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时间:2022-01-21 08:42:0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炭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炭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炭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炭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学校为了预防疾病,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了以下的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卫生室和校医,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有健康证。

  7.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8.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学校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应急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炭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全面、及时地控制炭疽病疫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的确认

  炭疽病按程序认定

  (一)市农牧和水务局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有兽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依据下列内容,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可疑的,由自治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综合判定确认,必要时可由国家指定的临床诊断专家现场诊断确认。

  1、典型的临床症状;

  2、典型的病理变化;

  3、发病急、死亡率高;

  4、血清学试验证实有炭疽杆菌感染。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到自治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诊断实验室。在病例中分离到炭疽杆菌。

  二、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发生疑似炭疽病例,应及时向市农牧和水务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市农牧和水务局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经调查核实,怀疑是炭疽感染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报到市人民政府,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盟和自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动物种类和品种、日龄、死亡数量,临床病变、养畜户的生产和免疫接种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

  经初步确认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上报盟和自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启动预案的条件

  发生疫情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的职责

  (一)指挥系统

  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导和指挥突发疫情的应急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负责指挥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疫情的控制和扑灭。

  办公室职责:负责疫情的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工作;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及其修改完善工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组建应急预备队;负责与兽医、卫生部门以及周边重点地区的沟通联系;做好防治人感染炭疽的组织工作;协调指挥部其它各组的工作。负责起草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和制定相关制度,做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等事宜;组织筹备相关会议,准备会议材料及相关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负责执行每日疫情报告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报告及时、准确。

  (二)部门职责

  1、农牧兽医部门职责

  负责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2、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紧急预防物资储备库、诊断试验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安排。

  3、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做好财政预算工作,保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公安、武警部门密切注视与动物有关的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情封锁、动物扑杀、设卡堵截、防止外疫传入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民政部门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6、交通、铁路部门负责提供炭疽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处理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样品的运输保障,配合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做好流通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疫区封锁工作。

  7、商务部门负责在发生炭疽病等重大动物疫情期间,做好生活必需品上市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配合农牧、检验检疫等部门做好动物屠宰企业的疫情防范、监督、处理和国内外可能对我市畜禽产品设限的应对工作。

  8、海关部门负责出入境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配合海关缉私部门严厉打击走私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9、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以及病畜产品可能出现流动的追踪收缴。

  10、卫生部门负责疫区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发病人群的治疗工作。

  11、科技部门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根据疫情状况和农牧兽医部门的建议安排项目。

  12、边境移民管理部门做好边境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以及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理。

  13、宣传部门负责做好炭疽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14、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野生动物活动的监控。

  15、旅游部门负责疫情期间,旅游景点、人员和观赏动物的防护和管理工作。

  五、疫情应急反应

  一旦发现疫情,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确认为炭疽疫情后,市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发生疫情后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府令,调动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迅速采取疫情控制措施。

  1、扑杀所有感染动物,并对所有病、死动物,被扑杀的动物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动物的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源。

  (三)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2、扑杀疫区内所有易感动物;

  3、关闭易感动物交易市场,禁止易感动物进出口和易感染动物产品运出;

  4、对易感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疫源。

  (四)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动物采取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善的免疫档案;

  2、对易感动物进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五)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易感动物及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市农牧和水务局向发布封锁令的市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六、应急保障系统

  (一)物资保障

  1、疫苗:视周围地区疫情情况适量储备Ⅱ号炭疽芽孢苗(青海生物药品厂生产,生产批号:20041001)。

  2、消毒药品:20%漂白粉、10%烧碱水等。

  3、常用消毒设备:高压消毒机、轻便消毒器、20升、50升、100升消毒容器。

  4、防护用品:透气连体衣裤、一次性塑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靴、安全风镜。

  5、其它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疫区标志杆、带等。

  6、运输工具:密封防护卡车、防疫指挥车、防疫消毒车。

  7、密封用具:高强度密封塑料袋。

  8、通讯工具:移动电话、大功率车载电话、传真机和对讲机。

  9、管理办法:

  (1)应急物资储备存放在统一的物资储备库;

  (2)应急物资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配;

  (3)应急物资根据其有效期进行更换,保持所有应急物资随时处于有效状态;

