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时间:2024-11-28 08:45:20 智聪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2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2篇)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1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化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4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烟花爆竹行业中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场所及后果是:

  1.4.1破坏能力相当于梯恩梯或黑火药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点或其仓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以爆炸冲击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对附近人员及周围建筑物产生严重的伤害和破坏,导致群死群伤。

  1.4.2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仓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以爆炸冲击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对附近人员及周围建筑物产生严重的伤害和破坏,导致群死群伤。

  1.4.3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对附近人员及周围建筑物产生伤害和破坏,尤其是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发生燃烧爆炸同时引发次生事故时,会导致人员伤亡。

  1.4.4烟花爆竹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导致人员伤害、车辆毁坏和交通堵塞,尤其是在易燃易爆场所附近发生爆炸事故,可能引发连锁燃烧爆炸事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5烟花爆竹制品发生爆炸后可能引发的次生事故,包括火灾、抢险过程建筑物倒塌、事故现场危险物品二次爆炸。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在运输、经营、燃放以及非法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设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应急局、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2.1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跨地区和部门的重要联络事宜;

  (3)协调部门、地方、相关单位应急救援工作;

  (4)协调部队参加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决定启动县应急救援预案。

  2.2成员单位及职责

  由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环保分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县气象局、县工会、县供电分公司、驻紫武警部队、各通讯公司和事故发生地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县应急局:配合协助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协调相关单位参与救援,收集事故现场实时信息,并参与事故调查;履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镇、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

  (3)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事故现场警戒预案和制定交通处置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控制涉案相关人员。

  (4)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爆炸和火灾扑救行动。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蔓延;控制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质燃烧、爆炸、泄漏等次生事故的发生。

  (5)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和抢险器材的供应。

  (6)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协调保障救援电力供应与抢修。

  (7)县水利局:负责县区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用水的保障。

  (8)县卫健局: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紧急救护、治疗。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医务人员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协助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9)县市监局:对现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企业执行标准以及烟花爆竹制品质量进行勘查鉴定。

  (10)县交通局:负责运输抢险。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及相关车辆调配。

  (11)环保分局:负责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环境监测与现场危害控制。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

  (12)县民政局: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无家可归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13)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14)县纪委监委:参加由县政府统一组织的或其授权部门组织的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

  (15)县气象局:负责气象应急服务,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16)事故发生地镇政府: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主动做好并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状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同时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17)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和评估,为救援的方案提供决策依据,并提出救援方案。由县应急局负责。

  (18)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通信供应与抢修。

  (19)县总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指挥部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局局长任副主任;其他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

  主要职责:

  (1)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完善;

  (2)对市县范围内烟花爆竹事故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预测和预警;

  (3)收集全县烟花爆竹应急救援资源信息,组建专家组,并负责联络;

  (4)指导各镇和企业做好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实,做好应急救援联动组织网络的联系、协调工作,定期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交换信息;

  (6)汇集、上报事故灾情和救援情况;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防、监测和预警

  3.1预防

  3.1.1烟花爆竹重大危险场所包括: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单位储存场所;燃放活动烟花爆竹临时储存场所和燃放场所;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及紫阳县辖区内运输路线。

  3.1.2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依法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督促经营、燃放、运输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按照各自职能分级建立烟花爆竹重大危险场所数据库,包括:主要危险场所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险危害级别等内容;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况。

  3.1.3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运输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2监测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负责收集有关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并定期将事故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事故分析预测报告,报指挥中心。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进行预警。

  3.3.1一般事故(Ⅳ级):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3.2较大事故(Ⅲ级):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3.3.3重大事故(Ⅱ级):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

  3.3.4特别重大事故(Ⅰ级):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响应。

  4.1.1发生一般事故时,应立即向119.120报警并及时报告当地县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启动县级预案,并及时逐级上报市级政府和市应急局。事故所在地政府负责同志应在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县有关部门应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1)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

  (2)县应急局值班电话:

  (3)县公安局值班电话:

  (4)县消防救援大队值班电话:

  (5)县卫健局值班电话:

  (6)急救电话:120

  4.1.2发生较大事故时,启动市级及以下应急预案,市、县级政府负责同志应在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

  4.1.3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时,逐级上报省级政府和安全监管局,请求启动省级应急救援预案。市、县级政府负责同志和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基本应急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事故的同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救工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

  事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紧急启动相应级别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组织伤员抢救、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和隐患处置工作。

