原因。由于供水设备故障造成突发事故,按下列程序执行:接到事故报警后,水电维修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水电维修人员在5分钟内查出事故原因并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迅速向物业公司汇报,请求支援。事故不能在2小时内处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写通知告知业主,并附上处理方案告知业主。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关闭相关的供水设施,并启动相关的排污设施,防止水患。

  (3)电梯应急处理方案。

  一是电梯的应急救援。乘客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以下求救和自我保护措施。通过轿厢内的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或电梯厢壁上的提示方式进行求救,并准确告知救援人员轿厢内的情况。与轿厢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保持一定距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千万不要撬砸轿厢门或攀爬安全窗,更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

  二是接报电梯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值班人员发现电梯出现紧急情况或接到求助信号后,应当立即通知维修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通过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了解乘客情况,告知其注意事项,做好安慰工作。专业人员到场后,首先要开展救援行动,如救援有困难,应当催促维保或有关单位实施救援。发生火灾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按动电梯消防按钮,以供消防人员使用,如无消防功能,应将电梯直驶至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切断电梯总电源。进场内或轿厢内发生火灾时,立即切断电源、疏导乘客撤离,用灭火器灭火。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河东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比较全面,其他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完全可以借鉴。但是处理预案要想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物业管理人员熟读于心,有条件可以进行演习,这样能够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突发事件处理的效率。处理突发事件时,管理人员必须要保持惊醒的头脑,不能慌张,否则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篇6

  01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1.任一员工接到业主报警或发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监控室,同时记录接报和发现时间。

  2.保安消防监控室接报后应一方面通过监控系统或对讲机了解电梯困人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情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另一方面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汇报,请求派人或联系工程物料部前往解救。

  3.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接报后,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求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将情况向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汇报。

  4.工程物料部经理或值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解救,必要时电话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前来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采取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电梯维修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5.若工程物料部和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的同意。

  6.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7.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应当立即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请他们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小区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离去,应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8.被困者救出后,工程物料部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9.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保安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维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10.工程物料部经理或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02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运作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个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物料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小区内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9.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工程物料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管理运作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03液化气泄漏应急预案

  1.接到业主报警或发现液化气泄漏后,公司员工应立即通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并马上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必要时疏散人员,并禁用电气设备(包括手机、电话和对讲机)。

  2.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接报后,一方面立即派员前往现场支援,并通知工程物料部,另一方面视情况通知液化气公司和消防支队。

  3.工程物料部接到通知后,急速赶赴现场,协助保安部施救。

  4.若液化气泄漏发生在室外,应马上疏散周围人员,建立警戒线,防止围观,并严禁烟火和使用电气设备。

  5.若液化气泄漏发生在室内,要保持冷静,谨慎行事,切记现场不可按门铃、启闭照明灯、开换气扇、打报警电话、使用对讲机以及关闭电闸,也不要脱换衣服,以防静电火花引爆泄漏的气体。

  6.施救人员进入室内前,应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戴上防毒面具;没有防毒面具,则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屏住呼吸;进入室内后,应立即切断液化气总阀,打开门窗,加快气体扩散,并疏散现场范围内的非相关人员,协助救援、抢修的消防人员和维修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7.发现有中毒、受伤者,应立即小心、妥善地将受伤人员抬离现场,送往安全地区,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疗部门前来救护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8.保安部和工程物料部应详细记录液化气泄漏的时间、地点、故障情况和修复过程。若有人员伤亡,应详细记录伤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时间和抢救医院。

  9.保安员和设备巡检人员在平时巡逻时应提高警惕,遇有异常气味时,应小心处理,同时应掌握液化器总闸的位置和关闭方法。

  04盗窃和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1.任一员发现工盗窃和破坏事件或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查清楼号、单元号、楼层,通知保安部或当班保安领班派员前往现场查验,并通知监控值班员密切注意相关画面,监视犯罪嫌疑人动向。

  2.保安巡逻时发现有人在小区内实施盗窃或破坏行为,应马上用对讲机向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汇报,并通知消防监控室协助监视;同时保持冷静,如能处理的可及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记住犯罪嫌疑人的面貌、体形、服饰和特征,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并注意自身安全。

  3.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接报后,视情况尽快派适当数量的保安赶赴现场,尽可能制止一切盗窃和破坏行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堵截捉拿犯罪嫌疑人,同时向警方报警。

  4.保安人员在事件中捕获犯罪嫌疑人,应询问记录后移交警方处理,并根据警方要求提供情况和证据,严禁施刑拷打、审讯和扣押,并应劝阻业主和围观人员打骂犯罪嫌疑人。

  5.若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到来以前已逃离现场,保安人员应注意保护现场,阻止任何人员进入或接近现场,并不得触动现场任何物品和门窗,等候警方前来处理。

  6.如在作案现场发现有人受伤,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基础上,通知医护人员前来救护。

  7.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若有需要可临时关闭所有出入口,劝阻业主及访客暂停出入,配合防止犯罪嫌疑人乘机逃逸。

