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时间:2023-03-15 09:05:17 通知 我要投稿

【精品】培训通知锦集5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训通知5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培训通知锦集5篇

培训通知 篇1

各部门:

  为加强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知识的`学习理解,提高贯彻落实体系重要性的认识,经中心领导研究决定,兹定于20xx年2月19日下午至20日进行GB/T9001-20xx相关知识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及大专以上新入职人员

  二、培训内容:集团王总在20xx年关于质量管理方面的讲话

  三、培训地点:中心会议室

培训通知 篇2

  各镇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

  为加强我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区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提升培训能力,按照南教人〔xxxx〕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武鸣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鸣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领导成员名单:

  主 任:xx

  副主任:xx

  成 员:xxxxxx

  武鸣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潘永明同志兼任。成员从局人教股、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中心抽调。

  二、武鸣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职责:

  (一)负责全区教师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二)教师培训管理工作。

  (三)承担教师培训的后续服务及培训质量的监测等工作。

  (四)通过对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管理、技术和学习三方面的支持,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推动教育改革和创新,提高教育质量。

  三、相关股室学校职责分工

  (一)人事教育股主要负责:全区教师培训规划、培训统筹、培训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区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区级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开展需求调查;编制区域教师支持服务体系的发展规划;制定教师支持服务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培训计划;协调各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实施教师培训工作;提供教师培训资源;筹措和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经费;组织培训教师开展巡回教学活动;对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监测教师支持服务体系的'建设进程。

  (三)区教研室主要负责:设计和规划全区的教研活动;组织开展以校本研究为主要形式的教研工作;对教师进行教研方法的培训;研究本区教育发展与教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选派教研人员参与上级部门开展的教研活动;提供教育教学研究资源;为区教育局提供开展教研活动方面的咨询。

  (四)区电教中心主要负责:规划和指导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的技术支持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的设备;培训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技术人员;为教师提供网络和音像方面的学习资源;为区教育局提供教师培训发展中心设备管理和维护方面的咨询。

  四、武鸣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挂牌及办公地点

  武鸣区教育局第二办公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各镇中心学校、区直各学校要积极支持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的工作,制定适合全校教师成长的计划和措施;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区教师培训发展中心组织的培训和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校本培训和校本研修活动;创建适合本校教师发展的培训文化;帮助每个教师制定自己的专业发展计划;评估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

  xxxx年5月17日

培训通知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当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率偏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不了解职业病危害对自身健康的损害、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差等问题,导致大量劳动者职业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安全红线的内在要求;是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举措。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观念,把职业卫生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把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职业健康”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实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为防治职业病危害提供保障与支持。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100%。

  三、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是职业卫生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将职业卫生培训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员。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管理,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训练科目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将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培训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管理。

  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的,应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作业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防护技能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用人单位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逐步推进职业卫生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一体化

  各地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安全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一体化,提高培训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行安全与职业卫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并保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继续教育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五、突出重点,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突出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上的劳动者,对其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要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和派遣用工人员作为职业卫生培训的重点人群,针对其流动性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不强等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并监督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当中,提高培训效果。

  六、因材施教,明确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

  七、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培训质量

  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集中参加网络在线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有关内容和学时可按规定纳入考核体系。鼓励用人单位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要借鉴安全生产培训的有效做法,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推行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等,使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第一道防线。

  八、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利用行政执法、重点帮扶等方式推动培训工作,把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也可以现场检查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检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效果。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劳动者,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要依法倒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落实情况,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XX办公厅

培训通知 篇4

  各支行、分行机关各部门:

  为强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技能素质,分行将统一组织辖内应测员工集中训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各支行、分行机关各部门35周岁以下员工。

  二、培训内容

  IT对私业务、IT对公业务、IT国内结算、IT国际结算、计算器、中文录入、英文录入。

  三、培训时间、地点

  1、时间:xxx年4月23日-xxx年10月总行测评工作结束,每周一至周五13点至17点。

  2、地点:分行5楼电教室。

  四、培训考核及要求

  1、今年是业务技能总行测评年。省行定于7月和9月分两次组织技能测评。请各单位一把手高度重视员工技能培训工作,并责成专人督促和考核。

  2、省行核定我行今年的技能测评工作指标为,35周岁以下员工技能参测率达到100%;传统项目能手率达到85%;蓝图项目能手率达到65%。据此,分行依据各机构现有35周岁员工人数,核定各单位年度技能测评工作指标(详见附表),并作为对各单位全年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分行确立的培训目标为:入行不满一年员工,经过集训,须达合格标准;入行一年以上的员工,集训两月,须达三级标准;年内应达二级标准。

  4、对员工集训情况,分行将严格考核。设立集训考勤簿,参训员工须按时签到、签退,登记姓名、所在单位及当日最好成绩。因故不能参加者,须由支行(部门)主管行长(主任)向工会主任请假。

  同时,分行也将通过技能测评网络系统,对参训员工上机时间、上机次数、训练成绩时时跟踪。员工集训的出勤情况和训练成绩,将作为对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考核的主要依据。

  5、分行编制各机构每日参训人员分配表,并据此考核。各单位要合理调度人员,保证分行核定的每日参训人数出勤,并确保应测员工每周至少参训2次。

  6、海城支行按分行培训方案自行组织员工集训。城区各机构在分行统一组织集训的前提下,还应充分利用本机构资源,适时组织员工利用工余时间训练。

  7、为检测集训效果,自5月份起,分行每月组织一次全员技能测试。对各机构员工的参训情况和测试成绩,分行将按月通报全辖。

  特此通知。

  附件:1、各单位xxx年度业务技能测评工作指标

  2、各单位业务技能集训人员分配表

  **分行

  xxx年4月20日

培训通知 篇5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

  根据中国农村卫生协会西北研究会《关于做好公益培训计划的协商函》(西研〔20xx〕函字26号),拟在我区实施公益培训项目。现就做好宁夏“健康乡村万里行-基层卫生人员公益培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二、培训人数: 计划培训1500余人。

  三、培训场次: 计划共计召开8场次,其中市县级卫生计生局长培训1场,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1场,乡村医生培训6场。

  四、培训对象: 以乡村医生为主,兼顾县(区)卫生计生局局长,乡镇卫生院院长及公卫人员业务管理及法律法规知识等的需求。

  五、培训经费:

  (一)培训为公益培训活动,不收取参学人员其他费用,培训费用实行单场次预算制。

  (二)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培训专家教师的讲课费、场地费、食宿费和往返交通费均由向善基金承担;市级、县级、乡镇级人员公益项目活动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六、有关要求:

  (一)此培训项目是中国农村协会针对宁夏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的公益培训,请各市、县(区)安排专人做好项目的相关工作。

  (二)请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参照公益培训实施模块内容(附件1)认真填写《公益培训申请表》(附件2),于11月18日前分别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和中国农村卫生协会西北研究会。

  基层处联系人:魏轶鹏 联系电话:0951-5010923

  西北研究会联系人: 岳文娟 13609296881

  附件:1.公益培训实施模块内容

  2.公益培训申报表

  3.关于做好20xx年度公益培训计划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0月25日

  抄送:中国农村卫生协会西北研究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xx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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