  4.2.2紧急处置

  各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有效地实施现场抢险救护。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尽可能准确的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封锁事故现场,设定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区域。根据人员伤亡和波及范围,设定现场抢险救援警戒区域。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该区域,同时设立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保证救护车辆畅通,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区域应当设立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3)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级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抢救伤员,组织救治。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和安全转移,通知医疗机构迅速组织力量实施紧急救治。

  (5)事故排查。组织有关专家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评估,排查可能存在的其他危害。

  (6)社会动员。当地政府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负责动员、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征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3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命令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指挥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4指挥和协调

  发生较大事故后,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迅速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4.1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各救援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尽快地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区,检测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该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市监局和专家组成,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该组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及当地卫生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县卫健局负责。

  (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和辖区政府组成,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应急救援水源、电力、通信保障。该组由县发改局、县供电分公司、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以及相关通讯公司等部门组成,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

  (7)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环保分局负责。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县应急局牵头负责。

  4.5事故调查分析

  发生较大事故时,县应急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提出事故调查的初步意见。

  4.6新闻报道

  由县委宣传部统一负责对外新闻报道工作。

  4.7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和事故调查组的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

  4.7.1应急结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当事故现场隐患得到妥善处置,事故险情得到根本消除,经现场指挥部检查确认,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火灾及环境影响时,由现场指挥部报告,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可以撤销警戒、疏散区,撤回疏散人员。

  (2)当事故伤员全部送至医院救治,事故死亡人员遗体得到妥善处置,失踪人员已查明,事故现场处于保护状态,由现场指挥部报告,经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可以撤销警戒区,撤回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3)具备下列条件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终止实施应急预案:A.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B.事故危害得以控制;C.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D.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E.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4.7.2应急结束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向社会公布。必要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1.1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

  5.1.2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5.1.3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5.2保险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立即勘查,核实受损情况,向购买保险的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和受灾人员支付保险金。

  5.3事故调查

  应急结束后,进入事故调查程序。事故调查工作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供调查报告。事故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现场清理。

  5.4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应将应急救援期间有关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录像资料整理归档,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按程序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各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通讯条件,并确保通信畅通。

  6.2装备保障

  针对可能发生烟花爆竹事故重大危险场所分布,配备相适应的救援装备,或者与当地有抢险抢救能力的单位签订协议,遇到紧急情况可随时调配社会资源实施救援。

  6.3技术保障

  县应急救援技术中心、县应急局危化股负责提供技术保障,并与市应急专家库烟花爆竹专家做好衔接沟通,获取技术支撑。

  6.4宣传、培训和演练

  6.4.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督促对有关职能部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机构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救护、防护撤离、消除危害等应急救援技能的综合素质。

  6.4.2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6.5资金保障

  购置装备、组建专家队伍、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专业救援人员教育培训等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

  6.6监督检查

  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制订、管理和更新

  各镇、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定期组织演练,使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和措施,并不断修订完善。

  7.1.1各镇、各部门制订的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7.1.2县人民政府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烟花爆竹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7.2.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2.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大事故和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7.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由县应急局负责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应急救援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8)《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

  (9)《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41号)

  (1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6号)

  (11)《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通政发〔2020〕46号)

  (12)《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通政办函〔2021〕15号)

  1.3工作原则

  (1)坚持生命至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充分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

  (2)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化的事故预防、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依靠科技不断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能力。

  (3)坚持部门联动。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纳入市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形成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置的合力。

  (4)坚持齐抓共管。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各级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坚持社会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和政府管理有效结合,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和专业抢险队伍相结合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对体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社会化。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从事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中发生较大及以上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事故的处置工作。

  1.5事故等级

  按照烟花爆竹事故伤亡人数及损失等情况,由低至高分为一般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Ⅳ级)、较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Ⅲ级)、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Ⅱ级)、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Ⅰ级)4个级别:

  一般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本预案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业处置工作组,市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故抢险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指挥部。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等部门、单位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成。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2.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

  (2)统一指挥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启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4)负责发布应急预案终止指令。

  (5)负责审定对外发布信息。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组织落实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实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与管理;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协助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小组间的`联络、协调等工作;负责做好市应急指挥部的通讯、交通、后勤等保障工作,确保市应急指挥部工作的正常开展。

  2.4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联络和协调,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和省应急管理厅报告事故和应急救援情况;根据市政府的授权,负责牵头组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会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负责核实事故伤亡人员的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控制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对事故产生的废弃烟花爆竹进行处置。

  (3)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的事故现场;负责伤员的搜救、事故现场的清理和有毒物质的洗消。