  8.警方人员到达后,保安员应清楚记下警官官衔、编号及报案编号,并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

  9.在事件中涉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摄下照片或录像,留下当事人员和目击者,供警方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05意外伤亡应急预案

  1.小区内出现人员意外伤亡事件,保安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向保安部经理或总经理汇报。

  2.若伤者尚未死亡,应在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并通知医疗救护中心。对骨折伤员一定要注意尽量不要搬动,防止使伤情加重。

  3.若伤亡事故系由触电引起,保安人员应就近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如干燥的木杆、竹竿或塑料、橡胶将电源拨离触电者,再施进行抢救。严禁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或用金属杆去拨离电源,以防自身触电。

  4.若伤亡事故系由设备故障或设施损坏引起,保安部应立即通知工程物料部经理(或主管)到场,共同制订抢救方案。

  5.若伤亡事故系由溺水引起,保安人员或其他员工应立即抢救,若落水者喝水较多,应让伤者头朝下倒立,按压腹部,使其吐出喝入之水,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

  6.若伤亡事故系由高层坠落、物品砸伤引起,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保护好现场,摄下照片或录像,留下目击者,同时向警方报警。

  7.若伤亡事故系由交通肇事引起,应在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记录肇事车辆,留下驾驶员和目击者,如有监控录象,保存相关录象,报请警方处理。若交通事故引起小区内交通堵塞,应开辟旁行通道,积极疏导交通,并设立警戒线,防止破坏现场。

  8.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时,应记录下救护车号码、送往医院以及伤者情况。

  9.详细记录意外伤亡经过。对由于设备故障或设施损坏引起的伤亡事故,以及由于管理公司原因引起的触电事故,相关部门在事发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给公司总经理,以便公司总经理视情况向有关方面汇报并查找原因,落实责任。

  06水浸应急预案

  1.员工接到报警或发现小区范围内出现水浸事故,应立即将进水地点、楼层、水源、水势情况报告当值领导、工程物料部值班人员和当班保安领班,并在支援人员到达以前尽量控制现场水势,防止水浸范围扩大。

  2.相关人员接报后,立即派员就近采用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槽口,并将电梯升上最高层,切断电源,以免电梯受损;若电梯轿厢控制面板已经进水,则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升降电梯,以防故障扩大。

  3.立即查明水浸原因,采取措施(包括关闭水泵、关闭水阀、封堵水管、堵塞漏洞、疏通排水管道、打开末端放水等),切断水源,并关闭受浸区域之电闸,防止人员触电。若水源来自供水总管或工程物料部无力解决时,应立即通知自来水公司前来抢修。

  4.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设拦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到设备房、配电室、业主室内或其它楼层。

  5.组织力量采用各种手段,包括采用扫帚、吸水机吸水,排净积水,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整洁。

  6.水源中断后,工程物料部应立即派人尽快修复受损设施;保安部、行政部应设法维持小区内秩序,并耐心做好住户的安慰解释工作,尽力解决水浸给住户带来的实际困难,并注意维护物业公司的形象。

  7.如在水浸事故后,有任何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受到影响或由此引发停电停水,应知会相关业主或在小区各主要出入口设置告示,知会全体业主;如有任何区域存在危险性,应在该范围内设置警告标志。

  8.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类似事故。

  9.详细记录水浸事故发生经过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受损情况。

  10.一些常见水浸事故的预防措施:

  1)保安巡逻和设备巡检时,应留意排水渠道是否有淤泥、杂物或塑胶袋,有否堵塞,并随时加以清理疏通;清洁工定时清扫天台、排水沟,防止雨后垃圾冲入排水口造成堵塞。

  2)加强对消防喷淋系统的巡视,防止碰撞、移动喷淋头或消火栓引起水浸。

  3)灾害性天气(台风、暴雨、大雪)来临前,工程物料部人员应对小区内门窗、天台、排水沟渠、集水井、排水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管道工在操作安装、维修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水浸事故。

  5)对业主/用户装修要加强管理,防止由于业主/用户在进行管道安装、尤其是消防喷淋系统试压时施工不当引起水浸事故。

  6)平时应备足沙包作为应急用。

  07火灾应急预案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

  1.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消防监控室报警

  2.1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物料部经理。

  2.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2.7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3.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报警人姓名;

  F.报警人电话。

  3.2向“119”报警应讲清:

  A.小区名称;

  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火灾发生部位;

  D.燃烧物品;

  E.火势状况;

  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报警人姓名;

  H.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

  4.1物业总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临时指挥部由物业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物料部经理、行政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4.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警戒

  6.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6.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后工作

  7.1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物料部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管理运作部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总经理。

  7.4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7由物业总经理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专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7.8如果小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篇7

