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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精选27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
一、应急救援组织:
项目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直接由公司组织成立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作指挥。
二、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对伤亡者及时地进行施救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阴止事故的扩大和更多的人员伤亡。
三、使用范围:
当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该《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世主援预案》,以利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抢救和避免事故的扩大。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四、引用的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应急救援人员的职责:
1、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拨打报警电话110、120急救电话通知急救,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2、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
3、负责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
4、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调查。
5、按照"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事故处理原则,书面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经过。
6、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使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到教育,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查处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六、应急准备:
(一)应急准备:
汽车一辆,担架二付,听诊器一个,血压计一个,氧气袋二个,药棉笺十包,绷带十卷,消毒药水三瓶,消炎药品三种。
(二)急救器材的维护与保养:指定专人定期对急救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对过期药品及时更换,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洁卫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业场所发生的事故,急救人员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
1、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建立急救机构,随时提供急救服务,确保及时将受伤和急病人员送去医院。
2、项目部急救机构有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红品和器材。
3、施工现场应有受过急救培训、掌握抢救技术、熟悉砸事故中营救伤员技能的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并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1、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袋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3、一般情况下,止血带缠紧时间不超过2-3H,且每隔40-50min松懈一次。
4、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的时间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
三)避免伤口感染
1、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可以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
3、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
4、以四肢的包扎,应露出趾的末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四)骨折急救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
3、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五)搬运伤员
1、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2、需要将伤员伤到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本长轴向直向拖行,不要从侧面横向拖行。
3、应使用担架或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
4、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
5、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袋中,将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6、搬动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六)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地面上。
2、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
3、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4、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5、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
七)开放气道
1、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躯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
2、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
3、头颈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运伤员。
4、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吸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温畅通。
七、应急响应:
(一)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要求:应遵循下列"排险救助的处理原则"进行现场人员的疏散排险和清理工作:
1、处置原则
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排险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当有人受伤或死亡,应当救出和撤出伤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作,以免影响伤者的及时抢救和对伤者、亡者造成新的伤害;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在险情和事故仍在继续发展或险情仍未消除的情况下,必须先采取支护等安全保险措施,然后救人,以免使救护者受到伤害和使伤者受到新的伤害。救人要求"急",同时也要求"稳妥",否则,不但达不到救人的目的,还会使救助者受伤,增加新的抢救难度
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支护等适合确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
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以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7、保护现场的原则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就是所有在场人员在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折摄下当时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队、搬走一部分结构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在现场的合适部位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进的原状。
8、建立应急求援报警机制原则
(1)上报报警:是指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刻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应急救援。
(2)内部报警:是指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启动。公司总部在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其两级应急救援组织进入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应急救援。
(3)外部报警:是在内部报警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报警机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险等)报警求助。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需要消防、救险、医陪等部门支援的,应立即打电话请求支援。
(1)消防部门电话:119
(2)救险部门电话:110
(3)医疗部门电话:120
八、应急救援方案
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和的能力。
九、现场应急预案的审核与确认
项目部现场应急预案制定后,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预案的适应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
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一、制订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县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负责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县水利局予以协调和指导,局属各股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事故现场应当设立由当地政府组建、各应急指挥机构参加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
(四)信息准确、运转高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设计等工程参建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县水利局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一)县水利局设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水利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指挥组下设决策组﹑指导救援技术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安全事故调查组。
1.决策组主要职责:
①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②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③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④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⑤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2.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
①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②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③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④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⑤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3.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①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②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③保护事故现场;
④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4.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①协助制订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③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④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⑤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5.信息宣传组主要职责:
①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②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
①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②初步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③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向派出调查组的领导小组及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二)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工程各参建单位负责人;
成员:工程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1.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的主要职责:
①制定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责任,落实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
②事故发生后,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报告并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后果的蔓延,尽力减少损失;
③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组报告事故情况;
④配合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划定并控制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等;
⑤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
⑥组织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⑦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⑧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⑨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2.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①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②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
③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和范围,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项目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④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应当按照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⑤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项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项目法人备案。
3.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应当迅速组建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统一领导与指挥。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工作准备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县内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要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增强职工预防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局属各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险情的,在建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县水利局、应急管理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接到可能导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职能部门需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五、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1、水利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水利局、应急管理部门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六、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工作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后勤保障组根据工程需要及时提供劳保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参与伤员救护工作。
(四)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由技术抢险组专家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置和抢险方案,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五)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安全保卫组配合应急指挥机构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
(六)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安全保卫组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七)信息发布工作。事故发生后,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信息宣传组积极同新闻宣传等单位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七、应急结束
(一)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二)善后处置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2、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组协助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3、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三)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1、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2、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或自行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工作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4、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安全。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一)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应当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他社会资源。
