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时间:2022-03-12 08:19:4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足浴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足浴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足浴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足浴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足浴等服务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防范聚集性疫情风险,特制定本防控方案。

  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场所经营者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场所员工健康监测、日常管控、消毒灭菌、物资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场所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与控制工作。

  (三)做好防护物资等各项条件准备。适当配备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有集体宿舍的服务业场所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和洗手、消毒设施。

  二、做好场所管理工作

  (一)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灭除四害工作。

  (二)开业前应对场所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对电梯间、卫生间、地面、桌面、洗浴间等公共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座椅、躺椅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消毒,配备足够的消毒、洗手设备。电梯按键使用酒精擦拭,定期进行消毒,每2小时1次。

  (三)加强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剪刀、梳子、推子等理(剪)发工具和毛巾等洗浴用品在使用前应提前进行消毒;对剪刀、梳子、推子、毛巾、围布等公共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随时消毒。顾客理(剪)发后落在座椅、地面的头发应一客一清扫,统一收集到塑料袋内,并扎紧袋口。

  (四)加强通风管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开窗采用自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每周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在场所内明显位置或室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开展手卫生、口罩佩戴等健康技能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设置废弃口罩回收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三、做好从业人员管理

  (一)排查全体员工身体状况和暴露史。全面掌握员工假期出行地点、是否乘坐过飞机、高铁、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如身体状况较差,或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应立即就医或开展隔离医学观察,暂停复工上岗。

  (二)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并督促其立即就诊。

  (三)要配备完好的洗手设施及快速手消毒剂、皂液等卫生用品,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工作后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

  (四)加强员工就餐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应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若在食堂就餐,采取分餐制。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坐,吃饭时不相互交谈。

  (五)集体住宿员工尽可能做到一人一间。下班回宿舍后,尽量不要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需到宿舍服务室进行登记报备,登记内容要填写详细,含外出事由、地点、接触人员信息等。

  四、做好顾客管理

  (一)美容美发等服务业场所保持空气流通,美发和洗浴服务顾客实行入座服务。

  (二)服务场所建立四级风险防控机制,店客工位率在25%-50%或公共区域人群密度每100平方米不足10人,为防疫低风险级,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消毒频率不少于1次/8 小时;店客工位率在25%-50%或公共区域人群密度每100平方米20-30人,为防疫一般风险级,控制顾客进入,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消毒频率不少于1次/4小时;店客工位率在50%-75%或公共区域人群密度每100平方米达30-40人,为防疫较高风险级,限制顾客进入,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消毒频率不少于1次/2小时;店客工位率≥75%或公共区域人群密度每100平方米超过40人,为防疫高风险级,停止顾客进入,公共区域设备设施消毒频率不少于1次/1小时。超过等级预警的顾客可至店门外排队等候,并保持安全距离。

  (三)在场所主要出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所有出入人员需进行体温监测,配备红外等免触碰体温计,体温超过37.3℃或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禁止入店,并提醒其及时就医。

  (四)建立顾客预约制度,顾客到店当天应提前电话了解顾客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顾客应提示更改预约时间,并提醒其及时就诊。未预约临时到店的顾客,应登记姓名、联系电话,告知大致的等候时间。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五)做好顾客的健康宣传工作,顾客进店及在店活动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在店内明显位置或室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告知顾客需配合和注意的有关事项,减少顾客在场所内的交谈、聚集。

  (六)尽量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如收取现金应及时洗手,不具备洗手条件,应配备免洗手消毒剂。

  五、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要求

  (一)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二)设置顾客用品用具专用消毒区,顾客衣物、鞋子等消毒操作在消毒区内完成。

  (三)对美发场所地面、座椅、衣柜、扶手、工作台、洗头池、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和区域的物品表面应进行预防性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每天消毒次数不少于两次,根据顾客频次等情况可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四)理发工具、毛巾等理发用品应及时消毒,理发工具应用75%的酒精擦拭,毛巾应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浸泡30分钟以上,用清水漂洗干净后放入保洁柜。在常规消毒清洁的`基础上增加消毒的频次,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仅在疫情期间)。

  (五)使用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存放在指定的回收容器中,与清洗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分开存放,并且及时清洗消毒。如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一次性水杯、一次性鞋套等)要保证充足,不得重复使用。

  (六)每天两次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mg/L~2000mg/L)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六、应急期间处置管理

  (一)一旦在员工或顾客中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配合卫生健康相关部门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管理。

  (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如使用75%酒精消毒,应注意防火安全。对理发工具可用擦拭方式消毒,不建议对环境和人员进行喷洒消毒,谨防易燃。

  (三)美容美发等服务业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定,采取临时停业或暂时关闭的措施。