  为做好交通局应急保障道路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除雪保畅工作,切实增强对冬季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道路畅通,为所管辖区域提供通畅交通服务,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最大程度减轻冰雪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对机场应急保障道路的损害,结合交通局下发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认识到位、措施得力、责任明确、任务落实”的要求,精心组织、积极运作、周密部署、合理调度,确保在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畅通。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青岛海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冬季除雪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卫事业部具体负责清雪应急抢险工作任务的分配、调度和检查工作,在防雪清雪工作中传达防雪信息,协调各班组切实做好防雪清雪工作。

  1、第一突击队(18人):

  2、2、第二突击队(4人):

  3、第三突击队(4人):

  三、机械、物资储备

  (一)车辆及设备:

  现有皮卡车1台、除雪铲车3台、除雪滚1个、撒布机1台、防滑链条4条。

  (二)常备物资

  已储备融雪剂20吨、防滑沙200方、推雪锨21把、扫帚30把、手套40双、标志牌10套、锥形筒100个、对讲机5个以备待用。

  四、信息预警机制

  (一)建立24小时雪情预警报告制度和冬季除雪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接到雪情或路面结冰等影响通行安全的报告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以便及时掌握灾情,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二)每天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天气预报等多种渠道获取准确可靠的天气信息,及时预测分析可能发生的灾害及其危害程度。

  (三)特别是雨雪天气时加大站前大道下穿桥及东外环大桥、胶州北站等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密切注意雨雪对路面、交通的影响,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当启动应急预案后,队长务必在第一时间把除雪防滑相关的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以便领导小组真实全面的了解现状进而作出科学全面的.统筹安排,做到措施得当,更好的实施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应将本路段雨雪灾害情况及处置情况及时汇报交通局养护科。

  五、启动条件

  冬季除雪应急预案应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或终止。除雪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负责人员应切实加强宣传和协调工作,以保证预案实施的社会环境条件满足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通过快捷可靠的信息预警机制及时了解路况信息,根据雨雪灾害情况及时决策预案的启动或撤销。

  六、保畅措施

  (一)在站前大道下穿桥及东外环大桥等特殊路段路边提前储备摆放防滑沙或融雪剂,桥梁进口及上坡处设立冬季安全行车提示标志牌提醒通行车辆注意安全,做好前期预防准备工作。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车辆、除雪工具、通讯器材、交通安全标志牌等准备就绪随时待命,统一听从领导小组安排。

  七、工作原则

  (一)可根据降雪量和路况分别启动5级预案:Ⅰ级预案:半幅通行(含双线半幅通行)。Ⅱ级预案:短期内上或下行线封闭。Ⅲ级预案:单线上下双向通行(长期内上或下行线封闭)。Ⅳ级预案:短期内上下行线同时封闭。Ⅴ级预案:车辆分流(长期内短期内上下行线同时封闭)。并迅速通知养护组对路面进行撒盐、喷洒融雪剂,出动除雪车。

  (二)遵循“桥梁、坡道口优先”的原则,桥梁不同于普通路面,表面温度较低,积雪难以融化,极易结冰,一旦清除不及时,后期清理的难度极大,匝道弯道及纵坡较大的路段,车辆通行速度较慢,容易出现轮胎打滑现象,一般交通事故多发生在这些路段。所以除冰雪优先考虑清除站前大道下穿桥和东外环大桥,然后向主线扩展,清除的冰雪要求不得堆放在中央分隔带,尽可能清运出主线后集中堆放。

  (四)除雪坚持“从里向外,从高向低,全面清除,不留后患”的工作原则,保证雪停后24小时内所辖公路主线、匝道积雪全部清除干净。

  (五)根据降雪厚度可分为微雪(积雪厚度≤10毫米)、小雪(积雪厚度>10毫米,≤50毫米)、中雪(积雪厚度>50毫米,≤150毫米)、大到暴雪(积雪厚度>150毫米)四类。除雪领导小组结合降雪量大小、持续时间等,对应安排除雪机械、人员和融雪材料,以减少不应有的资源浪费。可按以下原则对应安排除雪作业:

  1、蓝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1厘米以上,小于5厘米,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对行车影响不大,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经车辆行驶或气温变化地表面积雪自然消除,因此不需做特殊处理。—5℃以下时,视情况而定,必要时撒少量融雪剂,可安排撒布车在全线进行一次大范围、小剂量的撒布工作,撒融雪剂剂量可控制在20克/平方米。

  2、黄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5厘米以上,小于10厘米,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温度在0~—20℃时以机械除雪为主,降雪厚度至1cm时开始撒融雪剂,每平方控制在20克以下为宜,待降雪结束后,出动铲雪车配合撒布溶雪剂(2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40克为宜,清除路面积雪。

  3、橙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10厘米以上,小于20厘米以下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降雪速度较快,气温越低、降雪密度越大,较易板结,降雪厚度至1cm时开始撒融雪剂(20g/㎡),待降雪结束或降雪厚度达到5厘米时,铲雪车和人工配合清除路面积雪,先清除一车道、后清其余车道,机械清雪工作完毕后,撒布融雪剂(4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60克为宜,个别路段清理不彻底时采用特殊机械处理。