  (4)应急物资仅用于控制和扑灭炭疽疫情,不得挪作它用。

  (二)资金保障

  市财政根据疫情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炭疽病防疫经费,用于疫病防治工作和疫情、疫苗补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财政提报储备计划,并负责储备库的建立和物资储备。

  七、组建综合应急预备队

  (一)应急预备队的组建。应急预备队下设流行病学调查分队、流调分队主要职责、扑灭疫情分队、道路检查分队、专家指导分队。

  主要职责:承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动物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草)等立即开展追踪调查。承担开展突发炭疽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组织开展对突发炭疽疫情进行评估,向市人民政府建议启动突发炭疽疫情应急反应。在疫区和受威胁区组织开展紧急免疫。对患病动物排泄物和被污染物或可能被污染的垫料、饲草等物品均需进行无害化处理。

  流调分队主要职责:承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追诉病源,分析疫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出售的动物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草)等应立即开展跟踪调查。

  扑灭疫情分队主要职责:承担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对疫区进行封锁,对所有病、死畜,被扑杀动物及其产品按照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

  道路检查分队主要职责:承担对出入疫点、疫区的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性消毒点,对出入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堵截从疫区内出入的车辆,进行详细的人员和车辆登记。

  专家指导分队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突发炭疽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组织开展对疫情进行评估,向市人民政府建议启动突发炭疽疫情应急反应。在疫区和受威胁区组织开展紧急免疫。

  (二)应急预备队的培训

  1、炭疽有关知识,包括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和检验检疫要点等;

  2、预防、控制和扑灭炭疽病的知识;

  (1)免疫注射、消毒、拉网式普查、疫情监测等技术规范;

  (2)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划分和管理;

  (3)隔离、封锁、扑灭及无害化处理规程;

  (4)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5)设立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并开展工作;

  (6)其它。

  3、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知识和工作协调、配合的有关要求及其它知识。

  八、其它事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照本预案,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炭疽病应急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炭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人类主要通过患病或死亡的草食动物感染炭疽。直接或间接接触染菌动物和染菌的皮、毛、肉、骨粉可引起皮肤炭疽;吸入含有炭疽芽孢的粉尘可引起肺炭疽;食入带菌肉类可引起肠炭疽。一般临床表现为皮肤、肺部、肠道和脑膜等处的急性感染,肺炭疽、肠炭疽和严重的皮肤炭疽均可伴发败血症,病死率较高。为了做好我县炭疽防治工作,根据《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及时控制炭疽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指导和规范炭疽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炭疽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炭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炭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强化监测、综合治理;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四)炭疽事件的分级

  1、特别重大突发炭疽事件(I级)

  肺炭疽在本县城区范围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炭疽事件(II级):

  在本县非城区的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炭疽病例;或者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非县城区的区域。

  3、较大突发炭疽事件(III级)

  发生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本县非城区的区域以内。

  4、一般突发炭疽事件(IV级)

  在县内发生皮肤炭疽、肠炭疽、脑膜炎型炭疽、炭疽败血症。

  二、应急组织体系机构与职责

  县卫生局应根据炭疽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向县政府和省卫生厅报告。同时,建议县政府成立县炭疽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卫生副县长任组长,县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卫生、财政、宣传、药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在县卫生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从县卫生局应急办、医政办、监督所等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炭疽事件卫生应急处理的领导和指挥协调。炭疽防治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收集突发炭疽事件发生、发现及处理的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制定突发炭疽事件的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设若干工作组,一般应包括疾病防治、医疗救治、物资保障、信息宣传、督查工作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疾病防制组:由疾控办牵头。负责组织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包括事件发生后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处理、疫情监测与评价等;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全县防控策略和措施的建议。

  医疗救治组:由医政办牵头。实施突发炭疽事件应急处理医疗救治。

  物资保障组:由财务办牵头。负责应急物资(如消毒药品、防护用品、治疗药品等)的储备、生产和调度,保证供应;负责应急设施的建设和应急设备的采购。

  信息宣传组:由宣传办牵头。负责收集分析突发炭疽事件的有关信息,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报导应急工作动态。炭疽事件信息由国家卫生部或省卫生厅经授权后发布,其它部门未经上级授权,不得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督查工作组:由局党委、局办公室参与。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应急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解决,对违法违纪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等。