(二)经费与物资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经费,储备相关的抢险设备和物质。
(三)技术储备与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电设备、勘察设计等方面的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大余县防洪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四级。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县水利局统一领导和指挥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分级管理。
科学预防,注重实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备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在县水利局统一领导下,局相关部门协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局长(副主任科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对水利系统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指挥部成员包括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况及险情上报,组织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
县水利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部门制定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预警行动
县水利局突发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局属各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给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事故(险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县水利局(值班电话:xxxxxxx)报告。
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
(3)事故的原因、性质;
(4)事故周围环境;
(5)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安全突发事故时,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或撤消预警和响应级别,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2.应急响应
严格按照县应急局制定的应急响应原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执行。
六、附则
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能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地方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适用于我县已建水利工程因质量原因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峡江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副县长,副组长为水利局局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各机关及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政府各相关机构、各乡镇、公安、卫生、武警、电视台均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旦事故发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完成各项救援工作。依实际情况,工作组可设定如下: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
(3)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7)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对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事宜。
(8)基本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命令,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援意见,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2水利局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水利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水利局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定期巡查全县水利工程运行情况,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应急响应
4.1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水利局专家组成员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整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由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用应急预案。
4.2响应程序
首先由事故现场施工方或相关管理单位利用现场力量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根据实际情况,与紧急报警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联系,请求援助。
水利局专家组及时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判定,报县安全领导小组,并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救援。
4.3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4事故报告
事故得到稳定后,水利局专家组及当地政府需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交事故报告,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政府,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水利局专家组成员跟进监测,确保事故无留下隐患。
4.6应急结束
由县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五、应急保障
5.1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为指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5.2设施、设备及物资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所需应急设备、工具等储存在应急抢险队伍中,发生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各水利工程及乡镇政府、水保站需有一定的救援物资储备,发生事故后,由指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5.3应急队伍保障
县水利局及各乡镇政府需成立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各地能保证联系一支技术力量较强的水利施工企业,启动预案后,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5.4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5.5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5.6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抢险救援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5.7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8装备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6.1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水利工程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6.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6.3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6.4奖励与责任
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利工程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峡江县水利局制定。
峡江县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水利施工企业、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制订乡镇内突发水利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和规范项目部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人员健康和项目部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损害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四)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五)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六)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通过项目部内部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四、应急体系
应急体系是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一)组织体制
1、管理机构:项目部经理室、总工室、一处、二处、试验室、材料室、机械处、财务室。
2、功能部门:项目部消防保卫、通信设备、财务资产等职能部门。
3、现场应急指挥:
⑴突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可独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⑵突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需调派应急专业组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应急专业组组长担任。
(二)运作机制
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由事故现场指挥者集中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作出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
(三)法律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文件规定。
(四)应急保障
项目部应急保障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本应急设备设施、专用应急设备。各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本部门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的准备情况,保持所有应急保障资源的可用状态。各类应急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以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能力。应急设备、设施、物资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坏。
1、应急设施:项目部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会议室,配备相关的通信设施。
2、消防设施:项目部生生活区配有干粉灭火器16具。
3、医疗救护资源:项目部应急救治设备有急救箱、急救药品等。
4、应急运输工具:项目部可用于应急救援的机动车辆。
五、方针与原则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内部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一)保护人员安全优先是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当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人员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广泛的特点,因此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须把项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事故发生的区域为主,各部门根据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项目部的损失。
(四)大力加强全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各应急功能部门,要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物资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广泛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1、突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并拔打火警电话119,说明事故地点和原因,第一时间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援助;同时应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调派消防、医疗等应急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各部门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扑灭外围火势,切断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要迅速打开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至安全地带。立即对现场受伤(困)人员展开救助,对一切可能引发连锁灾情的设备采取应急安全措施。
3、消防队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作好外围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确保事故现场秩序。
4、突发一般性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警,同时拔打火警电话119,并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5、火灾基本扑灭后,有关专业组应派员监护现场,消灭余火。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物质,要及时进行围堵、收容、清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要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损失,明确事故责任,做好事故调查上报。并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二)机械伤害事故
1、突发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及救护车辆须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转至互助医院进行抢救。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突发一般或较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报告项目经理部。
七、培训与演练
(一)项目部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如何识别危险和危险源。
2、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如何预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各种基本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护、自救、互救知识。
5、疏散现场人员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应急培训和评估要求:
1、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应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每次培训完成后,由项目部功能部门对应急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确保应急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3、根据培训内容和实际需要,由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保持相关记录。演练内容包括:
⑴生产区电器故障导致的火灾事故。
⑵生活区易燃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⑶机械伤害事故及其他隐患较突出的安全生产事故。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6
一、总体原则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任何状态下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立即将所发生的特大事故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各类责任人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特大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特大事故处理领导组,负责领导全局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抢险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三、职责要求
1、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学校与施工方均应告诫学生不得靠近施工场地。施工方应在工作场所拉好围网。
2、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标语等。
3、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质量事故、楼房倒塌事故及校建伤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后,由学校领导或领导授意其他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上一级学校领导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学校领导(副组长)代行职责。
5、学校领导、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各自电话24小时畅通。
6、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7、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8、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再抢救其他人。
9、相关部门平时要加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10、各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应作出快速反应,分工合作,迅速组织人员和设备、器材,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集结待命,开展工作。同时与通讯联络组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
1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清责任。对事故中受伤的师生员工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迅速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12、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7
一、概述
1、编制目的
为规范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消除恶劣天气影响,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障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速公路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本预案中恶劣天气是指:雨、雾、冰、雪等天气。
4、工作原则
4.1统一领导原则
广航交通总部全面负责所属高速公路养护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所属高速公路养护单位恶劣天气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应在总部恶劣天气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进行。
4.2预防为主原则