  (4)市监委:负责对市安委办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受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大气、水环境污染物的检测分析,提出污染物处置建议;负责对事故得到控制后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实施监测,并提出污染控制措施和处置建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6)市卫健委:确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组织中毒、受伤人员的治疗与救护;会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运力保障;组织做好人员转移运送、应急救援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地对因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9)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及时提供事故现场气象条件分析和预测信息;参与雷电、静电引起的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的调查、鉴定和评估。

  (10)市财政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防治、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1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对较大以上及有一定影响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扎口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12)市委网信办:负责牵头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13)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2.5专业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协调组:以市应急管理局为主,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综合协调工作;通知、联络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省政府(省应急管理厅、省安委会)及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2)安全警戒组:以市公安局为主,组长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会同当地政府(管委会)做好群众疏散工作。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现场遗留烟花爆竹的处置。

  (3)现场救援组:以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救援组织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为主,组长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消防救援以及其他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4)专家技术组:以市安委会安全专家、消防救援支队应急救援专家为主,组长由市应急管理局技术负责人担任。负责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5)医疗救护组:以市卫健委为主,事发地政府(管委会)配合,组长由市卫健委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事故受伤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6)环境保护组: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市气象局、事发地政府(管委会)配合,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

  (7)后勤保障组:以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民政局为主,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抢险救援运输和物资保障流通等工作。

  (8)舆情导控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和事发地政府(管委会)等部门配合,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担任。指导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和网络舆情的监控。

  (9)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情况依法组成。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或配合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10)善后处理组:以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事故单位为主,组长由事发地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担任,相关部门配合,负责事故的各项善后工作。

  2.6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事发地政府(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及救援情况;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3.信息报告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110公安指挥中心.119消防指挥中心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接报后要迅速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当地党委、政府;属地党委、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较大及以上事故信息后,要立即核实,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名称、地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类别;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波及影响范围(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能否控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响应

  4.1启动预案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报告初步判断事故等级,将事故情况迅速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通知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全力投入事故救援。烟花爆竹事故达到一定响应级别后,经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部协调、指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具体工作。

  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2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等级,经市应急指挥部或市政府同意,启动本预案。

  4.3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现场抢救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的原则;

  (2)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信联系;

  (3)事故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并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4)按照国家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进行记录、拍照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物件;

  (5)车辆应服从公安部门或事故单位人员安排行驶和停放;

  (6)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7)专家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8)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占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大局,不得阻拦或拒绝。

  4.4扩大响应

  如果应急处置未能控制事故发展,事故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波及更大范围造成严重危害的,必须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当事故发展到本市层面难以控制和处置时,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提请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在上级预案启动之前,本预案各机构仍按职责实施应急救援。上级应急预案启动之后,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和专业处置工作组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援。

  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5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组织技术力量对现场事故规模、影响边界及气象条件、水体、空气、土壤中爆炸性物质或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受损建筑等进行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4.6现场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组织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

  4.7应急恢复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应急状态。

  5.信息发布、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

  5.1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指导拟订发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经市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发布。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2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和授权按程序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5.3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事故单位和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5.4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汲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作为本预案修改完善的依据之一。

  6.培训与演练

  6.1应急培训

  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及牵头的专业处置工作组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2应急演练

  各专业应急机构、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和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救援演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宣传教育和完善准备的目的。应急演练可采用桌面演练、现场演练等形式。

  7.附则

  7.1应急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7.2应急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根据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出现的新情况,应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7.3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3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烟花爆竹安全应急管理,严密防范、科学应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县人心安定、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学、注重实效,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域内烟花爆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Ⅳ级)的应对处置,及县域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级别烟花爆竹的先期处置。

  1.4烟花爆竹事故分级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上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1.5响应分级

  根据烟花爆竹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难度和影响范围,县应急局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应急响应:发生烟花爆竹事故,企业、部门、县级层面均无法处置应对时,提请上级组织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

  二级应急响应:当确认事故可能超出单位应急能力范围时,要及时将险情报告给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通报给周边单位和人员,由县政府牵头,适时启动县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三级应急响应:当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时,事发企业第一时间启动企业应急预案,组织自身力量按预案程序开展伤员救护、人员疏散、现场控制等先期处置,如若处置存在困难,报告县应急局,要立即指导协调或组织应对。