  (四)所有员工只要无禁忌症,均应主动接种2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经营者做好未种人员的排查和登记,督促其到到各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五)经营者做好所有员工的新冠肺炎防控宣传,非必要不外出;若一定要外出,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报备,主动到医疗机构采样核酸检测,其他员工定期主动到医疗机构采样核酸检测。

  足浴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一、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顺德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评级为低风险的情况下,已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足浴经营单位的经营。

  二、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一)建立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有专人负责防控工作。

  (二)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做好八项工作,简称“八个一”:每个员工建立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四)提前摸底,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近14天旅居史,做好复工人员登记,建立员工“一人一册”档案,包括返工交通工具、日期、班次、假期停留和聚会情况等。

  1.按照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健康码的管理要求,对员工进行健康码查验,根据健康码的分类以及无码人员和返粤高风险地区人员的管理要求,落实对员工的健康管理和隔离观察措施。

  2.对出现发热或者呼吸道症状的,劝谕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对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立即转定点医院救治。

  (五)掌握与社区、卫健部门、公安部门、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并保存。

  三、基本防控物资配备要求

  (一)配备红外线体温检测枪。

  (二)足够的卫生防护级别为护理级以上的口罩。

  (三)医用乳胶手套。

  (四)洗手液和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剂(要求使用标识有“卫消证”字的消毒产品)。

  (五)已消毒的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

  四、落实具体防控措施

  (一)通风要求

  1.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开门开窗,保持室内良好通风状态。

  自然通风不畅的,必须加装强制通排风设施(如排气扇、排气管等),确保室内外空气流通,换气通畅。

  2.使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关闭回风通道全新风运行、关闭加湿功能,保证各局部场所均有新风输送;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当空调通风系统为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类似于家庭分体式空调)时,应当开门或开窗,加强空气流通。

  3.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且无机械通风设施的房间、场所不得使用或对外营业。

  (二)场所要求

  1.在场所进出口设置洗手消毒液,供顾客使用。

  2.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减少灰尘飞扬;垃圾要及时清运,垃圾存放容器要加盖密闭,日产日清。不饲养禽畜宠物。

  3.卫生间加强空气流通,确保洗手盆、地漏等隔离效果,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4.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各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观察点原则上要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并配备工作人员、体温计、防护用品和消毒剂等物品。

  (三)加强经营场所及用品用具消毒并做好记录:

  1.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等公共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2.地面和收银台、座椅扶手、门把手、开关、厢式电梯的地面、侧壁、临时物品储存柜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至少每天清洁、消毒两次,可根据客流量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3.厢式电梯按钮、电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4.新风口、送风口、回风口滤网应每周至少清洁、消毒一次,加强风机盘管冷却盘、冷却水的清洁消毒。

  5.卫生间随时进行卫生清洁,用含氯消毒剂对台面、洗手池、门把手、水龙头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和台账,每天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呼吸道症状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可疑症状及早采取措施,杜绝带病上岗。

  1.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就诊。

  2.如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接待过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均立即向属地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立即停业,同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从业人员工作时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戴手套,注意个人卫生。

  1.尽可能减少员工之间、员工与顾客之间的交流,交流时宜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尽量避免直接接触。

  2.在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掌握“内-外-夹-弓-大-立-腕”七步洗手法口诀,进食、如厕后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从业人员每次为顾客进行按摩等服务前、后应洗手或涂抹免洗消毒液,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3.工作服定期更换,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用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三)加强员工卫生知识宣传培训。

  1.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教育并监督员工工作之余不聚会、聚餐、四处走动,尽量不要外出。

  2.提供员工餐饮的,应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或使用一次性餐具,采用分餐、错峰就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六、加强顾客管理

  (一)在经营场所门口显眼处张贴公示,提醒进入场所必须佩带口罩。

  (二)顾客进入经营场所时必须戴口罩,否则不予入内;在场所内全程佩戴口罩,否则不予服务。

  (三)落实顾客登记制度。足浴场所对所有进店消费的顾客应查验健康码,只限接待健康码为绿码的顾客,并登记信息。

  (四)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或手持式体温枪对进入人员检测体温,并询问有无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做好登记工作。如有发热(体温≥37.3C)、干咳等症状的,不得入内,建议其去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无上述旅居史且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场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五)采取预约服务等方式减少店内等候人数、减少顾客等候时间,避免人群聚集,保持场所内顾客人数不超过核定接待顾客人数上限的50%。座位采取同向、隔位就坐,顾客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采用电子支付方式结算,减少不必要接触。

  七、加强宣传

  (一)在场所显眼处张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以及七步洗手法洗手等宣传画报。

  (二)利用场所内LED滚动播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

  营业期间如发现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应及时报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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