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加固维修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2-06-23 14:22:04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大桥加固维修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桥加固维修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桥加固维修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洞口二大桥加固改造工程顺利进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益阳远程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洞口二大桥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我部)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事件范围

  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我部施工中突发的特、重大、较大、一般安全质量事故及人身伤亡、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性职业中毒、事物中毒及传染病爆发流行事件等)、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自然灾害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我部工程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1)超出事件发生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理能力的应对工作;

  (2)相临参建单位区域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5预案体系

  我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我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我部所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有可能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产生有毒有害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我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

  2.组织指挥体系

  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有关类别事件专业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各级领导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1领导机构

  我部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专业施工队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2综合协调机构

  我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部,联系电话:15507398666。

  2.3

  有关类别事件专业机构

  各部室、专业施工队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4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力、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部负责物力保障,财务部负责财力保障工作,工程部负责技术保障工作,各专业施工队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和配合各部室工作。

  2.5各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专业作业队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6应急救援队伍

  我部应急救援队伍由项目经理、副职、各部室及专业施工队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3.应急管理职责:

  3.1组长职责

  在接到应急救援险情报告、了解事故详情后,发布救援指令。电话上报项目部、上级领导,告知险情及伤员人数,事故地点及联系电话,应急救援抢险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

  3.2副组长职责

  按组长指令及现场报告的情况,组织小组成员按照预案分工,指挥小组成员和抢险救援小分队人员正确有序地进行抢险救援,同时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

  3.3工程部职责

  (1)在技术方面提供决策依据和工作建议。

  (2)参加信息研判、参与事故和评估的相关工作

  3.4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及时联系120或119急救电话,报告事故地点及伤员受伤情况,并安排护送伤员到指定医院或安排车辆送入指定医院进行紧急救护。并妥善安排现场人员组织救援抢险。

  (2)负责组织现场安保人员进行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3)负责组织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信息通报。

  3.5安质部职责

  (1)负责定期对职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生产素质。

  (2)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测报警、应急处置等,并对各个阶段安全情况进行分析,确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

  (3)根据工程进度,对各个阶段安全情况进行分析,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方法和应急救援重点,制定专项应急救援,安全技术措施。

  3.6保障部职责

  (1)负责组织人员对现场物质材料的调运及储备物资材料的搬运。

  (2)负责组织人员起动应急抢险救援的机械设备。

  (3)发生突发事件后,道路受损时迅速组织抢修。

  3.7财务部职责

  负责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4.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四级。

  4.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Ⅰ级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既有线施工发生有关行车大事故以上;

  (3)施工中发生特大安全质量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火灾、自然灾害等造成(1)项损失的;

  (4)因环境污染或区域生态功能丧失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100人以上;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4.2重大突发事件(Ⅱ(Ⅱ级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

  (1)发生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造成(1)项损失的.;

  (3)进口原材料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4)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5)因环境污染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需疏通、转移群众100人以下,50人以上。

  4.3较大突发事件(Ⅲ(Ⅲ级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

  (1)发生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事故;

  (2)既有线施工发生有关行车一般事故;

  (3)施工中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造成(1)项损失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50人以下。

  4.4一般突发事件(Ⅳ(Ⅳ级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事故;

  (2)既有线施工发生有关行车一般事故;

  (3)施工中发生一般安全质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造成(1)项损失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的群体性影响。

  5.信息报送与处理

  5.1突发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1)发生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应在30分钟内向我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安全质量部报告。我部接到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在突发事件1小时内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同时向公司安质部、公司主管领导报告,本分本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先期处置。

  (2)发生突发事件,如波及周边的社会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在突发事件1小时内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同时向公司安质部、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5.2突发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突发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

  (1)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地点、人员受害情况、设备损失、设备损害、对工程影响程度、经济损失概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2)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传真),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主要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损失的范围和程度、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救援处置工作的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单位和工作内容。

  6.应急救援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6.1宣传

  我部组织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危机意识。同时,与地方政府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救援知识。

  6.2培训

  所有应急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以后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组织所有施工人员每半年培训一次,以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

  6.3演练

  每年组织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向项目部上报演练资料(文字、图片、音像等)。

  6.4接待采访

  (1)集中管理

  接受新闻采访时,就有关方面的情况,理顺轻重,尊重事实,写出接待纲要,上报有关部门,在得到上级领导认可后,方可对外发布。接受新闻单位的采访时,坚持由概括到具体,在事件的初期或事发原因不甚明了、模糊的情况下,采取概括方式向外界透露;在事件原因逐步明朗清晰后,采用较具体的方式向外界澄清事件核心,将事发时间、地点、正在采取的措施一一道明,谨防出现误解。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绝不擅自接待采访。

  (2)分级发布、设立分级发言人

  新闻单位如在现场进行采访,由项目经理作为发言人负责过渡性接待。如公司人员已到现场,则由公司指定人员接待新闻单位。

  7.应急设施配置

  7.1机械设备准备

  序号 机械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指挥车 台 3 现场指挥

  2 抢救车 台 1 运输伤员

  3 装载机 台 1 现场抢险

  4 发电机 台 1 现场抢险

  5 载重卡车 台 2 现场抢险

  6 自动装卸车 台 2 现场抢险

  7 挖掘机 台 1 现场抢险

  7.2物资材料准备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方木 立方米 2 临时支护

  2 铁锹 把 10 消防

  3 灭火器 个 5 消防

  4 担架 付 1 救援

  5 氧气袋 只 1 救援

  8.附则

  8.1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演练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应急救援预案。

  8.2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奖励20xx元;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奖励20xx元;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奖励20xx元;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奖励1000元;

  8.3责任追究

  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情节和危害后果轻微的由我部或者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分,并处罚款1000-5000元;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逃脱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阻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9.应急预案实施时间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附件

  1、洞口二大桥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

  2、洞口二大桥加固改造工程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

  3、常备药品

  4、抢险救援措施

  5、现场伤亡急救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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