  1.6应急预案体系

  详见附件1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应急局成立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1局领导小组组成及机构设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1.2相关股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接收传达上级决策部署和局领导指示要求并督办落实;负责本局应急处置综合协调保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依法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起因、现场情况、伤亡报告;向局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遵从上级指示,开展相关工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发布安全生产预警和事故信息;负责建立健全县安全生产专家库,协调有关专家和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应急救援;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救援股:承担应急值守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根据领导小组指令,牵头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研究、会商事故处置事项,宣布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状态;承担县级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跟踪事故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监管中心:做好简报汇编及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事故处置相关舆情监测应对;负责局机关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系统、通信网络运维技术保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证言和资料;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故现场治安、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治安问题;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救灾与物资保障股: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疏散群众的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火灾防治管理股: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运行机制

  3.1应急准备

  坚持“预防为主、预处并重”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风险点和危险源的排查、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企业应急预案,依法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的衔接畅通,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2监测与预警

  3.2.1监测

  以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数据库,形成政府监督管理、企业及时申报、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平台获取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烟花爆竹存销量等信息,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风险预警的动态监控,实现对烟花爆竹事故风险的有效控制和应对。

  3.2.2预警

  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可控程度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登记核实举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注意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及时报道事故信息,不得编造、发布虚假信息。

  接到可能导致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必须立即核实、研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督导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做好前期应对处置工作。

  3.3应急处置与救援

  3.3.1信息报告

  县应急局及相关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拓宽烟花爆竹突发事故信息来源途径。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信息来源,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县域烟花爆竹事故信息报告严格执行《大英县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

  3.3.2先期处置

  当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时,事发生产经营单位要第一时间启动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人员疏散、应急处置和救援,并同时向县应急局报告事故信息。当事故影响可能超出本单位应急能力范围时,要及时将险情报告给相关部门并通报给周边单位和人员。

  3.3.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局领导小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在县政府的统筹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3.3.4信息发布

  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3.3.5应急结束

  当伤亡人员得到有效处置,事故隐患彻底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后,按照“谁指挥,谁负责”的原则,决定应急结束。

  3.4后期处置

  3.4.1善后处置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局领导小组要协助县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应急救援征用物资补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

  3.4.2调查评估

  应当按照县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大英县消防救援大队建全烟花爆竹事故专业救援队伍;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号召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聘任技术力量组建专家队伍。

  4.2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应保证能够随时联系,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卫生等通信手段,以及安全事故信息网络系统,保证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

  4.3应急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库,完善设施、设备、物资及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

  遂宁化工应急救援队和大英消防救援大队要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根据烟花爆竹企业实际情况和需要,储备丰富的应急物资,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装备。

  督促其它部门、企业要建立物资装备统计台账,掌握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更新及补充时限、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运输保障

  依托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优先运送处置事故所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危害的人员,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4.5医疗保障

  依托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统筹全县医疗机构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由大英经开区负责督促辖区企业,积极与县内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救援协议。

  5宣教培训

  5.1演练

  适时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辖区烟花爆竹企业的应急演练进行指导和检查。各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5.2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

  5.3培训

  定期组织烟花爆竹监管干部、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应急管理相关培训,提升预防和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督促烟花爆竹企业依法开展本企业相关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的变化、应急救援实践经验教训、应急演练发现预案漏洞等情况,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6.2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请县委、县政府对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贡献的部门(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拒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大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4

  一、烟花爆竹经营方式

  采取大棚超市化管理模式(无备货库房),只允许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面内放置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销售。

  二、烟花爆竹危险特性及事故类型

  烟花爆竹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以下为烟花爆竹危险有害性分析:

  1、原材料的危险性

  制药所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如硝酸胺、复合蜡(含乳化剂)等都有易燃易爆危险性。

  2、储存与运输的危险性

  成品粉状乳化炸药具有较高的爆轰和殉爆特性。

  硝酸胺贮存过程中发生自燃分解并放出热量,当环境具备一定的条件且温度达到爆发点时,弓I起硝酸胺燃烧或爆炸。

  油状材料都是易燃危险品,贮存时遇到高温、氧化剂等,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燃烧事故。

  包装后的乳化炸药仍具有较高的温度,炸药中的氧化剂和可燃剂会缓慢反应,当热量得不到及时散发时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爆炸。危险品运输时可能发生的.翻车、撞车、坠落、碰撞及摩擦等险情,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引起危险品的燃烧或者爆炸。

  三、应急救援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时,负责人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及时控制危险源蔓延,抢救伤员,清除危害后果。

  2、报警

  负责及时向周围人员发出警报信号,并立即报告经理和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处理或报警。

