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上调对企业和个人有何税收影响?

时间:2021-02-19 20:55:12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社保基数上调对企业和个人有何税收影响?

  进入7月份之后,细心的朋友会发现到账的7月份工资总额变少了。奇怪,一没请假二没迟到三没旷工,工资怎么就变少了呢?实际上是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了的缘故。那么,社保基数上调对企业和个人有何税收影响呢?下面随YJBYS小编来看看吧。

社保基数上调对企业和个人有何税收影响?

  社会保险缴费分为企业负担部分和职工个人负担部分两部分构成。企业负担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社保基数上调,企业负担部分也随之增加,相应就降低了纳税总额。

  企业所得税税负虽然有所降低,但是,企业总负担和现金流出却增加了。继续以北京为例,总负担增加=623×32.1%(养老20%+医疗10%+失业1%+工伤0.3%+生育0.8%)×(1-25%)=149.99元,这仅仅是一个职工一个月增加的企业负担。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降低社保企业缴费比例的原因所在——要为企业减负!

  对于职工个人负担部分,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应就可以少交个税。

  延伸阅读:

  社保缴费基数变化,工资或有变化

  6月15日,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了《关于统一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文中指出,2015年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较2014年6463元提高了623元。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要参考这个平均工资,7月份开始执行,如果你上一年度工资涨了,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也要上调,这意味着到手的工资又要少了。

  值得注意的是,“社保年度”这个概念,每个城市不一样,比如北京市是每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上海市是每年的4月至下一年的3月,在一个社保年度里,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不变的。拿北京地区来说,2016年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指他在2015年7月-2016年6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以北京地区为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上限和下限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上限和下限分别为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

  基数上调,到手的工资会有多少?

  如果你在2015年7月-2016年6月期间工资一点都没涨,并且没有任何补贴,年底公司也没有发放年终奖,那么2016年度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不变。但大部分人的工资水平是有一定程度上调的,并且很多人在春节之前也拿到了年终奖,在这种情况下,你的社保缴费基数就会上调。比如你2014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是8000元,2015年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为10000元,那么2016年7月开始,你的社保缴费基数就上调到了10000元。

  如果不是正好在7月份涨工资,那么社保基数上调之后,你到手的工资就会变少。举例来说:6月份你的工资是1万元,7月份不变,2015年度的社保基数是8000元,2016年度的缴费基数上调至9000元。(由于工资是即时调整的,但社保基数调整有滞后性,参照的是过去一年的工资水平,因此如果你在单位工作时间超过一年,正常情况下,你的社保基数是低于目前的工资水平的;如果工作不满一年且未跨越一个社保年度,你的社保基数等于目前的月工资。)

  6月份:

  个人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总共为:8000×(8%+0.2%+2%+12%)+3=1779元

  个人需要缴纳的个税为:(10000-3500-1779)×20%-555=389.2元

  个人拿到手的工资为10000-1779-389.2=7831.8元

  7月份社保基数上调后:

  个人需要缴纳的五险一金总共为:9000×(8%+0.2%+2%+12%)+3=2001元

  个人需要缴纳的个税为:(10000-3500-2001)×10%-105=344.9元

  个人拿到手的工资为10000-2001-344.9=7654.1元

  7月份到手的工资减少了7831.8-7654.1=177.7元

  可以看出,虽然五险一金缴纳的费用多了导致个税减少,但是最终到手的工资仍然会变少。

  到手的工资变少并非是坏事

  有人会认为社保基数上调是件坏事,因为这将导致自己到手的工资变少,实际上并非如此。

  首先,社保缴费基数多了,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钱也会变多,我们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变多;其次,社保基数上调,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多,而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全部归个人所有,买房、租房、装修都是可以提取出来的。

  所以,虽然表面来看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导致个人的到手工资减少,但实际上对于职工来说是件好事。

  住房公积金缴存或有变化

  以北京为例,公积金年度与社保年度相同,公积金的缴费下限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水平。

  自今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的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25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102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51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重要的是,社保基数变化,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化,而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全部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