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应急预案

时间:2021-09-01 10:00:1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污染应急预案(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污染应急预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污染应急预案(通用5篇)

  污染应急预案1

  一、目的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组员主要职责: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污染应急预案2

  为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高效应急反应机制,在大气污染时减少污染物排放,缓解大气污染,保障市民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珠江三角洲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市政府成立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职能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2.分级分区、注重成效。根据大气污染情况建立不同级别的污染等级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划分不同的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优化应急预警与响应流程,提高时效性。

  3.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预报预警应急体系,对潜在污染做到"早预报、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

  (四)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结合深圳市空气质量状况,将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具体分级为:

  Ⅲ级预警: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101—200范围,即空气质量达到轻度污染或中度污染时,启动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即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时,启动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

  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即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时,启动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

  (五)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

  1.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

  根据本市各区空气质量状况及污染源分布情况,将本市划分为2个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按照不同分区的空气质量预报情况,启动不同的应急措施。具体分区为:

  西部区:包括南山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等4个区(新区);

  中东部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龙岗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等6个区(新区)。

  2.分区执行要求。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机动车限行强制性措施全市执行;其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分区执行原则,依据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分区实施。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由市人居环境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监察局、住房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城管局、气象局、建筑工务署、公安交警局、新闻办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组成。

  (二)工作机构。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确定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督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设监测预警工作组、专家会商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检查督导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组建。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的应急措施实施方案,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在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时组织实施。

  (三)应急专家组。

  为了保证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决策的科学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大气污染应急专家库,组成大气污染应急专家组,建立专家会商机制。专家会商采取现场会商与视频会商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的分级,专家会商划分为三个层次: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Ⅲ级预警时,由会商工作组内专业人员会商形成结论;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至少需3位本地专家参加会商;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至少需3位本地专家和2位外地专家参加会商。

  三、运行机制

  (一)预警与应急响应机制。

  1.预警应急信息分析及专家会商。

  监测预警工作组根据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市气象局对未来24小时天气形势研判,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达到100以上,由专家会商工作组组织专家会商,分析是否启动预警与应急响应,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向应急指挥部报送会商结论和应急启动建议。

  本市未达到相应级别,但由于珠三角区域应急联动需要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送应急启动建议。

  2.应急启动决策。

  大气污染Ⅲ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并及时发布健康提示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并在12小时内将污染情况上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将相关文件报送市长决定启动,并在12小时内将污染情况上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预警应急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预警应急信息。

  市人居环境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配合,联合发布机动车限行公告,并且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加强宣传。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为预警应急措施提供短信等通信保障。

  4.应急措施实施。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响应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各自职责落实本预案规定的各项应急措施,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工作组应及时组织对各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5.预警与应急响应解除。

  监测预警工作组根据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市气象局对未来24小时天气形势研判,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回落至100以下且环境空气质量将明显好转时,由专家会商工作组组织专家会商,形成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应急指挥部。

  大气污染Ⅲ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解除。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解除。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报经市长同意后解除。

  (二)大气污染应急措施。

  根据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级别分3个级别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在特殊时期及突发情况下,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应急措施。

  1.大气污染Ⅲ级预警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市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减排措施包括: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加大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2.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市教育局、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市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大气污染达到Ⅱ级预警时,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责令停用(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天24小时在全市范围对柴油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对其他机动车(电动车除外)采取按当天日期对应的车牌尾号(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限行。但以下车辆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应急指挥车和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负责)。

  除重大工程项目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对工地周边及扬尘污染严重道路增加洒水降尘作业2次(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烧烤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行为(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使用油性涂料、胶合剂、有机溶剂等进行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未规范有机废气排污口或无后处理设施的,停产或停业(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3.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市教育局、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市新闻办负责)。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市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市市场监督局负责,市新闻办配合)。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大气污染达到I级预警时,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责令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柴油等污染燃料的锅炉停用(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天24小时在全市范围对柴油车实施禁行,对其他机动车(电动车除外)采取单双号限行。但以下车辆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和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负责)。

  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增加洒水降尘作业2次以上(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烧烤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行为(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使用油性涂料、胶合剂、有机溶剂等进行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停产或停业(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市施工工地停止油漆喷涂和粉刷作业(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预警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建设,提高预报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满足预警应急的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基础平台建设,实现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天气形势预报信息资源共享,为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降低大气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认识,引导社会各界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共同承担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责任。同时,确保大气污染预警应急信息有效传达,提醒市民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

  (三)加强执法监督。

  市人居环境委、城管局、公安交警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违法排污的'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应急预案的减排措施。

  市公安交警局加强冒黑烟车执法,在启动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机动车尾气路检组数量增加到10个;启动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机动车尾气路检组数量增加到20个。