  3、抢险

  组织灭火,控制火势蔓延。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负责转移物质远离火源,解除爆炸危险。

  4、救护

  负责对重伤员联系120急救中心救治,对轻伤员选择安全地带,就地进行医疗救护。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对供货单位,要求烟花爆竹产品有安全防伪标签,对对方的资质进行确认,不得采购无许可证单位的烟花爆竹产品;运输必须由供货单位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

  3、对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包装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包装安全要求的则不能上柜销售。

  4、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佩戴。

  5、经营场所严格禁火,禁止在烟花爆竹销售区吸烟,动火作业。

  五、事故报警和报告

  当发生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时,销售人员应立即上报经理或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采取相应措施,能及时解决的可组织销售人员现场处置,不能解决的则马上报警,并按规定及时向区安监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①控制事故危险源;

  ②抢救受伤人员;

  ③指挥人员防护,组织相关人员撤离;

  ④保护好现场,清除危害后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接受事故教训。

  七、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立即报警,同时切断电源,疏散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抢救伤员并送医院救治。

  (2)少量火源应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湿棉被、湿布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熄或减少火势。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带。

  (4)要防止火势向周边蔓延,防止火星溅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6)现场指挥者要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等特别危险的情况,需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灭火人员,

  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扩大。

  (7)火灾扑灭后,仍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好火灾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监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

  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爆炸发生后,救护组成员马上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至安全处。

  (2)如有受伤人员,立即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到安全和空气新鲜处用醋冲洗脸部,并让伤者大量饮水,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

  (3)如伤者身上有着火处,立即用干粉灭火器喷射,扑灭火焰。

  (4)如伤者有出现破伤出血,特备是动脉出血,应迅速采取临时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医院治疗。

  八、应急救援演练规则

  1、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不同的演练方案,做好预防演练纪录,增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防范措施能力。

  2、销售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工作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时检验,保持其有效性。

  九、附件

  1、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综合报警电话:110

  火灾:119

  伤员急救:120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5

  为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创造条件,在全区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广大市民自律,社会公众监督,基层组织引导,政府部门执法”的原则,力争实现“燃放时段秩序好、禁放时段禁得住;五环路内不死人、少伤人、少火情;五环路外少死人、少重伤、少火灾”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烟花办)负责组织,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三、职责任务和分工

  本着“部门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坚持“专门机关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方针,条块结合,紧密衔接,不留死角。

  (一)执法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1、公安朝阳分局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在维护燃放秩序的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带领社会各界力量实施各项维护和看护措施,依法查处携带和燃放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的行为、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fanwen/1582/处置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为其他部门依法行政当好后盾。

  2、工商朝阳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固定经营场所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以及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

  3、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划定加油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派人看护。

  4、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

  5、市交通执法总队第五执法大队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6、区城管監察大队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其他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工作。

  2、区政府办负责各街、乡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区街办、区农委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各街、乡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工作。

  4、区法制办负责限放法规的解释工作。

  5、区市政管委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划定气瓶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6、区发改委负责监督烟花爆竹销售价格。

  7、区教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开展安全燃放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幼儿园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8、区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有关单位在施工工地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9、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街、乡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

  10、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所需工作经费。

  11、区统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统计监测人员伤亡、环境噪声、火灾警情,统计分析相关的社情民意。

  12、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治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3、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因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环境噪声和污染情况。

  14、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开展调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5、区文化委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6、区绿化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公园、森林、苗圃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7、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8、朝阳供电公司负责制定供电设施的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输变电设施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9、朝阳供销社负责协调组织全区烟花爆竹的配送工作,保障网点供应。

  (三)街、乡党委政府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街、乡党委政府要统一组织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此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提供保障。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将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列为岁末年初的重点工作,本着“全面部署、重点加强”的原则,抓紧抓好,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

  (一)宣传教育到位

  在前期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街、乡及有关部门要结合燃放阶段的特点,以市场供应、安全燃放、综合执法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调动宣传资源,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家)委会、村委会等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力争使限放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大力宣传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表明政府态度,维护限放法规的严肃性,对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要充分曝光,以震慑违法,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

  (二)市场供应到位

  要本着“管住源头、保障供应、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合法渠道货源的供应,提供质优价廉的烟花爆竹,为群众选购和燃放创造安全、方便的条件。

  (三)场所控制到位

  各街、乡和相关部门对限放法规严格限定的禁放区域,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设置统一的禁放标识,方便群众识别与遵守。在划定的燃放区域内,要采取限定燃放人数等方法,为安全燃放创造条件。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检查控制。要组织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大规模清理可燃物的活动,清除防范死角。