  4、红色预警信息,24小时内降雪厚度将达20厘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降雪速度快,持续时间长,雪层较厚,雪厚至1厘米时开始撒融雪剂(20g/㎡),待降雪结束或降雪厚度达到5厘米时,出动铲雪车、装载机及人工配合清除路面积雪。机械清雪工作完毕后,撒布融雪剂(40g/㎡),撒布融雪剂总量控制在每平方60克为宜,除雪工作可采用多台机械流水作业,紧急停车带积雪采用抛雪机等抛出路面以外。

  八、作业程序

  (一)雪天道路未封闭情况下,由小组成员在重点高危路段(站前大道下穿桥、东外环大桥处)设置提示牌,提醒司乘人员注意安全。

  (二)除雪工作需要封闭作业时,必须规范地摆放醒目、齐全的标志,拉好警戒线,禁止作业人员出界作业,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下雪天气巡检皮卡车辆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路面冰雪覆盖厚度(压实厚度)超过3厘米时,车辆必须加挂防滑链。

  (四)在巡查过程中,车辆应行驶在行车道,驾驶员必须时刻注意车辆行驶状态,集中注意力,不许出现与驾驶无关的其他动作,副驾驶人员重点观察前方路面的积雪程度以及协助驾驶人员完成其他动作;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观察,确保除雪工作安全、到位。

  (五)下雪天气作业车辆严禁停放在高边坡、桥涵路段。

  (六)每次进行防滑处理后,必须进行防滑物资清查,并及时补充坡道、桥面等路段的防滑材料,确保防滑物资的供给。

  (七)所有施工路段,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安排专人负责该路段交通疏导工作。

  (八)上路除雪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确保除雪人员的安全。

  (九)除雪防滑作业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发生车辆拥堵,若发生车辆拥堵情况,工作人员及时向受阻司乘人员通报路况情况和除雪进展情况并耐心解释和安抚,避免不稳定情况的出现。

  (十)如遇小雪时清扫车快速开路,人工配合完成清扫。应急队伍保证路口、紧急停车道等清雪任务。如出现中到大雪时,路面积雪厚度较大时,应首先利用推雪铲,除雪车(改装雪板)将超车道积雪推到离行车道上,随后扫雪车配合作业。

  十、严格监督考核

  清雪工作关系道路正常运行和群众切身利益,各组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严密组织。为确保清雪效果,海达物业将组织人员对各小组的清雪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清雪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未按要求做好责任区清雪的,给予相应处罚。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篇8

  成都市物业管理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 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十五条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中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37种。常见的传染病主要有流行性感冒、 霍乱、鼠疫、肺结核、 血吸虫病、沙眼、狂犬病等;主要传播途径有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血液传播、体表传播等。

  第八十六条 传染病疫情的特点是有病原体,有传染性和流行性,感染后常有免疫性。有些传染病还有季节性或地方性。传染病的分类尚未统一,有些按病原体分类,有些按传播途径分类。

  第八十七条 建筑区划内的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持科学客观的态度,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机构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加大建筑区划内的环境维护和宣传力度;

  第八十八条 传染病疫情事件的预防和紧急措施:

  (一)传染病的`预防应采取以切断主要传播环节为主导的综合措施。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必须具备3个环节,即传染源(能排出病原体的人或动物)、传播途径(病原体传染他人的途径)及易感者(对该种传染病无免疫力者)。若能完全切断其中的一个环节,即可防止该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种传染病的薄弱环节各不相同。在预防中应充分利用。除主导环节外对其他环节也应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预防各种传染病。

  (二)在传染疾病高发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环境维护力度,对建筑区划内及周边进行定期消毒处理,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等工作,阻断传染疾病传播途径;

  (三)定期联系相关卫生防疫机构,在建筑区划内开展传染性疾病防治宣传,使业主、使用人了解基本的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应注意多了解传染性疾病预防和处理的相关知识,树立忧患意识,发生疫情时,应在保障自身不被传染的前提下,开展防治工作;

  (五)当发现传染性疾病或者疑似出现传染性疾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报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建筑区划内若出现经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的疫情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工作;

  (七)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下,将建筑区划内发生的疫情情况、防治措施以及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所有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八)协组相关部门对疫情感染区域进行隔离,设立警戒,禁止人员进去;

  (九)按照相关机构的指导,使用相应的药剂对疫情感染区及其周边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十)疫情期间,随时了解收集疫情防治最新信息,并向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发布;

  (十一)在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权威的信息宣布疫情得到消除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组织环境维护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彻底消毒;

  (十二)在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解除警戒,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

  第二节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十九条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品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通常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食含有毒素的动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变质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是主要传播途径。

  第九十条 虽然食物中毒的原因不同,症状各异,但一般都具有如下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

  (一)潜伏期短,一般由几分钟到几小时,食入"有毒食物"后于短时间内几乎同时出现一批病人,来势凶猛,很快形成高峰,呈爆发流行;