  (四)落实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对大气污染应急工作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五)开展应急演练。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应急演练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方案,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加强应急培训。

  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应急队伍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大气污染应急预报、监测、处置等专门人才。应急培训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

  (七)加强监督考核。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监督考核各相关单位对本预案规定职责的落实情况。在应急行动期间加大对各类应急行动措施执行力度的巡查,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问责。

  (八)强化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职责。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本预案启动时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并配合做好辖区内扬尘污染控制及机动车停驶工作。

  (九)落实区域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按照《珠江三角洲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深莞惠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合作协议》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发生区域重污染天气时的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五、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结合实施情况不定期修订。本预案由市人居环境委负责解释。

  污染应急预案3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公司简介和污染物处理

  2.1本公司基本概况

  深圳艾意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村万安路长兴高新技术工业园18栋1—2层西侧,租用建筑面积1870平方米,职工总数50人;公司年生产银油通孔产品约50000平方米、银油飞线产品5000平方米、高阻产品5000平方米。

  2.2污水处理设施

  本公司污水处理站由深圳市罗湖长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污水站处理能力为20m3/d。

  2.3污染物分析处理

  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泥)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本公司与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经签订处理工业废物合同,污泥由东江环保公司定期派车运走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设立事故现场指挥组,建立健全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2现场总指挥:总经理

  3.3现场指挥:行政部

  主要职责:在事故现场对有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及人员进行抢救疏散。

  3.4主要负责人:刘武仕

  职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污水处理操作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对污水处理站设备和设施及时进行监测和更新,保障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当发现污染物出现泄漏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先迅速通知总经理,到现场按自身任务迅速抢修设备及堵住污染物的泄漏。

  3.5污水处理操作员:

  职责:定期对设备的保养、定时定量添加药品、经常检查污泥存放处是否有外泄,保证污水达到达标排放。发现事故问题要迅速向负责人汇报、及时采取处理。

  3.6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刘武仕)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得到及时抢救及设备正常运行,保护现场、协助环保部门做事故的调查工作。

  4.应急响应

  4.1公司行政部第一时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4.2发现事故的操作人员应立即做到污水不外排再报告公司负责人。报告要求(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或设备故障的起因);现场操作人员和负责人将事故通知总经理或其它负责人,迅速对设备的抢修及做好污染物不外泄,听从指挥组统一安排部署;

  4.3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在应急抢救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下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有问题要及时上报指挥组。

  4.4本公司已经定期的对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组织过培训。使污水处理操作员工熟悉环保知识,熟知自己的任务。在人员、电话等其它情况有变化时可以随时组织起抢救抢修队伍。

  5.应急安全防护

  5.1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5.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5.2.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5.2.2、污染源的泄漏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5.2.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5.2.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2.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6.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6.1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6.2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的有效性、应急装备的可行性、应急人员的素质和反应速度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对应急预案的修改意见。

  6.3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环境应急队伍应该及时维护、保养污水处理站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7.宣传

  7.1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2加强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7.3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污染应急预案4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环境污染泄漏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范围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应组织相关的单位、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2概况

  2.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2.2发电企业重大环境污染源主要是灰坝的局部管涌、滑坡;灰坝的垮坝事故。

  管涌:灰坝上出现少量泄漏现象。

  滑塌:灰坝上出现面积较大的灰浆流出现象。

  垮坝:灰坝出现大面积的坍塌,发生灰浆大量涌出,对抢险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已无法对坍塌部位进行抢修。

  2.3危险等级

  一级状态:灰坝出现管涌,经初步处理,泄漏现象仍未消除;

  二级状态:灰坝出现局部滑塌;

  三级状态:灰坝垮坝。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组织机构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设备部、发电部、安全监察部、公司医务室、计划供应部车队、消防队、

  项目部第一负责人或副职

  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设备部除灰专业高级主管

  日常管理机构成员:设备部除灰专业所有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设备部除灰专业

  现场总指挥:

  现场副总指挥:

  3.1.2组织机构职责

  3.1.2.1指挥部职责

  提出修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每年组织全厂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应急演练。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1.2.2设备部除灰专业职责

  负责对灰场灰坝的日常管理,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负责组织和领导事故出现时的危急事件抢险队。

  危急事件抢险队: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1.2.3安监部保卫主管职责

  当危急事件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做好事故地点的人员警戒、疏散工作。除应急抢险人员及指挥部同意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区内。在突发事件区域隔离带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3.1.2.4设备部职责

