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通知

时间:2023-04-10 09:19:09 通知 我要投稿

精选防暑降温通知模板集锦十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防暑降温通知模板集锦十篇

防暑降温通知 篇1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企业:

  为切实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安全,根据《黄山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黄安监健函〔20xx〕93号),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周密细致的部署防暑降温工作。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责任和措施,并将其压实到车间、班组和劳动者,严防高温作业引发中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

  二、多措并举,落实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事件。要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和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合理安排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个体防护用品、清凉饮料等常用物品,通过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

  在组织夏季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检查中,要将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防暑降温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要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防暑降温暗查暗访活动,突出易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交通运输车辆、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责令用人单位及时整改,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各种传媒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让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了解高温的危害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劳动者高温作业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控制高温中暑事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防暑降温通知 篇2

  集团所属各全资(控股)企业工会:

  在夏季高温即将到来之际,根据集团党委和领导班子的指示精神,各单位工会要认真开展好今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以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无违章无事故。现就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及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关注一线员工夏季高温工作安全问题,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高温岗位和每个一线岗位职工,保证广大职工在安全适度的环境下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暑降温排查工作

  各单位工会要积极协助本企业领导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部署,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暑降温工作方案。一是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制定《防暑降温安全检查表》完成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全面检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积极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对高温作业场所加强通风、隔热等降温措施,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三是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对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入暑前进行健康检查,及时调整患有高温禁忌症职工的工作岗位;四是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合理安排夏季高温作业时间,保证职工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并设立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五是在作业现场及时供应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和防暑药品;六是加强职工食堂和饮食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职工平安度夏。

  三、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各单位工会要深入到生产一线加强对劳动安全卫生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努力为职工创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安全健康权益。

  四、深入一线组织好防暑慰问工作

  集团工会在迎峰度夏期间继续开展“保安康、送凉爽”慰问一线职工活动。各单位工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组织地开展好“送凉爽”慰问活动,要深入到生产一线和班组,把慰问工作做深做细,把集团领导及各级组织的关怀送到职工的'心坎上。

  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健康意识

  各单位工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防暑降温知识的教育和宣传活动,使职工了解和掌握中暑急救的基本方法和暑期健康知识,了解高温作业的危害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职工防暑降温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切实保障职工职业健康。

  六、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报告防暑降温工作情况

  各单位工会要加强信息的沟通与反馈,及时向集团工会报告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在开展防暑降温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新举措。发生中暑、中毒等事故时,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集团工会适时到基层企业对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集团系统今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取得实效。

防暑降温通知 篇3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目前已进入夏季且正值我市建筑施工高峰期,持续的高温酷暑天气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防暑降温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将今年防暑降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部署安排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应坚持每日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有条件的可定制天气预报手机短信,并根据天气的情况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使工作措施到位、任务到人。

  二、认真落实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施工企业应认真编制和严格落实防范高温天气的各项措施,同时各监理企业须加强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将未落实防暑降温工作的工地情况报当地住建局安监机构。

  1、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接近或达到35℃或已达到35℃以上)时,应注意施工现场防暑降温,避免工人长时间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作业,同时加强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

  2、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时,中午11:00~15:00时段为防止工人因高温疲倦乏力、劳累过度等导致意外事故发生应避免户外施工作业,平时应多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培训,并应在施工现场供应足够的茶水、绿豆汤等防暑降温饮料及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的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经常洒水降温,对生活、办公区还应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和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过大而引发火灾。

  3、当天气预报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39℃以上)时,应特别注意防火并停止一切户外露天作业。

  三、加强监督,定期组织检查

  1、各县(市、区)住建局应高度重视夏季一线人员防暑降温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施工现场防暑降温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天气预报记录、防暑降温药品和用品及急救器材、药品等。

  2、我局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市辖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不重视此项工作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因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

  XXX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7月10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4

全校各单位:

  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财文[20xx]24号)规定,我校20xx年的防暑降温费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发放标准:在职人员每人每月150元,校聘短期合同工每人每月75元。

  二、发放办法:

  1.在职人员(5月至9月共5个月)于6月12日一次性发放(随工资到账)。

  2.校聘派遣人员及校聘短期合同工随工资按月发放(5月至9月)。

  人事处

  20xx年6月12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5

  各县(市、区)总工会、泉州开发区工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及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工高温中暑及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闽工[20xx]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xx年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级工会要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作业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夏季期间工会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做实、做细,防止发生职工中暑和其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充分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一)调整夏季高温天气作业时间。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做好生产组织和经营管理,当日最高气温为40℃以上的强高温天气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40℃以下的中度高温天气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当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37℃以下的一般高温天气时,露天作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增设通风降温设施,加强防暑降温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立高温作业职工工间休息室等,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各项措施。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高温季节来临前要做好高温作业职工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不得安排患高温禁忌症劳动者、孕期或哺乳期女职工以及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加强职工食堂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胃道传染病的发生,生产作业现场要有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三、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政策落实