加强对恶劣天气的监测、监控,实施监督管理,建立恶劣天气防范体系,提高恶劣天气防范和处置能力,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恶劣天气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关注恶劣天气中长期变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前部署,积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和教育,充分优化现有应急资源,发挥其最大效能,确保公众出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3以人为本原则
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影响,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出现恶劣天气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恶劣天气造成交通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合理措施,积极协助有关单位营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4.4完整性原则
保持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包括预案体系本身的完整性,文件体系的完整性,应急机构设置和建设的.完整性,应急支撑系统的完整性。
4.5分级负责原则
A预警分级依据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把预警级别分为3级,严重的是Ⅰ级,较重的是Ⅱ级,一般的是Ⅲ级,依次用红色、橙色和黄色表示。
B事件分级为及时做好各类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依据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级别。
C响应分级根据恶劣天气的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广航交通总部及下属各单位逐级落实响应措施。
4.6先进性原则
A信息通信系统在恶劣天气应急处置过程中,保证各类信息在最短时间内加以综合、集成、分析和处理,各类指令第一时间传达到位。
B资源共享系统总部充分整合各养护小组应急资源优势,构建合理、完善的资源共享平台,保障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C决策支持系统在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处置和应急过程中,应根据高速路段实际情况,结合气象部门对当地天气发展趋势进行先期预测,提前做好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
D科技辅助系统发挥高科技辅助优势,适时引进、升级道路监控系统、GPS卫星调度系统、雾天引导车和多功能指挥车等系统设备,使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具有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二、组织结构及养护部门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指挥总中心
总指挥长:
副总指挥长:
成员:
其职责是对广航交通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应急处理进行统一指挥和部署;按照应急预案合理部署应急措施,组织所属单位开展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行动期间,协调处理总部内部与外部运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应急工作有条不紊;结合高速公路实际情况,组织落实应急行动,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汇报恶劣天气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布置应急工作后的恢复工作;根据恶劣天气的变化情况,组织部署其他工作。
养护部门职责
(1)负责管养路段内恶劣天气下的特殊巡查工作,合理制定恶劣天气下的养护施工计划;
(2)负责召集各管养路段内的监理、养护施工单位开展恶劣天气下水毁处治及除雪融冰等知识培训;
(3)根据气象信息,雨前对道路排水设施及特殊路段(如:桥梁、隧道、弯道、坡道、路堑路段、高边坡路堤路段等)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坚持雨中巡查和雨后特巡,及时排除路面和通道积水,疏通排水系统;
(4)对造成有碍道路正常通行的水毁,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应的水毁处治预案,及早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5)做好雾天值班安排,随时配合交警、路政部门进行雾天交通事故现场的救援、清理及受损道路设施的修复工作;
(6)制定冰雪天气情况下除雪融冰安全操作规程和做好除雪融冰所需的物资、设备的储备和人员准备工作;
(7)冰雪恶劣天气出现后,按照预案有组织的开展除雪融冰工作;
(8)主动与路政、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实现多部门协调指挥;
(9)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水毁及除雪融冰物资的消耗情况。
三、预警机制
1、气象预警
各单位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签订协议确保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利用高速公路沿线气象检测设施对辖段能见度、降水、降雪情况进行实时掌控,制定气象信息晴雨表,为保通人员、设备统一调度以及保通措施的实施提供详实数据。
2、路况预警
各小组发现恶劣天气及时上报路段恶劣天气应急指挥分中心,建立起以沿线服务区为点、以巡逻车为线、以过往司乘为面的“点线面”相结合的高速公路信
息收集网络,并加强与邻近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准备。
3、设备预警
养护部门督促养护单位做好除雪融冰设备、物资的日常保养和储备工作,通信系统完好,以便总部统一指挥调度,合理安排部署车辆设备,及时调集人员、设备在指定地点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
Ⅲ级应急响应
A.除雪融冰预案
①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养护施工单位、监理代表处全员24小时上岗,要求除雪融冰人员每百公里投入55人次;设备每百公里投入铲式除雪车或平地机2辆、撒布车2辆、货车2辆;材料每百公里投入融雪剂50t(含尿素10t)、-10#柴油5t、铣刨废料50m3、碎石50m3、草垫50个、铁锹30个、扫帚15个、车辆防滑链10套,随时根据除雪融冰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补充。
②各管理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自行统一调度指挥,并及时向总公司上报除雪融冰保通实时进度情况。
③严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进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
④建立严格的信息报送制度。监理代表处应配合养护施工单位将除雪融冰工作的进度及物资、设备消耗情况及时上报。
B.雨天水毁处治预案
①要求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养护施工单位、监理代表处全员组成水毁应急突击队20人;投入装载机2辆、货车2辆;投入材料碎石100m3、粗砂100m3、水泥1t,编织袋500个,铁锹30个,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②各管理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自行统一调度指挥,并及时向总公司上报水毁处治实时进度情况。
③发现水毁后,分公司要及时向总公司报告,严重水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分公司召开工地现场会,针对出现的水毁,制定相应的处治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迅速开展水毁抢修工作,及早保证道路的正常通行,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Ⅱ级应急响应
在保持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前提下,增加如下加强措施:
①人员方面:增加管理分公司分管养护的经理在岗,除雪融冰人员增加至110人次;设备增加至铲式除雪车或平地机4辆、撒布车4辆、货车4辆;材料增加至融雪剂100t(含尿素20t)、-10#柴油10t、铣刨废料100m3、碎石100m3、草垫100个、铁锹60个、扫帚30个、车辆防滑链20套,随时根据除雪融冰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补充。
②各路段养护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实施,高发公司、中原股份公司在各自范围内统一调度。
③严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进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针对特殊路段和中隔带种植绿化物的地段,要通过增加劳力和设备、采取特殊措施和针对方案等方法进行除雪和融冰工作。
④各除雪融冰车辆在除雪时如遇到堵车现象,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由养护管理部门协调路政或交警部门对各单位清雪车辆进行引导疏通。
⑤各管理分公司及时将除雪融冰工作的进度及物资设备消耗情况向公司上报,并由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
Ⅰ级应急响应
在保持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前提下,增加如下加强措施:
①人员方面:增加高发公司、中原股份公司养护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分公司班子成员在岗,除雪融冰人员增加至220人次;设备增加至铲式除雪车或平地机8辆、撒布车6辆、货车6辆;材料增加至融雪剂200t(含尿素40t)、-10#柴油20t、铣刨废料200m3、碎石200m3、草垫200个、铁锹100个、扫帚50个、车辆防滑链30套,随时根据除雪融冰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补充。
②高发公司、中原股份公司负责指挥实施,集团负责统一调度。
③严格按照除雪融冰工作流程进行道路除雪及融冰工作。针对特殊路段和中隔带种植绿化物的地段,要通过增加劳力和设备、采取特殊措施和针对方案等方法进行除雪和融冰工作。
④各除雪融冰车辆在除雪时如遇到堵车现象,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养护管理部门,由养护管理部门协调路政或交警部门对各单位清雪车辆进行引导疏通。
⑤各管理分公司及时将除雪融冰工作的进度及物资设备消耗情况向公司上报,并由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消防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全面提高水利建设工程的事故应急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及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性事故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第88号令,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改)
(11)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15号)
(12)《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故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9号)
(1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防城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程技术规范文件
(15)《工程设计报告》及设计图纸
(16)《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报告》
(17)《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18)《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2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水利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城港市辖区内发生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消防(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负责。在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按照水利部门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属地管理为主,行业地方相结合。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水利部门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水利行业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五)事故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级别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4个级别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为了有效、有序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成立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安监办,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小组。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工程建设发生事故后,项目法人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组织人员和设备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尽力减少损失。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故情况;
2、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地方水利部门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市安监部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如发生工程围堰溃坝决堤、施工场所火灾,遂洞、高边坡、深基坑崩塌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示警疏散危险区人员,迅速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如发生人员伤亡、中毒、火警,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或119火警电话求助。
3、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4、负责指挥调动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加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6、收集事故信息报送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和时限上报市安监部门和应急办。
7、执行上级指令。
(三)建立专家库
市、县(市、区)水利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专家库,为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三、预警
(一)预警分级
1、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生产安全事故,有关部门收集到可能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估,研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事故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2、预警级别。具体划分标准执行由中央和国家牵头部门按职责分工分类制订的标准。结合实际参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的预警级别划分标准执行,原则上执行如下标准:
一级(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二级(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三级(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四级(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二)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根据有关权限和程序发布,Ⅲ级、Ⅳ级预警发布程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Ⅲ级、Ⅳ级预警条件的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三)预警预防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提升监测力度,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2、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救灾救助)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5、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6、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8、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四)可能导致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经消除。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宣布解除预警。
(五)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通过广播、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影响的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四、信息报告
各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消防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按照程序、时限及时、准确、规范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要求执行。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严重程度,响应级别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等级,响应等级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级别相对应。市层面生产安全事故响应原则上按如下标准启动响应:
1、四级响应。
①发生在县(市、区)行政区较严重的Ⅳ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县(市、区)水行政部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经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四级响应标准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四级响应状态。市水利局密切跟踪动态,收集事故信息,对负责应对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请求申请,帮助协调解决。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应急救援领导和应急救援专家组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应急处置。
②发生在市本级的Ⅳ级(一般)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项目法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经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四级响应标准的.,向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四级响应状态。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应急救援领导和应急救援专家组赶赴现场开展指挥救援,并密切跟踪事故动态,收集事故信息。必要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请求帮助、协助应急救援处置。
2、三级响应。
发生Ⅲ级(较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三级响应标准后,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决定进入三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采取以下步骤: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乡镇级人民政府发出三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进行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水利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3、二级响应。