  组织施工队做好灰坝的日常维护,事件发生后立即对灰坝进行修复、改造和完善。

  3.1.2.5计划供应部职责

  随时提供必需的抢救物资。

  3.1.2.6车队辆职责

  提供抢险所需车辆。

  3.1.2.7公司医务室职责

  当可能发生人身事故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地带,对伤员进行救治。

  3.1.2.8设备环保主管职责

  参加应急指挥,根据现场实际,提供突发事件出现时应急救援方案的修改意见,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向环保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3.1.2.9发电部职责

  负责事故时生产指挥,指挥调度事故时有关运行设备系统。

  参与预案的审核和编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事故时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方案,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3.1.2.10安全监察部职责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写。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在事故时按预案进行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发现预案存在不足,立即组织修编。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可能导致危急事件的因素

  排水沟道不畅,坝内储水量过大,虫害鼠害、暴雨和地震等均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

  3.2.2预防措施

  3.2.2.1灰场每天24小时安排专人按巡回检查路线和巡回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要详细、到位,确保灰坝无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沟畅通无阻,排水设施完好。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处理。

  3.2.2.2经常对与灰坝相连外延土山体巡视检查。

  3.2.2.3加强雨季汛期对灰坝、斜槽的重点巡视检查;观察竖井、斜井周围有无漩涡,灰坝周围的土崖有无渗水、裂纹及塌方;发现下雨冲刷下坑洞时要及时进行回填。

  3.2.2.4当大坝的渗水时,立即找出漏点,用沙袋堵塞。

  3.2.2.5如果灰坝竖井、斜槽的水位高,应组织人员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尽快加大排水量。

  3.2.2.6保持灰场坝前120~150米以上干滩运行。坝前淤排灰浆时,进行人工引流并及时排除积水,充分保持坝前干滩。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当工作现场发生不可处理的严重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现人应迅速将泄漏现场的状况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立即向值长和危急事件日常管理机构人员汇报。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撤离工作地点。

  3.3.2值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命令迅速改变出灰运行方式,经查应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并建议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3.3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听取汇报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命令启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应分别通知应急救援机构的各部门人员,参加应急救援。

  3.3.4各部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应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危急事件进行处理。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储备足够量的应急物资,如:架板、砂杆、水泥、砂子、砖、编织袋、油毡、潜水、铁丝、铁锹、手推车、土工布等。

  3.4.2现场紧急处置

  3.4.2.1发生一级险情时,抢险队成立后,应立即将准备的物资沙袋、水泥等运送到管涌出现的地方。观察水流情况,有组织地用沙袋等堵塞管涌口进行堵救。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成小坝,引导水流向排洪沟流动,避免污染。

  3.4.2.2发生二级险情时,抢险队应派员,向大坝下游处检查可能垮坝所辐射的地带是否有人,如果有,应立即通知人员离开,并在危险区域挂设警告牌。其他队员,应立即有组织地将准备的物资沙袋、水泥等堵塞管涌口进行堵救。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成小坝,引导水流向排洪沟流动,避免污染扩大。

  3.4.2.3发生三级险情时,抢险队应派员,向大坝下游处检查是否有被困人员,如果有,应立即进行救助,并在危险区域挂设警告牌。其他队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有组织地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在缺口处,直到堵住水流为止。指挥部领导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决定下一步修复大坝的工作安排。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当坝体泄漏被全部堵住后或坝体不再向外部泄漏时,工程部门应及时对垮坝处进行加固性修复之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宣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结束,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分别通知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撤离应急救援现场。

  事件结束后由水灰车间派人监护、保护现场,接受突发事件调查,协助安监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突发事件原因,不得擅自清理突发事件现场。

  3.5.2生产维持或恢复

  垮坝事件发生后,值长应立即命令值班员迅速将出灰管路切至备用灰场或干出灰方式维持机组运行。当值长接到应急预案结束的通知后,即可调度正常出灰方式。

  污染应急预案5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障我园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雾霾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园成立了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雾霾天气处置工作。在藁城市教育局和学区中心校的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组长:黄娜

  副组长:姜雪丽

  组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总校、教委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雾霾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泰山区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201≤全县平均AQI指数≤3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通报,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

  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

  (2)Ⅱ级预警(严重污染、雾霾、橙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泰山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雾霾天气(300<全县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市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雾霾天气。

  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上课,停止活动课和户外活动。

  (3)Ⅰ级预警(极度污染、红色预警)措施: 经预测,未来24小时后,泰山区将连续3天出现极重污染、雾霾天气(全县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市将出现极重污染、雾霾天气(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雾霾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工作要求

  (1)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雾霾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雾霾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重污染、雾霾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雾霾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雾霾)。

  重污染、雾霾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幼儿在入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幼儿在入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停止活动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雾霾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杜明申、刘丽娜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雾霾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雾霾天气而影响的活动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保育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学区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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