  (四)看护力量到位

  1、禁止燃放区域的看护

  禁放区域由所属单位自行看护,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五环路内限制燃放区域的秩序维护

  限制燃放区域的秩序维护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在元旦、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零时至七时等禁止燃放的重点时段,街、乡政府要统一组织,坚持居(家)委会、村委会分片、分段管理,积极分子

  看楼看院的做法,切实加大限放区的控制。在除夕、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等允许燃放的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家)委会、村委会干部、单位内保干部、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巡逻、看门护院,保证重点时段各类控制力量摆上街面,做到限放区的每一条街、每个胡同、每个大院、每个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护,维护限放秩序。要组织、协调居(家)委会、村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引导群众在空旷、开阔地区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

  3、五环路外允许燃放区域的管理

  有关街、乡和执法部门要将日常燃放与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燃放的管理相结合,自行划定燃放区域、限定燃放人数,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燃放规定,确保安全。

  (五)执法手段到位

  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执法部门要依权限坚决予以处罚。对元旦和春节前违法燃放的行为,公安、城管部门要坚决予以处罚。对春节期间的违法燃放行为,要以疏导、劝阻、批评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对因违法燃放扰乱公共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拘留。对违法燃放的烟花爆竹,要坚决予以收缴,对大二踢脚、礼花弹等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要追究其来源和流向,依法查处。

  (六)应急措施到位

  区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详细、全面的伤员救治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区消防支队要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要组织全体消防官兵,做好应急备勤,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火灾警情。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监督指导居(家)委会、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制定防火救灾预案,落实看护和处置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xx年元旦、春节是限放法规实施后的第一个“两节”,法规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和法规的严肃性,是对我区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全区各街、乡及相关部门一定要从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努力为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条块结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设想工作难度,评估风险,认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以点带面,拉动全局。坚决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事故。

  (四)加强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由区烟花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街、乡也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6

  一、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检查重点: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是严格杜绝未经许可私自新(改、扩)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三是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等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四是库房防雷、防静电、防潮隔热等安全设施应处于合格适用状态。

  五是严禁超量和超许可范围储存。

  六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

  七是严禁向无证经营者配送烟花爆竹。

  八是严禁经营礼花弹和非法产品。

  2、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重点:

  一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二是经营户持证经营,现场安全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专店、专柜经营,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

  三是严禁经营违禁产品、异地经营和超量储存等违规行为。

  四是严禁私设仓库。

  五是严禁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

  六是警示标志应张帖于醒目位置,消防器材齐全。

  二、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要依法检查、文明执法。

  2、监管科准备好检查表格,检查人员要严格对照要求,严格落实,做好检查记录和图片资料。

  3、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4、各组检查新证发放情况,杜绝无证经营。

  5、检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调派。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7

  为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87号,以下简称《通告》)和《晋江市关于印发20xx年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12号),切实做好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荣誉任主任,人员从综治办和派出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同时,调整充实禁炮工作队,队长由尤全芳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巡逻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通过开展针对性的入户宣传,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查堵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源头。集中整治阶段要积极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处30起以上。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事关机场净空安全,事关消防安全。要通过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支禁炮专业队、重点时段各组织一次督察,达到“四个有”的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督察、工作结果有奖惩,确保本辖区“禁炮”工作分步骤、有重点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优势,广泛发动辖区内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彩铃,设立板报、橱窗,微博、微信,宣传车、广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炮工作,出动一部宣传车深入社区,分发《通告》、《倡议书》,通过社区广播及宣传车循环播放录制《通告》的磁带,在辖区闹市区、人车流量大的部位设置大幅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为主负责,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组建禁炮工作队进行日常巡查,并具体落实到社区,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禁炮。一要实行禁炮联动机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各社区及各有关单位组成联动小组。各社区、各单位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要实行禁炮情况分析通报机制。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将对统一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予以通报。同时,适时组织召开禁炮工作汇报会,听取禁炮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禁炮工作情况。三是要实行禁炮工作考评机制。街道禁炮领导组将制定禁炮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通报,对落后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四要实行禁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禁炮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一旦违规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现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有人被问责。要积极引导各社区将禁炮纳入村规民约,形成自我监管、自我约束机制。

  (五)鼓励举报,严厉查处。街道禁炮办举报电话为xxx,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有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社区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8