  三、应急处理

  (一)防治措施

  1、疫情报告

  ①炭疽病例的核实确诊和疫情上报要统一归口于县卫生防疫站逐级上报。

  ②基层单位发现炭疽病人或疑似炭疽病人时一面进行

  处理,一面用最快的方式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

  ③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突发炭疽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接到突发炭疽事件信息报告的卫生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省卫生厅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重、特别严重突发炭疽事件,可同时上报卫生部。

  县卫生防疫站接到报告信息后,应逐级及时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汇总统计、分析,按照规定上报省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

  2、疫情处理

  ①流行病学调查

  接到疫情报告后,县卫生防疫站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疫点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疫情的波及面、发病人数、时间、地点;患者的一般资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职业)、发病情况、既往史;患者在发病前与草食动物或其产品以及可疑物品有无接触,可疑物品的来源,人员接触情况,是否参加过剥食死畜肉;了解当地牲畜间发病情况,发病范围,死畜及其皮毛去向;本人有无饮生牛奶、食用未煮熟肉的习惯;自家人或其他人群有无类似病史及接触史。

  ②标本采集

  采集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污染物和与患者密切接触者的血液、鼻咽分泌物标本供病原学、血清学检查。外环境标本:采集疑似患者或病畜接触过的污染水源、食物、土壤以及追踪获得的死畜肉、皮、毛等污染标本,对每份样品要分别标记清楚,及时送检,避免标本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样品应存放于低温下保存或保存液中。

  采取标本时必须遵循以下两条原则:第一,尽可能在抗生素治疗开始前采取标本;第二,除必要时并在具备操作病毒细菌条件的实验室内,不得用解剖的方式获取标本。所需的血液与组织标本,均应以穿刺方式取得。

  ③实验室检查参考程序(附后)

  3、炭疽病人处理原则

  ①隔离治疗患者

  炭疽病人由做出疑似诊断时起,即应隔离治疗。原则上应就地隔离,避免长距离运送病人。

  ②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

  肺炭疽病人自出现最初症状至被隔离期间所有的密切接触者,都应当在隔离条件下接受医学观察。隔离方式首选居家隔离,也可以采取集中隔离方式,但必须保证与病人之间的分隔。

  进行隔离人员的医学观察,至少每日一次测定体温和询问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病迹象者,立即作为疑似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曾经与病人共同居住或护理过病人的高密度接触者,可以给予青霉素或同类抗生素注射预防性治疗,常规剂量3天。接触者中不适用疫苗预防。

  ③治疗

  治疗开始前,首先采取标本以备确定诊断。

  以抗生素治疗为基础,同时采取以抗休克、抗DIC为主的疗法,并根据情况辅以适当的对症治疗。

  A、抗菌治疗:青霉素G为首选抗生素。成人剂量一般为160-320万U,分2-4次肌注。肺炭疽、败血症型炭疽或脑膜炎型炭疽的病人,剂量增至每日1000U以上,并进行静脉滴注。不能使用青霉素的病人,或出现青霉素耐药株,首先考虑采用氯霉素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然后根据抗生素敏感试验的结果,选取有效抗生素治疗。皮肤炭疽患部可外敷红霉素软膏,严禁切开引流或切除,也不可挤压。

  B、抗休克与抗DIC治疗:扩容:炭疽病人通常伴有高热,一般均需从静脉补充液体,出现休克与DIC时,则应及早足量扩容。通常使用晶体液、血浆及低分子右旋糖苷,必要时补充新鲜全血。在扩容的同时,应注意纠正酸中毒及电解质平衡紊乱。血管活性药物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谨慎使用。危重病人在有效抗生素的控制之下,可以短期使用中等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出现DIC时,在监视凝血时间的条件下,给予肝素及潘生丁。

  C、预防心功能不全:炭疽毒素具有杀伤细胞的作用,重症炭疽病人应及早考虑预防心功能不全,优先考虑预防性给予强心剂。

  4、触者处理原则

  ①预防性服药

  ②进行免疫接种:对高危人群进行皮肤划痕炭疽减毒活疫苗注射;

  ③进行医学观察,时间应不短于8天;