  (二)病人临床表现相似,且多以急性胃肠道症状为主;

  (三)发病与食入某种食物有关,病人在近期同一段时间内都食用过同一种"有毒食物",发病范围与食物分布呈一致性,不食者不发病,停止食用该种食物后很快不再有新病例;

  (四)一般人与人之间不传染,发病曲线呈骤升骤降的趋势,没有传染病流行时发病曲线的余波;

  (五)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季多发生细菌性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冬春季多发生肉毒中毒和亚硝酸盐中毒等

  第九十一条 食物中毒事件的紧急措施:

  (一)当建筑区划内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事件时,发现者应立即向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汇报,并立即通知医疗机构;

  (二)项目经理、公司领导立即赶到现场,掌握现场情况,首先查明是否食物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人数,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将中毒人员立即送往附近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四)控制中毒现场,同时封闭食品毒源,协助卫生防疫机构及公安机关查明食品中毒源,防止二次中毒;

  (五)对相关区域进行警戒隔离,组织人员疏散、封闭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风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稳定相关人员情绪,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展;

  (六)待卫生防疫机构及公安机关查明事故原因,并允许后,对制作现场及餐具、灶具、橱具进行清洗、消毒、通风,防止二次污染中毒。

  (七)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八)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第三节 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十二条 建筑区划公共卫生事件还包括: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动物疫情等事件。

  第九十三条 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的参照本章第一、二节制定;

  第九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物业服务企业应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对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做好建筑区划内的环境维护和消杀灭害工作;

  第九十五条 对涉及到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机构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篇9

  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对雨雪冰冻天气指挥机构

  (一)应急指挥部

  政委: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单位:街道各科室、各驻处单位、各社区

  (二)应急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1、后勤保障及物资供应组

  组长:龚国宝、赵晨

  成员单位:财政所、行政办

  职责:负责购买相关抢险物资,确保抢险所需物资工具及时充足,抢险保障到位。

  2、安全防控组

  组长:李扬、有关党政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应急站、有关科室及各社区

  职责:负责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仓储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桥梁等进行安全巡查,组织做好防灾准备及紧急处置。

  3、现场处置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针对出现灾害的部位,组织应急队伍现场转移、疏散人民群众,并开展抢险救灾相关工作。对受灾群众做好宣传安抚工作。

  4、灾情救助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针对独居老人、残疾人、五保户、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进行安全巡查,劝说其集中安置或投亲靠友,及时慰问救助,保障基本生活物资。对灾情引起的水电供应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置,确保群众用水用电。

  5、建筑物安全防控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主要做好在建工地、农村老旧房屋及拆迁区域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6、通行安全防控组

  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组织农村道路的除雪除冰工作,保障群众通行安全,在圩堤入口处设置警示牌,劝说群众不要在低温雨雪天气上埂和进行水边水面作业。

  7、督查督办组

  组长:

  成员单位:

  职责:督查各组工作人员落实决定、指令情况,严肃雨雪冰冻天气工作纪律。

  二、应急措施

  1、加强宣传发动。要及时宣传雨雪冰冻天气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各社区要召开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切实发动群众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站对辖区内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发放通知,动员和发动辖区单位做好应急防范;民政所对辖区五保户、困难户加强安全排查,确保人民群众居住安全。

  2、加强值班值守。街道、社区强化值班备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和信息上报,确保政令畅通(如有突发事件,有关部门和社区必须在15分钟内进行电话报告,1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抢险队伍和社会各方力量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所有干部职工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随叫随到;分工联系社区组长每天巡查联点的社区值班备勤情况。

  3、加强排查梳理。对街道辖区内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巡查,对容易发生冰冻的路段、房屋、部位做到提前预防,重点盯防,并科学设置疏散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物质保障。抢险物质必须尽快采购到位,抢险设备必须保障性能良好,随时待命,随时做好抢险准备。

  三、工作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街道各有关科室站所、各社区所要把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抓落实,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切实保证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务必科学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要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和安排,沉着冷静,防止打“乱战”;要科学做好物资的调配和供应,确保物资供应充足又不浪费;要做好检查和督促,确保预防在先。

  3、务必及时有效。如遇突发事件,街道现场处置组必须30分钟赶到现场进行及时处置,抢险人员要顾全大局,攻坚克难,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把灾害降到最低。

  4、务必严肃纪律。应对雨雪冰灾等恶劣天气期间,机关、社区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取消休假、外出,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督查室及时抓好工作督查,对玩忽职守、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的一律追责。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篇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

  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隐患巡查工作。

  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篇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区物业管理区域可能出现的安全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我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海岸新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各镇(街道、管区)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各镇(街道、管区)管理制,建立灵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衔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 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安全 事件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准备。建立安 全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训力 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按照安全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物业办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全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召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部署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及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镇(街道、管区)及物业服务企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专门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督促、落实安全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镇(街道、管区)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意见。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及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镇(街道、管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及时准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或完成情况。