  时值岁末年初,为防止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生,杜绝储存运输和燃放等环节发生事故,根据县安委办〔xx办发[xx5] 17号〕文件精神,xx镇人民政府决定在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大清剿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有非必打,除非务尽”的原则,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二)非法经营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

  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4、零售经营户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烟花爆竹的`;

  5、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的。

  (三)非法储存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四)非法运输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

  2、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

  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五)非法燃放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无审批手续从事烟花爆竹燃放业务的:

  2、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3、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9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不断强化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继续保持我处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平稳态势。

  二、工作重点

  (一)私产、私销、私储和私运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

  (二)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的;

  (三)无证、许可证过期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四)非法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和销售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的;

  (五)总量突破、布点不合理的;

  (六)经营场所安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七)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以及私设储存仓库等情况。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三、步骤措施

  (一)制定方案、宣传阶段(7月中旬—8月底)

  各社区、单位要针对本地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做好宣传工作。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月)

  各社区、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行政执法检查等时机对企业专项行动的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办事处将组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认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整改、巩固提高阶段(12月)

  各社区、单位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发现的事故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各社区、单位在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落实长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单位要严格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保持烟花爆竹行业平稳态势。

  (二)营造氛围,畅通信息。各社区、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办事处将加强专项行动期间的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非法违规销售行为,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专项行动来进一步规范安全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10

  一、危险源分析

  1、摊点的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简介本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周边无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没有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2、物料情况及危险分析本摊点经营烟花类、爆竹类等易燃易爆物品,如遇明火(点火吸烟、外来人员带来火种、违章动火及其他火源)和火花(穿带钉子皮鞋、用钢制工具敲打物品、车辆未戴防火罩、雷击),存在火灾爆炸的可能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经营设施毁坏等财产损失。

  二、指挥机构的设置

  应急救援指挥为主要负责人:电话:

  直接责任人:电话:

  职责分工

  1、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各项工作。

  2、主要负责人:协助责任人做好本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消防工作,负责发生紧急事件时实施应急救援。

  三、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

  1、防范措施:

  ①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

  ②禁止使用钢制工具,使用青铜或镀铜工具;

  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与安全宣传。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事故一旦发生,负责人立即报警并用灭火器灭火,积极地投入抢险,并根据险情的不同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与来现场人员配合,本摊点其他支援的协调,岗位人员的留守和安全撤离等)。

  3、具体应急对策:消防部门电话119,公安部门电话110,安监局电话xxxx。一般在摊点周边出现小火星未引燃烟花爆竹时,发现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器材或水进行灭火;出现明火或较大火焰时,直接向消防部门报警,进行抢险救灾。

  四、现场医疗救护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是减少伤亡的有效途径:

  1、建立抢救小组

  2、发生事故时及时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11

  一、总则

  1. 目的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 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烟花爆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处置决策和措施;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及应急处置进展。

  2. 应急救援小组

  灭火救援组:由秩序维护人员和工程维修人员组成。负责火灾现场的灭火扑救工作;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负责火灾现场的抢险救援,如解救被困人员、转移重要物资等。

  医疗救护组:由物业客服人员和部分经过急救培训的员工组成。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初步治疗;协助医疗急救部门将重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做好伤员的安抚和家属的接待工作。

  疏散引导组:由秩序维护人员和客服人员组成。负责制定疏散方案和路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按照疏散方案有序疏散;在疏散过程中,维护疏散秩序,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安全警戒组:由秩序维护人员组成。负责在突发事件现场设置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现场,协助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维护周边区域的治安秩序。

  后勤保障组:由物业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负责应急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储备和调配;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预警与应急处置

  1. 预警机制

  在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前,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广播等多种渠道,向业主发布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提示和注意事项,提醒业主遵守相关规定,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逻监控,特别是对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区域和重点部位的监控。发现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2. 应急处置程序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当接到火灾报警后,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迅速赶赴火灾现场。

  灭火救援组应立即使用小区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灭火扑救,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消防部门支援。在消防部门到达之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蔓延,保护周边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

  疏散引导组应迅速组织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按照预定的疏散方案进行疏散,引导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做好人员清点工作。

  医疗救护组应在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初步治疗,及时将重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安全警戒组应在火灾现场周围设置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现场,协助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爆炸事故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

  灭火救援组应迅速评估爆炸现场的火势和危险程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灭火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医疗救护组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初步治疗,及时将重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应做好伤员的安抚和家属的接待工作。

  疏散引导组应组织周边业主和物业工作人员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做好人员清点工作。