发生跨县市区的Ⅲ级生产安全事故或较严重的Ⅲ级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事故程度达到启动二级响应标准后,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决定进入二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采取以下步骤: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乡镇级人民政府发出二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要求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区域、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区负责协调和处置的,报请自治区进行紧急支援,或由自治区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挥。
4、一级响应。
发生Ⅱ级(重大)以上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时,经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析评估,认定生产安全事故为重大以上级别的,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决定进入一级响应状态,具体按照《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并按以下步骤实施:
①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上报自治区及自治区有关部门。
②由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出一级响应通知,要求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③由市指挥部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市级应急救援工作。
④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派出人员赶赴事故地区,按照本预案迅速组建各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牵头部门召集参与部门研究制订工作组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并调集队伍、物资、装备组织实施。指挥长坐镇指挥。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
⑤涉及跨越本市行政区域、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需要由自治区负责协调和处置的,报请自治区进行紧急支援,或由自治区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指挥。
⑥做好配合自治区或国务院指挥机构或工作组工作的相关准备。
(二)响应措施
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发生后,各级水利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指令,组织相应的救援措施。
1、事故灾难现场救援
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救援。必要时请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2、救治伤员
要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人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请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派出卫生应急队赶赴事发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3、群众应急防护
及时做好群众安全防护工作,宣传有关安全、消防防护知识。当发现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事故灾难引发的威胁时,要立即按照救援预案紧急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有组织、有秩序疏散居民及其他受威胁人员。妥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必要的医疗保障。
4、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把事故灾难,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以及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委办(会)报告。
5、现场清理
现场救援结束后,现场救援小组应当在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下组织事故灾难现场清理,划分责任区,安排人员值守。
6、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在救援结束后组织检查,经确认遇险人员全部得救或者经过专家论证遇险人员已无生还可能,事故灾难现场得以控制后,经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撤离抢险救援人员,同时报请终止应急响应。
六、事故调查
防城港市水利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有关事故调查部门报告事故原因、事故后果、损失、性质、救援措施、过程及事故后防范和整改措施。接受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有力实施抢救工作,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阻碍、破坏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八、应急保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水利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等级,提请市、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度消防、交通、电力、能源、民政等有关部门,保障通信、应急物资、器材、人员运送等一切应急救援所需。
工程安全事故灾难所需经费,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防财字〔20xx〕41号)执行。
九、附则
(一)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灾难分级标准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防城港市水利应急救援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9
在本县区域内建设工程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时,为了能够做到严密组织,协同作战,及时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区域内建设工程建设、生产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可能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不可抗拒自然力引发的自然灾害事件。
(一)工程事故应急状态。包括:
1、工程深基坑支护结构坍塌以及因坍塌影响周边临时或临近建(构)筑物倾斜或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2、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外脚手架倒塌、大型施工机械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3、在建或已建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等市政项目严重沉陷或倒塌的;
4、拆除工程发生整体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5、发生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
(二)自然灾害应急状态。包括:
1、受暴雨台风影响,严重危及建筑主体结构和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2、因地震破坏,造成建筑主体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3、由于山体滑坡、地面沉陷,造成建筑主体被埋、坍塌或沉陷,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二、应急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工程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重大应急事故或自然灾害后,事发单位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平阳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一次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在1小时内上报。
3、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来不及按规定以书面方式报告的,可用电话报告,但必须在6小时内书面上报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县规划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
4、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安全员姓名;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员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③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⑥需要有关部门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同时报告总指挥和副指挥。指挥部根据核实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启动预案的,由办公室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单位、相关人员迅速到位,并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抢险人员、车辆机械设备投入抢险工作,并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0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预案的级别
根据本企业生产的特性,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响只局限在一个单位界区之内,并且几乎可以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内,其影响预期基本不会扩大到社区,故本应急预案按I级进行制订。
三、应急预案启动涉及的事故内容
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发生:
1、人工挖孔桩事故
2、深基坑开挖塌崩
3、高支撑支架塌陷
4、高耸设备设施倾倒
5、其他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
6、不可预见突发事故
7、应急总指挥认为必须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建立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 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兼任,处理日常工作。指挥部职能:
①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②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③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
④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做出处理决断。
⑤负责对重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⑥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
2、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成立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指挥长:由副总指挥担任成员:由项目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抢险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预备机动组。现场指挥部职能:
①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情况,提出救援意见和建议,执行指挥部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②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③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员的调配。
④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现场分工和职责:
重大事故发生后,按照指挥部指示,各相关科室和单位应召集足够人员,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物资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险救护工作,并由现场指挥长指定各组长单位。
1、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明确分工,迅速组织灭火,工程拆除,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险品等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2、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组长:何朝土
3、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4、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长调动、使用。组长:在开展抢险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应急预案的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为:
1、死亡数在1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
3、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七、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对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由应急总指挥,事故现场指挥长同时启动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根据事态的发展要求,及时启动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死亡。
八、事故应急和救援
应急程度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救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上报有关部门等→善后处理
九、事故情况通报及调查处理
1、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工作重大事故发生,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事故处理的各级人员。
2、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工作。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提供相应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十、报警信号与通讯
消防火警:119
公 安:110
医疗急救:120
公路急救:122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1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 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 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建设主管部门。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四、本专项预案是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防汛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的效率,增强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提高项目部应对防汛防台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南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07〕57号)、《上海市南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汇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内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指导项目部的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防汛防台预案要以“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切实实现“三个转变”,按照新时期防汛防台的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稳定、祥和、安全的环境。
2.概况
2.1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2.1.1地理位置、高程范围、地形、地貌特点等
南汇区地理位置在北纬30°53’~31°09’、东经121°35’~121°51’之间。西与闵行区接壤,北与浦东新区毗邻,东北与浦东国际机场毗接,西南与奉贤区相交,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属沿海地区,海岸线全长50.1公里,海塘和一线海塘的出海水闸是防汛的重点。
本项目部地处南汇区周浦镇,是防讯防台的重点位置。
2.1.2行政区划、面积、人口、重要设施等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0251㎡,现有施工人数280人。内有塔式起重机3台,中小型机械30台,另有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
2.2防汛风险分析
影响本项目部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主要是台风、暴雨、高潮及龙卷风。
2.2.1台风、暴雨、高潮等自然灾害对本地区的影响及历史上最大灾害的危害情况,从建国以来的记载来看,对我区影响最大的灾情按年份排列如下:
2.2.1.1 1949年7月25日大台潮:摧毁海塘25公里,占全线海塘长度的58.82%,受灾面积高达17.5万亩,死亡1211人,流离失散35700多人,冲坍房屋18000余间,死亡牲畜2.69万头。
2.2.1.2 1963年9月12日特大暴雨:大团、惠南地区水位高达4.52米,造成36万亩农田受淹,16800户受涝,倒塌314间民房和97座桥梁,损失粮食6万公斤。
2.2.1.3 1986年7月11日龙卷风:吹毁民房4361间,1190户人家受灾,死亡22人,受伤540人,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2.2.1.4 1997年8月18日“9711”号台风:芦潮港最高潮位5.68米,是建国以来最高潮位,据不完全统计,经济损失达10858.5万元。
2.2.2现状
2.2.2.1 2005年8月5日至7日“麦莎”台风:港城大堤内坡石拱肋底119处淘空;8.6公里顺坝护脚冲刷严重,抛石外露,大堤护坎地被削低约25~30厘米左右;人民塘沿海特殊保护林受损树木约3000棵,倾斜24800棵。受损果园4.7万亩,水稻1.3万亩,蔬菜大棚5.6万亩,苗木932亩,其它经济作物1.8万亩,养殖业受损棚舍3万平方米,死亡家禽13.8万羽。全区共有18条道路、60个居民点、2755户家中进水,家中积水最深的约50厘米。港城开发(集团)公司工程损失约908万元,同盛物流园区工地彩钢板屋面受损4000多平方米,绿化场地受淹22万平方米。
2.2.2.2 2007年9月18号“韦帕”台风:过程累积雨量最大为书院镇82.8毫米,惠南62.7毫米;最大风速:小洋山12级(34.4米/秒),滴水湖9级(21.0米/秒),惠南8级(19.0米/秒),全区内河水位由于早已采取预降措施,18日全区最高水位为周浦2.99米,东南沿海400亩秋瓜损失较大,周浦地区有200亩葡萄损失约30%,160亩桔子损失20%,另海塘上的人民塘有115棵树被吹折、吹倒。全区共转移安置了64914人,大治河、芦潮港水闸外共有94条船只进港避风,无人员伤亡。
2.2.2.3 2007年10月8日台风“罗莎”:普降大到暴雨,芦潮港镇降雨量达239毫米,泥城镇230毫米,大治河水位涨至3.3米,芦潮港内河水位3.76米。1.8万亩露地施蔬和600亩西甜瓜受淹,3000余亩设施蔬菜积水,1000亩大棚塑料受损,城镇部分地区出现积水。
2.2.3特征和趋势
从地理位置看,南汇地处上海东南沿海,位于热带气旋北上路径要冲之一,又属东亚季风盛行范围,在海潮和季风的影响下,热带风暴、梅雨暴雨、东海潮汐等自然因素会给我区带来频繁的涝、台潮灾害,如果上述灾害组合出现,更会加剧本区的灾情。
历史资料显示:南汇区每年都要遭受太平洋热带气旋的袭击,对南汇区有影响的台风平均每年有2次左右,台风带来大风、暴雨等灾害,沿海还经常发生由台风引起的风暴潮灾害,对海塘堤坝防汛墙等工程会造成严重威胁。同时本区年均降雨量为1174.2毫米,68%集中在5~9月,平均年暴雨日2~3天。另外本区平均每4~5年有一次龙卷风过境,具有突发性与破坏性。还有近几年来强对流天气的增多,甚至出现“飑线”等天气现象,且影响南汇的台风强度越来越强,局部地区的短时间内的强降雨也有增多趋势,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损失也相应增大,但人员伤亡由于全社会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措施到位,呈现下降趋势。
