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

时间:2023-04-04 17:25:58 通知 我要投稿

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三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三篇

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 篇1

  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方便居民群众办事,提升服务水平,根据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关于党政机关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的通知》(长办发电[20xx]12号)文件,及芙蓉区统一安排,自20xx年5月1日起,龙马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将正式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具体如下: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特别提示:错时上下班制度同时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区县市、园区及乡镇街道)、群团组织、有条件的事业单位。

  请居民朋友们注意时间的`调整,敬请相互转告。

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 篇2

  由于萍乡正在进行行政中心搬迁工作,为便于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厅局工作衔接,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群众办事。市行政中心搬迁后,将参照省及其他已调整机关工作时间的`设区市做法,在适当范围对机关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具体工作时间为:

  上午:上班时间 9:00—12:00

  下午:上班时间 冬季 13:30—17:30

  夏季 14:00—18:00

  预计5月3号就将正式实施。

  适用范围:

  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民主党派,群众团体;

  国有,集体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和不缩短劳动时间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作息时间不予调整。

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 篇3

县直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接上级通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实行冬季上下班工作制度,具体上班时间调整如下:上午上下班时间不变;下午14:00上班、17:30下班。

  县政府办公室

  xxx年10月9日

【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相关文章:

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07-29

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02-23

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4篇03-27

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6篇03-30

调整上下班时间的通知(精选16篇)11-01

2017年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12-06

机关单位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12-12

2017夏季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12-18

2016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通知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