  安全警戒组应在爆炸现场周围设置较大范围的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现场,协助公安部门和专业机构进行事故调查和危险物品处理。

  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如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人员纠纷、治安事件等,安全警戒组应及时介入,进行调解和处理,维护小区的治安秩序。如事件较为严重,应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若烟花爆竹燃放导致小区公共设施损坏,工程维修组应及时进行抢修,确保小区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应做好相关记录,以便后续进行责任追究和索赔工作。

  四、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理

  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后续治疗和康复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协助业主处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

  客服人员负责对受事件影响的业主进行安抚和慰问,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

  后勤保障组负责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小区公共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进行统计和评估,制定修复和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2. 事故调查与评估

  应急事件处置结束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对本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查找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应急保障

  1. 人员保障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充足、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 物资保障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等应急物资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应急物资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能够投入使用。

  3. 经费保障

  设立应急专项经费,用于应急物资和设备的采购、维护、更新,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演练,以及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等工作。确保应急经费专款专用,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附则

  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以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 12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 领导小组

  成立以物业经理为组长的烟花爆竹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小区内烟花爆竹应急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情况并接受指导。

  2. 应急响应小组

  消防应急组:主要由物业保安和部分工程人员组成。负责火灾的扑救工作,熟悉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到达现场,利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控制火势蔓延,并协助消防部门开展救援行动。

  医疗救护组:由物业客服人员中具备一定急救知识的人员构成。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的医疗救治,如包扎止血、心肺复苏等,联系附近医院并协助转运伤员,保障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秩序维护组:由保安人员组成。负责在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区域维持秩序,设置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同时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后勤保障组:包括物业行政和采购人员。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配,如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防护用具等,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物资需求;提供应急救援人员的饮食、住宿等后勤支持;负责对受损设施设备进行统计和安排修复工作。

  二、预警与监测

  1. 预警发布

  在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来临前,通过小区广播、宣传栏、业主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业主发布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预警信息,告知业主燃放的`时间、地点规定以及违规燃放的危害和后果,提醒业主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2. 监测措施

  增加小区安保人员的巡逻频次,特别是在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区域和重点部位,如小区广场、停车场、绿化带等,加强对燃放行为的监控。

  利用小区监控系统,对公共区域进行 24 小时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报告。

  三、应急响应

  1. 火灾事故响应

  一旦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物业监控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消防应急组赶赴现场,同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消防应急组到达现场后,迅速判断火势大小和蔓延方向,组织人员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进行灭火,并按照预定的消防应急预案展开行动,如启动消防泵、疏散周边居民等。

  秩序维护组在火灾现场周围拉起警戒线,疏散围观群众,引导居民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并协助消防车辆和救援人员进入现场。

  医疗救护组在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对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后勤保障组确保消防设备和物资的充足供应,及时调配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器材,保障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现场的水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因火灾造成二次事故。

  2. 爆炸事故响应

  若发生爆炸事故,监控中心迅速通知所有应急响应小组,并立即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

  消防应急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接近爆炸现场,评估爆炸的危害程度,采取灭火和防止二次爆炸的措施,如切断电源、气源等。

  医疗救护组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援,优先救治重伤员,并做好伤员的转运准备。

  秩序维护组扩大警戒范围,严格控制人员和车辆进出,保护现场,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维护小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

  后勤保障组及时提供应急物资,如防护装备、急救药品等,保障救援人员的安全,并对爆炸造成的小区设施设备损坏情况进行统计和上报。

  3. 其他突发事件响应

  如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问题,物业客服人员应及时与相关业主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其遵守规定,减少对其他居民的影响。若协调无果,可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若出现因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小区公共设施损坏,后勤保障组应及时进行拍照记录,并安排工程人员进行抢修,确保小区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秩序维护组协助调查事故原因,确定责任主体,以便后续的索赔工作。

  四、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理

  对受伤业主和居民进行慰问和安抚,协助其处理保险理赔等相关事宜。

  组织人员对小区内受影响的区域进行清理和恢复,如清理火灾现场、修复受损的绿化和公共设施等,尽快恢复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

  2. 事故调查与评估

  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经过和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查明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对本次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应急响应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应急保障

  1. 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应急响应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消防知识、急救技能、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应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应急能力。

  2. 物资储备

  储备充足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防护用具、照明设备等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物资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3. 经费保障

  设立专项应急经费,用于应急物资采购、设备维护、人员培训、演练以及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附则

  1. 预案修订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小区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应急演练和实际应急处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2. 预案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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