2.3防汛防台设施
项目部配备了潜水泵20台,担架一付,手电筒10只,急救箱一只,麻袋100只,还有木材等物资。
2.4重点防护对象
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设施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
3.组织体系
本项目部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周浦镇街道人民政府领导。
3.1 领导机构
根据规定,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缪建担任,副指挥由张宝根、宋黎明担任。
3.2工作机构
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本项目部的防汛防台工作。
3.3其他
建立防汛抢险小分队,平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4工作职责:
3.4.1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xxx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xxx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防抬、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xxx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上级部门的沟通。
4、xxx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4.防范与预警
4.1防汛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4.1.1.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4.1.1.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
4.1.1.3工程准备。配备一定的防汛应急物资,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防汛工程建设任务。
4.1.1.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台风暴潮防御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
4.1.1.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4.1.1.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自建通讯系统,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4.1.1.7防汛检查。按照“六不放过”的原则,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1.1.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应急物资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4.1.2预防和预警机制
4.1.2.1经常上网查看和收看电视,随时收集掌握防汛防台信息。
4.1.2.2健全预报机制。建立信息的监测和通报系统。
4.2预警信息含义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蓝、黄、橙、红四色预警信号,本区的防汛防台预警级别将按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分为四级,由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级别和发布程序后,从其规定。
4.3主要防御方案
4.3.1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指挥小组。
4.3.2现场下水道疏通。
4.3.3生活区、宿舍后勤生活保障、救护。
4.3.4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脚手架、模板等的检查与检修。
4.3.5施工用电、各部位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的检查、加固及抢修。
4.3.6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与医院联系或拨打“110、119”救助,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及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3.7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机关。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进入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指挥部向区县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市防汛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海塘、水闸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因洪涝、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南汇区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应对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5.2.1 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5.2.1.1 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由区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局部地区24小时雨量超过50毫米;
(3)可能造成一般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下、死亡2人以下)。
5.2.1.2 Ⅳ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2.1.3蓝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了解最新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抽空;
(7)加固户外装置,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8)电力、通信等管线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10)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地点的防积水和抢排水措施。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2 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5.2.2.1 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处理,并报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4)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300户、农田受淹1000~10000亩或房屋倒塌5~50间、死亡3~5人)。
5.2.2.2 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
(2)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戒备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经常性战备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5.2.2.3黄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场所躲避;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4)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需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水闸提前预降内河水位;
(6)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停止;
(7)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抢排积水准备;
(8)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及时进岗到位,确保排水畅通;
(9)绿化管理部门加紧对树木进行绑扎加固和修剪;
(10)水上航运部门及时发布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3 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政府备案,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必须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5.2.3.1 Ⅱ级响应标准
(1)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4)可能造成重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301~1000户、淹没农田1~5万亩或房屋倒塌51~150间、死亡6~10人)。
5.2.3.2 Ⅱ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提请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并适时下达人员撤离指令;
(2)区防汛责任人和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必须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三级战备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等单位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5.2.3.3橙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尽可能留在家中,关门、关窗、收物,防止坠物伤人;一旦室内进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各类建设工地停工,并对塔吊等设备进行锁定,对脚手架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5)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所有船只全部进港避风;
(7)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8)排水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至凌晨3时上岗;
(9)绿化、市政部门及时扶正、清除倒伏树木;
(10)水、陆、等交通航运部门及时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4 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5.2.4.1 Ⅰ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必须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领导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1)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
(3)主海塘决口;
(4)可能造成特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0户以上,或农田受淹5万亩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房屋倒塌50间以上)。
5.2.4.2 Ⅰ级响应行动
(1)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
(2)区党政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状态,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4)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5.2.4.3红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根据安全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3)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采取停课或其他专门的保护措施;
(4)除直接关乎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5等级调整变更
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Ⅳ级)向高(Ⅰ级)逐级递进,出现应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也可直接跃进。区应急委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影响和处置需要,按照规定程序来决定或报请市应急委决定变更响应级别,对于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可针对各种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级响应程序和措施,情况特殊时,根据加强预防的需要,可提高响应等级。
5.3人员转移撤离方案
5.3.1准备工作
根据近几年在“麦莎”和“卡努”及“韦帕”和“罗莎”台风中人员撤离、转移的情况和经验,首先对临时工棚内人员的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则,可选择学校、电影院、旅馆、厂房及亲戚家中作为撤离安置地点,落实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登记造册,同时根据情况变化,不断更新资料,确保人员安全。
5.3.2撤离指令发布条件
在台风影响前,接市防汛的撤离指令后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撤离、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5.3.3撤离点保障
撤离点的治安由所在地区的派出所和联防队负责,由所在地区的'政府和有关单位提供饮食、医疗后勤保障。
5.4信息报送
5.4.1迅速报告信息。一旦掌握和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区应急联动中心、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上级主管部门。市民有义务通过110等报警、特服电话和其它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5.4.2严格报告制度。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区应急办报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区应急办口头汇报,一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5.4.3及时处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5.4.5跨区域信息通报。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汛防台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5.5应急结束
防汛防台突发事件的结束需经有关的权威部门宣布,并注意区别于现场抢救活动的结束。
6.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和重建
6.1.1善后工作
6.1.1.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做好抗灾救灾的善后工作,慰问灾民,帮助他们解决吃穿住的问题,使他们有一个安定的环境,恢复生产工作,稳定思想情绪。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
6.1.1.2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6.1.1.3积极支持、配合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安抚灾民。
6.1.2社会救助
6.1.2.1提倡和鼓励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
6.1.2.2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应急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1.3保险
鼓励参加保险,减少损失。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要求定损理赔。因定损理赔需要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6.2抢险物资补充
抢险物资根据当年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同时根据汛情及时调整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达到一定年限的及时予以更新,确保防汛物资能及时拉得出、用得上。
6.3水毁工程修复
在发生灾情后,项目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以确保防汛工程设施的完整性。
6.4调查与总结
6.4.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后,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6.4.2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4.3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7应急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小分队,对暴雨后易积水点,采用潜水泵等设备临时排除积水。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可通过电话、传真机、网络、微波通讯等方式联络。
7.2抢险与救援保障
7.2.1人员保障
7.2.1.1建立业余抢险队伍。由各班组骨干组成。
7.2.2医疗保障。对受灾区内的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7.3专业保障
7.3.1对供电系统,一旦出现倒杆,吹断高压输电线路等,及时向南汇供电分公司报告。
7.3.2环境卫生:出现灾情,项目部要认真做好卫生工作,确保清洁,灾后配合防疫部门进行消毒防疫。
7.4治安与医疗保障
7.4.1治安保卫。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7.4.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内的伤病员,在抢险队伍救出后用救护车送到医院治疗,如需转院,由接受医院负责转院。
7.5物资与资金保障
按规定根据自身情况储备一些物资,作为现场抢险物资;由项目部提供资金保障。防汛抢险储备物资及运输车辆均要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储存,严禁随意动用,随时听从市、区防汛指挥部的紧急调度。一旦有所耗用,必须立即补足。
7.6社会动员保障
一旦出现灾情,项目部应执行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抗灾命令,立即抗灾。发生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后,首先应采取自救措施,减少损失,同时请求援助,再由专业队伍处置,如果事态继续扩大,则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全力抢险救灾。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
8.1.1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应急、报警电话等。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开会学习等,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风险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8.1.2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防汛知识培训,提高防汛人员的业务能力。
8.2演习
8.2.1应根据预案,定期组织专业性和综合性的应急演习,明确演习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8.2.2积极参与镇、园区组织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8.3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奖惩制度,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4预案管理
8.4.1预案的修订原则上每二年对预案进行一次修缮,必要时可作随时调整。
8.4.2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9附则
9.1数量概念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名词定义
9.2.1防汛防台预案:对台风、暴雨、高潮、洪水、灾害性海浪等可能引起的灾害进行防汛抢险、减轻灾害的对策、措施和应急部署,包括预案启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组织指挥体系等内容。
9.2.2防汛设施:包括潜水泵、排水管道等能够防御和减轻台风、暴雨和洪水等引起的灾害的应急设施。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3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扭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响应机制。
1.2.2互相协调、快速反应