  2.5.3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情况,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安全信息,经过分析研究后,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安全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建筑周围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安全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原因缺损造成的安全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隐患,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安全隐患,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造成的安全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

  3.7物业管理区域内,突发停电、高空坠物等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3.8物业管理区域内,因雨雪天气引发的安全隐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行为,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4.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缮的,必须进行回访,增强安全系数。

  4.4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预案,要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调整完善,明确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程序。

  4.5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准备好防雪、防冻、防滑等应急物资,对大风、冰雪灾害等极端天气及时告知广大业主,做好防范措施,对需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已制定的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执行力度,强化值班制度,凡遇恶劣天气,要立即行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实行定时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时安全防范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客人、车辆出入登记制度,并确保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加强小区内行车及停车管理,对急转弯、易出现事故的小区路段设置标识或相应设备,消防通道不得停车、堆放杂物等。

  4.7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大对小区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对已实施楼宇对讲、电控防盗、家庭防盗报警、小区重点部位监控等技防工程的应加强维护。

  4.8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消防通道堵塞治理和高层住宅、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建立“一楼一档”,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对消防泵、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供水箱、消防箱、灭火器、消防龙头、温感器、消防报警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抽烟送风系统、通风系统中的防火阀、消防电梯、事故照明等消防设备的维护管理情况,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以及物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不属本企业责任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同时,要做好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并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实际,合理制定救生疏散方案,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4.9建立电梯“一梯一档”,对电梯机房、轿厢、导轨、平衡链、曳引机(包括减速机、电动机和制动器)、导绳轮(抗绳轮)、钢丝绳、限速器、缓冲器、限位开关、超载开关、防止夹人的光电开关、各部位的检修开关、消防开关、运行急停开关、限速安全钳动作开关、电源开关、控制柜、选层器、楼层呼梯显示灯按钮、开关设备、轿厢内照明、检修照明等电梯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需维修养护的,要及时联系维保单位组织维修养护,并按规定组织年检,电梯运行要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确保遇有情况能够立即妥善处置,对不属本企业责任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质监部门。

  4.10对本企业负责管理的配电房、配电柜、变压器、空气开关、保护装置、供电线路、配电箱、开关、插座和各种照明灯具、弱电设备等供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出现私拉乱扯现象。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不属本企业责任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工信部门。

  4.11做好供排水、燃气、供暖等设施设备排查整治工作。对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暖气线路、燃气线路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属于本企业责任的要立即整改,不属本企业责任的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并协助做好整改工作。

  4.12发现古力井盖、雨水篦子等缺失、松动应马上设立警示标识,并组织进行维修。定期清掏污水井、化粪池,不得淤堵、冒溢,污水井(管道)无阻水物,流水通畅。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危旧房屋、易倾斜倒伏树木等易引发安全问题的部位以及排水设施、围墙、广告牌、挡土墙、设备房、地下车库等处的巡查、检查、修缮、维护

  4.13各企业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摄像头、出入口及单元门门禁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强小区秩序维护工作,保安人员要确保24小时值班在位,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小区人员(车辆)出入登记、来访登记、物品搬运登记等制度规定,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双人双岗。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盘查、询问、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14严格按照《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有关要求,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4.15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监控系统、出入口门禁道闸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秩序维护人员要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小区外来人员

  (车辆)来访登记制度等规定,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双人双岗,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紧急处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小区的安全工作。物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管理小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如有安全问题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赶到现场解决处理。

  6.后果评估

  6.1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后,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查明导致引发安全事件的原因。属责任事故的,要查明责任人及各自责任的大小,并拟写调查报告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6.2通过总结,找出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构,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应组织一至两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前要明确演练的内容和目标,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安全措施。演练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并事先通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

  7.2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社区刊物等宣传途径在小区内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7.3奖励和责任

  7.3.1对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

  7.3.2对不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7.4.1各镇(街道、管区)物业管理部门应每月指派专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全区范围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对于整改不利,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7.4.2物业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本预案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8.预案更新

  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9.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物业管理应急预案 篇12

  成都市物业管理自然灾害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 地震灾害是群灾之首,它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以及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对社会也会产生很大影响等特点。地震还可能直接造成建筑物破坏以及山崩、滑坡、泥石流、地裂、地陷等地表的破坏和海啸。因地震的破坏还可能引起的一系列其它次生灾害,包括火灾、水灾和有毒气体泄漏,细菌、放射物扩散、瘟疫等对生命财产造成的灾害。

  第三十四条 地震按照其破坏性可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发生6级及以上的地震或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第三十五条 地震灾害的预防注意事项:

  (一)危险物品不要放置在高架上,吊灯及吊起来的盛物架,要尽量增强强度,玻璃容器或器皿应放置在盛物架下面;

  (二)燃气炉要牢牢固定,并注意检查是否漏气,燃气开关及燃气器具开关,不使用时或下班前应确认关闭;