  5、感染来源的确定与处理

  病人被确诊患炭疽后,均应尽力确定其感染来源,并加以适当的处理,以避免继续发生感染。

  ①采集流行病学资料:接诊疑似炭疽的病人时,需尽可能的询问其发病前的接触史。从而发现可疑的感染来源。

  ②确定感染来源:对可疑的感染来源应采样进行细菌学检验,以确定是否为炭疽芽孢杆菌污染。在动物组织标本中,镜检发现炭疽芽孢杆菌;或在各种来源的标本中分离培养获得炭疽芽孢杆菌,可以确定感染的来源。

  ③感染来源的处理原则:对已确定的感染来源,进行以下处理:

  A、隔离治疗病人;

  B、处死或隔离治疗病畜;

  C、消毒炭疽芽孢杆菌污染的动物和环境;

  D、对在污染地区内或其周围活动的所有牲畜实施免疫接种,每年早春进行一次。

  6、疫区的处理原则

  为了防止炭疽疫情扩大蔓延,要做好疫区处理。这就要求基层卫生人员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上报县卫生防疫站派员到现场进行疫点调查和疫区处理。

  ①疫区处理的准备工作:县卫生防疫站平时就要对疫情的处理做好适当准备,备好一定数量的防治、消毒药品、器械、处理现场所有器材和服装。

  ②畜间炭疽疫区处理:由兽防部门负责。

  ③人间炭疽疫情处理:炭疽病人尤其是肺炭疽患者必须由负压车运送传染病定点医院集中收治,不要转往外地,防止扩大污染。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检诊,并进行预防接种,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服药,对病人的分泌物和排泄物及时消毒,入院前的住处和污染区应进行消毒,病愈出院或死亡均应做终末消毒处理。对炭疽病死者的尸体进行火化。对肺炭疽病人,疫点要进行封锁,末例病人痊愈医学观察14天后无新病例发生时方可解除封锁。

  ④疫区中各种对象的消毒方法

  A、炭疽病人尸体的处理:炭疽病人死亡后,其口、鼻、肛门等腔道开口均应用含氯消毒剂浸泡的棉花或纱布塞紧,尸体用消毒剂浸泡的床单包裹,然后火化。

  B、粪肥、垫草、饲料的处理:混以适量的干草后焚烧,然后取样检验,证明无害化后,一些灰可作肥料。

  C、泥浆、粪汤处理:20%漂白粉液1份(处理2份),作用2小时;或用甲醛溶液50-100ml/m3比例加入,每天搅拌1-2次,消毒4天,即可撒到野外或田里,或掩埋处理。

  D、污水处理:加入甲醛溶液,使之含甲醛达到5%处理10小时;或3%过氧乙酸处理4小时;或用氯胺或液态氯加入污水,于PH4.0时加入有效氯量为4mg/L,30分钟可杀灭芽孢,一般加氯后作用2小时流放一次。

  E、土壤处理:5%甲醛溶液500ml/㎡消毒3次,每次2小时,间隔1小时。

  F、衣物、工具及其他物品处理:121℃的高压蒸汽灭菌1小时,不耐高温的物品用甲醛熏蒸或5%甲醛溶液浸泡消毒。运输工具、家具等可用10%漂白粉或1%过氧乙酸喷雾或擦拭,作用1-2小时。

  (二)保障措施

  1、技术和物质保障

  ①人员培训

  加强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巩固原有技术力量的基础上组织培训出一批新的技术骨干队伍。加强病原-10-

  学、流行病学、实验室诊断技术的培训并大力推广有效控制疫情的新方法和新技术。落实各项严格控制疫情的技术准备工作。

  ②治疗药品的准备

  乡级卫生院以上的医疗单位必需备有下列药品:青霉素G钠盐(首选)、四环素、金霉素、氯霉素、红霉素、庆大霉素、先锋霉素等。

  2、消毒药械的准备

  卫生局应做好消毒药械的储备工作,以备疫情处理时的应急使用。

  ①消毒药品: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二氯异氰尿酸钠、漂白精等;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如过氧乙酸;醛类消毒剂,如甲醛;含碘消毒剂,如碘伏;杂环类消毒剂,如环氧乙烷。

  ②消毒器械:喷雾器、刻度量杯、盛装药品的消毒箱等。

  ③防护用具:工作服、隔离衣、帽、口罩、胶鞋、刷子、毛巾等。

  3、组织保障

  县卫生防疫站建立一支炭疽防治应急队伍,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流行病学、微生物检查以及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四、预案的制订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组织制订,并定期进行评估,根据炭疽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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