建设厅要与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处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要承担处里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劣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厅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厅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厅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厅长
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建筑业处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城市规划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指挥部成员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职务高低递补)。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情况需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为盟市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1.2建设厅指挥部下设主管安全和质量两个办公室
主管安全的办公室:
主任:建筑业处处长
成员:建筑业处副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自治区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主管质量的办公室:
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成员: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建筑业处副处长、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盟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二)负责组建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工作小组;
(三)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
(四)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负责拟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的报告、请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县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职责,可以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
2.2指挥体系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建设厅、盟市旗县人民政府、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市、区)级建设局(建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部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应急演练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求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4.应急晌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报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Ⅲ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求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盟市、旗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自治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由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研究处置对策,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
(4)由建设厅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部署。必要时派出建设厅工作组指导抢险求援和事故调查工作,选派专家对盟市、旗县处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对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专报。
4.3事故报告
1.3.1报告程度
(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地方部门可直接报至建设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级应急指挥部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3.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贵人、项目负贵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5)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新闻报道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建设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事故调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2.1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建设部备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我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我国境内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工作机制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建设部对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部长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建设部是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办公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城市建设司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厅长(主任)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3、地(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地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4、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施工、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5
一、总体原则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任何状态下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立即将所发生的特大事故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各类责任人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特大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特大事故处理领导组,负责领导全局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抢险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
主任:xxx
成员:xxx
三、职责要求
1、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学校与施工方均应告诫学生不得靠近施工场地。施工方应在工作场所拉好围网。
2、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标语等。
3、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质量事故、楼房倒塌事故及校建伤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后,由学校领导或领导授意其他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上一级学校领导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学校领导(副组长)代行职责。
5、学校领导、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各自电话24小时畅通。
6、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7、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8、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再抢救其他人。
9、相关部门平时要加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10、各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应作出快速反应,分工合作,迅速组织人员和设备、器材,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集结待命,开展工作。同时与通讯联络组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
1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清责任。对事故中受伤的师生员工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迅速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12、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6
一、工程施工风险
(一)明挖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围护结构施工、基坑降水、支撑架设及拆除、土方开挖、主体结构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永久结构、围护结构(围护桩、连续墙等)、边坡、支撑构件(锚索、围檩、钢支撑)、模板支架的稳定性,以及基坑进水、基底隆起的风险。
(二)盾构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盾构吊装、盾构始发和到达、盾构开仓及换刀、管片拼装、电瓶车运输、联络通道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进出洞土体的`稳定性、开仓过程中土体稳定性及有害气体、盾构进水的风险。
(三)矿山法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竖井开挖、隧道开挖、爆破作业、联络通道施工、初支及二衬结构施工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冒顶、片帮、涌水、模板支架坍塌的风险。
(四)高架段施工风险
主要从工程及水文地质、基础施工、墩身施工、架桥机架设作业、桥面铺装作业、预应力张拉等进行风险分析。重点分析模板支架稳定性。
(五)轨行区及机电安装施工风险
主要分析轨行区吊装、铺轨、安装、装修等作业以及机电设备吊装、运输及安装调试作业的`操作风险。
(六)其他施工风险
主要分析工程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场地“三通一平”及房屋拆迁、管线拆改迁、临时建筑物搭建、临时电路架设等前期工作)可能造成设备倾覆、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脚手架垮塌、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火灾、车辆伤害、爆炸伤害(锅炉、容器、瓦斯、炸药)等风险。
二、自然环境与周边环境风险
(一)自然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天气灾害风险、地震灾害风险、地质灾害风险以及河湖海洋灾害风险等。
(二)周边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工程邻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风险。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7
一、应急处理原则
1、项目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抢救受伤人员是第一位的任务,现场指挥人员要冷静沉着地对事故和周围环境作出判断,并有效地指挥所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积极抢救伤员,安定人心,消除人员恐惧心理。
2、事故发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发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针对事故的性质,迅速作出判断,切断危险源头再进行积极抢救。
4、事故发生后,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使事故现场处于原始状态,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据,这是现场应急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明白并严格遵守的重要原则。
5、发生事故单位要严格按照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遵循事故报告原则,用快速方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1施工现场安全救护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2.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1.2.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1.2.3培训演练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根据工程项目生产的特点,施工场区人员的构成情况,以及施工场区周围环境状态,按照已确定的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内容,制订培训和演练计划;
②按照应急预案和公司总部的年度计划规定和各项目经理部的计划安排,按时按计划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各种应急反应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应急反应技能的演练;
③协助组织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的各类应急反应队伍,建立各项应急反应机制;
④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反应的不足和缺陷,独步完善各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应急反应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应急反应技能演练和实施中所获得的信息,及时反馈反应操作副总指挥,作好应急反应的人力资源资料和应急能力资料档案的归档。
1.2.4危险源评估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1.2.5工程技术服务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1.2.6善后工作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1.2.7事故调查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1.2.8后勤供应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1.2.9应急人力管理部
①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订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
②按已制定的项目施工场区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协助项目施工场区建立和配置各种应急反应救援小组;
③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救援小组的人员变更,数量到位状态;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作好人力资源的数据储备;
⑤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周边其它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反应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二、危险源的确定
2.1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2?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
2.3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火灾)。
2.4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2.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2.6食物中毒。
2.7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四、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1应急预案的启动前提
施工场区发生重大事故前兆或发生评估预测为:
1、死亡数在1人以上;
2、直接财产损失在4万元以上;
3、对施工场区外的影响有明显的破坏或人身伤亡。
4.2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启动应急反应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和项目经理部二级应急反应行动组织,
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
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及时启动协议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应急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4.3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总部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各类事故的处置程序和抢险措施
(一)处置程序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当时的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进行现场抢救,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排险,并根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线图,并确保通道的畅通,遇突发紧急事故时,由专人指挥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根据不同的事故,明确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
(二)报警和联络方式
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在进行现场抢救、抢险的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进行报警,如有人员伤亡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如果发生火灾,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
公司报警电话:
(三)各类事故的抢险措施
1、触电事故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边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的抢险措施
工地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3、坍塌事故的的抢险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4、机械伤害事故的抢险措施
(1)对于一些微小伤,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医院。
5、中毒事故的抢险措施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x-x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6、火灾事故的抢险措施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六、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一)应急电话
1.通讯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作用意义
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现场事故的应急处理电话、通讯的畅通和正确应用,对事故的及时急救、控制事故的严重度具有很大的作用,发生事故和情况向远程有关单位部门发报救电话。工伤事故现场重病人抢救报救拨打120救护电话,请医疗单位急救。火警、火灾事故报救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消防部门急救。发生抢劫、偷盗、斗殴等情况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警救助。