  (三)厨房等用火区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火种附近,不得放置易燃物;

  (四)应养成拔掉插头的习惯,在不使用的电器具(如电视机、电饭煲、电炉、烤箱等)时,应切断电源;

  (五)楼梯及走廊等通道上,不可堆放物品,随时保障安全通道、出入口的通畅;

  (六)随时关注国家预测机构发布的权威信息,做好防范措施;

  (七)注意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的保养;

  第三十六条 地震灾害发生时的紧急措施:

  (一)地震灾害发生时,项目负责人或物业服务负责人应立即赶往建筑区划,成立应急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控制中心应立即启动报警装置,并通过广播呼叫,告知建筑区划内的所有人员地震灾害发生,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和紧急自救措施:

  1、请大家保持冷静并尽快熄灭火源;

  2、地震时不要随意跑动,不要使用电梯逃生;

  3、应立即用软物体(如:枕头、厚衣物、棉被等)护住头部等身体的重要部位;

  4、建筑物内的人员应就近寻找建筑物坚固的部位(如:卫生间、承重墙拐角处等)进行躲避;

  (三)秩序维护员应立即赶往各出入口、通道,进行通道控制,对人员进行有序疏导,维护公共秩序,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防止不法之徒乘乱滋事、浑水摸鱼;

  (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应立即关闭水、电、气等阀门,停止电梯等设备的运行;

  (五)地震稍微平息后,控制中心应立即通过广播通知建筑物内人员马上撤离。秩序维护员组织建筑物内的人员有序疏散到空旷地带(如广场、马路等地方),不要靠近建筑物、广告招牌、电线杆等的附近。并逐一排查有无人员滞留建筑物内或被困电梯内。

  第三十七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措施:

  (一)地震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灾救援相关工作;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人员伤亡情况和建筑区划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紧急援助请求;

  (三)应立即组织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震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

  (四)应立即设立警戒岗,对建筑物(特别是受损的)进行隔离,在未经政府权威部门发布有关的安全信息前,尽量劝阻任何人试图返回建筑物内;

  (五)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

  (六)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时,应增加设施设备检查、环境维护、消杀灭害等工作的频率,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七)积极安抚业主、使用人的情绪,密切关注人员的身体状况,特别是老人、小孩、孕妇、伤残人士、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者;

  (八)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通常会出现一系列社会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防范。

  第三十八条 余震期的紧急措施

  (一)通过网络、电台、电视等渠道,收集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常识和政府发布的余震预测信息,并及时以书面和广播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

  (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指定建筑区划内空旷区域为临时安置区,搭建避难帐篷,供业主、使用人及员工使用。在选择临时安置区位置时,应尽量考虑不要占用通道、出入口;

  (三)在临时安置区,设置零时服务点,由秩序维护、客户服务、环境维护人员组成,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安抚业主情绪,维护人员集中区域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以减轻大众的恐慌;

  (四)做好次生灾害的防治,建筑区划内常见的地震次生灾害主要有:

  1、有毒气体、液体泄漏;

  2、水电气供给管路断裂;

  3、传染病疫情;

  4、公共秩序短时间内失控;

  5、盗窃、抢劫等事件多发。

  第二节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三十九条 气象灾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

  天气、气候灾害,是指因台风、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风、沙尘、龙卷、大(浓)雾、高温、低温、冻雨、霜冻、结(积)冰、寒潮、干旱、干热风、热浪、洪涝、积涝等因素直接造成的灾害。

  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第四十条 气象灾害的预防:

  (一)应注意定期排除灾害天气时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建筑物外立面的监控巡查,加固或移除高处可移动物体和悬挂物(如广告牌、店招等),对高大树木等进行加固;

  (二)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关好门窗,检查门窗玻璃、空调外机等是否牢固,不要将花盆等可移动物品放置在阳台或窗台上;

  (三)夏季等雷雨多发季节,应加大对屋面、地

下车库等区域的排水设施的疏通频率,清除排水沟、排水管、水渠内的垃圾,保证排水畅通;

  (四)定期检查避雷设施,室外供电线路等;

  (五)储备足够的沙袋、防风胶纸、雨靴、雨衣、照明工具等工具;

  (六)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做好防范措施。

  第四十一条 雷雨、暴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雷雨、暴雨灾害发生时,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立即赶往建筑区划,成立应急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控制中心应立即通过广播呼叫,告知建筑区划内的所有人员,并提请大家关好窗户,尽量不要在室外活动,不要在靠近建筑物或大树下的区域活动等相关注意事项;

  (三)组织人员对建筑区划内地势低洼的区域(如:地下停车场等)用沙袋等物资进行加筑处理,防止雨水灌入;

  (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应密切监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对各出入后、通道口的控制,防止不法之徒乘乱滋事、浑水摸鱼,并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六)雷雨、暴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受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

  (七)立即组织环境维护人员对积水、沙土、树枝(叶)、玻璃碎片等垃圾进行清理,对排污设施进行疏通;