  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xx]239号)文件精神,对于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必须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发放时间是5月至9月。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要大力推动、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防暑降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检查企业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情况,检查农民工的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和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高温高湿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化学品储运等危险因素较大企业的防暑降温情况。

  四、依法开展工会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检查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结合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特点,加强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和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督促落实整改或提请政府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要结合“安康杯”活动,积极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劳动保护行动,查找治理身边隐患,使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易发生事故的环节。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努力推动解决生产作业和生活环境中存在的高温危害等突出问题。

  五、进一步加大“清凉驿站”建设力度

  “清凉驿站”建设是工会精准服务户外作业职工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亮点。各级工会在今年的防暑降温工作中,要继续关注户外作业职工的饮水困难问题,在发挥好已建站点作用的基础上,推动政府进一步挖掘“清凉驿站”建设资源,认真分析建设潜力与户外劳动者需求的关系,合理安排站点布局,争取使“清凉驿站”覆盖到每个工业园区、每个社区和每条街道,真正为烈日下的劳动者“编织绿荫”,实现就地、就近为环卫工人等户外作业劳动者提供遮风避雨、休息饮水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的“清凉驿站”要统一标识标志,设立明显的提示牌,不断提升“清凉驿站”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清凉驿站”的建设中来。

  六、认真抓好防暑降温知识普及宣传工作

  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各种传媒和工会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结合“安康杯”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普及防暑降温基本知识,让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了解高温的危害和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职工、关注防暑降温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教育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增强高温作业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防止各类工伤事故发生。

  七、广泛开展“夏送清凉”活动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根据本地天气变化情况,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一定经费,由领导带队,深入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重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开展“夏送清凉”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要创新高温慰问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结合“夏送清凉”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宣传咨询活动,不仅为高温一线职工送清凉,还要为他们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送健康。要加强“夏送清凉”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

  各级工会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当及时向同级安监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推动问题的解决。各级工会务必将20xx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和《20xx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统计表》,于8月底前报送泉州市总工会经保部。同时,今年新建的“清凉驿站”请实名制造册报送。

防暑降温通知 篇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夏季高温天气导致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国各地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前谋划,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措施落实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1.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2.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三、加强监督执法,查处违规行为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xx年6月6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7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天气异常,提前出现高温酷暑天气,其中5月29日最高气温突破历史同期极值,达到41.1℃,部分地区达到42℃。为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各用人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好迎接持续高温的思想准备,切实加强领导,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辖区和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做好防暑降温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工作。

  (一)认真贯彻作业时间要求

  用人单位应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的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高温天气,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为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或不能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二)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1、用人单位要制定防暑降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

  2、对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3、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

  4、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迅速脱离高温环境,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做好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工作

  1、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自20xx年6月起,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0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3、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局和总工会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发生中暑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区县安监、卫生、人力社保及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与配合,联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制定联合执法计划,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加强宣传,强化氛围

  各区县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各用人单位要对所有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

  (三)认真总结,报送信息

  各区县安监、卫生、人力社保及工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关材料的收集和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于9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分别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及市总工会。

  20xx年5月30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8

  分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近段时间以来气温持续攀升,进入夏季高温季节,是施工事故频发的高峰期。面临高温,施工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注意力分散,很容易产生高空坠落、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长时间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尤其要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此公司要求各项目部以施工班组,质安部为首开展夏季安全施工专项检查工作,真对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结合施工现场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1、各单位根据本班的具体施工情况调整工人的工作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合理安排工作,降低高温期工人的劳动强度。

  2、各单位必须有充足饮水供应,同时工人应注意休息和饮食,保证充足的体力,身体虚弱时容易中暑。项目部在施工现场的多处吸烟亭处备有开水,开水桶必须上锁、凉水,供员工引用。

  3、项目部应备有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丸、十滴水、防暑降温药材(二十四味凉菜)可以煮水喝、其他药品,各班组可以领取,发放给员工。

  3、各班组长、负责人时常注意工人的.精神状态,发现有中暑迹象的人员,要及时安排休息。

  早期中暑征兆:大量出汗、全身乏力、头晕、胸闷、恶心、动作不协调、手发抖、脉搏细弱而快等。

  解决措施:此时将患者移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阴凉处休息,喝一些含盐清凉饮料。重症中暑则送往医院。

  4、各项目部做好食堂卫生,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给工人。 做好食堂消杀并保持原始记录。

  XXX分公司

  20xx年7月16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9

  各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兵团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xx〕98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xx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一些地区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督促落实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各师要有针对性地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兵团安全监管局将对各师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6月5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10

  各商圈、各施工工地:

  近期,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为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各商圈做好高温天气宣传工作,物业、企业尽量避免高温天气下室外工作,做好防暑药品储备,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时做好安全措施,尽量避免高温作业。

  2.施工工地,在高温黄色预警期间,尽量避免室外高温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做好安全措施,储备防暑药品,定期发放给一线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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