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工资的通知

时间:2023-03-13 10:27:34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调整工资的通知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调整工资的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调整工资的通知

关于调整工资的通知1

  近日,随着义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再次提高,义乌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也随之调整。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义政发〔20xx〕62号)文件规定,义乌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20xx年11月1日起调整为166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义乌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0xx年11月1日起也相应调整为1245元/月。

  据义乌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局长虞坚勇介绍,义乌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按照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5%来确定的`,今年11月1日起义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60元,因此失业保险金也随之提高。去年的失业保险金是1103元/月,今年比去年提高了142元/月,涨幅13%。

  虞坚勇表示,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四)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同时他还提醒,市民要在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才可领取。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关于调整工资的通知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XX]15号)精神,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幸福美好韶关建设,市政府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XX年3月1日起,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710元/月、其它各县(市)由原来的660元/月,统一调整为850元/月,折算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9。

  (二)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6.9元/小时、其它各县(市)由原来的6.4元/小时,统一调整到不低于8.3元/小时。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调整工资的通知3

  根据公司20xx年4月6日工资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厂实际,为进一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理顺工资结构,充分体现以岗位价值和企业经济效益为主的收入分配导向,现对全厂员工工资构成及发放标准调整如下:

  一、调资范围:20xx年1月1日在岗从业人员。

  二、调资办法

  (一)岗位工资

  各单位以20xx年1月份工资表中员工岗位工资标准为基础,按照以下办法进行调整:

  1.合同制在册员工岗位工资由现行标准五档B统一调整为八档B标准。(详见附表1)

  2.劳务派遣工

  岗位工资:第一学历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按照本人工作岗位全部套入到1档A标准;中专、高中或等同于高中文化程度全部套入到1档B标准;专科学历全部套入到2档A标准;本科以上学历全部套入2档B标准。岗位归集表和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工资表详见附件2)。

  技能工资:作为保留项目,继续执行原标准,270元/月。

  工龄工资:在原5元/年基础的`标准上调整到12元/年(按虚工龄计算)。

  职务津贴:区队长(工段级):40元/月;

  副区队长(副工段级):20元/月;

  班长:10元/月。

  技术津贴:按原标准执行。

  3.聘用工按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表确定新的岗位工资标准;

  (二)绩效工资构成:奖金+各类单项奖+各类会战奖

  1.月奖:按原文件标准执行;

  2.各类单项奖:按公司发文执行;

  3.各类会战奖:按公司和采油厂文件执行;

  三、工资套改步骤

  (一)岗位归集

  各单位务必于4月20前按照新的岗位归集表对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进行归集;

  (二)工资套改

  按照附件中要求,对全厂各岗位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工资全部对应到相应的标准,并填写上报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套改审批表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套改花名册。

  (三)套改补发

  对于工资套改后岗位工资高于目前执行标准的,按照差额对20xx年1-2月份工资进行补发。低于套改后标准的,从20xx年3月份起执行新的劳务派遣工工资标准。

关于调整工资的通知4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现将员工工资、福利及工作制度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发放加班费及休息的规定

  (一)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春节3天,五一3天,国庆3天,元旦1天)上班的,每天计发10元加班费。

  (二)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可按每月1天休息,也可累积分一次或几次休息,具体时间由管理处安排。

  二、关于工龄补贴的规定

  员工自入职之日开始计算工龄。

  (一)保安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到年终可享受300元工龄补贴,满二年可享受400元,满三年或以上可享受500元。

  (二)工龄补贴一律在春节前发放,中途离职的,不享受工龄补贴。

  三、关于工资制度的.调整(注:下列工资指转正后工资)

  (一)保安:保安班长工资分A:1100元/月、B:1050元/月、 C:1000元/月。

  保安员工资分A:950元/月、B:900元/月、C:850元/月。

  (二)清洁工工资分A:650元/月、B:600元/月、C:550元/月。

  (三)绿化工工资分A:750元/月、B:700元/月、C:650元/月、 D:600元/月(绿化技工略)。

  (四)工资级别的调整每季一次,由管理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本季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整。

  (五)试用期工资按原规定不变。

  四、关于住宿制度的调整

  (一)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在小区内住宿或到小区外住宿。

  (二)符合条件的员工需在外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到小区外住宿,公司将不再为员工保留床位;如需重新回到小区住宿的,应填写"员工内宿申请表",由管理处安排床位。

  (三)员工外宿应确保管理处随时能联系到人,如出现无法联系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将承担相应的处罚。

  五、关于伙食制度的调整

  (一)除**花园因地理位置偏僻而需保留食堂外,其余小区食堂一律取消,员工(管理处管理人员除外)每月发放240元伙食补贴,由员工自行安排。

  (二)公司按"定额控制,超额自负"的原则,为内宿员工提供洗澡热水器用煤气。

  (三)员工上班时用餐的规定

  1、保安员就餐时间:午餐为12:30—14:00,晚餐为18:30—20:00,每人每餐20分钟;夜宵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保安员就餐应在指定地点,具体就餐顺序由班长安排。除夜宵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日班保安员用完早餐上班,夜班保安员下班后再用早餐。保安员上班时间可由管理处根据保安员意愿及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保洁员、绿化工就餐时间由管理处具体安排, 一律不得在小区内自行煮食。

  (四)**花园管理处设食堂工作人员一名,食堂只提供保安员、保洁员就餐,管理人员如需到食堂就餐,按每餐4元的标准自行付款。保安员、保洁员每月240元的伙食标准不包括内宿员工的热水器煤气费用。食堂需将每日、每月的支出情况公开,由就餐人员监督,就餐人员每月投票一次决定食堂工作人员的去留。

  六、关于离职时工作制服处理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将领用的工作制服全部退还给所在部门,如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赔偿。

  七、关于岗位保证金规定的调整

  员工离职时,如无特殊原因,应全额退还岗位保证金。

  八、以上通知

  第一、二、三项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第四、六、七项自20xx年3月4日起执行,第五项由管理处具体安排。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抄报:集团公司李副总经理、总经办、人事部

  **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三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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