  (八)雷雨、暴雨灾害造成洪涝、积涝等的,在积水退去后,应对建筑区划各区域进行消杀灭害,防止疫情发生;

  (九)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组织人员对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建筑区划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出现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求助;

  第四十二条 大风、沙尘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大风、沙尘灾害发生时,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立即赶往建筑区划,成立应急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控制中心应立即并通过广播呼叫,告知建筑区划内的所有人员,并提请大家关好窗户,尽量不要在室外活动,不要在靠近建筑物或大树下等区域活动等相关注意事项。

  (三)组织人员对建筑区划内高空悬挂物、可移动物进行拆除或加固,对树木进行加固;

  (四)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建筑区划的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人员靠近;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应密切监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灾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震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

  (七)组织环境维护员对沙尘、树枝(叶)、玻璃碎片等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八)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组织人员对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建筑区划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出现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求助;

  第四十三条 大(浓)雾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大(浓)雾灾害时,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立即开启公共区域照明装置,增加公共区域、路面的能见度;

  (二)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出行安全;

  (三)加强建筑区划内道路的交通疏导,提请车辆慢行,在建筑区划出入口,十字路口等区域增加人员或设立警示、指示标志;

  (四)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对各出入后、通道口的控制,防止不法之徒乘乱滋事、浑水摸鱼;

  (五)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巡查和公共秩序的维护,排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四条 高温、干旱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高温、干旱灾害时,应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防暑降温;

  (二)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特别是外墙玻璃、瓷砖,供配电系统,防止应高温造成外墙玻璃、瓷砖爆裂脱落而伤人及供配电系统过热短路起火等次生事故;

  三)客户服务中心贮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药物,供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及公司员工使用;

  (四)对不耐高温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采取降温措施,防止损坏。加强对绿化带的浇灌养护,防止植物干涸枯死;

  (五)高温天气利于细菌滋生,应加强对建筑区划的消杀工作,防止疾病、疫情传播;

  第四十五条 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雨雪冰冻灾害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防寒抗冻;

  (二)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特别是屋面、给排水管、室外供配电系统等;

  (三)客户服务中心贮备必要的放冻伤药物,供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及公司员工使用;

  (四)加强建筑区划内道路交通的疏导,提请车辆、行人小心慢行,重点区域增设岗位或安全警示标志;

  (五)对不耐低温冰冻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采取解冻处理。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热水、蒸汽措施,防止损坏。必要时,相关设施设备可暂停运行使用;

  (六)加强建筑物、树木、室外设施的扫雪除冰工作,防止建筑物、树木、室外设施因积雪、结冰过重而垮塌等事故;

  (七)雨雪冰冻期结束后,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节 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第四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的生物灾害,一般是由于有害生物(如老鼠、蟑螂、白蚁、红火蚁、蝗虫、蚊虫、须舌蝇、粘虫等)的大面积出现或迅速繁殖,造成人身伤害、建筑物或植物破坏。

  第四十七条 因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处置专业性较强,建筑区划内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应以政府相关机构为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生物灾害的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四十八条 生物灾害的预防:

  (一)随时保持建筑区划内的环境卫生,定期对阴沟、排污管道、化粪池、垃圾中转站及其他卫生死角进行消杀灭害;

  (二)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白蚁防治力度;

  (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聘请专业的生物灾害防治机构提供相关防治服务;

  (四)加强对建筑区划内常见有害生物的灭杀工作,灭害药品投放注意事项:

  1、投放灭害药品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提请照看好小孩和宠物;

  2、投放回收灭害药品时,应有记录,并在投放处贴出明显的提示,防止人畜误食;

  3、应及时回收和妥善处理有害生物的遗体。

  (四)在夏季或其他闷热潮湿的气候条件下,增加消杀频率,同时加强对建筑区划的监控,发现有害生物,立即处理,并上报政府相关机构;

  (五)加强生物灾害的防治知识宣传,使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对生物灾害有一定的了解,从而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第四十九条 生物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措施:

  (一)生物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应急小组,组织灭害救灾工作;

  (二)建筑区划内局部出现有害生物、发生生物灾害时,应立即对该区域进行隔离,禁止人员进入,防止灾害扩散,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业主、使用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已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应立通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四)生物灾害已对或可能对建筑物造成破坏的,应立即对建筑物内人员进行疏散,并对疏散人员进行有效隔离,防治疫情扩散;

  (五)杀灭有害生物后,应立即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对有害生物遗体进行妥善处理,并对环境进行消杀灭菌处理。

  (六)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

  第四节 其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五十条 自然灾害还包括: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

  第五十一条 其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的参照本章第一、二、三节制定;

  第五十二条 自然灾害有许多重要的特征,它们突然、有力,无法控制,引起破坏和混乱,通常很短暂,有最低点,有时可以预报。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在其他自然灾害预防和处置上,应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自然灾害预防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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