2.保证电话在事故发生时应用和畅通
工地应安装电话装置,没有条件安装电话的工地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室外附近张贴119电话的安全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了解,在应急时快捷地找到电话拨打报警报救。电话一般应放在室内临现场通道的窗扇附近,以便节假日、夜间等,房内无人、上锁,有紧急情况无法开锁时击碎窗玻璃,就可向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拨打电话报警报救。电话旁应张贴常用紧急急用查询电话和工地主要负责人和上级单位的联络电话。
3.电话报救须知
救护电话号码为“120”,火警报警电话为“119”,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1)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2)讲清楚伤者(事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特征。
(3)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机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救护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地方时,随时用电话通讯联系。基本打完报救电话后,应问接报人员还有什么问题不清楚,如无问题才能挂断电话,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给予清除,以利救护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二)急救箱
1急救箱的配备
急救箱的配备应以简单和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2.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
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
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每次急救后要及时补充。
放置要有一定的合适位置,使现场人员知道。
(三)其他应急设备和设施
由于在现场经常会出现一些不安全情况,甚至发生事故,由于采光和照明情况不好,在应急处理时就需配备有应急照明,如可充电工作灯、电筒、油灯等设备。
由于现场有危险情况,在应急处理时就需要有用于危险区域隔离的警戒带、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标志牌。
有时为了安全逃生、救生需要,最好还能配置安全带、安全绳、担架等专用应急设备和设施工具。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8
栏杆集镇中心小学综合实验楼工程建设即将开始,为了做好综合实验楼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原则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任何状态下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各类责任人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事故处理领导组,负责领导全局事故调查处理抢险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系电话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职责要求
1.拆除老教学楼整理清除时,应首先进行隔离,施工方应在工作场所拉好围网,学校与施工方均应告诫学生不得靠近施工场地。
2.施工时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设置警示牌、做好警示标语等。
3.发生任何事故,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后,由学校领导或领导授意其他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学校第一责任人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5.学校领导、中层领导、班主任、值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各自电话24小时畅通。
6.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7.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服从指挥。
8.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再抢救其他人。
9.相关部门平时要加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10.各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应作出快速反应,分工合作,迅速组织人员和设备、器材,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集结待命,开展工作。同时与通讯联络组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
1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清责任。对事故中受伤的师生员工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迅速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12、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说明:所有预案中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成员均根据相关职位和岗位确立,应及时调动属下相关人员配合工作;当人员职位、岗位变动时,相应接替该职位和岗位的人员为当然的负责人和相关组成人员;本预案与学校原有相关预案结合执行。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9
为了加强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重特大事故确定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确定:
1、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3至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至1000万元的事故;
(2)需对事发地周边人员进行大疏散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毒气、放射性物质大量溢散、泄漏事故;
(3)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其它事故。
2、本预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各类事故;
(2)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凡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立即向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及工程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调集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护,同时应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工程所在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若为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后,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及有关负责人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若为公司分承包的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单位(工程项目部)应主动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重特大事故报告工作。
重特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立即组织力量对事故现场实行严密保护,防止随意挪动或丢失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资料等,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采用拍照或录像手段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置程序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科长、工程相关分公司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策。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开展工作。
处置程序:
1、由总指挥委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指挥机构;
2、根据部门职责及灾情,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护工作组织;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通报;
5、开展事故调查。
四、救援工作的领导、机构职能
(一)救援工作领导
建立浙江YINGCHAO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指挥部职能:
(1)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2)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及时向现场派出指挥班子,并确定现场指挥最高负责人;
(4)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5)负责对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护工作。
(6)组织做好善后工作,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
(二)现场处置机构设置及职能
公司工程建设重特大事故指挥部根据现场需要派出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由总指挥根据事故类型指派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成 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抢险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和预备机动组。
现场指挥部职能:
(1)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抢险救护情况,提出救援意见和建议,执行指挥部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2)迅速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
(3)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员的调配;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五、现场分工和职责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指挥部指示,各相关科室和救援单位应召集足够人员,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器材物资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抢险救护工作,并由现场指挥长指定各组长单位。
(1)专业抢险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明确分工,迅速组织灭火、打捞、工程拆除、矿井打道、挖掘坍塌建筑物土石方、关闭危险泄漏源,安全转移各类危险品等抢险行动,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2)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清事故发生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3)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4)预备机动组:由指挥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长调动、使用。
(5)在开展抢险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事故情况通报及调查处理
1、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工作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及抢险救治、事故控制、善后处理等情况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上报,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传达到现场指挥领导和参与事故处理的人员。
2、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现场调查组要抓紧时间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上级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如实汇报事故调查初步情况,提供相关调查取证资料,并根据上级调查组要求,按照行业对口关系,专职负责分工,抽调力量,协助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工作。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0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应急处理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四、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区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区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电话:8436110、8447990、8282627。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五、应急处理方案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
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其它事项
(一)区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1
一、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基本要求
1、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恐怕发生坠落事故等特定危险施工的同时,在施工前,制订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2、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3、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4、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5、不得攀爬脚手架。
6、进行悬空作业是,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7、建筑物临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目)的安全网。
8、边长大于250mm的预留洞口,采用防护网,木板盖板封固,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挂安全平网。
9、各种架子搭设好后,项目经理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使用时,特别是台风暴雨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10、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300~400mm,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二、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外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它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2
在本县区域内建设工程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时,为了能够做到严密组织,协同作战,及时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区域内建设工程建设、生产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可能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不可抗拒自然力引发的自然灾害事件。
(一)工程事故应急状态。包括:
1、工程深基坑支护结构坍塌以及因坍塌影响周边临时或临近建(构)筑物倾斜或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2、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外脚手架倒塌、大型施工机械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3、在建或已建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等市政项目严重沉陷或倒塌的;
4、拆除工程发生整体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5、发生其他质量安全事故,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
(二)自然灾害应急状态。包括:
1、受暴雨台风影响,严重危及建筑主体结构和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2、因地震破坏,造成建筑主体倒塌,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3、由于山体滑坡、地面沉陷,造成建筑主体被埋、坍塌或沉陷,严重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
二、应急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工程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内的重大应急事故或自然灾害后,事发单位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平阳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一次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在1小时内上报。
3、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来不及按规定以书面方式报告的,可用电话报告,但必须在6小时内书面上报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县规划建设局、安监局、公安局等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
4、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安全员姓名;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员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③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⑥需要有关部门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县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同时报告总指挥和副指挥。指挥部根据核实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启动预案的,由办公室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单位、相关人员迅速到位,并最大可能迅速调集抢险人员、车辆机械设备投入抢险工作,并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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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安全生产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样化,对安全问题的研究也更加深入,认识也更加深刻。人们逐步认识到,尽管我们采取各种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还是存在着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可能。特别是一些重大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往往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成为灾难性的事故。事实表明,许多重大事故之所以造成重大损失,其主要原因是事故发生后应急措施不合理或应急预案不完善。因此,预防重大事故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建立合理可行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也是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建筑业作为高危生产行业,近年来也时有重大事故发生,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中都明确提出了建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预案的分类有多种方法,如按行政区域,可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和企业预案;按时间特征,可划分为常备预案和临时预案(如偶尔组织的大型集会等);按事故灾害或紧急情况的类型,可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预案。然而,如何制订应急预案、怎样实施应急预案等等,目前都没有成熟的经验。本文仅围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对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等做一些讨论。
