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2015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部署
近日,山西省晋城市总工会召开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14年工作,对2015年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作了部署。
会议通过讲座形式,向前来参加会议的私营企业工会代表们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要求各企业要规范程序,遵纪守法,保障职工各方面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企业与职工的双赢。
会议指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私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程。要强化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水平。各级工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真抓实干,协调联动,全面推进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实现省委提出的“六大发展”和我市“一争三快两率先”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拓展阅读: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一方面能够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
在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新型劳资关系、实现劳资双赢的.需要。也是广大工薪阶层的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的现实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
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2000年10月10日通过,部长张左已11月8日以第9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工资集体协商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