2、工现场重大事故的可能类型
作为施工现场,由于其存在地区的地理、气候、人文、施工对象等情况的不同,其可能面对的重大事故就会有所不同。这里仅将施工现场可能涉及到的灾难性事件以表格的形式进行罗列,有的虽然应当从城市安全应急预案或更高层次的管理角度制订其应急预案,但因为与施工现场有关,可能在特殊情况下与施工现场的关联程度会比较高,所以也一并列出,供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编制应急预案时参考、筛选(详见表一)。
应该说明的是,这些只是可能涉及施工现场的灾害性事件,作为一个具体的施工现场则需根据情况进行筛选确定编制应急预案的重点,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所有可能的事故全部编制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的制订步骤与管理
严格地讲,应急预案的编写与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既要考虑周到,又要考虑可能性、适用性,因此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参见表二)进行,才能达到合理编制、正确实施的目的。下面对该程序中的主要部分简要进行分析:
3.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施工现场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涉及不同部门、不同专业领域的应急各方,因此需要施工企业组织一个专门的预案编制小组,统一组织施工现场有关部门和企业有关部门制订应急预案,一则可以弥补临时性存在的项目部在编制预案中的经验不足,二则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等手段,先于后来成立的项目部掌握有关周边情况,三则有利于寻求与危险直接相关的各方进行合作。所以,成立预案编制小组是施工企业而不应是项目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3.2风险评估
施工现场没有必要对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故都编制应急预案,因此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在上述灾害性事件中筛选出需要进行重点管理的可能性事故。比如内陆地区的工地不必考虑海啸的可能性,浅基础施工一般不必考虑大面积塌方等等。施工现场的风险评估的目的就是通过分析事故的可能性与损失的`大小,来确定是否要进行相应的应急准备。风险评估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需要重点考虑的危险,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风险评估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分析三部分。
3.2.1危险识别
要调查所有的危险并进行详细的分析是不可能的。危险识别的目的是要将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识别出来,作为下一步危险分析的对象。危险识别应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对象、施工方法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本企业以及建筑行业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来识别出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危险识别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2.2脆弱性分析
脆弱性分析要确定的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坏。脆弱性分析结果应提供下列信息:
1)受事故或灾害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该区域的影响因素(如地形、交通、风向等);
2)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员数量、工种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员情况(如居民、职员,敏感人群——医院、学校、疗养院、托儿所);
3)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如水、食物、供电、医疗)和运输线路;
4)可能的环境影响。
3.2.3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是根据脆弱性分析的结果,评估事故或灾害发生时,对施工现场及周边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在数学上,风险表现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其损失的乘积。通常可能会选择对最坏的情况进行分析。
风险分析最终应提供下列信息:
1)发生事故和环境异常的可能性,或同时发生多种紧急事故的可能性;
2)对人造成的伤害类型(急性、延时或慢性的)和相关的高危人群;
3)对财产造成的破坏类型(暂时、可修复或永久的);
4)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类型(可恢复或永久的)。
要做到准确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是不太现实的,一般不必过多地将精力集中到对事故或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进行精确的定量分析上,可以用相对性的词汇(如低、中、高)来描述发生事故或灾害的可能性,但关键是要在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评估。
3.3应急能力评估
依据危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企业及施工现场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资源和能力将直接影响应急行动的快速有效性。预案制定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最有效的应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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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体打击事故预防基本要求
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3、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4、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5、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6、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7、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8、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9、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二、发生物体打击应急措施
1、发生的`物体打击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务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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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现场管理和作业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及时对事故进行施救,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安全正副主管、生产经理
组员:各车间主管和班长
值班电话:
1.2领导组下设抢险组(组长:车间主任)、通讯联络组(组长:人资部经理)、疏散引导组(组长:车间主任)、安全警戒组(组长:保安队长)和后勤保障组(组长:采购经理、物流经理、机电科长),组员为各组组长所属部门人员。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对生产现场发生的突发物体打击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2.1由生产部负责主持、组织车间每年进行一次按物体打击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
2.2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
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2.3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存。
2.4安全正副主管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5安委会负责对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的建立进行检查。
二、应急响应
1、防物体打击事故发生,成立义务小组,由安全正副主管担任组长,各班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或处理。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安全正副主管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车间安全员(车间主任),由安全副主管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由组长协助抢救工作,相应人员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事故后处理工作
3.1查明事故原因及负责人
3.2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3.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3.5向所有人员宣传事故结果,及对负责人的处理意见。
三、预案终结
1、本预案全部完成后,由原发布启动预案的负责人宣布预案终结,同时向总经理报告。
2、预案终结7日内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会议主持人按事故的等级和管理权确定,评估报告应报总经理。一般事故的评估会议由本安全专员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评估由公司指定人员主持。
3、对预案的评估就是非和符合问题做出判断,不对客观因素进行辨析,评估的重点是:
3.1预案时限性是否得到实施。
3.2参加预案实施的部门是否按预案要求开展工作,有无遗漏,过错,责任是谁。
3.3参加预案实施的管理人员,领导是否按预案规定组织开展工作,有无遗漏和过错,责任是谁。
3.4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
主持评估的部门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符合性承担责任。对于在实施预案中存在过错的部门、人员,安委会应对责任者提出明确的批评,对情节和过错严重需要给予处分的,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后按人事干部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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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各种事件、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有效,充分发挥企业在事故、事件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事故、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项目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性自然灾害。洪灾、风灾、雪灾、冰冻天气等自然灾害均适用于本预案。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设立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项目经理总指挥,项目副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
(二)指挥机构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批准预案执行,分析安全预防工作执行情况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负责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①以最快速度了解事故情况,评估事件、事故发展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恶化。
②迅速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制定现场抢险方案,调动人财物实行紧急抢险救护,保证指挥部通讯联络的畅通。
③配合事故调查,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3.各有关部门职责
①听从指挥部统一调度,担负规定职责内的救援任务。
②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针对问题提出新的救援建议。
③保证本单位参加救援人员的安全,保证信息联络的畅通。
四、抢险救援队伍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缓队,全面负责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及其它需要紧急处置事项:现场受伤或生病人员的紧急抢救治疗;抢险、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和抢救重要财产;施工现场水、电、路及其它受损设施的抢险;为受灾人员提供吃、穿、住、医等物资保障。
五、装备及通讯联络
1、装备
公司配有发电设备、电焊机、切割机、电钻、梯子、照明用具、汽车、吊车、挖掘机等抢险救援设备,其日常管理由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
2、通讯联络
应急救援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
六、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1、项目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并通知现场施工人员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各种事件、事故隐患后,项目部必须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3、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队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决定是否请求社会支援,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抢险抢修
抢险救援人员应根据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及时进行排险抢修,使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八、现场医疗救护
在社会救助到达之前,抢险救援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受灾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当急救车到达事故现场后,协助护送伤、病员到医院抢救、治疗。
九、外部联络及社会支援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各种事件、事故隐患时,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决定本单位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时,必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紧急援助。上级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时,指挥部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报告有关详细情况及安全事项。
十、有关制度
1、值班制度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各种事件、事故隐患时,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指定专人值班,接听有关信息。
项目上应建立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巡视工地安全、环境状况,确保发生事件、事故第一时间报告。
2、报告制度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各种事件、事故隐患时,建立零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将当日的动态于当日下午十六点前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按规定及时报上级有关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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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疏通,提高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高效生产,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对社会危害,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订立本预案。
一、本厂的基本情况
本厂总面积1500平方米,共有生产车间1间,功能间加储物间共10间,办公区,职工16人,烤漆房2个,校正器1台,修复机等具备2类生产需求的生产设备及工具。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1)对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及时合理配备,经常维修、保养,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灭火器具及时采取检验、报废或更新。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本厂由厂长邹雄彬担任总指挥,刘立为安全督导员,黄海桥为灭火行动组长,钟为龙为疏散行动组长,周才能为救护行动组长,张水凤为报警行动组长。主要职责是:一旦发生事故和自然灾害负责全厂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并落实各班组职责。
四、落实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处置方案
1.自然灾害
(1)万一发生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立即由安全督导员组织人员排除、救护和疏散现场人员,由张水凤拨打119、120报警,并向到现场救援力量报告本厂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2)处置程序
由灭火行动组负责切断火源、电源。
由疏散行动组负责保护和疏散现场人员,报警行动组向市119、120报警
由救护行动组实施抢救
救援装备:4公斤灭火器22个、30公斤灭火器2个,消防沙池2处、消防铲4把、消防桶5个,消防栓2个,灭火毯9张。
2.安全事故
(1)设备事故
如发生设备事故且有人伤,先断电同时组织人员将伤员救至安全区域,且由救护行动组进行简单包扎。救人的.同时由报警行动组拨打120,110报警,拨打设备技术员谢师傅:13215736971。
(2)其它事故
例如:碰撞、漏电、化学品泄漏等等......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同时上报。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可先断电(切断事故原头),再上报相关人员。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化学品泄漏: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将伤员转移安全区域内)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化学品泄漏定要了解清泄漏成份视情施救,如不能分清泄漏成份定先上报,侍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如不能自主处理,定须及时上报针对化学品泄漏专家处理。避免二次事故。
五、要求
(1)各员工必须提高认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要在能确保人生安全情况下进行抢救财产.
(3)各员工熟悉方案,积极参加演练,明确任务要求与处置措施。
(4)随时做好临战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按要求执行任务,不能耽误救援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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